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经验研究_十三届四中全会论文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经验研究_十三届四中全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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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公民道德建设是我们党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一条基本经验。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公民道德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积累了新的经验。认真研究和总结这些新鲜经验,对于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提升公民道德建设水平,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基本经验是从历史和实践中提炼出来的,所以本文还包括对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历史进程的梳理分析,对其成绩的归纳总结等方面。

关于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历史分期,学术界很少有文章论及。我认为,就这一时期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文献和发展轨迹来看,以2001年《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为界,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

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前,在党和国家的正式文献中,公民道德建设的概念并未提出(大概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学术界有些文章开始论及公民道德建设的问题),但公民道德建设的进程是客观存在的,它主要是涵盖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或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之中来进行的。这样说的依据,主要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或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涵盖了公民道德建设的内容。比如,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目标就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这里,“四有”显然也是公民教育要达到的目标。又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论述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时,明确把“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确立为国家倡导的“公德”。

从实践进程看,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针对过去一个时期忽视思想政治教育的失误,强调“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尤其强调在学校教育中,要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强调德育为首。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要求,加强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中心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澄清思想混乱,解决人民群众思想的深层次问题,引导他们坚定社会主义信念,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使公民道德建设工作出现了新的转机。十四大确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后,公民道德的重要性更加彰显出来,公民道德建设的任务也就更加明确地摆在了全党全社会的面前。1994年中央召开了第二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会后印发的《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强调要把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引导和凝聚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上来,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并对爱国主义教育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实施重点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在《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指导下,大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成,爱国主义教育取得了重大成果。十四届六中全会专门研究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问题,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问题的决议》,总结了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历史经验,并根据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对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即“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贯彻这一决议精神,各地各部门创造了一些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的成功经验,涌现出了一些道德建设的先进典型。进入新世纪之初,江泽民同志在深入思考我国改革和发展中一系列带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问题的基础上,鲜明地提出了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紧密结合的治国方略,深刻揭示了道德建设在现代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至此,我们党对道德重要性的认识已经达到一个新的水平。“以德治国”战略的实施,对当代中国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颁布,从而使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的道德建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后至今,是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建立和完善公民道德建设体系的阶段。 为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以德治国的战略思想,2001年9月20日中共中央向全国印发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第一次正式提出了“公民道德”和“公民道德建设”的概念,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点上深刻地论述了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指导思想、方针原则、主要任务和基本措施,把“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提升为每个公民都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和道德责任,提出了“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20字基本道德规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是指导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为公民道德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印发后,各地各部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道德建设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修订完善各行各业的行为规范,有力地推动了新形势下的公民道德建设。按照公民道德教育从娃娃抓起的要求,中宣部、全国妇联、团中央、教育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广播影视总局等6个部委决定,从2002年2月共同在全国儿童中实施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在3至18岁儿童中,长期以“我做合格小公民”为主题,以“五小”行动为抓手,由儿童自主自觉地参与道德实践。通过参加这一活动,使儿童们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并与成人的道德建设相互促进。这是在儿童中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一项具体举措,是我国儿童健康成长的人生奠基工程。“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实施后,全国各地的儿童们积极开展“我做合格小公民”活动,充分展示了新世纪我国亿万儿童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2002年“六一”国际儿童节期间,江泽民同志欣然为小公民道德建设题词:“加强小公民道德建设,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全国儿童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也为儿童道德建设指明了方向。

十六大对新世纪新阶段思想道德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即“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这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指明了方向,公民道德建设面临新的发展机遇。根据十六大的部署,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进程中,高度重视思想道德建设,就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十六大召开后不久,经党中央同意,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意见》,从“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积极推动公民道德建设”,“从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运用各种方式和途径,使道德宣传教育经常化、大众化”,“完善各行各业的职业行为准则,使道德建设融入人们的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建立和完善激励监督机制,引导人们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加强对公民道德建设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等六个方面,对进一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做出了部署。并决定将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9月20日定为“公民道德宣传日”,这为进一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了一个有力的抓手,有助于更广泛地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在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3周年和第二个“公民道德宣传日”前夕, 中央宣传部会同有关单位举办了首届中国公民道德论坛。论坛围绕“公民道德与全面小康”,探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公民道德建设的有关问题,取得了广泛的共识,发表了《首届中国公民道德论坛宣言》。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形成有利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和谐社会建设的道德规范,为激励人民奋勇前进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从“公民道德建设”概念的提出,到“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的实施,再到“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的战略决策,标志着我国公民道德建设正朝着更加和谐的方向发展,预示着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将取得更大的成绩。

