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先从法律职业人提升逻辑素养的现实意义入手,分析了我国法律职业人在职培训中逻辑素养培训的现状,提出通过自学和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来提升我国法律职业者的逻辑素养。
关键词:法律职业人 逻辑素养 提升方式
一、法律职业人提升逻辑素养的现实意义
1.有助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顺利实现。法律职业人在国家中承担着专业建设的职责,展示我国制度的优越性,播种、演示并捍卫公正,是我国推动依法治国的中坚力量。法律职业人强调尺度相同的规则之治,从而满足人类从骨子里带来的对平等需求的满足,提供稳定的权力结构,不会因领导人的变动而变化等,在制度层面上构筑我国的上层建筑。只有法律职业人的成长壮大,才能推动依法治国的步子大踏步地前进。而法律职业人的成长壮大离不开法律职业人整体素养的提升,整体素养中包含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逻辑素养,而逻辑素养具体表现为法律思维能力,因此,法律思维能力是法律职业能力结构中的决定性因素。举网以纲,千目皆张,我们只有抓住事物的关键,才能带动其他环节。所以,我们必须利用法律逻辑这一必要有效的工具来训练法律职业者的法律思维能力,有效地提高其逻辑素养乃至整体职业素养,实现法律职业人的法治化,进而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顺利实现。
2.有助于法律职业者顺利开展工作。
(1)法律职业者的思维要有条理。因为对于刑事侦查、审案判决、起诉辩护等一系列司法工作实践,法律职业者都应该具有利用法律逻辑来判断某件事情对与错、合法与违法的能力和以逻辑为基础的合法性思维,思维要有条理性和严密性,不能含糊不清、自相矛盾。(2)法律职业者要会说理。只是头脑思维有条理但说不出来道理是绝对行不通的。无论是撰写起诉书、辩护词、法律文书,还是分析案情或作出判决,法律职业者都要做到言之有理,持之有效,说理充分,论证周密,才能更令人信服地以理服人,使更多的人崇尚法治。(3)能推理。法律职业者必须有足够的推理能力,要勤于动脑,任何案件的侦破和审理都离不开逻辑思维,都需要进行逻辑推理,从而摸清案情、侦破案件。要想减少破案成本、提高破案效率、提高诉讼成功率、使审判更加公正,就要求法律职业者合理地运用严密的逻辑思维进行一系列法律活动,从而更好地开展工作,为国家、社会和人民服务。
二、法律职业人在职培训中逻辑素养培训现状
1.法律职业人在职培训受到普遍重视。法律领域中,事与人的矛盾也一直存在。为了更好地解决该矛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项系统工程,我国一直在开展法律职业人的培训工作,尤其重视在职培训,一直在为建立科学统一的法律职业人培训机制、提升培训效果和效率而努力,而且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在我国,法律职业人在职培训被称为法律职业岗位培训,或称已入职后培训。具体分成三种类型: 任职培训、晋级培训、续职培训。由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分别对法官、检察官进行职业后“专才式”的法律职业后继续教育。由公安、警官类院校对除武警系统外的各类警察进行职业后“专才式”的法律职业后继续教育。培训时间和学习内容,根据法院、检察院、公安警察系统等职业岗位而定,各地不尽相同。但从近几年的情况看,培训时间都保持稳中上升的趋势,最重要的是在培训经费上强化政府财政资金的支撑作用,将法律职业人培训专项经费列入政府的财政预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为法律职业人在职培训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经济支持。
2.法律职业人在职培训中忽视了逻辑素养专项培训。法律职业岗位培训为法律职业人整体素养再提升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平台和保障,但在培训过程中一直突出强调法律职业人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的培训,忽视甚至忽略了法律职业人逻辑素养的继续教育。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直接指出了培养原则和要求,也为法律职业人培训指出了基本遵循,即建立以理想信念教育为主体、业务能力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为支撑的培训模式。上述部分成为培训内容理所应当,但我们还应该看到在业务能力培训中绝大多数根本没有设置逻辑素养专项培训。而现实情况是法律职业人逻辑素养不尽如人意,法律职业人逻辑素养的形成基本是在大学阶段,主要是通过法律专业教育中开设的法律逻辑学课程来完成的。但是,法律逻辑学在现实的教学中存在很多问题,这使很多法律类学生在历经了几年的学习后,甚至毕业后从事法律职业,仍然不具备法律逻辑思维能力,思维方式仍然停留在“普通人”的程度上,没有真正实现从“普通人”向“法律工作者”的转变。
