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蒙枣岩”与五代记述_旧五代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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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梦琐言》与五代实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实录论文,北梦琐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0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332(2007)03-0109-06

据《宋史》卷二○三《艺文二·编年类》记载,五代宋初时编写的中原王朝实录有十余种,它们是:《梁太祖实录》三十卷,《唐懿祖纪年录》一卷,《唐献祖纪年录》一卷,《唐庄宗实录》三十卷,《唐明宗实录》三十卷,《唐愍帝实录》三卷,《唐废帝实录》十七卷,《晋高祖实录》三十卷,《晋少帝实录》二十卷,《汉高祖实录》十卷,《汉隐帝实录》十五卷,《周太祖实录》三十卷,《周世宗实录》四十卷。此外,后梁敬翔所撰《大梁编遗录》具有实录性质,亦可列为实录。

最近十几年来,随着对孙光宪及其笔记小说《北梦琐言》研究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学术界对《北梦琐言》与五代实录的关系问题已有所涉及。如庄学君先生在《〈北梦琐言〉研究》中认为,《北梦琐言》抄录过五代实录①,陈尚君先生在《清辑〈旧五代史〉平质》中亦认为,“成书于《薛史》前的孙光宪《北梦琐言》”,“曾充分利用五代实录以成书,与《薛史》属同源之书”②。但孔凡礼先生在《孙光宪及其〈北梦琐言〉琐考》中则认为孙光宪不可能看到五代时人所修的实录③。可见,在《北梦琐言》与五代实录的关系问题上,有关学者存在着根本的分歧。而这一分歧不仅涉及到《北梦琐言》的文献来源及对《北梦琐言》可信程度的认识等问题,对于了解五代实录的传播情况及五代实录对文人笔记小说的影响等也有一定的价值。因此,有必要对《北梦琐言》与五代实录的关系重新加以探讨。

孔凡礼先生在《孙光宪及其〈北梦琐言〉琐考》中,从《北梦琐言》、《旧五代史》摘录了数条与成汭、赵匡凝事迹有关的文字,并进而指出:

关于成汭事迹的两段文字,二者差别极小。关于赵匡凝事迹的两段文字,见于《北》的比较晦涩,不易通,很明显地可以看出,《旧五代史》的文字作了润饰。

《旧五代史》基本上取材于五代时人所修的各种实录。那么,《北》作者孙光宪是不是有可能见到这些实录呢?

回答是否定的。因为这些实录在汴京(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五代的统治中心)收藏。孙光宪先在江陵,后在黄州,没有机会到汴京;就是到了汴京,他没有有关职务,也不可能看到。

这样,只能解释为,《旧五代史》的修撰者见到了《北》,从《北》中取材。④

笔者以为,孔先生的说法是不够妥当的。为说明问题,本文仍引用成涔、赵匡凝的史料。不同的是,孔先生略引之,本文则详引之。

先看《北梦琐言》、《旧五代史》所录成汭事迹。《北梦琐言》卷四《成令公为蛇绕身》条云:

唐荆州成令公汭,领蔡州军戍江陵,为节度使张瓌谋害之,遂弃本都,奔于秭归。一夜,为巨蛇绕身,几至于殒。乃曰:“苟有所负,死生唯命。”逡巡蛇亦亡去。尔后招辑户口,训练士卒,沿流而镇渚宫。寻授节旄,抚绥凋残,励精为理。初年居民唯一十七家,末年至万户。勤王奉国,通商务农,有足称焉。朝廷号“北韩南郭”。(原注:韩即华州韩建,成令初姓郭,后归本姓。)有孔目官贺隐者,亦返俗僧也,端贞俭约,始为腹心,凡有阙政,赖其规赞。自贺隐物故,率由胸襟,加以骋辩陵人,又多矜伐,为识者所鄙。

《旧五代史》卷一七《成汭传》云:

