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地区小企业融资取向探究:宜春个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宜春论文,小企业论文,个案论文,取向论文,融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246(2006)11-0159-10
一、引言
“小企业”是从规模角度对企业形态的一种描述。目前,世界各国尚无一个规范统一和适用所有行业的小企业定义。它只是构筑在企业雇佣人数、资产总额、经营收入和其他一些数量标准上的动态、相对概念。
1973年,德国经济学家E·F·舒马赫在他的著作《小的就是美的》中,第一次提出小企业是最具有经济活力的一部分,对于提高经济发展水平,激活创新潜力,推动科技进步和促进劳动力就业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种与传统分工模式下规模效益论明显相悖的论点,科斯从企业边界角度予以了解释。他认为,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内部交易成本加大,信息传递效率下降,企业可能产生规模不经济问题。事实证明,社会产品的多样性决定了大型设备的制造效率必须依赖于大规模集中生产;而对于大部分消费品的生产流通,因消费者偏好各异、产品特性不同,则需存在大量机制灵活的小企业与之相适应。
毋庸置疑,资金是影响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无论企业界还是理论界均认为,小企业融资遭遇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体系的歧视,信贷资金供给渠道梗阻,导致严重影响小企业的发展。但考察企业融资的历史发展脉络,可以发现每种融资方式均有其生命周期,周期转换的结果是企业融资方式与融资渠道的全面迁跃。虽然从长期看,这种迁跃能打开一个全新的融资渠道,为今后企业发展提供持续性资金流,但由于条件具备的渐进性,可能在嬗变之初引发短期融资障碍。有关学者认为,企业融资模式的选择有一定的客观规律性,遵循规律将提高筹措和运用资金的效率(俞子耀,2005)。目前,小企业融资正处于这一转折过程中。在经历以财政性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为主要融资方式后,民间资金与银行信贷资金一道共同成为小企业融资的主要资金来源渠道。进一步探究发现,小企业融资渠道变迁的发生从表面看是当前体制内金融市场功能的缺损或不足导致小企业普遍面临信贷约束的无奈转型,实际上更是小企业为求自身发展提高融资效率及成本比较后的理性选择。改变小企业当前融资困境必须顺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以市场化为取向,畅通民间融资渠道,辅之于构建保持银企长久关系的银行信贷运行机制,满足于不同组织形式和规模的小企业融资之所需。
二、融资现状审视
(一)融资轨迹:制度变迁下的融资方式选择
第一阶段(1949-1978年):财政供给型的国有小企业为主的融资制度。这一时期,国家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小企业多为国有,一切资金需求与大中型企业一样均依靠财政资金来支持,或由银行根据财政部门的资金安排供给。小企业无融资自主权,基本上丧失了自主选择融资方式的可能性。
第二阶段(1979-1997年):银行借贷型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小企业融资制度。1979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国营工业企业流动资金全额信贷的暂行规定》,拉开了国有企业融资方式改革的序幕,紧随其后国家相继出台的诸如1983年“流动资金统一由银行管理”和1984年“拨改贷”等一系列改革措施,进一步将我国经济从“计划下的财政主导”逐步转入到“银行借贷融资推进”的发展阶段。这一时期,非公有制经济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集体和民营等多种所有制形式小企业并存,其资金需求通过银行信贷渠道解决。
第三阶段(1998年至今):与前两阶段截然不同,表现为民间融资与银行借贷融资共助下信用型的民营小企业居主的融资制度。小企业融资方式的演变进程表明,小企业融资轨迹变化的根本原因在于经济转型进程中融资制度的变迁和小企业所有制性质的改变。
1997年后,银行业“惜贷”倾向与小企业银行借贷融资需求欲望强烈的矛盾也由此日渐显现,相比大中型企业,小企业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正规金融抑制。这点从反映中型企业和小企业的财务费用及所含利息支出① 数据对比中可得出相关结论。
图1、图2分别是1995年至2004年期间宜春市中型企业与小型企业财务费用与利息支出状况示意图。图1与图2对比显示,中型企业的财务费用与利息支出呈现惊人的一致性,而小企业的财务费用与利息支出则从1999年起表现出明显的背离(2003年后这种背离有逐渐扩大趋势)。两类不同规模企业截然不同的走势,突显金融对大中型企业的支持偏好以及小型企业获取银行借贷融资不足的窘境。
(二)融资特点:贷款收缩下的民间融资崛起
