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居批评与华裔文学研究_美国华裔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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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居族裔批评(diaspora criticism)是20世纪九十年代发展起来的一种研究散居族裔群体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现象的理论取向。“散居”(diaspora)一词源于希腊语diaspeir,意思是“离散”或“散落”(speir:scattering),原是植物学名词,描述植物种子在一个或几个区域的散布,后来有人借用以描述人类历史上出现过的种族(或人种)在较大范围内的迁徙移居现象(如犹太人),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散居族裔与当地居民在社会、经济和文化交流中的适应、冲突、融合等问题。20世纪六十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规模日益扩大,进程日益加快,资本在全球范围内流动更为频繁和便利,跨国经营逐渐成为大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原来主要在民族、种族和人种范围内进行的经济活动界限被一点一点地打破,在造成一个连接更为紧密的世界经济体系的同时,也造成了全球范围内规模更大、形式和内容更多样的人口迁徙和流动(包括由于国内情况而出现的大规模劳工外流),其结果就是产生了当代意义上的散居族裔,而这些散居族裔与居住地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中表现出的特征和问题,自然成为相关领域理论思考的对象。散居族裔批评(或称散居族裔理论)这一原来相对零散、边缘的研究角度便开始引起越来越多的人们的注意。1991年,《散居族裔》杂志(Diaspora)创刊,标志着人们开始有意识地将该理论作为一种批评工具或研究角度来研究历史和当代散居族裔问题,而散居族裔、跨国主义和全球化课题也已开始进入美国一些大学的课程计划。有人预测,随着全球化在21世纪的进程,散居族裔批评将成为本世纪具有相当影响的主要批评理论之一(注:见Sudesh Mishra,“Diaspora Criticism,”Introducing Criticism in the 21st Century,ed.Julian Wolfreys(Edinburgh UP,2002).)。

目前,散居族裔批评的研究领域主要有三个方面:(1)散居族裔的身份界定;(2)由族裔散居引起的跨国文化流动;(3)全球化语境下的散居族裔问题。而受到关注最多的是第一个领域,即界定散居族裔以及散居族裔身份的形成问题。在具体讨论中,人们通常把20世纪六十年代看作一个分水岭,把此前的散居族裔称为“前现代”或“古典的”“人种离散”,而犹太人则是这一时期最“经典”的散居族裔;此后迄今的族裔散居现象则被称为资本主义发达时代的主要人种种群的大规模散居,其结果就是现代意义上的散居族裔。也有人把一国国内的少数族裔、少数人种、移民等都归入散居族裔,这样一来,美国及世界其他地方的华裔群体似乎也被包括进了散居族裔的范围。散居族裔批评的主要理论家之一、《散居族裔》杂志主编、美国卫斯理大学英文教授托洛扬认为,散居族裔是“一种典型的暂时性跨国社区”(Tllyan 1),说“跨国”,是因为这样的散居族群可能同时分布在好几个国家;说“暂时”,是因为这样的族群可能会因政治、经济、社会的原因而发生流动。另一位主要批评家、澳大利亚默多克大学的维杰伊·米施拉(Vijay Mishra)在研究了1989年牛津英语大词典上diaspora条的释义(注:1989年版的《牛津英语大词典》“diaspora”条的释义是:散开;“(希腊犹太人中)被囚之后散居于非犹太教徒中的全体犹太人”;“(早期犹太基督徒中)居住于巴勒斯坦之外的犹太基督徒群体”。)、特别是该词的最后两条例句后指出,前后两个例句的源文本产生年代相差一百年,因此有必要对该词定义做些补充,以反映这一百年间世界历史、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发展及其对散居族裔概念造成的变化。他认为,当代的散居族裔应包括下面几种情形:

1.相对均一的被移置的社群,与当地的本土/其他种族共同生活,对祖国有着明显的矛盾心态(如在南非、斐济、毛里求斯、圭亚那、特立尼达、苏里南、马来西亚等地的印度散居族裔;在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的华裔散居族裔等);

2.以自由移民为基础并与晚期资本主义发展相关的新散居族裔(如战后在英国、欧洲、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南亚、华裔、韩裔社群);

3.任何认为自己处于权力外围或被排斥在分享权力之外的移居者群体。

(Mishra 34-35)

