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_精神文明论文

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_精神文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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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边远后进的少数民族地区有效而持久地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仅要从其现实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教育的实际状况出发,而且必须正确处理精神文明建设同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关系。只有把弘扬各少数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和抛弃与时代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文化糟粕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才能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找到一条适合本民族、本地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切实可行的道路。因此,必须认真研究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结合点,从而根据不同民族的情况和特点,开展有效而持久的精神文明建设。

一、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精芜共存,瑜瑕互见

少数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所形成的风格各异的传统文化,是统一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丰富多采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宝库中最具特色的瑰宝之一。由于各民族的历史发展状况、地缘状况、民族文化心理、交往发展程度和现实经济政治状况等复杂的原因,他们所创造的文化从内容到形式都有自己鲜明的特点,这种特点同他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交往方式、思维方式乃至情感方式直接同一,成为每一个民族的民族个性和文化表征。

少数民族独特的传统文化,一方面是各民族历史发展的产物,是民族文化心理的历史积淀,是民族文化之林中颇具特色的文化形态;另一方面,这些传统文化又从民族心理、气质、性格、习惯、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等方面内在地影响和制约着他们的现实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这两方面的相互作用和相互统一,形成了内容独特、形式鲜明的各种少数民族文化现象。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所表现出来的个性或性质方面看,民族的不同,其文化的内在本质和外在形式也必然不同,因而少数民族的多样性决定了其文化的多样性。长期以来,尽管各少数民族互相交往,互相学习,汲取了其他民族的某些文化,但是,各民族一直顽强地保留和发展了自己独特的文化,并以鲜明的形式表现出来。从文化发展的层次和水平方面看,其差异大体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那些历史较为悠久、社会发育程度较高、经济文化较为发达的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二是虽然历史悠久但是其社会发育程度不高而且其现实的经济文化不够发达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三是为数不少的尚处于较为落后状态的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我们必须从性质和层次方面充分认识和把握其多样性和差别性。一般而言,同其他任何传统文化一样,丰富多采、千姿百态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都包含着精华和糟粕两方面,既包含着具有进步性和时代感的丰富内容,又包含不少迷信、保守和愚昧的成分。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汲其精华,弃其糟粕,因势利导,因地制宜。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包含着许多适合时代发展要求、鼓舞和激励各少数民族不断走向现代文明的优秀成分,是各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的精神支柱。挖掘、改造和弘扬这些优秀成分,是在少数民族地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任务和可行途径。

我国50多个少数民族在历史上曾经有过复杂的变迁,发生过民族之间的冲突和战争,也共同抵抗过外国的侵略。自秦朝以来,国家几度统一,几度分裂,这是复杂的历史原因造成的。作为中华民族统一整体的一部分,各民族人民都曾经为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作出过积极的贡献。近代以来,由于外国列强的入侵,中国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全国各族人民在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和外国武装干涉的斗争中,团结一致,共同对敌,为国家的统一和独立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在这个过程中,各个少数民族前赴后继,英勇战斗,谱写了一曲又一曲可歌可泣的爱国主义凯歌。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各少数民族在党的领导下,团结奋斗,为国家的独立和繁荣作出了特殊的贡献。因此,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蕴藏着极大的爱国主义热情,爱国主义是贯穿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一条红线,是我们的民族团结、国家兴旺的重要保证。

由于历史发展滞后的原因,有的少数民族在近代社会乃至解放以前仍然处于原始社会末期的社会状态,人们共同劳动,共同生活,平均分配,尚未进入私有制社会。因此,在众多的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中,朴素集体主义意识相当浓厚。这种意识的存在,不可避免地具有两重性,一方面曾经衍生出“等、靠、要”的依赖思想进而严重地阻碍了他们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另一方面则由于很少有私有观念而顺利跨越几个社会形态直接进入社会主义;一方面由于朴素集体主义意识的影响而阻碍了他们对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的适应能力,另一方面却因为朴素集体主义的价值导向使这些少数民族保留了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帮助的良好的社会风尚。这种朴素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念,经过改造并注入新的时代内容,对于良好民风的形成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

我国的大多数少数民族都居住在边疆或山区、半山区,有15个少数民族与周边国家的民族同属一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和交往活动中,这些少数民族同境内外的其他民族之间和睦相处,友好相待,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为万里边疆的稳定和巩固以及民族地区的团结和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这种局面的形成和发展,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的睦邻友好观念的作用。

