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香港、台湾及国外语文课程标准教学目标研究_语文课程标准论文

大陆、香港、台湾及国外语文课程标准教学目标研究_语文课程标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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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语文课程改革,研究香港、台湾以及国外语文课程标准能够给大陆的语文教学改革以借鉴。这里,我们主要以20世纪90年代德国、日本及我国香港、台湾地区的语文课程标准为范本,从语文教学目标的视角加以研究。

语文教学目标的界定,我们从语文课程标准或语文教学大纲的分析中可以看出,主要有三个尺度:国家、社会、个体。国家尺度强调语文学科的国家意志,主要从文化认同的角度培养学生的爱国感情和民族精神。社会尺度强调语文教育的社会要求,主要培养学生听说读写等语文基本素养。个体尺度强调语文学习的主体价值。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构成了语文教学目标价值取向。

一、语文教学目标界定

1.国家(地区)尺度

我国的香港、台湾地区语文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民族感情,教育学生体认中华文化。在语文教学目标中作了明确的规定。

香港在语文课程标准中确立民族、国家、文化观念经历了一番曲折。1949年以前,香港的语文教学主要以大陆为标准,1953年教育署所属的“审核课程及课本委员会”发表了《中文科教育报告书》,报告建议中文科目标应能使学生理解及欣赏本国文化。但是1978年教育署颁布的《中学中国语文科课程纲要》,中学语文科教学目标中却没有提及国家民族、传统文化和道德伦理,因而受到广泛的批评。1988年,香港启动新语文课程标准的研制,其指导思想又强调了“重视语文学习的教育价值和文化价值”。1990年,新颁布的《中学中国语文科课程纲要》认为语文科的教学目标应“培养学生的品德,增进学生对中华文化的认识”。2000年颁布的《中学中国语文课程指引》(咨询稿)中进一步明确规定“体认中华文化,培养对国家、民族的感情”的教学目标。

台湾历来重视传统文化的学习,强调民族精神的教育。其课程标准要求在国文科等学科教学中,注意培养学生的爱国心,公德心,与对国家、社会的责任心。如1983年颁布的《高级中学国文课程标准》中就规定了“指导学生研读中国文化基本教材,培养其伦理道德之观念,爱国淑世之精神”的教学目标。1998年颁布的《国语纲要》也提出了“透过语文学习,体认中华文化”的教学目标。

香港、台湾与祖国大陆有着共同的文化价值和民族心理,因而在教育、语文教育中有许多共同之处,注重传统文化的学习,培养民族意识、爱国精神就是其中的一项。

日本、德国在语文教学中相对淡化学生民族精神、国家意识的培养,但并不等于这些国家忽视学生此种品质的培养。

2.社会尺度

这些国家及地区都将语文的科学学习与正确运用作为教学的中心任务,但也表现出了某些差异。

欧美国家既重视学生阅读、写作能力的培养,又重视学生听、说能力的培养。如早在1982年全美英语教师理事会制定的《英语教学纲要》,在英语教学要点中就提出“作为交际基本方式的英语的运用发展,包括读、写、听、说和观察诸种技巧”。