成汭,淮西人。少年任侠,乘醉杀人,为仇家所捕,因落发为僧,冒姓郭氏。唐僖宗朝,为蔡州军校,领本郡兵戍荆南,帅以其凶暴,欲害之,遂弃本军奔于秭归。一夕,巨蛇绕其身,几至于殒,乃祝曰:“苟有所负,死生惟命。”逡巡,蛇亦解去。后据归州,招辑流亡,练士伍,得兵千余人,沿流以袭荆南,遂据其地,朝廷即以旄钺授之。是时荆州经巨盗之后,居民才一十七家,汭抚辑凋残,励精为理,通商训农,勤于惠养,比及末年,仅及万户。汭性豪暴,事皆意断,又好自矜伐,骋辩凌人,深为识者所鄙。⑤

《北梦琐言》卷五《徐相讥成中令》条云:

唐乾宁中,荆南成令公汭曾为僧,盗据渚宫,寻即真命。末年骋辨,每事标特。初以澧、朗旧在巡属,为土豪雷满所据,奏请割隶。相国徐公彦若在中书,不为处置,由是衔之。相国出镇番禺,路由渚宫,成令虽加接延,而常怏怏。馔后更席而坐,诡辩锋起。相国曰:“令公位尊方面,自比桓、文。雷满者,偏州一伙草贼耳,令公不能加兵,而怨朝廷乎?”成公报焉而屈。东海文雅高谈,听之亹亹,成令虽甚敬惮,犹以岭外黄茅瘴患者发落而戏曰:“黄茅瘴望相公保重。”相国曰:“南海黄茅瘴,不死成和尚。”盖讥成令曾为僧也,终席惭耻之。

《旧五代史》卷一七《成汭传》云:

初,澧、朗二州,本属荆南,乾宁中,为土豪雷满所据。汭奏请割隶,唐宰相徐彦若执而不行,汭由是衔之。及彦若出镇南海,路过江陵,汭虽加延接,而犹怏怏。尝因对酒,语及其事,彦若曰:“令公位尊方面,自比桓、文,雷满者,偏州一草贼尔,令公盍不加兵,而反怨朝廷乎!”汭赧然而屈。

又,《册府元龟》卷九三九《总录部·讥诮》所录与《旧五代史》同,后有如下文字:

因思岭外有黄茅瘴,患者皆落髪,乃谓彦若曰:“黄茅瘴望相公保重。”彦若应声答曰:“南海黄茅瘴,不死成和尚。”盖讥汭曾为僧也,汭终席惭耻。

再看《北梦琐言》、《旧五代史》所录赵匡凝事迹。《北梦琐言》卷四《赵令公红拂子》条云:

唐襄州赵康凝令公,世勋嗣袭,人质甚伟,酷好修容,前后垂镜,以整冠栉。往往以家讳刑人。相国崔公胤出镇湖南,由岘首,赵令逢迎开宴,崔相从容而规之曰:“闻令公以文字刑人,甚无谓也。闻名心矍,但有颦蹙,岂可笞责及人耶?”俄而近侍以红拂子于乌巾上拂之,相国又曰:“此尤不可也。”陪僚俯首而已。

《旧五代史》卷一七《赵匡凝传》云:

匡凝以父功为唐州刺史兼七州马步军都校。及德諲卒,匡凝自为襄州留后,朝廷即以旄钺授之。作镇数年,甚有威惠,累官至检校太尉、兼中书令。匡凝气貌甚伟,好自修饰,每整衣冠,必使人持巨鉴前后照之。对客之际,乌巾上微觉有尘,即令侍妓持红拂以去之。人有误犯其家讳者,往往遭其槚楚,其方严也如是。

通过比较,可看出,《北梦琐言》与《旧五代史》所录成汭、赵匡凝事迹,既有不少相同、相似之处,亦存在着一些差别,孔先生所谓“见于《北》的比较晦涩,不易通”,“《旧五代史》的文字作了润饰”的说法,与实际情况不尽相同。为进一步说明问题,兹再举两例。

其一,《北梦琐言》卷一六《朱延寿妻王烈女》条云:

