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的都市和经济话语的都市——论当前文学文本中的一种“都市”及其元话语,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都市论文,话语论文,经济论文,文学论文,文本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作为价值座标的都市与乡村——中国当下语境中奔向都市的努力
在西方理论界,都市作为一个相对于乡村的理论话语,曾随着19世纪中叶欧洲城市的发展而膨胀,但又随着现代资本主义经济的充分发展及市场一体化背景下的商品、设施、人员、生活方式及观念形态跨地区的渗透,其语义内涵的特殊性相对减轻。尽管都市的意象在其后现代语境中重又反弹,但作为乡村与都市截然两分的传统文化对比则随着现实中的城乡一体化发展而渐趋淡化。然在作为后发现代化国家中国的当下语境中,都市则越来越成为一个聚焦点。都市化不仅被看作一种现代化的物质定向(“恢复上海昔时大都市的辉煌”在很大程度上即是规避了其政治、社会、民族内容的器物层面的提法),亦曾被预想为一种催生“新的意识形态,新的心理结构,新的价值观念,新的人际关系,新的人文系统”等新精神文化机制的媒介。故而在中国当下语境中,乡村与都市的截然两分,不仅一度被演绎为传统与现代、愚昧与文明、落后与发展的同义语,亦在文化思考和文学创作中成为一种显在或隐性的价值座标或思维框架。80年代许多充满现代激情的寻根文学,其对中国文化滞后根的追寻,大多落实到荒蛮封闭的乡村地带,即是这种思维方式的文学显形(当然不包括张承志那种意在寻回未被文明发展污染的原始生命状态的逆向寻根旨归)。但随着现代化方案在经济领域的实施和市场的迅猛推进,日新月异的器物层面对较为深层的体制、观念产生剧烈震荡的时候,人们发觉,作为物质定向的都市依然存在,但作为新精神文化催生媒介的都市则受到了某种质疑。人们在坚持把都市化作为现代化的感性说明语时,亦普遍地感到了其较为集中地体现了转型期的种种价值矛盾。其中包括:生态学意义上的人与环境之间,社会学意义上的人与人之间,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权力与资本市场之间,人文学意义上的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之间的紧张冲突。其间,乡村与都市两分的思维框架依在,但价值座标系上的正反两极却发生了某些微妙的变化。乡村的方式被阐释为:人与自然的和偕,人与人之间的亲密,人性的自然形式及价值观念的凝聚和确定;都市的方式则被理解为:人与自然的对峙,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人性的异化及价值观念的分裂与离散。
这种价值尺度的变换,在人文学科及文学创作中最显著的反映,莫过于终极关怀与世俗化倾向的两极分野。且不论张承志在《心灵史》及其散文中,如何站在大西北的黄土高原上对都市文明表现了金钢怒目式的厌恶和排拒;张炜在其小说《柏慧》中,如何刻意营造了乡村与都市两种截然相反、互为善恶的心灵场所;亦不论王朔如何游走于京城的通衢里巷,以一种张扬到极点的世俗精神,对各类中心话语施行着“痞子”式的解构,我们只要把一位较偏重于理性思考,并亲历了乡村与城市生活的女作家王安忆的两篇小说《姊妹们》和《我爱比尔》作一比较,即可见出一种更为隐在的也更具普泛意义的价值尺度变换。
《姊妹们》中“我们庄”的姊妹们单纯、质朴、透明、富于同情心,小有心计却不失善良的本性在一种井然有序的农业文明中凸现无匿。而《我爱比尔》则是一个关于“性殖民”的故事,是后殖民话语中“经济殖民”和“文化殖民”之外的又一类“后现象”。女主人公阿三才貌双俱,品味高雅,与西洋男士交,既非图钱财又非纯为性,其游走于西方男性之间,纯粹出于一种对他们所代表的西方文明的盲目崇拜。小说的隐喻意味十分明显,即西方世界代表着强悍的男性,第三世界代表着弱势的女性,从而西方世界与第三世界的关系被形之于一种具有强弱之分的性别关系。然故事发生在中国最具现代性的大都市上海,则不免又为都市蒙上了一层阴影。