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贸易信用的三级供应链融资协调研究_供应链融资论文

基于贸易信用的三级供应链融资协调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供应链论文,融资论文,信用论文,贸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问题描述

       资金是企业的命脉,企业出现资金短缺或不足意味着企业发展趋于停滞或企业面临倒闭,中小企业更是如此。作为供应链上的节点企业出现资金短缺或不足,其不仅影响企业自身生产经营,更会影响其上下游企业的生产经营。在由零售商、制造商和原材料供应商组成的三级供应链中,如果零售商出现资金短缺,将导致零售商无法订购足量的商品,满足市场的需求,结果错失市场份额[1]。零售商的资金问题不仅使其自身无法实现利润最大化,而且影响到上游企业的收益。为此,本文考虑由资金充裕的制造商向零售商提供信用贷款以满足零售商资金需求。此时,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由于供应链中的每个成员片面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从而导致供应链的整体效益低于供应链各方的效益之和,存在“双重边际效应”现象,供应链并未达到协调及最优化[2],为此,本文考虑在融资基础上引入收益转移支付利益协调机制。

       二、相关符号及基本假设

       考虑一个由原材料供应商、制造商和零售商构成的三级供应链。供应商提供原材料给制造商,制造商将原材料加工转化为成品并批发给零售商,零售商面对最终市场需求销售产品。不失一般性,假设供应商为最终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制造商对原材料进行简单的加工,零售商负责销售最终成品,例如服装类产品供应链中的布匹生产企业(供应商)、服装加工企业(制造商)和服装销售企业(零售商)[3]。

       本文考虑三级供应链中的零售商面临资金短缺问题,所持有的少量资金无法支持其从上游获得足够商品,导致市场需求无法被满足。但供应链中的上游企业制造商资金充足,并愿意将所持有的闲置资金以信用贷款的方式提供给零售商,从而缓解零售商的资金压力,提高供应链整体收益。相关的符号说明如下:s为供应商;m为制造商;r为零售商;

为供应商将原材料销售给制造商的价格;

为制造商将产品销售给零售商的价格;p为零售商将商品销售给消费者的价格;A为零售商自有资金数量;D为市场需求数量,假设需求随机,密度函数f(x),分布函数F(x);

为供应商的单位产出成本;

为供应商的单位缺货成本;

为供应商的单位产品残值;

为制造商的单位生产成本;

为制造商的单位缺货成本;

为制造商的单位产品残值;

为零售商的单位产品成本;

为零售商的单位缺货成本;

为零售商的单位产品残值。

       在不存在预付款融资条件下,分别分析零售商资金充足和资金不足情况下零售商、制造商、供应商和供应链的收益。

       1.零售商资金充足的情况

      

       制造商接受零售商的订购并进行生产,此时制造商不承担市场风险,其收益为

      

       同样,供应商接受制造商的订购并生产,也与制造商一样不承担市场风险,其收益为

      

       2.零售商资金短缺的情况

       当零售商持有少量资金不能够满足市场的需求时,如果不通过融资解决这一问题,则零售商将会订购自有资金可订购的商品数量,供应商则按制造商能够订购的原材料数量提供原材料。

      

       上述分别分析了零售商资金充足和短缺条件下零售商、制造商、供应商的收益及零售商的最优订购量。因为

,即零售商资金充足条件下的收益大于资金短缺条件下的收益,此时零售商资金短缺时没有实现最优的收益;同理,零售商资金短缺的条件下,零售商订购量、制造商收益、供应商收益都未实现最优。通过上游的制造商向零售商提供信用贷款这一融资方式是解决零售商资金短缺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6-7],因此,接下来将分析制造商提供信用贷款解决零售商资金短缺问题,同时考虑供应链协调问题。

       三、不同生产数量决策者的建模及分析

       1.零售商确定最优的产品订购数量

       零售商持有少量资金A,制造商提供信用贷款融资。制造商支付足够多的资金给零售商但制造商向零售商收取一定的资金成本,利率为r。零售商根据自身成本和市场需求情况来确定最优订购数量,制造商和供应商接受这一订购数量并生产,进而获得相应的收益,但须向制造商支付一定的利息[8]。此时,零售商、制造商与供应商的收益如下

      

       制造商接受零售商的订购,并向零售商借贷足够的资金以保证满足零售商的订购量,此时制造商的收益还包括了零售商支付的利息,其期望收益为

      

       供应商根据制造商的订购量为制造商提供原材料,其期望收益为

      

       制造商以信用贷款的方式解决零售商的资金短缺问题,将有助于提高供应链的整体生产数量,从而增加收益。但制造商愿意给零售商提供信用贷款的前提是制造商给零售商提供信用贷款后所实现的收益要大于或等于不给零售商提供信用贷款时的收益;同样的,零售商愿意接受制造商提供信用贷款的前提是接受制造商信用贷款后所实现的收益要大于或等于没有制造商信用贷款时的收益。因此,可以给出预付款利率r的取值范围。