对于米施拉的第三种情形,美国科罗拉多大学的萨弗兰(William Safran)担心,这样的定义可能有过分宽泛之嫌,因为这样一来,就得把一般的移居国外者、被放逐者、政治避难者、外国居民、侨民、移民等统统包罗进散居族裔的概念之中,而使问题失去实质意义。他认为,散居族裔应当具有这样的特点:他们(1)本身或其祖先从一特定的“中心”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边缘”或外国地区移居;(2)有关于原在国的集体意识,有共同的神话;(3)觉得自己并没有完全被居住国接受,感觉自己被部分地间离和隔离;(4)认为自己祖先的国度是真正的、理想中、是他们及其后代一定要回归的地方;(5)集体认为有责任保持和恢复祖国的安全和繁荣;并且(6)继续以各种方式与祖国发生关系,而他们的人种社区意识和团结是由这样一种关系来决定的(Safran 83-99)。这六条标准,迄今还是界定一国中某一人种群体是否能被归入散居族裔的主要标准。不过开普敦大学的科亨(Robin Cohen)则认为,萨弗兰过分强调了散居族裔与祖国的关系,看轻了“散居族裔在放逐国的本质”;在讨论散居族裔形成原因时,他认为在奴隶制、大规模流放等“创伤性历史事件”之外,至少还应当包括那些出于侵略或自愿目的移居,如历史上的殖民事件等(Cohen 22-25)。

不难看出,这样的定义把根据主要放在了散居族裔现象的地理特征(祖国和所在国)、本身的意识(对祖国和自身文化渊源等方面的意识),而散居族裔本身无论在祖国还是所在国的具体情况,如阶级、阶层、性别、代等方面的不同,则或多或少被忽视了。事实上,即使是同一个散居族裔,由于在特定所在国的经济政治社会地位的不同,或者由于形成或加入散居族裔的历史年代的先后,各自对自己的祖国和文化渊源的态度和关联也呈现出十分不同的情况。例如,第一代海外华裔移民在对祖国和所在国的意识、情感和关联方面,就与第二、三代的华裔十分不同,把他们笼统地放在“华裔”的概念下讨论,恐怕过于简单化。另外,即使是祖国和所在国,也不是完全没有区别的领土实体,事实上,它们各自对散居族裔都起着不可忽视的外部影响。

针对这样的问题,美国圣克鲁兹加州大学的思想史教授克利福德(James Clifford)指出,分散于多处的散居族裔并不一定可以用一个特定的地理界限来描述(Clifford 304-305)。他认为某些“微观联盟”——如共同的文化活动、血缘关系及商务关系圈、同一宗教组织或城市等——的参加者,也可以被归入散居族裔的概念。但这样一来,一方面,原来固定的地域概念为移动的系列地域概念所替代,祖国与所在国的地缘政治意义相应减少,而另一方面,散居族裔的概念由此有扩大到超出离散问题本身的可能。因为,如果参加共同的文化活动或群集于某一地点可以成为散居族裔的认定条件的话,那么同一种族内文化传统、宗教意识等很不相同的群体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了散居族裔的特征,然而这样一来,散居族裔的人种特征概念就被淡化,从而使这一概念有被无限扩大而失去实际意义的危险。

尽管散居族裔批评目前主要还是一种政治、社会和经济的跨学科批评取向,其研究成果主要反映在对散居族裔的认定上,它已经显示出在有关跨文化和全球化的各种课题、包括文化和文学课题研究方面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因为在一定意义上,散居族裔身份的形成与界定本身就是一种历史和文化上的“寻根”,是对人类历史上种族迁移、冲突、共生和融合的反思,是跨民族跨文化研究的重要内容。同时,由于散居族裔的跨民族跨文化跨国特征,他们身上经常体现着隐性的源文化、源意识与显性的现文化、现意识之间的分裂与冲突,体现着某种程度上的身份不确定性,体现着某种“双重身份”或“双重意识”。米施拉在发表于1996年的题为“假想的散居族裔”(注:见Vijay Mishra,“The Diaspora Imaginary:Theorizing the Indian Diaspora,”Textual Practice 10.3(1996):421-47.)的论文中,提到散居族裔在护照身份和真实生活身份之间的差异:“某国公民”的护照身份的内容和作为该国散居族裔一员在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生活的内容,事实上并不相等。不少美国华裔作家在各种场合一再声称不愿意别人把自己当作“华裔作家”,而希望直接称他们为“美国作家”。这一现象本身就说明身份游移依然是困扰着这些散居族裔作家的问题之一。

