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受众分类理论梳理及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受众论文,理论论文,音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音乐社会学、音乐传播学学科建立之前,“音乐”与“受众”两个词语分别属于音乐学和传播学这两个不同的话语范畴。“音乐受众”是音乐学与传播学天然的、必然的结合体,是音乐传播研究领域的专用名词。音乐受众指“在社会音乐生活中,与音乐文化发生接受性联系的各种群体,或可以简单归纳为音乐信息接受者的总称。它们是通过各种媒介有意或无意中接触到音乐信息的群体”。①音乐受众在人类创造音乐、传播音乐、享受音乐的历史之初就已经存在。 跨入21世纪第二个十年,音乐在多样化的传播媒介中传输。从乐器、舞台、表演空间,到乐谱、唱片、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移动终端,音乐传播媒介随历史发展而不断叠加、不断创新,使“音乐听众”概念的传统外延受到挑战,似乎它已经容纳不下人们对音乐传播形式的期待和认知。音乐演出的出席者、音乐刊物的读者、音乐电台的听众、音乐电视节目的观众、网络音乐的接受者、移动终端设备搭载的音乐应用程序的使用者,统统在“音乐受众”的指代范围之内。音乐受众是音乐读者、音乐听众、音乐观众、音乐网民、音乐客户端用户等身份类型的总的代名词;在商业媒介体制下,音乐受众也是音乐消费者的一种叙述转换。“音乐受众”这个称谓显示出适时的包容性与可持续性。本文使用“音乐受众”而不是“音乐听众”,不是脱离音乐社会学历史上的真知灼见去另起炉灶,而是顺应时代发展、理论发展的要求,对研究对象的准确称谓。受众角色在互联网时代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今天人们更愿意以“用户”、“网民”来称呼原来的受众群体。但在传统大众媒介传播依旧存在并拥有强势的语境下,本文暂时还是使用“受众”这一称谓。迄今为止,国内关于音乐受众的专有研究还不多,这一研究领域大有扩展空间,这更激发了我们在前人相关研究基础上去尝试有价值的探索。 通常而言,一个科学而合理的研究过程首先是找准研究对象,全面掌握有关对象的文献资料和现实资料,然后便是认真思考从这些资料中能够找出什么线索,这就需要研究者对研究对象进行分类,通过适当归类抓住同一类人的特征,然后才能进行比较。这即是本文接下来这一步首先要做的。 一、音乐受众的几种分类方式 对音乐受众进行分类,是摸清他们规模、结构与特征的前提条件。音乐受众分类有不同的标准和维度。 按所在地点 按照这个维度,可以将音乐受众分为城市音乐受众、农村音乐受众、边远地区音乐受众,其中,城市又可以分为一线城市、二线城市、三线城市等;还可以南方地区、北方地区,或沿海地区、内陆地区等不同地域来进行划分;在音乐的国际传播中,还可以国籍、居住地、母语等维度来划分。 按媒介或渠道 音乐的传播媒介包括音乐表演舞台空间、乐谱、唱片、广播、电影、电视、网络等等。由此来看,音乐受众包括了音乐舞台表演的出席者、围观者,乐谱②以及各类专业的或通俗的音乐刊物的读者,各种材质和格式录音产品的购买者、音响唱片发烧友,音乐广播的听众,音乐电影、电视的观众,互联网网民,音乐播放器客户端和音乐流媒体网站的用户等等。音乐受众往往不是单一媒介的受众,而是跨媒介的受众。他们在日常生活中钟爱通过一两种音乐媒介进入音乐世界,在成为一种媒介“迷”的同时,也由其他的音乐传播媒介辅助来亲近音乐。