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乙未割台的历史背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历史背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乙未割台问题是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长期以来研究者颇不乏人,成绩斐然可观。今年6月,我应邀赴台北参加台湾师范大学主办的“甲午战争一百周年纪念学术研讨会”,听到一种说法,认为前此的研究“无法真正究明事件性质及解释当时社会实况”。何以致此?“重要的原因乃是由于反日心理(或谓民族主义情绪)而来的对史料利用之恣意性及简单化”。此说认为:“研究者首先必须适度地压抑感情性的反日情绪,才可能对乙未改隶史事及当时的社会实况做出比较中肯的描述。”①甚至把日本割台说成是台湾“被遗弃的历史”②。聆听高论之余,不胜骇异,实难苟同,深感对乙未割台的历史背景还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俾便对上述见解进一步深入探讨。
一、日本割台方案的出笼
论者称:“甲午战争的结果,清帝国将台湾割让给了日本。但是这样的战争‘结果’,却不能被逆方向地理解,即将之理解为日本从事这场战争的目的是在割取台湾,或是战争发动之初日本即已经有割取台湾之野心。日本之能够在战后的和约中割取台湾,其实是在战争开始后,由于战场上的战事发展,逐渐形成的。”③乍看起来,似乎有一定的道理,然稍作深入的考察,便可知此说之似是而非了。
确实,日本的割台方案不是一下子出笼的,而是经过了一个相当长的酝酿时间。据日本外务大臣陆奥宗光透露,起初在日本政府内部,对割台问题的意见颇有分歧。陆军方面主张:“辽东半岛是我国军队流血牺牲夺取来的,这和我国军队足迹尚未踏及的台湾不能相提并论。”海军方面则主张:“与其割取辽东半岛,不如割取台湾全岛。”④其实,这只是表明日本陆海军在割地问题上各有侧重,并不意味着陆军方面反对割取台湾。
更值得注意的是,从日本报纸所反映的社会舆论看,“把台湾永久割让给日本”早就几乎成为日本各阶层人士的普遍要求。当时,有一位英国人士对此作了详细的分析:“日本觊觎台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地理上看,地理学家可能这样说,台湾是日本以琉球群岛为终点的岛链上继续延伸的一部分,健全这条岛链对组成日本帝国十分必要。从感情上说,三百七十多年前,在中国人获得任何立足之地以前,日本已试图在台湾岛上培植一块殖民地。若不是荷兰冒险者凭诡计占有了这块殖民地,并把日本人驱逐出去,日本本来可以长期占领整个岛屿的。从经济上说,台湾岛对日本将来的潜在价值几乎是不可估量的。再就战略而言,日本不用多少年就能够在岛上建成军事基地。万一将来中国恢复了足够的国力,并试图为目前遭受屈辱而对日本进行报复时,该基地不仅对包括汕头、厦门、福州等重要而富裕的城市在内的整个中国南海岸构成真正的威胁,而且将使经过台湾海峡的中国南北口岸之间的海岸贸易线可能随时被切断。这样,日本南有不亚于旅顺的海军基地的台湾岛,北有派驻精兵把守的辽东半岛,就再也不用担心中国东山再起。无论其未来的命运如何,日本都可以高枕无忧了。”⑤
这一分析鞭辟入里,说明了日本在甲午战争中割取台湾,并非是出自其当政者的一时心血来潮,而是有着长久的思想根源的。
日本政府之所以到是年10月才提出割台方案,是因为当时的国际形势使日本有了割取台湾的可能性,完全不能以此否定“战争发动之初日本即已经有割取台湾之野心”。日本驻英公使青木周藏向陆奥宗光报告:“欧洲的舆论,只要不影响欧洲的利害或中国的存亡,不论提出任何条件均无异议。”⑥驻俄公使西德二郎进一步向陆奥建议:“既然我得此机会不能不索取土地,依本官之见,莫如以军费赔偿之一部指望于台湾,因此岛今后可给我以重大利益,且久被清国搁置,让之,对其国运之兴衰并无重大影响。即使对于俄国,亦无任何关系。虽可推知英国有所举动,然若俄国不加反对,恐英国亦必不强争之。”⑦西德二郎在建议中的分析切合实际,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因此被陆奥所采纳,在《媾和预定条约》草稿乙案的第二项列入了“中国将台湾全岛割让予日本”⑧。
到11月底前后,陆奥宗光考虑了内阁总理大臣伊藤博文的意见,在草稿的基础上,按通常的条约形式,正式写出了《媾和预定条约》第一稿。此稿凡十条,其第三条曰:“清国将台湾全岛及……岛之主权,并该地方所有堡垒及官属物件永远割与日本,作为赔偿军费,清国军队即从该地方撤退。自本约批准交换日起,日本国得任便占领上述地方。”以“赔偿军费”的名义割让台湾,可以避免采用武力攻取的方式,这种如意打算明显地是来自西德二郎的建议。又到12月,日本政府已经探知,俄、英等国对日本割台不会提出反对意见,于是在《媾和预定条约》第二稿中对“将台湾全岛及……岛之主权”等字样仍保持不动。其中的删节号显然是暗指澎湖列岛,因日本当局一时尚摸不准法国的态度,故暂时空了起来⑨。可见,割取台湾也好,割取澎湖列岛也好,日本在何时提出方案,主要是根据西方列强的态度而定,并不能以割台方案形成的时间早晚来证明日本不是“战争发动之初即已经有割取台湾之野心”,这是不言而喻的。
在陆奥宗光准备《媾和预定条约》第二稿的同时,伊藤博文提出了日本陆海军作战的新方略。他主张,在进攻威海卫的同时夺取台湾。并且指出:“虽时有谓占领台湾必更再次招致列国物议之虞者,此不过一己之臆断耳。列国中虽有垂涎台湾而欲乘机染指者,见我军之占领而抱不快之念,然我既不妨害其通商,又不假以保护其商民之口实,此与我军席卷直隶,使彼陷于无政府境地,招来列国之联合干涉,不可同日而论也。……是故非坚信扼渤海之锁钥乃为至要之同时,必须南向获取台湾为大计不可。”这进一步证明,日本当权者是在权衡国际形势于己有利之后,于1894年冬决定对垂涎已久的台湾下手的。对此,伊藤本人在一次演说中谈到割取台湾问题时有一段自供:“英国的政略是一点也不反对的,以前英国全权大使也只说过,好久以来就等待着在台湾占有根据地的时机的到来。首先,现在在占领台湾的问题上还没有看到另外从哪个方面有带来什么障碍的情况。如果早一点干会很顺利地结束,可是做什么事情都不能保证不会发生什么故障。”⑩这就很清楚,日本早就想占据台湾,只是担心“发生什么故障”才迟迟未能下手而已。认为日军“在1895年3月下旬登陆澎湖,使台湾地区实际上成为日本占有优势的战区后,日本才在‘自然’的状态下于媾和谈判中提出割取台湾的要求”(11),起码是忽视了日本对台湾的蓄之已久的侵略野心。
