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正义及其相关问题_消费社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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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82-0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198(2007)04-0015-07

消费正义的讨论实际上是对消费合理性讨论的深化。对消费现象的研究大致上有两种进路。第一,将消费作为经济现象和文化现象,通过调查数据或观察呈现消费行为的发生、发展过程,它着眼于事实逻辑的发掘。第二,对消费过程及其后果作出价值判断,试图为消费提供正当性基础。前者只看消费者如何贯彻其消费意志而不问其基础为何,而后者不但过问消费的原始发生及其流变,更要找出这种发生和流变的正当基础。倘若我们只看改革20多年来所取得的成果,而不问成果是如何被分配和消费的话,那么毫无疑问,相对于计划体制下的社会而言,市场社会无疑是一个相对为好的社会。然而,当我们深入下去,看一看是哪些群体创造了财富,又是哪些人享用了这些财富,问题马上就显现出来了。一个社会,如若80%的财富集中到不足20%的人手里,我们无论如何不能说这是一个好社会,尽管它的资源配置属于帕累托最优。消费公正既是社会公正系列中的基本部分,也是消费问题研究中最有价值的部分。国内关于消费公正问题的研究目前还处在初步阶段,不过还是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观点,如“消费的基本内涵是消费活动的正当合理”,包括经济学、环境学和伦理学三个层次;“消费正义的实质是用人类整体理性反思人类的消费行为,以人与自然和谐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价值目标,主张合理消费、正当消费、适度消费和可持续消费,实现消费的代内公正和代际公正”。还有学者从哲学伦理学的高度探讨了消费正义问题,“消费正义表达了以正义的价值维度和意义标准来考量作为人之重要存在方式的人类消费行为之合理性和合目的性的价值问题”。考量消费是否有利于推进入的自由自觉的活动,有利于提升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细究起来,消费公正仍有许多自身及相关问题需要深入探讨。

一、代内消费正义

消费公正的类型,有代内消费公正和代际消费公正两种。

就代内消费公正而言,既需要社会调查数据,也需要理论分析。市场经济作为舶来品是一个自上而下的过程,同时它也是诱致性的制度安排过程,制度依赖路径的核心问题是制度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这是因为,制度直接决定着公共性资源在哪个群体和阶层分配。事实证明,平均主义的治理道路是低效率甚至是无效率的,要有效率就只有采取差别的发展道路。没有差别就没有平等。平均主义只是平等的一种特殊形态,它只在生活资料极为有限的条件下,为保证种群有最低数量的个体而必须采取的分配方式。当生活资料有了剩余,依照地位、能力、威信而分得剩余部分成为可能的时候,以差别为基础的平等就成了平等分配资源的主要形态。在这种状态下,追求无差别的前提公平就不利于主体性资源上占据优势的人或阶层去追求有效率的活动。经济人假设尽管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批评,但完全取消追求收益最大化的动机安排,追求效率也很困难。平等是一个相对概念,它指的是或经过博弈或通过制度安排在多个利益主体之间达到的利益均衡。平等就是适度,“在不平等与不平等之间就显然存在一个适度,这就是平等。因为,任何存在着过多或过少的行为中也存在着适度。如若不公正包含着不平等,公正就包含着平等。公正的事也就是一种适度。然而平等又至少是两个东西之间的平等。所以,公正必定是适度的、平等的。作为适度,它涉及两个极端(过多与过少);作为平等,它涉及两份事物;作为公正,它涉及某些特定的人”[1]。所以,公正至少包括四个项目。这是因为,相关于公正的事的人是两个(至少是两个),相关的事物是两份,而且这两个人以及这两份之间要有相同的平等。两个人是怎样的比例,两份事物间就要有怎样的比例。如果两个人不平等,他们就不会分享平等的份额。只有当平等的人占有或分得不平等的份额,或不平等的人占有或分得平等的份额时,才会发生争吵和抱怨。所以,公正在于成比例,因为比例不仅仅是抽象的量,而且是普通的量。毫无疑问,这种有关平等与公正的分析模式适合于确定资源的分配环境。当人们处在一个低效率或无效率的境遇下,如何使活动有效率呢?