比如,唱片发烧友经常浏览音乐网站、阅读音乐期刊,文笔好的乐迷还将自己的随笔向音乐期刊、音乐网站投稿,有时他们还练钢琴、排练合唱,需要使用乐谱。所以,在实际使用时,按音乐传播媒介分隔开的受众会有所重叠和融合。 按人口统计特征 可以从年龄、性别、职业、受教育程度、所学专业、家庭或个人收入水平等维度考察音乐受众之间的差异。人口统计特征是调查实施者进行音乐受众问卷调查时首先需要掌握的受众指标。从年龄维度上可以划分出高龄音乐受众、中龄音乐受众、低龄音乐受众。各种受众调查因为方法和目标人群不同,对年龄段的划分原则略有差别。如,“中国电视观众特征调查”将观众年龄段分为5个,分别是“17岁及以下”、“18~24岁”、“25~44岁”、“45~64岁”、“65岁以上”(参见中国传媒大学受众研究中心公布的数据)。韩国和日本对人的年龄按10岁为一阶段进行划分,一个年龄段为一“代”,所以在他们的网站调查统计、新闻报道以及日常对话中,均以“10代”、“20代”、“30代”等术语来分别笼统指代十几岁、二十多岁、三十多岁的人。韩国最大的演出购票网站Interpark页面会显示每一个演出的所有购票人的年龄段比例,分为五个年龄段——“10代”、“20代”、“30代”、“40代”以及“50代”,10岁以下和60岁以上的数据在网页上没有显示。因为该网站会员注册信息中包含个人的身份信息,所以对购票人员的年龄统计起来比较容易。另外,笔者曾在设计调查问卷时,设置了专业门类单选题,目的是考察被调查者所学专业(音乐专业或非音乐专业、与音乐艺术靠近的文科专业或离音乐艺术较远的理工科专业等)等教育背景对其音乐需求和音乐偏好的不同影响。 按音乐信息内容的形态 在不同的音乐风格、音乐体裁的演出场地、演出传统中,表演者与受众之间的交流和双向反馈的形式都各不相同,由此我们可以分别观察古典音乐受众、流行音乐受众、摇滚音乐受众、爵士音乐受众、戏曲音乐受众、民族民间音乐受众等人群。古典音乐受众中有的人是音乐院校师生,有的是高级知识分子,有的是文教卫事业单位职工,有的是商人,他们中的许多人在经常观看演出的同时还是音响唱片发烧友。最近几年,随着商业性的大型摇滚音乐节如火如荼地在各地举行,许多年轻人(包括在校大学生在内)成为摇滚音乐受众,音乐节的现场成为他们的狂欢地。与摇滚音乐受众行为表现略有不同的是流行音乐受众。不论是内地流行音乐、港台流行音乐、欧美流行音乐还是日韩流行音乐,在造星的同时也创造出了一拨一拨的“粉丝”。音乐粉丝崇拜的重点并不完全是明星演唱或创作的音乐,而还有他们的外貌、性格、语言、魅力等其他因素。对音乐粉丝的研究可借助大众文化研究中“迷”研究的传统和路径。 按媒介接触时段 可通过媒介接触时段来区分各类媒介的音乐受众,如广播电台的晨间音乐受众、午间音乐受众、晚间音乐受众、午夜音乐受众,又如依据广播电视的收听率、收视率峰值圈定的黄金时段受众或非黄金时段受众等等。 另外,根据传播者与受众关系的亲密程度,可以划分出忠诚受众、游离受众、绝缘受众;根据受众的媒介行为在量上的区别可以分为重度受众和轻度受众,其中重度受众等同于“媒介迷”;根据两级传播理论,可以区分出意见领袖型受众和非意见领袖型受众,前者为受众中一些特别积极的媒介使用者和信息传递者。 二、西方社会的音乐受众分类 中国古代诸子早就将听音赏乐之人归属为“君子”、“众庶”与“禽兽”各类。相对应的,西方社会对音乐受众分类概念的提出也非常早。它较早明确地出现是在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中。③ 柏拉图 古希腊民主社会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之上的,由公民共同管理国家事务。公民也就是自由民,为成年男性,人数较少;除公民之外的其他人为阶级地位与之有着云泥之别的奴隶、外族人、被流放的人以及妇女。