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跨国公司经营特色研究及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跨国公司论文,启示论文,特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世纪最引人注目的国际经济现象之一,是跨国公司的蓬勃发展。
中小型跨国公司是跨国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经营特点和在国际技术转让中的作用是大型跨国公司不可替代的。然而,在以往对跨国公司研究中,人们却普遍把研究对象仅集中在大型跨国公司身上,对中小型跨国公司的分析不多,有关中小型跨国公司技术转让的研究则更少,象美国经济学家弗农教授甚至认为中小型跨国公司不是真正的跨国公司,完全把它排除出跨国公司的研究范围。故此,本文试图运用联合国、世界银行等机构资料,对中小型跨国公司进行较为系统的分析,并力图通过这些分析,为我国企业的跨国经营和技术转让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中小型跨国公司概况
中小型跨国公司,顾名思义是指规模较小的跨国经营企业。不过关于它的确切含义,目前国际上尚有争议。争议的原因,一是由于国际上尚没有形成判别跨国公司的统一标准,二是因各国情况不同,各国对企业规模划分方法也不一样。本文在分析和运用资料时,主要参照联合国有关文件或出版物的定义和解释,即跨国公司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控制有工厂、矿山、销售机构和其它资产的企业,而中小型跨国公司是指其中在母国雇佣不足500人的企业。照此定义,美国1988 年有这种中小型跨国公司562家,占美国当时跨国公司总数的28.3%, 意大利和瑞典1982年比例分别是60.2%和74%,而英国1981年对外投资企业中的66.3%,都属于这类跨国公司。由此可见,国际上中小型跨国公司数量并不少。
一般来说,中小型跨国公司是在普遍中小型国内企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是,由于经营环境的变化,中小型跨国公司与普通中小型企业的区别,已不仅仅是经营地理范围上的差别了。中小型跨国公司平均每家的销售额、职工人数、总资产、营业增加值及出口占有率、销售利润率等指标都已大大超过了普通中小型企业,如中小型跨国公司人均实现增加值6万美元,销售利润率7.9%,而普通中小型企业是4 万美元和4.2%,分别只为中小型跨国公司的67%和53%,反映了普通中小型企业在经营能力上与中小型跨国公司的差距。当然,中小型跨国公司的百万美元资产增加值比普通中小型企业小,从而体现了跨国经营吸纳资产较多的特点。
中小型跨国公司与大型跨国公司也不一样。以联合国1997年世界投资报告中所公布的前100家大型跨国公司为例, 这些公司平均每家拥有海外资产170亿美元,境外职工6万,平均境外销售收入200亿美元。 象美国福特汽车公司,仅海外资产就为606亿美元,1995 年销售总收入甚至超过了OECD中某些发达国家的整个产值,达1284亿美元。在10个能提供有关资料的发达国家中,有6个国家前25 家大型跨国公司的对外投资就超过了该国对外投资总量的50%,中小型跨国公司的投资规模也就可想而知。根据联合国贸发组织统计,目前中小型跨国公司平均每家拥有资产4200万美元,职工总数515人,平均销售额8900万美元, 与大型跨国公司无法相比。中小型跨国公司这种经营规模的局限性,直接影响和制约了它的跨国经营活动。
中小型跨国公司经营战略和策略
现代营销学理论告诉我们,企业的经营战略和策略离不开企业自身条件和其所经营的客观环境,从某种程度上讲,企业经营战略和策略是企业自身条件与经营环境之间关系的体现。因此,中小型跨国公司的经营策略和战略既不可能与普通中小型企业相同,也不可能与大型跨国公司一样。根据对联合国等有关机构材料的研究,中小型跨国公司跨国经营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特点:
1.企业经营主要实行地区性战略。在人们观念中,跨国公司常被认为实行的是全球性经营战略,即在以追求利润最大化前提下,跨国公司在世界许多地区建有自己附属企业或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合理组织生产和销售。可是,据联合国调查,中小型跨国公司在国外的附属企业或机构却很少,而且拥有附属企业或机构的市场还与母国有严重的趋同性。象美国中小型跨国公司,它们在国外附属企业或机构平均每家只有 1.6个,并且主要建在发达国家,如加拿大和墨西哥虽然同为美国近邻,但在加拿大的数量是墨西哥的三倍多。这些都说明,对中小型跨国公司来说,它的经营战略还只能是地区性战略。
