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列宁到斯大林探索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与教训,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斯大林论文,列宁论文,社会主义建设论文,教训论文,经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邓小平在总结从苏联到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经验教训时说:“社会主义究竟是个什么样子,苏联搞了许多年,也并没有完全搞清楚。可能列宁的思路比较好,搞了个新经济政策,但是后来苏联的模式僵化了。”(《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39页)怎样认识苏联的模式,研究从列宁到斯大林探索建设社会主义的经验与教训,把握和比较他们的基本思路,并从当时的历史条件出发,搞清楚他们思想变化的原由和实践的得失,对于加深理解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必然性,坚定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十分现实的理论和实践的意义。
一、列宁先后搞了两种社会主义发展模式
1921年10月,列宁在莫斯科省第七次党代表会议上说,俄国革命在解决经济领域里的社会主义任务时,十分明显地分为两个时期:“一个是从(大致是从)1918年初到1921年春的时期,另一个是从1921年春开始的现在这个时期。”(《列宁选集》中文第2版第4卷第596 页)这就是说,列宁在领导俄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六年半间,把马克思主义同俄国的实际情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探索经济文化都比较落后的俄国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先后搞了两种社会主义发展模式。从1917年十月革命前后到1921年初党的十大前的三年半,搞的是“战时共产主义”的“国家社会主义”发展模式;从1921年春党的十大到1924年列宁逝世的三年,搞的是“新经济政策”的“国家资本主义”发展模式。
还在十月革命的前夜,列宁就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勾画出第一张社会主义的蓝图,设定了国家社会主义的理论模式。根据这个模式,一切生产资料收归无产阶级国家所有,“全体公民都成了国家雇用的职员,…在正确遵守劳动标准的条件下同等地劳动,同等地领取报酬。”“国家对劳动量和消费量实行极严格的监督”。(同上第3卷第 202 、199页)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即把这种理论模式变成了实践模式。 在短短的几个星期里,就颁布了土地国有化,宣布银行、铁路国有化;宣布对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如粮食、鞋业和对外贸易等实行国家垄断;没收一切大的工矿企业归国家所有;对工厂、企业实行对国家负责的“工人监督”;组建国家消费公社专营居民消费品,禁止私人买卖;实行普遍劳动义务制度,等等。在如何建立起国家“对产品的生产和分配实行最严格的普遍的计算和监督”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力求把全社会的生产和分配都集中在国家的手里,“当时根本没有提出我们的经济同市场、同商业的关系问题”。(同上第4卷第598页)这时,列宁已经形成这样的一种观点: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和分配,与资本主义社会根本不同,“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这是个别资本家、地主和富农的‘私事’。在苏维埃政权下,这不是私事,而是国家大事”。(同上第3卷第493页)列宁认为,社会主义国家不仅要管政治,而且要管经济,不仅要管全社会的生产,而且要管全体公民的生活。在这里,国家无疑是列宁建国前后形成的社会主义发展模式的主体,国家的行政活动是这种社会主义得以运行的决定性力量。列宁把这种社会主义称之为“国家社会主义”。(同上第4卷第522页)
