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创新、市场结构及制度——关于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绩效的实证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产业发展论文,技术创新论文,高技术论文,绩效论文,结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6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26(2000)06-0001-06
一、绩效评析: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中的问题
1.产业升级指向不明显 高技术产业在GDP中占有一定的比重,反映着发达国家产业结构的重要特征,也是产业结构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但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中的产业升级指向并不明显。我国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份额,1993-1997年间基本保持在1.5-1.7%的水平,低于90年代美国的3.1%和日本的4.6%的水平。
2.区域发展不平衡 与经济发展和历史因素相对应,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也具有很强的区域特征,即整体上东部优于中部,中部优于西部,而且西部与东、中部差距很大。例如,1997年东部地区高技术产业增加值为1602.7亿元,出口额为91.69亿美元,分别是中部地区的5.3倍和28.7倍,是西部的6.6倍和5.51倍。
3.产业竞争力弱 90年代以来,我国高技术产业的贸易总规模不断扩大,增幅稳定(大约为10%),与同期GDP呈同步增长态势,这意味着高技术产业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并不高。我国高技术产业的竞争力系数是相当低的。90年代均在0.22-0.33左右徘徊,远远低于制造业的平均水平。整个高技术产品一直是“进大于出”,且竞争力很弱。1997年高技术产品出口仅占出口贸易总额的5.3%,工业制成品的6.1%,然而进口的两项指标却分别高达13.9%和17.4%。
表1 我国高技术产业的竞争力系数
1990 1995 1997
进口额(亿美元)
69.67 218.3 197.9
出口额(亿美元)
26.86 100.9 96.5
差额(亿美元)
-42.81
-117.4 -101.4
竞争力系数 0.278 0.316 0.328
注:根据《中国对外贸易年鉴》(1991-1998年)计算。
4.综合经济效益水平不高 我国高技术产业的全员劳动生产率在1993-1997年期间均高于同期的全部制造业,这说明高技术产业仍有很大的增长空间;但其增加值率、产值利税率却呈总体下降的趋势,分别由1993年的25.34%和7.31%下降到1997年的19.85%和6.66%(参见表2)。高技术产业的经济绩效水平不高,既不能为产业内原有厂商提供扩大生产的动力,又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新厂商的进入。既定的不合理的市场结构使该产业难以获得进一步发展,从而陷入“低效益—低成长—低竞争力”的非良性循环。(注:根据产业组织理论中的可竞争市场概念,只有存在着一个进退无障碍的市场,才是最优的市场。这意味着原有厂商在面对新厂商进入的危胁时,将不断改造技术以维护市场份额,而从动态角度言,新厂商要进入且能够成功地进入该市场,必须有一个条件,即该市场是有利可图的。我国高技术产业的市场状况却并非如此。)
表2 我国高技术产业经济效益指标
1993
1995
1997
劳动生产率
全部制造业
1.52 2.11
2.40
(万元/人) 高技术产业 1.95 2.71 3.96
增值(%)
25.34 20.59 19.85
产值利税率(%)
7.31 6.16
6.66
资料来源:《中国科学技术指标》(1998)
很显然,高技术产业经济绩效水平不高,一则不能充当主导产业,拉动经济增长,进而不利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二则不能加速产业升级,优化产业结构,特别是不利于传统产业的改造;三则不能提升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即不利于占领国际市场,增加出口创汇,也不利于在国内市场扩大份额,从而在产业竞争中处于劣势。虽然从短期看,国外高技术产品进入和占领国内市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消费者的选择空间或享受高质量产品带来的剩余,从而有助于适应和改善消费结构,提高消费水平;但是,从长期看,若不改变这种状况,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将受到威胁。
二、制约因素: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绩效不佳的原因
