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缓冲会降低银行的风险承担水平吗——基于跨国银行业的经验证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银行业论文,证据论文,资本论文,水平论文,风险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金融机构暴露出来的资本金数量不足、风险吸收能力较弱等问题受到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高度关注。针对原有资本监管框架的不足,巴塞尔委员会推出了旨在增强银行风险抵御能力、强化宏观审慎监管的巴塞尔资本协议Ⅲ(以下简称“巴塞尔Ⅲ”)。巴塞尔Ⅲ对银行持有的资本金数量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在原来8%资本充足率要求的基础上,分别增加了2.5%、0—2.5%的留存资本和逆周期资本缓冲要求①。除了提高资本金数量的要求以外,巴塞尔Ⅲ对银行的资本金结构也提出了更高要求:银行普通股资本应达到风险加权资产的4.5%,而一级资本应达到风险加权资产的6%。
在巴塞尔Ⅲ对全球银行业资本金数量和质量提出更高要求的背景下,各国商业银行势必会对资本金的数量和结构进行一定幅度的调整,这将引发银行行为的连锁反应。其中,风险承担水平的变化应当给予高度重视。从理论上看,资本监管与银行风险承担水平间的相关关系尚未得出一致结论,前者对后者的影响效果和作用机理仍是本领域有待挖掘的议题;从现实情况看,对于拥有不同结构和资本金数量的银行,资本缓冲与风险承担水平的相关关系究竟如何,强调宏观审慎的逆周期资本缓冲能否降低银行的风险承担水平等一系列问题仍有待研究。因此,以上问题的深入探讨有利于金融监管当局客观评估巴塞尔Ⅲ实施后银行风险行为的调整特征,可为提高资本监管的微观和宏观审慎效果提供有益参考。
相较于现有研究,本文试图在以下方面有所创新:第一,从巴塞尔Ⅲ下提出的资本缓冲的概念出发,探讨资本缓冲与银行风险承担水平的相关关系,同时考察经济周期、资本金数量、资本金结构等因素对两者相关关系的影响;第二,研究基于1998—2011年全球1211家商业银行的微观数据,并使用动态面板系统GMM估计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现有研究中样本多局限于某一区域以及估计过程存在内生性的问题。
二、文献评述及理论假说
(一)资本缓冲与银行风险承担水平
众所周知,单纯依靠存款保险制度、发挥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的职能并不能有效地预防银行危机。商业银行与储户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在利润最大化动机的驱使下,商业银行容易产生从事高风险活动的动机。为实现银行与储户的激励相容、提高银行系统的稳定性,巴塞尔委员会提出了旨在通过提高银行自有资本来降低其风险偏好的资本充足率要求。然而,理论界对实施资本充足率监管后银行风险偏好变化的看法却不尽相同。
现有研究对资本监管对银行风险行为所产生的影响得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结论。一种结论是,资本约束提高了股东的出资额度,当银行发生违约时,股东的损失也会相应上升,股东就会有更强的动机遏制高风险的投资活动,因此银行在提升资本金过程中会降低其风险承担水平(黄宪和熊启跃,2011)。Furlong和Keeley(1989)通过理论模型验证了这一结论;Aggarwal和Jacques(2001)基于美国银行业的数据、Konishi和Yasuda(2004)基于日本银行业的数据、赵锡军和王胜邦(2007)和黄宪等(2005)基于中国银行业的数据进行的实证检验也验证了这一结论。与之相反的另一种结论是,资本金的持有会降低银行的特许权价值,为弥补持有高成本资本的价值损失,银行会“变本加厉”地从事高风险活动,因此其风险偏好水平反而会相应提高。Paroush和Schreiber(2008)、Jokipii和Milne(2008)、Aigbe等(2012)基于美国银行业的数据,Ayuso(2004)基于西班牙银行业的数据,王晓龙和周好文(2006)、吴俊等(2011)基于中国银行业的数据所进行的实证研究都表明,银行资本金数量的提高会对其风险承担行为产生正向激励效应。