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以来,公民道德建设成为我国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参与人数最多、覆盖面最广的一项实践活动,人民群众表现出关心、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的巨大热情,公民道德基本规范逐步深入人心,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与体现时代要求的新的道德观念相融合成为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发展的主流,从而使社会道德风尚发生了可喜的变化。

第一,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日益深入人心。全社会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从遍布全国各地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到气势恢弘上演纪念抗日战争胜利六十周年的活动;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入到经济建设主战场,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的关系;从勤劳致富、合法致富,到“致富思贫、富而思进”;从在世界社会主义低潮中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到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等,无不显示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日益深入人心。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是完全一致的。如今,广大人民群众正在党的指引下,按照党的十六大绘制的蓝图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勇前进。

第二,为人民服务精神不断发扬光大。党和国家非常重视在全体人民中倡导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不仅将为人民服务确立为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而且制定规划,完善机制,把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思想贯穿于各种具体道德规范之中。如在全国广泛开展的“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活动,“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社会服务“承诺制”以及各种形式的“志愿者行动”等等。这些活动覆盖面广,参与人数众多,使为人民服务精神不断发扬光大。特别是在抗击非典那场突如其来的斗争中,全国人民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团结一致、齐心协力,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形成了共克时艰的强大合力,展现了良好的思想道德风貌。今天的中国,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仅是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根本要求,也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价值追求。

第三,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蔚然成风。近些年来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一大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和示范点。这些先进典型,是实践社会主义道德的楷模。如党的领导干部的优秀代表孔繁森、张鸣岐、李润五、李国安等,普通百姓的好人形象韩素云、李素丽、徐虎等,他们的感人事迹和高尚精神,为全社会树立了光辉榜样。通过广泛开展学习先进典型的活动,广大群众从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产生了共鸣,崇尚先进、学习先进在我国广大人民群众中蔚然成风,良好的道德风尚成为我们时代最美的追求。

第四,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已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人们相信科学,学习科学、依靠科学、艰苦创业,勤奋工作,追求进步,反对封建迷信,反对邪教,反对好逸恶劳,积极投身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一种新的符合科学精神、体现文明要求、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逐步形成。遵守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力争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遵守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力争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遵守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力争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成为公民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重要标志。

第五,人民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热情空前高涨。各种形式的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蓬勃发展,如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的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活动,各级党政机关开展的创先争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以及社会各界组织的“希望工程”、“送温暖”、“志愿者”、“手拉手”、“幸福工程”、“春蕾计划”、“扶残助残”等公益活动。这些创建活动突出了思想内涵,强化了道德要求,体现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内容,实践效果明显。当前,我国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热情高涨,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先进经验不断涌现,人们在自觉参与中思想感情得到了熏陶,精神生活得到了充实,道德境界得到了升华。

第六,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进一步解放,形成了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观念和新意识,如自立意识、竞争意识、效益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与此同时,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获取正当物质利益成为公民共同遵守的准则;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积极承担自己应尽的责任,成为社会的共识;注重效率、维护公平成为公民共同遵守的价值观念。

总之,公民道德素质得到了明显的提升,良好社会道德风尚开始形成。这一切,又有力促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了社会主义文明进步。

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在获得发展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些经验是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指导原则,必须在实践中长期坚持并继续丰富和完善。

