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收入与国民经济协调增长的国际比较与启示_居民收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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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实践证明,经济增长只是居民收入增长的必要基础,并非每个国家的居民收入都能实现与国民经济协调增长。居民收入份额与居民收入差距的大小是衡量居民收入与国民经济是否协调增长的重要指标,本文从这两个重要方面展开国际比较以对我国居民收入与国民经济增长做出一个较为客观的判断,同时从世界的、横向的和发展的角度理解居民收入与国民经济协调增长的基本趋势和规律,对我国以资借鉴与启示。

      一、典型国家居民收入与国民经济增长的国际比较

      我国居民收入格局到底处于一个什么样的水平?为了明确回答这一问题,本文选择三类经济体进行国际比较:第一类是欧美发达国家(美国、英国)的长周期数据的对比分析(30~40年),旨在分析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的演变趋势;第二类是亚洲新兴经济体(包括国家与地区,主要选取日本、韩国、中国台湾)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阶段持续稳定发展至今的对比分析,重点考察中等收入阶段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演变,试图发现一般性规律和演变特点;第三类是转轨国家的典型代表(俄罗斯),旨在分析转轨国家及金砖国家的代表俄罗斯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的演变特点,以借鉴经验教训。

      由于各国对居民收入的统计口径不同,对居民收入数据进行国际间横向比较时存在着较大分歧,为使得各国居民收入指标具有可比性,本文采用劳动报酬作为居民收入的替代性指标。①

      (一)欧美主要发达国家居民收入与国民经济增长。

      以美国与英国为例,1970-2012年,居民收入与国民经济增长特点如下:一是劳动报酬收入与GDP始终协调增长,趋势基本一致。美国GDP增速的平均值为6.7%,劳动报酬收入增速的平均值为6.5%,英国则分别为8.6%和8.4%,且两国当年劳动报酬收入的增速要略高于GDP的增速。二是英美两国劳动报酬收入占GDP的比重均始终高于50%,基本在55%左右波动。三是劳动报酬占比变化趋势比较稳定,略有下降趋势。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劳动报酬占比下降趋势较为明显,美国劳动报酬占比从2008年的55%下降到2012年的53.1%。英国劳动报酬占比2012年下降到53.8%。

      欧美主要发达国家劳动报酬收入比例较高且占比稳定,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产业结构的演进升级是重要影响因素。英国在后工业时代居民收入分配格局中,资本要素收入也始终只占较小的比例,劳动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处于主导地位。二是建立了劳动收入与企业利润挂钩的机制。如美国制定了相关法律保护工人权益,建立起代表劳工权益的工会。三是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如在私人经济占绝对支配地位的美国,只有当市场调节失灵时,政府才通过财政、货币、收入等政策对经济实施短期调节。

      从欧美主要发达国家居民收入占GDP变动的历史趋势看,英国、法国、德国、美国发达国家在人均GDP从3000美元增加到10000美元的发展阶段,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均呈现阶梯上升的特征。在人均GDP为3000美元时,美国、法国、德国、日本四国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平均为48.7%;人均GDP达到6000美元时,平均比重为53.1%;当人均GDP达到10 000美元时,平均比重达到55.4%,居民收入与国民经济实现同步协调增长。当人均GDP超过20 000美元以后,劳动报酬收入占GDP比重与之前相比则略有下降,基本稳定在51%~55%之间,并且在大部分年份劳动报酬收入增速要略高于GDP的增速。

      (二)新兴经济体居民收入与国民经济增长。

      

      图1 欧美国家1970-2012年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情况

      

      图2 欧美主要发达国家劳动报酬占比的国际比较(1970-2012年)

      1.日本。日本1970-2012年居民收入与国民经济增长情况:一是劳动报酬收入与GDP始终协调增长,趋势基本一致,GDP增速的平均值为4.6%,劳动报酬收入增速的平均值为5.2%。二是进入中等收入阶段后劳动报酬收入占GDP的比重基本高于50%,在51%左右波动。三是劳动报酬占比不断上升,在经济增长出现转折时劳动报酬占比低位运行。如1990年日本泡沫经济的破灭和美国金融危机爆发时期劳动报酬占比都出现了明显下降。1970-2012年劳动报酬占比从42.1%上升到51.5%,增加了约10个百分点,42年期间平均占比为51.5%。

