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正常的长远发展成为文明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的新标志_民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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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1年江苏省扬州市创成“全国文明城市”以来,全市上下把文明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作为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龙头工程”,坚持不懈、久久为功,以长效促进常态,以常态体现长效,城市面貌、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均有新提升。为进一步加强文明城市建设工作,2015年3月,扬州市委市政府坚持问题导向,确定将“深化文明城市建设机制和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作为年度重点改革案例,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着力抓紧抓实抓出成效。2015年度扬州在江苏省文明委组织的年度测评中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文明城市建设“创示范、攻顽疾”以点拓面的创新做法荣获市委市政府特别贡献奖。

      一、运用行政手段,推动常态长效工作落实。一是提高文明城市考核分值。进一步加大文明城市建设在县市区领导班子和部门考核中的权重,分值从2分提高到5-7分,以此提升各区和各部门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助力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常态化开展单月测评。以测评为抓手,每月进行综合测评、专项测评、示范点攻坚点测评、薄弱点位测评等各种类型的测评打分,平均每10天就开展一次测评检查。测评中发现的问题通过整改通知反馈各区、各部门限时整改,得分排名在双月点评会上公布。每次测评均采取随机抽取测评点位,随机组成测评小组,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文字实录与影像记录相印证的方式进行,努力做到公开、透明、客观、公正。三是书记市长主持双月点评。每两月书记和市长轮流牵头召开文明城市建设双月点评会,点评问题、传递压力。每次双月点评会,都制作播放文明城市建设专题片,重点曝光各类脏乱差问题,各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会并针对曝光问题进行表态,主城区21个街道(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都列席会议。

      二、建立攻坚机制,清除文明城市问题点位。一是梳理薄弱点位定点清除。对市区所有街道(乡镇)进行拉网式排查,排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薄弱点位315个,并分别明确每个点位的市、区、街道的挂包责任人。各区、各部门针对市长效办梳理的薄弱点位,集中力量,逐个清理,并举一反三,扩大战果,城市面貌焕然一新,群众的获得感不断增强。二是筛选重点点位逐月突破。根据各区实际,由市长效办每月给主城区21个街道(乡镇)明确2个点位创示范、攻顽疾,并将42个点位清单与区、街道(乡镇)两级挂包领导一并在媒体公布。对测评不合格的点位及其挂包领导一并在媒体曝光,督促整改。各街道(乡镇)夜以继日攻坚克难,挂包领导纷纷上阵靠前指挥。三是聚焦多年顽症全力攻关。对一些老大难问题,集中各方力量,用3-5个月的时间全力攻关。全年攻克多年顽症20多个,如:全面取缔存在近20年的玉器街马路市场,还路于民;限时拆除以广陵区时代南广场为代表的马路疏导点,整体搬迁至室内集中管理;针对石塔农贸市场、瘦西湖农贸市场、四季园农贸市场等“场外场”现象,实施联合整治,划行归市入店经营。

      三、聚焦重点项目,探索城市管理新路径。针对农贸市场管理难,交通秩序混乱、老旧小区无物业等文明城市建设中传统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工商、城管、公安、房管等部门的牵头作用,积极探索管理新路,大力实施专项整治,稳步推进文明城市建设。一是坚持管理权回购与物业化管理相结合,实施农贸市场专项整治。为有效解决目前私营农贸市场重收益、轻管理的问题,在广陵区采取由属地街道出面回购市场管理权,聘请物业公司实行专业化管理试点,改变了市场原来的车辆乱停、摊点乱摆、杂物乱堆、广告乱贴、垃圾乱扔、线路乱拉等脏乱差现象。试点成功之后,广陵区在全区推广此项管理措施,对全区16个农贸市场列出了三年回收计划,旨在用三年时间全面实现农贸市场公共服务职能的回归。目前,其他各区在农贸市场管理权回购方面也都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二是坚持严查违规与文明劝导相结合,实施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一方面,严查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越线停车,机动车闯信号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另一方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市区文昌路沿线的15个主要交通道口设置了固定的文明交通劝导岗,引导规范非机动车车主及行人遵守交通秩序,树立文明出行的新形象。此举实施以来,交通道口的测评成绩稳步提升。三是坚持基本物管与综合整治相结合,实施老旧小区专项整治。由房管局牵头,转变原有的政府总包物业费为政府投入和市民交费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建立了老旧小区基本物业。同时,继续实施老小区综合整治,着力解决路面破损坑洼、垃圾桶(池)破损,垃圾外溢,小广告牛皮癣乱涂乱贴,绿化带缺株被毁等脏乱差问题,实现老旧小区老而不破、旧而不乱的目标。四是坚持硬质隔离与合理疏通相结合,实施道路专项整治。在主次干道和城郊结合部的路段安装硬质隔离栏,改善了路段原来的行人乱穿马路,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不文明现象。在一些交通繁忙路段,通过“上天”“入地”“拐弯”,即建设过街人行天桥、地下人行通道、公交站台港湾式改造,有效解决行人过马路和行车通畅的两难问题。此外,配套建立临时疏导点和小贩中心,按照“赶走外来的,看住出店的、蹲守侥幸的、劝好进市场的”思路,通过堵疏结合的方式取缔马路流通摊点,保障道路通行顺畅。

      

      

      

      四、实施联合执法,破解基层执法难题。文明创建要求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但目前条线管理部门因力量有限管不到底,街道(乡镇)缺乏相应职权管不到边。为破解执法难题,扬州市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在街道(乡镇)开展联合执法的实施意见》,在街道(乡镇)组建以城管、公安、市场监管局3家为主的3+X模式的联合执法队伍。区城管分局将管理权限下沉到街道。市公安局为十二个街道(乡镇)分别配备了一名派出所民警、一名交警和一名协警,共36人。联合执法队由街道(乡镇)统一调配、统一指挥,开展日常联合巡查和联合执法。

      五、建立奖惩机制,奖励问责双管齐下。一方面,建立以奖代补的奖励机制。长效管理的主阵地在街道(乡镇)。攻顽疾、创示范、清除薄弱点位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仅靠街道(乡镇)的经费很难维持。为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设立文明城市建设专项经费保障的资金的基础上,扬州建立了以奖代补经费保障机制,并制定了《扬州市街道(乡镇)文明城市建设长效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采用以奖代补激励手段,增强基层经费保障力度。该《考核办法》明确奖励资金标准、资金拨付要求以及资金监管责任等。另一方面,建立常态长效追责问贵机制。制定了《扬州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工作问责查处办法》,明确了问责范围、对象、原则、方式以及查处程序等。其中,在月度综合测评中,连续3次排名末位且得分不合格的,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若发生《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的“负责清单”事项,导致文明城市被罚扣分数、停止资格甚至取消荣誉称号的,取消责任单位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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