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效率:对国有企业效率的一种非主流解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效率论文,国有企业论文,非主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192(2004)04-0010-06
1 引言
传统的新古典厂商理论认为,在既定的要素投入和技术水平下,市场竞争会迫使企业尽量降低成本以实现产出最大化和单位产品成本最小化。这一理论隐含着企业内部完全有效率的前提假设。但客观现实和实证研究均表明,这种假设不合理。人们发现,只要将工厂内部组成稍作变动,如工厂布局、机器使用方式及程度、工人的训练和监督等的简单变化,便能增加企业的产出。显然,新古典经济学派只侧重于资源配置效率,而忽略了企业内部组织配置效率这一重要因素。为了解释企业内部的低效率现象,美国经济学家哈维.莱宾斯坦(H.Leibenstein)在1966年提出了著名的X-效率理论,对新古典经济学发起了全面挑战。本文拟在全面剖析效率理论的基础上,运用X-效率理论的基本逻辑,对国有企业的效率“悖论”给出另一种解释,并针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现状与存在问题,提出一种启发性的改革思路。
2 效率的三重解释
效率是企业发展与改革的核心,效率理论在微观经济理论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根据对目前文献的考察,人们对效率大概划分为三种类型,即投入产出效率、资源配置效率与X-效率[2]。
(1)投入产出效率,亦称生产效率,是指经济活动中投入与产出的比率。该比率越大,投入产出效率越高,反之则越低。换言之,投入一定时,产量越大,效率越高;产出越小,效率越低。或者说,产出一定时,投入越小,效率越高;投入越大,效率越低。投入产出效率计算简单,度量准确,易于操作,因此在实际经济生活中运用广泛。
(2)资源配置效率,是从另外的角度来度量资源配置的有效程度。在经济资源稀缺的情形下,既定的资源用来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为谁生产,如何生产等不同的选择会产生不同的配置效率。资源配置效率没有统一的度量标准,无法量化,只能定性描述。如果改变资源配置方式,能使社会的福利或总效用水平提高,则改变后的资源配置效率大于改变前的资源配置效率,这种情况被称为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改进。当有限的社会经济资源的配置不断优化,企业的福利或总效用达到最大时,资源配置就达到了最优。这种情况则叫做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此时,任何一种其他方式的资源配置都会降低社会的福利或效用水平,从而降低资源配置的效率。资源配置效率由于难以量化而受到很大的局限,只能通过比较两种不同的资源配置方式来定性描述其配置的有效程度,因此只具有理论上的意义。
(3)X-效率,意即“来源不明的非配置效率”,其实就是新古典理论所忽略的或者说被新古典理论假设抽象掉的企业组织效率。新古典理论把组织效率(或组织低效率)忽略掉,即假设企业组织内部有固定的效率,把企业组织看成是一个有固定效率的黑箱。X-效率理论把组织效率同配置效率分割开来,以个人工作(努力)选择的心理和行为为基础来研究企业组织的低效率,认为企业组织不仅存在配置效率的问题,而且存在组织(低)效率的问题。
上述三种效率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投入产出效率是衡量标准,可以综合反映一个企业内部资源配置有效程度和X-效率的状况,而资源配置效率和X-效率的大小又决定着一个企业的投入产出效率。X-效率是一种非资源配置效率,是由人为因素和组织机构的协调等因素产生的。资源的优化配置难以解决X-效率问题,而X-效率的提高或降低也无法影响资源配置效率。
3 X-效率:对新古典理论的质疑及其基本命题
从质疑新古典理论的基本假设入手,X-效率理论全面构建了一个迥异于新古典理论的理论框架[3~5]。这些质疑集中表现在以下方面:
(1)新古典理论假设,企业和家庭是经济学中最基本的研究单位,是研究生产和消费的出发点。X-效率理论则认为,生产活动不只是可以借助现代数学和物理方法精确描述的一种技术决定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它决定于个人的心理和生理活动。由于只有个人才具有思想和行动,所以,作为经济学研究对象的恰当研究单位不是笼统的家庭和企业,而应该是构成它们的最小行为单位,即个人。
