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市场化进程测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农业论文,进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始于1978年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事实上是一个不断市场化的过程,该过程的最终目的即是实现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的彻底转变。改革至今,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这种转变,这种转变的最大限度是多大,一直是众多经济学工作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之一。有些学者曾对市场化程度进行了测算,但由于其选择的指标有一定的片面性,且测算公式中重要参数有主观估计的成份,其测算结果是不确切的。现代市场经济结构,运行机制,参与主体及参与程度的高度复杂性,也的确使精确测算市场程度很困难。中国农村、农业由于其独特的历史及现实特点,其市场化的测算更为困难。本文也只是试图得到一些反映市场化进程的趋势值。限于篇幅,本文只就农业市场化的含义、测度市场化程度的指标、方法及实际测度值等作些分析。
一、农业市场化的含义
在讨论测度问题之前,我们有必要搞清什么是市场化,市场化是如何实现的。
市场一词最初是被看作商品交换的场所,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深化,市场的含义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现代意义的市场已经不仅仅意味着商品交换的场所,更多地是被看作一种配置资源、分配剩余的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础,同时也是核心。与之相对应的,且可替代的另一种制度安排是政府控制。市场和政府干预是现代经济社会可以选择的两种配置资源、分配剩余的制度安排。市场化即是由政府配置资源、分配剩余向市场配置资源、分配剩余的转化过程。
转型期农业市场化的含义即是在市场能充分发挥效用的领域,实现从计划配置资源、分配剩余向市场配置资源、分配剩余的转变过程。
在我国农业、农村中存在着两种市场交易方式:(1 )农村集市交易:集市交易中的交易主体是一定区域中的本地农业居民,他们的集市交易大多是为了调剂产品的余缺,以多余的产品A换取别人多余的产品B。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必定是物物交换,在集市中以谋利为目的的交易较少,且充满了讨价还价,交易费用昂贵。这种满足消费型的市场交易按马克思的经典划分应该为小商品交换,但在目前经济发展阶段具有不同的内涵。(2 )现代农业市场交易:所谓现代市场交易是指以谋利为目的而出售专业化生产的产品,并且其供应的对象多为非农业人口或区域外消费者。其交易主体出现了复杂的多层次,有本地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区域外消费者,最重要的是出现了以从事市场交易为生的商人。他们往往拥有较完备的市场信息,且可能采用先进的交易手段,往往能使资源配置最优。
两种市场交易之间有着直接和间接的联系,可以认为农产品集市交易是现代农业市场交易的基础,现代农业市场交易可由农村集市交易产生和发展。依据布罗代尔的经典理论分析,农村集市交易属于市场经济的底层,而现代农业市场交易则属于上层。它可能采取两种方式,即公开的市场交易和商人参与的私有市场交易。其中公开的市场交易的一部分可能发生在农村集市中。
农业市场化改革初期集市交易的兴起意味着市场经济底层的构筑,这种纯碎的、面对面的交易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内容。市场化改革同时也使现代上层市场交易在农村、农业中出现。两种市场交易共存的局面使我们在分析、测度农业市场化时应注意两种农业市场化,即微观层次上农户市场化及宏观层次上的农业市场化。农户市场化是指在农村改革过程中形成的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即农户,将其经济活动转向依赖于平等的市场交易的过程。改革前集体经济中唯一存在的交易形式是政府交易,由于交易双方地位不平等,力量悬殊,农民处于被动的地位,根本没有足够的谈判力量,平等交易不存在。改革后出现的农户平等交易大多属于集市交易。宏观农业市场化则是指从资源配置角度用市场交易代替政府调控的过程,这种市场交易主要采用现代市场交易形式。两种农业市场化形式都可以反映市场化改革的进程,相比之下,宏观农业市场化才是市场化改革成熟的标志。因此,不能基于集贸市场的飞速发展得出我国农业市场化水平很高的结论。应该认识到两种市场,两种市场交易,进而认识到农业市场化的两个层次。
二、农业市场化进程的测度
两种农业市场化的共存意味着要准确反映中国农村、农业市场化程度必须从两方面着手,且假定以下前提成立: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不存在市场交易,农业市场化在两个层次上均为零,农业市场化的推进完全是农村市场化体制改革带来的。
