亲属支持对农村女性家庭权力影响的实证研究——基于CGSS 2006数据的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亲属论文,权力论文,农村论文,实证研究论文,家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023(2014)01-0131-10
一、引言
家庭权力,作为权力的一种类型,是权力在家庭场域中的体现。因其产生场域和构筑过程的复杂与动态性,家庭权力问题始终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话题,特别是女性在家庭中的权力问题更为受到关注。随着经济市场化和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微观领域的家庭结构和亲属关系也随之不断变化,特别是以往被宗族制度所模糊的妇女与娘家的联系,以及她们从这些联系中所得到的权力逐渐得到明晰。一方面,市场体制改革打破了改革前已婚女性与父母关系中原有制度和经济的束缚[1]293;另一方面,计划生育政策引起的对于独生女的重视,也间接增强了已婚女性与父母之间的联系。尤其是在中国农村,这种姻亲联系的加强不但打破了传统规范的束缚,而且增强了姻亲之间的经济协作与社会互助。今天已婚女性与父母联系的不断强化,似乎为女性的资源需求和情感宣泄带来了更多的可转移空间,使得已婚女性在婚后的核心家庭中逐步摆脱了对男性(配偶)资源的依赖,同时增加了与男方家庭“讨价还价”的砝码,以此逐步增强女性在婚后核心家庭中的话语权。这种日益受到重视的亲属支持(特别是姻亲联系)为女性的家庭权力带来的强化现象能否用现有理论予以解释?女性群体中较为弱势的农村妇女的家庭权力现状如何?其中哪些因素可能影响农村妇女的家庭权力?这构成了本研究关注并试图回答的问题。
二、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一)女性家庭权力相关研究
国内外关于家庭权力的研究大体可分为两个视角,一种是偏向家庭事务决策结果的静态研究,另一种是基于夫妻权力互动过程的动态研究。静态与动态研究的不同视角,主要是基于测量家庭权力的变量或指标的不同。在静态研究视角中,对家庭权力的测量指标主要集中于家庭事务的决策事项和决策程度。较早的关于夫妻权力的研究可追溯到1960年布拉德等从家庭事务决策权(如丈夫的职业选择、妻子是否外出工作、买房子等8个方面)来研究夫妻权力分配模式,以决策的结果来考察夫妻权力。在此基础上,国内外的众多学者将女性是否拥有家庭事务决策权作为衡量女性家庭权力大小的主要指标,一般倾向于从家庭日常事务决策和家庭重大事务决策两方面入手。具体来看,持日常事务决策主导家庭权力观点的学者认为,女性在家庭中更有实权,如徐安琪在对上海妇女地位现状的调查时发现,上海家庭以平权型夫妻互动为主,妻子在经济分配、劳动分工及对外交往等“日常经常性事务决策”中更有发言权,由此认为这是女性地位上升的一个写照[2]12[3]143-145;然而,也有部分学者认为日常家庭事务决策权不能完全佐证女性的家庭权力,应以与之相对应的家庭重大决策权作为家庭实权的最佳测量指标,比如拥有对住房的选择或盖房、购买高档商品、投资或贷款等家庭重大事务的决定权是家庭权威地位的真正体现[4]207[5]13[6]406,后者倾向于认为妇女的家庭权力和地位仍很低下。但是,近年来,一些学者将个人事务决策与家庭事务决策分离开来,认为个人事务决策的自主权是衡量夫妻权力的一个更合适的指标,因为自主权标志个人独立意志和自由度的大小,准确地反映了权力的内涵[7]16。在第二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课题也将个人消费自主权如购买个人用的高档商品、资助自己父母能否自己做主等指标纳入测量妇女家庭地位的指标体系[8]8。而与静态研究相区别的是一种动态分析视角,郑丹丹、杨善华通过个案访谈深入考察夫妻互动的权力运作过程得出结论,家庭权力并不是由资源交换或规范导致的结果或份额,它以一种关系、事件的流动形态出现在家庭中,调节或决定家庭中格局的变化。夫妻个体在权力关系中确立一系列利己或优先的权力技术和策略,从而在互动中形塑出有利于自己的关系定势[9]104。