人们不禁要产生这样的疑问:是否只有开放型的大都市才会为代表着强势文明的西方男性,递上一道阿三那样“专门为外国人准备”的充满东方韵味的性别点心?答案似乎是肯定的,因为《小鲍庄》、《大刘庄》及“我们庄”的姊妹们生活虽清贫,环境虽封闭,但性殖民的话语却离她们象大都市那样遥远;都市虽开放、活跃,透发勃勃生机,却处处充满了致命的诱惑和陷阱。都市之于乡村,似乎映证了作家一贯认定的命题,即任何文明的发展终以相应的自然、社会代价为前提。其实从《小鲍庄》、《大刘庄》到“我们庄”的跨越,已蕴含了作家一种不易被察觉的价值转换,如果说前两者的乡村社会,是80年代的作家用以剖析中国文化落后根性的对象,那么后者的乡村社会,则是90年代的作家用以反衬都市欲望游戏并汲取批判精神资料的场所。
与这种价值尺度变换相对应的是,深圳的《特区文学》和上海的《上海文学》相继于94年和95年推出了“新都市文学”和“新市民文学”的旗号。旗号的提出,固与其各自特殊的城市背景有关,但更为显在的原因则是两者所据的历史主义理性立场,即认定乡村与都市代表着两种文明的范式,承认现代化是一种广泛的城市化或都市化过程,而现代人格精神的建设则有赖于一种都市意识的获得:“当代的都市意识自然不是对都市的沉迷,更不是对都市的拒绝,它必须从人类历史进程无法阻挡的角度首先投入对都市和工业化社会的都市化进程的热爱而非厌恶,对都市生活方式(如繁忙、喧嚣、复杂、流动等)的理解而非抗拒,然后才能在此基础上显示作家应有的价值选择。……而恪守传统的农业社会和非都市社会的价值立场去评价当代的都市生活,则不是隔靴搔痒,就是盲人摸象”(注:扬苗燕:《摇动的风景——都市文学与都市意识随想》,《特区文学》,1996年第2期。)。然而, 这种既非“对都市的沉迷”更非“对都市的拒绝”的“当代都市意识”究竟又是什么呢?显然理论的提出者除了表明一种积极的历史主义理性态度外,并未正面回答。此外,“不是对都市的沉迷”和“更不是对都市的拒绝”这类话语本身潜伏着一种自我颠覆的危险,即认定都市包含着某种事先约定的“罪恶”,沉迷其中则与都市意识无涉,拒之千里则又与历史发展相违。故在其深度心理模式中仍与一种“乡村美,都市恶”的原始记忆相通。再考察一下旗号下的创作实践及一些非旗号推动下的都市文本,则又很快发觉,这种奔向都市的努力仍然是复杂和尴尬的(除少数作家作品,如俞天白的“大上海人系列”小说外)。清醒的历史主义理性同作家的经验世界和文化记忆存在着很大的距离,都市文学或市民文学在很大程度上仅表现为写都市或写市民的文学,作为现代性诉求的都市价值座标或都市生活的“内在美”,则依然是架构于理论想象中的一片绿洲,有时情况恰恰相反,写都市的激情又悄然转化为对都市的拒斥。
那么,都市究竟是什么?它对我们的现代生活又意味着什么?都市人的精神家园何在?人们对都市的不适感缘何产生?
二、作为想象中的都市物质空间和精神空间——场所、身份证、精神家园及其他
在中国当下语境中,都市是什么?各种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解释。在政治家眼中,都市是政治中心,是一套完备的机构、组织和体制;在经济学家眼中,都市是一个巨大的市场,是规模经济、分工、效率、商品、货币等各类经济要素的综合显形;在文化人眼中,都市是大学、书店、剧场、影院、出版社和博物馆;在社会学家眼中,都市首先是一种人类聚居的大型社区。但一种更具普泛意义的都市概念,则是一种感性化的世俗物质空间:是林立的高楼、绵延的立交、琳琅满目的商品、五光十色的街景;是银行、证交所、咖啡屋、酒吧、名牌服装、新式汽车、足球赛、人头马XO及各类用现代名义的帐幔披挂起来的“床”。当然,除了这类经典意义上的以满足人的食、色、用需求的物质空间外,都市尚有一种能制造“空间”的物质空间——发达的电子媒体和各类声光技术使人们摆脱了自然物理空间的限制,虚拟了人们的此时此在,使他们有机会参与几乎全球范围内所发生的事件,乃至当代科技所及的外层空间。
这类象征着现代文明的物质空间,正是当下作家用以营构其特定的文本“格式”——“都市性”的建材。如《丽人公寓》中的五星级宾馆、《水魇》中的花园别墅、《股潮》中的证交所、《戈兰小姐的否定之否定》中的卡拉OK舞厅、《驶出欲望街》中的“欲望街”、《公司衍生物》中的旋转餐厅和信息高速公路等,都有其特定的语义内涵。如果一旦离开了这类被选定的物质材料,则无以构成文本的“都市性”,故而“都市”首先正是以这种特殊的“物”的形式被想象、结构出来的。