如果稍微回顾一下日本侵台的历史,这个问题就更加清楚了。从19世纪50年代以后,在日本国内便不断有人发出“北则割据中国东北的领土,南则掠取中国台湾”(12),“先取台湾”(13)之类的叫嚣。到1874年,日本真的发兵侵台了。在此以前,日本的某些政府要员即提出:“取此地为我有,永镇皇国之南门”(14),并且还制订了《台湾蕃地征伐要略》,其第五条写道:“土蕃之地……可视为无主之境。”明治天皇睦仁甚至特别发布诏谕:“于平定后,其目标应为逐步诱导开化土人,终至使土人与日本政府之间,能兴办有利之事业。”这道诏谕充分暴露了日本企图占领台湾的野心。当时的《日本每日先驱报》便透露了此中的消息:“日本的目的,欲在台湾岛东部开辟居留地,永久占领。”(15)论者完全忘掉了这段历史,置前此日本侵台的史实于不顾,从而否认日本早有割取台湾的野心,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二、西方列强对日本割台问题的态度
在日本的割台方案出笼前后,西方列强的态度又是如何呢?
有论者分析,“日本割取台湾,得逞与否的关键在于英国和法国”,“要他们援助中国,使台湾免于割让,虽有困难,却非绝对不可行。”那么,为什么英、法不肯援助中国呢?论者认为:“法、德两国争相拉拢俄国,达成三国还辽的暂时联合。法俄同盟的目标是反英,德国假定英国不应加入三国同盟,以免破坏均势,所以推行孤立英国的政策,要使英国尝到孤立的可怕,迫英国就范。这应是求英援失败的最大原因。”而求法援失败,则“在于中国配合日本要求,迅速议结和约,致使台湾割让尘埃落定,法国失去着力点”(16)。这种对请求英援和法援失败原因的分析,我认为是值得商榷的。
英国的“孤立”是俄德法三国同盟造成的吗?否。事实并非如此。俄国政府在确定干涉还辽时,担心此举能否成功,首先考虑与英国联合行动。亚洲司司长克卜尼斯特即提出:“要与所有欧洲国家一起行动是困难的,类似的企图只有预先得到最强的海军国家英国的肯定允诺后,才有成功的可能。”外交大臣罗拔诺夫也首先考虑到采取联合英国的策略。他上奏沙皇称:“日本所提和约条件中,最引人注意的,无疑是他们完全占领旅顺口所在地的半岛。此种占领,会经常威胁北京,甚至威胁要宣布独立的朝鲜;同时由我们的利益来看,此种占领是最不惬意的事实。假使我们决定要求日本放弃此种条件时,将发生一个问题:假使他们拒绝我们的要求,我们是否采取强迫措施,抑或在此种情况,能指望和其他强国共同行动?”这里所说的“其他强国”首先指的是英国。所以,他在稍后的奏文中又解释说:“和其他国家一起,主要是和英国一起,设法不使日本由于目前的战争而特别强大起来。”(17)事实上,不仅是俄国,也还有德国和法国,都期待着英国加入到干涉的行列里来(18)。当德皇威廉二世得悉英国拒绝联合时,亲自在电报上批道:“照这样,英国已与日本有密约”,并气愤地写下这样几句话:“不要改我的指示。英人的短见,将使他们大吃其亏!”(19)可见,说三国在当时采取孤立英国的政策,是没有什么根据的。
英国之所以拒绝参加联合干涉,采取自我孤立政策,一方面是基于其抵制俄国南下政策的远东战略,其外交政策重心越来越移向日本,另一方面,也由于对当时的形势估计不足。英国内阁相信日本政府一定会拒绝三国的抗议:“像俄国政府建议的那种策略,是女王政府所不能采取的,因为不知道若日本不屈从它们的要求,几个大国将考虑采取何种最终措施。而女王政府认为,日本几乎是一定会拒绝的。”俄国外交大臣罗拔诺夫还试图通过英国驻俄大使拉塞尔斯做说服英国外交大臣金伯利的工作:“假若女王政府支持俄、德、法三国公使昨天在东京对日本政府的通报,坚信日本一定会让步,决不会存在必须采取敌对行动的危险;相反,如果女王政府拒绝参加这次通报,战争的危险就会大大增加。”而金伯利不为所动,对拉塞尔斯发出了支持日本的电训:“我相信,日本政府会严肃地权衡整个事态。用不着我多说,女王政府是按照对日本极其友好的感情行事的,并不想看到日本对中国的合理的胜利果实被剥夺。”(20)于此可知,英国的“孤立”乃其自身的外交政策使然,而绝非俄、法“反英”和德国“推行孤立英国的政策”的结果。视此为“求英援失败的最大原因”,显然是难以成立的。
认为中国“迅速议结和约,致使台湾割让尘埃落定,法国失去着力点”,是“求法援失败”的原因,则是一种倒因为果的说法。应该看到,法国不是对台湾不感兴趣,恰恰相反,它早就对台湾垂涎不已。法国驻日公使哈尔曼在一次谈话中曾经透露:“日本若作为媾和条件要求割让台湾和澎湖列岛,法国就会抗议侵犯了其利益。”当时传说法国外交部长阿诺托有这样的警告:“假如日本触动台湾,那就惹着我们了!”(21)所以,龚照瑗致唐景崧电有“法有保台、澎不让倭意,与瑗言甚切”(22)之语,并非空穴来风。但是,法国的意图,既得不到俄国的支持,又遭到德国的暗中反对(23),更主要的是,法国自己感到力不从心。当时,俄国《新时代》的一篇评论提出:“法国为巩固其太平洋上的势力,不但已耗费大量的兵力和资金,而且目下还一心从事马达加斯加岛之远征。所以,共和国政府无决心同时创建两处的殖民事业。台湾虽为该国政略家垂涎已久之地,但在日本舰队出没于其近海之今日,法国各报对此未出一言之争辩。”(24)显而易见,法国不是不想染指,无奈力不从心,最后只好退而求其次,与俄、德协商,要求日本政府宣布:“承认台湾海峡为公共航路,并不归日本管辖,亦非日本所得独自利用,且不将台湾及澎湖列岛让与他国。”(25)阿诺托对龚照瑗所说“正在筹画,适闻中日新约批准,事势既定,动多掣肘,一切布置,徒费苦心”(26)等语,分明是既保持面子而又自我标榜的外交辞令,论者竟信以为实,怎么能做出正确的论断呢?