散居族裔批评不仅在全球化和跨国时代的政治、社会及经济等方面课题的研究上可能具有独到的作用,而且由于其主要关注不同散居族裔之间和内部的、不同文化和美学产品之间和内部的、社会及其文化和美学效果之间的各种传承与断裂现象,它在文化和文学研究领域内也可能为我们提供一个特殊的视角,特别是研究华裔、犹太等具有明显散居族裔特征的文化和文学现象。

事实上,在迄今为止的美国华裔文学研究中,身份与归属(identity and identification)一直是两个最重要的课题之一(注:另一个课题即美国华裔文学中的女性形象、特别是母女关系。)。无论是汤婷婷的《女勇士》,谭恩美的《喜福会》,还是任璧莲的《应许之地的梦娜》,作品所反映的美国华裔人在身份认同、归属、融合等方面的经历以及因双重意识而起的文化、意识冲突,均构成了作品重要的内容。即使在象任璧莲1999年出版的《谁是爱尔兰人》中的同名短篇“谁是爱尔兰人”这样看似情节简单篇幅短小的作品中,华裔和其他少数裔美国人因身份和文化归属而起的不确定感和冲突,也表现得淋漓尽致。故事讲述了“我”和爱尔兰亲家两家三代之间、特别是“我”和外孙女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故事的一些细节,十分生动地表现了“双重身份”意识的某些特征:在看自己的时候,经常在自己的人种身份和社会身份之间划出清晰的界线,而在看别人的时候,则往往把人种和社会身份等同起来。故事主人公“我”是第一代美国华裔移民,尽管已经是“永久居民”了,可在教训女儿娜塔丽和外孙女索菲时,言谈中不住地“在中国”不这样,“在中国”不那样(注:例如“我”谈到为女儿带孩子时说,“在中国,是女儿照顾母亲,可在这里,却倒过来了。”谈到教育外孙女要有创造性时她说,“在中国我们可不大谈论这个词(按指创造性)”等等。),似乎很清醒地认识到由人种身份而起的文化冲突;可当她谈论起爱尔兰(注:通常认为,爱尔兰裔美国人在一定程度上也具备了散居族裔的特征。)女婿约翰时,却完全把人种身份和社会身份混为一谈了。对约翰兄弟四个都没有工作,“我”觉得十分不可理解,她说:“这些日子,甚至黑人的日子也好过了些,有些人的日子还十分风光呢,真让人吃惊。为啥希亚一家有那么多的麻烦?他们是白人,他们说英语。”在她看来,白人和说英语是构成本地族裔的要素,从而忽视了这样的事实,在美国社会里,白人并不都能站在社会阶梯的高处,更不用说象爱尔兰裔这样的“白人”了。

