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
一、背景介绍
红河哈尼梯田分布于云南省哀牢山南段红河南岸的元阳、红河、绿春、金平四个深度贫困县,总面积约100万亩,是以哈尼族为代表的世居民族在1300多年的生产生活中,利用当地“一山分四季,十里不同天”的地理气候条件创造的垂直跨度超过1500米,梯级达3000级的农耕文明奇观。该梯田于2007年成为国家湿地公园;2010年被联合国粮农组织授予“哈尼稻作梯田系统”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试点地;2013年获准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中的文化遗产目录。
由于梯田无法机耕,面临种稻成本高、稻米单作产量低、经济效益不高、旅游开发过程农户收益低等问题,哈尼文化传播受阻,国家农业部10余次赴红河州元阳县就稻渔鸭综合种养模式进行调研,规划、建立院士工作站,以元阳县呼山众创公司为“龙头”,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运作模式推行“稻渔共作”,金融在促进产业发展、贫困户脱贫致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运行模式及主要特点
(一)上下联动,政策倾斜扶持
为能有效助推梯田稻鱼鸭高产高效生态种养模式发展,中央、省、州、县四级联动,多举并措,加大对“稻渔共作”的扶持力度。一是政策支撑。制定出台《红河州哈尼梯田稻鱼鸭生态种养模式实施方案》、《元阳县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办法(试行)》和《元阳县“稻渔鸭”绿色高产高效综合种养模式发展规划(2017-2020年)》等,专项施策。二是建立示范区。红河州在元阳县呼山众创公司成立“全国稻渔综合种养试验示范基地”和“元阳梯田稻渔综合种养观光体验区”,并将该企业设为扶贫再贷款辐射带动示范龙头企业。三是资金扶持。农业部、省农业厅及州农业局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红河州稻田生态养鱼技术示范和推广,同时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引导金融机构向“稻渔共作”注入资金。
(二)辐射带动,促进产业发展
2017年10万亩稻田综合种养项目,分别布局元阳、红河、绿春、金平四个深度贫困县实施,着力打好优质稻米(红米)品种+培育壮秧+增施有机肥+合理密植+稻田养鱼(鲤鱼、台湾泥鳅)+稻田养鸭(本地麻鸭)+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组合拳”,共投入资金3220万元,完成稻田综合种养14.335万亩,比计划增加4.335万亩。其中:稻鱼鸭13.285万亩,稻鳅1.0435万亩;投放鱼苗692.71吨;投放鸭苗120.71万只。同时,以元阳县为中心,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鼓励金融机构扩大服务广度和深度,增加信贷投入,为实现“一水三用、一田三收、稻鱼鸭共赢”的目标注入资金“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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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力推动,助力脱贫攻坚
红河哈尼梯田“稻渔共作”由原来一般平板式稻田养鱼逐步向立体生态型发展,结合稻-鱼、稻-鱼-鸭、稻-鳅、稻-鱼-鱼(冬水田养鱼)等模式养殖推广,在元阳县建立产供销游为一体,第一、二、三产业相融的产业链。“稻渔共作”产业逐渐形成“公司(元阳县呼山众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合作社(世贤稻田鱼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泽沐康沐梯田红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全国稻渔综合种养试验示范基地)+农户”,“基地(全国稻渔综合种养试验示范基地)+生产+旅游观光(元阳梯田稻渔综合种养观光体验区)”的运营模式。同时,金融机构结合梯田生态、旅游、种养等特色产业,以多种金融服务模式配套支持稻鱼鸭种养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切实发挥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作用。
三、取得的成效及影响
(一)政策效应显现,精准滴灌促发展
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引导金融机构聚少成多支持红河州“稻渔共作”产业。2018年6月末,“稻渔共作”贷款余额3319万元,惠及327户农户,直接带动建档立卡户45户,支持企业2户,主要投向养殖鱼、鸭、泥鳅和种植梯田红米。同时,货币政策工具撬动效应显现,元阳县农村信用社运用扶贫再贷款发放2260万元用于稻田综合种养,其中1750万元用于元阳县呼山众创公司发展稻鱼鸭综合种养和打造2500亩的生态休闲庄园,为建成农旅融合的新型现代农业企业提供资金供给;400万元用于元阳县粮食购销公司研制开发萌芽红糙米、萌芽留胚红米、萌芽精制红米等高端产品,并在淘宝、京东、微信公众号、微商城等20多家网络线上推广销售;110万元向24户农户发放扶贫小额贷款,用于种稻、养鱼,直接发展生产。
(二)辐射效应显现,以点带面助推脱贫
元阳县以“全国稻渔综合种养试验示范基地”建设为中心,带动红河县、绿春县、金平县“稻渔共作”产业发展,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充分调动金融支持“稻渔共作”的积极性,采取金融支持“龙头企业+农户”“企业+农户+基地”“农业合作社+农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等模式,做实金融服务。截至2018年6月末,四个深度贫困县累计对田鸭、鱼、泥鳅养殖户发放贷款2718.4万元,带动农户250户;对稻田种植和销售发放贷款600.57万元,带动农户77户。
(三)金融服务显实效,降低融资成本
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指导元阳县农村信用社采取差异化利率定价模式,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信贷最高授信金额5万元,最长期限3年,基准利率,财政贴息;其次,元阳县农村信用社对一般农户及企业的贷款期限为1年-3年,一次授信三年,循环使用,并根据农户和企业的经济状况、征信情况等信息采取差异化利率,利率区间4.35%-7.16%。如:2017年,元阳县农村信用社运用扶贫再贷款支持元阳县呼山众创公司和元阳县粮食购销公司,执行4.35%的贷款基准利率,每年分别节省78.98万元、23.4万元的融资成本。
论文作者:兰佳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6中
论文发表时间:2018/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