沿寻小企业融资轨迹,进一步发现每一阶段的小企业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都有其相应的变化特征。准确把握这些特征,有助于更好地深入探究小企业融资路径,进而为小企业健康发展提出相应融资模式选择思路指明方向。为此,从宜春市5000余家小企业中选择其中财务数据完整、存续期10年以上、不同行业且具有一定代表性的100家小企业2002—2004年间融资状况进行了调查(见表1)。
表1 宜春市100家调查样本小企业行业分布状况表单位:个
注:企业均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1.内外源融资比例相对稳定下的小企业规模扩张引发外源性融资需求,民间融资初露锋芒
小企业成立初期内源性融资首先成为其主要资金来源(见表2)。其中规模以下小企业表现得尤其突出,其内源性融资所占固定资产投资比例在60%以上,而规模以上小企业则低于60%。当内源性融资仍不足以满足小企业规模扩张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行为便向外寻求资金供给支持,此时的对外融资表现为真实意义上的流动资金融资需求。在银行信贷资金为规避风险不予支持(突出体现在规模以下小企业上)的情况下,民间资金介入。民间融资是小企业完成扩张的重要外部力量。
表2 2002—2004年宜春市样本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融资结构状况表单位:%
注:内源性融资是指:折旧基金、留存利润及其他自有资金;外源性融资是指:银行(含信用社)资金、民间融资、商业信用等。
2.外源性融资结构变动趋势显现银行借贷融资取向发生根本性转变,民间融资蓬勃兴起
从样本小企业调查情况来看,虽然银行信贷资金与民间融资共同成为小企业外源性融资的主要渠道,但银行信贷资金从小企业撤离的迹象十分明显,民间融资占比逐年上升(见图3)。进一步的调查表明(见表3),规模以下小企业向银行融资的成功率(25%)远低于规模以上小企业的成功率(60.71%)。
表3 2004年宜春市样本小企业融资渠道选择状况表
融资意向申请(笔)
融资成功(笔)成功率(%)
规模 规模规模 规模规模
规模
以下 以上 合计 以下 以上 合计 以下
以上
合计
民间融资渠道
11878
196
10269
171 86.44
88.46 87.24
银行资金渠道3656929 3443 25.00
60.71 46.74
合计
154
134
288
111
103
214 72.08
76.87 74.31
注:银行资金渠道不含票据贴现,仅指抵押、信用贷款
3.银行信贷资金结构的变动突显金融支持小企业发展力度逐步趋弱,民间融资作用显著
样本企业调查结果显示(见图4),国有商业银行对小企业的贷款支持减弱不仅体现在总额的收缩上,而且反映在结构的分布上。2002年以前国有商业银行对小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以抵押贷款为主,2002年以后则转为提供票据贴现融资为主,抵押贷款及信用贷款融资方式主要由农村信用社在一定约束条件下向小企业提供。银行借贷融资结构的这一重大变化使得小企业融资随着民营经济的迅猛发展依赖于民间融资的趋向将越来越明显。
三、融资取向探因
(一)表层原因:金融供给不足与民间资金扩张的双重结果
1.商业银行经营战略调整导致小企业融资取向变化
作为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加速启动的标志——1997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召开后,商业银行经营思想及战略重点快速转型,信贷管理制度相应变革,机构网点向大中城市集结,信贷投向朝“双大”(大项目、大企业)集聚,信贷权限往上级行集中,商业银行支行甚至市级分行基本丧失了贷款自主审批权。如宜春市各国有商业银行县市支行仅有存单质押和小额消费信贷审批权,市级分行只有A级以上企业的收回再贷流动资金审批权。此种情形下,一方面导致银行信贷取向呈现明显的对小企业歧视性,另一方面导致小企业主要集聚层面——县域经济的金融服务出现真空和操作中的低效率,客观上逼迫小企业更多地求助于民间融资。
2.金融体系缺陷导致为小企业服务金融机构缺失
从我国金融体系看,主要为小企业提供服务的仅有城乡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等弱势金融机构(虽然成立之初,股份制商业银行也定位于服务中小企业,但随着发展壮大,融资已倾向于大中型企业)。这些金融机构受制于自身实力、资产质量和信贷管理能力等问题,对小企业支持力度较为有限。同时,其依行政区划设立,单个机构抗风险能力弱,没有完善的结算渠道,缺少信贷管理人才,难以充足、有效满足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不仅如此,银行监管部门还对支持小企业的主力军——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范围进行了严格限制,规定农村信用社必须保证新增信贷中的农业贷款比例,信贷资金不得进入工业园区等。在此情况下,农村信用社对小企业贷款一直在低位徘徊。2004年末,宜春市农村信用社小企业贷款余额为11.2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14.3%,当年新增小企业贷款1.9亿元,占全部新增贷款的12.6%,均大大低于全市小企业21%的增加值增长率。
3.民间资金的迅猛增长为小企业融资提供了可能