我们看到,古希腊先哲的著作中多次出现“每个成年人和儿童,自由民和奴隶,男人和女人”,或是“儿童们、妇女们和全体公众”又或者“青少年……某些其他动物、奴辈和幼儿”等对不同人群的指称。 引吭高歌是古希腊人日常生活的重要部分,是小学教育的重要内容,④更是公民修炼德性的一种行为。合唱队在当时是一种重要的组织,是祭礼、戏剧表演等活动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唯心主义哲学家柏拉图(Plato,公元前427—前347年)在其晚年著作《法律篇》中将合唱队分为三队,分别由儿童(有学者解释此处儿童可能指新手,柏拉图在本书中提到,儿童到了13岁应当开始学习七弦竖琴)、30岁以下的人、30岁以上到60岁的公民组成。 我认为,我们的合唱队(总共有三个)应当控制儿童们的灵魂,当它们还幼小和稚嫩的时候就开始,……第一,唯一正确和妥帖的是,儿童合唱队(献给缪斯的)首先竭尽全力在全城面前歌唱这些学说。第二,由30岁以下的人组成的合唱队请阿波罗来证明,他们说的一切都是真理,并祈求他允许(以此)去说服年轻人。第三,一定还有30岁和60岁之间的人的歌。剩下来的是60岁以上的老人,当然他们不再胜任歌唱了;但他们将被授意去讲那些出现相同角色的故事。⑤ 相应地,这三组合唱队面对的观众也就以年龄、阅历、品德而划分出界线来。因为,每个年龄阶段对音乐、戏剧作品的选择是不同的。柏拉图认为,“年轻人都喜欢亲自参加跳舞和唱歌,但老年人都想像观众那样打发时间”。从偏好来说,“较大的儿童将选择喜剧作者;年轻而有教养的男女,以及几乎全体观众,将会选择悲剧,老年人也许最高兴欣赏《伊利亚特》和《奥德赛》或者赫西奥德诗作片段的朗诵者”。⑥ 亚里士多德 柏拉图的学生,古希腊哲学家和教育家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公元前384—前322年)在他撰写的《政治学》(成书于公元前326年)第八卷中,将当时的观众分为两类:一类是受过教育的自由民,另一类是没受过教育的工匠、雇工等“鄙俗之人”。他看到了音乐的三种功能:即教育的功能、清泄情感(净化)的功能与娱乐消遣(精神享受)的功能。亚里士多德提出,音乐的社会功能,不仅在于教育,也在于人们安享闲暇时的娱乐。 亚里士多德赞成音乐教育在于培养当时古希腊的青少年亲身参加演奏,但是,他对专业乐工和他们的音乐受众则持贬鄙态度。 由于观众有两类,一类是受过教育的自由人,一类是工匠、雇工和其他与此相近的鄙俗之人,也应该设立一些令后一类观众开心的竞赛和表演。这些音乐应当投合他们偏离了自然状态的灵魂,由于这个缘故他们喜欢听怪异的曲调,偏好紧张和过于花哨的旋律。每个人依照其自然本性来取乐,所以专职的乐师在为鄙俗的观众演出时,可以选用与他们相宜的那种音乐。⑦ 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哲学家对人的分类的立场,首先基于当时古希腊的民主政治制度以及他们各自的立法、政治理念,其次对应的是一个人成长、受教育、成熟、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及至迟暮的生命不同阶段。 阿多诺 德国哲学家、社会学家、音乐理论家阿多诺(T.W.Adorno,1903~1969)将音乐听众分为八类:专家听众型、良好听众型、有教养的听众型、感情冲动型、重新感受型(复仇型)、爵士乐听众型、消遣听众型、非音乐或厌恶音乐的听众型。由金经言摘译的阿多诺《音乐社会学导论》(1962年)第一章部分内容(以《阿多诺的音乐听众类型》为题目,发表在《中国音乐学》1994年第2期),为读者具体解释了阿多诺观察到的,显示出各自在阶级属性、音乐偏好、审美心理以及音乐行为上具有可辨识性的八类音乐听众。 