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黄宫时期的诗集_齐桓公论文

齐桓公时代《诗》的结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齐桓公论文,时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诗文本的结集与〈诗〉名称的出现》(注:文载《文学评论》2001年青年学者专号。)一文中,笔者系统讨论了西周至东周平王时代诗文本的形成历史,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以《诗》为名、《风》《雅》合集的诗文本是经过周康王、周穆王、周宣王、周平王时代的累次编辑才产生出来的,而平王时代的诗文本,与平王时代的历史、政治一样,表现了相当明显的过渡性特点。在此基础上,笔者进一步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在平王之后的公元前7世纪中叶,即齐桓公称霸中原的时代,还应发生过一次编辑诗文本的活动。这个观点看似无稽,那么,它到底有没有合理的依据呢?如果此说成立,经过这次编辑的诗文本,其基本状况又是如何呢?本文拟就上述问题再做一些讨论。

讨论上述问题的一个重要前提,是《诗经》作品的产生时代。据笔者考证,《国风》作品的创作主要集中在春秋前期约一百年间。具体情况分别如下:“二南”作品的创作集中在东周平、桓之世,《王风》的创作下限不出周釐王时代,包括《邶风》、《鄘风》、《卫风》在内的卫诗和《郑风》、《齐风》的最后完成期分别是卫文公、郑文公、齐桓公在位期间,《魏风》之下限在晋献公灭魏之前,而《唐风》终于晋献公之世,《陈风》的大部分作品产生于陈宣公以前,《曹风》首二篇的产生时代在曹昭、共之世(注:笔者另外撰文专门考订《国风》作品的创作时代,此不赘。)。根据史书的记载可知,周釐王、卫文公、郑文公、晋献公、陈宣公、曹昭公以及曹共公等皆与齐桓公为同时之人。这意味着,在齐桓公称霸中原的时代,《国风》中的绝大部分作品已经产生出来了。换句话说,从诗文本编辑的角度而言,齐桓公时代具备了再次编辑诗文本的作品基础。

但是,我们根据什么来断定这些作品一定是在齐桓公时代得到编辑的呢?最先被作为证据提出来的,当然是《诗经》本身反映出来的一些特点。其中最具说服力的莫过于这批作品产生的时代。据笔者考证,《国风》中的作品,除数量不多的一部分出现于西周末年至东周平王时代之外,其余绝大部分的创作时代集中在平王末年至齐桓公称霸约七十年间。而根据《诗文本的结集与〈诗〉名称的出现》一文的讨论可知,在诗文本的形成史上,诗文本的每一次编辑,都是在前代所传文本的基础上,通过采集当世或稍前时代创作和流传的诗歌作品并加以编定的方式完成的。从周康王的“定乐歌”到周穆王的“比缀以书”,从周宣王的重修礼乐到周平王时代《诗》的结集,每一次被增入诗文本的作品,都非常明显地体现了“当世”的色彩。换一个角度,从被编辑作品的来源方面看,也只有那些在当世流传的诗歌作品,才最容易成为被采集和编定的对象,因而成为诗文本的内容之一。所以,当《诗经》作品的创作时代相对集中并且表现出了相当明显的时间段落时,当发生在周康王、周穆王、周宣王、周平王等时代的诗文本的编辑活动正好与这些时间段落相互重合时,我们不能不承认,正是发生在这些时间段落中的诗文本的编辑活动,才是造成《诗经》作品呈现出相对集中的时段性的根本原因。根据这样一个思路,当《国风》中的绝大部分作品相对集中地被考订为齐桓公时代或稍前的作品时,我们认为,这些作品被采集和编辑的事件,必然也发生在这个时间段落上。这是我们认为齐桓公时代编辑过诗文本的第一个原因。