1.技术创新不足 (1)R&D投入强度低且规模结构不合理。1995、1996年我国高技术产业的R&D经费强度分别为1.4%和4.8%,低于国外发达国家同期5%和18%的平均水平;R&D强度在高技术产业内分布不均,除航空航天制造业外,其他各业均低于2%,其中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仅为0.62%,与国外的5%仍有很大差距;R&D投入结构不合理,我国高技术产业科研、中试与批量生产的投入比为1∶0.7∶100,而发达国家则为1∶10∶100。(2)产业技术基础薄弱。据调查,我国大中型企业技术水平普遍落后于国际水平5到10年以上,能耗和成本分别高于国际平均水平40%和30%以上,但资源利用率、可靠性和寿命却低于国际平均水平20%左右。这种相对落后的产业技术基础,很难为高技术产业的技术创新进而高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3)R&D人力资本短缺。一是R&D人力资本总量虽大,但分布不合理。据统计,我国2.4万户大中型企业中,从事技术开发的人员为147.4万人,平均每户企业30人,这些分配到高技术产业中的R&D人员是微乎其微的。而且该产业中从业人员规模又不断下降。例如,1997年我国高技术产业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为321.6万人,占全部制造业人员年平均数的比例较1993年下降了0.2个百分点。二是R&D人力资本流失严重。一种是从国有企业及科研机构流向非国有企业,另一种是从国内流向国外。相比较而言,从国外流入国内的人力资本则非常小,而且我国海外留学生又偏好“留洋”而非“回国”。据《美国科学与工程指标》的资料,1997年57%-59%的留美中国学生计划在获得博士学位后仍留美,而韩国仅为24%。三是跨国公司纷纷进入中国,并开始建立R&D机构,其“本土化”或“中国化”的策略,使本来就处于短缺的R&D人力资本显得更加“稀缺”,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国内的R&D能力,这种状况在中国加入WTO后会进一步显化。(4)R&D组织规模小,形式单一,产、学、研缺乏合作。据统计,1997年全国2.4万家大中型工业企业中仅有32.3%的企业拥有技术开发机构,仅有46.7%的企业开展了技术开发活动,2/3的企业没有R&D机构,50%以上的企业并未搞技术创新。有大批的R&D机构独立于企业之外,与企业间缺乏信息交流与合作研究,其结果是研究机构的成果没有市场,有市场的创新,企业又由于自身科研能力的限制而无法进行。(5)企业家匮乏。由于人力资本市场的不健全、传统体制观念等原因,使得我国缺少像王选、柳传志、张瑞敏等那种具有战略思想和敏锐的市场、技术洞察力的企业家。而企业家却是技术创新的发动者。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能够将科学和发明由潜在的经济生产力变成现实的生产力,以适应和创造市场从而使企业进入持续发展的良性周期,即“能有幸发现消费需求方面一个空白领域的企业家,就有希望进入自身发展的黄金时代”[1](P115)。
2.市场结构不完善 (1)企业组织规模结构不合理。我国产业组织的总体特征是“大企业缺乏规模集中优势,小企业又处于分散经营、过度竞争的状态”,而且产业组织内部的分工与协作程度又较低。我国高技术产业也是如此,尤其是缺乏一个合宜的市场结构,即主要是企业的规模结构。我国高技术企业有数万家,但其较差的规模结构制约着该产业的进一步发展。1998年我国电子工业销售总额相当于IBM公司的45.76%,我国最大电子企业联想集团1998年销售总额为176亿元人民币(21.25亿美元),仅为IBM的2.6%。产业组织理论认为,规模经济的产生是以大企业的存在为必要前提的。大企业在生产、技术和服务方面的规模经济,能够为技术创新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撑,而且较高的R&D成功率又能够塑造其良好的创新和竞争声誉:消费者常视创新者为高质量产品的提供者。更重要的是,大企业可以带动周边业务相关联的中小企业顺利发展,而后者则为前者提供必要的高质量高效率的投入品,从而形成比较稳定的技术与产业联系或网络。事实上,小企业在灵活经营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具有很强的优势,例如在美国有50%以上的科技发明是由小企业完成的。而在德国1996年其出口的新技术产品中有75%的品种是由小企业生产的,大中型企业分别仅占10%和15%。这从另一角度说明,小企业的快速发展将为大企业的发展进而该产业的发展提供一种微观基础。大企业可以利用小企业天然的创新优势(灵活性、高效率等)与之进行合作或结成某种形式的战略联盟。如Intel公司已单独向125家创业公司进行投资,Microsoft也至少向此类公司注入资金达50次以上。这一方面保证了大企业有足够的新产品上市,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技术创新风险,而且在适当条件下也可以将小企业“内部化”。这种良好的市场结构就是“硅谷”成功的秘密,也是美国高技术产业独占鳌头的主要原因之一。忽略小企业发展及其创新作用,也是我国高技术产业经济绩效不佳的一个重要原因。(2)跨国公司大举进入高技术产业。跨国公司进入我国高技术产业的优点之一,就是能带来某种先进的技术,提供某种高质量的产品或服务,促进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升级。但是,跨国公司进入我国高技术产业,其一,加剧了某些产业内的竞争,国内企业因其规模、技术、营销、R&D等方面的劣势而被迫合资或退出该产业,如我国目前的洗涤用品产业。其二,加速了相同产业间资源要素的流动,尤其是从国内某些高技术产业流向跨国公司,这一方面使企业资源(人才)更加短缺而缺乏创新力,另一方面则使经营状况不佳的企业雪上加霜。其三,跨国公司通过控制所谓的“核心技术”而处于垄断地位,迫使国内配套企业接受“不平等”交易而使国内企业附加值降低,利润流转移到跨国公司,这是基于核心竞争力基础上的一种攫取“垄断利润”的手段。其四,造成不合理的分工体系。跨国公司在我国投资的高技术企业一般均使用自己的品牌并大量进口中间产品。据调查,全部或主要使用外方母公司品牌的企业占71.1%,主要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以进口为主的企业占73.9%。在同一高技术产业领域,跨国公司投资的企业水平也明显高于国内企业的水平,例如使用国内空白技术的企业达76.3%,国内企业因此而处于相当被动的局面。其结果是,国内企业或是经营业绩欠佳或是退出该产业领域。