但随后不久,列宁就发现在一个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是一个极其困难的任务,“它只有经过一系列建立这个或那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各种各样的、不尽完善的具体尝试才会成为现实”。(同上第3卷第527页)因此,列宁并不固守自己业已形成的国家社会主义的发展模式。他在实践中发现,按照马克思的“剥夺剥夺者”的思路来建设社会主义,似乎不是像俄国这样落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最佳思路。早在1918年春夏之间,列宁就提出了“‘暂停’向资本的进攻”,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从“直接剥夺剥夺者”、“实行国有化”转向经济“管理”、转向生产的“社会化”;(同上第480、520页)提出了利用资本主义来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说“社会主义能否实现,就取决于我们把苏维埃政权和苏维埃管理组织同资本主义最新的进步的东西结合得好坏”;(同上第492页)提出通过“国家资本主义”“走向社会主义”的设想。 (同上第525页)这时, 列宁实际上形成了落后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思路,这就是大力发展生产力,实现生产社会化,把“提高劳动生产率”视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同上第490页)
然而,列宁的这一崭新思路刚刚形成,就被1918年夏季的军事形势打断了。随之而来的三年内战,不但使得列宁把这一新设想搁置起来,而且还把他原先施行的国家社会主义模式推到了顶点,发展成为众所周知的“战时共产主义”体制。这一体制的基本内容是:一,实行余粮收集制,规定农民除了留下少量的口粮外,其余部分必须全部交售给国家。二,加速剥夺剥夺者、实现国有化和农业集体化的进程。三,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企业不搞经济核算,产供销均由国家统一包下来。四,在全国范围内关闭了自由市场,搞战时平均共产主义的实物供给制。这一体制的特点,是实行国家直接的生产和分配,也就是说,“用无产阶级国家直接下命令的办法在一个小农国家里按共产主义原则来调整国家的产品生产和分配”。(同上第4卷第570页)
1921年春是个转折点。列宁在党的十大提出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随后发表了《论粮食税》的长篇政策性论文,正式宣布放弃实行三年半的“战时共产主义”体制,改行新经济政策。这一政策的基本内容是:第一、在所有制结构上,改革业已形成的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思维定势,发展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多种经济成分,包括发展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租让经济、租赁经济、合资经济、合作社经济、国营经济等多种经济形式。第二、在经济管理和运行上,改革业已形成的国家高度集权的计划管理体制,实行“上面集中”和“下面自由贸易”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大力发展商品生产,扩大地方流转,把发展商业视为搞活经济的中心环节,号召共产党员学会做生意。第三、扩大地方和企业的自主权,赋予省县乡三级地方政府在经济建设中有较多的独立性和自主权;在国营企业里实行经济核算和会计独立制度,自负盈亏,把经济效益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搞“分成制”。第四、在农业政策上改行粮食税,允许农民交纳规定数量的实物税后,自由处置自己手中的余粮,开放自由市场,允许自由贸易。第五、在产业政策上,在坚持发展大工业的前提下,采取许多有利于农业、地方小工业、乡镇企业、手工业和农民经济的倾斜政策。第六、实行对外开放,搞租让制。把一部分国营的工矿企业、一部分土地森林等资源出租给外国资本家经营和开发,搞合资企业,引进国外的资金、先进技术、人才和先进管理经验。
列宁之所以要搞新经济政策,重新提出“通过国家资本主义走向社会主义”(同上第570页)的问题, 首先是因为原有体制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列宁说:“我们上层制定的经济政策同下层脱节,它没有促成生产力的提高,而提高生产力本是我们党纲规定的紧迫的基本任务。”(同上第184页)其次是原有体制超越了当时俄国社会发展阶段。 列宁清楚地认识到,在一个经济文化都很落后的国家里建设社会主义,不能搞一步到位。他说:“向纯社会主义形式和纯社会主义分配直接过渡,是我们力所不及的,如果我们不能实行退却,即把任务限制在比较容易完成的范围内,那我们就有灭亡的危险。”(同上第720 页)第三是原有体制超越了群众和干部的觉悟程度和对个人物质利益的关心。列宁认为,不能单凭政治的和军事的热情去实现伟大的经济建设的任务。在一个农民国家里建设社会主义,“必须把国民经济的一切大部门建立在同个人利益的结合上面”。只有坚持这一“原则”,才是“务实”的态度。(同上第582页)
