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商店发展中可能遇到的问题_统一企业论文

连锁商店发展中可能遇到的问题_统一企业论文

发展连锁店可能遇到的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连锁店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连锁店是商业企业经营的一种方式。在世界上有很多国家已出现,且发展较快,而我国也有意借鉴。笔者,就这一议题,谈三点看法:

“利”是必然

连锁经营方式,其企业内部经营机制,归纳为八个统一:

1、统一店名。勿论在同市、不同地区、甚至在国外设店, 均用统一店名。总店和分店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分店的店名在用总店店名的基础上,只能加×××连锁店×××分店(或第×分店)。这种组织体制,形成辐射形网络,以利扩大规模经营、增大市场覆盖面、提高知名度,从而在竞争中,发挥应有的主导作用。

2、统一进货。所经营的商品原则上由分店编造要货计划, 经总店汇总、研究、平衡统一进货。这样做:既尊重分店意见,又便于总店平衡;既便于规模进货,减少环节,又可享受厂直供价或大批量优惠价;既可减少因分头进货占用资金,又可使总店资金统一平衡使用;既可讨巧质量规模运输费用,又可节省多头采购和多头运量不足而浪费运输费用;既可保证商品质量,又可使所进商品适销适量。

3、统一调拨。所进商品在调拨环节上则区别对待: 如果分店均在同市,可全部运到总店,以后就地分拨,如市外有分店,为了节省费用,应根据走向,可从进货地向分店拨。调拨品种与数量原则上是根据分店所编造的要货计划,但也可作调整。分店如遇过量或不适销的商品,就及时以表式向总店反映,而总店可即时作出处理或调度。这样可使企业所经营的商品,及时进、及时拨、及时调度,保持平衡。

4、统一价格。 所经营的商品价格均由总店物价专业人员统一制订,并由总店统一发给明杩标价卡,由分店兼职物价人员按调拨单上指定的零售价以及七标内容,填好标价卡,公开出售。其订价依据,则按国家所规定的三种价格:属国家定价的商品,按指令价执行;属国家指导价的商品,按规定差率及幅度执行;属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则随行就市定价(即使是此价格形式,仍由总店定价,分店无权定价)。所定价格,力争低于同市场、同品种、同质量、同行业的商品价格,绝对不得高于。使国有商业在各地消费市场中,经营品种全、商品质量好、价格合法、合理、从低,有利于在“四稳”:稳定市场、稳定物价、稳定生活、稳定人心工作中起导向作用,真正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5、统一销售。总店为了集中精力抓进货、储存、调拨、 调度以及管理等工作,避免精力分散,顾此失彼,因此本身不一定直接零售,均由各所属分店统一分别销售。以利在所在消费市场中有更多的销售份额,从而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更好地发挥主渠道作用。

6、统一服务。为了搞好销后跟踪服务工作, 总店可设具有技术性强的有关商品维修部。顾客凡在所属分店买的商品,如在一定时间内发生问题,可凭卡或某种标记到任何所属分店去调、换、退,或到总店维修部免费或只收配件成本费进行修理,以解顾客后顾之忧。

7、统一核算。总店设立财务科,除处理总店本身一切帐务外, 同时为分店进行分店核算,处理一切帐务,按月得出各分店的经营结果。为了按劳取酬,奖勤罚懒,全面推行经营责任制,按年、月下达销售、库存两项定额,凡完成销售额100%的,发100%工资,超出按超率上浮,完不成按下降率同步打析;同时结合库存定额兑现,如超定额,其超出部分的利息,应在工资中扣除。至于差价、利润、费用、周转等指标率,是总店控制的,所以,对分店就不必下达。通过统一搞帐,分店核算和下达两项定额指标的两种举措,既强化了财务管理,财不流失,又增强了干部、职工责任心和积极性。

8、统一管理。人事、财务、商品、物价、课题、商品质量、 服务态度、劳动纪律、文明经商、优质服务、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法规以及小立法,均由总店制定、贯彻、实施,并认真管理、检查、监督其全员严格执行。以利从严治店,管理出效益,把企业既搞活,又搞好。

“弊”有可能

从部分人的拜金意识增强和当前社会实践表明,在推行连锁店中,可能会遇到下列问题:

其一,进货捞油水。捞的手段有两种:一是进货拿回扣。在通常情况下,进紧俏的商品,购货方往往需要给批发或厂方当权者回扣;反之,批发方或厂方往往需要给购货方的采购者或当权者回扣。特别是进货方,凡进货拿回扣的,所进的货,绝大多数有问题,不是质次或高价,就是不适销或不适量。二是加大进货成本。因为现在市场虽然搞活,但不规范,特别是在工贸自由市场上进货,均属自己价格,且无正式发票,进货者对所购商品,进一钱,回单位可以算两钱,即使有发票,单价、金额也不真实,买卖双方可以协商以少填多,从中渔利,使商品价高销不出。正由于有关进货者或当权者在进货环节上如此捞钱,所进商品销不出,日积月累,形成商品大量沉淀。纵观商业现状,有问题商品普遍存在,少则10万,多则上百万,甚至几百万,单纯银行利息一项就把企业压垮了。说句公道话,形成商品大量沉淀,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人为的主观因素,特别是与进货捞油水有一定关系。