这些文本中的都市物质空间,是都市人赖以活动的场所,是标示其现代性征的身份证。在唐颖的《丽人公寓》中,宝宝与海兰潇洒地穿越都市的五光十色,然后坐进烛光摇曳的“莉莉的吧”,吃一份引进的德国情人披萨饼,放一大杯扎啤在边上,感到了一股引人注目的豪气;在潘向黎的《无梦相随》中,奚宁优闲地踱入名品商店,精心地挑选一组冬天用的口红和圣·罗朗皮具,其精致独到的心理呈示,使人联想到那种只有都市才会有的“购物人生”及仅属于都市人的那种超凡脱俗的物性体验;而在裘山山的《戈兰小姐的否定之否定》中,物不仅是场所和身份证,亦结构了都市人本身。小说中曾出现两个截然不同的戈兰形象,一个是洗却铅华,神态慵懒,退居私人生活日常的戈兰,一个是用旗袍式黑衣裙和恰到好处的化妆包装起来,并被卡拉OK混响器和轻曼的舞姿强化了的戈兰。当其被介绍给孙先生时,孙先生对第一个戈兰毫无兴趣,对第二个戈兰则心醉神迷,并不由发出这样的感叹:“看来,对人的了解是要有个过程的。”了解的意义在于获得真实,而在孙先生的眼中,那个离开了物的资助的戈兰决不是真实的戈兰,物构成了戈兰的一部分。都市的物质空间不仅塑造了“随物赋形”的都市人生,亦如一座坚冷的围城,实施了自身与乡村的分野。在刘庆邦的《家园何处》中,来自乡野阡陌的打工妹站在都市的十字街口,在飞速跳跃的霓虹灯和层叠相挤的巨幅广告刺激下,突然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恐惧,“生怕走远而迷了路”。这种乡村对于都市的恐惧,使我们联想起《子夜》中吴老太爷那场令人惊心动魄的“入城式”,同样的城市物质空间,曾使这位乡村士绅震惊而亡。都市的物质空间一方面以其冰冷傲慢的“都市性”拒斥了乡村,另一方面又以“都市生存权”为诱饵,赎买了乡村的纯净与贞操。在莫言的《你的行为使我恐惧》中,清纯的乡村歌手被都市驯化、电声化、色欲化,充满乡村原汁原味、原情原欲和原始生命力度的歌声,连同来自乡村的艺魂、灵魂一起被风干物化。在《家园何处》中,都市则以其廉价的物的形式,诱取了打工妹的贞操,并以同样廉价的“物”迫使其沦为释放城市欲望的“下水道”——妓女。
都市的物质空间如此强大,以至挤压了都市本身。在这里,嘈杂的市声撕破了乡村的宁静(刘继明《蓝庙》);金钱的度量衡抚平了“长相思、莫相忘”、“执手相看,唯有泪千行”的乡村古典脉脉温情(张欣《爱又如何》);冰冷的交换原则和工具理性消解了乡村的急公好义和古道热肠(钟道新《公司衍生物》)。方方在《状态》中这样提及都市:“陈东东刚从深圳回来,整耳朵装的都是股票、大款、桑拿浴、赛马以及别墅以及KTV包房以及妓一类的字眼”;在《丽人公寓》中, 宝宝这样对海兰说:“有过这么多物质和金钱的参予,何来柏拉图?柏拉图不适应你我。周围有这么多的好东西可以消费,柏拉图活到现在,也一定是个物质主义者”,故而“理想人生的每一刻都该是丝丝缕缕,点点滴滴充满丰富的物的质性”。由是,物不仅构成了都市的形式,亦演化为都市的内容——一个物化的世界和物化的人生。于是在都市对乡村的一系列强硬对话中,一种近乎简单的二元对立模式被建立起来:都市——物和欲的象征,是“人性丑陋”的供养地;乡村——情与真的故乡,是圣洁灵魂的寄附处。
生活在物的夹缝中的都市人,是很难觅得一丝精神绿地抑或价值深度的,于是“出走”和“逃离”便成了时下都市文本中一道奇特的风景。在《爱又如何》中,可馨的离家出走,实际上反映了一种传统的“现代人”一旦离开故我的精神家园,融入一个日益物化的都市现实所处的尴尬地位,传统的义利观念在物欲世界的紧逼下显得如此苍白无奈。旧的精神家园不足倚,新的精神栖息地无可寻,于是出走便成了一种象征,象征着“现代”都市人一种无家可归的心理现实。《丽人公寓》中的五星级宾馆本身即是都市的象征,那是一个聚财敛物、以钱识人的富人收容所,一个“好人不会去的地方”,一群年青的都市女性在此为维护自己的尊严而斗争,但斗争的结果则无一例外地被逐或逃离。然而红尘滚滚,家园何处?作者想象了一座借以挡避都市尘嚣的“丽人公寓”——一个只存在于作者内心的乌托邦梦想,并用之包裹了无可逃遁的心灵。