列宁说,以上这些经济政策之所以称之为“新”,是“对我们先前的经济政策而言的”,“实质上,它比我们先前的经济政策包含着更多的旧东西”。(同上第573页)“改行新经济政策”, “就是在新的道路上发展国家资本主义”,(同上第609 页)但这是一种特殊的国家资本主义。它姓“社”不姓“资”,因为第一,一切大的生产资料包括土地在内是属于国家所有;第二,国家政权掌握在无产阶级共产党手里。所以,列宁称之为“共产主义制度下的国家资本主义”。 (同上第670页)改行新经济政策,实际上是从以产品经济为基础的计划经济,向以商品经济为基础的市场经济转变。列宁说,这里全部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是以市场、商业为基础,还是反对这个基础?”(《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43卷第506页)
二、苏联二、三十年代关于两种发展模式的争论
1924年1月,列宁病逝后, 苏联党内围绕着如何继承列宁遗产问题展开了一系列剧烈的争论和斗争。首先是斯大林、布哈林同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等人的争论。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等人代表了党内外在俄国革命发展前途上的一种右的看法,对俄国社会主义道路产生疑问,重提社会主义能不能在一个国家胜利的问题。他们夸大并歪曲了列宁新经济政策思想中有关“农民”和“资本主义”等方面的某些论点,说什么俄国是一个农民国家,农民是小私有者,不具备社会主义的本性。人数不多的无产阶级要带领人数众多的农民,单独在一个国家里搞社会主义,是不可能的事情。他们主张收起社会主义的旗帜,等待国际无产阶级革命,特别是西欧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然后和它们一起再去搞社会主义。这种取消革命、取消社会主义的论调,理所当然地遭到以斯大林、布哈林为代表的俄国共产党人的坚决反对。他们拿出列宁遗嘱《论合作社》中的论点来反驳,重申列宁的“国家支配着一切大的生产资料,无产阶级掌握着国家政权,这种无产阶级和千百万小农及极小农结成了联盟,这种无产阶级对农民的领导得到了保证等等,难道这不是我们通过合作社,而且仅仅通过合作社,通过我们从前鄙视为买卖机关,并且现时在新经济政策下我们从某一方面也有理由加以鄙视的合作社来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所必需的一切吗?这还不是建成社会主义社会,但这已是建成社会主义社会所必需而且足够的一切”这个基本观点。(《斯大林选集》上卷第442页;《布哈林文选》中册第164—165 页)捍卫了列宁关于工农联盟、无产阶级领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思想。1925年党的十四大批驳了托洛茨基等人的错误政治观点,肯定了列宁的社会主义能够在一国胜利的理论,并把“为苏联社会主义建设胜利而奋斗”确定为“党的基本任务”。1927年党的十五大把坚持错误的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等人开除出党,解决了要不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问题。
从1928年到1938年,苏联党内爆发了一场新的争论,斯大林同布哈林分了手。这场斗争的导火线是两个具体事件,第一个事件是所谓的“粮食收购危机”。1927年确定1928年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国家需要增购粮食,而“耐普曼”(即在新经济政策中发财的暴发户)和富农勾起来,抢先下乡抢购粮食,哄抬粮价,囤积居奇,使得国家粮食收购的任务无法完成。从7月到12月,国家只收购到3亿普特粮食,只有上一年同期的70%,12月份的收购量只有上年度同期的59%。与计划收购量相比短缺一亿三千万普特, 要是这种粮食收购危机继续下去, 原定在1928年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就要泡汤。因此,1928年1月, 中央政治局决定采取“非常措施”来强行收购粮食,决定援用刑法第107条规定, 即不肯把余粮卖给国家者,可判处没收其全部余粮,并发给举报人25%以资鼓励。布哈林认为,这样做违背了列宁的新经济政策,又回到余粮收集制上面去。他主张,一方面提高粮食收购价格,缩小工农剪刀差;另一方面加强组织包括计划和平衡工作,反对官傣主义。而斯大林则从另一个角度把粮食危机同新经济政策联系起来,认为粮食收购危机是新经济政策放任城乡资本主义的一种惩罚;提出解决粮食问题的“出路在于从落后的分散的小农户转为有机器供应的、用科学成就武装起来的、能生产最大量商品粮食的联合的公共的大农庄。出路在于在农业方面由个体农民经济过渡到集体的大农庄”。(《斯大林选集》下卷第47页)他把粮食问题同农业全盘集体化和国家工业化联系起来。第二个事件是所谓的“沙赫特案件”。1928年3 月在顿巴斯煤矿破获一起特大的反革命案件,当时抓了数百人,有55人被判刑。斯大林说,这是一个由高薪聘用的资产阶级专家组成的反革命破坏集团,他们接受逃亡国外的旧主人和西方反苏组织的经费和指示,从事反革命经济破坏活动。(参见同上第25页)由此,引发出怎样看待社会主义时期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的争论。斯大林认为,社会主义革命愈深入,阶级斗争就愈尖锐。他把沙赫特案件和粮食危机联系起来,提出城乡阶级斗争是我们前进的决定力量。而布哈林则认为,不论是粮食收购上的困难,还是沙赫特事件,都不能简单地归结为阶级斗争尖锐化,而应该“从我们本身肌体中存在一系列不协调的现象”上面去说明,“如果党组织在中央的领导下能坚决纠正两大事件所暴露出的缺点”,我们就能“取得进一步的胜利”。(《布哈林文选》中册第239页)