当然,任璧莲这个短篇所传达的,更主要的依然是散居族裔在身份和文化上的“断裂”,这一点集中反映在索菲这位属于第三代华裔的小姑娘身上。从人种特征来看,索菲依然是地道的华人:“她看上去完全象中国人。美丽的黑头发,美丽的黑眼睛。鼻子大小正好,既不塌得象是什么坍倒了的东西,也没大到象是什么大玩意安错了地方。什么都恰到好处,……”。除了她一身让“我”和爱尔兰亲家都感到不解的棕色皮肤,但在她的天性里,其实已经找不到一点“中国”的东西了。按故事中“我”的说法,“她那美好的中国一面被野性的希亚(按:“我”的亲家)一面吞吃了。”索菲只有三岁,可日常行为没有一点象中国孩子:去公园玩,她偏要站在推车里,一见水池就把自己脱个精光,把衣服全扔到水里,到后来,更发展到随便抬脚去踢玩伴的母亲,往人眼睛里撒沙土,受了呵斥竟钻进藏身洞里死活不肯出来。而“我”则下决心要“要帮助她的中国一面和野性一面作斗争。”可这样的斗争在作为第二代华裔的女儿和属于另一散居族裔的约翰的阻挠下,收效甚微。女儿明确告诉母亲,“在美国,父母可不打孩子。”如果说作为第一代华裔的“我”依然保留着鲜明的人种和文化身份记忆,从而经常发现自己处于两种身份和文化冲突之间;作为第二代华裔的女儿娜塔丽已开始有意识地向居住国文化和社会身份归化,人种身份开始被压抑进入潜意识,成为他们要努力“遗忘”的东西;到了小索菲这一代,人种身份似乎仅限于外表的生物特征,而内心和意识已完全归化入居住国的“主体”之中,成为俗称黄皮白心的“香蕉人”。但是,即使是这样的“归化”恐怕也很难完全抹去人种身份的影子,故事中亲家母贝丝在夸赞“我”的女儿时的那句“我一向觉得娜蒂(按:娜塔丽的昵称)和白人一样好”,再明白不过地告诉读者,无论你英语讲得如何出色,无论你的行为意识如何“归化”于居住国主体,你的生物特征让你永远印上了白人之外的“他者”的印记,使你永远无法不让人把你和白人区别开来。而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美国华裔作家越来越经常地向媒体和读者宣告:我不是美国华裔作家,我是美国作家,这本身就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这些作家依然在受着人种身份的困扰。任璧莲这篇故事发展到最后,“我”搬去和亲家一起生活,渐渐发现自己也成了“名誉爱尔兰人”,不禁发出感叹,到底“谁是爱尔兰人?”因为当散居族裔在谈论自己的身份时,永远无法遗忘人种身份和社会身份的双重意识,永远无法回避因此造成的割裂、冲突和含混。

散居族裔批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美国华裔文学研究的一种方法、角度或批评取向,在讨论美国华裔文学的起源和发展时,特别是该文学传统在早期相对封闭的“文化飞地”中的特点、后来与主流文学传统的共生、碰撞、冲突与部分融合等,以及文学作品中有关华裔族群或个人在美国的身份与归属问题,他们与主体族裔和其他少数族裔(其中不乏散居族裔)群体或个人间的文化关系等,这一理论都有可能起到一定的独到的启发作用。同时,散居族裔理论的讨论范围本身也可以使我们对诸如“美国华裔文学”本身的定义(内涵和外延)等问题进行再思考,例如,从作家角度看,它是否仅指取得了美国国籍的作家,还是应包括近二三十年来移民或暂住美国的作家;从语言角度看,它是否仅指用英语创作的作品,还是可以包括目前虽然数量不多但也在悄悄增长的用中文创作的作品;从作品角度看,它是否仅指关于华裔在美国的经历和意识的作品,还是可以包括只是在美国出版、其内容却更多地与中国有关的作品等等。更重要的是,散居族裔理论有可能为华裔文学的研究开辟一个更广阔的世界,不仅将散居在世界各地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各不相同的区域内华裔文学包括进来(“华裔某国文学”),甚至将在这些区域里以华文创作的文学现象也纳入研究范围。如果我们可以将一特定区域里的华裔文学现象比作植物的一个种群,那么在散居族裔批评的视界里,我们不仅可以研究分散在各区域里的华裔文学由地域、环境、历史、文化造成的种群特征,研究各华裔文学种群之间的关系,至少还可以比较研究以华文和英文两种语言创作的作品,从而对“大华裔文学”有一个总体的了解。

特别应当指出的是,散居族裔理论和华裔文学研究之间,并不是单纯的“矛”与“盾”,方法与问题的关系。诚然,华裔(美国)文学研究可能成为散居族裔理论在文学和文化研究方面的“试验田”,可以在该理论取向指导下深化华裔文学研究本身,还可以研究华裔文学在跨文化全球化进程中的角色。但是,它也完全可以而且应该成为散居族裔理论本身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是对话伙伴,可以为该理论在概念定义、研究方法、主要研究课题等方面的讨论带入新的问题和考虑。

引用作品【Works Cited】

Clifford,James.“Diasporas.”Cultural Anthropology 9(1994):304-05.

Cohen,Robin.Global Diasporas.London:UCL Press,1997.

Mishra,Vijay.“Introduction:Diaspora.”Journal of the South Pacific Association for Commonwealth Literature and Language Studies 3(1993):34-35.

Safran,William.“Diasporas in Modern Societies.Myths of Homeland and Return.”Diaspora 1(1991):83-99.

Tllyan,Khachig.“The Nation State and its Others.”Diaspora 1(199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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