经验之一:公民道德建设必须与一定时期的社会经济基础相适应,必须顺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一定时期的思想道德的性质,是由一定时期的经济基础的性质所决定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是新时期公民道德建设的基础和生长点。一方面,市场经济是对计划经济“大锅饭”的突破,强调自立意识、竞争意识、效益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另一方面,市场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也会反映到精神生活中来,出现了诸如公平、诚信等方面一些亟待解决的道德问题。这就使道德调节的范围大大扩大了,要求提高了,不仅要求在全社会倡导社会主义道德,而且要求每一位公民遵守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公民道德建设概念及其任务的提出,使道德建设的对象扩展到全体公民,使内容涉及到公民生活的每一个方面,使之获得了法律的认可性,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建设的基本规律。正如《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所说:“通过公民道德建设的深化和拓展,逐步形成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这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实践已经证明,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引导公民正确处理竞争和协作、自主和监督、效率和公平、先富和共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关系,是形成良好道德规范的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

经验之二:公民道德建设必须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既体现优良传统,又反映时代特点,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我国的公民道德建设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公民道德建设,它是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必须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社会主义公民道德也不是凭空杜撰出来的,它是批判地继承与借鉴一切优秀思想道德成果的产物。《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要继承中华民族几千年形成的传统美德,发扬我们党领导人民在长期革命斗争与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道德,积极借鉴世界各国道德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文明成果,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和弘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知难而进、一往无前,艰苦奋斗、务求实效,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时代精神,使公民道德建设既体现优良传统,又反映时代特点,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这段话指出了公民道德建设发展的方向,涵盖了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宝贵经验。从伟大的抗洪精神、抗击非典精神到载人航天精神的形成,无不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与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相融合的结晶。继承优良传统的目的是为了反映时代要求,只有把继承优良传统与弘扬时代精神相结合,公民道德建设才会有生机。

经验之三:公民道德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发挥公民自身在道德建设中的主体性作用。现代教育理论认为,只有让受教育者处在主体的地位,受教育者才易于接受。否则,就会失去主动性。在公民道德建设的过程中,每个公民既是道德建设过程的参与者,也是道德建设成果的受益者。只有充分尊重道德建设的主体,从他们的道德需要出发,这个道德建设主体才会认同道德规范,才会真正参与进来,进而将道德规范内化为自身的素质。在公民道德建设中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从公民的道德需要出发,并注重发挥他们在道德建设中的主体性作用。这是主体性教育思想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创造性运用,也是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一条基本原则和重要经验。突出公民在道德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有助于塑造和培育公民主体的道德自律意识、人格意识、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有助于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公民在生活中自己创造、亲身体验形式多样的道德实践活动,从中实现自我认识、自我调节和自我评价,不断提升道德境界。

经验之四:公民道德建设必须坚持教育与社会管理相配合,使自律与他律、激励与约束有机地结合起来,有效地引导公民的行为。公民道德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靠教育,也要靠管理,靠法律、政策和规章制度。教育和管理虽然都属于外部社会约束,但它们的着力点却不尽相同。教育的着力点在于传递好与坏、善与恶、应当与不应当的道德价值信息,解决人们的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信念等问题,它对于自觉的人来说一般具有明显的效果,而对于不自觉的人或缺乏起码道德素养的人来说仅靠道德教育往往是无效的。管理则着眼于道德价值标准的贯彻和实施,不仅可以对公民的行为起到约束、监督作用,而且能够使道德建设实现由虚到实、由软到硬的转变,它是道德要求向道德能力、道德行为转化的重要环节。现实社会中大量平常而细小的道德生活事例都有力地表明,只有教育而无管理,完全靠人们的自律意识和道德自觉性来实施道德规范,不利于公民道德建设。把教育与管理结合起来,寓教育于管理之中,可以有效地引导公民的行为。比如,我们通过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从而使公民道德建设获得了法制保障;通过各项经济、社会政策,对人们的价值取向、道德行为产生直接影响;通过严明的规章制度,促进了公民良好道德习惯的渐进养成。这些做法和经验具有典型性,值得认真研究和进一步推广。