(一)农户市场化进程测度的指标设计
农户即是指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经济活动的家庭农场,其生产也是一个以一定的投入换取最大产出的过程。因此,农户生产市场化即由投入市场化和产出市场化构成。农户一般在当地集市购买生产资料,出售产品,也与本社区其它农户进行交易,如雇佣机械、劳动力、民间借贷等。这些集市交易可以演化为现代市场交易,其前提是现代农业的建立和发展。农村市场化改革至今,农业仍是分散的家庭经营,土地使用权的极度分散和不流转,使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基本仍以自给自足为主要目标。所以,无论是农户生产投入的市场交易还是产出的市场交易目前仍以集市交易行为为主。
1、农户生产投入市场化测度。 现阶段农户的农业生产包括种植业、家庭养殖业、林业、渔业等。由于自然资源条件的差异,不同的区域侧重点不同。另外,以农业产品为原料,单个农户家庭生产的副业也可看作农户农业生产行为。
目前农户生产投入主要包括以下生产资料:土地、种子(幼畜)、肥料、机械、劳力、农药、饲料等。其中土地由于土地制度的改革,地权国有,农户使用,没有进入市场交易流程,其市场化程度仍基本为零。
因此,衡量农户投入市场化水平可采用以下公式:
MDp=∑Ni×Mi…………(1)其中MDp即是农户投入市场化程度,Mi是i种投入市场购买之支出除以该种生产投入市场价格衡量的总支出。Ni为i 种生产投入价值占总生产投入价值的比重,即为权数。
2、农户产出市场化测度。同理可设产出市场化程度为:
MDm=∑Bi×Mi…………(2)其中Bi为i种产品占农产品总价值的比重,这里衡量单位为一农户, 不以一定量的田地或人口衡量。Mi为i种农产品市场化程度, 其等于市场上出售该农产品价值除于所生产该农产品总价值。在市场上出售不包括以农业税、定购或统购形式出售给国家的农产品部分。
3、农户生产经营市场化测度。设农户生产经营市场化程度为MF, 则MF应为MDp与MDm二者的加权平均和。产出的价值理应比投入多一利润,所以其各自权数应为1/(2+i),(1+i)/(2+i),其中i为利润率。于是有:
MF=[1/(2+i)]×MDp+[(1+i)]/(2+i )〕×MDm
进一步简化有:
MF=Mdm+[1/(2+i)]×(MDp-MDm )…………(3)为了更好地理解农户市场化进程,我们在MDm和MDp关系一定的情况下,讨论一下农户市场化程度与农业生产利润率之间的关系:
(1)假定MDp〉MDm,i〉0,若MDp、MDm为衡常量,则i增加,MF必下降。事实上,MDp〉MDm时i 的变化必然引起MDp和MDm的相应变化。MDp〉MDm 说明农业产出交易中政府调控比重仍较大,农业产出仍多数通过国家统购、派购或合同定购渠道进入市场,i 的增加说明国家对统购或定购价格提高,农户希望把更多的农产品通过政府交易方式出售给国家,而不是通过市场交易出现。这样MDm必然下降,若MDp不变,MF必下降。i 增加的另一可能原因是国家给予了生产投入补贴,平价供应生产资料增加,MDp下降, 若MDm不变,MF同样会下降。同理可推,i下降,MF增加。
(2)假定MDp〈MDm,i〉0,若MDp、MDm为常量,则i增加,MF增加,事实上MDp〈MDm时,i的增加如上分析反而引起MDm和MDp的增加,共同导致MF增加。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农户生产投入已经基本实现了市场化供应,而农产品交易国家仍控制很大比重,也就是MDp〉MDm。农业的保护政策及给予的农业补贴毫无疑问会增加农户农业生产利润,从而减少农户生产经营市场化水平。
(二)现阶段农户生产经营市场化水平的测度
依据以上设计的测度指标体系,我们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取得三组数据。由于农户一般没有详细的收支记录,所有数据都是农户估计数据的平均值,大致能较准确反映实际。
(1)问卷调查一:调查区域为河南省息县许店乡代寨村。 该村基本情况是:没有乡镇企业,农民生产、生活以农业为主,约60%劳动力外出打工,比例较高。基本属于发展水平落后地区,人均土地约1.5 亩,农业以种植业为主,最重要的家庭副业是养猪,主要农作物是水稻、小麦、红麻、油菜籽、杂粮等。据30张问卷调查的平均结果表明,该村农户在主要的生产投入中,化肥占25.7%,种籽(幼畜)占15.42%, 饲料占38.56%,机械占19.28%,农药占1.03%,其中在市场上购买比重分别为95%,70%,40%,85%,100%。依据公式(1)生产投入市场化程度为68.06%。在家业产出中,水稻,小麦、生猪、红麻、 杂粮分别占60.87%、14.78%、17.39%、4.53%、1.30%, 在市场上出售比重分别为50%,10%,66%,98%,5%。依据公式(2)产出市场化水平为47.72%。若每个劳动力投入按全年报酬为1500元计算, 利润率约为30%。依据公式(3),农户生产经营市场化程度为53.08%。
(2)问卷调查二:调查区域为江苏省淮阴县五里乡树东村。 该地属江苏省较落后地区,本村没有乡镇企业,外出打工约占劳动力的10%左右,农业生产也是以种植业为主,家庭副业也是养猪业,主要作物有水稻、小麦、油菜、杂粮等,据问卷调查结果计算表明,其投入市场化程度为49.6%,产出市场化程度为49.88%, 农户生产利润率为13.95%。据公式(3),农户生产经营市场化程度为49.77%。
