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辽宁沈阳 110002
摘要:目的:研究吸烟对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治疗的影响。方法:选取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呼吸内科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的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共计300例。将患者分为吸烟组(143例,男104例 女39例)、非吸烟组(157例,男68例 女89例)两个实验小组。分别记录两组患者症状恢复所需天数、糖皮质激素和短效支气管舒张剂雾化应用天数、肺功能改善天数和住院天数等指标,并对其进行统计学分析。结果:在同样治疗方法下,吸烟组和非吸烟组在症状恢复所需天数、糖皮质激素和短效支气管舒张剂雾化应用天数、肺功能改善天数和住院天数等指标均有统计学差异。结论:在同样的治疗方案下,吸烟组的患者较非吸烟组恢复的更慢,因此对于吸烟的哮喘患者,治疗可能需要特殊的调整。吸烟降低了哮喘患者对ICS+SABA短期治疗的反应性,其机制可能与吸烟引起哮喘患者气道炎症变化有关,哮喘患者戒烟是提高治疗效果的重要手段[2]。
关键词:吸烟;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
近年来,随着大气污染的逐渐加重,人们支气管哮喘的发病率也在逐年增加,我国已成为全球哮喘病死率最高的国家之[3],其中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仍是威胁生命的重要原因。吸烟除了人所共知的尼古丁的危害之外,还存在着大量对人体有害的自由基,它们可以攻击细胞膜成分,导致人类各种疾病的发生。如心血管疾病及各类癌症[4]。另有研究发现,我国成年男性过去吸烟与哮喘患病呈正相关;哮喘的严重程度受吸烟量影响,与非吸烟哮喘患者相比,吸烟者哮喘症状控制更差,发病率、死亡率明显增加。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呼吸内科自2017年4月1日~2018年3月1日收住院的所有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的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共计300例。年龄14~70岁,所有患者均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入选,均符合2016年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年会制订的《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2016版)》中哮喘的诊断标准以及哮喘急性发作的标准[1]。按照吸烟定义的标准:吸烟者吸烟每天≥1支,连续1年以上。可将患者分为吸烟组、非吸烟组两个实验小组。分别记录两组患者症状恢复所需天数、糖皮质激素和短效支气管舒张剂雾化应用天数、肺功能改善所需天数和住院天数等指标。
排除标准:
(1)患严重心、肝、肾疾病和其他全身性疾病等;
(2)近一个月内曾发生明确的感染,并较长时间应用抗菌素药物;
(3)四周内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患者;
(4)支气管哮喘重度、危重度发作,需应用全身糖皮质激素或合并呼吸衰竭、机械通气等;
(5)已知福莫特罗、布地奈德或β受体激动剂过敏者;
(6)试验前1周内使用过抗组胺制剂、抗白三烯制剂等;
(7)孕妇、哺乳期妇女。
1.2方法
1.2.1分组 根据是否吸烟将上述对象分为吸烟组(143例)和非吸烟组(157例)。吸烟者指吸烟者吸烟每天≥1支,连续1年以上。
1.2.2治疗方法
两组患者在治疗前进行肺功能测定(采用美国Snor MediCS Vmax-299型肺功能测定仪,测定FEV1、FEV1/FVC、FEV1%pred、PEF、PEF%pred,随后分别予布地奈德和短效β受体激动剂雾化吸入治疗,治疗期间发放哮喘日记卡,用药后每日早7:00和晚7:00记录晨间最大峰值流速(PEFam)和夜间最大峰值流速(PEFpm),并分别记录从治疗直至停药所需的天数,以及住院天数,治疗结束后复查肺功能并记录上述指标。
1.3统计学方法 药物治疗的天数以及住院天数均以均数
± 标准差表示,采用Z 检验,以P < 0. 05 为有显著性差异,P < 0. 01 为有极显著性差异。计量资料用表示,同组治疗前后比较采用配对Z检验,两组间比较用独立样本Z 检验,计数资料用χ2 检验。
2.结果
2.1基本资料
有5例患者因为肺部感染而退出,包括吸烟组3例,非吸烟组2例,其余295例均完成实验。两组患者在性别、年龄、病程等各指标方面均无统计学差异(P>O.05),治疗前FEV1%pred、PEF%pred亦无统计学差异。见表l。
表1 治疗前两组患者的基本资料()
论文作者:张越,范红革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误诊学杂志》2018年第1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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