在银行信贷对小企业投入相对减少的同时,受益于以下三方面因素,民间资金的规模迅速膨胀,要求资金增值的愿望不断提升。一是国民经济增长引发的财富效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长达近20年的高经济增长和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个人倾向使国民可支配收入快速增长。由于收入与投资间的强烈正相关性,居民收入的增长直接导致民间可投资资金规模的同步扩张。二是收益比较下的利益导向效应。从目前看,银行存款仍是我国居民主要投资渠道。经过7次降息和重征利息所得税,存款收益率在建国以来的历史低点徘徊。民间资金的天生逐利性要求更高回报的投资领域与之相适应。相对于不规范证券市场的高风险和计划型存款市场的低收益,高速成长的小企业理所当然成为居民投资首选对象。三是政府激励下的政策效应。2000年后,针对内需不足的状况,政府加大了对民间资本启动力度,积极引导民间资金支持小企业发展,并为此发布了系列优惠政策,对招商引资、自主创业等行为给予鼓励支持。在以上三因素的作用下,民间资金供给量呈现快速增长势头。据人行调查,近5年来宜春市民间资金增速达到20%,2003年资金存量达到70亿元,逐步成为小企业融资主渠道之一。
(二)深层动因:融资效率差异与产权非匹配性的双重作用
对融资双方而言,追求资金增值是融资行为得以发生和维系的出发点与归宿点,因而融资成本和融资收益所确定的融资效率是决定企业融资渠道和方式的决定性因素。从以下分析可以看到,小企业向民间融资和银行融资行为中的效率差异以及产权非匹配性是导致小企业融资行为变化的根本原因。
1.民间融资的灵活性决定了小企业更容易达成在防范财务风险和保持对企业控制权之间的平衡性
为突破内源性融资局限,通过外源性融资以补充内源性融资不足是企业必然的选择。现代企业资本结构理论指出,企业在外源性融资过程中面临深刻而难以调和的两难选择。一方面,债权融资传递经理人对企业未来的信心与收益的较高期望,有利于增加企业市场价值。但随着企业对外债务的增加,由财务支付困难所可能导致的破产概率亦同步增加。另一方面,股权性融资较债权性融资能更有效地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促进治理结构完善,推动企业规模迅速扩张。但股权融资将使原有股东弱化对企业的控制权,因而,大量进行股权性融资将被市场视为管理层对企业发展前景看淡,加大市场对企业的预警心理。
就小企业而言,由于承债能力较弱,对财务风险高度敏感,上述理论所描述的两难效应更显突出。民间融资所独具的高效、灵活的特性有可能从根本上打破融资两难循环。一方面,民间融资多以债权式融资进入小企业,融资规模的扩大不影响原有股东对小企业的控制地位。同时,资本金的财务杠杆效应得到充分发挥,有利于提升股本利润率,最大限度保障股东权益。另一方面,由于民间资金的私人性质和所有者对资金保值增值的高度敏感,民间资金具有较大的转换灵活性和较强的止损理性。当所融资小企业由于财务困难处于破产边缘时,民间资金所有者将在充分比较小企业破产后清偿所得与通过将借贷资金转变为股金以延续小企业持续经营期所带来的股权收益相比较的基础上进行合理选择。而银行借贷则受国家对其投资方向及经营范围的管制,面临着巨大的转换成本和政策限制,相关转换一般难以实现。从宜春市情况看,调查的50户规模以上小企业中有32户有过债权转股权的经历,合计转换金额达2100余万元。民间融资为小企业避免落入因债权融资引发的财务恶化而导致的破产和因股权融资所导致的控制权削弱以及市场价值降低的双难困境提供了一条现实途径,能够使小企业更合理地确定风险与收益的平衡点,增强管理柔性,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2.信息收集及处理模式的不同,导致小企业向民间融资和银行融资成本及判断依据的巨大差异
一般认为,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可能产生的逆向选择是导致小企业向银行融资难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小企业融资问题中,信息不对称不仅体现在向银行融资过程中,也同样存在于从民间融资过程中。从下面分析中可以发现,信息不对称并不是导致小企业向银行融资难的根源,而在信息收集与处理方式不同所导致的融资成本和信息判断依据的差异决定了小企业在民间融资上具有相对优越性。
在大型商业银行正规化的评级体系中,除银行机构自身要建立长路径的信息管理决策层次和高成本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等固定投入外,还依赖于外部众多的信息咨询及中介机构,如咨询公司、资产评估公司以及登记公司等。就某笔贷款而言,这些具有部分固定成本性质的支出最终将转嫁到贷款成本中。很显然,由于贷款金额较小,对于小企业每单位贷款比较大企业承担更高的费用率。不仅如此,由于信息收集和处理的硬化,小企业在银行贷款中还支付了较高的机会成本:一方面,银行在信息采集中极端重视抵押担保率的行为,将可能迫使小企业为获取贷款而超越实际需要增添固定资产投入,降低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银行业多层级、低效率的信息审查程序大大拉长了贷款时滞,对于资金周转较快、资金需求缺少规划的小企业生产经营效益产生极大地影响,增加资金贴水率。