帕累托最优可能给我们一些启示。帕累托最优指的是这样一种社会状态,当且仅当不减少其他人的效用就无法增加任何一个人的效用时,这种状态就称之为帕累托最优。实际上,帕累托最优只是一个“理想类型”,实际生活中的任何一种状态都是相对为优。解决相对为优的途径有两条:一是通过一部分人自己的努力来实现,假定这些人已经全力以赴仍然无法解决时,那就只有第二条,通过优惠政策使一部分人在不使其他人变坏的条件下而使自己变好。而这样做的最大困难在于,以什么标准,使哪个集团、哪些个人先富起来。这是一个理论上的悖论。假如找到一个适用于任何个人与集团的标准,就等于原地踏步,无法解决低效率或无效率;假如找到一个有利于一部分人或一部分地区的激励制度,那么对那些未能得到激励的人就是一种损害。这样一种不具有普遍性的规则取消了前提公平,与公正是相矛盾的。这不仅是一个理论悖论,更是一个实践难题。当世俗合理性与历史合理性发生冲突时,历史合理性具有更强大的力量。问题是,当历史合理性走着它自己的路时,它会引发依靠其自身无法解决的矛盾,这就是它造成的严重的世俗的不公正。基于差别之上的追求效率的活动,总是主体性资源占据优势并通过这种优势获得弱势者所无法获得的可配置性(公共性资源)的个人或集团具有优先性和优益性,经过反复博弈——假如弱势群体能够与强势群体博弈的话——之后,这种优先性与优益性愈发显现出它的后续效应,以至于取消了平等竞争的前提,使他们无法在接近的水平上生产、交易和生活。①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帕累托最优具有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如果不分享富人的奢侈荣华,穷人就无法快乐自在,那么,随着一些人的极度贫穷和另一些人的极度奢侈,这种社会状态也可以被称之为帕累托最优”[2]。帕累托最优有时也被称为“经济效率”。从一定意义上讲,这种称谓是恰当的,因为帕累托最优所涉及的仅仅是效用范围内的效率,而不重视效用的分配方面。然而,在另一方面,这一术语又是不幸的,因为这里分析的焦点仍然是效用。解决依靠制度设计与安排造成的贫富差距的途径可能有两条:一是先富者自觉自愿地将收益的一部分转移给因制度而造成损失的弱势群体。这是一条人道主义或伦理道德的路径,其困难在于它不具有普遍性,也不具有强制性。它既不是责任也不是义务,它是一种自愿行为,是相对命令,对弱势群体来说只是一种祈盼。试图通过这样一种自愿救助的、慈善的行为缩短贫富差距无论如何不是一条现实的道路。第二,制度的方式。除了从预先富裕起来的个人和集团那里收取相当比例的税收之外,更主要的是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福利政策的设计与实施。公共福利政策和制度能否实施、实施到何种程度取决于公共福利价值观以及政策与制度设计与实施者的正义观。