那么,求英援失败的原因是什么呢?这是一个颇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首先必须看到,随着中日战争形势的发展,英国政府也在不断考虑台湾的价值及对日本占有台湾所应采取的方针。起初,在1894年年底,有一个居住在台湾的英国商人朗佛德(Longford)致函英国驻日公使楚恩迟,专门论及台湾的价值及日本割占该岛将对英国产生的后果。他认为,日本取得台湾后扩大种植原棉和蔗糖将会严重影响英国的东方贸易和在东南亚的战略地位。首先,据前两年的统计,“印度从英国进口原棉平均价值为四百万元,为英国运输业提供了大量赚钱和工作机会,而且可能保持继续增长的势头。但当日本在其势力范围内凭借本国轮船得到足够的供应时,英国的这些利益将全部损失。”其次,“日本的炼糖业将再次进行尝试。人们确有把握地预计,日本炼糖业会以低于目前实际上垄断中日炼糖供应的香港产品的价值卖出。其结果,使香港丧失在该特产贸易方面的全部价值——对日贸易额年均超过六百五十万美元(且不说对华贸易额)。”复次,“台湾对英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几乎不言自明,日本将在台湾西海岸或靠近现已投产的煤矿北面建兵工厂,对香港或远至中国北部的英国运输业都是很大的威胁。日本已经表明它具有强大的海军。日本从中国得到的偿金将大部分用于自身的发展,几年后将拥有世界上第一流的舰队。……到那时,实力增强的日本舰队将迫使英国在香港不断扩充保卫部队和防御工事,或许还要增加驻泊于新加坡和中国的英国舰队力量。”(27)英国外交部很重视以上情报,致函军事情报局询问台湾的经济及战略价值。主持该局工作的查普曼将军复函外交副大臣柏提称:“我们所掌握的有关情报充分证实了朗佛德的报告。该岛的自然资源为发展提供了保证,其限制主要取决于能否为产品找到市场。假如日本人一旦打开了市场,不仅仅是棉花贸易,还有大米、蔗糖、靛青及茶叶等产品,都将对印度或香港市场产生影响。此外,据报告说,该岛蕴藏着煤、硫磺、石油及相当数量的黄金。”查普曼肯定了台湾的重要经济价值,但又认为:“在中日战争的目前阶段,发表日本占领台湾将在战略上对英国产生某种影响的意见,未免为时尚早。”(28)
到1895年3月间,日本割取台、澎的意图已经昭然若揭,金伯利从法国驻英大使柯赛处获悉,“法国将不反对把台湾割让给日本,却坚决反对割让澎湖列岛”,便又就澎湖的战略价值征询海军部的意见。海军部的答复是:“列岛拥有许多好的停泊点,而且马公岛还有一个良港。由于附近的台湾岛缺乏理想的海港,它的价值大大增加了。另外,列岛所处的地理位置提高了对中国大陆和台湾怀有侵略野心的海军强国心目中的重要性。看来,澎湖列岛肯定会被拥有绝对海洋优势的强国所占领或利用。但是,是否值得把马公港变成一个永久性的海军基地还有待考虑。由于其陆地地势较低,容易从多方面受到来自海上的袭击,所以加强该港的有效防御会难度很大,将是一项耗资巨大的工程。”(29)据此,英国政府经过权衡,决定采取听任日本割取澎湖列岛的政策。
迄于此时,英国政府还未对日本割取台湾问题确定明确的方针。4月以后,欧洲国家出现了反对日本割台的呼声。不仅法国认为日本割台侵犯了其利益,而且德国也对英国政府的对日政策不满。德国外交大臣马沙尔警告英国驻德大使马来特说:“从长远看,日本据有澎湖列岛、台湾和旅顺港,对欧洲在东方的商业利益构成真正的威胁。现在正是列强应该发出一致呼声之际。如果丧失了这一时机,恐怕此后欧洲会发现自己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30)于是,英国不得不慎重考虑对日本割取台湾采取何种方针。但是,英国海军部对台湾的军事地位评价并不高,认为:“从海军的眼光看,台湾不象科隆那样拥有真正的良港,唯一可考虑的海港却受东北强风影响,而且过于暴露。”(31)英国商业部从发展贸易的前景分析,认为日本割取台湾等处将使英国受益:“割让台湾、澎湖列岛和盛京省之一部,会给日本在这些地区带来管理的好处,但日本的贸易本身并不很大,而且即使在它占领后有所增长,也不会具有直接的重要意义。据《泰晤士报》的电讯,长江和广州河流将对所有国家开放,这倒大有文章可做。看来,在条约的所有条款中,这一条才是最重要的。我们将按最惠国条款得到好处。”(32)这就十分清楚,谋求英援失败的根本原因,不是别的,而是英国政府根据自身利益确定支持日本割台的方针所带来的必然结果。
由上述可知,当时欧洲的几个主要强国,虽然对日本割台问题态度不一,但基于各自的利害关系,全面权衡得失,最终都采取了支持日本割取台、澎的方针。论者认为要列强援助中国“使台湾免于割让,虽有困难,却非绝对不可行”的观点,不过是主观臆断罢了。
三、中国朝野抵制日本割台的活动