斯大林说布哈林搞阶级斗争“熄灭”论,而布哈林则说斯大林搞阶级斗争扩大化。苏联党内这种争论,随着农业集体化和国家工业化的快速推进而激化。最后,斯大林把这场争论说成是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把布哈林说成是人民公敌,以叛国罪的罪名把他枪决了。这是一个冤假错案,1988年苏共中央给布哈林平了反。实际上,布哈林和斯大林的这场争论,同他们和托洛茨基等人的争论不同。在这里不存在要不要社会主义的问题,而是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所以,它不是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而是一个阶级、一条道路内部的两种管理体制,或者说是两种发展模式的争论。争论的焦点是要不要继续执行列宁的新经济政策。实质是搞不搞市场经济的问题。这一点,当时不论是布哈林还是斯大林心里都是很清楚的。1928年8月, 布哈林《在共产国际第六次代表大会上关于共产国际纲领草案的报告》中谈到“我们意见分歧的实质”时说:“新经济政策的‘实质’究竟是什么呢?新经济政策的基础是什么?在我们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上成了热烈争论的对象。据我看来,市场关系的存在—在某种程度上—是新经济政策的决定性因素。这是确定新经济政策实质的最重要标准。”(《布哈林文选》下册第392页)他主张发展新经济政策、发展“商品生产”、发展“市场关系”、发展“货币经济”。而斯大林则认为,列宁的新经济政策已经过时了,市场和货币经济不适合俄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1929年12月,他在《论苏联土地政策的几个问题》的“结论”中说:“我们所以采取新经济政策,就是因为它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当它不再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时候,我们就把它抛开。”斯大林解释说:“列宁说过,新经济政策的施行是认真而长期的。但他从来没有说过,新经济政策的施行是永久的。”(《斯大林选集》下卷第232—233页)
这场争论,以理论家素称的布哈林的失败而告终,有人说这是斯大林耍政治手腕的结果,试图从领袖的所谓个人政治品质上去说明,这不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历史最终选择了斯大林和斯大林模式,主要是由当时的历史条件决定的。首先,国际条件不利于新经济政策的继续推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苏联实行经济封锁,使得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收效甚微。列宁在世时就说过,我们搞租让制只是纸上空谈,差不多没有什么结果;我们想吸收外国的资金,人家不借给你,我们直到现在也没有借到什么款;搞合资企业,搞了一年多,只有十七家总资本不过数千万卢布。(参见《列宁选集》中文第2版第4卷第723、675页)列宁去世后,情况并没有改变。其次,国内条件也不利于新经济政策的继续推行。一是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没有形成全党的共识,还在列宁在世时,党内外就有许多人提出列宁搞新经济政策,是搞资本主义复辟的问题。列宁不得不进行大量的理论论证,说明新经济政策姓“社”不姓“资”,但是没有解决问题。二是党内斗争的复杂性,理论观点的分歧同政治斗争搅在一起,论战的双方都把自己的论敌推到极端。三是1927—1928年出现的阶级斗争的紧张形势。所有这些,都对布哈林不利。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形成了斯大林模式的基本思想。
三、斯大林模式及其评价