巴塞尔Ⅲ提出的“资本缓冲”是指银行实际资本充足率与法定资本要求的差值。由于额外持有资本的高昂成本,理性银行应尽可能使实际资本充足率与法定资本要求保持一致,即不持有资本缓冲;但在现实中,银行却普遍持有高于法定要求的资本金。对这一现象,理论界主要有两类解释。一是缓解银行与储户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当银行持有的自有资本提高时,储户会认为银行在投资过程中的道德风险较低,因而向银行索要的储蓄利率的风险溢价也会相应降低,银行可因此而降低融资成本(Markovic,2006;Meh和Moran,2010)。二是银行以此可避免因违反资本要求而带来的高昂惩罚成本(Tanaka,2002;Milne,2004)。
资本缓冲充分反映了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达标情况,该值越高,银行的资本金越充足,受资本约束的程度越低。根据上文的分析可知,资本监管的实施会对银行的风险承担行为产生两类截然不同的影响,那么资本缓冲与银行风险承担行为的相关性也有可能出现两种情况。为此,本文提出两种理论假说1a和1b:
假说1a:资本缓冲的提高会提升银行风险承担水平。
假说1b:资本缓冲的提高会抑制银行风险承担水平。
(二)影响两者相关性的制度环境因素
1.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要先于资本监管制度。事实上,资本监管政策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纠正存款保险制度引致的道德风险问题。道德风险问题一方面来自存款人的差别性监督效应,对于没有参加存款保险的商业银行而言,存款人对其风险承担行为往往较为敏感,会采用“用脚投票”的方式限制银行的风险扩张行为;对于参加存款保险的商业银行,由于它们的存款受到了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存款人对银行风险行为的敏感性往往较弱,这增强了银行风险承担动机(Park和Peristiani,1998)。另外,在存款保险制度下,商业银行自身往往也会提高其风险偏好,特别是在存款保险的保费对银行财务状况不敏感的状况下,固定的保费成本会强化银行承担风险的动机。Demirguc-Kunt和Detragiache(1998)基于跨国数据的实证研究表明,存款保险制度增加了一国发生银行危机的概率。Nier和Baumann(2006)的研究表明,存款保险制度显著增加了银行的风险承担行为,没有参加存款保险的银行往往更为审慎。
2.巴塞尔Ⅱ的实施
资本监管政策的变化也会影响资本缓冲与风险承担水平的敏感性。相较于巴塞尔Ⅰ,巴塞尔Ⅱ增强了银行自身对风险的评估能力。在内部评级法的考核机制下,授信对象风险权重的分布不再像标准法下呈现出离散型,从而大大提升了银行调整风险资产的空间,也强化了资本金与银行风险承担行为间的敏感性。Hakenes和Schnabel(2006)的研究表明,随着巴塞尔Ⅱ的实施,银行会提高风险偏好,将贷款投向风险更高的小企业客户。Heid(2007)理论模型表明,巴塞尔Ⅱ的实施会提高银行风险加权资产对经济周期的敏感性,增强银行在经济上行周期的风险承担水平。
3.宏观经济波动
宏观经济波动也会影响资本缓冲与风险承担水平的相关关系,特别是在风险敏感性更高的巴塞尔Ⅱ下。在经济上行周期,经济主体的盈利能力增强、收入增多,对于银行贷款的需求提高;与此同时,在内部评级法、贷款损失准备、公允价值等一系列具有顺周期效应的因素影响下,银行的信贷供给能力也会不断增强,并且具有更强烈的风险承担意愿(王胜邦和陈颖,2007;Joppiki和Milne,2008;李文泓和罗猛,2011;朱太辉,2012;黄宪和熊启跃,2013;Xiong,2013)。因此,在经济上行(下行)周期,资本缓冲对风险承担行为的正向激励机制会显著加强(弱化)。综上,得出本文的第二个理论假说:
假说2:存款保险制度和巴塞尔Ⅱ的实施会强化资本缓冲与风险承担水平的正向激励机制;在经济上行(下行)周期,资本缓冲与风险承担水平的正向激励机制会被强化(弱化)。
(三)资本金数量对两者相关性的影响
