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贸易品结构和行业收入差距之间的双向影响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双向论文,收入差距论文,结构论文,关系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892(2010)05-0091-10
贸易作为一个自变量,不但会影响行业间的收入分配,也会反过来受到收入分配的影响。本文探讨我国贸易品结构和行业收入差距之间是否存在这样一个相互影响的关系。为了缩小我们的研究范围,我们用更加与行业收入有密切关系的进出口商品结构上的变化来表示贸易这个变量质的变化;用行业工资的变化来度量行业收入差距的变化。
一、贸易品结构和收入分配相互影响关系的理论回顾
(1)贸易品结构对收入分配的影响
S-S定理提出以后,随着贸易自由化大潮的兴起,主流经济学的分析重点是贸易的开放或者保护对要素收入的影响,尤其是对工人工资的影响。例如,Brown,Deardorff和Stern1993年的文章,根据新贸易理论的观点,考虑了报酬递增、产品差异和不完全竞争等因素以后,用实证方法检验了密歇根大学的NAFTA模型(Michigan NAFTA Model)中决定美国工人工资变化的五大效应,即斯托尔帕—萨谬尔逊效应、贸易条件效应、规模经济效应、进口关税效应和产品多样化效应,得出了NAFTA生效后美国进口商品结构中来自墨西哥劳动密集型商品比重的增加不会降低美国工人实际工资的结论。[1]Shatakshee Dhongde 2007年的文章则用资本是否能够自由转移来区分开放后贸易品结构变化对劳动等要素收入的长短期影响。[2]应当说,直到20世纪末21世纪初,学术界较多研究的问题是贸易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很少有人涉及收入分配对贸易的影响。
(2)收入分配对贸易品结构的影响
1961年林达(Linder)率先从需求角度来研究贸易问题,为后人研究收入分配对贸易的影响打下了理论基础。林达提出这样一个假设:需求偏好不同是国家之间贸易的重要障碍,有着相同需求结构的国家之间会有更多的贸易发生;而不同国家不同的人均收入,可以被近似地用来测量需求偏好结构。因此,“两个国家之间的需求结构越是相同,这两个国家之间的贸易潜力越是大”。[3]林达的这个假设被后人称之为“林达假设”(The Linder Hypothesis),开辟了从收入和需求结构去研究贸易品结构的先河。
“林达假设”只是简单地用两国的人均GDP来测量两国相互之间的共同需求。Bohman和Nilsson2006年提出,用“共同市场”来代替林达的人均收入。所谓共同市场(CM),是指两国收入分布函数中的重合部分。他们认为,“用共同市场与出口国国内市场的比率来代替收入水平作为林达变量的做法,是一种更加好的测试林达假设的方法”。[4]共同市场概念的提出,虽然有助于研究者从收入水平出发去研究两国贸易品结构的异同性,但还没有把研究视角放在收入分配问题上。
(3)当代学者从弹性概念出发的分析
一般情况下,一国国内的收入分配之所以会影响进口商品的结构,是因为在奢侈品的收入弹性大于必需品的情况下,高收入者的消费必然偏向奢侈品,低收入者必然偏向必需品。在把收入弹性高的奢侈品称之为“林达商品”以后,Francois Joseph F.和Kaplan1996年的文章进一步证明了:一国国内收入分配越是不公平,一国进口商品中奢侈品相对于必需品的比重会越高。他们认为,不但收入水平提高偏向于多进口“林达商品”,而且收入分配的不平等也会产生这种进口偏向:“收入的增加和收入分配的更加不平等就这样意味着进口需求必然偏向于林达商品”。[5]
现有贸易理论中常有的消费偏好相同的假定,排除了收入分配对贸易的任何影响。Dalgin,Trindade和Mitra(2006)则放弃了消费偏好相同的假设,在现有的引力模型中加入收入分配平等情况的变量去检验收入的不平等对贸易的影响。他们发现:收入不平等影响了贸易品的结构和贸易品的来源。他们同样把贸易品分成必需品和奢侈品两种,发现进口国收入分配越是不平等,奢侈品的进口比重越是大而必需品的进口比重越是小;反之,进口国的收入分配越是平等,必需品和奢侈品的进口结构发生相反方向的变化。通过利用弹性系数的计算,Dalgin,Trindade和Mitra发现:如果美国的收入不平等减少到与加拿大一样,则美国会少进口9%~13%的奢侈品,多进口13%~19%的必需品。[6]
这样,在1961年“林达假设”提出来以后,我们先是看到用“共同市场”的概念来代替林达人均GDP的简单测度需求结构的方法,也看到了真正用收入分配而不是收入水平来解释进口商品结构变化的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虽然这种进口商品结构只停留在奢侈品和必需品的分类上。
近年来的研究中,贸易品的结构被进一步细化为贸易品价格比例的变化,并用弹性分析来探索贸易品价格比例的变化对工资等要素收入的影响。经常被主流经济学家采用的弹性有要素的替代弹性、劳动的需求弹性、要素价格比例引起的要素使用比例发生变化的弹性以及要素回报率比例相应于产品价格比例发生变化的弹性等。各种弹性概念的引入丰富了学术界的分析工具,在劳动被进一步细分为熟练劳动和非熟练劳动以后,贸易品结构对工资的影响被200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克鲁格曼简练地表述成:熟练劳动密集型产品与非熟练劳动密集型产品之间的价格差距,等于熟练劳动在两种商品成本中的比重之差与这两种劳动工资变动之差间的乘积:
以上相关文献,为本文进行中国贸易品结构和行业收入差距之间关系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我国行业收入差距扩大的情况
