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招标采用“低价中标”法的探讨论文_张飞龙

建筑工程招标采用“低价中标”法的探讨论文_张飞龙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建筑段

摘要:在建筑工程招标中采取“低价中标”的招标方法已经逐渐成为招标趋势,所谓“低价中标”就是报价最低的报价单位中标的评标方法。本文就“低价中标”的优势和劣势分析后,整理出一些采用“低价中标”作为招标方法的注意事项,有助于更合理的运用“低价中标”的招标方法。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标;低价中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早在2000年1月1日开始实施,以作为招标投标过程中各项活动的法律依据。随着时代发展,建筑市场环境在国家多次整治下成为了拥有公平、公正、公开等诸多良性秩序的健康环境。经济发展下市场的扩大无疑是更大的机遇,作为建筑工程常用的招标方法,“低价中标”方法的优化一直是建筑工程投标部门的努力方向。现在建筑工程的国际交流合作项目逐年增加,机遇下提出了对于加快效率的要求,“低价中标”的优化刻不容缓。

一、合理低价中标法的含义与趋势

1、合理低价中标法的含义

合理低价中标就是在不低于成本价格的基础上的低价中标,这种招标方法与工程量计价清单有着巨大的联系[1]。现在工程量清单在建筑工程招标中已经广而用之,利用工程量清单来分析投标单位对于工程报价的合理性,这样可以再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上节约工程造价的投入。

合理低价中标对于企业的第一要求就是在保障质量的前提下在投标中合理报价,对于盲目压价的建筑工程投标是不提倡的。现在在秉承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活动中,企业想要自主报价低于平均社会成本价,对于鞭策企业根据自身的优势和招标要求,做出合理而具有竞争性的招标方案有着良性作用。

2、合理低价中标法的趋势

在建立在保证工期、质量、安全等诸多招标工程项目的要求下,合理的低价已经成为诸多投标单位的中标法宝。低价中标不仅是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还是经济社会发展下的行业大趋势。对于现在大部分秉持着低价中标会导致建筑产品与其他产品(如劳动)有着不等价交换关系的观点,事实上,在经济条件下存在的供需矛盾是必然的,商品的等价交换大部分情况下是通过不等价交换实现的。价值规律就是通过价格和价值的背离,通过市场价和波动来调节社会劳动中不同生产部门的合理分配。

二、建筑工程招标对于“低价中标”方法的运用

1、合理运用“低价中标”方法的优势

1.1操作方法简单明确

“低价中标”的关键就是投标单位在满足招标单位的招标文件中的各项需求后,谁报出最低的合理报价谁就中标的招标方法。不仅操作简单过程透明,而且对于招标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成本也是极大的节约。

1.2有利于节约资源

“低价中标”对于资源的节约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避免了因激烈的市场竞争引起的不合理降价,另外一方面避免了因为定额标准与现实市场价格的不合理偏差。

1.3可以有效抑制腐败

合理条件下的价低者得的“低价中标”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投标方法,不仅减少了人为暗箱操作的因素,而且减少了建筑工程市场的为招标投标不择手段的各种乱象。

1.4提高企业效率和管理水平

合理低价中标的招标方法促进了投标企业为了中标进行的企业优化,促进了市场的良性循环[2]。企业为了在合理最低价的价格下拥有可观盈利必须做到以下三点:首先必须通过优化企业内部管理来降低企业内部不必要的内耗;其次通过降低企业定额来提高企业的成本绩效;最后必须以良好的企业形象来增加企业公信力。

2、“低价中标”方法中存在的缺陷

2.1工程质量把控难度加大

因为“低价中标”的招标方法,一部分中标建筑工程单位为了弥补损失,采用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影响工程质量的极端方法,因而加大了对于工程质量的控制难度。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2.2容易受到外部因素影响

2.2.1利用“假”低价来“真”中标

容易出现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前期以较低的报价中标,在中标完成工程任务后,结算时工程价高于其他投标单位来获取利润。

2.2.2最低成本价受到外部因素影响

容易出现因为前期工作失误而造成成本价与竞标价格差异过大,最后没有按照既定招标方案选出中标单位。

2.3容易发生拖欠款现象

容易发生拖欠材料款项,人工工资的现象出现。近年来屡屡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件,这对于建筑市场的发展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三、对于合理运用“低价招标”的建议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对于2000年投入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进行完善,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单位的惩处力度。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违法违规操作单位与负责人不仅要进行经济处罚,而且要进行必要的政纪处分和党纪处分。

2、推行工程担保制度

工程担保制度是对中标单位和招标单位违规市场行为的有效监督,以规避工程风险。此项制度具有双面性,一方面对于中标单位的履约担保,避免了工程质量等问题出现;另一方面是对于招标单位的支付担保,避免了因为拖欠工资造成的中标单位负面影响。

对于中标单位来说,中标价格太低会造成施工过程中因资金不足而施工困难导致的被迫停工现象,严重者会造成更换施工队伍的结果。不仅是对国家资源的浪费和对招标单位的不负责任,而且还会造成自身企业巨大的负面影响。如果实施工程担保制度,一旦中标施工单位出现以上现象,担保方不仅会赔偿招标单位的损失,而且会进行协商、重新招标等方法保证工程继续,避免烂尾工程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损失的现象。

对于招标单位来讲,如果出现资金筹措不到位的状况,会导致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项的现象。这对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和工期都有着较大影响。近年来承包商中标后款项不到位发生的垫资工程和被迫停工烂尾的现象屡见不鲜。此项原因也是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要原因。担保制度下,如果出现以上状况,担保公司会支付款项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3、建立诚信招标体系

3.1重视企业信用的监察

完整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建立守信激励制度和失信惩罚制度的基础。利用科学的信用评价方法定期对企业进行评价,防止出现投标单位利用虚假信息中标后无力完成的一系列恶劣现象。

3.2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2000年1月30日开始实施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的对建筑产品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标志着建筑工程的产品质量管理正式步入法制化的管理轨道。其目的是通过工程建设单位、勘查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检查单位等各个建设工程的主体单位对于工程在合理使用年限内的负责。以工程质量贯穿施工全过程来保证施工质量,避免了因为质量的事故发生和不合格质量的维修和重建损失。

中标单位因为有利可图而出现的偷工减料和以次充好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是因为之前的约束主要是道德层面,不堪利益诱惑。现在的监管以落实到法律层面,对此类现象的抑制有着明显的作用,因此加大普法和执法力度刻不容缓。

4、提高招标文件质量

招标文件是联系着招标单位行业投标单位的关键,招标文件的错误往往是建筑工程中出现资金断裂、拖欠工资的源头。为了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的顺利,一份招标文件确立之初应该经由经验丰富的技术、经济、法律三方面工作人员反复确认,避免因为小文件而引发大问题。

结束语

根据文章分析,现在建筑工程实施中“低价中标”这种优势巨大的招标方法还存在很多可以改进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离不开政府和建筑工程部门的配合。作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进行低价评标的“低价中标”法,优化后对于市场发展的推动和对于各项资源的科学节约有着巨大作用,因此我们要根据实践与发展,合理合情的完善这种先进的招标方法。

参考文献:

[1]郭丹丹. 关于工程招投标中合理低价中标法的研究[J]. 门窗, 2015(3):215-216.

[2]郑碧莹. 探讨工程招投标造价控制的几个重要环节[J]. 招标与投标, 2014(5):49-51.

论文作者:张飞龙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2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1/15

标签:;  ;  ;  ;  ;  ;  ;  ;  

建筑工程招标采用“低价中标”法的探讨论文_张飞龙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