      考察日本人均GDP 3000美元到10 000美元的中等收入阶段(对应时期约为1972-1982年),可以发现以下特征:一是劳动报酬收入超过经济增长增速。这十年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时期,日本劳动报酬收入与经济增长增速均超过10%,劳动报酬收入增速超出GDP增速1.8个百分点。二是劳动报酬占比并不高,但不断上升。日本进入人均GDP 3000美元时,劳动报酬占比仅约为46%,到人均GDP突破1万美元时,劳动报酬占比达到了53.3%。

      

      图3 日本1970-2012年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关系

      这一期间也是日本第三产业飞速发展的十年,第三产业比重从1970年的46.6%上升到1980年的55.4%,第一产业比重从19.3%下降到10.9%。第一产业减少的就业人口完全被第三产业的快速增长所吸纳,日本就此迈入后工业化时代。当然,该阶段劳动报酬收入占比的不断增加还与日本“春斗”②和劳动力短缺等因素引发劳动工资不断上升有关。受当时世界经济滞涨效应以及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机影响,物价暴涨,“春斗”规模较大,而且日本劳动力市场供给不足,这样大大增加了工人们的主动权。尽管企业受滞涨影响经营业绩大幅滑坡,却不得不向“春斗”的工人们让步。

      2.韩国。韩国1970-2012年居民收入与国民经济增长情况:一是劳动报酬收入与GDP始终协调增长,趋势基本一致,GDP增速的平均值为16.1%,劳动报酬收入增速的平均值为17.1%。二是劳动报酬收入占GDP的比重呈现不断上升趋势,但没有超过50%,42年间劳动报酬占比平均约为41.4%。考察韩国人均GDP 3000美元到1万美元的中等收入阶段(对应时期约为1986-1995年),可以发现以下特征:一是劳动报酬收入超过经济增长增速。这十年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时期,韩国劳动报酬收入与经济增长增速均超过10%,劳动报酬收入增速超出GDP增速1.9个百分点。二是劳动报酬占比并不高,但不断上升。韩国进入人均GDP 3000美元时,劳动报酬占比仅约为39.6%,到人均GDP突破1万美元时,劳动报酬占比达到46.6%。这期间韩国第三产业比重迅速增加,1991年第三产业占GNP比重为64%,服务业就业比重为56.4%,与之相对应的是第一产业比重的下降以及一产就业比重的下滑。并且,该时期韩国资本密集型产业快速发展,劳动力要素比资本要素相比价格更高,工资水平上升速度较快。1988年、1989年、1990年3年制造业工人工资收入增长率分别达到19.6%、25.1%和20.2%,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增长12.4%、19.3%和11.6%。1990年,制造业工人年平均工资收入突破1万美元,1996年,全行业工人年平均工资收入总额达到2.04万美元。

      

      图4 韩国1970-2012年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关系图

      3.中国台湾。中国台湾地区1970-2004年③居民收入与国民经济增长情况:一是劳动报酬收入与GDP始终协调增长,趋势基本一致,GDP增速的平均值为12.8%,劳动报酬收入增速的平均值为13.9%。而且,绝大部分年份劳动报酬收入的增速要略高于GDP的增速。二是劳动报酬收入占GDP的比重总体呈现波动上升趋势,34年期间平均占比为51%。考察台湾地区人均GDP 3000美元到10000美元的中等收入阶段(对应时期约为1984-1993年),可以发现以下特征:一是劳动报酬收入超过经济增长增速。这十年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时期,台湾地区劳动报酬收入与经济增长增速均超过10%,劳动报酬收入增速超出GDP增速1.9个百分点。二是劳动报酬占比不断上升。台湾地区进入到人均GDP 3000美元时,劳动报酬占比约为50%,到人均GDP突破1万美元时,劳动报酬占比达到了58%,十年中,劳动报酬占比上升了约8个百分点,平均值为54%。该时期台湾产业结构不断升级,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产业逐步成为经济的主导,并且失业率一直控制在2%左右且不断降低。这些都是劳动报酬收入占比不断提高的重要影响因素。

      (三)转轨国家俄罗斯居民收入与国民经济增长。

      

      图5 中国台湾地区1970-2004年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关系图

      