(3)调查区域三:调查区域为天津塘沽区, 其农户主要为兼业农户,产品主要有粮食、畜产品、蔬菜。据《塘沽统计年鉴1995》,它们占出售产品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2.8%,59.6%,10.15%, 它们在市场上出售比重分别为27.87%,90.88%,97.99%。依据公式(2),产出市场化水平为79.46%。 其投入的市场化水平据统计局农调队负责人根据有关数据分析大约为90%左右。另据1995年塘沽区农调队有关数据计算,农业生产投入利润率为67%。据公式(3 )计算得其农户市场化水平为77.78%。
(4)全国农户市场化进程的测度:依据中央政研室、 农业部固定观察点办公室1993年全国调查数据,农户投入中89.64%从市场上购买,产品约35.13%直接或间接在市场上出售。另据《中国统计年鉴1995 》,农户农业生产经营利润率为47.62%。依据公式(3),得全国农户市场化程度是57.14%。
由(1),(2),(3),(4)所得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农户生产经营市场化水平已较高,约在60%左右。并且农户市场化进程表现出区域差异。如天津塘沽区地处市郊,产出市场化水平达到70%以上,而落后地区则为50%左右。并且如前分析投入市场化程度大于产出市场化程度,这一点在全国数据表现最为明显,二者差距为54.51%。 调查二所得数据中投入市场化水平略低于产出市场化水平,主要原因是该地人多地少,家庭农业生产中养猪占很大比重,其投入约占总投入的54%,但主要靠自产饲料。所以投入市场化总体水平较低,同时所生产生猪95%在市场上出售,这就使二者最终水平相当。
(三)农业总体市场化进程测度指标体系
以上据测算指标体系和实际调查统计数据测度了农户这种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现阶段生产中依赖市场交易的程度。农户的市场交易绝大多数属集市交易,农户市场化只能说明农业市场的底层构筑状况,对农业资源配置及剩余分配过程中的市场化程度的反映是不确切的。要全面确切地反映农业市场化,必须在总体上进行分析。从整体上看,农业市场化是指在农村生产资源配置上实现从政府指令到市场交易的一种制度变迁。因此,下文主要从资源配置及剩余分配角度设计指标体系,衡量一定区域宏观农业市场化程度。
农业生产资源概括起来即是劳动力、土地、资本三大类。上文已提到,土地归国家所有,不允许自由流转,所以测定农业资源配置市场化程度主要从资本和劳动力两方面考虑。资源配置和剩余分配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借助于价格,计划配置产生计划定价,市场配置产生市场价格。价格的市场化程度是农业市场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另外,农业资源配置和剩余分配主要通过农产品流通,农产品流通市场化即是由行政计划统购、定购、调拨转变为市场交换。这也是反映农业市场化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
这样,我们就可以用下述公式求出一定区域内整体农业市场化程度:
Mt=∑Ci×Mi……………(4)其中Mi为i种农业市场化衡量指标的市场化程度。Ci 为各项指标的权数。
权数是能否准确衡量整体农业市场化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因此:(1)从农业生产和交换过程分析,生产和交换过程的权数应各为0.5;(2)对生产投入市场化中劳动力和资金二者权数分配上, 可采用农业生产函数(C-D函数)中二者的弹性系数衡量。依据有关数据估算,二者弹性系数分别大约为0.34,0.66;(3 )价格市场化和产品交易市场化对农业整体市场化贡献的权数分配是一个很难准确衡量的问题。经过多方权衡,并参照有关研究,我们仍假定二者的贡献是相同的。这样公式(4)即演化为:
Mt=0.17M1+0.33M2+0.25M3+0.25M4………………(5)
(四)、农业整体市场化进程的测度
依据以上指标体系的选择及公式(5), 我们首先计算出了部分省市1994年农业市场化的截面数据:
表 1 部分省市农业市场化程度及GNP水平
地区 劳动力市 农业资金 农产品价 农产品流 农业整体
场化程度 市场化程 格市场化 通市场化 市场化程
(M1)
度(M2)程度(M3) 程度(M4) 度(MT)
北京市88.1776.08 91.5
31.64 70.88
天津市72.2792.97 91.5
37.37 75.18
上海市68.0157.19 91.5
50.00 65.81
山东省52.3892.76 91.5
24.93 68.62
浙江省47.3494.04 91.5
36.13 70.99
江苏省41.0091.59 91.5
42.78 70.76
广东省43.0076.36 91.5
18.26 59.94
河北省43.1690.30 91.5
30.52 67.64
吉林省42.0084.86 91.5
9.78
60.46
安徽省27.1793.98 91.5
28.27 65.72