(2)新古典理论假设,个人行为以理性为特征,就是说,只要是人的行为就是实现极大化的行为。对于企业来说,这意味着利润最大化;对于家庭来说,这意味着效用最大化。X-效率理论认为,任何个人都具有双重性。个人的行为,一方面,具有确定和坚持标准、通过计算和注意细节、努力追求极大化的倾向;另一方面,又具有不关心标准、不注意计算和细节、不努力追求极大化的倾向。这两种倾向的对立和并存,决定了新古典理论所谓的完全理性经济人只能是一种极端和个别的情况,即是某些人在某些条件下所采取的行为特征,而不是所有人在所有任何条件下采取的行为特征。通常的情况应该是,个人只具有有限的理性,他们只把一部分精力放在作出信息充分的决策所必需的细节和计算上,而让更多的决策依赖于习俗、惯例、道德规范、标准程序和模仿(这些形式明显具有非极大化特征)。这就是说,个人的行为既包含理性因素,又包含非理性因素。因此,应该用极大化非极大化假设来代替新古典经济学的极大化假设,即不排除极大化行为,但也必须允许、承认、考虑和研究非极大化行为。
(3)新古典理论假设,人的努力程度既定。X-效率理论认为,应该把个人的努力(体力和脑力的运用),看作是个人对他自己精神和由外部环境确定的动机作出反应的结果。努力的构成要素包括活动(A)、进度(P)、质量(Q)和时间(T),即所谓的“APQT”束。个人的行为选择,不仅根据成本和收益,而且还要根据个人的动机和认识系统作出,即X-效率理论将心理和行为引入经济分析范畴。由于个人并不一定有足够的动机按照极大化行为模式来思考问题,即使个人确实在按照偏好进行选择,习惯也会对这些偏好和选择作出调节。退一步,个人即使有偏好,也不一定有能力或意愿对所处环境的各种变化都作出区分,就是说,他们并不总是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对什么样的不同情况作出选择。所以,个人的努力程度不应该是一个机械决定的常量,而应该是一个任意决定的变量。
(4)新古典理论假设,人的行为肯定对环境变化作出充分反映。X-效率理论认为,个人的行为具有惰性特征,或者说,个人通常都在“惰性区域”工作。所谓“惰性区域”,实际上是一个努力区域或一组行为边界,在这个区域的下限以下,随着努力程度的提高,个人的满足程度以递增的速率增加,在这个区域的上限以上,随着努力程度的提高,个人的满足程度以递减的速率下降,因此,只有这个区域中的努力水平,才是令人满意的“均衡”的努力水平。在这个区域内,个人并不总是竭尽所能来计算和分析各种努力和满足水平的成本和收益。
(5)新古典理论假设,在既定的要素投入和技术水平下企业产出最大或成本最小。X-效率理论认为,生产过程不是一种机械过程,企业也不是一部将投入变为产出的高效转换器。企业效率的实现要依赖企业全体成员的努力。在企业中,上司、同事和传统都会对个人的努力水平发生影响。通常,来自上司的压力(如监督和奖惩)会使个人更加努力地工作,即变得更加理性。经理人员只要创造一个能使员工感到他们是在为他们自己工作的环境,并使雇员感到他们在工作中与他人平等,就能提高雇员的努力水平。而来自同事的压力,可能产生两种效应。如果大家都在尽职尽责,他也会尽职尽责;同时他不可以太努力,以免显得别人不努力。在一个拥有众多成员的企业中,长期形成的集体工作规范,会使集体表现出的努力水平接近于每个成员的平均水平。
(6)新古典理论假设,劳动合同是完善的。X-效率理论认为,劳动合同是不完善的。在雇佣合同中,企业直接购买的是劳动时间,而不是作为人力投入最重要因素的劳动努力,但生产使用的却是劳动努力。企业要事先为雇员确定他们的APQT束,涉及的搜寻成本、监督成本是十分高昂的,甚至导致后者的怠工和旷工。所以劳动合同安排总是不完整的。按照这种合同,雇员对于提供多少某种技能水平的努力,具有相当的自由处置权。因此,雇员的实际努力程度还必须取决于企业的激励机制和企业所面临的压力。通过激励机制,使动力和压力影响动机,动机影响努力,努力影响成本,从而影响企业效率。
(7)新古典理论假设,企业主(委托人)和雇员(代理人)的利益是一致的。X-效率理论认为,企业主(委托人)和雇员(代理人)的利益并不总是一致的。企业内决定劳动程度的所有变量,并不是由企业主全部控制,其中一部分由雇员控制,另一部分由企业主控制。因此,企业生产效率的决定问题就成了一个典型的决策论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和雇员都有三种策略可供选择,即追求极大化行为、遵循黄金法则策略和采用同业集体标准。只有在双方都遵循黄金法则策略的极端情况下,企业主和雇员的目标和利益才是一致的。
(8)新古典理论假设,市场结构和企业效率无关。X-效率理论认为,市场结构与企业效率密切相关,垄断不仅会造成配置低效率,而且会造成企业组织缺乏动力、有机会不利用的低效率。由于垄断企业可以通过控制价格,无需成本极小化就能实现可以接受的利润水平,所以,如果雇员有任意决定努力水平自由的话,垄断力量就使他们与任何降低成本的压力隔绝。只要垄断企业有满意化的利润约束,那就没有理由认为成本极小化是它的典型行为。只有完全竞争的市场,才会经过价格机制,对企业产生不降低成本和价格就要从行业中淘汰出去的压力,从而增加企业成员的危机感、责任感和成就感,克服惰性,提高努力水平。