生活在边远落后地区的少数民族,交通条件差,信息闭塞,生产生活条件艰苦。在长期的生产生活过程中,这些条件制约了他们的发展,但是同时也培养了他们勤劳勇敢、吃苦耐劳、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诚实守信的美德,并把这些美德融入他们的传统文化,成为可贵的传统美德。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即使年成较好,或者可以丰俭由人,他们也决不奢靡,决不铺张。在社会交往中,他们以诚相待,诚实守信,为人坦挚,做人讲本分,办事讲信誉。这些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融为一体的少数民族传统美德,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成分。

少数民族一般都维护和珍视传统的三代同堂或四代同堂的大家庭,强调家庭内部的和谐,注重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和团结,把家庭和谐看作是家庭中最重要的事情;在家庭乃至整个社会生活中,敬老养老,爱护幼小,尊重妇女,很久以来就是一种神圣的道德规范,一直被保留下来了,特别是在部分后进少数民族中,这种道德规范的作用更加明显。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的这种良好的家庭道德规范,是维系少数民族社会稳定和古朴民风的重要因素。

在几乎所有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都蕴含着睦邻、互助、济贫等文化精神。这一方面反映了各少数民族在长期的、艰难曲折的发展过程中团结一致共同奋斗的需要,另一方面又表现了他们的文化品格和人格力量。他们非常强调乡里或邻里之间团结和睦,不管是什么民族,只要居住在同一地域并互相得到认可,都能和睦相处;在本民族范围内,其和睦的程度更高。他们互相帮助,互相支援,谁有困难就会得到大家的帮助,谁有危难就会得到众人的救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这种基本的伦理精神,对他们的社会生活产生着积极的影响。

少数民族往往具有忠诚、坦直、朴实的性格,不善花言巧语,不搞转弯抹角,待人以诚,为人处世以忠厚为本,不喜欢狡猾奸诈之徒。当别人处于危难的时候,都能尽其所能,倾其所有,鼎力相助。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所表现出来的这种文化精神,铸造了许多少数民族的质朴的个性和高尚的人格,对社会生活起了良好的作用。

在民族民间艺术、民族体育、民间草医草药等方面,各少数民族都积累了丰富而又颇具特色的文化内涵,形成了许多个性鲜明的民族民间艺术形式和民族体育形式,成为各个少数民族精神文化生活的主要形式之一;在草医草药和一些特殊验方及疗法方面,各个少数民族也获得了许多独特的发现,摸索出许多独特的方式方法。各个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所创造和发明的这些方面的积极成果,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少数民族精神文化生活的主要方式。

在宗教文化方面,许多少数民族在历史上曾经有过图腾崇拜和宗教信仰,创造了颇具特色的少数民族宗教文化,成为他们的传统文化中的特殊部分。在一些少数民族中,传统宗教文化是他们的整个文化的基石,决定着他们的整个价值观念。从积极方面说,少数民族宗教文化至少有两方面对他们产生了重要影响:一是日常行为规范方面,某些特殊的宗教教条、教规和生活规定同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的伦理规范紧密结合,有效而持久地约束、调整和规范着人们的日常行为,减少了越轨和不道德行为的发生概率和程度;二是民俗文化遗迹方面,某些特殊的宗教传统和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相结合,形成了许多别具风格的建筑、雕塑、民俗设施和文化载体,成为现代旅游和文化研究的重要内容。

在建筑艺术方面,无论是民宅民居,还是对本民族具有某种实际意义或象征意义的建筑,或者是用以宗教祭祀或祠堂的建筑,各个少数民族都别具匠心;有的少数民族的建筑还有很高的艺术价值,成为其传统文化的一部分,集中表现了各个少数民族的审美情趣、工艺水平和文化价值。

当然,作为复杂统一体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并不是十全十美的,它们不仅具有历史局限,而且其内容中包含着某些糟粕成分,与时代发展的要求不合拍。

从层次上看,少数民族特别是边远后进地区的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的整体发展水平不高,有的还停留在较为原始和落后的状态,这同各个不同的少数民族的整个社会发育程度是相适应的。由于历史的原因和现实诸多因素的制约,除了少数较发达的少数民族以外,绝大多数少数民族的社会发育程度都较低,与此相适应,其精神文化的整体发展水平和层次也不高,这是必须正视的。在相当一部分后进的少数民族中,其物质生活的贫困落后直接制约着精神文化的发展,有的甚至还处于愚昧的不开化状态。换句话说,在少数民族中,其社会发育程度也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其精神文化发展水平和开化状态也存在着很大的悬殊,因而作为每一个民族历史发展综合反映的传统文化的性质和水平也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从整体上看,少数民族的现实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程度较低,其传统文化的发展水平和层次也处于较落后的状态。