论者称:“一百年前,中国的当权者为了自己的或中国的利益,无暇计及台湾人民的愿望与感受。对台湾人而言,外援交涉失败的历史教训,与被遗弃的历史教训同样深刻。”(33)这种说法完全抹煞了中国朝野为使台湾免于割让所做的种种努力,是极不妥当的。
早在1894年冬,署两江总督张之洞听到“倭索台湾”的传闻,即致电北洋大臣李鸿章,认为“台湾万不可弃,从此为倭傅翼,北自辽,南至粤,永无安枕,且中国水师运船终年受其挟制,何以再图自强?台湾每年出产二百万,所失更不可数计”,提出:“与其失地赔费求和与倭,不如设法乞援于英、俄,饵以商务利益”。他分析此策的利弊说:“英、俄本强,我虽吃亏于英、俄,而不屈倭,中国大局尚无碍,兵威亦尚未尽损,犹可再图自强雪耻之策,似与古语远交近攻之义相合。总之,与倭和而能不索地最妥;如必索地,则无论他事中国如何吃亏,总胜于弃台湾与倭矣。”(34)此开赂列强以保台之策的先河。
到1895年2月,日本提出的一个主要议和条件,就是中国必须派出有商让土地之全权的大臣。在清廷内部,为割地问题,枢府诸臣焦思苦虑,而皆计无所出。李鸿章奏称:“齗齗争执,尤在让地一层,惟论形势,则有要散。”(35)所谓“散”,当然是指台湾。军机大臣翁同龢坚持反对割让台湾,认为“台湾万无议及之理”(36)。其实,李鸿章何尝甘心将台湾割给日本!他连日奔走于各国使馆,意在寻求支持,只是不得要领罢了。
当时,在西方列强中,李鸿章对英国期望尤殷。他密访英国公使欧格讷,询问道:“日本来电,中国大臣非有商让土地之权勿往议和。割北方领土会影响俄国,割台湾则会影响英国。中国拟抵制割地要求,是否能得到英国的某种支持?”(37)欧格讷根本不作正面的回答。于是,李鸿章便向欧格讷出示了一份《中英同盟密约草稿》。此稿系英国传教士李提摩太草拟,自称为“救急之法”,由张之洞奏明,奉旨“不妨一试”(38)。《草稿》共四项内容:一、中国同英国建立联盟。英国应确保中国的完整,中国应在英国与另一国作战时帮助英国。二、中国陆军、海军、财政及民政管理事务的改革应征询英国的意见。英国将推荐合适的官员由中国任用;中国也有权雇用其他国家的官兵。三、中国准备在公允的条件下予英国臣民以修筑并经营铁路、开发并经营煤矿、铁矿和其他矿山,以及在通商口岸设立并经营各类工业企业的特权。关于铁路、矿山和内地工厂,中国可在二十五年之后按当时的合理市价收回。四、中国将本着友好的精神,考虑英国增开新口岸的要求,以及发展商业和调整税收的建议,在不影响岁收的原则下发展对外贸易(39)。概括起来,《草稿》的主要精神是:“英国政府应代表中国政府同日本交涉,即由英国出面结束战争,挽救中国,使之不丧失任何领土。中国政府为报答这一援助,将实际上在若干年内将整个国家的管理权移交给英国,并由英国独揽改组和控制陆海军、修筑铁路、开采矿山的权利,而且还为英国通商增开几个新的口岸。”(40)从李鸿章对欧格讷的谈话可以知道,《草稿》是经过光绪皇帝同意的。可见,为了不割让土地给日本,清政府是被迫出此下策的。而欧格讷则对《草稿》不屑一顾,劝李鸿章“不失时机地开始和谈”,并警告说:“眼前最迫切的任务是尽可能避免日本人占领北京;否则,局势就更加困难和危险了。”(41)
李鸿章在密访欧格讷的同时,还电令驻英公使龚照瑗速赴英国外交部密商。龚照瑗拜访金伯利,转告李鸿章的口信:“倭电非有商让土地之权勿往,上意不允;允之,北则碍俄,南则碍英、法。”(42)金伯利听后,反而主张中国应该割地:“我毫不犹豫地认为,李鸿章应得到就所有问题,包括割地问题,进行谈判的全权。中国的处境非常危险,所以有可能签订和约显然是有利的。授权给一位全权大臣就割地进行谈判,完全不是丢人的事情。欧洲列强曾有过在战败之后以此为前提求和的事。”龚照瑗又问:“阁下是否能对割让中国东北或台湾发表意见?”金伯利则回避说:“我暂时不能发表意见,因为我认为现在就开始讨论这个问题为时过早。”(43)
在英国公使和外交大臣两处碰壁,时间又不能久拖,于是枢府亲王大臣等上奏慈禧太后:“现在勉就和局,所最注意者,惟在让地一节。若驳斥不允,则都城之危,即在指顾。以今日情势而论,宗社为重,边徼为轻,利害相悬,无烦数计,臣等前日恳请召见,旋奉传谕,命臣等请谕旨遵办。皇上深维至计,洞烛时宜,令臣等谕知李鸿章,予以商让土地之权,令其斟酌轻重,与倭磋磨定议。”(44)其实,光绪皇帝并不同意割地,慈禧太后密召李鸿章,允“以辽东或台湾予之;如不肯,则两处均予”(45)。这样,割地之议名义上“出自宸断”(46),才定了下来。
李鸿章领下全权敕书后,返津候轮东渡,在割地问题上仍幻想英国能够给予支持。他先已电令龚照瑗以亲递国电的名义觐见英国女王,托其对日“设法力劝,总以公道议和为望”(47)。而英国政府则以“为接受政治信件之故,君主接见外国使节或公使,不符合一般外交惯例,也不合乎英国宫廷之习惯”(48)为由,拒绝龚照瑗觐见女王。李鸿章是在寻求列强支持无望的情况下赴日和谈的。
