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经济条件下我国零售业发展的对策_企业经济论文

开放经济条件下我国零售业发展的对策_企业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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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713.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457(2000)05-0015-03

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外商进入我国零售领域已成为必然趋势。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后,国内零售业必然会有越来越多的外国零售业巨头加入。在我国零售业态发育相对滞后、国有零售企业还处于改革和调整阶段的情况下,国外零售企业的大举进入,必然会给我国零售业带来巨大的压力与挑战。为此,我们必须在新经济的背景下,通过流通重组与改革创新来探求我国零售业的发展思路。

一、我国零售业对外开放的基本历程

我国流通领域的对外开放晚于加工制造业,也晚于第三产业中的旅游业,而且市场准入的条件及审批程序都非常严格,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的零售领域一直是外商难以涉足的“禁地”。1992年7月,我国政府首先批准了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大连、青岛等6个城市和5个经济特区进行中外合资合作零售企业试点。1993年3月,国务院又同意将生产资料批发领域列入对外开放的范围。1995年,我国政府批准荷兰、日本两家外商在北京进行连锁商业试点。1995年6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又将商业零售、批发和物资供销从以前的禁止类列入现在的限制类,允许有限度地利用外资。于是,有越来越多的外国零售企业将目光瞄准中国,并迅速抢占中国的零售市场。1997年10月,我国首家连锁商业企业——中日合资华糖洋华堂商业有限公司在北京宣告成立。之后,外经贸部又作出关于“中国服务贸易市场领域将逐步扩大,商业零售业对外合作试点可以扩大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及计划单列市”的决定,它标志着我国开放零售领域的步伐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在进入的外商零售企业中,有大型综合超市(如美国沃尔玛、法国家乐福)、仓储式会员店(如德国的麦德龙、荷兰的万客隆)、便利店(如日本的罗森)、超大型购物中心(如香港特区的新东安百货)、商品批发集散中心(如香港特区的利联仓行)、标准化食品超市(如日本的友谊西友超市)等。截止到2000年2月,国务院批准的中外合资合作零售企业总数已达20家,地方越权审批的还有200多家。

开放零售市场,是我国政府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所作出的郑重承诺。在乌拉圭回合的多边贸易谈判中,欧美日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缔约方都向我国提出了在部门、行业领域和经营范围方面扩大开放服务业市场的要求。在商业方面表现为:要求增加外商投资的商业零售开放区域,要求允许外商经营商业批发业。在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我国的零售市场将逐渐对外全面开放。

二、零售业对外开放对我国国内零售行业的影响

目前我们所谈论的国内零售业对外开放,实际上是指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国内零售领域的对外开放。因此,它具有双重含义:一是外国零售企业可以进入中国零售市场,二是中国零售企业也可以进入外国市场。从结果看,既有积极影响,也有负面影响,或者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一)零售业对外开放所能带来的积极影响

1.将提高我国零售业的国际竞争力。在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外国著名零售集团进入中国将是畅通无阻,外商进入的数量、质量都会大大提高,中国零售企业将面临更多的国际著名零售集团的竞争挑战,其直接结果必然是迫使国内零售业不得不进行彻底的改造与重组,从而塑造出真正能与国际零售集团抗衡的零售企业。

2.将推动我国零售业革命的深化。加入世贸组织之后,诸多零售业态会以连锁方式规模化地进入中国,传统的零售业必须进行战略调整和业态转型、并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能与世界零售集团抗衡的新的业态组合与创新形式。

3.将冲击我国旧有的零售企业机制。在我国企业机制的转换过程中,零售企业的变化速度很慢。加入世贸组织后,一是企业机制滞后的企业会出现负效益,竞争或是使其尽快转换机制,或是使其濒临倒闭的边缘,进而被新机制企业兼并或合并;二是通过与外商合资的方式进行企业改组和机制转换。外力的作用会冲击国有商业的变革惰性。

4.将促进我国零售业营销和管理水平的改善。加入世贸组织之后,伴随着更多的国际零售集团连锁化地进入中国,与世界同步发展的最先进的营销与管理技术也会在中国出现,这将对中国零售业的营销与管理产生重要影响。