综观已有的家庭权力相关研究,可以发现,目前关于家庭权力概念的理解呈现测量指标的差异。笔者认为,在日常生活中,虽然个人事务的行动主体为个人,但在家庭中个人既是个体角色也是家庭角色,个人事务的决策过程同时受到个人的家庭角色和其他家庭成员的影响,个人事务是属于家庭环境下的个人事务决策。因此,个人事务决策亦可以归纳进家庭事务决策中,即家庭事务的决策包括家庭日常事务决策、家庭重大事务决策及家庭个人事务决策。家庭权力的静态研究视角与动态分析视角并不是相互孤立的,无论家庭日常事务决策、家庭重大事务决策还是家庭个人事务决策,三个方面的家庭事务决策均为夫妻在日常生活互动过程中运用权力策略后所展现的决策结果。而家庭权力的构筑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因此衡量家庭权力的指标需从多种维度进行测量,将家庭事务三个方面的决策共同纳入家庭权力的拟合测量指标中。这种测量指标维度的延伸,也为探求家庭权力的影响因素提供更多的研究空间。
(二)家庭权力研究理论与演进
对家庭权力影响因素的理论解释,最常被采用的理论是柏拉德和沃尔夫的资源假设理论。一个人、一个群体的资源或国家的财富愈多,得到这种资源的人或群体所拥有的权力就愈大。国内一些学者的实证研究结果也回应了这一理论。在家庭场域中,个人资源较雄厚即教育程度、职业阶层或收入较高者在家庭决策中有更大的力量优势[10]208。金一虹在苏南农村调研时发现,女性的非农就业参与度的提升,作为一种经济资源,对其家庭地位的提高具有重要作用[11]113[12]22。另一种理论是文化决定论,又被认为是女性主义的父权制理论,强调男权文化对家务分工和夫妻权力分配的影响。传统的“男主女从”的性别分工使得女性难以摆脱男性先赋的性别优势的束缚,即使女性获得与男性相对等的经济、教育等资源,社会性别视角主导下的父权制文化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女性将其资源有效地转化为权力[7]12-13。但是,也有学者认为这种父权制文化也可看成是男性的一种性别或文化资源,与资源理论本身并不存在本质上的矛盾,两种理论视角只是对资源的强调有所不同[13]4。除了以上两种主要解释理论以外,婚姻需求和依赖理论也对家庭权力的影响因素做出一定解释。基于婚姻中夫妻双方的需求和依赖,夫妻中爱得较深和更需要婚姻的一方,由于担心配偶变心,往往更易顺从对方而失去权力[14]147。以往婚配择偶时,男性因其带入婚姻的资源优势及女性对婚姻本身的归宿依赖感,使得婚后女性在经济上和感情上更多地依附丈夫,因此更易于放弃权力或接受配偶的支配。但是,近年来,婚姻市场的逐渐失衡为女性的家庭地位奠定了一定的结构性优势。有研究发现夫妻情感性需求的增强是促成农村女性家庭地位提高的重要因素,女性更易于建立对男性的依附性支配地位[15]87。阎云翔在东北下岬村的调查发现,青年人婚前婚后都表现出亲密关系的显著增加[16]95,男性与女性之间的相互依赖,使得女性会获得对于男性的权力,从而间接增加自己的家庭权力。由此可以看出,男女两性都会存在对婚姻的依赖感,相互的情感依赖是对权力的一种牵制手段,而在某种程度上,情感也可看成是一种资源,当某一方存在对另一方的情感依赖时,被依赖的那一方就会获得相对于依赖方的情感资源,从而易于建立自己的权力地位。
综上三种解释家庭权力的理论视角,可以看出,无论是资源理论侧重的受教育程度、经济收入或职业阶层等个体资源,还是父权制理论强调的性别文化资源,或婚姻依赖论中的情感依附资源,三种资源都偏重于个体视角下的资源,均为男性或女性自身的特征或优势的资源。但是个体并不是独立存在,男性与女性在组成婚姻家庭以前也相应归属于自己的血亲家庭。在中国以家本位为主导的社会网络中,男性与女性在家庭权力的博弈过程中不仅是独立的男性与女性的个体角色,也是丈夫与妻子、儿子与媳妇、女儿与女婿的家庭成员角色,个人角色与家庭成员角色是共同存在的。因此,在以往的妇女家庭权力的研究中,多以个体资源的视角为研究切入点,只见个人,较少将个人纳入家庭中所获得的资源为分析主体。那么,女性的家庭权力除了受个体资源的影响以外,家庭或亲属的资源是否对其家庭权力有所影响,则是有待于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三)亲属支持与家庭权力:理论与假说
