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市设区”背景下杭州市临安区“撤村改居”面临的困境研究
刘瑾萌 杨 璐
(浙江农林大学,浙江 临安 311300)
[摘 要]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自2017年撤市设区以来,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大面积的拆建工作,其中包括很多破旧村庄的改建和合并。“撤村改居”是极具中国特色的一项大规模城乡改造活动,其中暴露出的问题持续困扰着城市管理与规划者。本文利用调查研究法,通过对临安区的个案研究,试图发现这一活动所面临的困境,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 撤村建居;影响因素;村民组织
1 问题的提出
随着我国城市化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很多农村地区自主或者被动地进入城市化发展的浪潮当中,体现为其管理体制、经济结构和生活文化需求等方面发展到了城镇水平或者接近于城镇水平,或者是由于要适应村级行政区划的重新调整等形势,因而被强制性地划入城市建设的规划区域之内,这些地区都面临着“撤村建居”工作[1]。
国际市场:国际氮肥价格下行,印度MMTC标购预计将采购120万吨尿素,贸易商报价较10月招标下降20美元/吨左右,同时,印度尿素库存较低,因此后续还可能出现招标。国际磷肥价格平稳运行,部分地区高端价格出现下降,中国企业出口商谈价在405美元/吨 FOB左右。国际钾肥价格守稳盘整,新订单集中在巴西,其他地区新单采购较少,亚洲地区钾肥价格与上周持平。
“撤村建居”是指将村民委员会转成社区居委会,撤销村委会建制,实行社区居委会建制。“撤村建居”是城市化、工业化的必然产物,是大力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解决新形势下“三农”问题的根本要求[2]。
2017年8月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撤市设区”以来,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造,其改造方式并未以城市商业发展为核心,而是以城市中心为圆心,向四周改建和扩建。这种城市边缘区为类型的改建方式,城乡一体,建管并重。许多城市边缘区一般仍有集体经济与行政合一的组织机构,建筑杂乱密集,临安区尤为典型,出现了“城中村”现象。由于二元体制的惯性,这种“都市中的村庄”仍旧实行农村管理体制,因此在建设规划、土地利用、社区管理、物业管理等方面都与现代城市的要求相距甚远,甚至出现管理上的真空[3]。
2 研究方法及数据
2.1 研究对象描述
2.1.1 村民群体调查。本次研究选取了临安区东湖村与平山村的村民群体进行调研,因为两村地理位置相近,且在历年来的旧城改造过程中矛盾较为凸显。早年间,由于平山村面向浙江农林大学,商户也较多,带来了许多商机,收入较好。平山村已有明确的规划区域出现。而东湖村就显得较为萧条,由于位于浙江农林大学东面,没有校门直达,商机较少。但如今由于城际轨道的建设,东湖村的居民又有了新的收益面。两村的基本情况见表1。
设y为因变量,x 1,x 2,x 3,……x t为自变量。当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为线性关系时,则多元线性回归模型为:
6.反复做错题也是有必要的,即便错题在老师讲解之后,自己貌似听懂了,但如果不加练习,下次可能还是会犯同样的错误;
表1 样本对象基本情况
由表1可以看出,尽管两个村人口和地域面积相差都不大,但在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上相差甚远,但平山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却高于东湖村。由此可以发现,平山村的许多居民是不从事农业活动的,随着133.33余hm2土地的陆续征用,农民完全失地,但因周边农林大学、经济适用房的建成,区块地气日渐升温,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和前景。为解决农民和农村问题,平山村因地制宜,着力发展第二三产业,引导村民改变生活习惯,离土转岗,投身市场,创造了较多的商机,因此人均纯收入远高于以农业发展为主的东湖村。