2.企业经营主要分布在劳动密集型行业。联合国近些年的世界投资报告显示,相比于其它行业,中小型跨国公司在劳动密集型行业中投资所占的比例要大得多。1995年,中小型跨国公司在服务业国际投资中比重是20%,而在制造业仅为5%。在美国,有40 %的中小型跨国公司是从事服务业,在电子、机械、化工等制造业的比重累计只是19.8%。另外,最新排名的世界前20位大型跨国公司中,没有一家从事劳动密集型行业,这也从另一侧面反映了中小型跨国公司经营行业分布的倾向性。
3.企业经营主要集中在“间隙市场”。所谓“间隙市场”,是指大型跨国公司在追求“规模经济效益”中不愿涉及或难以涉足的经营领域。通常这种“间隙市场”产品批量小、品种多,市场容量有限。中小型跨国公司选择“间隙市场”的目的,一方面是可避开与大型跨国公司的正面竞争,另一方面也是让自身优势得以充分发挥,以填补市场需求的不足。
4.企业经营与大型跨国公司的协作较多。中小型跨国公司由于企业功能单一,内部资源有限,所以在其跨国经营中,经常与大型跨国公司保持着密切的关系。许多成功的中小型跨国公司企业家甚至认为,加强与大型跨国公司的协作,是中小型跨国公司保持活力的重要条件。在联合国针对中小型跨国公司一项调查中发现,在高技术行业有67%的中小型跨国公司与大型跨国公司存在着重要的供求关系,有40%的中小型跨国公司认为在企业获取技术信息、开展市场营销等方面,与大型跨国公司的合作至关重要。
中小型跨国公司技术转让
技术转让是跨国公司跨国经营的重要内容,是跨国公司谋取市场竞争优势和向外扩张的主要手段。技术转让包括技术引进和技术输出两个方面。通过技术引进,可尽快提高引进企业的技术水平。而利用技术输出,能为出让企业带来如下利益:(1)延长技术生命周期, 获取技术利润最大化;(2)冲破贸易壁垒,扩大海外市场占有率;(3)利用国外资源,提高产品竞争力;(4)加速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周转;(5)便于获取对方先进技术。这些利益对中小型跨国公司也不例外。下面重点从技术输出的角度,进一步分析中小型跨国公司的技术转让行为。
首先在中小型跨国公司技术资源的性质方面,它主要来自两个途径:一个是企业自己的技术研究与开发(R&D), 另一个是企业对从外部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改造。在企业自我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虽然中小型跨国公司每年的经费和成果都难以与大型跨国公司相比,但也有一定规模。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行业情况还不一样。一般愈是发达的国家,在R&D上的投入愈大,愈是技术性行业,在R&D上的投入愈多。象日本的中小型跨国公司,企业R&D占其销售收入平均高达10 %就是一例。另外,在企业R&D的国际化程度上,欧洲高过日美, 服务业高于制造业,前者反映了欧洲与日美的差异,后者则与中小型跨国公司经营行业特点相符。转让技术的类型,中小型跨国公司主要是劳动密集型技术、小规模生产技术和“零星”的知识密集型技术。这些技术易于和中小型跨国公司的经营项目结合,同时,又因研制开发成本相对较低,中小型跨国公司能够承受。现在,开发一项新技术所需经费,已动辄几千万美元甚至更多,象波音公司研制载客700多人的新型客机,耗资估计60 亿美元,中小型跨国公司是无力承担的。
在技术转让的方式上,中小型跨国公司主要选用在东道国建立合资企业的方式进行转让。这种方式最大的特点是,投资方即技术供方可利用当地资源和销售网络,投入资金较少,转让风险较低,此外,对一些“零星”技术,中小型跨国公司也可能采用许可证贸易进行转让。然而,需指出的是,即使采用许可证贸易方式,这也可能是中小型跨国公司将对方引入以后组建合资企业的第一步,因为据统计,有40%的许可证贸易技术受方最终与中小型跨国公司建立了合资企业,合资企业才是中小型跨国公司技术转让的主要方式。
中小型跨国公司传授技术的方法,一般较大型跨国公司简单、灵活。技术转让不同于货物买卖,要完成一项技术从技术供方到技术受方的转移,过程相当复杂,通常需要技术资料交付,技术人员培训、技术专家现场指导等许多环节。但是联合国调查中却发现,在由中小型跨国公司转让技术的交易中,有60%的项目中小型跨国公司不提供技术培训(大型跨国公司比例是30%),有49%的情况甚至连相关的技术资料也不负责,而能派出专家进行现场指导的比例就更低了。造成此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中小型跨国公司自身技术力量有限,技术管理不规范造成的,另一方面也是与中小型跨国公司转让技术的性质有关。