家庭是以两性婚姻为基础的夫妻关系和亲子关系的直接反映[17]62。以夫妻双方各自扩展的亲属结构形成一个纵横结合的家族体系,包括纵向上血缘的宗亲关系和横向上姻缘的姻亲关系。宗亲和姻亲构成了中国社会关系的最重要主体。在中国传统的婚姻观念上,婚姻并不单纯是男性与女性两个人的个人事务,当涉及谈婚论嫁时即提升为两个家庭的家庭事务。而宗亲与姻亲作为男女两方的主要亲属,在夫妻二人的婚姻缔结以及婚后的生活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影响,其中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为男女两方家庭的经济状况。个人在婚姻市场上的资本是由地域、家庭、个人综合而成的,优越的地域环境和家庭条件可以为个人起到增色的作用[18]49,特别是在婚姻缔结的初期,男方家庭的经济状况是很多女方嫁人所考虑的第一因素。而近年来,女方的家庭经济状况也愈发为男方家庭所重视,男女两方均出于对夫妻二人婚后生活质量的考虑,在婚姻缔结时更倾向于选择家庭经济状况较好的家庭。而出于对自己的子女在婚后家庭的地位的考虑,两方父母特别是女方父母总是更希望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可以为子女获取更多的优势,换句俗话来讲希望女儿“嫁到婆家能直起腰板来”。基于资源理论的预期,女方的家庭经济状况可以理解为女性带入新家庭的资源之一,资源越多,女性因资源的累积会获得更多的权力优势。在本研究中,笔者的研究样本为农村已婚女性,参照已有相关研究的界定[17]62-63[19]83-84,从男方家庭的基准出发,将女方的亲属看做姻亲,男方的亲属看做宗亲,且均为直系姻亲和宗亲,即女方的父母和男方的父母。据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1 家庭权力的经济基础假设。家庭权力的结构受到夫妻双方原初家庭经济状况的影响,在本研究中该假设可以推论为姻亲家庭经济状况越好,女性的家庭权力越大。
在长久以来的中国传统社会,宗亲关系一直是家庭社会关系的主轴,古人所讲的六亲、九族都是以男方家庭为基准,不包括女方的亲属关系在内,姻亲只能算是一种比较远的亲属关系[19]83。传统社会之中,女儿与娘家的关系一直不受重视。女儿在嫁入夫家以前,对于娘家只是“依赖人口”或“家之附从成员”暂时被娘家养着,婚后成为其丈夫家族的正式成员[20]353[21]83。女儿既没有继承其父系家族的继承权,同时也不需承担父母的赡养义务,女性出嫁后与娘家之间的来往和互助仅是道义和情感上的。但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结构和文化价值观念体系的快速变革,家庭社会关系结构随着经济社会结构的变迁发生着明显的变化,原本在家庭内外事务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宗亲关系网逐渐消减于日趋核心化的家庭结构,而与此同时,由婚姻缔结产生的姻亲关系却不断得到强化。一些研究证明,在婚姻支付中女方家庭支付的上升,确实提升了娘家在姻亲关系中的地位[22]21。如果说姻亲关系的强化作为女性的一种后台资源得以累积,那么女性的姻亲经济支持作为一种资源的增加就会促进其家庭权力的强化。据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2 家庭权力的姻亲经济支持假设。女性的家庭权力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姻亲经济资源支持的影响,姻亲经济支持越多,女性的家庭权力越大。
为了对姻亲经济支持的不同程度进行区分研究,在此笔者将姻亲的经济支持程度按时间长短进行区别研究。该假设可以拓展为以下两个推论:
推论1 姻亲近期经济支持越多,女性的家庭权力越大。