资本缓冲与风险承担水平间的敏感性往往会受到银行资本金数量的影响。资本缓冲与银行风险承担水平的相关关系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银行资本金水平的变化而发生调整。学者们对于这一问题也展开了实证研究,但并未得出一致的结论。
Calem和Rob(1999)的研究表明,资本严重不足的银行往往具有较高的风险偏好,资本充足率略高的银行的风险承担水平往往较低,而对于资本充足率远高于法定要求的银行来说,利润会驱使他们增加风险承担水平。Heid等人(2003)基于德国银行业的实证研究表明,对于资本相对充足的银行而言,资本水平的提高会降低银行的风险承担水平;对于资本相对不足的银行而言,资本充足率水平的提高会刺激银行提升其风险承担水平。Altunbas(2007)基于欧洲银行业的研究表明,资本金数量较少的银行往往承担较高风险。Deelchand和Padgett(2009)运用日本合作类银行数据的研究表明,资本金与银行风险承担水平呈现出正相关关系,并且持有较少资本金的银行往往承担着较高风险。Francis和Osborne(2009)基于英国银行业数据的研究发现,资本缓冲较高(低)银行的资本与风险的正向关系较高(低)。Athanasoglou(2011)基于南欧9国非平衡面板数据的研究发现,监管资本与银行风险承担水平呈现正相关关系,但该特征仅在资本不足的银行样本中存在。Shu等人(2013)的研究表明,资本与风险呈现出正向反馈机制。对于资本相对不足的银行而言,资本金与风险承担水平呈现负相关关系。
现有研究普遍认为,银行资本金数量会影响资本缓冲与风险承担水平间的相关性。但在具体的影响方向上,各研究得出的结论却并不一致。综上,得到本文的第三个假说:
假说3:资本金数量会影响资本缓冲与银行风险承担水平间的作用机制,并且,该影响会随着银行资本金数量的变动而发生改变。
(四)资本金结构对两者相关性的影响
巴塞尔Ⅲ将资本金按照风险吸收能力的强弱划分为核心资本(一级核心资本和一级其他资本)和附属资本。核心资本主要来自银行的未分配利润和普通股。这类资本的风险吸收能力较强,其占资本金比例的提高可强化股东对银行的控制力度,会刺激银行经营过程中的盈利动机。特别是在资本金相对昂贵的发达国家市场中,由于要满足一定数额的股东回报,银行必须努力获得更多利润。此时,资本缓冲与风险承担的正(负)向关系会被强(弱)化。
如果商业银行的附属资本比例较高,其资本金结构中债权的性质会更为明显。这主要因为绝大多数附属资本是由具有债权特征的次级债和混合资本债构成的。这类资本的投资人虽然拥有固定收益索偿权,但是其资金保证程度相对较弱。为了确保其债权的稳定收益,他们对银行的财务和风险状况较为敏感,并会对银行经营行为进行监督。
Laeven和Levine(2009)的研究表明,如果银行资本金中股东的出资比例提高,银行整体的风险偏好水平将相应上升。Altunbas等人(2010)基于欧洲银行业的研究则表明,附属资本中次级债的增多会抑制银行的风险承担行为。
综上,得到本文的第四个假说:
假说4:核心资本比例的提高(降低)会强化(弱化)资本缓冲与银行风险承担水平的正向激励机制。
三、模型设定及实证结果
(一)计量模型设定
1.风险承担水平对资本缓冲变动的敏感性
本文参考Laeven和Levine(2009)、Demirguc-Kunt和Detragiache(2010)以及Barry和Lepetit(2011)的研究方法,对理论假说1a、1b和假说2构建如下动态面板模型进行检验。
上式中Z[,it]反映了银行的风险承担水平,计算方法为:
表示银行i第t年的资本充足率水平;表示c国银行业的资本充足率要求。巴塞尔协议Ⅱ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不应低于8%。各国在实施资本协议的过程中,会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制订不同的资本充足率要求。本文参考Fonseca等(2010)的研究,并辅以国际清算银行和各国中央银行网站提供的信息,整理出97个样本国家的法定资本充足率要求。Cap-ratio表示银行资本充足率与所在国资本充足率要求的差值,这一差值在巴塞尔Ⅲ中被定义为资本缓。在对假说1进行实证检验过程中,我们将重点考察资本缓冲的系数符号及显著程度。如果该系数显著为正,则表明随着资本缓冲的提高,银行的风险承担水平会随之下降;反之,如果该系数为负,则表明资本充足率与风险承担水平间呈正相关关系。
