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与台湾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与合作中的制约因素及合作构想分析_科技论文

厦门与台湾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与合作中的制约因素及合作构想分析_科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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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厦门与台湾高科技产业发展合作的现状

1.1 厦门与台湾高科技产业的合作是随着两地经贸交往的不断发展而得以逐渐加强的

两岸关系自1979年开始缓和后,厦台经贸随之发展。1979-1992年,这14年的两地贸易额仅12.67亿美元,而1995年一年的贸易额就达12.6亿美元;此后,虽有起伏,但总的态势是上扬;至2002年两地的贸易额达15.13亿美元。至于台湾对厦门投资则始于1984年。至2002年,台商在厦直接投资协议项目数和金额以及实际利用台资额累计分别达2057项、41.91亿美元和26.20亿美元,分别占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数和金额的36.00%,20.84%,20.19%。其间台商在厦投资项目和金额受台湾当局对大陆经贸政策的时紧时松而呈现跌宕起伏的特点。

至于台商在厦门投资的产业仍然是劳动力密集型占绝对优势。一产主要投资于集美、杏林及同安区的种植及农产品加工等行业;而在约占三产70%的制造业则主要集中在化工、塑胶、纺织、电子下游装配等行业;第三产业方面主要投资房地产、商场、旅游、餐饮服务、娱乐设施等。这些产业其技术含量低,劳动力密集度高。

90年代以后,台商在厦门投资产业逐渐向资本技术密集型转变,一些高科技产业开始涉足厦门。已有22家台资企业投资高科技园区,项目主要是计算机主机板及外围设备、模具设计及制造、光学仪器、新材料工程等方面,属于高科技产业的中下游产品。这些产业登陆厦门为两地进行高科技产业合作创造了条件。

1.2 两地高科技产业的合作以务虚性为主,务实性合作仍显贫乏

1990年以来,台湾大学理学院、台湾农协、台湾新竹科学工业园区等先后派代表团来厦门访问交流。与此同时,厦门也多次组织科技人员赴台进行科技考察、讲学、访问、参加学术会议以及合作洽谈。值得肯定,两地的科技交流,加深了科技界人士的相互了解,增进了友谊,对将来高科技产业的合作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由于台湾当局对技术引进与合作实行“出严宽进”政策,严格控制台湾高科技产业移转大陆,致使台湾在厦门投资的高科技产业项目少,因而双向技术引进与合作,科技产业的双向投资等务实性合作显得贫乏。

总的来说,目前两地的合作处在“双边贸易、单向投资”这样的非对称合作大格局下,因而两地高科技产业的合作显得相当薄弱、合作层次低、发展合作举步维艰。

2 厦门与台湾高科技产业合作的限制因素分析

2.1 台湾当局保守僵化的大陆政策阻碍着两地高科技产业的合作

在政治经济层面,台湾当局继续奉行其“戒急用忍”的大陆经贸政策,政治上处处强调所谓“国家安全”,认为“应特别考量政治风险,审慎评估大型企业赴大陆投资”,禁止台湾超合金、集成电路、重电机设备、工程塑胶、特用化学品等14项技术层次较高的产业赴大陆投资。1997年7月15日实施重新制定的《企业对大陆地区投资审查办法》,严格禁止台商在祖国大陆投资基础设施以及房地产、金融保险业、高科技产业等项目并限制单一投资项目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万美元,对台湾股票上市企业赴祖国大陆投资制定了“投资金额累退制”的规定,即资产净值越大的企业到祖国大陆投资累计金额比例越低。这些限制性政策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阻碍两地高科技产业的进一步合作。

2.2 厦门本身的投资环境、经济结构、政策等方面的因素,也影响着两地高科技产业的合作

厦门发展高科技产业具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条件,但在软环境上还存在着办事效率低,乱收费,政策不够宽松,法制不够健全,台商融资难,鼓励技术进步、产学研结合、人才引进培养的机制还不完善,高水平的科技和管理人才较为缺乏等弊端。这些不利因素不仅影响本身高科技产业的发展,而且深刻影响着厦门与台湾高科技产业的进一步合作。