阿多诺的判断基于他所在的那个年代,他的分类原则忽略了听众的人口统计特征的因素,如性别、年龄等,也没有把音乐传播媒介作为一个明确的参考系,并且每一类型的分类维度不统—。有的是从音乐体裁类型和职业特点来考虑,比如从事高雅音乐(古典音乐)的专家听众型;有的是从听众行为来判定,比如良好听众型;有的又是从其社会地位、经济能力等方面来衡量,比如有教养的听众型。总之,阿多诺是从资本主义社会每个听众背负的阶级属性、阶层特质所应当表现出来的行为和音乐偏好来考察与他同时代的各种类型的听众的。 尽管阿多诺提到有的听众类型的规模大,有的非常稀少,但是按照他的分类,无法用一个明确的框框对各个听众类型的实际人数实施统计。阿多诺并不以音乐体裁风格来划分听众,只挑出了爵士乐迷来加以批判。各种音乐体裁风格有其生长的社会土壤,不可否认,高雅音乐、民间音乐、流行音乐或者爵士乐,其形式的复杂程度和艺术价值的高低程度确实有差别。在阿多诺那个年代以前,听高雅音乐的专家型、良好型听众与听爵士乐、听流行音乐的消遣娱乐型听众被大众认为存在经济上的、社会地位上的甚至人格上的不平等。笔者从他的论述中感到,阿多诺对多数音乐听众类型抱持着批判的态度,他的音乐听众观与我们今天的音乐消费观和音乐受众观存在很大的差异。 另一方面,出于人类的许多精神的、心理的、人性上的共性,阿多诺对某些音乐听众的描述,是非常贴切的。甚至拿他的话来形容当今活跃在现实中的音乐界,或者在网络上踊跃发声的一些音乐受众,似乎也可一语中的。他发现,“有教养的消费者”“这个市民阶层居多的听众型曾贪婪地听过大量的作品,且通晓多种音乐知识,有的还是唱片收藏家。为了显示自己具有文化修养或[达到]在社交中发表议论的目的,不遗余力地使自己具备欣赏音乐的能力。其中一些人冠冕堂皇地自认对社会负有文化责任,竟谄上骄下势利眼地瞧不起大众”。⑧当今,国内舞台艺术的观众构成比较杂,人们的观演目的和观演预期各不相同,对音乐演出、舞台艺术的感悟又是见仁见智,观众之间很难形成一个比较统一的看法。同时,网络“自媒体”给予普通观众畅所欲言的平台。围绕一场热门演出,形形色色的媒体报道文章、营销宣传文章、观众的乐评文章、微博网友的简短观后感层出不穷。冷静客观地说,从这些现象中可以看出,确实有一些装腔作势、不懂装懂、观演积极并热衷于发表乐评或观后感又不计其后果的观众。 布劳考普夫 奥地利音乐社会学家布劳考普夫(Kurt Blaukopf,1914~1999)在其著作《永恒的旋律——音乐与社会》中援引了贝塞勒与里曼提出的“交际音乐”、“演奏音乐”与“转播音乐”的音乐形态类型论。对应不同的音乐形态,产生了值得音乐社会学者考察、调研的音乐听众,而布劳考普夫重点分析了听众研究的方法与目的。他推荐对广播听众实施基于统计学原理的随机抽样调查。布劳考普夫指出了调研当中经常会出现的提问语焉不详、指代不明确及不统一或是以非常专业的音乐体裁分类问题去询问一般音乐听众而使被问者稀里糊涂的种种状况,避免这些相对来说无效的问答可以提高调查结果的准确性。这些经验对于当今音乐社会学与音乐传播研究者、音乐产业从业人员在音乐受众调研前期设计调查问卷和采访问题依然是有益的。 布劳考普夫在书中引用了一个以瑞士广播电视公司1979年音乐听众调查研究为基础的听众类型学报告。这个报告将听众分为5个类型,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大众化”类型:有很少、很明确的优先选择,且对多数音乐表示反感。教育水平低于平均程度,老年人占大多数,放音设备较为低劣。通常很少从事音乐研究。 “进步”类型:爱好所有音乐类型的进步部分。年轻人很多(15岁至24岁),教育水平较高,更多是城市人,经常演奏乐器,较少听广播。 “摇摆——流行乐”类型:90%在40岁以下。喜爱英裔美国人的U-音乐和巴罗克轻音乐。听第3套西南广播和卢森堡广播且在音乐方面很积极好动。 “多听众”类型:U-音乐领域中为数众多的爱好者。反对节目中严肃音乐的增加。经常在汽车里收听音乐广播且看电视中的音乐节目。 “古典”类型:除了对“古典”感兴趣外,对舞蹈音乐和娱乐性音乐比较感兴趣,对摇摆乐、流行音乐和通俗民间音乐也略感兴趣。更乐意在音乐会上听“古典音乐”(与广播听相比)。⑨ 索霍尔 苏联音乐社会学家索霍尔(Arnold Sochor,1924~1977)的音乐听众分类基于前期利用社会学方法的调查研究。他曾写道:“用社会学研究某一地方的音乐生活时,应搞清楚它有多少音乐团体和乐团(包括业余的)、学校和小组,查清参加业余音乐活动、日常音乐消遣或听音乐会、看音乐节目演出、收看无线电或电视音乐节目,或收藏唱片和磁带,或从事其他类型音乐活动的(最后,或同时从事几种甚至全部音乐活动类型的)那些居民组的人数和成分。此外,还要了解,这一活动按怎样的规律性进行,用什么音乐材料(合奏什么,在家里唱什么歌曲,买什么唱片)及许多其他情况。”⑩ 索霍尔一方面根据听众对音乐理解能力的高、中、低三个档次对其进行划分,另一方面把各种各样的音乐体裁归为严肃音乐、轻音乐、民间音乐三大类,然后进行交叉配对,得出了27种音乐听众类型。其中5种音乐听众类型与实际人群最为相符,分别为:“高严中轻中民”——专业训练有素的严肃听众;“中严中轻中民”——有文化的、对音乐一知半解的人;“低严中轻低民”——文化水平较低的、对音乐一知半解的人;“低严高轻低民”——轻音乐迷;“低严低轻高民”——民间音乐听众。(11) 三、中国音乐学者的音乐受众分类 国内当代关于音乐受众,尤其是音乐听众分类的较为系统的研究早在20世纪80年代即已展开。 曾遂今的音乐听众分类研究 1986年,曾遂今教授及其团队对一千余名四川成都地区音乐听众进行了抽样调查,拉开了国内音乐社会学领域音乐听众调查的帷幕。他观察这些样本听众对各类音乐的倾向性比例,利用问卷的形式询问被调查听众的个人日常音乐行为、群体性音乐行为、掌握基本乐理知识情况、拥有实物性音乐媒体产品(如音乐盒带)等情况,以此来了解当时音乐听众的行为特征和倾向。 他向分布于机关、厂矿、大专院校的千余名听众提供川剧高腔、四川清音、古典音乐、流行音乐以及中国民歌等10类音乐,考察他们对于不同种类、不同体裁音乐作品的喜好与态度倾向,并通过对不同群体之间的对比实验,发现了城市青年音乐听众可以划分为积极型与消极型两种在行为和态度有很大差异的群体,且得出了“娱乐≠欣赏”这个不等式。他还认识到,当时的大学生既对流行音乐表现出狂热的激情,又能接受高雅音乐作品并给予反馈。曾遂今教授在得到调查数据后,运用统计学的方法,求得加权平均数、中位数、均方差和内四分位距等重要数值,同时,得出了对比性实验多个对象之间的相关系数。细致、严格的统计分析步骤是正确而理性地认识音乐听众的数理基础、科学依据,因此,其结论、判断很具有说服力。 以严密的听众调研为基础和前提,曾遂今教授提出,音乐听众分类需要经过由粗放到细致、由表及里、由现象到本质的逐层梳理。在第一层梳理中,他将音乐听众群按照所在城乡地域分为四大基本群体,即城市听众群、农村听众群、边远少数民族听众群以及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军队听众群。根据军种和职能的分工,我国军队的驻地既有城市周边也有边区老林,他们不便于被归属到前三种以地域特征为原则的、以普通民众为主体的音乐听众群体中去。