推论2 姻亲长期经济支持越多,女性的家庭权力越大。
如果姻亲的经济支持作为女性的一种资源优势有助于其家庭权力的强化,那么宗亲给予女性的经济支持并不是直接出于对女性个体的资源支持,而是从男性的角度给予整个家庭的资源支持。因此,宗亲的这种经济支持并不会直接转化为女性的资源,相反会强化男性的权力资源,从而间接弱化女性的家庭权力。据此,本文进一步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3 家庭权力的宗亲支持假设。女性的家庭权力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宗亲经济资源支持的影响,宗亲经济支持越多,女性的家庭权力越小。
同假设2,该假设可以拓展为以下两个推论:
推论1 宗亲近期经济支持越多,女性的家庭权力越小。
推论2 宗亲长期经济支持越多,女性的家庭权力越小。
三、研究设计与方法
(一)数据来源
本研究的实证分析数据来源于2006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 2006)数据。通过不等概率分层抽样的方法,此项目在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进行,共获得有效样本10 151个。其中,城市有效样本6 013个,农村样本4 138个。在上述样本中,共抽取了3 208个城乡样本,进行面对面的“家庭问卷”访谈,询问了有关被访者个人和家庭的各种相关信息,最终获得有效问卷3 207份。由于本文探讨的是农村已婚女性的家庭权力现状及影响因素,因此将样本界定为的农村家庭中已婚有配偶的女性作为被访者,共468个样本。
(二)样本的基本特征
从表1所列的样本特征来看,在年龄构成方面,样本的平均年龄约为43岁,绝大多数都在30岁以上(占85.5%),30岁以下的女性仅占14.5%;在受教育程度方面,样本的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41.3%的女性几乎没有受过教育,57.7%的女性接受过小学或初高中教育,而仅有1.0%的女性接受过大学高等教育以上程度;在目前工作状况②方面,多数女性处于正在工作的状态,仅有16.8%的女性目前没有工作或从未工作过;在个人年收入水平方面,绝大多数女性2005年个人收入在5 000元以下,其中32.9%的女性年收入不足1 000元,处于绝对贫困状态。
(三)变量测量与理论模型
1.被解释变量及其操作化
在本研究中,被解释变量为女性的家庭权力。家庭事务决策是家庭权力的主要表现,因此,本文选取女性对于家庭事务决策的程度作为女性家庭权力的测量指标。在CGSS数据中,涉及的问题是:下列家庭事务是由您还是您配偶决定?包括家庭日常事务决策(对子女的教育、对家用支出的分配)、家庭重大事务决策(买高价的家庭用品)及家庭个人事务决策(对自己父母的赡养)4个指标的决策。将以上4个指标的决策频率,“总是我”、“经常是我”、“我和配偶各一半”、“经常是我配偶”、“总是我配偶”和“其他家人”分别赋值6-1,总体家庭权力由这4个方面的题目得分加总而成,取值区间为4-24,均分为3个等级,4-10为“权力较小”赋值为1;11-17为“权力中等”赋值为2;18-24为“权力较大”赋值为3。数值越大,女性决策频率越高,其家庭权力越大。
2.解释变量及其操作化
(1)自变量
本研究的自变量为女性的姻亲经济支持情况、宗亲经济支持情况及姻亲与宗亲家庭经济状况比3类自变量。笔者将姻亲与宗亲对女性的经济支持情况具体分为两类,一种是近期支持(过去一年的经济帮助情况),另一种是长期支持(结婚以来的经济帮助情况)。通过对以上3类数据的整理,将这3类自变量整理为:姻亲近期经济支持、姻亲长期经济支持、宗亲近期经济支持、宗亲长期经济支持及姻亲与宗亲家庭经济状况比。通过对数据的重新编码整理,将姻亲近期经济支持和宗亲近期经济支持的选项整理为“从不”、“很少”、“有时”和“经常”,分别赋值1-4,用来衡量亲属近期经济支持的程度,数值越大,代表亲属近期经济支持程度越高。将姻亲长期经济支持和宗亲长期经济支持的选项整理为“没有”、“有一些”和“非常多”,分别赋值1-3,用来衡量亲属长期经济支持的程度,数值越大,代表亲属长期经济支持程度越高。姻亲与宗亲家庭经济状况比按照原变量选项“男方家比女方家好很多”、“男方家比女方家好一些”、“男女两家差不多”、“女方家比男方家好一些”和“女方家比男方家好很多”分别赋值1-5,分数越高,代表姻亲家庭经济状况越好。