根据相关性检验,相关分析主要是判断2个或以上变量之间是否存在相关关系,并分析变量间相关关系的形态和程度。在确定了影响博弈类型是赔付金额和人口比例分配后,建立回归方程模型来对存在相关关系的现象间数量变化的规律性进行测定。
这24套住房,是学校提供给教职工的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房改房。环境优美,绿化率高,各方面配套设施齐全,能享受到主城区在交通、生活、医疗、教育和金融等各个方面的优质资源。然而,临安区政府拆迁办在未与教师就拆迁补偿方案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就要以7 500元/m2的低价强行征收拆迁他们的住宅,且2017年公布的全年城中村改造计划中并没有规划南校区为改造区域(见图1),这存在着一定的违规行为。
区内视激化率正常场平均值为2.80%。按照超过2倍正常场划分异常的标准,本测区激电异常下限确定为6.0%,共圈定出大小3处激电异常区,编号为ηs-1~ηs-3,其激电异常特征及规模详见表1。
图1 2017年杭州市临安区公布的东门村改造区域(A区域)
注:B区域为浙江农林大学南校区房改房所在区域。
由表2可知,2017年5—6月,杭州市临安区政府通过不同的单位分别与教师群体进行了利益关系的博弈,但最终没有有效解决教师的利益诉求,最终导致这个群体写联名信投诉政府。
表2 杭州市临安区政府与教师群体的博弈历程
2.2 样本元素
式(1)中,N *为样本元素数量,N 为研究对象,即调查的两村人口及教师群体人数的总和数,δ 为抽样误差,将其设定为0.06,由此得出样本调查元素数量为244。调查采用调查问卷与结构式访谈相结合的方式,问卷内容主要包括两村因旧城改造发生的矛盾、改造后所得赔偿的内容等。
(1)主拖轮“三航拖4007”全权负责半潜驳拖运工作,在拖运过程中负责每小时测定一次船位,并向厦门和福州基地报告;拖航过程中,主拖轮人员应注意观察半潜驳的工作状态,比如航行过程中的吃水情况,缆绳受力状态等,并形成记录;同时时刻关注海上风浪及天气变化,谨慎驾驶,注意避让,确保安全。一般情况决策时,拖轮船长应请示主管领导;在特殊情况下,船长有权采取一切有效指施,以确保人身和船舶的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本研究所涉及的居民数量共计2 027人,根据Scheaffer公式确定调查的样本元素数量:
在28份判决书中,同样具有一份判决书涉及多个具体内容的情况,比如“鲁全营与泊头市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7],医院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具体表现除未告知原告置入滤网后不能取出外,也没有说明不能取出后需要进行抗凝治疗,亦未说明其他替代医疗方案,进行统计时分别计入未说明替代性方案及未尽充分告知义务,因此表6数量总和不等于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判决书数量,亦不统计相应的比例。
受访居民的基本信息如表3所示。由表3可知,25~40岁的人群占比75.6%,且受教育程度总体在大专及本科水平,知识水平较高。其职业集中于公司职员和个体经商,收入较为稳定。同时可明显看出,大多数人更愿意进行个体经商,该区域的市场化倾向很明显,商机较多。根据上述调研数据,发现对于撤村建居这个问题,有以下几种现象及特征。
表3 受访者基本信息
第一,调研数据表明,虽然25~40岁的受访群众数量较多,然而其中对于该问题的看法差异并不显著。大多数成年人对于“撤村建居”是持赞同意见的,并且认为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这是必不可少的步骤。然而,60岁及以上的人群对于“撤村建居”意见较为明显。他们认为“撤村建居”改变了他们原来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使得他们在心理上难以接受,认为对他们的精神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困扰。另外,生活在城市后可能会面临与子女分开的问题,许多老人无法接受。浙江农林大学南校区的教师群体更是如此,在所有的24户住户中,80岁以上的住户有9户,他们无法接受居住地点的频繁搬迁,这对他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第二,调研发现,两村中拥有商铺、门面或自己在进行市场交易的以及依靠农田维系生活的人群对于“撤村建居”后他们何去何从以及在补偿金问题上有更明显的意见,而只有一套居住房的人群相对而言并没有那么明显的利益纷争。商铺拥有者的关注点主要聚焦在商铺改造后的补偿金赔偿和商用地赔偿问题上,而依靠农田生存的农民主要关注的是农用地征用后的土地分配问题,具体如图2所示。