斯大林模式是特定历史的产物,它的形成大体上经过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24年列宁逝世后到1927年党的十五大,是奠定斯大林模式理论基础的阶段。这一阶段围绕什么是列宁主义问题,斯大林开展了同托洛茨基等人的论战,发表了《论列宁主义的基础》和《论列宁主义的几个问题》等论著,阐明了列宁主义基本理论和基本问题。他最得意的是给列宁主义下了这样的一个定义:“列宁主义是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时代的马克思主义。确切些说,列宁主义是无产阶级革命的理论和策略,特别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和策略。”并认为,“列宁主义的基本问题,列宁主义的出发点,列宁主义的根基,就是无产阶级专政。”(《斯大林选集》上卷第185、398—399页)这样, 列宁的新经济政策的理论和实践就被排除于列宁主义之外,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就成了斯大林模式的理论基础。第二阶段从1928年施行第一个五年计划到1936年苏维埃八大,是斯大林模式在实践中形成并最终确立的阶段。这一阶段是以国家工业化和农业集体化为主要实践内容,开展同布哈林等人的论战,中止了新经济政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恢复和发展了“战时共产主义”体制,形成了斯大林的国家社会主义模式。第三阶段从1936年斯大林宣布苏联建成马克思称之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到1956年苏共20大前夕,是斯大林模式经受了第二次世界大战考验并在世界各个社会主义国家中得到普遍发展的阶段。在这一阶段里,斯大林把苏联模式普遍化、绝对化、神圣化,到这一阶段的后期也就陷入了僵化。
斯大林模式形成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它不是一个自然的经济发展的过程,而是一个带有超经济规律的政治发展和暴力发展的过程。这一点斯大林自己说得很清楚:“一种社会制度被另一种社会制度所代替,在共产党人看来,并不是简单地自发的和和平的过程,而是复杂的、长期的和暴力的过程。”(《斯大林选集》下卷第361页)二、 它是中央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斯大林在比较社会主义计划和资本主义计划的不同特点时说,在资本主义国家,“它们那里也有某种类似计划的东西。但这是一种臆测的计划,想当然的计划,这种计划谁也不必执行,根据这种计划是不能领导全国经济的。我们这里就不同了。我们的计划不是臆测的计划,不是想当然的计划,而是指令性的计划,这种计划各级领导机关必须执行,这种计划能决定我国经济在全国范围内将来发展的方向”。(《斯大林全集》第10卷第280页)
现在看来,这种模式的缺点错误很多,比如,第一,在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上,教条式地理解和搬运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的某些理论设定,认为社会主义就是彻底消灭私有制代之以公有制、消灭阶级、搞计划经济、没有商品货币关系,就是要去不断割资本主义尾巴,限制资产阶级权利,犯了“一大二公三纯”的错误。第二,在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上,不顾落后国家生产力发展水平比较低下的历史事实,试图用不断变革生产关系的办法来推动社会主义向前发展。过分强调一个国家可以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并可以率先向共产主义迈进。1939年斯大林就提出苏联面临建设共产主义的任务,1960年赫鲁晓夫提出15年建成共产主义,1958年我们也有人提出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问题,犯了超越阶段的“急于求成”的错误。第三,在社会主义发展动力问题上,斯大林长期不承认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强调它们之间“完全适合”的一面。虽然毛泽东正确地指出,它们之间的矛盾仍然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提出了又相矛盾又相适合的问题,但是他的着眼点并没有放在变革社会主义体制问题上,因为社会主义制度刚刚建立,不可能提出改革的历史任务。第四,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问题上,一方面忽视了社会主义建设的经济规律,排斥了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斯大林晚年虽然也提出了价值规律问题,承认社会主义社会还需要发展商品生产,但他作出两条死规定,一是生产资料不是商品,二是劳动力不是商品。这种有限的商品,是不可能改变计划经济体制去发展商品经济。另一方面,斯大林又提出依靠自身的力量优先发展重工业,是社会主义工业化不同于资本主义工业化的发展道路,实行高积累低消费,挖农业补工业的政策,形成了重轻农为序发展国民经济的固定模式。虽然毛泽东曾经提出中国应该倒过来,以农轻重为序发展国民经济,但事实上并没有真正做到,结果是农业的基础地位长期被忽视了,拖了整个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后腿。第五,在社会主义政治建设问题上,首先是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阶级和阶级斗争的问题。