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施工合同交底的作用论文_梁兰

浅谈施工合同交底的作用论文_梁兰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南宁 530000

摘要:施工合同的管理是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基础,它是企业全面成本管理的重要环节,必须在管理和控制措施上给予高度重视。近年来,由于参建各方中缺乏合同管理人才,合同管理工作薄弱,技术管理人员合同意识不强,往往出现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公司一级都很重视,但一旦合同签订后,对合同分析和合同交底往往不够重视,甚至忽视了这项工作,造成了合同签订与合同执行脱节,给日后的合同纠纷埋下隐患,无形中增加了施工成本,增加了不必要的损失。本文主要是对合同交底的作用和内容进行探讨。

关键词:合同分析;合同交底;合同执行;纽带作用

一、合同交底的定义

施工合同交底是施工企业经过合同分析后,由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就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等向全体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分析、解释和说明,通过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条款和合同总体分析结果,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规定、管理程序,了解合同双方的合同责任和工作范围,各种行为的法律后果等,使大家都树立全局观念,使各项工作协调一致,避免执行过程中的违约行为。

二、合同执行过程中常出现的问题

目前,建筑施工企业面对工程发包方始终处于劣势的一方,而且这种卖方市场的格局会长期存在,如何使企业在劣势的环境中生存,已经成为众多施工企业必须要面临的难题,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必须在“按图施工”的同时也要“按合同施工”,施工企业要重视施工合同的管理,特别是加强合同在执行过程中的执行力度,要确保自己已经付出的劳动、该挣的钱拿到手,避免或减少各种合同纠纷。然而,就是这么一个再正常不过、简单的愿望,施工企业却时常面临因合同执行的各种问题而遭到业主方苛扣工程款甚至反索赔等问题。下面就列举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常出现的几个问题:

1、施工索赔证据存在瑕疵。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索赔在证据方面往往存在以下问题:

(1)设计变更未经业主或设计院书面确认就先行施工的;

(2)业主方口头承诺,施工方未能及时完善书面变更材料导致超出变更时效,或者业主方否认口头承诺的;

(3)现场签证未经业主现场代表或监理现场确认就自行隐蔽的;

(4)对政府采购工程,当出现较大的工程变更时,未按施工合同约定经参建各方和政府部门(财政局)协调和确认就自行施工的;

(5)签证的具体部位、签证原因及施工方法未写明,或者未按合同约定的程序办理签证甲方不予确认的;

(6)施工方发给的业主或监理的工程联系单或签证单等文件却未要求其签收,而对方却迟迟未见答复,而施工方没再继续发文要求其回复,最终导致文件超过了合同约定的变更时效或价款调整提出时效的;

(7)工程发生变更或出现由于业主方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长时,施工方只提出费用索赔而忽略了工期索赔时,最终导致索赔时间超过了合同规定时效的。

(8)工程竣工后,没有马上向业主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并要求发包人签收,导致后面引发业主方的反索赔时竣工日期不明确或保修期开始时间不明确等情况。

因为合同与计价是不可分离的,合同的任何一个条款,都有可能产生对应的费用,以上列举的任何一个问题都可能造成施工企业出现较大的经济损失,就可能出现本来施工索赔150万元,因证据存在瑕疵,最后审定的只有50万元或更少的严重后果,更有甚者,造成工期拖延,还遭到业主方的“反索赔”,从而将问题更加复杂化。这种情况在工程中比比皆是,施工企业活确实干了,停工损失也确实发生了,但却没有讨回一个公道,这里面既有业主方面“鸡蛋里面挑骨头”的原因,更多的是建筑施工企业法律意识淡漠,施工索赔证据存在瑕疵所导致。

2、合同执行过程中,没能发挥工程预算书的指导作用,造成工程施工成本增加。工程预算书是企业预算人员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预算定额,以及运用了一定的投标技巧后编制而成竞争性文件。因此,工程预算书是合同价款的依据,是施工成本控制的指导性文件,如果企业合同管理部门没有履行其合同交底的职责,就造成了由于合同交底不到位,项目部无法领会投标报价过程哪些项目作出了让步,哪些项目采用了不平衡报价如:对能够早日回收工程款的项目,如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等,投标时会将综合单价适当提高,而对于工程款回收比较滞后的项目如装修工程等,则会适当的降低综合单价;或估计在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可能增加的项目,或者设计图纸不明确或有错误时,估计今后修改后工程量可能会增加的项目,也会适当地提高其综合单价,反之则适当地降低其综合单价等等。如果这些信息不能恰如其分地传递给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则就有可能造成项目部在进行工程分包时或劳务分包时参考了预算书中错误的信息,从而导致施工成本的增加。

三、合同交底的重点

分析以上施工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那些问题,究其原因,其实就是不熟悉合同内容、对合同内容理解不透,因此,施工合同交底成为了准确掌握合同及履行合同的必经程序。因此,合同交底是必须的,而且交底时要有侧重点,对关系到合同能否顺利实施的核心条款必须进行详细交底,下面是合同交底的重点内容:

1、发包人工作与承包人工作条款。

(1)合同双方各自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2)合同双方各自工作的开始时间和完成时间。

(3)合同双方不按约定完成各自相关工作时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以及赔偿的计算方法等。

2、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条款。

(1)合同工期,包括开工时间和竣工日期。

(2)工期顺延的各种情况及其办理工期顺延的程序。

(3)工程暂停施工的各种情况和暂停施工引发的索赔等。

3、合同价款及调整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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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价款,是固定价格合同,或可调价格合同,亦或成本加酬金合同,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明确交底,并各自说明他们的优缺点和适用范围。

(2)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必须交底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如全部材料、主要材料、人工单价等。

(3)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必须交底合同约定的物价变化调整幅度,如钢材、水泥价格超过投标报价的一定范围时给予调整等,应当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交代清楚。

(4)对于风险范围以外的风险费用的调整方法。

(5)价款调整的各种因素及调整方法。

(6)价款调整提出的程序和有效时间。

4、工程进度款支付条款。

(1)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是按月结算,或分段结算,亦或竣工后一次结算及其他结算方式。

(2)工程量的确认时间和程序,按照专用条款约定进行详细交底,如哪天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甲方在几天内进行计量、核实、确认,哪天支付工程款,工程款的支付数额等。

5、材料设备供应条款。

(1)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名称、品种、质量等、提供的时间和地点,及材料的保管、检验试验等费用责任。

(2)供货方应承担的其他具体责任。

6、工程变更条款。

(1)明确变更程序: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承包人应必须按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进行施工;发包人口头发出的设计变更,要求完善变更手续后再行施工。

(2)明确变更程序:承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必须经得发包方同意并办理完整的变更手续后再行施工。

(3)工程变更后,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的时效,以及变更价款确定的方法。

7、违约、索赔条款。

(1)工期违约应承担的具体违约责任。

(2)质量违约应承担的具体违约责任。

(3)合同约定其他违约责任。

(4)违约金与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和具体计算方法,交底时,越具体越好。

8、索赔条款。

(1)可以引发索赔的各种情况,特别注意索赔的时效及程序。

(2)索赔的技巧。

9、投标报价过程的分析。

主要是交底编写工程预算书时发现的问题、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投描述不一致的项目、可能引起设计变更的项目,以及标报价过程中采用的报价策略(特别是不平衡报价策略)和合同中存在的各类风险等等。

四、合同交底的作用

综上所述,施工合同交底是施工企业防范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的一道保障,其主要作用有:

1、合同交底是项目部技术和管理人员了解合同、统一理解合同的需要。合同是当事人正确履行义务、保护自身合法利益的依据。因此,项目部全体成员必须首先熟悉合同的全部内容,并对合同条款有一个统一的理解和认识,以避免不了解或对合同理解不一致带来工作上的失误,避免造成在时间、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不必要的损失。

2、合同交底是规范项目部全体成员工作的需要。通过交底,可以让内部成员进一步了解自己权利的界限和义务的范围、工作的程序和法律后果,摆正自己在合同中的地位,规范各项工程活动,有效防止由于权利义务的界限不清引起的内部职责争议和外部合同责任争议的发生,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

3、合同交底有利于发现合同问题,并利于合同风险的事前控制。合同交底包括了合同交底人进行合同分析、合同交底、疑问解答、再分析、再交底的过程。因此,它有利于项目部成员领会意图,集思广益,思考并发现合同中的问题,如合同中可能隐藏着的报价策略(特别是不平衡报价策略)、各类风险、合同中的矛盾条款、用词含糊及界限不清条款等。合同交底可以避免因在工作过程中才发现问题带来的措手不及和失控,同时也有利于调动全体项目成员完善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提高他们合同风险防范意识。

4、合同交底促使合同履行人员了解从招投标到合同签订整个过程中涉及到合同执行的一些问题。如我们作了哪些承诺、对方作了哪些让步、对方提了哪些要求、我们作了什么答复、我们应主要做好哪些工作、怎样与对方展开工作等等。

5、合同交底有利于提高项目部全体成员的合同意识,使合同管理的程序、制度及保证体系落到实处。每个人的工作都与合同能否按计划执行、完成密切相关,因此项目部管理人员都必须有较强的合同意识,在工作中自觉地执行合同管理的程序和制度,并采取积极的措施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和偏差。为达到这一目标,在合同实施前进行详细的合同交底是必要的。

五、结语

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必须共同遵守的法律性文件,也是双方必须履行的技术经济文件,而合同交底作为合同签订与合同实施间的一个重要环节,起着桥梁纽带的作用,特别对于施工企业有着更加深刻的意义,不仅使合同得到全面、有效地履行,而且使项目管理人员的合同意识得到提高,更重要的是达到提升了企业的形象的目的。

参考文献:

[1]高玉兰.对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垫资承包的法律认识[J].山西建筑.2009(33).

[2]杨宇.创建和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解决机制[J].建筑经济.2007(09).

论文作者:梁兰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1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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