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设计招投标常见问题及对策论文_魏晓南

建设项目设计招投标常见问题及对策论文_魏晓南

魏晓南

广东天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珠海 519000

摘要:当前,很多大型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就开始了招投标,对设计单位提高设计水平,提高设计效率、改进服务态度等方面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但由于我国执行招投标制度起步较晚,其具体操作过程中还存在许多缺陷,需要进一步改进。本文针对目前建设项目设计招投标过程中见常问题进行了分析,进而提出了相关对策,以期为实际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建设项目;设计招投标;常见问题;对策

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工程项目招投标得到了充分的推广应用,加之建筑市场机制的形成确立,其管理工作的科学合理性就显得尤其重要。但是根据近年来的建筑设计招投标实际情况看,一些地方的建筑市场发育尚不规范,管理体制的束缚以及监管不到位等原因,致使工程招投标管理在实际具体操作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讨以规范招投标工作,保障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

1 建设项目设计阶段招投标中常见问题分析

1.1 概念性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征集未纳入有效监管

近来常有不具备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的条件却落实项目规划和建筑方案设计的情况发生。大多数情况是没有项目立项批复文件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书(或规划条件),或者二者皆无。

有些建设单位往往为了先期实现选择建筑设计方案的短期目标,经其单位或主管人员内部研究,找出了一种既能尽早看到成形的设计方案,又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的自创方法,将整个方案选择过程人为地分成了两个阶段:内部先组织设计方案,以国内或国际范围公开征集的方式,有效地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博采众长,甚至可提高规划设计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待设计方案基本选定了大方向、建筑设计方案招标的条件也具备后,再走招标程序。这种方式看起来似乎合情合理,但与现行设计方案招标投标监管体系相比还是有很多问题。

1.2 串通投标现象依然存在

设计招标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是已经履行了立项审批手续和规划批准手续,在建设单位申请立项规划审批以及开发商在征购土地时都要求提供项目建设方案,而这些项目建设方案都是由设计单位来完成。因此,设计单位在该项目正式招标前已经参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建设方案的编制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规避规则,设计单位可能免费给业主进行前期方案设计工作,不签合同,以参加后续招标。这些前期介入较深的设计单位,在领会建设单位意图、理解建设条件和投标文件制作周期等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而建设单位为有利于工作的连续性,也愿意让这些设计单位继续承接设计工作,因此,多数前期介入的设计单位一般都会中标,而其他参加投标的设计单位就成为实际上的陪标。

有的项目通过方案竞选已经确定设计单位,在进行招标时,也是走过场。往往,建设单位要么补齐全部招标资料,补办招标手续,进行虚假招标;要么由设计单位再邀请几个设计企业参加,明招暗定,产生大量的围标现象。

1.3 评标时间短、质量差

为了保密和体现公正,评标专家都是在开标的前一天甚至当天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大部分项目而言,招标代理机构从压缩招标成本考虑,评标时间仅仅持续几个小时,专家根本没有时间仔细研究所有投标方案(一般3~5个或更多方案,每个方案不足0.5小时阅读时间),要求评标专家拿出高质量的评标成果是不现实的,导致专家评标主要是根据业主之前的导向性发言,履行法律上的程序而已。

1.4 评标专家库不健全,责任不到位

目前,很多城市合乎条件的评标专家数量不足,专业划分不到位,并且全国各地的专家库又不能共享。在库容不足的情况下,致使专家质量参差不齐。有的专家根本没有所评设计项目的专业设计经验。评标委员会是临时组建机构,评标结束后立即解散,仅仅通过公示专家意见,不足以确保专家足够负责。另外,有些重点大型工程都是政府工程,评审除了有一个专家组外还有一个行政领导组,专家意见受领导影响很大。

1.5 评分标准需要持续改进

《办法》2008规定,设计方案必须包括有关使用功能、工程造价、运营成本等方面的专题报告,还要求增加消防、环保、节能等各方面的内容。而具体评分标准对于不满足原则性要求的情形仅仅予以扣分是不合理的。

1.6 招投标对新技术的导向性不够

《办法》2008评分的技术标准是基于2008年中国建筑工程设计现状制定的,主要是强调了节能、环保、消防等技术环节。近年来,绿色建筑技术的发展很快,建筑设计技术手段突飞猛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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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实施性方案的可操作性差

《办法》2008明确了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类型分为建筑工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和建筑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并给出实施性方案的文件深度。实际上,正常进行的招标,为保证公平性只有一次标前会和投标答疑,投标单位无法和业主深入沟通,即便是设计任务书写得比较到位,一般中标方案也要进行大量的后续修改才能够满足招标人的需求,致使“实施性方案”不能直接实施,这是招投标制度的“公平性”带来的必然结果。