图2 新利益博弈人群关注度
3 村民满意度回归模型
3.1 相关性分析与检验
根据式(2)计算出赔付金额与人口比例分配分别与博弈类型的相关系数r 。
表4 Kendall检验统计量
3.2 回归方程建立
2.1.2 教师群体调查。本次研究同样涉及一个特殊的群体,就是临安南校区的教师群体。2017年11月10日,浙江农林大学24户教师家庭,联名给上级党委、政府和新闻媒体写信,指控杭州市临安区政府非法冻结包括浙江农林大学南校区在内的房产,声称要征收拆迁,如不配合,将予以强制拆迁。
将居民对“撤村建居”工作设定为满意、较满意、不满意、很不满意4种,运用相关分析中的偏相关Kendall检验,检验“撤村建居”对群众带来的影响因素,并进行相关性预测。如表4所示,群众对于住房安置、未来用地、文物保护的满意度远远超过显著性假设值α =0.05,说明3个分组没有显著性差异;而赔付金额、人口分配比例的P 值检验均小于α ,说明这两个分组有显著性差异,因此可以认为影响“村改居”利益博弈类型的因素是赔付金额和人口分配比例。
使用氯霉素快速检测试纸条及LC-MS/MS评价金标记BLI方法的可靠性,检测20份两个加标水平的牛乳样品中氯霉素残留,金标记BLI与所采用的对照方法的结果见表1,其灵敏度优于胶体免疫层析试纸条,检测结果与LC-MS/MS一致。
假设利益博弈类型为 ,由上述系数的计算,得到赔付金额与 的相关系数r =0.937,截距B (常量)为-3.147,人口分配比例与 的相关系数r =0.881,截距B (常量)为-4.729,从而可以得出以下2个等式来表明这两个相关因素与自变量的关系:
由这两个等式可以大致预测出因变量x 与自变量y 之间的相关关系,即赔付金额每增加一个单位点,利益博弈的群众满意度将增加0.937个单位点;同理,人口分配比例每增加一个单位点,利益博弈的群众满意度将增加0.881个单位点。
4 结论
通过对样本要素的观察、对相关数据的分析以及对“撤村建居”居民满意度模型的研究,发现在“撤村改居”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补偿内容未达到群众的预期。对于南校区的教师群体来说,补偿内容是他们与政府的矛盾焦点所在,可以用政策补偿差距。拆迁人对被拆迁人补偿时,把属于城市政府、国家所得的出让金、增值税提出交给城市政府、国家,作为城市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廉租房建造、居民住房困难补贴等资金[4]。
第二,所得补偿不平衡。拆迁部门需要仔细研究拆迁实施细则,积极与规划部门联系沟通,确定好规划时间及规划区域,仔细研究规划区域图。根据市场价格,公平公正地评估房屋市价,再对房屋进行征收,让民众心服口服[5]。
第三,民众没有意识到“撤村建居”工作的重要性,许多居民甚至不知道自己所在的村庄、社区进行了“撤村建居”工作,也不知道这项工作开展的意义何在。因此,要对民众进行正确的引导。矛盾发生之前就与民众进行良好的沟通,并合理公正地给予他们解释和相应的赔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小甚至避免该矛盾的发生[6]。
参考文献
[1]王桢桢.城市更新治理模式的比较与选择[J].城市观察,2010(3):123-130.
[2]刘淑妍,诸大建.城市管理中的公众参与研究:基于利益相关分析视角[J].政治学研究,2007(4):99-108.
[3]田艳平.旧城改造对城市社会空间分异的影响:以武汉市为例[J].人口学刊,2012(6):72-80.
[4]安树伟,张晋晋.旧城改造与新区建设比较研究:基于政府视角[J].城市发展研究,2011(4):53-56.
[5]于彤舟.北京市村庄改造模式回顾与思考[J].小城镇建设,2015(2):46-53.
[6]袁军,高立军.城中村改造模式初探[J].中国科技财富,2009(2):126.
[中图分类号] D699.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7909(2019)15-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