从内容上看,少数民族特别是后进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包含着许多愚昧的、迷信的、保守落后的思想意识,严重地束缚着他们的思想和行为,从内在的方面制约和影响着他们的社会生活和社会发展。在少数民族特别是较为后进的少数民族中,由于其现实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居住的地理环境、民族习惯以及思维方式等多种复杂因素的影响,他们对世界的认识带有浓厚的直观、迷信的性质,以人度物,受到物活论和鬼神迷信观念的严重影响。因此,在许多后进的少数民族中,缺乏科学思想和方法的指导,对周围世界和事物的认识缺乏科学性,很难接受现代观念和方法,随遇而安,没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和竞争意识。所有这些,都可以被看作是他们走向现代化的内在的制约因素,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难点之一。

从传统文化对社会生活的消极影响方面看,少数民族特别是后进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中的某些成分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建构了他们的风俗习惯和生存方式,使之保留着某些不文明、不健康、与现代文明发展不相适应的陋习和生活方式。为数不少的少数民族鬼神观念浓厚,祭祀活动频繁,每年为此花费了大量的财力、物力和人力,还为生活设定了许多迷信色彩相当浓厚的规矩和禁忌,束缚了人们的思想和手脚;由于严重的自然经济以及朴素集体主义和原始平均主义的影响,有的少数民族缺乏发展意识和竞争观念,因而找不到致富门路和带头人,甚至重复着千百年来“日出而作,日落而归,刀耕火种,游歇轮耕”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长期处于低水平的自给自足的循环状态,不会当家理财,缺乏生活的计划和安排;由于观念的封闭、保守和落后,有的少数民族对现代世界知之甚少,不愿也很难接受新观念和新事物;此外,无节制饮酒之风的蔓延,使本来就不宽裕的粮食浪费严重,还导致了许多社会问题。

上述分析表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存在着许多优秀的、具有深刻的文化内涵又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成分,但也包含和夹杂着一些不合时宜甚至糟粕的成分。所以,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须从这一实际出发,正确对待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寻找切实可行的途径和方法。

二、少数民族地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正气,推陈出新

精神文明建设有两个方面的任务,一是整个社会在政治思想、道德面貌、社会风尚以及人们的世界观、信念、理想、觉悟、情操、组织性、纪律性等方面的全面进步,二是整个社会在科学、教育、文学艺术、体育、卫生等方面以及与此相关的设施、机构和服务的规模和水平的全面提高。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提出的今后15年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培育“四有”新人,在全民族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的坚定信念,实现以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教育水平、民主法治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公民素质的普遍提高,以积极健康、丰富多采、服务人民为主要要求的文化生活质量的显著提高,以社会风气、公共秩序、生活环境为主要标志的城乡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为此,精神文明重在建设,今后五年的主要工作是:以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为重点,坚决制止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反对假冒伪劣、欺诈行为,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反对封建迷信活动,坚决禁止制造和传播文化垃圾的行为,坚决治理一些地方社会治安不好和环境脏乱差的状况等。

为了贯彻党中央的方针,在少数民族地区卓有成效地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就必须从不同民族的特殊的具体情况出发,充分注意其现实状况和传统文化的特殊性,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反对一刀切。应当看到,解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少数民族地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经济飞速发展,基础设施大为改善,广大少数民族人口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教育、医疗、卫生、科技、文化以及人们的思想道德情操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的进步,这是千百年来他们的发展史上从未有过的光辉的一页。可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诸多原因,少数民族地区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仍然明显滞后,许多少数民族聚居或散居地区尚处于贫困落后状态。要在少数民族地区有效地进行精神文明建设并使之同物质文明建设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就不能脱离少数民族地区的这种实际状况。这种实际状况的特殊之处,不仅在于其现实的经济发展和物质文明建设的相对滞后性,而且还在于其传统文化的特殊性。

如前所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包含着许多优秀的成分,但是也有不少与现代社会发展要求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不相适应的成分,因而必须把少数民族地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同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扬弃过程统一起来,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既不能超越实际和传统文化的状况而把要求和口号提得过高,又不能拘泥于传统文化的限制而对精神文明建设放任自流。经验证明,超越实际必然导致形式主义,而放任自流则必然迷失方向,引发一连串的社会问题。因此,必须认真处理好精神文明建设同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关系,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首先必须同弘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成分紧密结合起来。