延寿之将行也,其室王氏勉延寿曰;“愿日致一介,以宁所怀。”一日,介不至。王氏曰:“事可知矣。”乃部分家僮,悉授兵器,遽阖州中之扉,而捕骑已至,不得入。遂集家僮,私阜帑,发百燎,庐舍州廨焚之。既而稽首上告曰:“妾誓不以皎然之躯,为仇者所辱。”乃投火而死。古之烈女,无以过也。

《旧五代史》卷一七《朱延寿传》云:

延寿之将行也,其室王氏勉延寿曰:“今若得兵柄,果成大志,是吉凶系乎时,非系于吾家也。然愿日致一介,以中所怀。”一日,介不至,王氏曰:“事可知矣。”乃部分家仆,悉授兵器,遽阖中扉,而捕骑已至,不得入。遂集家属,阜私帑,发百燎,合州廨焚之。既而稽首上告曰:“妾誓不以皎然之躯,为仇者所辱。”乃投火而死。

其二,《北梦琐言》卷一九《姚洪忠烈夏鲁奇附》条云:

阆州守御指挥使姚洪,梁时经事董璋。璋将书口频诱,洪以大义拒之。城陷被擒,璋责之,洪大骂璋曰:“老贼孤恩背主,吾于尔何恩,而云相负?尔为李七郎奴,扫马粪,得一脔残炙,感恩无尽。今天子付以茅土,结党反噬,尔本奴才,即无耻。吾忠义之士,不忍为也。”璋怒,令十人持刀割其肤,然镬于前,自取啖食。洪至死大骂不已。明宗闻之泣下,置洪二子于近卫,给赐颇优。

《旧五代史》卷七○《姚洪传》云:

姚洪,本梁之小校也。在梁时,经事董璋,长兴初,率兵千人戍阆州。璋叛,领众攻阆州,璋密令人诱洪,洪以大义拒之。及璋攻城,洪悉力拒守者三日,御备既竭,城陷被擒。璋谓洪曰:“尔顷为健儿,由吾奖拔至此,吾书诱谕,投之于侧,何相负耶?”洪大骂曰:“老贼,尔为天子镇帅,何苦反耶!尔既孤恩背主,吾与尔何恩,而云相负。尔为李七郎奴,扫马粪,得一脔残炙,感恩无尽。今明天子付与茅土,贵为诸侯,而驱徒结党,图为反噬。尔本奴才,则无耻,吾忠义之士,不忍为也。吾可为天子死,不能与人奴苟生。”璋怒,令军士十人,持刀刲割其肤,燃镬于前,自取啖食,洪至死大骂不已。明宗闻之泣下,置洪二子于近卫,给赐甚厚。

通过比较,可看出,两书不惟所记之事相同,文字亦多相似。从相同之处来看,《北梦琐言》记人、记事比较简洁,《旧五代史》则相对详细、完备一些,时间、过程等交代得亦比较清楚。显然,仅凭“润饰”之力,是很难做到这一步的。从史料来源来看,《北梦琐言》网罗较广,举凡唐五代史籍、唐五代小说、亲身经历及其闻见等均是此书重要的文献来源⑥,《旧五代史》则“基本上取材于五代时人所修的各种实录”。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二一《薛史全采各朝实录》指出:“五代诸帝本各有实录,薛居正即本之以成书,故一年之内即能告成。”从编撰时间来看,《北梦琐言》的结集时间约在北宋建隆三年(962年),即荆南高氏政权归附宋朝的前夕⑦,《旧五代史》编于宋太祖开宝六年(973年)至开宝七年(974年)。据此,可断言,《北梦琐言》、《旧五代史》之所以出现诸多“不谋而合”的现象,最大的可能性是,两书当有着共同的史源,这一史源即是五代人修撰的实录。而两书存在的一些差异,则是由于编撰者在具体运用史料时,各取所需,有所侧重造成的。