3.企业制度滞后 (1)内部产权不清。我国高技术企业的产生与发展体现着“过渡或转轨经济的特点。有的企业(公司)是科研机构出资兴办的,有的是国家投资而形成的,有的是科研人员的专利技术投资,等等。虽然这些企业组织形式曾经对我国高技术产业的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经营业绩的上升,“天然的产权模糊”或某种程度的政企不分使得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受到严重制约,同时也不利于对创业人员施以有效的激励,会出现“摊子大了,业绩好了,各怀心腹事”的问题,进而产生巨大的“内耗”。1999年底的“中关村现象”就是很好的例子。产权清晰虽然不能完全保证企业制度的科学和合理,但科学和合理的企业制度却是建立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之上的。作为知识技术密集的高技术企业,这一点尤其是知识产权的有效界定、保护及交易,将直接影响着高技术产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2)管理绩效不高。某些高技术企业半企半事业单位的性质,使其内部组织结构混乱,分工不清且存在一定程度的“官僚主义”。这使得企业的内部组织效率低下、信息沟通不畅及人际交流匮乏。另外,我国高技术企业的管理者大多是技术型专家,缺乏相应的经济管理知识和能力,从而出现“只重技术而忽视管理”的现象。管理者很难适应市场变化、企业规模扩张和市场竞争的需要,而且其管理能力的匮乏或缺乏创新,使高技术企业发展缺乏必要的管理保证。(3)缺乏一套相对完善的激励机制。作为知识技术密集度高的新产业,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动力来源于具有创新思想的人才。能否激励员工提高其创新努力程度将直接决定着企业的命运。一般而言,一个企业投资于员工教育的成本不应低于员工薪金成本的2%,而且在提高员工素质后,要防止其跳槽,若员工所得红利不到薪金的10%,企业就很难留住人才,其前途也成问题。因此,需要有一套完整的激励模式,以充分利用人和发展人,使员工将自己的发展与企业命运联结在一起。正是由于缺乏这种机制,使得许多高技术产业人才流失严重,如1996年北京试验区从业人员流动为2080人次,人才流动率高达17.44%[2]。技术创新和企业发展由此而失去了源泉。
4.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和技术创新脱节
我国技术改造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从80年代初的20.5%下降到1998年的15.7%,1999年上半年仅为12.8%,远远低于国外的40%的平均水平。技术引进从1991到1997年,主要是引进成套设备和关键设备,两项合计约占全部技术进口的80%左右,而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所占比例却很低,1997年仅为2.44%,并且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的程度也较低。1997年我国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的比例平均17∶1,与日本、韩国的1∶3尚有很大差距[3](P14)。总之,技改投入不足,使我国产业技术“存量”调整与升级缓慢进而影响技术水平的提高;技术引进的规模结构不合理一方面使我国产业对国外技术依附性增强,另一方面国外技术出口限制也不利于我国获得所谓的“核心技术”;消化、吸收不足又使本国技术处于低水平重复循环状态之中。技术改造投入不足,技术引进工作不力和技术创新能力较弱,既延缓了对我国传统产业的改造,又不利于在现有产业及技术基础上发展高技术产业。
另外,科研制度滞后,风险投资制度尚处于起步阶段,市场中介组织或高技术产业发展服务体系不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完善等,也制约着我国技术产业的发展。
三、对策选择:提高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绩效的思路
1.坚持“有限目标、突出重点”的原则,从战略上重视高技术产业发展
高技术产业发展应与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结合起来,注重电子信息等技术与传统产业的嫁接,开发和应用先进制造技术、工艺和装备,提高产业的知识技术密度。在高技术产业发展上,应根据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选择有限目标,集中力量支持重点,有重点地开发新技术,建设新产业,即应遵照“有限目标、突出重点”的方针。[4](P346-351)为此,高技术产业发展应与国有经济的战略重组有效地结合起来。同时,应结合我国中西部发展战略,合理选择高技术产业的发展重点,如湖北选择电子信息、生物制药等为发展重点,宁夏则将生物工程、机电一体化等视为其拳头产业,这都比较符合地区的比较优势。