其次,从《何彼秾矣》一诗的编辑时代,可以进而推知齐桓公时代发生过一次诗文本的编辑活动。从诗歌的内容可知,《召南·何彼秾矣》是一首歌颂齐侯嫁女的作品。这样的作品,堂而皇之地被编入东周王室的乐歌集《召南》当中,这是一件耐人寻味的事情。此诗之被编入《召南》除了诗歌主人公“齐侯之子”具有“平王之孙”的特殊身份这个表面的原因之外,“齐侯”的势力与影响应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也就是说,歌颂“齐侯之子”的诗歌出现在东周王室乐歌《召南》中,实质上折射出了当时周王室与齐国之间的政治关系,是周王室在政治上倚重齐国的一个表现。由此而言,这一事件应当发生在齐国能够对周王室施加影响的时代。

根据史书记载,自周王室东迁之后,从齐僖公开始,齐国开始发展与中原诸侯之国的关系。隐公三年,“齐侯、郑伯盟于石门”,齐郑结盟,不但使齐国在中原诸侯中的地位与影响日渐加强,同时也为齐国接近周王室打开了方便之门。隐公八年,“郑伯以齐人朝王”,关于齐人朝王的记载首次出现在东周史籍中。在这一时期,由于主持瓦屋之盟的成功,齐僖公已隐具盟主之实,《郑语》“齐僖小伯”之说即因此而来。尽管如此,周、齐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周王室的外交政策并未表现出任何倚重齐国的迹象。至公元前685年,齐桓公继位,前683年,“王姬归于齐”,周、齐关系开始密切。前680年,“诸侯伐宋,齐请师于周,夏单伯会之”,周王室与齐国之间有了直接的军事往来。根据《左传》的记载,尽管在鲁庄公十五年(前679年)齐桓公已复会诸侯而“始霸”,但促使周、齐关系发生重大转折的契机却是鲁庄公十九年(前675年)的王子颓之乱。鲁庄公二十七年(前667年),“王使召伯廖赐齐侯命,且请伐卫,以其立子颓也”,“二十八年春,齐侯伐卫,战,数之以王命,取赂而还”。由周王室的赐命开始,崇天子以征讨四方成为齐桓公奉行不二的政策,周王室的外交也进入了倚重齐国的阶段。及齐桓公卒后,齐霸衰而晋霸兴,东周王室的外交政策亦随之发生了相应的改变。鉴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表现了倚重齐国的政治倾向的《何彼秾矣》,应是在齐桓公之世被编入《召南》当中的。更进一步而言,由《何彼秾矣》被编入诗文本的时代可以推知,齐桓公时代应当进行过诗文本的再次编辑。这是我们提出齐桓公时期曾经编辑诗文本的第二个证据。

以齐桓公时代为界,春秋时代人们赋诗引诗时称名的前后变化是诗文本在这一时期重新编辑的第三个证据。根据我们对《国语》、《左传》等先秦史籍中赋诗引诗记载情况的统计可知,以齐桓公时代为界,在此之前人们凡引及《周颂》与《商颂》者,无不直称其名(“君子曰”不计在内)。其例有如下数条:

《国语·周语上》:“穆王将征犬戎,祭公谋父谏曰:‘不可。先王耀德不观兵。夫兵戢而时动,动则威,观则玩,玩则无震。是故周文公之《颂》曰:“载戢干戈,载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

《国语·周语上》:“厉王说荣夷公,芮良夫曰:‘王室其将卑乎!夫荣夷公好专利而不知大难。……夫王人者,将导利而布之上下者也,使神人百物无不得其极,犹日怵惕,惧怨之来也。故《颂》曰:“思文后稷,克配彼天,立我蒸民,莫匪尔极。”’”

《国语·晋语四》:“公子过宋,与司马公孙固相善。公孙固言于襄公曰:‘晋公子亡,长幼矣,而好善不厌,父事狐偃,师事赵衰,而长事贾佗。……公于居则下之,动则咨焉,成幼而不倦,殆有礼矣。树于有礼,必有艾。《商颂》曰:“汤降不迟,圣敬日跻。’降,有礼之谓也。君其图之。’襄公从之,赠以马二十乘。”

《国语·晋语四》:“公子过郑,郑文公亦不礼焉。叔詹谏曰:‘臣闻之:亲有天,用前训,礼兄弟,资穷困,天所福也。……在《周颂》曰:“天作高山,大王荒之。”荒,大之也。大天所作,可谓亲有天矣。’”