这一推断在部分《北梦琐言》所载逸事中得到了进一步的证实。据查核,在《北梦琐言》的记事中,仍残留着一些抄录五代实录的痕迹。如卷一六《以酒致祸》条云:“梁祖图霸之初,寿州刺史江彦温以郡归我,乃遣亲吏张从晦劳其勤。”同卷《朱瑾杀兄》条云:“我军失色,梁祖哀恸久之。”同卷《马景设诈》条云:“梁祖宿兵岐下,以迎昭宗,敌垒尚坚,旦思班退。亲从指挥使高季昌抗言曰:‘天下雄杰窥此举者一载矣,今奸党已窘,更少俟之。’……我师宿已秣马饱士,中军一鼓,百营俱进,大破岐军,十不存三四焉。”同卷《梁祖脱难》条云:“梁祖亲征郓州,军次卫南。……其前军朱友裕为朱瑄掩扑,拔军南去,我军不知,因北行。遇朱瑄军来迎,梁祖策马南走,入村落间,为贼所迫,前有沟坑,颇极深广。”毋庸讳言,“寿州刺史江彦温以郡归我”、“我军失色”、“我师宿已秣马饱士”、“我军不知”等字眼,残存有明显的梁代史官的语气。

《旧五代史》卷一八《敬翔传》载:“贞明中,史臣李琪、张衮、郄殷象、冯锡嘉奉诏修撰《太祖实录》三十卷,叙述非工,事多漏略。复诏翔补缉其阙,翔乃别纂成三十卷,目之曰《大梁编遗录》,与《实录》偕行。”《大梁编遗录》,又名《朱梁兴创遗编》,南宋时尚存二十卷。《直斋书录解题》卷五《杂史类》云:“《朱梁兴创遗编》二十卷。梁宰相冯翊敬翔子振撰,自广明巢贼之乱朱温事迹,迄于天祐弑逆。大书特书,不以为愧也。其辞亦鄙俚。”贞明(915年-920年)为后梁末帝朱瑱的年号。《梁太祖实录》、《大梁编遗录》的成书时间约比《北梦琐言》早四十年左右。据此推知,上引数条史料似当出自《梁太祖实录》或《大梁编遗录》。

又,《北梦琐言》卷一六《梁祖围枣强事》条云:

时有一百姓来投军中,李周彝收于部伍间。乃谓周彝曰:“请一剑,愿先登以收其城。”未许间,忽然抽茶担子挥击周彝,头上中檐,几仆于地。左右乃擒之,元是枣强城中遣来令诈降,本意欲窥算梁军招讨使杨师厚,斯人不能辨,误中周彝。

《资治通鉴考异》卷二八《后梁纪上》“三月,枣强卒诈降,击李周彝”条注云:

《编遗录》云:“时有一百姓来投军中,李周彝收于部伍间。谓周彝曰:‘请赐一剑,愿先登以收其墙。’未许间,忽然抽茶担子挥击周彝,头上中檐,几仆于地。左右擒之,先是枣强邑中遣来令诈降,本意欲窥算招讨使杨师厚,斯人不能辨,乃误中周彝。”

两者文字几乎完全相同。据此推测,《梁祖围枣强事》条似当出自《大梁编遗录》⑧。

又,《北梦琐言》卷一七《晋王上源驿遇难》条云:“汴军乘我,晋王危惧,与周德威议,欲出保云州。”“汴军乘我”四字残存有后唐史官的语气。《册府元龟》卷五五四《国史部·恩奖》载:“后唐赵凤为宰相,监修国史。天成四年,上新修懿祖、献祖、太祖《纪年录》共二十卷,《庄宗实录》三十卷。”《晋王上源驿遇难》条似当出自《唐太祖纪年录》。此书不见于《宋史》卷二○三《艺文二·编年类》,可能在宋时即已失传。