2.推进技术创新,以保证高技术产业持续发展
尽快建立和完善我国国家创新系统,培育技术创新主体,优化创新投入规模和结构,有效利用各种创新资源,并根据有关规定加快创新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进程。积极进行R&D组织形式创新以改变传统的科研院所与生产企业分离的状况。可以推行R&D—生产—销售—体化模式,建立R&D战略联盟,如企业—企业、企业—科研机构、企业—高等院所、国内企业间及其与国外企业或研发机构之间的合作等;推行R&D项目阶段评估,建立虚拟(网络)R&D组织等。(注:R&D战略联盟是国外高新技术企业常采用的一种方式,在跨国公司间更为普遍,如大约30%的跨国公司间的战略联盟是R&D战略联盟。我国有些企业已意识到R&D联盟的重要性,如创维公司今年年初在美国硅谷斥资500元美元,以研制"WEBTV"。详见《中国经济时报》2000年2月4日,第五版。)
3.加强高技术企业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明晰高技术企业内部产权,推进产权多元化和知识产权化。根据不同的产业特点和区域环境探讨不同形式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模式,以形成公司治理结构合理,约束—激励机制完善,并能充分发挥企业家和其他人才优势的适应高技术企业发展的现代企业制度。良好的激励机制和具有创新意识和管理才能的企业家是最为关键。(注:创造需求,创造市场是高技术企业超常规发展的保证,而企业家则是这一任务的主要承担者。如索尼公司的Akio Morita董事长就主张“我们的计划是以产品领导公众,而不是问他们需要什么样的产品……,并通过教育公众和他们的交流来为它创造一个市场,而不是去做很多的市场研究。”)如深圳华为公司通过员工持股,股份动态管理模式而形成一套有效的激励机制,使其电信设备主流产品在国内占有20-30%的市场份额。
4.维持合宜的市场结构,其核心是促进有效竞争以形成一个合理的企业规模结构
要以市场为基础培养几家具有一定规模的“重量级”高新技术企业集团,以发挥其创新和综合竞争能力,带动产业升级,并牵引周围配套中小企业调整产业、产品结构,从而建立起一种较为适宜的市场结构。另一方面,则要促进和支持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这种类型企业的存在能够保证大企业有足够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潜力。如硅谷大批靠新技术和风险投资发展起来的中小企业,有力地支撑着Microsoft等大型公司,从而使其高技术产业蓬勃发展。
5.充分利用跨国公司投资,发挥其某种程度的学习效应和技术溢出效应
虽然跨国公司投资于某些高技术产业,会造成一定的“垄断”,但是,若能够有效地在其技术等方面加强学习、吸收和创新,则可能形成较好的技术积聚进而实现超越。如台湾IT企业先为IBM、Apple等跨国公司以承接国外订单的OEM方式起步,然后在“按样生产”的基础上进行自主创新,并在适当的政策扶持下产生了华硕、宏基等一批本地化的IT产业群,创造了“新竹神话”。
6.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力度,并使技术引进与自主创新相结合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是我国高技术产业最终提升竞争力和提高经济效益的根本。海信集团就充分采用引进、联合与自主创新相结合的机制,以“非世界一流技术不引进、非国内领先产品不生产”,“师洋而不迷洋,博采更要创新”为准则,先后与Intel,Philips等跨国公司建立技术上的战略合作关系,并使其技术引进与创新费用之比达1∶10,部分项目高达1∶15,从而掌握了核心技术,使企业获得良好的经济绩效。
7.其他相关制度安排
(1)在高技术产业发展中,政府应侧重于产业发展环境的营造,充分发挥其政策引导、法律制度保障和服务的功能。除特殊产业(军工、航空等)外,其他产业的发展应由市场决定,政府的产业政策导向应集中在鼓励和限制某些产业的发展上,而非具体的产业选择。(2)完善风险投资制度。包括风险投资基金的来源,风险投资家和风险投资机构,风险投资基金的运作及退出等方面内容,而且应根据创业公司的不同生命周期采取不同的风险投资模式。(3)重视人力资本投资,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的发展和激励机制,鼓励人才正常和合理的流动。例如台湾各界认为,一般企业每年人才流动比例在10-20%之间是有利于公司发展的。(4)健全高技术产业发展服务体系。如建立创业中心,大力发展技术创新服务机构、技术评估机构,积极发展信息咨询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经营管理、营销、技术、金融和法律等方面的服务。(5)进一步加强现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营造一种具有宽松政策环境、交互式学习与交流、高度情感和高度信任与合作等特点的社区文化环境。另外,财政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也是高技术产业高级化发展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