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非农化道路的背景探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农村论文,道路论文,背景论文,非农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目前正在经历着从农业社会走向工业社会,从乡村社会走向城市社会,从封闭半封闭社会走向开放社会的现代化过程。而在中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农村幅员辽阔,农民占人口的80%以上,农业始终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几十年来,“农业基础不稳、农村闭塞落后、农民依然贫困”这个“三农”问题一直困扰着中国这个东方巨人的现代化进程。中国现代化的最大难题是农村的现代化,我们与中等发达国家和东亚新兴工业国或地区的最大差距也在于此。乡镇企业的出现使中国的农村现代化看到了希望。
乡镇企业是在稀缺土地对剩余劳动存在着固有的排斥和城乡之间存在着制度化壁垒的情况下,从夹缝里生长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产物,它的初始存在和发展的理由,可能只是解决农民生活温饱和农村剩余劳力的就业问题,但它的“异军突起”,迅猛增长,使之不仅成为中国农村脱贫致富的必由之路,而且成为农村经济的有力支柱,工业经济和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以其灵活的经营机制成为市场经济的先导。乡镇企业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它在中国农村大地上产生和发展有其特定的社会经济文化背景。
一、城乡分隔的工业化战略加大了二元经济结构的压力
国民经济呈二元结构,是发展中国家的共同特征。中国作为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是一个具有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特征的国家。二元结构指的是采用现代技术的现代部门与采用传统技术的传统部门同时并存。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重要课题是,在促进二元经济发展的同时,推动二元经济走向一元的现代化经济,实现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建国四十多年来,我国国民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战争遗留的废墟上初步建立起了国民经济体系,人民生活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没有摆脱贫穷和落后,而这又与我国建国初期城乡分隔的工业化战略直接相联。
社会经济发展史表明,在任何一个国家,工业化都是经济现代化进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的必经阶段。虽然我国现代化进程的萌芽可以追溯到19世世纪中叶以后,直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才争得了大规模进行工业化,并进而实现现代化宏伟目标的权力。
新中国成立不久,中国人民选择了社会主义工业化道路。在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极低的条件下,通过建立高度集中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动员和积累了大量资金,迅速推进了我国规模庞大的工业化进程,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备的工业体系。现代工业部门从几乎没有发展到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在工农业总产值构成中工业与农业的比例由1952年的43.1∶56.9发展为1957年的56.7∶43.3,1978年的72.2∶ 27.8。工业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由1952年的19.5%提高到1957年的28.3%,1978年的46.8%。制造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已超过中等收入国家的一般水平。这表明,我国国民经济中的现代经济部分已有相当高度的发展。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第一轮的工业化通常被称为国家工业化,其实并未覆盖全国,主要是在城市进行。因而就其实质来讲,是广大农村排斥在外的城市工业化。这种在工业与农业彼此封闭状态下进行的工业化,是以牺牲农业为代价的。
建国后尽管党和政府确定了“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和按农、轻、重顺序发展经济的大政方针,但在实践中,仍然以农业的牺牲为代价,优先发展生产资料生产;尽管口头上说要支援农业,但为了稳定市场,维持广大城镇职工的低工资生活,实际上不得不长期维持农产品的低价政策,借助工农业产品“剪刀差”这种不等价交换,从轻工业收入的提高中积累资金;由于片面追求发展的高速度,政策执行实际上是按重、轻、农的顺序安排社会生产或经济计划,将社会的发展资金主要集中于工业部门。与城市现代工业和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相对应的,是农业的迟滞不前。尽管农业的技术改造有所发展,但在绝大多数地区,仍然主要靠人力劳动,机械化程度低。可以说,我国经济二元结构的反差是强烈的。
二、人多地少矛盾与单一的种植业结构
我国农业的落后性不仅表现为农业部门采用手工劳动为基础的传统方式,还表现为农业中存在着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但是,城乡分隔的工业化没有产生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效应,过多的劳动力在狭小的可耕地上耕作是中国农业的一大特征,也是中国二元经济结构的典型表现。这是我国农业长期落后,劳动生产率低下的重要原因。