      图6 俄罗斯1989-2012年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关系图

      俄罗斯地域辽阔,横跨欧亚大陆,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而且在转轨前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加之与我国同为新兴发展中国家,同为“金砖国家”成员,这些与我国相同或相近的自然条件、发展历程和国际地位,对其的考察是非常有意义的。俄罗斯1989-2012年居民收入与国民经济增长情况:一是劳动报酬收入与GDP始终协调增长,趋势基本一致,且劳动报酬收入增长高于经济增长0.4个百分点(GDP增速的平均值为26.1%,劳动报酬收入增速的平均值为26.5%)。二是劳动报酬收入占GDP的比重总体呈现波动上升趋势。1989-2012年劳动报酬占比从46.6%上升到50.4%,增加了约4个百分点,13年期间平均占比为47%。

      从2012年劳动报酬占GDP比重的国际比较来看,欧美主要发达国家(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等)都超过了50%,北欧国家均值较高,约为54%;亚洲新兴经济体表现不一,日本为51.9%,韩国为45.9%;转轨国家俄罗斯为50.4%,所选31个国家的平均值为47.3%。具体而言,劳动报酬占比最高为丹麦,55.2%;最低为墨西哥,27%;我国约为49%,超过平均值47.3%,在31个国家中排名为第15位。

      二、典型国家居民收入差距及调节手段的国际比较

      (一)主要发达国家居民收入差距及调节手段。

      发达国家基尼系数④基本在0.4的警戒线以内,只有美国在过去50年中,从0.36上升到0.4以上。所有其他国家均在0.4以下,英国、德国、法国等西欧国家都在0.3左右。北欧国家居民收入差距缩小更为显著,丹麦、挪威等收入差距20世纪50年代都在0.4以上,挪威还到了0.55,经过50年变化,都下降到0.25左右。在所有发达国家中,北欧国家收入差距是最小的,收入分配相对公平。

      

      图7 2012年劳动报酬占比的国际比较

      美国是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国家,但其居民收入差距也一直居高不下。20世纪50~70年代曾经是美国基尼系数比较稳定的时期,80年代到现在,美国的居民收入差距迅速扩大,2006年达到了0.47。据美国人口普查局2010年9月发布的一份报告表明,美国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口总数占总人口的比重从2008年的13.2%上升到2009年的14.3%,即2009年有4360万美国人生活在贫困之中。

      欧美发达国家调节居民收入差距主要采用了税收和财政支出的手段。一是税收调节。美英均建立了以个人所得税为主体、遗产与赠与税、财产税为辅的税收调节体系,充分发挥不同税种的调节功能。个人所得税及遗产与赠与税实行累进税率,美国遗产税的最高边际税率曾经高达70%,英国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为50%,而且随着通货膨胀状况的变化相应调节起征点。在英国,继承人除了要对死者遗留的财产缴纳遗产税外,还要对死者7年内赠与的财产按不同的税率缴纳赠与税。二是财政支出调节。欧美国家通过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来扶持社会弱势群体,并提供基本的收入、医疗卫生、住房等方面的福利。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对调节收入分配差距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美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承担了社区卫生机构80%左右的经费和有关支出;在反贫困方面,颁布了“地区再开发法”和“联邦社区援助法案”,联邦政府不断增加对州政府反贫困的转移支付金额,2004年支出额度达到当年联邦政府支出的15.7%。英国还采取加大教育投入、制定反贫困措施等一系列提高居民收入的措施,有效缓解了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除此之外,美国众多的教会和各类慈善团体也在缩小居民差距方面起到了对政府救济补充的作用。

      (二)新兴经济体居民收入差距及调节手段。

      日本是一个后起的工业化国家,在其经济增长和工业化过程中,收入差距的变化同样经历了先扩大、再缩小的过程。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日本的收入不平等程度很高,1940年基尼系数在0.6左右。1962年的基尼系数为0.38,到1974年基尼系数下降到0.34。在高增长阶段即20世纪80年代的时候,其收入分配的不平等程度继续下降。日本主要采取了税收调节、促进就业、增加教育支出、保障区域经济均衡发展等政策措施,缩小各阶层、各地区间的居民收入差距一是税收调节。日本的税收制度包括固定资产税、住民税、收入税及其他税。日本实施五级超额累进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模式,并实行严格的偷逃税惩治措施。这对有效调节收入分配关系、提高公平分配水平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二是社会保障制度。日本社会保障制度保护的重点人群是老年人和其他弱势群体。日本非常重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迄今为止已形成了覆盖全体农村劳动者、项目齐全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起到了收入再分配的作用。三是重视教育和就业促进。早在20世纪80年代,日本就基本实现了各地区教育服务的均等化,尤其是义务教育的普及使不同地区间和城乡居民间的受教育机会均等,推动了国民教育收益率的提高。建立严格的就业预算保障制度,对促进就业的相关事业给予优惠税收政策。日本《财政预算法》对就业经费预算编制等做了详细的规定,有力保障了居民就业,提高了一般居民的收入。