据笔者查核,除《旧五代史》外,《册府元龟》亦与《北梦琐言》存在着不少“不谋而合”的现象。《册府元龟》为史料性类书,编于宋真宗景德二年(1005年)至大中祥符六年(1013年),由王钦若、杨亿等人负责编修。《册府元龟》对引书范围要求极严。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一《册府元龟》记载,宋真宗曾明确规定:“所编事迹,盖欲垂为典法,异端小说,咸所不取,可谓尽善。”陈垣先生在《影印明本册府元龟序》中指出:“《册府》所采大抵以‘正史’为主,间及经子,不采说部。”“当其修《册府》时,唐五代各朝《实录》存者尚众,故今《册府》所载,每与旧史不尽同也。”⑨从《北梦琐言》、《册府元龟》存在着诸多相同、相似之处来看,两书亦当有着共同的史源,即五代人修撰的实录⑩。这一发现再次有力地证明了《北梦琐言》曾抄录过五代实录的事实。

应该指出,在荆南任职的孙光宪并非没有见到五代实录的可能。在唐代,实录是可以外传的。王溥《唐会要》卷六三《修国史》载:“贞观十七年七月十六日,司空房玄龄、给事中许敬宗、著作郎敬播等上所撰高祖、太宗实录各二十卷。……赐皇太子及诸王各一部,京官三品已上欲写者亦听。”“大中二年十一月,又降敕曰:‘《宪宗实录》宜施行旧本,其新本委天下诸州府察访,知有写得者,并送馆,不得隐藏。’”在孙光宪之前或同时,不少文人曾阅读过唐实录。如《史通·自叙》载,刘知几少年时代曾读过“皇家《实录》”。据《为陈正卿进续尚书表》载,萧颖士也读过《贞观实录》(11)。一些文人撰写作品时,还引用或参考过唐实录。如苏鹗《杜阳杂编》卷上记叙了杨炎杀刘宴,后被赐死的逸事:“公南既杀刘晏,士庶莫不寃痛之。明年,公南得罪,赐死崖州,时人谓刘相公宽报矣。”后注:“《实录》云:七月庚午,晏已受诛,使回,云至乙丑,下诏杀之。”何光远《鉴诫录》卷一《九转验》条载:“武宗皇帝酷求长生之道,访九转之丹。茅山道士杜元阳制药既成,白日轻举。弟子马全真得残药,诣京。表进,上因饵之,遍体生疮,髭发俱脱,十日而崩。此唐《实录》隐而不书。”周勋初先生在《唐人笔记小说考索》中认为:“唐代笔记小说中史学的成份之特别浓郁,还有这么一层因素的激发,那就是《实录》《国史》的散落人间,人们可以自由阅读,任意裁剪,从而形成了这类著作的勃起。”(12)这一说法是比较符合历史事实的。

就荆南高氏政权与五代中原王朝之间的关系来看,荆南完全有可能得到中原王朝赐予的实录。高氏政权与中原王朝保持着密切的关系。高季兴最初以朱温亲信的身份,镇守荆南,拱卫朝廷。后来,高氏政权虽割据一方,但却始终维持着中原王朝藩镇的身份、地位,承认中原王朝的“共主”地位,世修职贡,并经常派兵配合中原王朝作战。历代荆南节度使均接受中原王朝的册封,死后亦由中原王朝定谥。当实录编成后,中原王朝有可能把实录赐予荆南,荆南判官孙光宪亦得以目睹并在《北梦琐言》中征引这些实录。事实上,今本《北梦琐言》描述后梁、后唐君臣事迹部分十分详尽,便当与孙光宪充分利用了这些实录有关(13)。

从孙光宪创作的实际情况来看,他博通经史,文采出众,有强烈的立言志向,立志于撰修史书。周羽翀《三楚新录》卷三载:孙光宪“自负文学,常怏怏如不得志。又尝慕史氏之作,自恨诸侯幕府,不足展其才力。每谓交亲曰:‘安知获麟之笔,反为倚马之用!’”孙光宪任职荆南幕府期间,曾著有编年体通史《续通历》。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衢本)卷五《编年类》称此书:“辑唐洎五代事,以续马总《历》,参以黄巢、李茂贞、刘守光、阿保机、吴、唐、闽、广、湖越、两蜀事迹。”《北梦琐言》是孙光宪撰写的一部史料性笔记小说,据孙光宪《北梦琐言序》自述,此书“先以唐朝达贤一言一行列于谈次,其有事类相近,自唐至后唐、梁、蜀、江南诸国所得闻知者,皆附其末,凡纂得事成三十卷”。孙光宪出于保存历史的意识,以及“非但垂之空言,亦欲因事劝戒”,“庶勉后进子孙,俾希仰前事”的目的,对晚唐五代的史料极为重视(14)。而五代人所修实录保存了五代十国时期丰富的原始资料,孙光宪具有一定的史家眼光,深知实录的价值,故有意识地从实录中取材,《北梦琐言》因此成为现存文献中最早采用五代实录的典籍。其所录史料对于我们了解五代实录的传播情况以及五代割据诸国文人对当时政治的看法等不无裨益。