当人们仍以《周颂》、《商颂》之名来称引相关的诗句时,《大雅》、《小雅》却已经以“《诗》”的名义出现,如以下几例:

《左传·桓公六年》:“齐侯欲以文姜妻郑大子忽,大子忽辞。人问其故,大子曰:‘人各有耦,齐大,非吾耦也。《诗》云:“自求多福。”在我而已,大国何为?’”(句出《大雅·文王》)

《左传·闵公元年》:“狄人伐邢,管敬仲言于齐侯曰:‘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宴安鸩毒,不可怀也。《诗》云:“岂不怀归,畏此简书。”简书,同恶相恤之谓也,请救邢以从简书。’齐人救邢。”(句出《小雅·出车》)

《左传·僖公五年》:“初,晋侯使士为二公子筑蒲与屈,不慎。寘薪焉。夷吾诉之,公使让之。士稽首而对曰:‘臣闻之:……守官废命,不敬。固雠之保,不忠。失忠与敬,何以事君?《诗》云:“怀德惟宁,宗子惟城。”君其修德而固宗子,何城如之?’”(句出《大雅·板》)

《左传·僖公九年》:“公谓公孙枝曰:‘夷吾其定乎?’对曰:‘臣闻之:唯则定国。《诗》曰:“不识不知,顺帝之则。”文王之谓也。又曰:“不僭不贼,鲜不为则。”无好无恶,不忌不克之谓也。’”(分别出自《大雅·皇矣》与《大雅·抑》)

《国语·晋语四》:“《姜氏》言于公子曰:‘从者将以子行,其闻之者吾以除之矣。子必从之,不可以贰,贰无成命。《诗》云:“上帝临女,无贰尔心。”先王其知之矣,贰将可乎?’”(句出《大雅·大明》)

其例甚多,无需一一列举。由此可知,在《大雅》与《小雅》已被纳入以《诗》为名的诗文本的春秋前期,《周颂》与《商颂》仍然是以独立的形式流传的。但是,在齐桓公卒后,情况开始发生变化。在《左传》的记载中,僖公二十二年(前638年)出现了第一例引《颂》而称“《诗》曰”的情况:

《左传·僖公二十二年》臧文仲曰:“国无小,不可易也。无备虽众,不可恃也。《诗》曰:‘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又曰:‘敬之敬之,天惟显思,命不易哉。’先王之明德,犹无不难也,无不惧也,况我小国乎?”(前句出自《小雅·小旻》,后句出自《周颂·敬之》)

臧文仲之后约四十年,到公元前6世纪初叶,《左传》中又记载了三次引《颂》而称“《诗》曰”的例子:

《左传·宣公十一年》郤成子曰:“非德莫如勤,非勤何以求人,能勤有继,其从之也。《诗》曰:‘文王既勤止。’文王犹勤,况寡德乎?”(句出《周颂·赉》)

《左传·成公二年》齐宾媚人云:“今吾子求合诸侯,以逞无疆之欲。《诗》曰:‘布政优优,百禄是遒。’子实不优,而弃百禄,诸侯何害焉?”(句出《商颂·长发》)

《左传·成公四年》:“公如晋,晋侯见公,不敬。季文子曰:‘晋侯必不免。《诗》曰:“敬之敬之,天惟显思,命不易哉。”夫晋侯之命,在诸侯矣,可不敬乎?’”(句出《周颂·敬之》)

从此以后,引《颂》而称《诗》乃成为常例。

在上引材料中,《晋语四》公孙固与郑叔詹之引《商颂》、《周颂》等事,发生在公元前642年,即齐桓公卒后一年。而臧文仲引《周颂》而称《诗》,则在公元前638年,即齐桓公卒后五年。这两件事充分说明,在齐桓公时代,《风》、《雅》、《颂》合集之诗文本虽未在诸侯各国流传,但至少已经传至与周王室关系最为密切的鲁国。由臧文仲引《周颂》而称“《诗》曰”开始,到公元前598年晋郤成子引《周颂》、前589年齐宾媚人引《商颂》,俱称“《诗》曰”为止,经过半个多世纪,《颂》与《风》、《雅》合集之诗文本已流传各国,为人们所熟知。而公孙固与郑叔詹在齐桓公卒后引诗犹直称《商颂》、《周颂》,既可视为前一时代乐语之教影响的延续,又可当作《风》、《雅》、《颂》合集之诗文本出现不久之反证。