我国的农业劳动力增长很快,而耕地面积在减少。农业产量的增长主要靠单位面积的产量增长,但受耕地的限制,农业总产量增长率很有限。在我国,劳动的边际生产率不仅低于中等收入国家,还低于其他低收入国家。人多地少与单一的种植业结构造成农业生产要素配置缺乏效率。一方面现有的土地要素缺乏,容纳不了过多的劳动力,农业劳动者的边际生产率长期处于零或负数的状态,造成劳动力要素配置缺乏效率。另一方面,在有限的土地上拥挤着过多的劳动力,排斥资金、技术要素的进入,形成低效率的要素替代。再加上我国长期以来,实际上推行农业为城市工业化提供积累的政策,借助价格剪刀差这种不等价交换从农业部门抽调资金至工业部门。于是,农业部门的生产要素配置形成低效率的均衡:过多的劳动投入与过少的资金、技术投入的均衡。改变农业传统性就得打破这种均衡结构。这依赖于生产要素的两方面流动:一方面是剩余劳动力流出农业部门,另一方面是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流入农业部门,形成高效率的要素替代。
但是,我国在建国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在“左”的思想指导下,对农民的产业活力有着诸多限制,特别是在城乡隔离的制度化壁垒(如户籍制度)的制约下,农业剩余劳动力很难流出农业部门。195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制止农村人口盲目外流的指示》,要求城乡户口管理部门相互配合,通过户口管理,制止农村人口盲目外流,实际上更多地限制农村人口流入城镇。195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第91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明确规定:“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这一规定进一步固化了城乡二元结构,使城乡人口流动受到严格限制,它不只是限制人口盲目流入城镇,而更重要的是限制甚至终止因经济活动而在城乡之间的自由流动。不仅如此,十年动乱期间,城市经济破坏严重,城市就业压力很大,在“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旗号下和在“我们也有两只手,不在城市里吃闲饭”的热情驱动下,1700万青年学生上山下乡,大批干部、知识分子下放农村劳动形成了一次重大的人口倒流。
一方面,大批滞留在农村的剩余劳动力要流向城市,另一方面城市本身已经因人口超载出现种种问题。上述现象严重地阻碍着我国传统农业的商品化、社会化和现代化。首先,剩余劳动力拥挤在狭窄的土地上,导致进入市场的剩余农产品增长缓慢。这样一来,农副产品的商品率很低,农业部门中自给和半自给经济占很大的比重。其次,剩余劳动力在日趋减少的土地上搞强制性劳动投入,其边际生产率势必递减。在农业劳动的边际生产率低下的情况下,农业劳动者的收入必然很低,所谓的“高产穷队”、“高产穷乡”就产生了。再次,众多的剩余劳动力拥挤在土地上,势必阻碍农业的技术改造,阻碍新的生产要素投入农业,阻碍农业向集约化经营发展。因此,如不及时将剩余劳动力从土地上转移出来,便难以从根本上改变农业的传统性,便难以真正摆脱农民的贫穷和农村的落后。
也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本着求生存、求发展的驱使,农民才稍稍地开始着艰辛的探索,越出传统农业樊篱,步入非农产业的“禁区”,走上了发展非农产业的坎坷之路。
其实,早在中国农民的艰辛探索之前,西方学者已建立起了农村非农化的一系列理论,尽管中国的农村在开始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时对西方学者的理论可能一无所知,但同样走了一条在农村发展非农产业,从而在农村推进非农化的的道路。这表明了客观的经济发展规律是不可违背的。
如果说中国的农村非农化道路在70年代末之前还只是个别地区少数人的大胆行为,是一种自发的行动,那么,历史走到70年代末,我国波澜壮阔的农村改革,才使这种自发行动变成了自觉的行为。
三、农村经济改革的推动
如上所述,我国从解放后开始的第一轮工业化,其实并未覆盖全国,主要是在城市进行,因而就其实质来讲,是把广大农村排除在外的城市工业化。这样的工业化不可避免地产生这样一个后果,即进一步强化了我国的二元经济结构。但是,中国农村没有也不可能置于工业化之外,面对二元经济结构的巨大压力,我国农村在50年代以后已开始搞一些非农产业,走发展乡镇企业(当时称为社队企业)之路,但应该说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才正式揭开了我国农村工业化的序幕。
在我国农村,非农产业,即70年代前的社队企业和80年代后的乡镇企业的发展经历了一个艰难而又漫长的过程。所谓艰难,一是因为我国特别是农村的自然经济基础特别深厚,因而具有商品经济属性的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受到自然经济的巨大束缚;二是在过去一些年代,由于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上的“左”的倾向,把农村非农产业当作资本主义的“尾巴”,想方设法予以限制或割掉。所谓漫长,指的是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极为缓慢,历经反复。先是经济关系的社会主义改造中,作为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农村非农产业,几乎被消灭了。以后又在农村贯彻“以粮为纲”的产业指导方针,进一步砍掉了一些非农产业,即使在社会主义改造和农业产业结构单一化进程中幸免于难的非农产业,从50年代到70年代的20多年中,也一直处于半死不活的状态,在经济缝隙中顽强挣扎,数量很少,发展很慢。直到党中央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推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乡镇企业才象雨后春笋般在中国农村大地上迅速发展起来,从此,我国农村大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可以这么说,是农村经济改革有力地推动了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