二、代际消费正义

供给(生产)与消费不仅是事实上的主要事项,也是主流形态经济学的重要研究对象,经济学的任务就是解决供给与消费的矛盾。消费、休闲、时尚构成当下消费行为的美学形式,生产与消费的合理性完全被隐去了。基于虚拟享用和时尚消费之上的直接后果就是自然资源的日益枯竭。市场经济的效率原则只在微观层面有效,而在代内和代际公正领域它却是浪费的经济形式。主流形态的经济学家们在讨论生产和交易时,大都把成本定位于与生产和交易行为有关的其他的经济主体,外部性、道德风险、机会成本等概念主要用来表述狭域的当下的情形。实际上,外部性和成本不只是有形形态,还包括隐形形态,不只是当下形态,还有历史形态。当下成本和有形成本主要用来描述代内公正问题,而隐形成本和历史成本主要用来描述代际公正问题。由于污染和气候是流动的,它可以从一个地区迁移到另一个地区。根据公平原则,不但要公平分得收益,还应公平负担成本。然而,隐形成本却由于无法计算和经济政策的强制而无法内部化,使得其他人蒙受损失。历史成本是指,原本属于下代人的资源被上代人免费地提前消费了。代内公正可以通过艰苦的博弈过程和制度安排逐渐解决,而代际公正就要困难得多,因为“相对于其他我们想保持其平等待遇的群体而言,后代人不能明确表达他们的意愿,更别说与现在这代人进行协商了”[3]。解决问题的出路可能在于,根据罗尔斯为代际平等提供的基于“无知之幕”之上的一种可能得到公平的普遍标准的方法,确立一个可能的可持续性标准。“可持续性标准指的是,在最小的程度上,后代人应该被留下不比前代人更坏的资源。根据可持续性标准,为了使当代人富有就让后代变得贫乏的分配在某些方面是不合理的。本质上讲,可持续性标准指的是,因为前几代人对资源的使用,后代人就不能再用。只要后代人的福利维持在与前代人同样的水平上,前几代人就有权使用这些资源。另一方面,假如从后代人手中转移资源导致后代人的福利低于前几代人享受的水平,那么,这种转移就违背了可持续性标准。可持续性定义的含义之一是,只要后代人的利益可以保护,就可以使用这些资源(甚至是可耗尽资源)。”[4]但使用这种可持续性标准来评估代际分配公平性的难题就在于实施起来非常困难。要去发现后代的福利水平是否比现今这代人低,就要求我们不仅要了解跨时期资源分配的一些情况,而且要了解后代偏好的事情,而满足相同偏好的资源可能又是不同的。一种策略性的做法是根据总资本存量价值下降与否来加以衡量。第一,通过检验总资本存量价值是否没有下降来判断一种分配的可持续性是否可能。在不知道关于后代分配额或者偏好的情况下,那种检验可以每年进行。第二,这种分析暗示了对于生成可持续性产出必要分配的特殊程度,即所有短缺租金必须全部用于投资。我们可以从理论上给出处理代际分配公平的模式:①弱替代性。前几代人资源的使用程度不应超过阻止后代人尽可能利用的水平。这个定义的含义是资本存量价值(自然资本减去实物资本②)不应降低。只要其他部分在价值上的增加(一般通过投资)足以使总体价值未发生变化,那么集体中的个别成员的资本价值是可以降低的。②强替代性。根据这个解释,自然资源剩余存量的价值不应该下降。这个定义特别强调,在自然资本和实物资本有限替代可能性的假设下,要保护自然资本(与总资本相对)。此定义保持了关于保护价值(而不是实物流量的特殊水平)和维持自然资本总体(而不是任何特别的部分)先前所定义的特点,并已经演变成众所周知的“弱替代性”定义。③环境替代性。在此定义下,独立资源的实体资源流应该被维持下来,而不仅仅是总体的价值。基于这样三种模式,已有的效率观就必须将隐形成本纳入到考虑的范围中来。

三、解决消费正义问题的政治哲学道路与人类生产安排

经济学毕竟是经济学,无论你是否把环境进而把自然资本作为核心范畴加以考察,都无法改变经济学之为人的需要服务的性质,因此我们把环境经济学称为生态经济学而不是人类经济学。人类经济学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人类经济学是指当把人类视为经济学的主体时,它所处理的是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关系,包括人以外的其他所有动植物。根据生态经济学的理念,自然界为人类提供的是原料、矿藏、空气、水等,因此我们可以在不伤害它们的前提下,保证利用最大化。实际上,这是一个十分模糊的伦理标准,因为人类对环境施加的影响往往要经过若干年之后才能体现出来。在不伤害自然的伦理底线之下,狭义的人类经济学。处理的是具体的经济主体的利益关系,如地区差距、贫富差距、弱势群体与强势群体之间的公正分配问题。在这个意义上生态经济学相当于狭义的人类经济学。广义的人类经济学是把包括人在内的所有存在物都视为平等的存在物,人应该降低他的需求强度,如适当限制浪费的需要、奢侈的需要、虚假的需要。广义的人类经济学不但考虑代内公正和代际公正,而且考虑人类以外其他动植物生存与发展的合法性。因此,广义人类经济学才是解决消费正义的最高价值理念。在寻找合理消费的道路上,近年来还有人提出了“非物质化”的经济增长模式③,它实质上主张在物质生产与物质消费的范围内,减少现有物质存量的消耗。然而,如果不是极端的“非物质化”的经济增长模式,亦即通过严重的供给不足的方式降低消费,那么在不再扩大物质消费的前提下,解决消费正义且不降低生活质量的努力该如何可能呢?