在《驶出欲望街》中,外语学院英语系毕业的志菲以其惊世骇俗的“反道德”勇气,接受了15万包银,把自己包给了大款韦昌(都市欲望的象征),后因双方认识了真情的可贵而“驶出欲望街”,获得了某种精神的升华。小说试图以一种“介入欲望”的“积极”姿态,来达到超越其上的道德回归,然而“驶出——都市——欲望”这一类思维沟联,已预设了一个关于都市“原罪”的想象以及自我救赎、最终脱离此岸的出走动机。《戈兰小姐的否定之否定》中的戈兰为了换回女性自尊,不得不借助物的力量再造一个戈兰,然最终的她则不堪物的重负而逃回心灵自然。另一类逃离则是借助后现代主义“削平深度、瓦解中心、推翻秩序”的理论口号来完成的。这一类逃离多表现于“新写实”小说关于都市平民的描叙中,他们(她们)或试图远离精英价值,平面、“客观”地描绘市民日常生活琐屑;或干脆让作家主体脱离文本,“零度写作”,以期获得一种非中心化、非主体化的本真文本效果,然究其心理实质,仍然是一种基于对现实无奈的价值主体逃逸。而在邱华栋的《平面人》中,后现代语境则完完全全地与都市等同化了。都市不仅成为后现代平面人生的真实写照,亦是现代价值追踪者试图逃离“平面”的出发点。小说的场景多置于都市的傍晚至午夜,是都市后现代色彩最浓烈的休闲、消费时光。在都市里,所有一切皆被量化、数字化。人是早已被设计好的程序里的一个编码,是被强暴了真纯的水泥世界所分隔的孤独生物,是被汽车尾气、吸毒、犯罪等各类都市病追击的牺牲品;人用被抽空了意义的词语进行交谈,用疯狂的迪斯科及虚拟真实的电子游戏机换得短暂的发泄和片刻的快乐。都市“完全是一个平面化的世界”,都市人则是“苍白和被削平的一代”。于是逃离便成了男女主人公须臾不离口的话题,然“实际上,他们都明白,他们很难离开这座城市”。“那我们还能去哪里”?于是,邱华栋在另一篇小说《手上的星光》中,让女主人公林薇在其名片的地址栏中赫然写上“在路上”。“在路上”最明确地标示了出走者或逃离者现时所处的价值心理位置——他们奔往想象中的精神家园。家园何处,是否存在,有无现实操作意义,这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我们得走下去”,就如美国“垮掉派”作家杰克·克鲁阿克在其小说《在路上》中所言:“到那里去”“我不知道,可是我们非得走下去”。于是,在出走者或逃离者身后留下了一个价值未定的都市。
三、作为文化记忆的都市
——“都市里的乡村”及民族、政治话语中的都市
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当下一些作家放弃了都市的价值追寻,使他们在安享都市工业文明和科技革命带来的种种成果(如电脑写作、电子通讯乃至职业分工本身)的同时,却又在精神上时刻保持着逃离的姿态?一个重要的原因恐怕是:在我们的文化记忆中,缺少现代都市的经验。
作为中国最早崛起且最具完整意义的现代都市上海,其出现至今不过百多年的历史(其间曾被切断),根本无法与几千年的乡村社会所留给我们的文化积淀相比。况且它的出现,并非中国社会内部机制发展到充分成熟的一种自然选择,而是一种饱蘸着血与火的硬性植入,是一段夹缠着民族耻辱和现代文明发育的双重历史。曾研究过上海近代史的美国学者罗兹·墨菲在其《上海——现代中国的钥匙》里这样评价:“就在这个城市,中国第一次接受和吸取了19世纪欧洲的涉外法权、炮舰外交、外国租界和侵略精神的经验教训。就在这个城市,胜过任何其他地方,理性的、重视法规的、科学的、工业发达的、效率高的、扩张正义的西方和因袭传统的、全凭直觉的、人文主义的、以农业为主的、效率低的、闭关自守的中国——两种文明走到一起来了。”