2.3 周边地区强有力的竞争使厦门与台湾进行高科技产业合作方面受到严峻的挑战

从国内因素看,20世纪90年代浦东的开发和上海“一个龙头、三个中心”战略目标的确定,长江三角洲经济圈迅速崛起,各国各地区工商企业界蜂拥前往投资,台商也不甘落后。近年来,江苏省吸引的台资扶摇直上,超过了广东、福建,高居榜首。其中台湾高科技产业也纷纷前往投资。2000年台湾高科技产业掀起新一轮的投资大陆热潮。台湾宏仁集团董事长王文洋与大陆中科院有关部门共同筹资16亿美元在上海兴建电脑晶园厂,开了台湾半导体产业投资大陆的先河。台湾半导体元老张海京斥资1.5亿美元紧随其后也到上海兴建晶国厂。台湾半导体厂则在大陆苏州、上海等地兴建生产线和庞大的生产基地。此外,大陆中西部开发战略的实施,也将吸引台湾的许多企业包括一部分高科技产业前往投资。

以上诸多因素都将使厦门与台湾的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合作受到严峻挑战。不过,受比较利益驱使和新世纪加速发展的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以及两岸加入WTO的形势所逼尤其是厦门与台湾“小三通”的开启,两地高科技产业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将进一步加强。

3 厦门与台湾高科技产业发展合作的战略构想

3.1 以知识经济为导向,以高校、科研机构为依托,以“一区多园”、信息港为基地,进一步推动两地高科技产业合作

新世纪世界经济从工业经济时代向知识经济时代迈进的步伐将加快。知识经济不仅体现在经济与科技结合日益紧密,而且体现在国际间、地区间科技、经济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因此,不论是厦门,还是台湾都应顺应时代的潮流,以知识经济为导向,以互惠互利为准则,积极地进行科技的交流与合作。这是知识经济时代的当然要求和必然选择。而厦门与台湾的独特区位优势尤其是两地合作所产生的优势互补和转劣为优效应为两地高科技产业的合作提供了客观条件和合作基础。基此,两地可在以下几方面进行合作。

3.1.1 以高校、科研机构为依托,建立两地人才培养基地、科研基地

台湾新竹科学工业园区成功的因素之一是依托园区附近的“清华”、“交大”、“工研院”等科研学术机构培养科技人才和进行科研项目的研究。因此,厦门应当以厦门大学、集美大学等高校、科研机构为依托,与台湾的“清华”、“交大”、“工研院”等进行合作,建立人才培养基地、科研基地,互派学生、科研人员、企业人员到各自高校、科研机构进行培训,开展研究工作,以弥补各自人才的不足。

3.1.2 以一区多园、信息港为基地,力争与台湾将要形成的北、中、南三大核心科学园区、科技岛对接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过10年多的建设,初步形成高科技产业各有侧重的“一区多园”的格局:火炬高新技术开发区、五通高科技园区、海沧新阳高科技园区及其专利技术园区;同时形成产品技术层次较高,“三资企业”所占比重大,以出口创汇型企业为主的自身特色。因此,可就“一区多园”已形成的电子、光机电一体化、计算机软件、生物工程、精细化工等高新技术产业与台湾相关产业进行合作研究与产品开发。同时,可就网络服务、软件服务、数据库服务和系统集成等信息服务业与台湾合作,以加快厦门信息港建设,推动两地信息服务业发展。