首先,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的深厚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团结进取的文化精神,吃苦耐劳、尊老爱幼、尊重妇女、家庭和谐的传统美德,诚实守信、乐于助人、朴实无华、坦率真诚的人格精神,有难同当、有福同享、帮贫济困的古朴民风,是少数民族地区思想道德建设的良好的传统文化基础和传统道德基础。少数民族中的这些文化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是各民族长期历史发展的产物,已经根深蒂固地积淀在他们的文化心理的深层结构之中,具有相对稳定性。千百年来,无论历史发生多大的变迁,它们都作为一种传统文化被保留和继承下来,并不断地得到补充和完善,成为强有力的民族精神支柱,鼓舞着各民族团结向上,奋发进取。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和乡规民约,就应该而且可能改造和利用其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文化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使之既符合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的方向,又适应少数民族本身的内在要求。所以,结合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的特点,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鼓励、支持一切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思想道德,一切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一切有利于追求真善美、抑制假恶丑、弘扬正气的思想道德,一切有利于履行公民权力和义务、用诚实劳动争取美好生活的思想道德,是符合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内在要求的,因而是完全可行的。

其次,在我国目前的社会转型时期,少数民族正在经历着传统文化和现代化的激烈冲突,正在从传统走向现代,从封闭、半封闭走向开放,与此相适应,其思想观念也正在处于从民族意识向国家意识的转化过程中,因而他们的传统文化容纳和认同了现代化,产生了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强烈愿望和积极向上的内在动力,产生了巨大的发展经济、建设家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产生了渴望发展、渴望文明、渴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在这个过程中,他们的传统文化也正在受到挑战、改造和整合,客观上产生了传统文化革新和发展的导向性问题,需要进行引导。因此,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精神文明建设,弘扬时代的主旋律,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面对这一重要的历史机遇,发现、爱护和鼓励少数民族自身所产生的这种内在的积极性,着力培养勃发向上的正气,以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引导少数民族地区的现代化进程。可以肯定,这是少数民族地区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的一个有效的结合点,也是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互相促进、协调发展的有效形式。

再次,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所保留或固有的别具特色的文学艺术、诗歌、舞蹈、雕刻、绘画、建筑以及表现在民俗和宗教等活动中的许多既体现独特的民族个性又具有积极、健康、向上的时代特征的文化艺术,体现民族特点的体育、草医草药,具有较强的经验性和适用性的民族科技和传统手艺,以及体现在日常生活和日常活动中的饮食、服饰、装饰、礼仪等文化现象,不仅丰富多采,而且健康活泼,既有民族特点,又不乏时代韵味。它们都是各民族长期历史发展的文化积淀,在各民族中根深蒂固,是各民族文化生活乃至整个社会生活的基本形式。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中,除了进行思想、道德方面的建设以外,还必须进行科技、文艺、教育、体育、卫生等方面的建设。各少数民族所创造的灿烂而又独特的文化形式和遗产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精神文明建设,必须同这些文化形式和文化遗产紧密结合起来,才能生动活泼,收到实效。少数民族地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在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的同时,又要注意加强引导,以恰当的形式有目的、有计划地改造其传统文化中的某些消极、保守、落后、愚昧的糟粕成分。

在观念方面,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万物有灵的物活论思想、鬼神迷信思想、狭隘的地方主义和民族主义思想、随遇而安和平均主义思想,等等,缺乏竞争意识,缺乏开放意识,很难接受先进的思想观念和科学方法,较为保守和落后。这些思想观念,是他们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的,也是其社会发育程度和现实状况决定的,对他们走向现代化起着严重的制约作用。因此,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必须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改造,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他们,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他们,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他们,帮助他们认识其保守性和落后性,逐步放弃旧思想和旧观念,树立新思想和新观念。

在民族精神文化活动方面,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有许多以祭神祭祖、祭拜图腾、庆贺丰收和节气等为主要内容的名目繁多的祭祀活动,婚丧嫁娶、建房盖屋、社会交往等生产生活活动中带有浓厚的民族特色的文化活动,一方面反映了别具特色的民族文化内涵,但另一方面也表现出许多陋习。在祭祀活动和民族民间文化活动中依然掺夹着某些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不相适应的内容,过多的祭祀活动,造成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使本来就不宽裕的物质财富在这些活动中挥霍一空,不仅不能扩大再生产,而且使平时的生活非常困难,个别的只有等待救济。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应当在不伤害民族感情、尊重民族习惯的前提下,提倡移风易俗,倡导和创造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在科技、教育、卫生、医疗、体育等方面,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虽然有许多优秀的东西,但是其整体发展水平不高,同现代化进程不相适应,亟待改善和提高。在应用科技的推广、少数民族地区的九年义务教育和双语制教学、卫生防疫体系的建立、草医草药和中西医结合等方面,不仅需要投入,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可见,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既要同弘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成分紧密结合,又要注意抛弃其中的不适合时代发展要求的糟粕。只有这样,少数民族地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才能符合实际,扎实有效。