在中国,第一批领受现代城市训练的市民,大多来自乡村社会(包括知识者本身),带着深厚的中国乡土文明经验,从而在上海构成了如罗兹·墨菲所描述的,一种奇特的亦新亦旧的“都市乡村”的文化景观。中国第一个真正称得上现代都市作家的张爱玲,曾对这种“骨子里的老中国儿女”的现象作过犀利的剖析。在她的笔下,十里洋场的繁华梦中,古中国的碎片俯拾皆是,西化的上海就象在千年的中国历史中“打了个盹,做了个不近情理的梦”,提供的是一种切断时空的“非历史状态”和“非常态生存”。然张爱玲的主要都市思想,乃在以一种现代的眼光抨击了现代城市中一种非城市化的文化遗留,而并非挖掘到了什么“城市的价值源泉”。但即如她那样的作家,在当时的上海亦不多见。在大多数文化人的心灵深处,作为西方文明窗口的上海,更多的是“用”而非“体”,他们身在闹市,但“真正的生活和真正的生命总是存在于城墙之外的”(注:李欧梵:《论中国现代小说》,中译文刊《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1985年第3期。)。 如借助都市的商业机制和新生媒体发展成潮的鸳蝴派作品里,充彻着陈腐的道德说教即是证明。徐天啸在《茜窗泪影》中愤然写道:“自欧化东渐以来,一般少年女子……鄙夷其故有之道德,任情纵性,荡检愈规……人心不古,风俗日偷。女界道德之堕落,大有江河之下势”,故而写作此书,“为女界之警钟,作道德之保障”。而试图以现代的词汇、现代的句法、现代的结构来写现代人的感觉、现代人的心理、现代人的思想(注:参阅施蛰存《现代》杂志发刊词,1932年。)的“新感觉派”作家对都市上海的感觉又如何呢?在施蛰存的《鸥》里,银行职员小陆眼前的这座城市是如此陌生,所有美好的事物就象城市本身那样游移不定,乡间初恋的女孩一旦进入都市便变得庸俗轻薄,象白鸥一般扑刺刺飞走。作为一种心理补偿,作家在其《旧梦》、《上元灯》、《扇子》中远离满目疮夷的都市社会,对乡村(人类纯净的童年)作了一次充满诗意的心灵回归。在黑婴的《春光曲》中,都市是红灯绿酒、疯狂的舞场、金钱与肉体;乡村则是盛开的桃花、慈爱的母亲、纯洁的荷妹。在穆时英的《黑牡丹》中,那个离开了爵士乐、狐步舞、混合酒、秋季流行色、八汽缸跑车便象失了灵魂的“黑牡丹”,却感到了只有在乡间米勒田园画似的风景中,她才恢复了年轻的活力和被都市强奸了的愉悦。“乡村美,都市恶”实际上构成了曾被斥之为“在一片虚无中全盘向都市认同”(注:张鸿声:《都市化中的乡村与都市里的乡村》,《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1985年第3 期。)的“新感觉派”作家最基本的审美心理模式和潜在的价值向度。那么民族主义话语中的都市上海又是何种情景呢?在茅盾的《子夜》中,30年代的上海正是中国民族资本乃至社会最黑暗的时分,是外国资本家及其买办阶级如鱼得水般的竞技场和欢乐园。而在左翼小说中,殖民地的上海无疑是作为中国民族主义的反衬物而存在的。《风云儿女》中,青年诗人辛白华因日本侵华而从东北跑到上海,但他很快被夜总会里穿着紧身衣的美貌少妇所吸引,忘却了丧失家园的痛楚。故而在当时,无论对通俗文人、精英知识分子、民族主义作家抑或革命作家而言,作为都市的上海始终是与其本土精神相对的、恶俗的、异己的“另类”中国(“十里洋场”的提法即是“异己”、“另类”的意思),在他们的文化心理版图上,有着一块更为广袤的乡村精神故园。《春光曲》中的“我”在都市黑暗的午夜12点,作别了“罪恶的都市”乘船返乡;《子夜》中的吴荪甫亦在相同的时间离开了上海;《风云儿女》中的辛白华在得知好友梁质夫战死在抗日沙场后,亦幡然悔悟,离开了使人堕落的都市,投身抗日救亡。发生在90年代都市文本中的“逃离”或“出走”,其实早在本世纪初就开始了。尽管逃离者或出走者的动机不尽相同,甚至有着本质的差别,但对都市的一种“异类”的、“罪恶”的感觉则是相通的。
50—70年代的中国城市则是一个暖昧的话题。计划经济体制阻碍了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现代城市的价值座标因市场功能的淡化而无从建立,乡村的价值源泉反因政治话语的助力而得到彰显。“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我们也有两只手,不在城里吃闲饭”等提法实际上反映了一种逆向的城乡价值思维模式,而与此相应的知青题材小说,既是中国当代文学史上壮观的一笔,又是中国城乡发展史中价值逆向倾斜的悲哀写照。解放后为数不多的城市文本又局限于“工业题材”、“财贸战线小说”等这类狭窄的领域,更多的是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阐释体,而非本真意义上的城市意态描叙。至于昔时都市上海所经历的一切,则经意识形态的过滤,被滤去了其作为现代文明窗口的示范效应,而只剩下了销金窟、名利场、冒险家的乐园、青红帮的势力、四马路的妓院、大马路的跑狗场、外滩的“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等这类作为阶级压迫、民族屈辱代符的都市概念。这类被筛选的都市概念,不仅被充当了政治教育的课本,亦被结构在文化心理中,无意识地影响了当前一些作家关于都市的想象。
