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部合作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_经济论文

东西部合作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_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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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地区经济并没有完全走上平衡和协调发展的轨道,主要表现为“三元社会经济结构”,其中,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速度很快,属于第一元结构;中部内陆地区经济发展速度与水平,居于东部沿海地区与少数民族地区之间,属于第二元结构;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速度慢、水平低,属于第三元结构。只要存在这种“三元社会经济结构”的经济发展态势,就不能够实现中国现代化。为此,我们要站在中国现代化的高度,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正确认识民族地区经济的历史地位,找出当前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尽快确立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新思路。

一、民族地区经济的主要问题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除汉族外,还有55个少数民族,相对集中地聚居在中国的西部地区,即内蒙、新疆、西藏、宁夏和广西等五个自治区。民族地区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按说应当比东部地区发展更快,对国家经济建设的贡献也应当更大。但是,现实却是,民族地区尽管比建国初期经济发展快一些,但远远赶不上东部沿海地区的发展速度和发展水平。这种差距是我们研究发展民族地区经济的主要问题。东西部存在差距的原因,除了民族地区的历史因素之外,更主要的是政策导向问题。东部地区没有什么资源优势,但它有政策优势。在我国现阶段中,政策优势往往比地区资源优势更有效,其结果必然是进一步拉大东部地区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其一、民族地区经济总量占全国经济总量的比重很低。从地区优势看,民族地区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63.3%,草原面积占94%,林木蓄积量占57.4%,水力资源蕴藏量占52.5%,人口占13.5%,但1990年的工农业总产值仅占全国工农业总产值的7.2%。近几年来虽有上升,但仍然很低。这种状况与民族地区的优势是很不相称的。从地区增长速度看,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速度低于全国平均发展速度,如“七五”期间工农业总产值的平均增长速度为12%,民族地区为9.4%。“八五”期间工农业总产值的平均增长速度为13.2%,民族地区为9.8%。由于增长速度低,在全国所占的比重有所下降,由1949年的7.85%下降到1994年的7.2%。从人均工农业产值及人均收入看,这种差距也在拉大。如1978年全国人均工农业产值为585.3元,民族地区为342.05元,相差243.25元。1990年全国人均工农业产值为2796.4元,民族地区为1486元,相差1310元。1990年全国农民人均年收入为686元,民族地区农牧民为528.9元,仅相当于全国农民年平均水平的77%。可见,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比建国时期虽有很大提高,但仍然落后于中部地区和东部沿海地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差距不是在缩小,而是在进一步拉大。

其二、民族地区乡镇企业发展水平低于全国乡镇企业发展水平。这是民族地区经济存在的又一个主要问题。从近几年乡镇企业发展情况看,东西部地区的差距,主要是乡镇企业发展水平和效率的差距。如1993年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产值约占全国乡镇企业总产值的36%。其中,中部地区占30.6%,西部地区占5.4%。此外,乡镇企业总产值按农业人口平均计算,东部为5877元,中部为2132元,西部为1013元。东部是中部的2.8倍,是西部的5.8倍。东部与西部民族地区存在着如此巨大的差距是什么原因呢?我们认为主要是政府政策的影响所致。民族地区在1985年前后,乡镇企业也有过加快发展的势头。当时,许多地方乡镇企业集资和贷款业已就绪,突然1986年国家紧缩银根、控制信贷规模,进行治理整顿,刚刚兴起的民族地区乡镇企业受到沉重打击。据统计,1988以后,大约有300万家乡镇企业破产倒闭。但是,东部沿海地区与民族地区不同,一方面是因为乡镇企业有了相当的基础,另一方面由于地方政府采取了某些积极的措施,使当地乡镇企业在困境中得以发展,不仅成为农村经济的主要部分,而且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而民族地区同中部地区一样错过了这个大好时机。由于政府的政策支持,东部地区的乡镇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加速了农村工业化、非农化、城市化的一体化进程,吸收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从而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这恰恰是当前民族地区所望尘莫及的。

其三、民族地区仅有一定量的财政补贴,但没有经济发展方面的优惠政策,因而不能象东部地区那样超常规发展。这是民族地区与东部地区存在差距的根本原因,也是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如1981年至1990年,全国基建投资累计9000多亿元,其中投放在东部的占50.1%,中部占26.6%,西部占16.3%。此外,东部地区在外汇留成,财政分配,总配套等方面均享有优惠政策。由于国家对东部地区实行倾斜政策,东部沿海地区才有了超常规的发展。而民族地区既没有倾斜政策,又没有平等竞争的发展机遇,这就决定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速度和绝对值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如1981年至1988年,西部地区国民生产总值年增长率为10.88%,而东部地区年增长率为11.8%。1992年,西部地区国民生产总值年增长率为9.23%,而东部地区却高达18.37%。从1981年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国家对东部地区倾斜政策的深化,民族地区在全国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份额呈现相对下降趋势,而国民经济实力的增强呈现不断向东部倾斜和集中的趋势,东部和西部民族地区的差距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这三个趋势表明,在本世纪末和下世纪初,民族地区经济如果没有重大突破和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就难于超常规发展,就不可能缩小差距。