5.将有利于创造良好的零售业环境。加入世贸组织之后,会有更多更好的商品进入中国,会有更温馨、更特色化的商店出现在城市的大街上。这样,一方面会带动厂家生产更吸引人的商品,并使其标准化、优质化和条码化;另一方面会带动消费者成为高水平的顾客,使他们能在全球范围内选购商品,从而有利于他们提高商品的鉴别水平和文明购物的风尚,增强购买与消费的能力;再一方面,外国资本的大量涌入,有利于更新城市的旧商业和传统城市街区的改造。这一切都会促进中国零售业的健康发展。由于第三产业特别是流通行业的特点,对外开放前的那种保护在很大程度上割断了我国与发达国家零售业态之间的交流,因而在外国的零售业态朝着超级市场、连锁商场和大型购物中心迈进之时,我国还停留在以百货公司为主的这一较前期阶段。事实证明,从1992年开始的合资试点已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成果,不仅为我国零售企业带来了资金,缓解了企业自有资金不足的矛盾,而且引进了国际先进的管理经验、营销方式和现代商业理念,加速了我国零售业经营观念、经营机制的转变,打破了以往百货公司一统天下的局面,多种业态的发展为零售行业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二)零售业对外开放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

1.外国零售业将分割中国市场份额。加入世贸组织之后,众多世界著名零售集团会以合资或独资的多种形式进入中国,由于它们拥有较强的竞争实力,将会在中国零售市场不断扩大其市场份额。在中国零售市场日趋饱和、大型零售业销售额增长处于停滞状态的形势下,外国零售业的进入将会对中国零售业形成较大的冲击。在上海,目前门店数仅占8.7%的大型“洋”超市,1997年上半年销售额已占全市整个超市销售额的25%。世界第一超市美国沃尔玛集团在深圳的沃尔玛购物广场一经开业,周围各超市营业额普降10%以上。

2.将使中国零售业绝对利润和相对利润下降。加入世贸组织之后,会有越来越多的真正的世界零售巨头进入中国,中国零售企业也有着与其合作、合资的持续热情,它们会占据城市商业街区的黄金地段,分割我国零售企业的市场利润,导致部分利润流向外方,中国零售业的绝对利润额可能会减少。同时,外国零售企业的大量涌入,会使零售业的竞争更加激烈化,如果没有相应的市场规则,价格大战不可避免,这样会使中国零售业的利润率进一步下滑,进入到微利和零利时代。以深圳沃尔玛为例,由于采取天天廉价的策略,每天推出的特价品价格要便宜几十元甚至上百元,这导致同地商场的平均销售额下降5%~10%,利润率也有明显下降。

3.将使更多的国内零售企业破产倒闭。目前,作为国内零售业主体的国营商业系统所属的大中型零售企业正面临着来自外国的、国内国营商业系统以外的零售企业的激烈竞争。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国外著名零售集团的大量涌入,必将使体制落后、机制不活、效益不好的零售企业进一步陷入困境,其中不少零售企业将不得不破产倒闭。

三、开放经济条件下促进我国零售业发展的对策思路

(一)重新确立新世纪我国零售业的发展战略

为了充分利用加入世贸组织的机遇,尽量抵减消极影响的后果,政府必须承担起重新确立新世纪我国零售业发展战略的责任。这一战略应当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确定国内零售业对外开放的时间和步骤,同时建立大店审议制度,一视同仁地对国内外零售业进行规范和引导。(2)规范零售业态,运用国际上的标准,对我国的百货商店、超级市场、购物中心、便利店进行规范性统计和分析,以便制定具有明确内涵的零售业发展战略。(3)制定零售业运行规则,打破国别、行业、地区封锁与限制,使中外零售业在平等竞争的条件下求得生存和发展。