《马关条约》签订后,割让台湾已成为现实,中国朝野还颇有人把保台的希望寄托在列强身上,其办法是设计了一项抵押台湾的计划。此计划的倡议者也是张之洞。早在1895年2月底,他在推荐李提摩太的同时,另提出一项“权宜救急之法”:“即向英借款二三千万,以台湾作保。台湾既以保借款,英必不肯任倭人盘踞;英必自以兵轮保卫台湾,台防可纾。借款还清,英自无从觊觎台湾,其权在我。如照此办法,英尚不肯为我保台湾,则更有一策,除借巨款外,并许英在台湾开矿一二十年,此乃于英国家有大益之事,必肯保台湾矣。”(49)光绪皇帝一心保台,对张之洞的建议颇为重视,谕曰:“台湾作押借款藉资保卫一节,有无确实办法,著详细电复。”(50)但是,当时押台的活动并未取得任何效果。条约签订的当天,署台湾巡抚唐景崧已得到“割辽、台已画押”的消息,急电总理衙门,重提张之洞的“押台”保台计划。电称:“查外国近年或联二三国为同盟密约,我可急挽英、法为同盟,许其保辽、保台,即以赔倭之款与英、俄,或请各国从公剖断,不可专从李鸿章办法。割台,臣不敢奉诏。”(51)他还约见英国驻淡水领事金璋,向他介绍一批当地名绅。绅士们提出:“愿把台湾交给英国,中国保留主权和地税,英国取得行政权和各种捐税。”(52)但是,英国外交部认为:“接受巡抚的建议是一种对中国的不友好行为,只能给两国关系带来麻烦。”(53)这当然是一种巧妙的外交辞令,用来作为再次拒绝抵押台湾方案的借口。
事实上,抵押台湾的方案是得到朝廷同意的。《马关条约》签订后,在内外的反对声中,清政府面临着两种选择:一是悔约再战;一是批准条约。而对清政府来说,悔约再战,则缺乏胆略和信心;批准条约,则又于心不甘。于是,在两难之中,只能寄希望于押台方案。总理衙门大臣奕劻、孙毓汶、荣禄不惜亲自造访欧格讷,询问对押台方案的意见,并毫不隐讳地说明:“通过这一方式,中国将继续保持对该岛的主权。”而欧格讷的回答却使奕劻等感到失望:“这一主张若在战前提出,情况会大不一样。现在看来,就像为一块已经抵押出去的地产筹集贷款,即使得不到青睐,也不足为怪。我认为,中国政府及为此筹划的两江总督大人在列强之间兜售类似之建议,是极不明智的。”即使如此,奕劻等仍向欧格讷表示:“希望能转达贵国政府的任何有关答复。”(54)
李鸿章是《马关条约》的签订者,一般认为他是情愿割让台湾的。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他从日本回国后,也参加了游说抵押台湾计划的活动。在奕劻等造访欧格讷的几天后,他同英国驻天津领事宝士德也有一次意味深长的谈话。他对宝士德大发牢骚,把对英国的不满发泄得淋漓尽致,并尖锐地指出了英国政府为防俄而采取的倾向日本的政策。随后便把话题转到台湾问题上来。李鸿章提起抵押台湾的方案,用话激宝士德说:“法国想得到台湾,但它很难对付。英国若不采取行动,法国就要抢先了。我私下跟你谈论此事,并非异想天开,问题是英国应该有所行动了。”他继而补充道:“请函问欧格讷先生,贵国政府若感兴趣。最好英国公使能来天津同我具体商谈。总理衙门人员太多,在那里磋商使人心烦。欧格讷先生同我在这里会很快达成协议。”(55)此时,欧格讷已经接到了金伯利的机密电训:“上峰已经作出允许日本占领台湾的暗示。”(56)清朝官员的这些活动,当然都不会有任何结果。
在多方争取外援未能奏效之后,台湾绅民才被迫采取自主保台的应急措施,即成立了台湾民主国。应该看到,台湾民主国在反割台运动中所起的作用基本上是积极的(57)。有论者称:“台湾民主国应该被认识为三国干涉还辽的延长,也就是清帝国的相关人士用以翻悔《马关条约》的一种设计,而不是台湾史的本身。”(58)其理由大致有三:(一)台湾民主国的计划是在北京产生的,根据总理衙门的指示建立的;(二)台湾民主国只是清帝国官员的一种设计,与民意无关;(三)台湾民主国对抗日保台并未起过作用。我认为,这些说法也都有大可商榷之处。
台湾民主国方案到底是谁提出来的?可以肯定,它绝不是来自北京。论者或根据张之洞转给唐景崧的一封京电,认为是北京的一种暗示。电报中有“英尤惜台,有质台之议,枢不受”、“诏合肥有‘画押之后,台即属倭,台或不从,于中无涉’之语”、“台能自保,不累中矣”(59)等语。于是,论者断言:“这些信息,一方面透露了清朝中央对台湾问题的立场,一方面也可对台湾暗示了一些可能的做法。”(60)其实,所谓“有质台之议,枢不受”,并不符合历史事实。“诏合肥”之语,也是查无实据的。至于“台能自保,不累中矣”,只是发电者个人的认识和建议。发电者即使是沈曾植,也不过是总理衙门的一位章京,他怎么代表“清朝中央”对台湾暗示“可能的做法”呢?论者还引用当时在台湾的某些外国人的记述,推断成立台湾民主国“是总理衙门的指示”(61)。这主要是指淡水关税务司马士给海关总税务司赫德的一份报告,内称:“我秘密获悉据说是总理衙门致巡抚密电的内容,令台湾独立。”(62)在这里,马士特别点出是“据说”,乃是来自传闻,而论者却断定为总理衙门指示的证据,就未免有欠严谨了。