与此相对应,民间借贷者决策更多依靠与企业长时间接触所积累的感性认识。信息渠道获自日积月累的长期交往以及企业的利害相关者(股东、债权人、员工、供应商和顾客)等以及企业所在的社区。这些信息经过资金所有者的大脑加工,得出一个可借或者不可借的定性结论。由于民间借贷信息收集与处理过程中不强求企业提供规范化的财务信息和定量精确的分析,信息获取也并非要借助专业机构及专门渠道,具有显著的低成本性。
3.产权结构决定了在融资过程中(与银行信贷比较),小企业天然与民间资金有较大的契合性
虽然小企业与非公有制经济分别是从规模和产权结构两个不同的领域给出的定义,但两个集合间存在较大的交集。受“所有制不兼容”陈旧观念的影响,国有商业银行对民营为主的小企业事实上的所有制歧视时至今日,其与小企业产权制度安排的差异性,相应制约了向小企业放贷的积极性。而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属同一产权主体的同构性,是政府能要求国有商业银行给予国有企业特别关照的根源所在。既然国有商业银行向国有企业放贷只是秉承政府的意愿,国有银行经理人对放贷风险和损失自然不承担相应的责任,资金贷出者也无需承担全部损失。从这个角度分析,金融中介机构很容易将所有制性质作为贷款风险评判的依据之一,这正是国有商业银行信贷主要投向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重要原因,也是小企业从银行融资难的产权根源。与此相反,民间资金的私人属性决定了在对小企业融资过程中,借贷资金双方具有高度的产权兼容性。民间资金与小企业在产权设置、运作方式等方面具有较多的相似性,制度上的天然亲和力,将有利于降低双方融资心理,提高交易成功概率;另一方面,民间资金这种以个人股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规模小、机制灵活、管理层次少、运行成本低,与小企业资金需求特点相互吻合,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
四、融资模式选择
(一)民间融资:建立适应小企业融资需求的民间投资体系
建立满足小企业融资所需的民间投资体系,将在明确民间融资的法律地位的同时为融资双方提供一个信息透明、信用程度较高、易于达成交易、便于融资监测的投资体系。在目前条件下,下列模式具有相对比较优势。
1.民间融资交易中介市场。民间融资交易中介市场是规范化的资金交易平台,可定位为由本地小企业按平等、自愿原则参与,在政府指导下实行会员制管理,为当地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中介服务机构。民间资金交易中介市场的组织机构可考虑分为三个主要部分,会员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会员代表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确定资金交易中介市场的发展方向,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审查入会会员资格等。执行委员会为经理层,负责处理资金交易中介市场的日常事务,制定市场交易规则,定期向投资者发布会员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对市场交易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受会员委托代表会员与投资者签订融资协议等。监督委员会为监督层,负责监督执行委员会的工作,审查交易中介市场的财务状况,防范资金交易中的违规违法行为等。
针对小企业经营规模较小、资金周转快、融资量较少等特点,在投资形式上,可分为债权式投资和股权式投资,以纸制化可转让凭证的形式进行交易。入场规则方面,企业应当提供相关信息,包括企业发展方向、经营规模、资产负债情况、信用记录、筹资用途、企业家个人基本情况等。取得入会资格后,会员有义务向执行委员会报送规定的财务报表等资料,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交易规则方面,交易行为实行挂牌公开,供需双方可直接见面,也可委托执行委员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交易。交易契约应递交交易中介市场备案公布,双方签订的格式化交易契约可在本市场转让。
2.民间投资股份公司。民间投资股份公司是一种风险投资机构,其以基金券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投资对象是高新技术小企业及新兴产业中的小企业。基本特征:一是投资周期长,一般为3至7年;二是除投入资金外,投资者还向投资对象提供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咨询和帮助;三是投资者通过投资结束时的股权转让活动获取投资回报。当然,风险投资资本作为特殊的民间金融资本介入技术创新企业且带有对高额利润追逐的性质,决定了其不能长期沉淀在所投入的企业而成为一种普通的产业资本。这就要求我国应尽力发展和健全产权市场,重视回购在民间风险资本退出中的重要作用。
3.民间贷款中心。面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起来的民营小企业融资之路倾向于民间资本的现实,把“只贷不存”视为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突破口,不失为解决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现实选择。民间贷款中心按属地原则设立,由民间投资者自发组成,以市场化为导向、股份制形式设立,资金全来源于民间资本。资金使用上,只能以其自有资金进行资产业务活动,主要用于民营小企业经营之所需,借贷利率双方协商,规定对单个小企业的贷款不超过资金总额的5%—10%,并接受国家金融管理机构的监督和检查。民间贷款中心的设立可为当前从事地下金融活动者提供一条规范化的投资渠道,同时扩大了小企业的融资途径。