普通百姓与军人在音乐艺术领域接触最多的时候,笔者认为一是在军旅艺术家创作、表演弘扬中国军人精神的、主旋律的音乐作品之时,二是在各大专院校的新生们接受军训教育的过程中——学子们一边接受着艰苦的军事化训练以磨炼和培养顽强的意志和对祖国忠诚、为祖国奉献的精神,在训练之余,由教官带领着齐唱军歌,以这种方式放松身体、恢复体力,而齐唱军歌是军队音乐生活与校园音乐生活的一种积极的交流和碰撞。 曾遂今教授对音乐听众的第二层梳理是在第一层梳理的基础上对全体听众年龄段的划分,它建立在社会学家桑德巴尔年龄三分法模型之上,即年龄在0至14岁的为低龄团体,15至49岁的为中龄团体,以及50岁以上的为高龄团体。不同年龄音乐听众对音乐的态度、偏好、倾向性都有着各自的出发点,以至他们为了满足自我的音乐需求所从事的音乐活动也各不相同。 第三层次的梳理在城乡划分、年龄分段的基础上从听众心理出发,以听众接受音乐时的真实态度、听众日常的音乐行为作依据将音乐听众分成专业类、积极类与消极类三类。消极类听众的内心是被动和消极的,音乐视野不宽,音乐审美能力有限;积极类听众审美意识较强,具备一定的音乐知识储备和音乐艺术涵养;专业类听众是接受过系统音乐教育并从事音乐创作和传播各环节相关工作的人士,他们与音乐打交道的机会最多,其音乐审美能力应当是最强的,音乐知识储备应当是最丰富的,音乐行为应当是最积极的,应当是最合格的音乐听众。 这三个层次的梳理步骤可总结如下页图1。(12) 经过计算和合理排除,四类团体、三个年龄段、三种状态层次共产生出27种音乐听众类型(见下页表1(13))。 尽管这套分类法从提出至今已经过去了多年时间,但目前我国音乐社会学和音乐传播研究领域中对音乐听众(音乐受众)分类的理论研究尚未出现公认的能够替代它或超越它的新成果。 其他学者的音乐听众分类研究 广西艺术学院罗海燕教授根据“现代听众分类学”的听众特征原则(14)分别将严肃音乐、轻音乐与民间音乐的听众分为三种类型:高度发展的“行家”或“鉴定家”,中等发展的“爱好者”或“票友”,低度发展的“外行”。(15)罗海燕教授将当时(其文章发表于2003年)我国音乐听众结构的实际情况套用苏联音乐社会学家索霍尔的音乐听众五种类型来分析。此种分类方法有合理的因素在内,但是,缺陷也比较明显:一是它对现实中受众调查的指导性、实用性比较低;二是21世纪初中国听众的地域特征、人口结构特征、历史与文化的特质、民族与宗教的传统都与索霍尔进行听众分类研究时的苏联情况有所不同。因此,这种分类原则未必能够很好地指导中国音乐听众调查实践。 2009年,广西艺术学院研究生白雪在《艺术探索》发表论文《试论改善我国音乐听众结构的系统工程》。她指出,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农村听众的生活方式和媒介接触已逐渐向城市听众靠近、趋同,且农村听众不是“整体一块”的,他们也因地域差异、经济发展水平差别而发生了内部的分化。她还认为,社会形态和文化区隔在音乐听众分层、分类中应当得到明确的体现。 白雪观察到,随着我国社会分化、文化多样性加剧,媒介市场化机制不断成熟,“音乐听众结构已经由‘大众化’转向‘小众化’,听众表现出更加明显的差异性和主体能动性”。“音乐传播者从原来短缺时代的‘衣食无忧’,转而不得不调查听众的需求,为争取听众而奔忙。听众从‘公众’或‘国民’向‘消费者’的角色转化,赞助商和音乐听众成为音乐传媒的衣食父母。媒介从追求‘公众利益’转向‘商业利益’,听众的数量和质量成为商业成功与否的关键。在媒介市场化浪潮的冲击下,听众在音乐消费水平上也开始拉开档次”。(16)音乐受众分类理论的梳理与思考_音乐论文
音乐受众分类理论的梳理与思考_音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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