二、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思路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民族地区经济,逐步缩小东部地区与西部民族地区的差距,最后拆除现存的三大块“三元社会经济结构”,就要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和中国现代化的整体部署,确立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新思路。

首先,必须进一步认识民族地区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深刻领会党和国家政府对民族地区的基本方针和政策。这是确立发展新思路的思想基础和出发点。我们党和国家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民族地区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早在五十年代,毛泽东同志就提出要“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战略思想。1982年我国政府又把毛泽东同志的上述思想,写进了新《宪法》,用法律形式确立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战略地位,并进一步强调国家要“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要求,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1984年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又明确规定国家“要努力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1992年,江泽民同志在主持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又进一步提出了“两个坚持、一个促进”的战略方针,即“坚持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原则,坚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建设社会主义事业中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事实证明,民族地区在党和国家政府的关怀下,其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都有一定发展。改革开放之前,民族地区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差距不大,趋于基本平衡和基本协调。改革开放之后,人们对上述基本方针和政策逐步淡忘,甚至把民族地区当作中国经济发展的包袱,这就大错特错了。近几年来,民族地区与东部地区差距之所以拉大,与这种偏见有关。因此,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保持稳定、促进发展中,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政府历来对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实现共同富裕。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中国现代化。这就是我们确立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新思路必须清醒认识到的问题。

其次,必须对民族地区实行优惠政策,帮助民族地区发展经济,缩小差距,共同发展。长期以来,民族地区虽然享有财政补贴的待遇,但是数量有限,对民族地区经济建设来讲仍然是杯水车薪。其结果仍然是无论“硬件(资金和交通)”,还是“软件(市场化程度)”都远不及东部地区,仍然缺乏自我发展能力。在东部地区已经飞跃发展的今天,国家对西部地区不仅要在政策上给予优惠,帮助它们打破封闭,尽快与国内外经济联结,而且必须在财政分配和税收征管方面给予倾斜。具体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国家宏观调控指导下切实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对经济效益好的、关系到民族地区整体经济发展的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或股份制,对经济效益差、长期亏损的国有企业实行民营制或合作制,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实体,从而增强企业活力,使企业资产得以保值和增值,加大民族地区经济在全国经济总量中的比重;二是在国家价格政策宏观指导下,对民族地区的国有企业,尽可能实行全面的市场调节价格,对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一些重要产品,因市场调节受损的,国家要给予必要的价格补贴;三是对外商在民族地区投资创办的企业,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一律实行3年内免征所得税政策,从第4年度开始依法征收所得税。所得税税率参照东部沿海地区实行的15%税率标准。对从东部沿海地区转移到民族地区的各类企业,也要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可依据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来处理。这样做,有利于鼓励和吸引外资和内资到民族地区投资开发,帮助民族地区发展市场经济;四是要设立民族地区经济特区,在经济特区内要实行比东部特区还要特的倾斜政策,在西部边境要设立保税区,发展边贸,逐步把民族地区经济推向市场化和国际化;五是在坚持财政收支两条线的前提下,扩大中央财政返还比例,帮助地方发展经济,逐步取消对民族地区的财政补贴,建立由过去“输血机制”转变为“造血机制”的财政分配体制。六是用超常规发展手段来推进民族地区金融体制改革,中国人民银行要给民族地区建设贷款方面的优惠政策,如低息贷款、外汇留存等。同时,要允许外资在民族地区设立私人银行,这样做,可以尽可能地吸引外资,搞活民族地区经济;七是要求东中部发达地区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支持民族地区建设,在本世纪末要初见成效。

最后,必须大力发展民族地区乡镇企业。从改革开放十几年来的实践看,东、西部差距主要取决于乡镇企业能否得到蓬勃发展。但是现在的关键是如何发展,通过什么途径发展。我们认为其发展思想应当是:(1)要学习东部地区的成功经验,瞄准国际市场,抓住机遇,发挥自己的地区优势,生产短平快的“拳头”产品,力争在市场经济竞争中获一席之地。(2)不能单靠发展农业来发展民族地区经济,关键要大力发展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乡镇企业,使私营经济、个体经济得以充分发展。这样就能搞活流通,繁荣市场,创造宽松的经济环境。(3)要根据地区自然资源的优势,调整区域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寻找自己的支柱产业。(4)在乡镇企业的建立和发展中,要用好、用活、用足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如乡镇企业有权在国外采购原材料,有权出口自己生产的产品,有权对自己出口的产品自行定价,有权录用和辞退职工,有权享受两年免征所得税,有权分配自主使用的基金和外汇留存等。

综上所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民族地区经济,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和国家政府的一贯主张。从宏观经济管理角度看,西部地区再不发展,就会制约着东部地区经济的持续、快速和稳定发展,就会影响中国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因此,我们应当制定东西部共同发展的战略目标,我们反对压“东”补“西”的做法,但也不赞成压“西”补“东”的经济发展战略。通过“东西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来解决东西部差距问题,进而消除“三元社会经济结构”这种板块式差异对国民经济整体发展目标的影响,应当说是正确的发展思路。我们坚信,只要这个正确的思路能实现,中国民族地区经济会有一个腾飞时期,也只有在这个时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中国现代建设才能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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