1.8 设计取费不规范,补偿偏低

现阶段,大部分业主要求可以采用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或其中的部分内容,却没有对其予以补偿或补偿很低,有的连投标人的直接成本都不够。《办法》2008对其虽然有一定的要求,但没有量化要求,也没有监督,落实不到位。

2 解决建筑工程设计招投标过程中的问题的对策

结合以上对工程设计招投标存在问题的分析,对于建筑工程设计招投标模式,暂时仍可延续一段时间设计独立招标的方式,但是设计招标应从以下几方面予以改进:

2.1 尽可能将建筑方案征集活动纳入监管范围

概念性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征集与现行监管制度下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招标活动相比,有很多类似的地方,但也有实质性的不同之处,其中最大的区别就是征集活动没有纳入现行监管制度的监管。

在不完全具备进入政府监管制度的条件下开展招标活动,但又确需提前落实设计方案的项目,我们可以为其创造条件,或者视为特殊情况去特殊处理,而使其接受现行监管制度的监管。

2.2 进一步明确招标方式及应用范围

参照国外对设计招投标的通行做法,结合我国政府投资工程量大的实际情况,细化我国的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方式,在设计招标内容上,建议分为招设计单位和招建筑方案两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招标方式和招标内容。

2.3 控制投标单位数量,提升评标质量

设计投标单位过多,会带来以下问题:

(1)设计社会资源的大量浪费;

(2)降低评标效率和质量。因此,建议可以通过资格预审方式,将设计投标单位的数量控制在5家以内。

同时,通过制度保证,提高设计招标质量;通过控制投标设计单位的数量,保证评标专家对设计成果的充分理解,提升设计评标质量。

2.4 逐步推行设计委托模式

对于小型建筑工程设计而言,设计取费低,如果在投标上花费过多的资金、人力和时间,实际上是一种浪费。因此,对于这样的建筑工程,如民用住宅及小型公共建筑等,重点在于选择信誉好的设计单位。如果不在《办法》2008要求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范围内,建议直接对设计单位以往的业绩、市场信誉、技术力量、类似工程设计经验等进行重点审查,选择能够胜任要求的单位,就设计意图和商务报价进行沟通,直接委托一家单位承担设计任务。

2.5 加强评标专家库建设

为提升建筑工程设计评标质量,应尽快完善评标专家库建设。尤其是专家分类,应考虑到工程类别和专业设置。另外,应提高青年评标专家的比例,因其价值观和审美观更能体现区域及时代的需求。

2.6 优化招标、评标中的技术评分标准

实施性方案招标中,关于不满足规划要求、消防不符合国际及地方要求的扣分偏少,建议对上述两条应实施一票否决或者加大扣分力度。面对绿色建筑的快速发展,在招标文件中应加大技术评分标准对新技术应用的引导性,对于进行绿色建筑设计的项目予以引导和评价。

2.7 适时降低招标方案的设计深度

《招标投标法》中明确规定了工程设计招标的两种形式: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而且对这两种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评标方法也实行统一规定,就连如何选择专家也统一进行了规定。设计企业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做投标方案,1个工程必须有3家以上设计企业投标方为有效,但中标的只有1家企业,其余企业没有补偿或补偿很少或由中标企业给予补偿。

就目前而言,很多设计招标文件要求设计文件很深,设计单位为了中标,也把模型以及分析文件做得比较细致,对于能够实质性确定任务书的项目尚可理解,但大多数项目中标后需要大量调整,很多技术投入也是资源浪费。另外,人防设计一般在方案设计时不易确定设计条件,方案设计时无需考虑细致,更不必深化设计,否则将造成资源浪费。

3 结束语

总之,建立健全设计招投标体制,完善设计招投标制度,构建合理完善的设计市场体系对于我国规划设计市场的规范管理、确保公平竞争和提高设计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是我国工程招投标制度发展和完善过程中的一个工作重点。只有充分认识当前建设项目设计招投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加强制度建设、招规范评标工作、建立高素质评标专家队伍,才能更好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市场秩序逐步走向规范化,不断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质量水平。

参考文献:

[1]丁晓欣、张玉梅、,宿辉.招投标现状问题对策研究[J].工业技术经济.2006(09)

[2]王辉.我国工程项目网络招投标相关问题的探讨[J].四川建筑科学研究.2007(04)

论文作者:魏晓南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5年23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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