此外,本文还设计了虚拟变量BaselⅡ和Deposit。BaselⅡ是银行业实施巴塞尔Ⅱ的虚拟变量,若时间在2004年之后(包括2004年),该值取1,否则取0。尽管有些国家在2004年之后并没有立即执行巴塞尔Ⅱ,但从全世界银行业整体效果来看,2004年前后应存在明显的结构性变化。Deposit表示存款保险制度的虚拟变量,若银行所在国家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则该值取1,否则取0。分别添加BaselⅡ、Deposit以及GDP与资本缓冲Buf的交互项,这些交互项的系数符号及显著程度将可以作为假说2成立与否的依据。
2.资本充足状况对敏感性的影响
3.资本金结构对敏感性的影响
为了对理论假说4进行实证检验,本文在(1)式的基础上添加了描述银行资本金结构的指标hfratio及其与银行资本缓冲的交互项。hfratio表示核心资本与附属资本的比值,该值越大,核心资本在资本金结构中的比例越大④。在(4)式中,我们将重点考察该交互项的系数符号及显著程度:
(二)估计方法和描述性统计
1.估计方法
本文采用系统GMM估计方法对(1)、(3)和(4)式进行估计。该方法通过引入解释变量的滞后项作为工具变量,可以有效控制内生性问题(Blundell和Bond,1998)。估计使用的软件为Stata12,软件的估计过程采用了xtabond2程序包。
2.数据及样本的描述性统计
在进行动态面板单步系统GMM估计时,需要满足每个时间跨度大于或等于4期的条件。为此,本文剔除了时间跨度不足4年以及存在大量数据缺失的样本,最终选取了1998-2011年全球97个国家1211家商业银行的9320个观测值作为研究样本。为了防止异常值对实证稳健性的影响,本文对hfratio、z值进行了左右0.5%的缩尾处理。表2给出了各变量的名称和描述性统计,样本银行按国别的详细情况见文后附表。
(三)实证结果
1.资本缓冲与风险承担水平的相关关系
表3列示了(1)式的估计结果。在模型1—4中,Z(-1)的系数均显著为正,这表明银行调整风险承担水平的过程是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本期风险承担水平与上一期风险水平紧密相关,使用动态面板模型是合理的。资产收益率的系数显著为负,说明资产收益率的提高会增加风险承担水平,体现出银行经营行为中的高风险、高收益特征。资产规模Dta的系数显著为负,说明大银行在“大而不倒”经营心态影响下倾向于承担更高的风险。不良贷款率NPL的系数显著为负,说明不良贷款率的增加会提高银行的风险承担水平。流动性资产La(-1)的系数显著为正,说明流动性资产的增多会减少银行的风险承担水平。宏观经济变量GDP的系数显著为正,这说明当宏观经济向好时,银行的风险承担水平会显著降低。资本缓冲Buf(-1)的系数显著为负,说明银行资本缓冲的提高会增加风险承担水平,这验证了理论假说1a。
进一步分析模型2—4中交互项的系数。在模型2中,Buf(-1)*Deposit的系数显著为负,表明在已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中,资本缓冲与风险承担水平的正向敏感性更强。在模型3中,Buf(-1)*BaselⅡ的系数显著为负,说明巴塞尔Ⅱ在全球范围内的实施增强了资本缓冲与风险承担水平的正向敏感性。在模型4中,GDP*Buf(-1)的系数显著为负,表明经济上行(下行)周期资本缓冲的积累会加剧(减弱)银行的风险承担行为。
2.资本充足程度对资本充足率与风险承担行为关系的影响
表4和表5为(3)式的估计结果。在表4的模型1中,Buf(-1)*swc(-1)的系数显著为正,说明资本充足银行的资本缓冲与风险承担水平呈现出较弱的正相关关系。在模型2中,Buf(-1)*wc(-1)的系数显著为负,说明对于资本较充足的银行而言,资本缓冲与风险承担之间的正向敏感性会显著加强。在模型3中,Buf(-1)*uc(-1)的系数为负,但不显著,说明对于资本较为匮乏的银行而言,其资本缓冲与风险承担行为的负相关关系与其他银行相比并未呈现出较大差异。在模型4中,Buf-1)*suh(-1)的系数显著为正,说明对于资本匮乏的商业银行而言,随着资本缓冲的提高,其承担风险的动机会显著降低。