3.2 确定厦门高科技产业的龙头产业,并就两地各自的龙头产业进行合作,以提升各自的竞争力

所谓龙头产业是指该产业关联性强、渗透面广、经济效益好,一旦获得发展即能带动相关产业迅速发展的产业。台湾在发展高科技产业时,虽然确定了十大新兴产业作为引导台湾经济再成长的重点发展主力产业,但并非十大新兴产业均衡发展,而是各有侧重,确定龙头产业进行重点发展。台湾重点发展资讯、半导体产业。而资讯产业,为十大新兴工业的龙头老大,1992-1996年仅资讯产业一项的产值就占十大新兴产业总产值的1/3左右,1999年其资讯硬件业的产值约399亿美元,居世界第三位,2000年的产值达470.19亿美元,居世界第四位;半导体工业1999年的产值达4235亿元台币,产值排名在世界仅次于美、日、韩居第四位。可见,其资讯产业、半导体产业在国际市场地位举足轻重。即使资讯、半导体产业其内部也各有侧重。在资讯工业中侧重发展硬件业,而软件业的产值仅及硬件业的十分之一左右。在半导体工业中,重点发展集成电路(IC)制造业,2002年产值为3782亿台币,占半导体工业产值的59.19%,IC设计业1432亿台币,占22.41%,IC封装业产值908亿台币,占14.21%。至于其它新兴产业除精密机械与自动化工业,特用化学品与制药工业的发展尚可外,其余如航空航天、高级材料、消费性电子、医疗保健、污染防治等工业发展均较缓慢,其中消费性电子和医疗保健工业的产值还一度呈下降趋势。

之所以选择龙头产业进行重点发展,是因为,(1)使有限的资金、科研力量产生最佳效益;(2)龙头产业易于产生聚集效应和规模效应。

因此,厦门在发展高科技产业时,应当有所选择,有所侧重。虽然电子信息、航空维修、生物技术、海洋工程和新能源、新材料等都是应当大力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另外市政府也确定机械、电子、化工三大支柱产业。但鉴于资金、科研力量的缘故,同时考虑到厦门自身环境和条件:(1)海岛城市、气候宜人、环境优美。(2)矿产资源、淡水资源缺乏。(3)侨胞集中。其自然条件与新加坡、台湾有相似之处。加之,厦门的电子产业已有一定基础,拥有厦华、厦新、DELL、松下、TDK、FDK、台和、建松、法拉、华联、中桥等一批具有相当规模的骨干企业,已经形成了以消费类电子产品为主,投资类、基础类产品共同发展的格局,形成了电子产品整机与配套协调发展的电子工业体系。2002年,全行业完成现价工业总值387.27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37.8%;在1999年全国重点高新技术企业(103家)排行榜里厦门有三家:厦新电子有限公司、厦门共和电子有限公司、厦门华联电子有限公司。基此应当选择电子工业作为高科技龙头产业。

之所以选择龙头产业进行合作,是因为:(1)目前各自的龙头产业能产生优势互补效应。厦门电子产业以消费类为主,投资类、基础类产品比重较小,而台湾则以投资类为主,产业形成区域分工。(2)台湾资讯工业技术已较成熟,由于其岛内投资环境恶化、劳工成本上涨,加之在国际市场上受美、日的直接压力,其资讯产业获利受影响,发展面临瓶颈。倘若将中下游产品乃至上游产品移转至厦门皆可获充沛的劳力、土地等廉价的生产要素尤其是庞大的内需市场等优势。据信息产业部“十五”规划的预测,到2005年,大陆个人电脑销量会达到1500万台,可望成为与美国市场相等,甚至超过美国的市场。显然,在上述产业进行合作可以创造双赢的局面。

3.3 培养、延揽善于经营管理、勇于开拓国际市场和技术创新的经营管理和技术人才,以与台湾形成“人才、土地、市场—技术、资金、管理”的合作模式

厦门本身管理和技术人才尤其是适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各类科技人才匮乏,仅靠厦门大学、集美大学乃至福建全省的高校、科研机构培养的人才远远满足不了厦门发展高科技产业的需要。因此,必需培养、延揽国内外人才以发展厦门高科技产业。

一方面要重视自身人才的培育和厚养,通过各种途径如出国深造或到国内一流大学、科研机构、国内外著名公司从事学习、访问、科研、培训等以提高他们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同时要不断完善住房、户籍制度,为他们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科研工作环境。坚决反对重外轻内,厚洋薄土的做法,要牢固树立在水平和能力面前一视同仁的观念。

另一方面积极吸收国内外高尖端科技人才。因此,建议市政府制定引进高级科技人才、高级管理人才的方案,以便贯彻执行;另外,通过设立诸如台湾“杰出人才基金会”之类性质的基金会,优待重奖高级人才。

通过以上举措从而造成源源不竭的人才优势,以此人才之优势而与台湾高科技产业进行合作,形成厦门提供人才、土地、市场,而台湾提供技术、资金、管理这样一种“人才、土地、市场——技术、资金、管理”的合作模式。