      韩国在经济腾飞时期,基尼系数一直维持在0.38左右,在亚洲金融危机期间,居民收入出现下降,收入差距一度出现扩大趋势,基尼系数显著上升,1999年第一季度达到0.43。之后,逐渐回落,2007年以来,韩国该系数一直在0.310~0.314间波动,保持稳定。2010年韩国基尼系数为0.31,韩国的相对贫困率,即收入只有中产阶级一半以下的家庭占比,降至14.9%。韩国政府在经济发展进程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效缩小了居民收入差距。一是重视教育,优化劳动力结构。韩国政府大力发展“公共教育”,提高教育公平程度;并且促进企业“干中学”,增加在职工人的收入,缩小不同教育水平之间的工资差距。二是开展“新农村运动”,有效减小城乡差距。20世纪60年代末,韩国政府大幅提高粮食收购价格,启动“新农村运动”,将政府一半的投资分配到农村地区,集中于基础设施、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提高了农村生产率,增加了农民收入,缩小了城乡差距。

      台湾地区在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中后期经济高速发展,并在90年代初期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被叹为“亚洲经济发展的奇迹”。而且这一时期,台湾地区成功实现收入分配状况明显改善,为我们提供了解决公平与效率兼顾这一难题的实际例证。在1953以来,台湾基尼系数呈现下降趋势,特别是1953-1985年这个高速增长期,基尼系数从0.588下降到0.29,平均每年降低0.9个基点。中等收入阶段基尼系数略有上升,不过幅度非常微小,基本控制在0.3左右。

      本文重点考察台湾地区在20世纪50年代到90年代初期所采用的调节居民收入差距的手段:一是税收制度。台湾地区在20世纪60~70年代对税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尤其是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与适用税率以及赠与税的开征有重要意义。1968年,个人所得税改革重点调整了扣除标准和适用税率,加强了超额累进税率的累进程度,增加了有利于低收入阶层和贫困阶层的税收优惠条款。1973年正式开征赠与税。遗产与赠与税的征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富有阶层的财富积累,有效防止了贫富差距的进一步扩大。二是财政支出调节。台湾地区重视各类民生支出,在各类支出中,尤其以社会救济及卫生支出增长最快,1960-1970年间增加了24.1倍,教育科学文化支出的增长速度也比较快,同期增加了5.3倍。社会福利支出和教育支出的快速增长,对增加低收入阶层的实际收入,缓和贫富差距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转轨国家俄罗斯居民收入差距及调节手段。

      在苏联解体以来的十多年里,俄罗斯贫富差距急剧扩大。据俄罗斯官方统计,在转轨之前的1991年,货币收入低于贫困线的人口为610万人,占俄罗斯人口总数的4.1%;1992年实施转轨后贫困人口猛增至5020万人,比重上升至33.5%。考察俄罗斯的居民收入差距,解体前的苏联基尼系数只有0.24,解体后基尼系数不断上升,1993-1997年期间基尼系数高达0.48。进入21世纪后,2003年基尼系数摸高至0.491,2005年后虽然基本稳定下来,但仍然保持在0.45的高位。

      面对急速扩大的居民收入差距,俄罗斯联邦政府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从目前情况看,依然任重道远。一是税收调节。俄罗斯主要通过个人所得税、个人财产税和遗产与赠与税实现收入调节功能。2001年,俄罗斯改革个人所得税税制,对居民纳税人取得的绝大部分收入(如工资、薪金等)实行13%的单一比例税率。为了照顾低收入者和纳税人的一般生活需求,新的个人所得税还设定了标准扣除额。单一税制虽然没有完全遵循税收的公平原则,但是在整个社会转型中,在税收征管能力短期无法大幅提升的前提下,对减少偷逃漏税、改善税收环境,减轻纳税人过重的税收负担,具有显著意义。俄罗斯也开征了遗产与赠与税,课税对象包括商品住房、别墅、土地、汽车、汽艇、飞机等。并且采取超率累进税率,累进性非常强,对收入差距的调节作用十分明显。二是财政支出调节。目前俄罗斯的社会福利支出主要包括养老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强制医疗保险基金和居民就业基金四项支出,属于预算外基金支出,不纳入预算管理,实行自治管理。这是国家财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集中再分配社会资金的一种特殊形式,其资金来源是各类法人和自然人的缴款,具有税收的性质。