故而可以这样说:在我们的文化记忆中,缺乏深厚的都市文化底蕴。在以往众多的文化思考中,我们总能在积淀了几千年的乡村阅读中,玩味出诸多“深刻”的道理,然而短短的一段都市历史,则是被民族话语或政治话语“格式化”了的文本。今天,当都市以其应有的经济、文化涵义突然崛起在我们眼前,我们无法从现存的文化心理结构中,抑或从对传统的原始记忆中获得一种足够的心理支撑力量,来直面当今的都市化转型。
四、作为经济话语的都市
——历史主义理性的再评估
对文化记忆中的都市进行分析后,疑问依然存在,即:都市“应有的经济、文化涵义”又是什么?都市化在代表着一种物质向度的同时,是否必然意味着一种精神的褪化?故而,我们有必要对都市的由来及其真正的历史文化作用作一番正本清源式的元话语追踪,以便进一步弄清时下作家乃至人文知识者的“都市心理震荡”究竟源出何处。
都市是什么?辞书上这样说:都市即指“大城市”(注:载《辞海》“都市”条目。)。人们曾用人口的数量及密度、用各类经济指标或参数、用开放的程度和国际地位、用各种基础设施及其经济、文化功能来衡定一座城市是否够得上“都市”,故而都市乃城市历史发展的一种状态,对都市的价值探源亦不得不回归于城市历史发展的本身。
开创城市社会学的美国芝加哥学派认为:“城市是一个有机体……它是生态、经济和文化三种基本过程的产物”。然而当我们具体考察城市的历史形成时则又发现:城市的形成与发展和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商品经济的出现、市场功能的不断完善有着最根本的关系。
世界上最早的城市可追溯至5000多年前,“两河流域”下游地区因商品交换的繁盛,而出现了象乌尔、拉格什这样以简陋的城堡和物物交换的原始市场组合而成的城邦国家(古代城市国家)。公元前8世纪,以铁器的广泛使用、制作和交换为其生产力标志的古希腊城邦经济,不仅制造出了用以商品流通的正式货币,亦造就了与旧氏族贵族相对立的新兴工商业阶层及古希腊民主政治的辉煌。而中世纪的佛罗伦萨和威尼斯,亦因其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而成为富强、独立的城市国家。这些城市国家后来成为欧洲文艺复兴的主要策源地。伟大的意大利人文主义者在那里提倡道德与自由相偕,财富与公正并重的社会理想,城市在其发展史上遂有了“自由理想”的象征。
在中国语境中,城市的概念起始于军事需求与“集市”。“城”指旧时都邑四周用作防御的墙垣,“市”则指集中做买卖的地方。如《易·系下辞》曰:“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盐铁论·本议》中又有:“市朝以一其求,致士民,聚万货,农商工师,各得所欲,交易而退”。故“市”又有了聚会、交易的意思。所以城市在其一开始,就与商品、市场、交换、欲求这一类概念密切相联。但安放在农村自然经济基础上的中国古代城市,则长期以来一直是作为封建政治经济体制的附属物而存在的,并未象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城市那样孕育出近现代意义上的人文观念或城市意识。以皇宫为中轴线构城的古北京城,其所象征的皇权政治,本身即是农业社会家族制度的延伸或浓缩。直到晚明时期,由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萌芽,城市商品经济的繁荣和工商市民阶层的兴起,遂导致了一股以“欲”抗“礼”的近代人文思潮的抬头。李贽的为文“童心说”、公安三袁的“独抒性灵”说、汤显祖的“尊情抑理”说及其《牡丹亭》、冯梦龙的“情教”说及其“三言”等,均与当时城市经济的发展和市民生活情趣的普泛化有关。然这股以人的自然生命原欲对抗封建社会义理的人文思潮,亦终因城市商品经济的幼弱,市民阶层发育的不成熟及封建体制的强大而趋于式微。晚明社会的城市经济与我们现今所见的现代都市经济虽不可同日而语,然较之陈旧的乡村自然经济,两种经济模式所结的文明果实之间的差异则已可初见端倪。