首先,所有制改革的推动。我国农村改革从所有制入手,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联产承包制的实行,一方面使生产者获得了经营自主权,成为直接的经营决策者;另一方面通过联产计酬改变劳动成果的分配方式,克服了集体经济中长期存在的“吃大锅饭”的弊端,从而在新的层次上解放了生产力。由改革调动起来的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同多年积累的农业生产潜力结合,打破了我国农业生产长期停滞不前的局面,农业劳动生产率空前提高,从而使农产品供求状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不仅解决了全国十多亿人的吃饭问题,还使我国广大农村告别贫困,进入温饱阶段。
在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之后,农民便开始步入追求生活富裕的阶段,其出路便是在不放松粮食生产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营,并进而调整农村产业结构。
农村改革一开始,党中央就对农村多种经营采取了放开搞活的态度,随着改革的深入, 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思路也就越来越明确。 早在1979年9月,中央就提出:社队企业要有极大的发展;1981年的中央1号文件允许农民发展多种经营;1982年的中央1 号文件则提出责任制是启动器,多种经营是突破口,要求两个环节一起抓,特别是这个文件明确提出,要纠正“全部劳力归田”的作法,把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多种经营方面来; 1985年的中央1号文件则明确提出了“以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为中心,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思路和相应的改革措施。由此可见,农村经济改革有力地推动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从而为乡镇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其次,流通领域改革的推动。随着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不仅使广大农民获得了根据各自经济利益和不同条件从事生产与经营的自主权,而且使多年来彼此隔绝、相互封闭的城市与农村,以及在不同的轨道上分别运行的工业与农业逐步在商品经济的基础上汇集一处,开始转向协调发展、相互开放的一体化轨道。广大农民由此获得了更为广阔的经济活动空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一方面允许开放集市贸易,另一方面允许农民经商,长途贩运。 全国的农村集市由1978年的3万多个一下子发展到1986年的5万多个。 农村市场的迅速建立和扩大,不仅使农村商业及与此相联系的农村运输业得到了迅速发展,还为农村家庭及各种合作经济组织经营非农产业提供了原材料供应和销售市场。农村市场的发育,扩大了农村的社会分工,推动了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加速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因此,可以说流通领域的改革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催化剂,是乡镇企业发展的推进器。
第三,农村信贷方向调整及农村金融市场的初步形成支持了乡镇企业的发展。在劳动力存在无限供给的条件下,制约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因素是资金,为了支持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中共中央1985年的1 号文件提出了放松农村金融政策及给乡镇企业以信贷和税收优惠待遇等措施,农村信贷的投放也就迅速向非农业产业倾斜,与此同时出现的农村民间信贷也明显倾斜于非农产业。作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支柱的乡镇企业的初始投资及营运中的追加投资就主要来源于信贷资金,信贷资金占乡镇企业投资来源的40%以上。农业银行和信用社对乡镇企业贷款额也从1980年的123亿元增加到1984年的475亿元、1985年的498亿元。 因此,农村信贷方向的调整,以及随着农民货币收入的增加和农村金融市场的初步形成,使长期困扰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的资金问题得以缓解,从而推动了我国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进而为乡镇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资金保证。
第四,非均衡的改革战略在某种程度上也推动了乡镇企业的发展。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采用的是“活一块、死一块”的非均衡改革战略,先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经济成份市场化。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在城市国有经济之外,发展壮大非国有经济,这样一方面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民的货币收入不断增加,农村购买力增强;另一方面,在城市,由于国有经济,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尚缺乏应有的活力,造成一部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供不应求,从而为乡镇企业的产品进入市场提供了市场环境。尽管乡镇企业的产品在花色、质量等方面还不尽完美,但它填补了市场空缺,从而使乡镇企业不断发展壮大。这就是非均衡的改革战略为农民脱离土地进而从事乡镇企业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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