而亚洲国家及地区受中国文化影响相对较多,传统上重读写而轻听说。如1978年香港教育署颁布的《中学中国语文科课程纲要》,规定中学语文科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阅读和写作能力,而没有提到培养听、说能力。1983年《台湾高级中学国文课程纲要》也只规定了学生阅读、写作能力的培养目标。但近年来,亚洲国家和地区对于听说能力的培养也逐渐重视起来。如2000年香港特区课程发展议会编订的《中学中国语文课程指引》(咨询稿),中国语文的教学目标是通过语文学习“提高读写听说能力、思维能力、审美能力和自学能力”。其中还分别具体规定了阅读、写作、聆听、说话的学习目标。聆听范畴的学习目标是:①增强理解、评价等聆听能力;②掌握聆听策略;③乐于聆听、认真聆听,扩大聆听面。说话范畴的学习目标是:①增强构思、表达、应对等说话能力;②掌握说话策略;乐于表达,勇于表达,应对得体。1998年台湾颁布了国语课程纲要,国语教育的基本理念是旨在培养学生正确理解和灵活应用本国语言文字的能力。即能使学生具备良好的听、说、读、写、等基本能力,并能使用语文,充分表情达意,陶冶性情,启发心智,解决问题。1994年日本文部省颁布的《中学学习指导要领》中对听说训练作了明确规定。他们将听、读的培养目标放在一起,认为其同属于接受范畴,而将说、写放在一起,认为其同属于表达范畴。如初三“说”的培养目标是“要深入对事物的观察和思考,使学生具有按照目标、场合,恰当地说话和写文章的能力,同时培养使表达能力为生活服务的态度”。关于“听”其规定“让学生掌握按照目标和场合正确地理解说话和文章内容的能力。同时培养积极地听话和阅读使之为生活服务的态度”。

而且值得注意的是香港、台湾新颁布的课程标准中听、说能力的培养已超越单纯地听、说能力的培养,而是培养学生将听、说能力与思维力、判断力等综合素质结合起来,在具体的语境当中沟通、交流。如1998年台湾颁布了国语课程纲要。其中规定:“应用语言文字表情达意,分享经验,沟通见解。透过语文互动,因应环境,适当应对进退。”

3.个体尺度

在培养学生的个性方面,各国及地区有两点共同之处,一是注重培养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二是注重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如思考能力和判断、推理能力,注重发挥语言发展思维的功能。

从台湾、香港新颁布的语文课程标准可以看出,这两个地区的语文教育理念与传统相比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即从以知识为本位向以学生为本位转变,培养学生的语文素养。新颁布的课程标准根本上以学生为本位,发挥个体潜能,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国家、民族感情。这主要是20世纪末波及全球的教育个性化思潮,终身教育思潮影响的结果。

20世纪90年代,从香港、台湾及国外语文课程标准的研究中,我们可以看出,香港、台湾、日本的语文教学目标的界定既表现出了其独特性,又表现出了与其他国家的共同性。进入20世纪90年代,香港、台湾语文教育理念发生了重大转变。借鉴西方先进的教育理论,从传统的以知识为本位,培养学生的语文能力,培养国家意识和民族精神,向以人为本位,培养学生的语文素养转变。但也保留着培养学生对民族、国家感情的传统。

二、语文教学目标界定的启示

20世纪末,中国内地、香港、台湾语文教学目标的教育理念发生了重大转变。从传统的以知识为本位,培养学生的语文能力,培养国家意识、民族精神,走向以人为本位,注重从学生的个性与特长出发,培养学生的语文素养,从学生的身心特点出发,挖掘语文学科的文化性、民族性,培养学生对国家、民族的感情。欧美国家的语文教学则相对淡化学生国家意识、民族精神的培养,注重培养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培养学生思维能力、判断能力和推理能力。

欧美国家注重学生语文听说读写能力培养的历史相对较长。民国时期,中国内地的国语运动,经过“五四”白话文运动的推动,终于使传统的读写与听说分离走向了听、说、读、写的统一,而且使文言一致得到了官方的认可,在语文课程标准中也得到了体现。但解放后的语文教学大纲一直强调学生阅读能力、写作能力的培养,未提及听、说能力的培养,直到1986年颁布的语文教学大纲才再一次明确规定培养学生的听说能力,2000年颁布的语文教学大纲将听说能力改为口语交际能力,是在听说能力基础上的进一步完善。香港、台湾地区同祖国大陆一样,也有重读写而轻听说的传统,直到20世纪80年代末才将听、说、读、写能力并举,从这两个地区新颁布的语文课程标准来看,他们将听说能力进一步完善了,将二者与学生的综合素质结合起来,在具体的语境中培养学生的听说能力。日本深受中国文化的影响,也是重读写,而轻听说,这种情况也是在20世纪90年代才得到彻底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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