许多材料可以证明,台湾民主国方案是台湾省内外的官绅共同酝酿而成的。《马关条约》割台条款的消息传出后,台湾绅民愤恨已极,众皆认为:“万国公法有‘民不服某国,可自立民主’之条,全台生民百数十万,地方二千余里,自立有余。”(63)所以,4月20日唐景崧致电张之洞称:“台本未失,今民又不服倭,皆公法所可争者。”(64)翌日,张之洞复电,称:“西人言普法议和,普索法两省地,法以两省人不愿属普,普不能驳,中国可援例,听台湾民自便”(65),表示赞同唐景崧的意见。29日,唐景崧电称:“台民自主,可请各国保护。”(66)到5月16日,台湾绅民在事难挽回的情况下,决定要自主保台。据马士报告:“16日以嘉义进士丘逢甲为首的一个台中士绅代表团来谒巡抚,与他密谈。……这个代表团自巡抚衙门的电报局发电请两江总督上奏朝廷,台湾既被割弃,台民决意自立岛国。”(67)同日,唐景崧一面电告总理衙门:“此乃台民不服属倭,权能自主,其拒倭与中国无涉”(68);一面电张之洞称:“民主之国亦须有人主持,绅民咸推不肖,坚辞不获。惟不另立名目,终是华官,恐倭借口缠扰中国;另立名目,事太奇创,未奉朝命,似不可为。如何能得朝廷赐一便宜从事准改立名目不加责问之密据?公能从旁婉奏,此亦救急一策。”而张之洞复电则云:“朝廷未必肯给密据,恐为倭诘。如事至万不得已时,只可由尊处自奏。”(69)由此可见,唐景崧还担心为成立台湾民主国而获罪,怎么可能是奉总理衙门指示行事呢?
台湾民主国既然是由台湾省内外的官绅倡导成立的,那么能否说它不能反映“民意”呢?当时在台湾的美国《纽约先驱报》记者大卫生就是这样认为的。他在《台湾岛的历史概观(1430-1900)》(The Island of Formosa:Historical View From 1430 to 1900)一书中写到台湾民主国时,是这样描述的:“这件事情,不论是由唐景崧及其僚属或大陆上的官吏所发起,人民实在毫无所知,始终是由官吏包办的。……官吏虽然鼓励人民抵抗日本人,人民则无意赞助他们的任何措施。岛内是否有一千人知道‘民主’这个名称的意义,是很可疑的。”论者据此认为:“台湾的一般人对于台湾民主国的出现,显然是冷漠的。”(70)仅据大卫生一人之言就引出这样的结论,有违孤证不立的原则,也是需要重新斟酌的。
大卫生是一个怎样的人呢?他是一个著名的亲日分子,当日军占领基隆而尚不明台北情况时,他曾亲到水返脚日营,迎接日军进入台北城。因此,日据台湾后,他便被美国国务院任命为驻台湾领事。大卫生对中国怀有明显的偏见,对他的记述需要加以认真的分析,是不可尽信无疑的。另一位外国人马士的记述则比较客观。如他写到有的士兵流露:“我们并不想打仗,要打的是这些老百姓。”再如,一面称:“台北居民虽然不甘心作日本人民,但也不像准备为此打仗。”一面又指出:“如果群众运动还有力量的话,它是来自彰化和嘉义方面的强悍居民。”(71)当事人洪弃父也记述当时的情况说:“唐抚军有伯理玺天德事,称台湾大总统,建号民主国,立蓝地黄虎旗,有誓死不去意,百姓大欢。中南路又先发兵铲土匪劫掠者,百姓亦大定。全台各局,复争拥总统,固守地方。帮办大臣刘永福守台南,尤民望所归。自安平至旗后各港,重重布置,百姓咸恃以无恐。”(72)时人诗中有“局面翻新自主裁”(73),“覆舟得援溺,黔首喜欲狂”(74)诸句,皆是写实之作,反映了台湾民众对成立民主国的振奋心情。所有这些,岂是“冷漠”二字所能概括!
至于大卫生所说“岛内是否有一千人知道‘民主’这个名称的意义,是很可疑的”,事实恰恰相反,倒是大卫生自己弄混了“民主”的含义。大卫生用西方的民主观来看待台湾民主国之“民主”,理解为“泰西民主”,把二者混为一谈,肯定是错了。事实上,当时台湾所用的“民主”有其特定的涵义,与“泰西民主”是两码事儿。试看台湾民主国本身的文献:
台民布告:“今已无天可吁,无人肯援,台民惟有自主,推拥贤者,权摄台政,事平之后,当再请命中朝,作何办理。”全台绅民电禀:“伏查台湾已为朝廷弃地,百姓无依,惟有暂行自主,死守不去,遥戴皇灵,为南洋屏蔽。”唐景崧布告:“当此无天可吁,无主可依,台民公议自主为民主之国。”唐景崧致总署电文:“台民闻割台后,冀有转机,未敢妄动,今已绝望,公议自立为民主之国。”唐景崧致淡水关公文:“我全台绅民不肯俯首事仇,屡次恳请朝廷反对割让,而中国欲昭大信,未允改约。台民公议自立为民主之国,以自保乡土。”刘永福盟约书:“变出非常,改省为国,民为自主,仍隶清朝。”刘永福告示:“照得倭寇要盟,全台竟割,此诚亘古变异,为人所不忍闻、所不忍见,更何怪我台民发指眦裂,誓与土地共存亡,抗不奉诏,而为自主之国。”(75)
于此可知,所谓“民主”,分明即“台民自主”之义,与大卫生所说的“民主”无涉,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论者不察,引以为据,竟以讹传讹,殊觉不够慎重!