限于工资外收入数据获得上的困难,我国近年来各行业的收入,只能用各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表示。表1列出了1989年到2005年间全国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数据,可以看出各行业平均工资经过17年所发生的变化。其中本来就低于全国平均工资水平的农林牧渔业职工的相对工资,下降到更低的地步;而1989年明显高于全国平均工资水平的采矿业,到2005年其相对工资已经下降到略微高一点的地步;建筑业的相对工资则在同期从高于全国平均工资变成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行业间工资相对水平的此长彼消,值得我们关注。另外,金融业平均工资的变化引起了我们的注意:1989年其相对工资还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到2005年已经上升到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并且从1997年开始,金融行业的平均工资就一直处于全国最高水平。同时,我们也发现农林牧渔业的平均工资一直都处于全国最低工资水平。高工资行业与低工资行业在排序位次上具有一定的稳定性。
图1描述的是表1中1989年到2005年行业平均工资的增长率情况:排在前五位的行业分别是金融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房地产业、教育和交通运输及仓储业,其增长率分别是1626%、1019%、969%、881%和833%;而排在最后四位的行业为农林牧渔业、建筑业、制造业和采矿业,其工资增长率在上表中只有498%、562%、729%和767%。
图1 2005年各行业平均工资相对于1989年的增长率
表2给出了更细分类的2006年行业工资排名。左半表是从高到低的行业工资排序;右半表则相反,是从低到高排序。
现在,我们来考察中国贸易品结构的变化在多大程度上与国内行业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有关。这个关系从两方面来分析:先对出口商品结构变化引起的行业工资差距变化进行实证分析,再对国内收入分配变化对进口商品结构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
三、出口商品结构对国内行业工资差异影响的实证分析
根据上述理论回顾,出口增长较快从而出口比重较大的行业,国外的强烈需求最终会通过劳动的需求弹性和供给弹性、商品价格的要素价格弹性、要素价格的要素替代弹性等这样一些弹性系数,对行业间的工资差异产生影响。在本部分的出口商品结构对国内行业工资差异影响的实证分析中,为了简化,我们用技术产品占出口的比重来代表出口商品结构,用技术劳动工资相对于非技术劳动工资的比率来代表工资差异。我们希望通过实证分析,来证明前一比重的提高引起了后一比率的提高。
1.数据来源
由于数据取得的局限性,本文以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的出口额来代表技术商品的出口额。数据来源于世界贸易组织数据库,该数据库中的机械、交通运输业包括了电子产品、电子信息处理设备、集成电路设备和自动化产品,因此可以将此类商品来代表技术商品。另外,本文将农林牧渔业的出口额代表非技术商品的出口额。中国技术商品与非技术商品出口比重的变化和这两类产业的年平均工资的变化,可以从表3、图2和图3中得到反映。
图2 交通运输、仓储邮电通信出口占中国全部出口百分比的变化
图3交通运输业和农林牧渔业出口增长对比
从表3的最后两栏可以看出,以1990年的工资水平为基础,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平均工资的增长百分比从1991年的10.72%上升到2006年的914.96%,增长幅度超过900%,远远超过了农林牧渔业同期平均工资的增长百分比511.94%。图2描述了表3的第三栏即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出口占中国全部出口百分比的变化,图3比较了交通运输业和农林牧渔业的出口增长情况。
图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和农林牧渔业平均工资图
从图4可以看出,以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为代表的技术劳动工资的平均工资和增长速度均显著高于以农林牧渔为代表的非技术劳动工资,两个行业的工资差别在迅速扩大。
2.实证分析
(1)回归分析
本文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的出口额占中国总出口额的百分比为自变量,用最小二乘法对两个行业的平均工资分别进行一元回归,这里采用半对数模型,对方程LnY1=aX+c和方程LnY2=aX+c分别进行回归。其中,X: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出口额占中国总出口额百分比;Y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平均工资;Y2:农林牧渔业平均工资。
回归结果如下:
方程(1)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出口百分比的系数表明,技术工人平均工资的增加率约为4.21%。方程(2)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出口百分比的系数表明,非技术工人平均工资平均增加0.5236%。两个方程中的F值和表明两个模型拟合效果较好,DW值说明消除了自相关。从系数上可以看出,以高新技术占出口比重来表示的出口商品结构的提高,带来技术劳动(大学毕业以上)工资相对于普通劳动者工资比率的提高更显著。