(2)控制变量
为了更好的测量亲属经济支持情况对女性的家庭权力的影响,需要在分析中将一些可能影响女性家庭权力的其他因素引入作为控制变量,包括以下两类:一类是女性的个体特征,包括女性的年龄、受教育年限、个人对家庭收入的贡献、目前工作状况、性别角色意识及与配偶父母的居住状况;另一类是夫妻婚姻生活情况,包括夫妻情感交流情况、经济支出方面的意见情况及婚姻生活满意度。
各变量的具体含义和描述统计分析结果见表2。
3.理论模型
上式用于预测农村已婚女性的姻亲经济支持、宗亲经济支持、姻亲家庭与宗亲家庭经济状况比、女性的个人特征及与夫妻婚姻生活状况对于女性家庭权力的影响,m代表被解释变量的赋值(1-3),分别代表女性的家庭权力“较小”、“中等”和“较大”。公式中,为常数项;是解释变量的回归系数,反映亲属经济支持情况对农村女性家庭权力的影响方向和程度。
四、分析与结果
(一)农村已婚女性的家庭权力现状分析
在所调查的样本中,通过对农村已婚女性的家庭权力进行频次分析发现,15.5%的农村已婚女性的家庭权力处于较大程度,78.6%女性的家庭权力处于中等程度,仅有5.8%的女性家庭权力处于较小程度。家庭权力的总体均值为15.48,略高于理想均值14,标准差为2.67。这说明,农村已婚女性的家庭权力普遍处于中等略偏高的程度。
(二)亲属经济支持对农村已婚女性家庭权力影响的logistic回归分析
基于本文的研究假说,笔者建立了农村已婚女性的亲属经济支持对其家庭权力影响的定序logistic回归模型,并运用SPSS17.0统计软件对其结果进行了估计,结果见表3。由于预测模型中被解释变量的排序从小到大(1至3)表明女性的家庭权力程度从“较小”到“较大”的升序变化,因此回归系数越大,则表明被访者的家庭权力越大;回归系数越小,则表明被访者的家庭权力越小。
表3列出了在不包括或包括其他控制变量的情况下,亲属经济支持情况对农村已婚女性家庭权力影响的估计值。模型Ⅰ反映了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下,自变量对于被解释变量的影响。模型Ⅱ则反映了在控制了女性的个体特征及夫妻婚姻生活情况的影响后,自变量对于被解释变量的影响。为了更准确地测量和分析自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影响程度,下文的分析主要以加入控制变量后模型Ⅱ的回归结果展开。模型检验结果显示,模型Ⅱ的-2Log Likelihood(Final)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表明模型具有统计学意义;伪判定系数R[2]大于0.1,表明模型较为理想。综合来看,被解释变量的模型的统计估计值基本稳定,具有较好的解释力。
从模型的统计结果来看,姻亲与宗亲家庭经济情况比对女性的家庭权力有一定程度的边际影响,且二者呈现正向相关趋势,姻亲的家庭经济状况越好,女性的家庭权力越大。根据资源理论推测,结婚时,男女两方的家庭背景可以作为二者各自带人婚姻的一种家庭资源,这种家庭资源不但可以为夫妻二人带来资源优势,同样也可以为姻亲和宗亲在子女家庭中树立权威。因此,姻亲家庭经济状况越好,对女性的地位越有利,女性的家庭权力越大。假设1通过检验。
从姻亲的经济支持对女性的家庭权力的影响效应来看,姻亲长期经济支持对女性的家庭权力具有显著影响,而姻亲近期经济支持与女性的家庭权力并不相关。模型Ⅱ中,在姻亲对女性“有一些”长期经济支持的情况下,女性家庭权力仅为“非常多”长期经济支持情况下的1.7%(e[-4.064]=0.017)。这说明,当女性的个体特征及夫妻婚姻生活情况对女性的家庭权力的影响被控制后,姻亲的长期经济支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女性的家庭权力,且姻亲的长期经济支持越多,女性的家庭权力越大。基于资源理论的解释,姻亲的长期经济支持可以作为女性的一种累积性资源,这种资源并非女性一开始带入家庭的先天资源优势,而是通过长期的积累而逐渐内化为女性的经济资源,女性因其资源的累积而有助于增加其对家庭事务的话语权与决策权。而姻亲的近期经济支持因其属于一种短期支持,在时间上不足以形成具有累积性资源的条件,并不具备增加女性家庭权力的力量与优势。假设2部分通过检验。