其二,销货飞过海。所谓飞过海,就是销货不入帐,差价窃为已有。这是一种吃里扒外,明得工资一份,暗窃差价一份的损公肥私手段。此种手段表现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外采人员购到紧俏商品,在外私自飞过海,转手卖给外单位或个人,从中得好处费或差价。另一种是总店将商品调拨给下属连锁店,而下属店为捞油水,对所拨商品则不销或少销,自己另外私自用销售款(公款)进或代销同样商品(包括伪劣商品)从而贪污差价或代销手续费。

其三,变相提高价格。总店统一制订的价格,连锁分店采取:以副充正、以假充真、提等提级、混淆产地、短尺少秤、掺假掺杂等手段进行变相提价,从中贪污。

“治”要从严

上述三个问题是拜金意识在流通领域里的具体表现,也是发展连锁店可能会遇到的“顽症”,这种顽症已被国合商业企业所证实,如不切实解决,势必会影响连锁店的发展与生存。为此提出一些解决办法:

1、加强公德教育。人的正确思想是正确行动的导向器,所以, 舆论界要大力加强正确人生观的教育、为人品德的教育、社会公德的教育、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教育、从商清廉的教育、以及主渠道作用的教育等等。对拜金意识要有所冲击,使其净化,从思想灵魂深处进行一次革命,从而解决思想问题。

2、选好领导干部。历来实践证明,企业兴或衰, 关键取决于企业领导的素质优或劣,这是无可非议的。特别是在人们拜金意识增强的社会环境中,思想素质显得更为重要。有些企业倒了,人们往往议论说:“企业倒了,领导发了。”当然,并非都是如此,但也说明有这样的现实存在。人们从现实工作中体会出这样一个真理:要想巩固、发展公有制的企业,必须要有公有制的思想—一心为公的干部去领导。这就是企业干部思想的公,与企业所有制性质的公,两相辩证统一。这种思想上的公是德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在选拨德、才兼备干部时,在考核“德”字上,要突出一个公字—该干部是不是一心为公?还是半私半公?如果公字不硬,则不宜选用。

3、健全管理制度。俗话说:“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同样, 企业没制度,不能规范全员行为;没有从严的治店举措,就难以抑制邪气,发扬正气;没有旺盛的正气,就难以搞好经营,提高两个效益。因此,必须根据客观现实状况,制订出行之有效的岗位责任制度、经济指标责任制度、工资分配制度、奖惩制度、劳动纪律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商品管理制度、商品质量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物价管理制度、计量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环境卫生制度计划生育制度等等。对这些制度,不仅有定性要求,还要有定量要求,以便考核兑现。特别涉及进货捞油水,拿回扣或加大进货成本;销售飞过海,外飞或内飞;变相提高价格的一律作贪污性质论处:一次记过,二次记大过,三次开除留用,四次开除。

4、防贪主要举措。(1)杜绝现金进货。连锁总店的进货渠道,主要应是国营、集体单位。货款一律通过银行,杜绝用现金支付。其利有三点:一是可以防止进货拿回扣。因为经银行结算,不便当面以现金直接拿回扣款,如果通过现金会计拿回扣款,当事人需要提供领钱手续,以便记帐,这样就留下罪证。二是可以防止销售飞过海。因为杜绝用现金进货,连锁分店不便用销售款或自筹现金进货。三是可以防止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因为连锁总店主要向国营、集体单位进货,且要求有商品合格证,并发商品质量信誉卡;同时,连锁分店又不准用现金直接进货,所以,可以防止伪劣商品流入。(2)加强群体制约。 在一般情况下,不宜向非国营、集体单位进货;如果万一需要到工贸自由市场以及个体批发进货,必须要有领导带队,2—3人同行。目的是防止“加大进货成本”和“进伪劣商品”以及不适销、不适量等问题。(3 )商品附加“标记”。连锁总店所调拨出的商品,都必须贴上特制的能代表连锁总店的纸质“标记”。以此可以防止连锁分店搞飞过海、伪劣商品流入,并可凭此代替商品质量信誉卡,向连锁店退、调、修。(4 )组织工商联营。工商之间如能采取紧密型联营,进货成调拨关系,利润分配有关连性,这样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进货拿回扣问题。(5 )经常检查监督。为使正确执行总店所规定的价格,可在具体商品的“标记”上同时戳印上具体价格,这样就可管住。至于其他变相提高价格行为和其他等问题,主要靠经常检查监督来解决。(6)成立监委会。 监委会主任的政治、经济待遇等同于同级领导。监委一般成员,选于优秀的普通职工。其主要职能:一是做好违纪、违法方面的防范工作;二是凡遇有干部、职工违纪、违法行为,由监委负责调查、处理,可不受同级行政领导的干预,即使同级领导人也在被监之内,必要时,以监委会名义可直接向主管部门的监委会申报,主管部门如有阻力,可向更上一级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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