1.解决消费正义问题的政治哲学道路。在市场社会里,绝大部分消费都是需要费用的,免费的消费只占很少的部分。消费市场尽管在名义上是向所有人开放的,但实质上只向拥有足够消费能力且愿意消费的消费者开放。人们在进入消费市场之前所预先获得的分配份额已经决定了人们的消费水平,同时也决定了他们的消费质量,并在形式上决定了他们可以进入何种类型的消费市场。如要从根本上解决消费正义的问题,就必须对制度的正当性基础进行批判,这正是政治哲学的学科使命。政治哲学讨论的是行政权力被合理分割和有效行使的正当性基础问题。政治是关于公民之根本利益的理念和制度安排,而理念具有逻辑上的优先性,简言之,为谁服务的问题始终是政治的首要事项。就社会公正的存在形态说,有作为观念形态的社会公正观,有作为以比例形式出现的分配状态。而就状态说,作为一种客观事实,社会公正所描述的是具有稀缺性的社会可配置性资源在不同组织、阶层和个人之间的配置方式及其结果。由于稀缺性资源是限量、可数、可计算的,另外,需求者也是限量的、可数的,因此无论怎样分配,在已给定的情况下,都无法改变资源总量和需求总量。因此,无论怎样配置,或组合到何种程度,都是社会公正的一种形式。换言之,社会公正无论以何种方式出现,都是社会公正的一种形式,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不同的社会公正形式对不同的人来说,分配的过程和结果却是大相径庭的甚至有天壤之别。于是,尽管任何一种分配方式都有其出现的合理性,但合理性程度却值得反思和批判。人类的进步就在于寻找能够代表绝大多数人的意志和愿望因而具有最大合理性的分配方式,而不是随便的哪一种。每个人都由于这样三点承诺而在最高的意义上是平等的:我们都是上帝的臣民,我们都是社会的一个成员,我们都有理性。从资格、机会即权利上说,每个人都有同样的理由去获得他应该获得的份额,但由于如下两点,使得比例关系即份额的确定变得异常复杂起来。其一,主体性资源与份额。毫无疑问,每个人在认知、情感和意志上是有区别的。进言之,个体在德性上④,无论在理智的德性还是在道德的德性上都是有区别的。但主体性毕竟只是一种潜在的、可能的资源,是一种未发状态,能否取得与它的名义相对应的实践效益,尚需诸多条件与环节,如机会、信息、技术、手段、场所等等以及主体把握机会和处理具体事情的能力。其二,工作业绩与份额。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人们通常都是根据工作业绩来确立比例关系或份额,而不是根据看上去的印象,尽管这种情况也是存在的。但是,假如我们不再拘泥于微观正义问题,而把视野放大到政治正义的领域,我们就会发现,在一个政治正义所给定的且可以市场化的范围内,可供人们竞争和分配的资源是极为有限的。政治制度不但决定着当下资源的数量和分配的可能性,而且它作为权威性资源还决定着未来资源的分配,如矿藏、土地、水源等等。特别是对生态资源和矿产资源的开采,不但直接影响着代内资源的分配与消费,更决定着代际之间的分配与消费。中国作为后发国家,为了追赶西方发达国家的所谓发展速度,曾一度以政策和制度的形式鼓励和保障一些垄断营利性组织和竞争营利性组织快速地、过度地开发自然资源,以求推动经济快速发展。这种先破坏后治理以及资源过度开发的发展道路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已经昭然若揭。《中国现代化报告2007》指出,2004年中国生态现代化水平指数为42分,在118个国家中排第100位,中国生态现代化居世界末流。要解决代内和代际消费公正问题,中国必须走绿色发展道路,实现绿色工业化;继续实施污染治理和传统工业改造工程,清除历史遗留的环境污染,控制和降低新增的环境污染;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关键岗位环境责任制和关键项目环境风险评估制度,建立收益与责任连动机制,高消费高成本。

于是政治解决消费正义的道路就被具体化为两个方面:其一,在代内正义中,正确处理效率意义上的正义和人道意义上的正义的关系,亦即正确处理精英主义战略与平民主义战略的关系。因为有差别的分配方式被证明为有效率的分配方式,而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是只在特殊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才会采用的方式。不过,在市场社会里,差别与平均的分配方式都是必要的。其二,在代际正义内,政府必须适当控制稀缺性资源的开发,转外延式发展为内涵式发展,其关键在于合理安排人类生产。

2.追求幸福生活的人类生产安排。生产、消费、幸福具有内在的逻辑关系。尽管生产以及产品的分配决定着消费,而消费又影响着快乐与幸福,但消费并不构成幸福的充分条件。没有可供人们消费的物品(不限于物质生活资料)便不可能有快乐与幸福,但拥有了消费品也不一定就带来快乐。幸福除了与消费品等客观因素(社会关系、经济社会地位、就业与失业、健康状况与性别差异)相关之外,还与人格特质、耐性、乐观、自我效能、心理控制源和自我概念等心理因素相联。⑤从极处着眼,幸福通常不与物相关,而与事和人相联。照此逻辑,人类应该依照幸福的构成要素来安排生产。然而,市场社会以来,人类把它的主要精力都投放到了对身外事物的开发和改造上,而几乎忽略了对心志力量的发觉。在满足需要的类型上,也主要是倾其全力地满足物质需要。简要地说,市场社会造成了使人们幸福的前提,却没有创造幸福本身。市场引导着消费,消费又塑造着市场,但总的说来,人们只是在殊多化和细致化方面做出了努力,而没有在同质迁移的同时实现异质迁移,亦即由物质的生产向精神生产、由物质需要的满足向精神需要的满足迁移。⑥在这种迁移中政府与个人都承担着相应的责任。