(二)通过兼并与重组,扩大规模,提高我国零售商业的组织化程度

与国外大型零售企业相比,我国国有大型零售企业在规模上处于劣势。美国沃尔玛1997年的销售额是1700亿美元,大约是我国上海“一百”集团的100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国内的零售业只有做大规模,争得更多的市场份额,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国内贸易局特聘专家顾国建教授指出,目前零售业的竞争不是大鱼吃小鱼,而是游得快的吃游得慢的。国有零售业只有深化公司制改革,改善企业负债结构和减轻企业社会负担,使企业轻装上阵,走规模扩张之路,才能在与外资零售业的激烈竞争中勇立潮头,始终处于不败之地。

但是,如果仅依赖自身的资本积累来扩大规模,那么我国大型零售企业居于劣势的格局可能永远得不到改变。只有通过兼并与重组的方式,或强强联合,或以强并弱,对国有商业资源实行优化配置和重新组合,我国国有大型商业企业的规模才有可能在短期内得以迅速扩张,造就出一批民族商业“巨人”,这样,处于劣势的格局才有可能得以根本改变。

(三)建立并巩固与制造商的合作关系

从国际范围来看,工商关系从“松散型”向“紧密型”发展是一大趋势。我国大型零售企业应顺应时代潮流,建立与制造商的紧密型合作关系。联合制造商,建立工商一体化的“联合舰队”对外“作战”,一定会比商业孤军奋战更有竞争力。而且,外商投资零售企业经营的进口商品按规定不得超过30%,这意味着其70%以上的货源要在国内组织,开发供货商的工作都要从零做起。这一点我们是有优势的,因为我国的零售企业通常有一批稳定的常年供货商,这种“本土”优势应充分重视并加以运用。

买断经营是国外大零售商建立供货商网络的一大“杀手锏”,生产企业由于能够及时回笼货款,即使在价格上让利也乐于为外商供货。在这一点上,习惯于“代销制”经营的我国零售企业只有转变观念,改革经营方式,创造条件来采取买断经营,才能巩固与原有供货商的关系,否则,供货商流失了,“本土”优势就会随之丧失殆尽。

我们应该通过上述两项措施,力求降低我们零售商品的进货成本。

(四)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成果,使传统的零售业尽快实现信息化、网络化

在新经济时代,信息技术已经改变了经济世界的结构和经济运行的方式,信息化、网络化已经成为商业贸易发展的总趋势。人们已经普遍认识到,新经济的主体是网络经济,而网络经济的核心是电子商务。所以,我国零售业在新世纪所面对的其实不仅是国外零售企业的大举进入,更为重要的是电子商务对传统贸易形式的全面更新。所以,我们必须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成果,使我国传统的零售业尽快实现信息化、网络化。

零售企业的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POS、EOS、EDI、VAN、商业MIS、商业SIS以及其它辅助系统的建设。POS是商业销售终端网络系统,以条形码为运作手段,以计算机为中心,实现对商店库存、销售、财务、合同、物价等方面的管理,能够快速反馈产、供、销各个环节的信息,为经营决策提供信息依据;EDI是以条形码和标准化商业文件为基础的电子信息交换,能将各种商业数据转变成电子信息,通过计算机进行交换,采用EDI技术可以实现远距离的“无纸贸易”,提高交换速度和数据交换的准确性;VAN是指将与制造业、批发业、零售业相关的商业信息,通过计算机服务网络来互相交换的信息系统;商业MIS是指对商业实体内部人、财、物实施全面管理的信息系统;商业SIS是指对商业经营决策者提供支持的信息系统。大中型零售商场可以利用资金上的优势,建立大型的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实现对商品的进销调存实时管理、财务管理、劳资人事管理、编码物价管理、统计分析、办公自动化、经理查询、系统维护、数据库维护、信用卡的使用、多媒体查询及导购等。

零售业的网络化实际上就是将零售交易转换为电子商务。目前,有条件的国有大型零售企业,应当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的结构调整和重组改制,积极引进人才,建立自己的ERP网站。中小零售企业则可以利用各地的电子商务服务网站(ICP、ISP、EASP),建立域名和虚拟网络营销系统及电子商务系统,以扩大业务,抢占先机。

收稿日期:200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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