(9)新古典理论一方面认为企业家才能在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其最大化行为假设将X低效率排除掉,因而也将企业家才能的作用排除掉。X-效率理论认为,在企业组织效率方面,企业家才能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不完全市场上,这种作用尤为明显。所谓不完全市场,一是指安排和利用投入存在障碍,如有些投入价格不合适,有些投入正被用于其他方面,有些投入不是人人都能获得等等。二是指投入产出市场存在各种漏洞,如知识并不总是可以交易的,把知识从想法变为可用形式需要激励等等,企业家在不完全市场中的作用,就是克服这些障碍。
4 X-效率:国有企业效率“悖论”的另一种解释
相当一部分经济学家认为,国有企业效率状况是一个“悖论”,即从微观财务角度来看国有企业不断恶化,是非效率的,但全要素生产率(TFP)却一直处于正增长状态,是有效率的;从微观竞争和经济比重的变化来看是没有效率的,但从宏观经济影响来看却是有效率的;从生存竞争指标来看是非效率的,但从宏观社会经济资源配置来看却是有效率的。国有企业的这种效率状况被世界银行称为“效率悖论”。许多学者对这种效率状况做出了不同的解释。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包括:一是世界银行的早期解释,认为是市场竞争的加剧促使国有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出现正增长,而产权的残缺和相应的委托代理关系导致了国有企业财务效率的恶化;二是李培林等人的解释,认为是国有企业过高的社会成本导致了这种效率状况;三是《中国工业发展报告(1999)》、诺顿、江小涓、卢荻和陈鸿文、张军对国有企业的“效率悖论”进行的解释,认为是规模经济导致了全要素生产率提高,而宏观经济环境的恶化导致了国有企业财务状况的恶化;四是YoshioWada的解释,认为“管理成本和融资成本的过高侵蚀了国有企业的赢利能力,从而导致了国有企业的生产效率与财务效率的背离”[6]。
上述四种解释都存在着问题。第一种解释是自相矛盾的,因为竞争既然可以通过压力改变市场主体的行为,使国有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出现正增长,但是,竞争的效率为什么没有反映在财务状况的改善上呢?产权的残缺使资源配置无法达到最优,但为什么产权残缺的资源配置效应只体现在财务绩效的恶化上,而没有体现在全要素生产率的负增长上呢?全要素生产率的改善与财务效率的改善为什么没有直接的关系呢?第二种解释可以利用社会成本过高来解释国有企业财务恶化的原因,却无法解释国有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出现正增长的原因。因为社会成本过高并不能构成国有企业全要素生产率提高的原因。第三种解释有它的新颖之处,但是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是否能够完全归结于国有企业的规模经济?宏观经济的恶化是否是国有企业财务恶化的直接原因?都是值得商榷的问题。因为宏观经济的恶化很可能就是国有企业效率恶化的结果。同时,企业的规模经济为什么没有反映在财务效率的好转上?企业规模经济的形成与财务指标的恶化有何联系?这些问题都是该种解释无法回答的。第四种解释在本质上只给出了国有企业财务绩效恶化的部分原因,它与前几种解释一样没有给出国有企业生产效率提高的原因,以及“效率悖论”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因此,国有企业“效率悖论”依然是一个没有得到真正解决的问题。
本文认为,在理论上,生产资源的配置效率可以从宏观经济、企业和个人三个层次体现出来。宏观意义上的资源配置效率是指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了最优配置,生产资源的效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并通过生产组织获得全社会产出的最大化。资源配置的企业效率是指在特定的经济环境与条件下,生产资源在企业内得到利用,实现利润目标的资源配置状态。资源配置的个人效率是指在给定时间总量不变的条件下,个人如何对时间进行利用,在工作努力与闲暇之间的配置状态。X-效率理论和许多经验研究表明,宏观上的生产资源的有效配置并不等于企业产出的最大化,企业内生产资源的有效配置并不等于利润的最大化。这是因为宏观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只要求资源在地域、部门或群体之间的合理分配,而不要求利用资源生产产出的最大化,微观上生产资源合理组合的成本最小化只要求根据要素价格以最小成本配置资源,而不要求利用资源生产过程中实现规模经济和技术水平的充分发挥,不要求按产出价格合理配置资源以实现产出收益的最大化。事实上,经营管理水平、生产技术水平和劳动者积极性的发挥都是影响产出的重要因素。但是,这些因素或具有动态的特征,或具有不稳定性,这使得最大产出具有不确定性。这就说明,资源的配置效率并不能保证产出效率的最大化,而如何通过改变约束条件实现最大化产出,是X效率理论下一步要研究的重要课题。