(3)单位根检验
对X序列一次差分后的序列进行ADF检验,滞后阶数为1,检验结果如下:
ADF检验结果表明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原假设,认为LnY2序列的一阶差分序列是平稳的。
由于这里变量均是一阶平稳的,因此我们认为模型不存在“伪回归”问题,出口商品结构的变化会对行业工资产生影响,加大技术工人与非技术工人工资水平之间的差距。
(4)Granger因果检验
判别一个变量的变化是否是引起另一个变量变化的原因,是计量经济学中的一个常见问题,Engle和Granger(1978)提出的因果关系检验是解决这类问题的常用方法。由于三个序列的一阶差分序列都是平稳的,接下来进行Granger因果检验,检验结果如下:
由上述检验结果,可以得到如下结论:就本文所选取的变量及样本期间而言,在滞后2期以内,技术产品出口代表的出口商品结构变化会引起技术工人平均工资的变化,但是无法判断对非技术工人平均工资的影响;而技术工人工资和非技术工人工资均可以引起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这一结果表明,不同贸易商品的出口对不同行业的收入水平产生的影响是不同的,从而进一步说明贸易商品结构确实能影响一国行业间的收入分配;随着我国贸易出口结构的不断升级,我国行业间的收入差距水平会随之发生相应的改变。
四、我国收入不平等对进口商品结构影响的实证分析
遵循上文理论回顾中提到的Francois Joseph F.和Kaplan1996的文章把进口商品按奢侈品和必需品进行分类以后,我们在下文中来寻找中国基尼系数与这两类进口商品之间的关系。
1.我国进口商品中奢侈品比重在不断增加
从进口来源国看,我国从美国进口的商品占总进口总量的比重最大,因此本文主要根据HS编码对从美国进口的产品进行分类,选取了中国进口量较大且具有代表性的商品,将其分类为奢侈品和必需品。①
2.收入分配对进口商品结构影响的计量检验
(1)模型构建
Dalgin,Trindade和Mitra(2006)考察收入分配的变化如何影响进口商品结构时使用的引力模型是:
(2)数据描述
本文选取1989-2004年中国与美国的相关数据进行测算。根据HS编码对从美国进口的产品进行分类,我们选取了中国进口量较大且具有代表性的商品,将其分类为奢侈品和必需品。美国向中国的商品出口额数据来自美国商务部;中美GDP及人均GDP数据来自世界银行。
(3)检验结果及分析
对1989-2004年美国出口到中国的奢侈品和必需品的进口额进行OLS回归检验,结果如表4。
其中,栏(1)是对公式(1)进行回归的结果,为了进行对比,本文也对另一模型进行了检验,模型与公式(1)稍有区别,认为进口国和出口国具有相同的GDP弹性和相同的人均GDP弹性,其回归结果在栏(2)中显示。从表4的估计结果来看,栏(1)中调整的相关系数和DW值均说明模型拟合效果很好,栏(2)中系数的显著性没有栏(1)中系数的回归结果好。根据公式(1)的结果我们可以明显看出,在对必需品和奢侈品检验时,只有一个变量的符号是相反的,即变量基尼系数的符号是相反的,这就证实了我们的假设:收入分配越不均匀,中国越会进口更多的奢侈品,而对必需品的进口量是减少的。由此可以看到,分配不平等对贸易商品结构的影响不仅有统计上的显著性,同时也有经济意义上的显著性。
上述分析结果表明,中国收入分配越不均衡,越会影响进口商品的结构,对进口奢侈品的需求就越多,同时必需品的进口需求在减少。具体来说就是中国的收入分配不平等每增长1%,会导致中国从美国进口的奢侈品增长10.8%,而从美国进口的必需品会减少大约9%。
五、结论
上文最后两部分的实证检验得出的结论是,不但中国出口商品结构的提高会扩大国内收入分配的差距,而且国内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也会影响进口商品结构发生变化,贸易品结构和收入分配之间相互影响的动态关系得到了验证。
因此,本文的结论是:(1)我们不但要重视贸易量的增长对收入分配的影响,也要重视贸易质的变化也即贸易品结构的变化对收入分配的影响;(2)就贸易品结构与行业工资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来说,不但前者对后者存在影响,而且后者对前者也存在影响。具体来说,不但出口商品结构会影响行业工资差距,而且国内的收入分配情况也会影响进口商品结构的变化。(3)根据结论(2)我们可以通过调整出口商品的结构来调整行业间的工资差距;同时也应当调整进口商品结构,以满足国内不同收入水平消费者的消费需要。
收稿日期:2010-03-02
注释:
① 本文根据HS编码,将活动物、动物产品;食用蔬菜、根及块茎;食用水果及坚果;甜瓜或柑桔属水果的果皮;糖及糖食;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针织物及钩编制物;针织物及钩编制的服装及衣着附件;非针织及钩编制的服装及衣着附件;其他纺织制成品;成套物品;旧衣着旧纺织品;碎织物归为必需品。
同时,将精油及香膏;芳香料制品及化妆盥洗品;皮革制品;鞍具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动物肠线制品;毛皮、人造毛皮及其制品;鞋、帽、伞、杖、鞭及其零件;已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陶瓷产品;玻璃及其制品;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钟表;乐器及其零附件归为奢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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