三、充分注意少数民族特点:因地制宜,讲求实效

要使少数民族地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得生动活泼,扎扎实实,就必须处理好同传统文化的关系,因地制宜,讲求实效,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力戒唱高调,防止一哄而起和形式主义。

改革开放以来,各个少数民族均获得了不同程度的发展,有的民族的发展是空前的。从总体上看,整个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然而,由于复杂的历史和现实原因,绝大多数少数民族至今仍然处于相对贫困和落后的状态。他们大多居住在大山区和边远落后地区,虽然资源丰富,但是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落后,经济发展缓慢,科技、教育、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也严重滞后,人才缺乏,信息闭塞,社会发育的整体水平较低。

同全国的情况一样,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少数民族,在经济、政治、文化、思想观念等各个方面都经历着深刻的历史性变化。在少数民族地区,传统与现实的矛盾,计划经济体制与正在建立的市场经济体制的矛盾,旧观念与新事物的矛盾,传统的生产方式与现代生产方式的矛盾,传统的生活方式与现代生活方式的矛盾等,交织在一起并以特殊的形式表现出来,在更多的情况下直接表现了他们对传统的依恋和对现实的茫然,缺乏开拓进取的信心和勇气,缺乏竞争的能力和决心。在边远落后和国境沿线的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吸毒贩毒现象颇为严重,社会丑恶现象和某些传统陋习纠缠在一起,社会风气受到严重污染。由于传统习惯的影响,法律的实施也碰到诸多困难,氏族观念和宗族意识较为浓厚,族规誓约抵制政策法规的事屡见不鲜,社会治安问题突出。因此在少数民族地区加快脱贫致富步伐的同时,还必须有针对性地、扎扎实实地进行精神文明建设,使两个文明协调发展。

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须从少数民族的具体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讲求实效,采取灵活多样的具体形式,使之既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又适合少数民族的内在要求,探索能把这两者结合起来的具体的可行途径。

首先,在制定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或脱贫致富的实施方案的时候,应当把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内容纳入其中并组织实施,要逐步加大投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精神文明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推进。长期以来,少数民族地区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在制定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脱贫致富实施方案的过程中,的确存在着对精神文明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往往只有一些原则和口号,措施不力,效果较差。从客观方面看,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滞后,发展经济的任务极其繁重,特别是贫困人口多,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返贫率高。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重视物质文明建设而把精神文明建设放到一个不太重要的位置上,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严重不足,没有具体措施或措施不得力。这种状况如果不尽快改变,少数民族地区精神文明建设就很难深入展开,反过来成为物质文明建设进一步发展的短期内难以改变的重要制约因素。因此,少数民族地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应当逐步转化成为本地区的政府行为,作为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扎扎实实地向前推进。

其次,要充分研究和利用各个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特点和优势,采取少数民族喜闻乐见的、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的形式,积极引导他们培育健康向上、团结进取、符合时代主旋律的精神风貌,弘扬正气,抑制歪风邪气,逐步清除与时代发展要求格格不入的陈规陋习和文化积垢,开创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动局面。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精芜共存,瑜瑕互见,应当按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原则要求,大胆地弘扬其精华的部分,汲取其合理的部分,改造其有用的部分,抛弃其糟粕的部分,创造一个既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又适合民族特色和内在要求的精神氛围和文化形式。为此,应当利用少数民族中业已存在的各种生动活泼的文化形式,建设富有特性的少数民族地区的精神文明。

再次,要牢牢把握少数民族地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导向性,坚持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思想,突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这条主线,旨在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的公民素质和文化生活质量,促进以社会风气、公共秩序和生活环境为主要标志的少数民族地区文明程度的提高。把握这个导向性,也就是把握少数民族地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方向性,要以此去引导和带动整个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这就需要采取各种可能的为少数民族乐于接受的具体形式,将精神文明建设的时代内容巧妙而又自然地转化为千百万少数民族的自觉行动,防止走过场和形式主义。

少数民族地区的精神文明建设重在实效。应该说,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努力,广大少数民族地区无论是在物质文明建设方面还是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都已经取得了巨大的历史性进步。可以预见,通过具体扎实的工作,少数民族地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将会越来越富有特点,在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留下别具风格的光辉一页!

The author's idea is that only by fostering the goodnational traditional culture and discarding the dre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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