与姻亲经济支持对女性的家庭权力影响效应相反的是,宗亲的近期经济支持与女性的家庭权力显著相关,而宗亲的长期经济支持并不相关。从模型Ⅱ中宗亲的近期经济支持的估计系数来看,在宗亲近期“从不”或“有时”给予女性经济支持的情况下,女性的家庭权力分别是近期“经常”获得宗亲经济支持的175倍(e[5.162]=174.513)和138倍(e[4.927]=137.965)。由此可以看出,宗亲的近期经济支持显著影响女性的家庭权力,且宗亲的近期经济支持越多,女性的家庭权力越小。这说明,宗亲的经济支持会直接影响女性的家庭权力,虽然女性在嫁人夫家后正式成为夫家的人,在亲属规范上配偶父母属于女性的宗亲,但是,这种宗亲支持仍旧是基于男性的支持维度,对女性支持得越多,同样意味着对男性支持得越多,而这种支持并不会转化为女性的资源,相反会内化为男性(配偶)的资源或者本身就属于配偶父母的权威资源。配偶父母的权威资源越多,女性的话语权就越会被配偶父母的权威所制约,间接增加男性(配偶)的话语权。而宗亲的长期经济支持却并不影响女性的家庭权力,我们推测,与姻亲的长期支持不同,配偶父母的这种长期性的经济支持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超越了经济性的资源功能,更大程度上是从亲情的文化视角作为对第三代的经济支持,比如给孙子孙女钱或买东西,这时宗亲的长期经济支持更多的是从自己的角度作为一种意愿性的付出,并不会形成一种制约女性家庭权力的力量型资源,因此并不影响女性的家庭权力。假设3部分通过检验。
在控制变量方面,女性的年龄与女性的家庭权力显著相关,且二者呈负向相关,即女性的年龄越大,其家庭权力越小。为了探求女性年龄与其家庭权力负向相关的原因,笔者进一步对女性年龄与其受教育年限及女性的受教育年限与其经济收入分别进行相关分析。相关分析结果显示,女性的年龄与其受教育年限显著负向相关,女性的受教育年限与其经济收入显著正向相关③。这说明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女性的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年轻的女性相比年龄大的女性的受教育程度更高,而受教育程度的提高进一步导致女性的收入增加,进而提高女性在家庭中的权力地位。因此,我们可以推测存在一种女性的年龄越大,其家庭权力越小的趋势,即现在的女性相比过去的女性的家庭权力更高一些。
女性的工作状况与女性的家庭权力显著相关。相比目前正在工作的女性,从未工作过的女性的家庭权力是前者的17倍(e[2.827]=16.895),也就是说,从未工作过的女性的家庭权力较大。这个统计结果似乎有点出乎意外,其中的原因可能非常复杂,一种可能的解释是,与城市大部分夫妻均工作的情况不同,在农村,经济收入可能并不直接决定个人的家庭权力程度,丈夫外出打工或从事农业生产,妻子留在家中做家务照顾老人和孩子是农村日常生活的普遍写照,丈夫因常年在外务工而在家中的时间较少,家中的一切事物需要妻子决定与处理,丈夫会因家中的事务都需要交由妻子处理而产生一定亏欠感,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让渡了自己的权力,因此,从未工作过的女性可能因其在家中的时间资源和丈夫的权力让渡而获得较大的家庭权力。
女性与配偶父母的居住状况与女性的家庭权力呈现边际上的相关性。相比与配偶父母住在一起的女性,不住在一起的女性的家庭权力更高。这说明,与配偶父母同住的居住方式降低了女性对自己家庭(配偶和孩子)的事务决策权。基于同住的原因配偶父母可能会参与到家庭事务的决策,甚至有些家庭配偶父母很可能直接担任家庭事务的主要决策者,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女性的家庭权力。