       (1)利率最小值的确定 制造商提供信用贷款后的期望收益不小于没有提供信用贷款给零售商情况下的收益,即

      

       (2)利率最大值的确定 零售商接受信用贷款后的期望收益大于或等于制造商没有提供信用贷款情况下的收益,即

      

       综上所述,为解决零售商资金短缺问题,资金充裕的制造商基于自身利益和供应链利益出发愿意向零售商提供信用贷款并收取一定的资金成本;但为了保证制造商提供信用贷款后零售商和制造商的收益都会有所增加或至少不会减少,资本利率r的取值范围为

≤r≤

;且有如下关系,r越趋近于

,零售商增加的收益越多,r越趋近于

,制造商增加的收益越多。r值的确定依赖于零售商与制造商谈判能力的对比,零售商的谈判能力越强,r值越接近

;制造商谈判能力越强,r值越接近

       2.制造商确定最优的产品订购数量

       制造商根据零售商提供的市场需求信息并在其生产成本和为零售商提供信用贷款融资的基础上确定最优的生产数量。制造商确定最优生产数量下的供应链整体收益增加了,同时制造商的收益也增加了,但零售商的收益却减少了。为保证改善后的供应链各节点企业的收益都不会减少,以激励供应链成员企业接受这一订购数量,考虑在零售商做决策的基础上将制造商增加的收益中返还一部分(假设为

)给零售商以弥补其收益的减少。

       制造商根据最终市场需求状况及自身成本确定最优生产数量,其期望收益

      

       其中,第一项和第二项为销售收入,第三项为产品残值,第四项为缺货成本,第五项为产品生产和运营成本,第六项为利息收入,最后一项为返还给零售商的收益。化简后为

      

      

       供应商根据制造商订购量提供原材料并且获得制造商返还的收益,其期望利润为

      

       制造商确定供应链的生产数量,不仅可以增加零售商的融资金额,还可以提高供应链的整体收益。但零售商愿意按照制造商确定的最优产品数量进行销售的前提是:与零售商确定生产数量的情况相比,零售商的收益不会减少;同样的,制造商愿意主导供应链并制定供应链最优产品数量的前提是:与零售商确定生产数量的情况相比,制造商的收益不会减少。

      

      

       综上所述,

在上述范围内可以保证相比于零售商做决策的情况,零售商和制造商的收益都不会减少,且有如下关系:当

越趋近于最小值,零售商增加的收益越少;当

越趋近于最大值,制造商增加的收益越少。但确切的

值由零售商与制造商谈判协商确定。

       3.供应商确定最优的产品订购数量

       供应商确定产品生产数量,且制造商接受这一生产数量并进行加工生产,零售商接受这一生产数量并面向市场进行销售,供应商承担所有的市场风险。此种情形下,供应商的收益达到最优,但制造商与零售商的收益却减少了。为了保证供应链各节点企业的收益都不会减少,从而接受这一生产数量决策,考虑将供应商收益中的一部分(

)转移给零售商,一部分(

)转移给制造商,以弥补其收益的减少。

      

       制造商按照供应商确定的最优生产数量进行生产和销售的前提是:与制造商做决策的情况相比,制造商的收益都不会减少;零售商按照供应商确定的最优生产数量进行生产和销售的前提是:与零售商做决策的情况相比,零售商的收益都不会减少;供应商主导供应链并确定供应链的最优生产数量的前提是:与制造商做决策的情况相比,供应商的收益不会减少。

      

       四、总结及展望

       面临资金短缺的零售商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这不仅导致零售商自身无法实现利润最大化,而且影响上游制造商和供应商的收益,进而影响供应链的整体收益[9-11]。此外,供应链节点企业以自身收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决策,也使得供应链系统整体优化无法实现。文章在解决零售商资金短缺问题的同时,化解供应链的“双重边际效应”,以实现供应链协调,通过建立三级供应链中供应商、制造商和零售商的收益模型,给出信用贷款利率和收益转移支付决策。

       在零售商资金短缺的情况下,零售商、制造商、供应商以及供应链整体收益与零售商资金充足的情况下相比都未达到最优,此时由资金充裕的制造商向零售商提供信用贷款,同时引入收益转移协调机制以实现供应链协调达到最优。当零售商获得制造商的信用贷款融资条件,通过零售商确定订购数量时,可以求出融资利率的最小值和最大值,在这一范围内可以确保制造商愿意向零售商提供资金,同样,零售商愿意接受制造商提供的资金。当制造商确定生产数量时,可求出收益转移支付T[s][,mr]的最小值和最大值,在这一范围内可以保证相比于零售商确定订购数量的情况零售商、制造商的收益都增加。

       信用贷款作为供应链内部融资模式,增加了供应链节点企业之间的资金流,也提供了新的收益转移方式,有利于实现供应链的协调,也为供应链企业长期合作提供了激励,多订货周期下的预付款融资及供应链协调问题将是进一步工作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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