论者还对台湾民主国的历史作用做出了否定的评价,称其“虚有其表”,因为它“并不是一个具有实质内涵的国家,而只是一个虚有其名的外交设计”,所以它“不是台湾史的本身”(76)。说台湾民主国“不是一个具有实质内涵的国家”倒是有一定的道理,已经早有许多时贤论列,在此无庸烦渎。主要的问题在于:能否根据台湾民主国“不是一个具有实质内涵的国家”就说它“不是台湾史的本身”?我认为,二者之间并无必然的联系。
台湾民主国是否台湾史的本身,并不决定于什么人的主观臆断,而是决定于它在台湾史中所具有的地位和作用。十年前,我曾在一篇文章中归纳台湾民主国的积极作用有四:其一,“台湾民主国适在局势危急的情况下成立,对维系人心、稳定局势起了很大的作用。……在当时台湾已成为朝廷‘弃地’的情况下,有台湾民主国作为号召抗敌的旗帜,对开展全台范围的反割台斗争是有利的。”其二,“割台明文下达后,台湾的府、道、厅、县官员大都内渡,而台湾民主国一成立,便立即任命新的官员以填补空缺,使台湾抗敌的新体制得以形成。……台北的民主国政权瓦解后,其地方政权仍在领导抗日斗争。”其三,“民主国是台湾义军的发动者和组织者,并建立了义军与清军联合作战的体制,为当时的抗日斗争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其四,“台湾民主国虽然覆亡了,但是它播下了反抗的种子,很快便发展为席卷全岛的抗日武装斗争。……台湾反抗日本殖民统治的火种,是在民主国时期就播下了,终至燃成了永难扑灭的抗日烈火。”(77)凡此等等,都说明台湾民主国在台湾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和影响,怎么能说它“不是台湾史的本身”呢?
论者为否定台湾民主国的历史作用,找出了两条理由:一是台湾民主国的计划来自北京,是硬加给台湾的;一是台湾的抗战与台湾民主国根本无关。对于第一条理由,前文已详论其非,不再赘述。关于第二条理由,论者提出的根据是:“淡水河以南、彰化八卦山以北的保台抗日行动,对日军有较强的打击作用。这些桃、竹、苗一带的游击战争,使日军满尝苦头,甚至决定自国内增派大军投入战斗行列。”从而断言:“乙未抗日保台战争是一场地域乡民的保卫乡土的战争。”(78)其实,这也是一种片面的见解。
不错,“淡水河以南,彰化八卦山以北的保台抗日行动,对日军有较强的打击作用”,但是,当时的作战队伍又是那些呢?主要有两支:一是苗栗秀才吴汤兴领导的义军,称新苗军;一是清军副将杨载云指挥的防军,称新楚军。吴汤兴是经丘逢甲荐举,由唐景崧颁给台湾府义军统领关防的。故其布告称:“缪蒙前抚宪唐委统全台义民。”(79)后由台湾民主国所派的台湾府知府黎景嵩允准,将苗栗县钱粮作义军粮饷,并发给军装。杨载云乃湖北人,从军来台,积功至副将。台北沦陷后,曾奉黎景嵩之命,率一营北上御敌,后添募一营,并以练军二营隶之,共成四营,称新楚军,以杨载云为统领。“历两月有余,载云出队十余次,有胜无败,杨统领之名大震于中路,敌人闻之,皆有惧心。”(80)这是见诸当时的记述,绝非杜撰之言。后来,杨载云在头份之战中壮烈牺牲后,其英勇事迹还在当地广为流传,被赞为“血性奇男子”(81)。所有这些足以说明:在新竹、苗栗一带抗日的主力,是新苗军与新楚军组成的抗日联军,不可以说纯是“台湾的当地居民”。而且,这支抗日联军是在台湾民主国的体制下建立,并由台湾民主国的官员领导的。
此后,台湾民主国建立的义军与清军联合作战体制还在坚持,并继续发挥作用。在彰化保卫战中,义军与清军协同作战,表现相当突出。先是帮办军务刘永福派营务处吴彭年率部北上,到达彰化。吴彭年乃浙江余姚人,以县丞赴任台湾,刘永福延为记室,并参赞军务。此时,他命吴汤兴率义军两营与黑旗军两营共守八卦山,自驻茄冬脚指挥。吴汤兴勇战阵亡,八卦山遂陷敌手。吴彭年亲自乘马率队夺山,“卒至身中数枪,与马同阵亡”(82)。彰化失守后,刘永福曾派前署台湾镇总兵杨泗洪反攻台中。杨泗洪乃江苏宿迁人,随刘铭传赴台。至是,刘永福命其节制黑旗前敌诸军及各地义军。杨泗洪一举收复大莆林,但在追击逃敌时被伤阵亡。仅据此数例,便可知道,论者所谓“乙未抗日保台战争是一场地域乡民的保卫乡土的战争”的说法,未免离历史事实太远了。
要之,乙未割台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研究者必须从坚实的史料出发,并坚持严格的历史态度,才有可能引出正确的结论来。日本发动了甲午侵华战争,是割台的罪魁祸首。为了“压抑感情性的反日情绪”,反倒谴责当时中国的当权者“遗弃”台湾,这就不仅是对历史的颠倒,而且完全是非不分了。
注释:
①③台湾大学历史系吴密察副教授在台北“甲午战争一百周年纪念学术研讨会”上所作报告《乙未台湾史事探析》,见打印稿第3、4页。
②台湾中山大学共同科叶振辉教授在台北“甲午战争一百周年纪念学术研讨会”上所作报告《台湾割让前的外援交涉》,见台湾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历史系编印《甲午战争一百周年纪念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第437页。
④〔日〕陆奥宗光:《蹇蹇录》,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114页。
⑤British Documents on Foreign Affairs-Reports and Papers from the Foreign Office Confidential Print,PartI,Series E,Vo1.5,Sino-Japanese War and Triple Intervention,1894-1895,Bethesda University Publications of America,1989,P.34.