(二)银行融资:构建面向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正规金融体系
民间融资的规范与发展并不意味着银行业对小企业的融资功能缺失,银企之间长期形成的融资关系决定了发展适宜小企业融资需求的正规金融服务体系同样十分迫切和必要。
一是发挥社区金融组织的融资服务作用。要充分发挥城乡农村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机构在缓解小企业融资难中的作用。同时,可考虑组建一批以区域内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居民为服务对象并吸收民间资本参股的小型社区商业银行,满足刚起步的小企业“急、短期、小额”的临时性小额资金需求。并在增加为小企业服务主体的同时,通过公平竞争打破农村信用社的局部垄断地位,以信贷市场化提升金融业为小企业服务的整体合力。二是尽快建立邮政储蓄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的组建,可以填补国有商业银行县域以下网点的撤离缺口,为小企业融资需求找到一条较优的现实路径。为有效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避免重蹈国有商业银行贷款中出现的矫枉过正规避风险的做法,邮政储蓄银行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授信授权制度,合理规划战略取向,健全激励机制,在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上发挥重要作用。三是加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融资零售份额。在大中型企业资金筹集将会更依赖于资本及债券市场的背景下,国有商业银行的视角仍需关注于有市场前景、高成长、高新科技型规模以上的小企业。通过适当下放信贷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及创新抵押担保方式等措施,加大对小企业信贷投入力度。
缓解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除完善融资体系外,还离不开良好、高效的政策、司法、信息披露支持及相关中介体系。首要之举是要建立社会征信管理体系,着力培育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和公正执法的司法环境,以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其次,有关部门要加强产业政策指导,为企业提供相关产业信息和政策建议,尽量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决策失误,加剧经营风险;其三,加快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公证、房产评估等中介机构的建设步伐,适当降低中介收费标准,减轻企业的经营成本,使投资者的收益能够得到合理回报,最终形成投资方与融资方的互利共赢。
五、结论
本文论述证明了以下基本结论:
第一,当前金融抑制在相当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小企业的发展,一些专家学者提到的“小企业融资难”实质上意指“小企业贷款难”。从本文对小企业融资市场化取向探究中,进一步论证“小企业贷款难”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一段时期都是存在的,这又反证小企业融资路径应不止一条。
第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小企业融资取向日益市场化的过程中,民间资本的暗潮涌动在一定程度上迎合了小企业的融资所需。就目前而言,受市场发育程度、小企业资质、政策环境等因素的制约,小企业欲借助资本市场融资不切实际。因此,构建民间融资交易中心、民间风险投资机构、民间贷款组织等服务于小企业的民间融资体系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
第三,在间接融资上,结合小企业所处社区的特点,需要加快社区内的间接融资体制改革,建立起适合小企业发展的有效的多层次商业银行运行机制;注重社区内小企业与银行机构间信任机制演进与引导,进一步发挥信用担保组织的作用。
*“小企业融资”研究课题组主持人:罗润年、桂又华、陈锋;课题组成员:王琼、方洪、丁朝志、丁云骏、王平。
注释:
①财务费用按1993年《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银行手续费等。利息支出是指:借用银行资金、发行债券、借用财政资金而发生的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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