中小型跨国公司转让技术的时机也与大型跨国公司不同。总的来看,中小型跨国公司技术转让时机一般比大型跨国公司早。技术按其生命周期,可分为创新、发展、成熟和衰老四个阶段,与产品生命周期一样。对处于创新阶段的技术,国际上不管是中小型跨国公司还是大型跨国公司都不转让。但当技术处于发展阶段时,中小型跨国公司有的便开始考虑甚至主动出击寻找技术转让机会了,大型跨国公司往往则要到成熟阶段或衰老阶段才会转让。中小型跨国公司这种转让技术的时机,是由它的经营实力有限决定的,当中小型跨国公司生产规模已无法满足市场或根本无力将新技术付于实施时,通过转让技术获取丰厚报酬无疑是它最佳的选择。
从转让技术的实际使用效果看,中小型跨国公司的技术普遍更适合于发展中国家。在发展中国家的跨国公司附属企业中,能使用母公司相同技术生产出同样产品的比例,中小型跨国公司高于大型跨国公司。换言之,在发展中国家中小型跨国公司技术的适用性优于大型跨国公司。事实上,从附属企业与母公司生产协作的关系上也能论证这一点,因为在发展中国家中小型跨国公司附属企业能生产母公司最终产品的比例大于大型跨国公司,后者是在生产半成品上高于前者。因此,应该说中小型跨国公司转让技术的市场主要是在发展中国家。不过,由于中小型跨国公司经营战略方向不在发展中国家,所以实践中中小型跨国公司技术适用性的优势经常并没有发挥出来。
若干启示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接轨,我国企业正面临来自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的挑战,竞争的激烈程度是前所未有的。在这种形势下,我国加快了技术引进的步伐,以尽快提高我国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与此同时,我国前些年也开始了海外投资和技术出口业务,并且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是,我国企业的跨国经营实力普遍还不强,其经营行为只能是接近中小型跨国公司的水平。因此,通过以上对中小型跨国公司的分析,笔者认为对我国至少可有如下启示。
启示之一:应重视和加强企业的R&D。 根据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我国目前大中型工业企业中,能达到国际90年代水平的仅占26.1%,能属国内先进水平的也只有27.7%,其余大多还停留在60~70年代,急需技术更新。可是,另一方面我国企业却普遍对R&D重视不够, 投入偏少,1995年,我国的大中型工业企业平均每家R&D投入才171万元人民币(约合20万美元),R&D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是1.3%,不仅经费总额是国外中小型跨国公司的15%,而且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也低于中小型跨国公司的水平,这里还尚没有与大型跨国公司相比较。因此,加强我国企业的R&D,已是刻不容缓。
启示之二:我国技术引进渠道应多元化。经过以上分析已发现,尽管大型跨国公司在国际技术市场占据主要地位,但中小型跨国公司也拥有一定的市场,在劳动密集型技术、小规模生产技术等方面,竞争优势还十分明显。所以我国在技术引进时不能只着眼于一些大型跨国公司,而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技术供方。当然,若从中小型跨国公司引进技术,需注意对方转让方式的局限性和传授技术方法的不规范,应尽量将自己的要求事先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下来,以免实施过程中出现麻烦或纠纷。
启示之三:我国海外投资和跨国经营市场定位应恰当。截止1996年底,我国已在境外开办各类企业5045家,总投资额57.2亿美元,但能真正经营赢利的却只有55%。造成此现象的原因固然很多,不过首先与我国许多海外投资定位的偏差是分不开的。我国海外投资企业的平均实力尚不及国外中小型跨国公司,可是我国的海外投资却主要集中在第一、二产业,经营的目标也不是象中小型跨国公司那样选择“间隙市场”,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海外企业经营步履艰难就不足为奇了。
启示之四:技术出口应注意出口的方式和出口的时机。从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开始了技术出口,现年出口规模已有数十亿美元。但同时,我国因技术出口方式或出口时机掌握上的不当所造成的失误也是不少。实际上,这方面我国可借鉴一些中小型跨国公司技术转让的做法,即在企业实力有限的情况下,在转让方式上,可重点选择合资企业和许可证贸易方式,而在转让时机上,应主要立足在技术的成熟期或发展期,以免技术转让过早,给企业和国家带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