经验之五:公民道德建设必须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既重视教育,又注重引导公民深入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增强公民道德教育的实际效果。公民道德建设的过程,是教育和实践相结合的过程。各种道德实践活动源于基层、扎根群众,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有着强大的生命力。人在道德认知教育中获得的“道德心灵之花”,只有在实践中才能结出客观的道德之果,才能获得检验、确证、巩固和完善。过去一个时期,我们对公民道德的教育重视不够,对公民道德实践要求得更少。以活动为载体,吸引群众普遍参与,是新形势下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和重要经验。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因势利导,发挥基层组织和群众团体的骨干作用、先进典型和先进单位的带动作用、广大群众的主体作用,坚持从具体事情做起、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情抓起,使道德实践活动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防止和克服了形式主义,促进了公民道德建设稳步向前发展。

经验之六:公民道德建设必须从儿童抓起,搞好“小公民道德建设”这个重点,使他们成长为“四有”社会主义公民。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建设者,是国家的希望。现在的儿童若干年后将走向社会,他们的素质尤其是道德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公民良好德育素质的形成,需要经过长期的培养熏陶逐渐形成。儿童可塑性强,儿童时期是进行道德教育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培育起来的道德素质和道德能力,比较牢固。中央决定推行“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实施计划”,既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也体现了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规律。通过儿童积极参与“小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儿童们将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并与社会公民道德建设产生互动作用,互相影响,共同提高。

经验之七:公民道德建设必须紧紧抓住影响人们道德观念形成和发展的重要环节,通过家庭、学校、单位和社会各方面的努力,积极营造有利于公民道德建设的社会氛围。公民道德素质,只有在良好的社会氛围中才能形成。而良好的社会氛围的营造,离不开影响人们道德观念形成和发展的重要环节,离不开家庭、学校、单位和社会各方面的努力。抓住影响人们道德观念形成和发展的重要环节,通过家庭、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的努力,它可以使大家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对公民道德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对公民道德建设的行动上来。学校、家庭、单位和社会各方面的侧重点是不同的,都有着自身的优势,家庭是人们接受道德教育最早的地方,学校是进行系统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机关、企事业单位是对公民进行道德教育的重要场所,社会是进行公民道德教育的大课堂,但提高公民道德素质的指向是一致的。实践证明,光靠哪一个方面的力量,都不利于公民道德建设的发展,不利于公民道德素质的提高。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充分运用各种渠道、手段和途径,为营造有利于道德建设的社会氛围创造了很多很好的经验,如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加大道德建设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创建活动,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发挥文化的社会教育功能,增强道德建设的渗透力、感染力;注重运用先进典型,影响和带动群众。

经验之八:公民道德建设必须坚持先进性与广泛性要求的统一,引导人们在遵守基本规范的基础上不断追求更高层次的道德目标。公民对道德需要的不同,决定了公民道德建设必须坚持先进性要求同广泛性要求的有机结合。只有广泛性要求没有先进性要求,道德建设失去了方向;只有先进性要求没有广泛性要求,道德建设就没有群众的支柱。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在公民道德建设上,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着眼多数,鼓励先进,循序渐进,把先进性的要求同广泛性的要求结合起来,从而联结和引导了不同觉悟程度的人们一起向上,形成了凝聚亿万人民的强大精神力量。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坚持把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结起来”这条经验,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方针原则确定了下来。

经验之九:公民道德建设必须发挥党员和干部的先进道德模范作用,用好的党风引领和带动公民道德建设。先进的道德需要先进政党的培育与引导,更需要先进政党的模范实践。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它需要通过特定的思想文化来吸引群众,整合群众。党的干部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着人民赋予的权利,除了制度上的约束外,关键是靠自身道德素质的约束。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党员素质的高低,党员形象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社会风气的状况。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强调从严治党,坚持以德治国,坚决反对腐败,倡导共产党员和各级干部带头实践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不仅有力地推动了党的建设,也对全社会的道德建设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今年初在全党开始开展的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意义十分重大,对于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认识,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于引导人们在遵守基本道德规范的基础上,不断追求更高层次的道德目标,已经并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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