      三、结论与启示

      (一)国际比较结论。

      根据上述多维度的国际比较与分析,结合我国实际,可以得出三个基本结论:

      第一,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并无绝对统一标准,我国当前居民收入占比并非严重偏低。本质上而言,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属于居民收入与国民经济协调增长“量”的方面。从世界各国发展的实践经验来看,这个“量”并无绝对统一标准。如亚洲新兴经济体的代表性国家韩国,经济增长的质量有目共睹且居民收入差距较小,其跨越中等收入阶段的劳动报酬份额仅为46.6%,2012年仅为45.9%。从美英两国长周期的数据来看,劳动报酬占比达到55%左右就已经是比较稳定的水平,而日本劳动报酬占比的长周期数据平均值仅为51.7%。而我国在实现人均GDP 3000美元之前,劳动报酬收入占比就已经超过了50%,2012年劳动报酬占比接近50%,在与30个国家(29个OECD国家和俄罗斯)比较中排名为第15位,比同年的美国只低了约4个百分点,比日本仅低了约2个百分点。即使韩国是特例,那处于中等收入阶段时期并实现成功跨越陷阱的日本与中国台湾地区的劳动报酬占比均值也分别仅为51.7%和54%。而且,大部分国家在人均GDP突破1万美元之前,劳动报酬收入占比都并没有超过50%,因此,我国劳动报酬占比并没有严重偏低,而是基本与我国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即使与欧美发达国家或亚洲新兴经济体相较,差距都并没有想象中大。

      第二,在人均3000~10 000美元的中等收入阶段,劳动报酬收入占比持续上行是跨越“陷阱”的重要特点,我国劳动报酬占比持续下行的趋势值得重点关注。亚洲新兴经济体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时期的表现虽然各有特点,但是具有三个共性:一是劳动报酬收入的增速均超出经济增长的速度;二是劳动报酬增速比GDP增速基本要快1.8~1.9个百分点;三是劳动报酬占比呈现持续上升的趋势,上升幅度约为7~8个百分点。但是,我国进入人均3000美元的关键时期后,基本这三个特点都不具备。我国2008年人均GDP已经超过3000美元,但是除2012年之外,2008年以来GDP增速均超出劳动报酬收入增速,2010年二者差距高达3.6个百分点,并且,劳动报酬占比呈现逐渐下滑的趋势,而2012年略有上升,并不是居民收入增长显著提高,而是经济增长放缓的缘故。

      第三,居民收入差距在社会容忍限度之内是居民收入与国民经济协调增长的重要内容,我国居民收入差距与典型国家相比扩大快速,并且基尼系数已超过国际警戒线,要引起高度重视。合理的居民收入差距应是居民收入与国民经济协调增长的“质”的方面,如俄罗斯劳动报酬收入占比虽高,但贫富差距大,基尼系数高达0.451,大部分居民的收入都是“被增长”,那这绝对不是真正意义上居民收入与国民经济的协调增长。反观美英以及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地区,居民收入差距大部分都是在0.4的警戒线之内。尤其是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亚洲新兴经济体在该阶段的居民收入差距都是在0.4的警戒线范围之内,台湾地区在该时期的基尼系数最高也仅为0.32。而我国的基尼系数,目前各机构认识不一,被学界普遍认可的是世界银行测算的0.47。无论是城乡之间、城乡内部,还是行业之间、地区之间,居民收入差距均呈扩大趋势,低收入群体增收难度较大。

