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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是现代经济运行的基石,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最重要的基本法则之一。因此,现代经济又被称为“信用经济”。
近年来,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大潮中,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企业和个人,出于地方保护主义,或为谋取地方小集体或企业、个人利益,公然违背市场经济的准则,导致社会信用观念变得十分淡薄,正常的信用关系被扭曲,破坏社会信用制度的事件愈演愈烈,社会经济运行中出现严重的“信用危机”,严重影响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主要表现在:
1、商业信用被滥用。部分经营者滥用商业信用,在商品交换过程中违反信用的基本原则,不履行按时付款的责任,经常出现商品经营者赊销货品后随意拖欠、拒付货款,预付货款后迟迟收不到货物的不正常现象,造成企业间大面积的、巨额的“三角债”。生产、销售活动无法正常进行,并由此导致社会信用的恶性循环。人们面对似乎到处充满陷阱和危机的市场,无所适从。不得不提着大包小包的钞票,冒着被抢被盗的风险去做生意。
2、银行信用受到了巨大的挑战和冲击。银行信用是市场经济的支柱信用。银行信用一旦受损,轻则引致不良资产增加,存款减少,重则引发支付风险,并最终导致银行破产倒闭。近几年来,由于受亚洲金融风波的波及和自身经营管理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银行信用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和冲击:一是少数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前两年因受海南发展银行关闭、广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城市信用社及农村合作基金会停业清理整顿的负面影响,信誉急剧下降,并一度产生信用危机,出现局部性存款挤提风波。二是一些地区出于地方保护主义的需要,不惜以牺牲金融机构的债权为代价,打着企业改制的旗帜,通过不规范的破产、重组等种种方式,恶意逃废金融债权,大搞“假破产,真逃债”,把破产逃债当作发展地方经济的一条捷径,造成银行不良资产上升,呆坏账损失增加。三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法律法规不完善和银行自身经营管理上的漏洞,通过伪造信用工具,与银行员工内外勾结等手段,肆意盗用银行信用,诈骗银行资金。如近年来假存单、假汇票、假信用证、逃汇套汇等案件屡见不鲜,涉案金额也越来越大。
3、一些地区在搞活地方经济的幌子下,大规模开展制假贩假等各种非法活动,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社会信用观念和制度。如曾经轰动一时的温州假冒伪劣鞋案,粤东某地假奶粉案等。
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信用危机”问题已给国民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严重恶果。因此,建立健全市场经济环境下完善的社会信用制度和体系已是迫在眉睫。
朱总理在“十五”计划纲要中提出,要“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加快建立健全的社会信用制度”。没有健康的社会信用观念和健全的社会信用制度、体系,就如同一场没有规则的体育比赛,必然会导致混乱而无法进行下去。古语说: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粤西某地前几年利用行政干预,通过金融机构违规搞高额“贴水”引入巨资乱放贷款,造成大量资金损失,以致该地许多金融机构网点因此被合并、关闭。由于该地的信用程度受到怀疑,金融服务出现真空,使社会经济发展严重受阻,至今仍后患无穷。同样,恶意逃废金融债权的行为最终将导致金融机构资产损失,而金融机构资产主要是由群众存款构成的,金融机构资产损失必然引起存款支付问题,并影响当地社会信誉和投资环境,阻碍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正所谓“欲速则不达”。
因此,国家必须通过立法手段,坚决揭露和打击逃废金融债权、破坏社会信用的活动,下大力气建立健全良好的社会信用制度和体系,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社会各界,特别是生产经营者必须共同努力,共同遵守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自觉抵制损害社会信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