3.4 完善风险资金市场,推动金融合作实验区建设,为两地高科技产业发展合作提供资金保证

高科技产业很重要的一个特点是高风险,因而从银行取得资金融通比较困难。为解此难题,美国于20世纪30年代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欧和东南亚也纷纷成立风险投资公司。台湾也通过建立“高科技创业投资公司”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供资金来源。至2003年3月底,台湾共有197家核准的创业投资公司,其中1996-1999年就成立了126家;就投资金额而言,截止2001年年底,共达1336亿5489万元。可见台湾创业投资事业发展比较迅速而且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且绩效显著。一是带动高科技产业资本的形成。据统计,自1983年到1998年,创投公司带动约新台币5600亿元的高科技产业资本形成,从而为台湾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奠定了雄厚的金融基础。二是创业投资成为提升台湾科技在IMD中竞争地位的重要因素。根据瑞士洛桑管理学院评估,台湾创投资金取得、金融实力、科技实力三项指标世界排名分别由1997年第21名,第23名,第10名提升到1998年的第10名,第19名,第7名,一年时间三项指标分别提高了11名,4名,3名。由此表明台湾创投资金取得的大幅改善,不仅直接提高金融实力的世界排名,而且对科技竞争力的排名具有直接影响;另外,台湾高科技产业伴随创投公司的发展而成功崛起,说明创业投资在台湾高科技产业发展中的作用无可替代。所以,创业投资成为提升台湾科技在IMD中竞争地位的重要因素。三是培育和扶持了一大批新兴的具有活力和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四是引进岛外技术投资于岛内科技事业的发展。目前和通、普讯等主要的创投公司都已在美国硅谷设立据点,同时过去以投资岛内为主的创投公司和新募集基金中,富捷创投、玉丰创投、硅谷基金(汉鼎创投)等都标榜以投资美国高科技为主。所以,理论和实践表明风险投资对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厦门在此方面起步较晚,于1998年创办高技术风险投资公司,现有股东仅3个,总资金3000万元。资金少、规模小。因此要进一步培育资金市场,当前,要特别注重短期资金市场和包括有价证券、股票在内的长期资金市场的发育;建立投资风险保障机制;积极推动厦门、台湾金融合作试验区建设,以增大台资对厦门高科技产业的投资幅度,同时也解决厦门台资企业的融资问题;另外,市政府应考虑尽快建立“高科技发展基金”,以提供较为稳定的高科技风险投资资金。

3.5 为使两地的高科技产业合作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在战略步骤上分两步走

2005-2010年,奠定坚实的合作基础。在这局部定点直航及“小三通”已经开启而全面“三通”需假以时日的情况下,两地高科技产业发展合作面临机遇。厦门应当努力完善发展高科技产业的软硬环境,吸引和储备高级科技人才;重点选择电子信息产业与台湾的资讯产业进行合作以促进各自产业升级和提升科技产业的竞争力。在合作中应当不断探讨合作方式,积累合作经验,从而为全方位的合作奠定坚实的合作基础。

2010-2015年,这时期,力争与台湾的高科技产业形成高科技产业合作体。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两岸关系的日益密切,两地在高科技产业的整合进程将加快。在前一阶段合作的基础上,厦门应当拓宽与台湾高科技产业的合作领域,可就新材料产业、生物技术产业、医疗保健和污染防治等与台湾合作,同时提升合作的层次,形成上中下游产业及周边产业紧密联系且具合理结构和一定功能的高科技产业合作体。

4 结语

诚如上述,两地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合作因诸多因素尤其是台湾当局“戒急用忍”的大陆经贸政策的限制而显得相当薄弱,但随着新世纪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和区域经济整合的日益加快,两地高科技产业发展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将进一步加强。因此,若能有计划有步骤的以各自的高科技园区实行“园区”对接,以厦门“信息港”与台湾“科技岛”对接,以龙头产业为突破口实行全方位的产业整合进而形成高科技产业合作体;同时,构筑“人才、土地、市场——技术、资金、管理”这样一种合作模式;那么,两地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合作必将跃升到更高的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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