〔收稿日期〕2007-04-20

注释:

①中国各阶层之间的贫富差距不是一个危言耸听的感觉问题,而是一个不争的事实。“20年来,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贫富差距都有了大幅度上升。特别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贫富差距有加速拉大的趋势。用国际上通用的基尼系数的测量方法,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的基尼系数大约在0.46-0.47之间,不同的调研数据测算略有一些差异,高的有超过0.5,低的为0.43左右。总之,这些数据都超过了国际上通常认为的基尼系数在0.3-0.4之间的中等贫富差距程度。这样,在短短的20年时间里,我国已经从一个经济平均主义盛行的国家,转变为超过了国际上中等不平等程度的国家,贫富差距在这样短的时期内迅速拉开,这样巨大的变化在全世界也是不多见的。”见李培林等著:《中国社会分层》,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22页。

②“自然资本”是指环境和自然资源;“实物资本”是指诸如建筑、设备、学校、道路、绿地、设施等等。

③2004年10月24日哥伦比亚《一周》周刊发表一篇题为“未来的经济非物质化”的文章,讨论如何解决发展与生存的矛盾,非物质化的经济发展模式是否可行。当初有人问圣雄甘地,印度独立后是否有朝一日能达到当时英国的生活水平。甘地说,像英国这样的强国要消耗地球大量的资源才能称霸,落后的印度需要消耗多少个地球才能实现繁荣呢?今天,不只是印度,对于所有不发达国家和地区来说,答案已经很清楚了:地球上20%的人口要消耗地球80%的自然资源、46%的肉类、65%的电力、85%的金属和化学品,另外还要产生占全球总量70%的二氧化碳。发展与生存的矛盾使经济学家与环境保护论者开始严肃地讨论一个问题:经济的非物质化。简单地说,经济非物质化理论主张以最少的自然资源实现人类的舒适生活,以最少的原料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其根本意图就是削减消费,变供应产品为提供服务。欧洲和美国已经开始启动经济非物质化进程,并已取得了一些良好的效果。但这一进程将面临的问题是,那些不生产工业原料(钢铁、原油、镍等)的国家势必将越来越依赖那些原料出口国。也就是说,那些强国将有可能受制于某个亚洲或拉丁美洲的第三世界。对经济非物质化理论持反对意见的人们并非这样认为。波士顿大学能源和环境中心认为,不能简单地从原料进口的减少判断经济非物质化进程,因为其中可能受其他经济因素的影响。而使用一些替代原料对环境产生何种影响尚不清楚,因此,经济非物质化的综合效果还有待证实。美国著名生态经济学家戴利对经济非物质化理论更是提出了尖锐批评:“某种程度上‘非物质化’对于提高资源生产力而言,只是一个奢侈的术语,因此我们应该竭尽所能抛弃它。有人在这个术语的较为限制的含义上已经做了非常出色的工作(例如德国的伍珀塔尔研究所)。但是以为使经济非物质化或使其与资源‘脱耦’,或用信息来代替资源就能拯救‘永远增长’的范式,那是白日做梦。我们确实可以移向食物链的下端,但我们不可能吃处方!”([美]赫尔曼·E·戴利著:《超越增长: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学》,诸大建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年9月版,第39页。)经济非物质化也许还有另外一条道路,这就是超越物质需要而提升到精神产品的开发和精神需要的满足上来。

④在古希腊早期哲学中,德性被用来描述任一事物区别于他物而为自己所具有的特质即品质、优点,它们是值得赞赏的东西。苏格拉底把德性作了限定,仅用来表示人所具有的品质,知识、美德、理性等都是人区别于他物同时也是区别于他者的品质。

⑤参见李维:《风险社会与主观幸福》,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5年版,第4-5页。

⑥参见晏辉:《虚拟享用:伦理辩护与批判》,《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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