斯大林提出社会主义革命愈深入,阶级斗争就愈尖锐;社会主义建设成绩愈大,阶级斗争就愈剧烈的观点。他常常把党内的斗争归结为社会的阶级斗争,把国内的阶级斗争归结为国际的阶级斗争。说党内斗争是社会上阶级斗争的集中反映,国内阶级斗争是国际阶级斗争的表现。搞阶级斗争扩大化,制造了许多冤假错案,严重伤害了广大群众和干部对党的感情。其次是在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中,过分强调集中,忽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形成了以人治代替法治的政治局面;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长期得不到贯彻执行,形成了“第一把手”高度集权的领导体制;从上到下都推行实际上的干部委任制和委派制,既违背了民主选举的原则,又违背了对上级机关负责和对人民群众负责一致性的原则,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第六,在社会主义思想文化建设上,过分强调意识形态领域里的阶级斗争,搞文化专制主义,“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难于真正落实,伤害了知识分子的感情,影响了科学文化的发展。第七,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外部条件上,过分强调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的根本对立,提出两个阵营、两种市场的理论,试图远离资本主义世界市场,关起门来搞建设,依靠“世界革命”来支持苏联社会主义事业。如此等等。
我们应当怎样正确对待和评价斯大林的社会主义模式?不能同意这样的一种说法:斯大林的社会主义是现代空想社会主义。空想社会主义是一个非同小可的政治概念,按列宁的说法,空想社会主义是指不能实现的愿望。而斯大林的社会主义是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现实,是二十世纪亿万人民群众参加的、曾经引起全世界资产者为之颤抖的伟大实践。这难道是可以用“空想社会主义”的指控,就能把它从历史上抹掉的吗?!我们党的十四大在评价原有体制时提出的两条:第一条是原有体制有它的历史由来,起过积极的作用。第二条是随着条件的变化,原有体制也就越来越不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建设要求,僵化的模式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应当从根本上加以改革。这两条虽然是对我们自己说的,我以为对斯大林模式也是适用的。斯大林模式是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是科学社会主义前期实践发展的一个历史阶段,也是社会主义发展的一种探索形式。应该看到,它在历史上曾经起过非常积极的革命的作用。首先,它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在不到20年的时间内,苏联走完了同西方发达国家长达50—100年差距的路程。1940年同1917年相比, 苏联国民生产总值增长了7.8倍,翻了近三番。 由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变成了一个先进的工业国, 工业产量由原来世界第五位跃居世界第二位。 从1928年到1940年的12年间,是世界上经济发展速度年均两位数增长的唯一一个国家。第二,它支持和保证了苏联卫国战争的胜利,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原苏联的一些历史学家说,倘若没有斯大林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就不可能生产1800万吨钢(1940年产量1800万吨),而没有1800万吨钢就不能打败德国法西斯。这种说法是有道理的,是站得住脚的。第三,它极大地推动和赞助了世界社会主义事业。它不仅以其强大的军事力量直接帮助东欧一些国家打出一片社会主义新天地,而且以其强大的经济力量对抗了马歇尔计划,用150 亿卢布援助了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建设。
总之,斯大林的社会主义模式功不可没。斯大林模式是有严重缺点和错误的,但这种缺点和错误的性质绝不是什么空想社会主义,而是属于“左”的指导思想的错误。所以,全盘否定斯大林模式是错误的,全盘肯定也是有害的。对斯大林模式的功过是非的评说,应当采取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才能作出实事求是的公正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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