三、提升法律职业人逻辑素养的方式探索
1.使自学成为提升法律职业人逻辑素养的内生动力。据不完全统计,学校教育在人的一生中所占的比例约为五分之一,所以离校后的大部分时间还需要自学。法律职业人更是如此,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一直是我国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 而衡量法律职业人综合素质的首要标准就是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即法律推理和论证能力。法律职业人在早期的大学阶段是通过学习法律逻辑这门课程来系统地培养自己的法律思维能力,但由于该学科的交叉性、抽象性与具体性相结合等特点使该学科的学习难度加大,同时在开课时间设置上的不合理性又加快了遗忘的速度。综合以上因素,我国的法律职业人从总体上看逻辑思维能力都不尽如人意。而对于已经走上工作岗位的法律职业人来说,又时时刻刻离不开逻辑思维工具。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就是法律职业者能通过自学走上自我充电的精进之路,在工作中能真正认识到逻辑思维对本职工作的重要作用,并能时刻积极主动地利用书籍、视频学习相关逻辑知识,熟知并巧妙运用法律逻辑进行推理或其他法律工作。
2.使培训学习成为提升法律职业人逻辑素养的外在动力。飞速发展的社会使我们的工作和生活节奏越来越快,法律工作者更是如此。比如法院系统,近几年数据显示,各地基层案件越来越多,法官却人数有限,每天繁忙的工作使他们虽然有着强烈的学习需求和渴望,却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进行自学。 为解决这个难题,法律职业岗位培训无疑成为一种有效学习的捷径。因此,法律职业人的在职培训日益受到重视,各种现场的、网络的培训形式不断开展,为法律职业人整体素养的再提升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平台和保障。借助专业平台机构的高效辅导,可以大大提高法律职业人学习效率,使其在较短的时间内更好地拓展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
法律职业人在职培训的深入展开也为法律职业人逻辑素养的提升提供了一个重要的途径。要想建立科学的法律职业人培训机制,首先必须科学设置培训内容。笔者认为,在内容的设置上要体现“共性和差异”兼顾的原则,既要培训法律职业人最基本的法律业务知识、最根本的职业道德要求,还要针对各部门的职责实际确立各有侧重的培训方向,达到纵向培训标准统一。横向培训差异兼顾的目的。但无论具体培训对象是谁,都为法律实践领域的主体,都需要法律逻辑思维这种特定的思维工具才能更好地工作。因此,如同业务知识、道德要求的学习一样,逻辑素养的培训也应该成为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我国法律职业人不能只工作不学习,也不能只学习不工作,必须把二者有机统一起来。把学习当作工作来对待,树立学习与工作同等重要的观念,认清学习是工作的前提和准备,是生存发展和超越自我的必然选择。希望法律职业人在平时的工作实践中能充分利用时间,通过自学和培训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逻辑素养。
参考文献
[1]张景荪 徐杰 《论我国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管理体制》.法学杂志,2011年,第6期。
[2]郝铁川 《论逻辑思维与法律思维》.现代法学,1977年,3月。
[3]杨建军 《逻辑思维在法律中的作用及其限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5期。
论文作者:王宏
论文发表刊物:《教育学》2019年2月总第16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2/28
标签:法律论文; 职业人论文; 素养论文; 逻辑论文; 职业论文; 工作论文; 逻辑思维论文; 《教育学》2019年2月总第168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