五、结论与讨论
本文利用2006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 2006)数据研究亲属的支持对农村已婚女性家庭权力的影响,通过亲属的经济支持视角,重点探求姻亲经济支持和宗亲经济支持的作用。我们发现,姻亲的长期经济支持和宗亲的近期经济支持对女性的家庭权力存在显著的影响,且姻亲的长期经济支持越多,女性的家庭权力越大;宗亲的近期经济支持越多,女性的家庭权力越小。除此以外,女性的家庭权力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姻亲家庭经济状况的影响,姻亲家庭经济状况越好,女性的家庭权力越大。
通过亲属的经济支持对女性的家庭权力的影响结果发现,家庭权力与资源的累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方面,权力得以依托的资源可以是个体自身累积的资源,如学历、收入或职业声望;也可以是基于社会规范或文化传统所赋予的文化资源,比如社会性别优势。另一方面,基于本文的研究发现,建构于家庭背景下的后台资源对于个体在家庭中的权力博弈亦存在重要作用。回归本文的研究结论,女性的家庭权力受到姻亲家庭的经济状况和经济支持的正向影响,且这种经济支持对家庭权力的正向作用归属于一种长期经济支持的结果。家庭权力属于一种累积型和过程性的权力类型,夫妻二人的家庭权力需要借由各自的资源得以掌控,姻亲对女性的经济支持需要随着婚姻生活的延展而获得生长成为资源的可能,这种随时间延展的基于家庭背景下的姻亲资源作为女性的后台资源,在女性的家庭权力获取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有关夫妻家庭权力的资源理论虽自诞生初期就一直饱受实践的质疑和挑战,但是我们不做理论的探讨与评述,而是应看到西方的理论在中国特有的社会规范和婚姻文化背景下另辟蹊径的发展空间。正如吴小英(2009)在研究市场化背景下的性别话语转型问题时所说,“性别话语权问题在中国从来就不是简单的个体差异问题,也不是单纯的男女平等或者妇女解放问题,而是始终与中国的现代性纠缠在一起”[23]166,而家庭的现代性进程则伴随着的是家庭结构和亲属关系网的改变,即家庭结构由传统的大家庭向核心家庭转变,亲属关系网由父系制向双系并重发展,姻亲联系逐渐强化并直接影响了已婚女性在核心家庭中的权力与地位。家庭权力是一个动态和复杂的交互作用过程,测量家庭权力的指标与影响因素是多维度的,单一的某一维度的变量因素或研究方法不足以全然解释家庭权力的建构过程和博弈方式。本文基于数据变量的限制和研究方法的欠缺,对于家庭权力的量化指标操作上存在一定不足,因此,需要运用量化的方法从静态层面把握家庭权力的资源优势的显性拟合过程,同时结合质性研究从动态层面把握家庭权力的博弈策略的隐性互动过程。通过这种双层次多维度的逐步递进和由表及里的分析,对西方理论背景下的家庭权力探究予以中国化的深刻解读。
收稿日期:2013-10-10
注释:
①本论文使用数据全部来自中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之《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项目。该调查由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与香港科技大学社会科学部执行,项目主持人为李路路教授、边燕杰教授。笔者感谢上述机构及其人员提供数据协助。
②这里的“目前工作状况”是指从事过任何以获取收入、报酬为目的的农业生产活动或其他非农职业工作。
③相关分析结果显示,女性年龄与受教育年限在1%的统计水平上呈显著相关,相关系数是-0.221;女性的受教育年限与年经济收入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相关,相关系数是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