至于我们所说的现代都市的崛起,则完全是近代以降,世界工业革命和现代科学技术进步的成果。18世纪60年代的英国,机器装备起来的大工业代替了传统的手工业作坊;火车、轮船等现代交通工具代替了维多利亚时代的马车、帆船。“在不到100年的时间里, 英国资本主义工业创造的财富大大超过数千年来传统农业所积累的财富,促进了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把这个过程称之为工业化”(注:杨福家主编:《现代科技与上海》,第323页。)。工业化造成的直接结果,是劳动力、资金、企业、市场乃至知识群体都向着有利于工业发展的地区集中,于是出现了产业和人口密集的现代大城市——都市。随着都市规模经济的形成和分工的日趋细密,用作商品交换和调节生产的市场亦日趋复杂和强化,并最终造就了一种与以土地为生、以简单的交换作为补充的乡村生存方式完全不同质的,以交换为唯一谋生手段、以大工业提供的丰富商品为生活资料的现代都市生存方式。故而都市与乡村最本质的区别,乃在于两者所据的经济基础的不同及由此造成的生存方式的差异。
然而,现代都市经济所蕴含的意义,并不仅限于“是人类生存方式的一场革命”(注:杨东平:《城市季风》。),亦在于推动了现代社会格局的形成和现代文化事业的发展。在人们的市场活动中,契约的制约代替了唯精神的道德承诺;理性的交往代替了单一的情感维系,从而导致了德国社会学家托尼斯(F·Tonnis)所说的, 以自然意志推动的古代礼俗社会向以理性意志推动的现代法理社会的递进(注:参见(德)托尼斯:《礼俗社会与法理社会》。)。此外,在现代都市中,借助大工业和科技力量发展起来的现代文化设施(如现代印刷术及后来的电子媒体),亦在客观上鼓励了文化的广泛传播及文化产业的兴起。而都市密集的人口,对文化事业而言,既是必不可少的接受群体,亦是维持其生存、发展的市场。再者,较之于道德意识积淀深厚的乡村,现代都市中起主导作用的市场调节机制和因开放而形成的价值兼容性,亦相对弱化了严苛的政治监控,为各种新思想的传播提供了较为宽松、自由的接纳环境。20、30年代的上海,各类书报杂志的繁盛、各类知识分子的簇集、各种社会思潮的并行,无疑证明了文化人同其他城市居民一起,分享了现代都市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社会红利”。
但现代都市的经济内涵及其市场生存方式,给于中国社会的巨大影响,莫过于孕育了一套与传统宗法社会截然不同的价值观念和一种新的人格范型。首先是平等观念,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们作为各自商品的持有者在参与交换的过程中,其地位是平等的,这就在根本上动摇了长期以来,中国社会以伦理纲常的“义”作为社会关系唯一纽带的道德义务原则。长幼尊卑一旦进入市场并无等级差别;士农工商一旦进入交换亦无贵贱之分,交换关系重于宗法关系,无疑为个性的发展和个人选择的自由提供了切实的可能。再是等价观念,即追求个人的付出与报酬相等,从而改变了长期以来个人与他人、群体之间总是后者淹没前者的不平衡关系,个人的价值通过实利的形式获得社会的承认与尊重。三是自利观念。交换的动机在于满足个人自己的某种欲求,亦即肯定了人之欲望为人之本质的近现代人性观念(相对于宗法社会的“存天理,灭人欲”),而承认人是自利的,亦意味着必须对他人的利益认同,新的群体规范由是在强调每个个人利益的基础上被建立起来。18世纪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曾从人类利己心出发,提出“经济人”这一市场人格概念,此后,“经济人”的成本——收益不仅成为西方经济学分析的出发点及市场规范设计的依据,亦逐步影响了西方现代国家的政治决策乃至国家立法。