表5的结果进一步验证了上述结论。Buf(-1)*Spreg(-1)的系数显著为正,说明对于资本充分达标的商业银行而言,资本缓冲与风险承担水平的正向关系会有所减弱。Buf(-1)*Preg(-1)的系数显著为负,说明对于资本达标的商业银行而言,资本缓冲与风险承担水平之间会呈现出较强的正相关关系。Buf(-1)*Ureg(-1)的系数显著为正,表明对于资本充足率不达标的商业银行而言,资本缓冲与风险承担水平的正向关系会有所减弱。在表3、4和5的结果中,所有模型的Sargan检验以及Arrelano和Bond的二阶自相关检验的p值都大于0.1,这说明模型的构造和工具变量的选取都是合理的。
结合表4和5的结果可以发现,资本缓冲与银行风险承担水平间的正相关关系会随着资本金水平的提高呈现出“U型”(见表6):对于资本相对不足的银行,其资本缓冲与风险承担水平间正相关系较弱;随着银行资本金的提高,两者的正向关系会有所增强;而当银行的资本金水平提高到一定水平后,两者的正向关系将再次呈现减弱的趋势。
3.资本金结构对资本充足率与风险承担行为关系的影响
表7和8显示了hfratio对资本缓冲与银行风险承担水平间敏感性的影响。在表7的模型1中,Buf(-1)*hfratio(-1)的系数显著为负,说明随着资本金结构中核心资本比例的提高,资本缓冲与风险承担水平的正向关系会得到进一步强化。这验证了理论假说4。进一步观察不同资本状况银行组别Buf-1)*hfratio(-1)的系数。在模型2-4中,Buf(-1)*hfratio(-1)的系数均显著为负,表明对于资本充足、较充足和较不足的银行而言,核心资本比例的提高会强化资本缓冲与风险承担水平的正相关关系。但在模型5中,Buf(-1)*hfratio(-1)的系数并不显著,表明对于资本匮乏的银行,随着核心资本比例的提高,资本缓冲与风险承担水平的正向关系并不会显著增强。
表8显示了在资本充足率达标程度不同的银行,hfratio对资本缓冲与银行风险承担水平的影响。在模型1充分达标和模型2部分达标的银行组别中,Buf-1)*hfratio(-1)的系数均显著为负,说明随着核心资本比例的提高,资本缓冲与风险承担水平的正相关关系会得到进一步强化。在模型3中,Buf(-1)*hfratio(-1)的系数为正,但并不显著,说明对于资本未达标的银行而言,随着银行核心资本比例的提高,它们的资本缓冲与风险承担水平的正向关系不会显著加强。
四、稳健性检验
(一)资本缓冲与风险承担水平敏感性的检验
为验证上文的结论,本文分别采用差分GMM估计、混合OLS估计以及两阶段最小二乘估计对(1)式、(2)式和(4)式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验证了上文得到的主要结论。同时,本文还使用了基于H-P滤波方法得到了各国实际GDP增速的周期成分。将其作为GDP增速的替代变量,对原模型进行了重新估计。实证结果表明,在经济上行周期,银行资本金水平与风险承担的正向激励机制会显著增强⑤。
(二)“U型”关系的实证检验为了验证dz/dbuf随资本缓冲的变动存在“U型”关系,我们在(1)式中分别加入资本缓冲的平方项和立方项。估计结果显示,Buf[3]的系数为66.71,并且该系数在5%的置信水平显著;的系数为-1.04,并且该系数在1%的置信水平显著;Buf的系数为-1.24,该系数并不显著。
图1:资本缓冲与风险承担水平关系的变化情况
由此,我们进一步得到了dz/dbuf随资本缓冲变动的二维坐标图。在图1中,横轴表示银行持有的资本缓冲数量,纵轴为dz/dbuf,表示风险承担水平对资本缓冲变动的敏感性。可以发现,风险承担水平对资本缓冲变动的敏感性dz/dbuf随资本缓冲的提高呈现“U型”。当银行资本缓冲小于0.005时,随着资本缓冲数量的提高,dz/dbuf呈现逐渐下降趋势;而当资本缓冲大于0.005时,随着资本缓冲数量的提高,dz/dbuf呈现逐渐上升的趋势。以上结论验证了表6中的结果。
五、主要结论及政策建议
(一)主要结论