5 X-效率:提高国有企业效率的几点建议
在我国以市场化为取向的国有企业改革中,有产权论和超产权论两种主张之争。前者强调产权制度改革,主张确立个人对财产的排他性权利,并且认为这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基础性条件。后者强调竞争的市场环境,认为这是提高企业效率的主要途径。本文认为,无论是所有制还是竞争环境,都是外部约束因素,只有在他们与内部约束因素的联系中,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个人需要产权提供激励,也需要竞争的压力,但企业效率的提高,归根结底还要依赖于人的努力。以下运用X-效率理论的基本逻辑,针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现状与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1)改革应高度重视企业内部组织配置效率(X-效率)的提高。一般来讲,配置效率的福利损失通常不会超过1%,而根据莱宾斯坦的研究,由X低效率导致的福利损失大约在7%~18%之间[7]。由此可见,在资源配置效率既定的情况下,X-效率对企业投入产出的效率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那种忽视企业内部X-效率而只注意优化企业资源配置的新古典理论无疑具有很大的局限性,X-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对企业投入产出效率都有影响,其中,资源配置效率是基础,是实现较高投入产出效率的必要条件,只有企业内部资源实现最优配置,才有可能使企业投入产出效率达到最大。X-效率是关键,是实现较高投入产出效率的充分条件,无论企业资源配置是否合理,较高的X-效率总是有助于企业在既定条件下实现较大的产出,从而在一定限度内实现企业投入产出效率。因此,在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中,首先应关注企业内部人、财、物等经济资源是否实现最佳配置,企业实现最佳产出的必要条件是否具备;其次应考察企业内部X-效率状况,特别是导致企业出现X低效率的因素如机构设置不合理、职工凝聚力不强、企业没有利用本来可以利用的机会等是否存在。只有如此,企业才可能实现投入产出效率最大。
另据霍燕滨对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效率的比较研究表明,所有制只是影响企业效率的关键性外在因素,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的效率差异主要是在X-效率上[8]。在个人并不总是自愿付出最大努力的情况下,激励便显得重要,而产权激励则是多重激励机制中最重要的机制,但它必须内化于劳动者个人的积极性,才会最终提高效率。X-效率理论表明,努力水平决定于员工的压力,个人总是在约束关注度与外在压力之间作出相机选择[9]。压力可以有多种形式,包括潜在的惩罚与奖赏或者是金钱和社会认可等回报。因此在国有企业改革实践中,一方面要奖罚分明以激励先进与鞭策落后,同时要适当掌握奖罚幅度,尤其是惩罚不能过度,奖励不能过滥,否则奖罚的效力必然递减,最终可能无效;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企业制度环境与文化建设,让员工对企业产生认同感,减少两者之间的摩擦与冲突。通过企业良好的文化氛围,营造企业内部成员共同的价值观念,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其努力水平减少X低效率。