就目前所知,在孙光宪之前,曾有一些文人阅读并采录过实录,但像孙光宪这样在笔记小说中大量采录实录之举,却是史无前例的。值得称道的是,孙光宪在采录实录时,态度较为严谨,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实录“粉饰附会”的缺陷,这也是《北梦琐言》具有较高的信实度、其史料价值超过不少唐五代笔记小说的一个重要原因。

[收稿日期] 2007-03-15

注释:

①《西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0年第1期。此文对笔者启发较大。

②《陈尚君自选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73页。

③《文史》第五十四辑。

④《文史》第五十四辑,第167页。

⑤此条乃四库馆臣从《永乐大典》辑出。本文所引《旧五代史》均辑自《永乐大典》。

⑥参见房锐《孙光宪研究》第四章《〈北梦琐言〉的文献来源》,2005年山东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出站报告。

⑦参见房锐《对〈北梦琐言〉结集时间的再认识》,《晚唐五代巴蜀文学论稿》,巴蜀书社2005年版。

⑧参见庄学君《〈北梦琐言〉研究》,《西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0年第1期,第70页。

⑨《陈垣学术论文集》(第二集),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06页。

⑩参见房锐《〈北梦琐言〉与唐五代史籍》,《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4期。

(11)董诰等《全唐文》卷三二二,中华书局1983年版。

(12)《周勋初文集》第5册,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82页。

(13)笔者推测,中原王朝编撰实录时,高氏幕府的成员(包括孙光宪在内)有可能为其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帮助。正史中保存的不少与荆南政权有关的史料,最初很可能便是由荆南政权提供给中原王朝,被采入实录,从而进入正史的。《北梦琐言逸文》卷四《高季昌论唐庄宗》条云:“既自阙回,谓震曰:‘新主百战,方得河南,对勋臣夸手钞《春秋》;又竖指云:我于指头上得天下。则功在一人,臣佐何有!且游猎旬日不回,中外情何以堪?吾高枕无忧。’乃筑西面罗城,拒敌之具。”《旧五代史》卷一三三《高季兴传》云:“洎至荆南,谓宾佐曰:‘新主百战,方得河南,对勋臣夸手抄《春秋》;又竖手指云:我于指头上得天下。如此则功在一人,臣佐何有!且游猎旬日不回,中外之情,其何以堪,吾高枕无忧矣。’乃增筑西面罗城,备御敌之具。”前条辑自《太平广记》卷五○○,后条辑自《永乐大典》卷一八三一一。笔者以为,《庄宗实录》当记载了这则逸事,而荆南政权很可能便是这则材料的提供者。

(14)孙光宪著、贾二强点校《北梦琐言》,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15页。今本《北梦琐言》仅二十卷,卷一至卷一五主要记载晚唐时逸事,卷一六至卷二○主要记载后梁、后唐、后晋时逸事,《逸文》四卷主要记载前蜀时逸事。

(15)清人吴任臣在编撰《十国春秋》时,把《北梦琐言》作为最重要的文献来源之一,书中征引《北梦琐言》的条目十分可观。据林艾园先生统计,清代四库馆臣对《旧五代史》记载的史实加以考证,援引《北梦琐言》的材料达三十三条。清人彭元瑞为《新五代史》作注,直接从《北梦琐言》征引的史料达一百三十七条之多(林艾园《北梦琐言·前言》,孙光宪著、林艾园校点《北梦琐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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