      (二)国际比较启示。

      从国际经验来看,居民收入与国民经济协调增长并不是自然发展的结果,而是“无形的手”与“有形的手”共同作用的结果,政府干预与市场机制相互支撑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方面,在居民收入增长方面,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发挥决定性作用,政府着重在构建平等竞争秩序井然的市场环境、促进就业等方面做重要补充。经济增长是居民收入增长的基础,没有经济的增长,居民收入的增长也只是无本之木。不论是欧美发达国家、亚洲新兴经济体还是转轨国家俄罗斯都十分重视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从国际经验来看,产业结构的演进升级是居民收入快速增长重要影响因素,劳动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处于主导地位,主要是由于人力资本在经济增长中起到了更为突出的作用,劳动者的收入得以不断增加。如美国进入后工业社会前(20世纪六七十年代前),服务业工资收入较工业工资收入略高,但二者差距很小。美国进入后工业社会后,服务业不断发展。2008年服务业工资收入为工业工资收入的5.7倍,是农业工资收入的9倍。日本也表现出同样的特征,1980年第三产业比重不断上升,第一产业减少的就业人口完全被第三产业的快速增长所吸纳,工人工资不断上升。同时,政府在建立最低工资制度、制定法律保护工人权益、促进就业等方面为居民收入稳定增长起到了重要的补充作用。美国建立了劳动收入与企业利润挂钩的机制,建立起代表劳工权益的工会。日本在20世纪60年代实施“国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强化工会的作用,以提高劳动者在劳资双方的谈判地位,最终在劳资双方达到了较为合理均衡点。日本建立严格的就业预算保障制度,对促进就业的相关事业给予优惠税收政策。并且《财政预算法》对就业经费预算编制等做了详细的规定有力保障了居民就业,提高了一般居民的收入。

      另一方面,在调节居民收入差距方面,政府发挥主体作用,建立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合理的居民收入差距对促进居民收入与国民经济的协调增长有着重要意义,收入差距过大不仅影响经济增长的质量,还将影响社会稳定甚至危及一国的政局。因此,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调节居民收入差距。居民收入差距的调节属于国民收入再分配环节,市场机制在此阶段所能起到的作用甚微。

      各国政府主要采取完善税收政策、健全社会保障制度、重视人力资本投资、新农村建设等方式来缩小居民收入差距。一是税收调节。大部分国家实行累进的个人所得税,开征遗产与赠与税等财产税,调节居民收入差距。如美国、英国、日本、韩国、台湾地区均实行累进的个人所得税制,并运用遗产与赠与税、财产保有环节的不动产税等有效调节居民财富存量之间的差距,有效发挥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二是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各国政府通过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来扶持社会弱势群体,并向他们提供基本的收入、医疗卫生、住房等方面的福利,以此来缓解居民收入的实际差距。三是重视人力资本投资。各国都非常重视教育,提高本国人力资本积累。如韩国大力发展公共教育,1967-1990年间,韩国对1600万名员工进行了职业培训,有效缩小了不同教育水平之间的工资差距。四是注重促进本国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缩小地区间的收入差距。韩国开展了“新农村运动”,将政府一半的投资分配到农村地区,集中于基础设施、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提高了农村生产率,增加了农民收入,缩小了城乡差距。日本制定一系列法律,如《山村振兴法》、《欠发达地区工业开发促进法》、《北海道开发法》等,通过这些法律和相匹配的财政金融政策,促进不发达地区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和缩小地区间居民收入差距的目的。

      ①该指标选择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所得的对价,反映了劳动者创造的经济成果,与资本报酬相对应;二是劳动报酬收入与居民收入虽然含义不同,但两者密切相关,劳动报酬收入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且劳动报酬收入占GDP比重的变化趋势与居民收入占GDP比重变化趋势基本一致。因此,国内外的大量研究采用前者作为后者的代理变量。鉴于国内统计口径与国际统计口径之间的存在较大差异,为了进行国际比较,我们运用国际口径的收入法对统计数据进行了重新计算。需要说明的是,为了保持口径可比,本文中的国际口径统计数据除说明外均来源于OECD数据库,采纳SNA93统计标准。

      ②“春斗”是“春季争取提高工资的斗争”的简称。日本的会计年度从4月1日开始,每年的二三月份,工会就组织劳动者为增加工资、改善劳动条件等向企业经营管理者交涉,经常采用的方式是罢工、集会、游行示威等。

      ③台湾地区由于数据可得性问题,所选时期为1970-2004年,其中已经包括该地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时期,因此并不影响本文的分析。

      ④根据国际经验,一般认为0.2、0.3是相对比较公平的收入,0.4是收入分配的警戒线,超过0.4表明收入分配差距已经过大,可能带来社会不稳定等一系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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