河南省26.7694.93 91.5
34.12 67.27
四川省17.9087.89 91.5
17.23 59.19
陕西省29.0491.96 91.5
30.52 65.63
西藏
2.1692.88 91.5
11.11 56.57
新疆 24.2871.52 91.5
51.02 63.35
地区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元)
北京市 8240
天津市 6075
上海市 11700
山东省 3222
浙江省 4431
江苏省 4308
广东省 4938
河北省 2682
吉林省 2868
安徽省 1672
河南省 1867
四川省 1911
陕西省 1041
西藏1642
新疆2980
注:(1)M1的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1995》P85,M2数据据《中国统计年鉴1995》有关数据计算得来。
(2)1994年全国农产品价格市场化程度为91.5%, 各省市由于自身的利益,可能会对某些农产品控价,实际数据会低于该数据。但无可得详细数据,故统一用全国数据代替。
(3)M3 有关数据用批发零售贸易中农副产品购进额中非国有经济比重,该数据更为准确地反映农产品流通市场化程度,资料来源于《中国农村统计年鉴1995》P259。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5》。依据以上表中数据可得到图1:
图1 中国农业市场化水平及经济发展水平地区分布图
依据以上设计指标及公式(5),可得出1978—1994 年我国农业市场化序列数据如下表2:
表2 中国农业市场化程度(1978—1994)
年份 M1(%) M2(%) M3(%)
M4(%)
Mt(%)
1978
9.23 10.00 5.60 5.61 7.67
1979
9.38 20.00 11.6 6.6512.75
1980
9.42 30.00 17.7 8.1917.94
1981
9.09 40.00 20.9 9.3622.31
1982
9.19 46.78 21.710.2324.98
1983
9.32 63.25 23.910.5231.06
1984
14.48 75.32 32.011.8138.26
1985
18.83 80.04 63.017.3249.68
1986
20.89 72.34 64.718.8448.30
1987
22.58 76.18 70.619.4651.49
1988
23.82 78.33 76.019.8553.86
1989
22.88 73.67 64.720.6249.53
1990
25.87 70.63 74.820.8451.61
1991
26.32 70.40 77.821.8452.61
1992
28.41 58.03 81.824.4250.52
1993
32.86 61.68 90.041.3458.78
1994
33.33 66.19 91.557.1064.66
资源来源:(1)M1数据来源于《中国农村统计年鉴1995》P335、P85有关数据整理计算得来。(2)M2 数据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有关数据整理得来。1978、1981年数据是据有关数据估计得来。(3)M3 数据转得于卢中原、胡鞍纲《市场化改革对我国经济运行的影响》,《经济研究》1993;其中1992,1993,1994数据来源于《中国农业统计年鉴1994,1995》。(4)M4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1993》P606, 《中国统计年鉴1995》。(4)M4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1993》P606, 《中国统计年鉴1995》P524,《中国农村统计年鉴1995》P259。
依据以上表中数据,可得以下中国农业市场化进程图2:
依据以上表中数据,可得以下中国农业市场化进程图2:
图2 中国农业市场化进程图
图例:M1市场化进程;M2市场化进程;M3市场化进程;M4市场化进程;Mt农业整体市场化进程
三、对农业市场化测度的分析
以上根据有关指标体系及可得数据,对我国各不同地区农业市场化的现状及我国总体市场化的趋势作了两方面测度,并且形象地画出了图示。从1994年各地区的市场化数据及图示(即表1和图1)可以得出如下的一些初步结论:
(1)农业市场化区域差异是存在的, 尤其表现在单项市场化水平上。通过对表1统计数据分析可得各项指标样本变异系数分别为Vm1=53.6%,Vm2=12.7%,Vm3=0,Vm4=43.5%,Vmt=7.8%,Vrg =72.5%。从中可以看出,劳动市场化水平、农产品流通市场化水平与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一样有很大的区域差异。总体农业市场化水平区域差异较小, 样本变异系数仅为7.8%。这主要是因为价格市场化程度的区域差异为零,投资市场化程度区域差异较小,且二者在加权求和中均占据较大比重。