⑥《蹇蹇录》,第115页。
⑦《日本外交文书》第27卷,日本国际联合会,东京1953年版,第837页。
⑧《蹇蹇录》,第106页。
⑨戚其章:《甲午战争国际关系史》,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58-395、365页。
⑩戚其章主编《中日战争》(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续编)第7册,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128、170页。
(11)吴密察:《乙未台湾史事探析》,打印稿第6页。
(12)〔日〕井上清:《日本军国主义》第2册,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7页。
(13)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1卷,三联书店1979年版,第64页。
(14)〔日〕井上清:《日本历史》第20卷,东京中央公论社1966年版,第300页。
(15)东亚同文会编《对华回忆录》,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59、63、41-42、46页。
(16)叶振辉:《台湾割让前的外援交涉》,《甲午战争一百周年纪念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第436页。
(17)(19)邵循正等编《中日战争》(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7册,新知识出版社1956年版,第306、308、310、349页。
(18)拙著《甲午战争史》,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402页。
(20)(21)British Documents on Foreign Affairs--Reports and Papers from the Foreign Office Confidential Print,PartI,Series E,Vo1.5,Sino-Japanese War and Triple Intervention,1894--1895,Bethesda University Publications of America,1989,P P.225--226p.252.
(22)戚其章主编《中日战争》第6册,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599页。
(23)拙著《甲午战争史》,第515页。
(24)《日本外交文书》第28卷,日本国际联合会,东京1953年版,第628号。
(25)邵循正等编《中日战争》第7册,第392页。
(26)戚其章主编《中日战争》第6册,第600页。
(27)British Documents on Foreign Affairs--Reports and Papers from the Foreign Office Confidential Print,PartI,Series E,Vo1.5,Sino-Japanese War and Triple Intervention,1894--1895,Bethesda,University Publications of America,1989,pp.35--36.
(28)(29)(30)(31)(32) British Documents on Foreign Affairs--Reports and Papers from the Foreign Office Confidential Print,PartI,Series E,Vo1.5,Sino-Japanese War and Triple Intervention,1894--1895,Bethesda University Publications of America,1989,p.40,pp.143--1.212--213.p.179 PP.216--217.
(33)叶振辉:《台湾割让前的外援交涉》,《甲午战争一百周年纪念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第437页。
(34)《张文襄公全集》(海王村古籍丛刊)第139卷,中国书店1990年版,第31-32页。
(35)《李文忠公全集》奏稿第79卷,台北文海出版社1974年版,第47页。
(36)邵循正等编《中日战争》第4册,第540页。
(37)(39)(40)(41)(44)iBritish Documents on Foreign Affairs--Reports and Papers from the Foreign Office Confidential Print,PartI,Series E,Vo1.5,Sino-Japanese War and Triple Intervention,1894--1895,Bethesda,University Publications of America,1989,p.92PP244PP.234--235,p.93.
(38)《张文襄公全集》(海王村古籍丛刊)第77卷,第14页。
(42)戚其章主编《中日战争》第6册,第591页。
(44)《李文忠公全集》奏稿第79卷,第50页。
(45)《张文襄公全集》(海王村古籍丛刊)第143卷,第4页。
(46)故宫博物院编《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第34卷,1932年版,第19页。
(47)戚其章主编《中日战争》第6册,第592页。
(48)British Documents on Foreign Affairs--Reports and Papers from the Foreign Office Confidential Print,PartI,Series E,Vo1.5,Sino-Japanese War and Triple Intervention,1894--1895,Bethesda University Publications of America,1989,p.107.
(49)《张文襄公全集》(海王村古籍丛刊)第77卷,第17页。
(50)《张文襄公全集》(海王村古籍丛刊)第143卷,第12页。
(51)邵循正等编《中日战争》第6册,第384页。
(52)中国近代经济史资料丛刊编辑委员会:《中国海关与中日战争》(帝国主义与中国海关资料丛编之四),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22页。
(53)(54)(55)(56)British Documents on Foreign Affairs--Reports and Papers from the Foreign Office Confidential Print,PartI,Series E,Vo1.5,Sino-Japanese War and Triple Intervention,1894--1895,Bethesda,University Publications of America,1989,p.261.pp.402--403.404--405.p.406.
(57)见拙文《关于台湾民主国的评价问题》,《北方论丛》1984年第4期;又见拙著《甲午战争与近代社会》,山东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第330、327--330页。
(58)(60)(61)吴密察:《乙未台湾史事探析》,打印稿第6、9、11页。
(59)(64)(65)《张文襄公全集》(海王村古籍丛刊)第144卷,第30、28、27--28页。
(62)(67)中国近代经济史资料丛刊编辑委员会:《中国海关与中日战争》(帝国主义与中国海关资料丛编之四),第229页。
(63)《台海思痛录》,《近代史资料》1983年第1期。
(66)《张文襄公全集》(海王村古籍丛刊)第145卷,第7页。
(68)邵循正等编《中日战争》第6册,第392页。
(69)《张文襄公全集》(海王村古籍丛刊)第145卷,第22、23页。
(70)吴密察:《乙未台湾史事探析》,打印稿第15页。
(71)中国近代经济史资料丛刊编辑委员会:《中国海关与中日战争》(帝国主义与中国海关资料丛编之四),第230-231页。
(72)邵循正等编《中日战争》第6册,第334页。
(73)黄家鼎:《补不足斋诗钞》,见《中东战纪本末续编》第2卷,上海广学会刊行第20页。
(74)洪弃父:《台湾沦陷纪哀》,见《民族英雄吴汤兴文献》,《台湾风物》第9卷第5-6期。
(75)邵循正等编《中日战争》第1册,第202-204页;第6册,第392-394、451页;《中国海关与中日战争》,第231页。
(76)吴密察:《乙未台湾史事探析》,打印稿第6、15页。
(77)见拙文《关于台湾民主国的评价问题》,《北方论丛》1984年第4期;又见拙著《甲午战争与近代社会》,第327-330页。
(78)吴密察:《乙未台湾史事探析》,打印稿第15、16页。
(79)拙著《甲午战争史》,第528页。
(80)《台海思痛录》,《近代史资料》1983年第1期。
(81)吴德功:《让台记》,《近代史资料》1981年第1期。
(82)吴德功:《让台记》,《近代史资料》198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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