(2)改革应高度重视行政垄断导致的X低效率,重新评价政府管制的作用。X-效率理论认为,垄断不仅会造成低配置效率,而且会造成缺乏动机、有机会不利用的X低效率。这里的垄断是个狭义的概念,仅指行政垄断与法定垄断,不包括自然垄断。现代管制理论认为,自然垄断是市场竞争的结果。由于某些产业(如高速公路、运河、铁路等)需要巨额的一次性固定投入,并且只有通过销售足够大的产出品,才能分摊全部固定投资。这种经济特性使得多个竞争者中,只有一个能存活下来,从而产生自然的垄断。也就是说,这种市场上“只剩最后一个卖主”时,技术效率与X-效率最优。但自然垄断并不排除竞争,一旦技术、市场和先占者经营状况发生了不再利于“一个供应商独占市场”的变化,潜在的竞争者可以重新活跃起来,重新进入市场,恢复竞争。但我国当前大多数垄断企业不是自然垄断,而是政府运用行政力量赋予某个国有企业独家经营一种产品或服务而形成的行政垄断[10]。在这种非自然因素介入以后,垄断便得以绝对排斥市场竞争。这种垄断格局并不是源于经济合理性,也不是市场竞争的自然结果,而是运用行政手段营造的法定垄断,它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福利,从而产生严重的X非效率。因此,国有企业改革应废除一切不合理的行政垄断与法定垄断,即便是自然垄断,也可以采用特许权竞标拍卖的形式,以消除垄断定价行为。
另外,管制经济学认为政府管制可以克服“市场失灵”(Market Failure),但美国学者w.鲍莫尔和克莱沃里克的研究表明,政府管制可能增加X低效率,理由有二:第一,人们相信,管制者会利用报酬率管制使低效率留在行业内。这就是说,管制者允许低效率企业以较高的价格这种形式,把低效率转嫁给顾客而取得利润。第二,管制者对利润没有设置最高限额,往往严重地削弱了创新和效率的激励,也就是说,削弱了“企业家成就”激励。正如那些研究X低效率的学者们的看法,激励因素对整体经济效率的影响比传统微观经济理论对配置效率的关注要重要得多,因而,所有权与管理权的现代分离可能会对企业的经营动机产生影响,也许会比配置效率产生更大的后果。西方的许多研究都表明,无论是工业企业还是农场经营,其规模本身并不影响X-效率,即就每个单位投入的产出而言,大规模的企业或农场并不比小规模的企业或农场更多,然而拥有较多所有权的企业或农场则有较高的X-效率,如果相反,则会产生较高的X低效率。
(3)改革应高度重视规范政府行为。在过去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政府集国家宏观调控职能与全民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职能于一身,企业长期受困于“父爱主义”的权威,政府不仅制定和实施宏观经济政策,而且还直接干预企业的经济活动,扮演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双重角色[11]。但由于信息不对称、政府行为的有限理性和政府行为的时滞性,往往导致政府行为在不同程度上偏离社会福利的最大化目标,产生政府行为失范问题。另外,由于目前我国的相关法规还不健全,政府行为本身缺少必要的公众监督,这实际上使得政府行为拥有了一定程度的随意性,从而为政府机构创造了寻租逐利的空间[12]。企业与其降低生产经营费用,还不如通过运用人际关系、游说等手段来影响政府机构以增加自身利益。这样就从客观上造成了企业缺乏经营动力和激励机制,导致企业生产劳动率低下、产品效益不高、职工不思进取的X低效率。政府行为本来旨在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但实际效果往往被企业的非合作行为所抵消。
为了规范政府行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重新设计和配置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的职能,该转移的转移,该下放的下放,发挥各级政府的积极性,清除行政干预的制度基础,确保国有资产的高效运营,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在这方面迈出了关键的一步。第二,转变政府的投入产出观念,调整政府所担负的社会功能。在政府的管理活动中注入竞争机制,使政府的行为始终建立在成本收益分析的基础上,杜绝特殊保护和不公平竞争,通过系统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调整和完善政府所担负的社会职能。第三,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提高政府的自我约束能力。政府的一切经济行为都应置于国家法律的制约之下。市场力量是配置稀缺经济资源的主导力量,政府不应拥有经济生活的一切权力,也无力完全替代市场来否定市场安排的结果,而只能根据客观经济的要求进行调整。政府职能应仅限于保护产权、创新制度、维持经济秩序、提供公共物品等,不应干预太多。唯有如此,诟病已久的政府行为失范问题才有可能得到根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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