(2)农业劳动力市场化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有较强的相关性。 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劳动力市场化程度越高,如北京、上海、天津三市农业劳动力市场化水平均在65%以上,广东、江苏、浙江三省均在40%以上,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省区农业劳动力市场化水平多在20%左右,个别省区低于10%,如西藏仅为2.16%。这说明农业市场化过程是一个摆脱农业、转而依靠非农产业的经济发展过程。
(3)农业投资市场化水平表现出与经济发展水平负相关的特征。 如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上海、广东、北京农业投资市场化水平相对较低。上海市仅为57.19%,比15省市平均水平85.93%低近30个百分点。而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安徽、河南、四川、陕西等省农业投资市场化水平一般超过90%。这里的例外是天津、浙江、江苏三省市,它们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农业投资市场化水平也较高。其主要原因是三省市乡镇企业发达,近年出现“反哺”农业的投资趋向,使集体对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大量增加,导致以非政府投资在基建投资中所占比重衡量的农业投资市场化水平增加。
(4 )从各地区总的农业市场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分布图上可以看出,各地区农业市场化水平与其经济发展水平之间表现出比较强的正相关关系。也就是说市场化水平较高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也较高,而市场化水平较低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也较低。这从图中画出的两条直的趋势线的关系可以看得很清楚。这也正是我们所希望的结果。当然二者不可能是完全直接相关的(正如曲线与发展水平所显示的关系),因为市场化水平只是影响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二者的大致相关就已经能基本说明问题。
而从1978—1994 年我国农业总体市场化进度的数据及图示(即表2和图2)可以得出如下一些粗略的结论:
(1)农业市场化阶段性明显。农业市场化进程图显示, 市场化进程明显分为三阶段,第一阶段是1978—1984年,市场化各项指标表现出较快的增长速度,M1由9.23%增长到14.48%,M2由约10%增至1984 年的75.32%,农业市场化整体水平也由7.67%增至38.26%。第二阶段即是1985—1992年,该阶段市场化各项指标表现出缓慢增长的特征,其中M3,M4表现出波动特征,M1,M2低速缓慢增长,市场化整体水平一直徘徊在50%左右。进入1993年,各项指标又表现出快速增长特征,其中M4尤为突出,由1992年24.2%增至57.10%。农业整体市场化水平也由50.52%增至64.66%。
(2)从市场化分项指标进程看,尽管有阶段性特征,M1 一直低速缓慢增长,到1994年M1市场化程度刚达到33.33%, 即农村农业人口中只有1/3的就业是市场自由交易的结果(并不绝对,有些非农业发展中存在着严格政府管制),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力市场化程度是各项指标中最高的,几近100%)。 我国农村农业劳动力市场化进程缓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1,人多地少,分散家庭经营。2,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十几年来仍在农业生产中占主导地位,农村教育尤其是农业职业技术教育普及程度低。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在市场化改革中处于瘫痪状态,大量农业劳动力仍满足于自给自足。3,传统的生活观念、 生活方式仍支配着多数中国农民的就业观念。
(3)M2在市场化改革初期即达到较高水平, 此后一直处于波动起伏之中,主要原因是国家在市场化改革中对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弱化,同时由于比较利益的存在,集体、个体对农业基本建设投资也存在弱化行为。1985年,M2达到最大值,同时农业增长出现停滞波动特征。国家自此对农业基本建设投资比重逐年加大,M2水平逐年下降,直至1992年的58.03%。1992年以后,国家放开了农产品流通市场, 大幅度提高了农产品价格,农业比较利益增加,集体、个人对农业投资增加,以此衡量的投资市场化水平出现增加趋势。
(4)价格市场化与农产品流通市场化进程阶段性更为明显, 且阶段性跳跃幅度较大。如1984年价格市场化水平为32%,1985年即达到63%。主要原因是国家对农业市场化改革的主要手段是对农产品价格和流通进行改革,这种国家主导的市场化改革的阶段性特征是明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