本文在理论上分析了银行风险承担水平随资本缓冲变动的调整机理,并探讨了资本金数量、资本金结构、存款保险制度、巴塞尔Ⅱ的实施以及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对两者关系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出了四个理论假说。在此基础上,采用全球97个国家1211家商业银行的微观数据作为研究样本,运用动态面板系统GMM估计的方法对理论假说进行了实证检验。综合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的结果,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资本缓冲的提高会加剧银行的风险承担行为,这验证了理论假说1a。(2)购买存款保险的银行,其资本缓冲与风险承担水平的正向关系更强;巴塞尔Ⅱ的实施强化了资本缓冲与银行风险承担水平的正向关系;逆周期资本缓冲并不能有效降低银行的风险承担水平,相反,会进一步提高其风险承担水平,以上结论验证了理论假说2。(3)随着资本金数量的提高,资本缓冲和Z值间的负相关关系会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U”型关系,这验证了理论假说3。(4)核心资本比例的提高会强化资本缓冲对银行风险承担行为正向激励作用,这验证了理论假说4。
(二)相关政策建议
首先,合理制定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实证结果表明,资本缓冲与风险承担水平整体上呈现出正相关关系,银行资本缓冲的增加强化了其承担风险的动机。具有不同资本金数量的银行,其资本缓冲对风险承担水平的正向激励效果存在较大差别。所以,各国监管当局在制定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时,应从本国银行业整体的资本充足率水平出发,合理控制银行的资本缓冲数额和分布;同时,进一步强化对违反资本充足率要求银行的惩罚力度,而对于持有不同资本缓冲数量的银行则应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方式。
其次,适当推进资本创新工具的使用。实证结果表明,附属资本的增多能有效抑制银行的风险承担行为。这一效应在西方的成熟市场体现得尤为突出。在目前我国执行巴塞尔Ⅲ、银行业普遍面临资本金缺口的背景下,可适当鼓励商业银行发行市场化的资本创新工具,比如优先股、类债权型的资本工具等等。这一方面可适当弥补强资本要求下银行业的资本金缺口;另一方面,也能有效地抑制银行的风险扩张行为,强化资本监管效果。
再次,推行风险敏感的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会强化资本缓冲与银行风险承担水平的正向激励机制。对于目前国内正在设计和推进存款保险制度的相关部门,应将存款保险的保费与银行承担的风险水平紧密挂钩,以避免存款保险制度实施后,银行道德风险引发的风险过度承担行为。
最后,客观评估逆周期资本缓冲产生的效应。考虑到对风险的吸收能力,巴塞尔Ⅲ要求银行以核心资本中的普通股建立逆周期资本缓冲。从本文的实证结果来看,逆周期资本缓冲会加剧银行的风险承担行为,并且核心资本比例的提升会进一步推高银行的风险承担水平。监管当局应全面考虑建立逆周期资本缓冲的初衷以及其对银行风险行为所产生的实际影响,适当放宽以普通股构建逆周期资本缓冲的条款,增强外部投资者的监督约束机制,从而提高银行在经济波动中的稳定性。
①根据巴塞尔Ⅲ的规定,资本缓冲是银行实际资本充足率与法定资本充足率要求的差值。留存资本缓冲主要用于吸收潜在损失,以确保银行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不违反资本充足率的要求。逆周期资本缓冲则是与经济周期紧密挂钩的资本要求,主要用于增强银行在经济周期波动下经营的稳健性。
②CAR的加入是基于银行自有资本对风险覆盖的考虑。银行风险的覆盖一般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对预期损失,银行会从利润中提取拨备进行覆盖;二是非预期损失,银行会使用资本金进行覆盖。Z值的计算公式中反映了通过利润和资本金对风险进行覆盖的思想。
③为消除Z值数量级过大造成的异常值问题,本文在剔除Z值小于0的样本后,对Z值取自然对数。
④在样本期内,各国银行业还未按照巴塞尔Ⅲ的要求对资本进行分类,所以使用核心资本与附属资本的比例的指标是合理的。
⑤由于篇幅所限,这里不再报告稳健性检验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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