尽管,以人的实际行为动机及行为制约为其基本人格内涵的“经济人”是否属于一种终极性的人格范型,能否涵盖人的全部丰富性显然是一个疑问,然将其所包蕴的人格内涵及文化外延与自然经济背景下的唯道德的“宗法人”和计划体制中的唯意志的“政治人”的人格意蕴作比较,前者无疑更强调每个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及推动社会进步的本源力量。故而,“经济人”的文化蕴含是对长期以来以德性为人性唯一旨归的中国“人”的一种不可或缺的结构性补充。由是,以现代市场为生的都市人化育了一种以“经济人”为其基本构架的人格精神,即:尊理性、尚智慧、重实利、主独立自由和开拓进取的精神。这种人格精神及其赖以滋生的都市经济温床,即是我们所要追寻的“都市意识”和“都市价值源泉”。较之于我们文化积习中的传统依附性人格,及“安贫乐道”的守成型社会行为模式,这无疑是一种必要的历史文化超越。
从以上的分析中可以见出:都市既是物质的又是精神的。将都市仅认作一种供养人欲的物质结构,抑或将其仅看作一种“用”而非“体”,均是一种见物不见人的文化偏执。同时,都市又首先是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是一种以现代大工业和现代科学技术为其结构底蕴,以发达的商品经济及市场运作为其基本生存法则的现代经济结构形式。都市的任何一项社会、文化成果都离不开其特定的经济杠杆作用,经济才是都市的元话语。19世纪著名的德国社会学家西梅尔(Georg Simmel)曾试图从对人类聚居地的规模的分析出发,创建一种纯意义上的都市社会学理论,然而人们很快发觉,他用以分析的三个“独立变因”——规模、分工和货币经济,并未脱离“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中的西方都市”这样一种思维框架,特别是后两个“变因”,是见诸15世纪以来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普遍现象,大都市因集中体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主要成果及种种矛盾而为其思想扮演了某种角色。
同样,在中国当下语境中,亦不存在一种脱离了经济元话语的“都市”。“都市化”这一当下热门话题的核心语义内涵即是向现代市场经济转型。“物质的都市”、“罪恶的都市”、“冷漠的都市”等这类与作家心目中的精神王国相悖的都市诠释,其实皆来自对市场及其所引发的价值裂变的心理反应。一种颇能代表当前人文知识者(包括作家)心态的说法是:“那时我并不能明了‘改革开放’最终要呼唤来的乃是一个商业时代”,“所要的和已面临的根本不是一码事!”(注:梁晓声:《凝视商业时代》,《文汇报》1997年7月29日。)。 现代都市因其典型的市场化生存方式,及其提供的对大多数中国人文知识者来说是陌生的价值经验,而使他们的价值心理孕痛“找到了赖以赋形的物质资料”,都市由是而成了一种隐喻,成了一种身处现代市场转型的作家用以表达其“异化经验”的形象载体。
故而,张承志在对都市文明进行拒斥的同时,亦未忘记对其所蕴含的经济元话语进行抨击:“经济不等于时代。经济统计数字的表象……使艺术丧失灵魂。经济使男子失去血性,使女人失去魅力。我的判断只忠于心灵获得的感受。”(注:张承志:《心灵史》。)心灵与经济相对,心灵与市场无涉,心灵的位置亦不在都市,那么心灵的家园何在?在贫脊的“西海固”高原,在天人合一的乡村诗性环境。然而在今天,与都市同处现代经济转型期的中国乡村,又何来陶渊明式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乡村罗曼谛克?我们只要看一看阎连科的《黄金洞》和王祥夫的《雇工歌谣》即可得知,当今的中国乡村亦在与市场经济接轨,传统的乡村心态正发生着质的变化。于是,乡村亦成了一种隐喻,成了一种只存在于作家或人文知识者内心的,关于人类童年的梦及借以躲避愈演愈烈的都市化进程的精神庇护所。但是可以想知:只要中国的现代经济转型仍在进行,这种存放于内心的乡村与都市的神话仍将继续演绎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