上述种种迹象表明,在齐桓公称霸中原的时代,周王室应该有过一次较大规模的诗文本的编辑活动。那么,当时社会的礼制状况是否具有再次编辑诗文本的可能与需要呢?回答无疑是肯定的。我们知道,入春秋以后,周王室的军事力量一步步地走上了不可挽回的衰落之路,但是,从齐桓公称霸时起,由于“尊王”之术得到倡行,周王室的政治地位反而比以前“格外煊赫起来”(注:童书业《春秋史》,山东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41页。)。齐桓公的“尊王”,在推动其霸业走向全盛的同时,也对当时社会的统治秩序产生了许多客观的影响。这种影响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社会伦理秩序的重建与统治阶层对周礼的空前尊奉。

自《史记·儒林列传》开始,即有“周室衰而《关雎》作,幽厉微而礼乐坏,诸侯恣行,政由强国”的说法,这种说法与历史事实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距离,这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学者所证实。杨华在《先秦礼乐文化》一书中曾对周代礼乐制度衰落的时代问题作过详细而深入的讨论,他的论证相当有说服力地说明了这样一个观点:

礼崩乐坏是一个过程,它主要集中在公元前6世纪,经过近一个世纪的违反——纠正——再违反,打破——修复——再打破的反复斗争,在历史的惯性下,直到公元前6世纪与公元前5世纪之交(即春秋战国之交),礼乐制度才基本上崩溃了。(注:《先秦礼乐文化》,湖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228-229页。)

公元前6世纪和公元前5世纪之交的确是“礼乐制度衰亡的转折点”,“东周前期依然保持着礼乐制度的繁盛”(注:《先秦礼乐文化》,第223页。),但这种表现无疑只是历史在长时段的运动中表现出来的特点,在春秋前期这个具体的历史阶段上,礼乐制度的演变轨迹要比我们已经了解的内容更为复杂。实际上,从西周后期开始,上述“违反——纠正”的过程即已开始。在鲁国的继嗣问题上,周宣王违礼立少致使诸侯不睦具有特殊的意义。两周之际长达二十多年的“二王并立”局面使周王室的力量受到了沉重地打击,而且,周平王最终是依托于晋、郑等诸侯之力才在这场王位争夺中取得胜利的,这成为平王东迁后王室政权下移的重要原因。因此,幽平丧乱的历史对周代礼乐制度带来的巨大的冲击与破坏,仍然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幽厉微而礼乐坏”,东周伊始至齐桓公“尊王”,其间的确出现过一个“礼乐坏”的历史阶段。这一阶段的根本特征,是周王室一统天下的尊严受到挑战,诸侯国各自为政,因而出现了一系列弱肉强食的兼并战争。《国语·郑语》记载当时之事云:“及平王之末,而秦、晋、齐、楚代兴,秦景、襄于是乎取周土,晋文侯于是乎定天子,齐庄、僖于是乎小伯,楚蚡冒于是乎始启濮。”权力的争夺使作为周代礼制基础的宗法制度受到严重冲击,周王室不但无法左右当时诸侯纷争的局势,这种纷争甚至发生在诸侯国与周王室之间。如鲁桓公五年周、郑战于繻葛,郑臣祝聃射王中肩。值此之时,尽管文化制度的连续性使人们在思想上仍然保持了对礼的重视,但是,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上至周王,下至诸侯国君,逞意行事、违背周礼的事件比比皆是。周桓王之不礼郑庄,鲁桓公之弑隐公,齐襄公之弑鲁桓公,晋献公之逐群公子、杀太子,卫宣公之夺子伋妻,郑忽之“先配而先祖”,一系列大大小小的事件充分地显示了这一时期“礼乐坏”的实际状况。即如齐桓公,于鲁庄公十年(前684年),亦违背“崇明祀,保小寡,周礼也”(注:《左传·僖公二十一年》。)的礼义精神,因谭君之不礼故而一举灭谭。但是,自公元前667年齐桓公得到周惠王的赐命之后,情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从此开始,尊王秉礼成为齐人外交的根本政策,《左传·僖公七年》的一段记载可以作为齐国外交政策最好的注释:

管仲言于齐侯曰:“臣闻之:招携以礼,怀远以德,德礼不易,无人不怀。”齐侯修礼于诸侯,诸侯官受方物。郑伯使大子华听命于会,言于齐侯曰:“泄氏、孔氏、子人氏三族,实违君命。若君去之以为成,我以郑为内臣,君亦无所不利焉。”齐侯将许之,管仲曰:“君以礼与信属诸侯,而以奸终之,无乃不可乎?子父不奸之谓礼,守命共时之谓信。违此二者,奸莫大焉。”公曰:“诸侯有讨于郑,未捷,今苟有衅,从之,不亦可乎?”对曰:“君若绥之以德,加之以训辞,而帅诸侯以讨郑,郑将覆亡之不暇,岂敢不惧?若总其罪人以临之,郑有辞矣,何惧?且夫合诸侯以崇德也,会而列奸,何以示后嗣?夫诸侯之会,其德刑礼义,无国不记。记奸之位,君盟替矣。作而不记,非盛德也。君其勿许,郑必受盟。夫子华既为大子,而求介于大国,以弱其国,亦必不免。郑有叔詹、堵叔、师叔,三良为政,未可间也。”齐侯辞焉。

齐人之尊王秉礼,史籍多有明确记载:

齐桓公二十年:春,齐侯伐卫,战,败卫师,数之以王命,取赂而还。(《左传》)

齐桓公二十三年:山戎伐燕,燕告急于齐。齐桓公救燕,遂伐山戎,至于孤竹而还。燕庄公遂送桓公入齐境。桓公曰:“非天子,诸侯相送不出境,吾不可以无礼于燕。”于是分沟割燕君所至与燕,命燕君复修召公之政,纳贡于周,如成康之时。诸侯闻之,皆从齐。(《史记》)

齐桓公三十五年:夏,会于葵丘,寻盟,且修好,礼也。王使宰孔赐齐侯胙,曰:“天子有事于文武,使孔赐伯舅胙。”齐侯将下拜,孔曰:“且有后命。天子使孔曰:‘以伯舅耋老,加劳赐一级,无下拜。’”对曰:“天威不违颜咫尺,小白,余敢贪天子之命?无下拜,恐陨越于下,以遗天子羞,敢不下拜?”下拜,登受。(《左传》)

齐桓公三十八年:齐侯使管夷吾平戎于王,使隰朋平戎于晋。王以上卿之礼飨管仲,管仲辞曰:“臣,贱有司也。有天子之二守国高在,若节春秋,来承王命,何以礼焉?陪臣敢辞。”王曰:“舅氏,余嘉乃勋,应乃懿德,谓督不忘,往践乃职,无逆朕命。”管仲受下卿之礼而还。(《左传》)

在齐桓公君臣身体力行地倡导下,礼再一次呈现出了积极的现实意义,在协调当时复杂的社会关系时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如《左传·闵公元年》载鲁遭庆父之难,齐仲孙湫省难,归而与桓公有一段问答,其文云:

公曰:“鲁可取乎?”仲孙湫对曰:“不可,犹秉周礼。周礼,所以本也。臣闻之,国将亡,本必先颠,而后枝叶从之。鲁不弃周礼,未可动也,君其务宁鲁难而亲之,亲有礼,因重固,间携贰,覆昏乱,霸王之器也。”

作为霸主的齐桓公及其群臣对周礼的尊奉与推崇,有力地推动了春秋中期周礼的复兴。在当时及此后很长一段时期里,“礼”不但被视为立国、立身之本,而且成为外交场合十分重要的斗争工具。这一时期出现了许多对“礼”极具精义的评说,如僖公二十七年赵衰云:“说礼、乐而敦《诗》、《书》。《诗》、《书》,义之府也;礼、乐,德之则也;德、义,利之本也。”僖公二十八年先轸云:“定人之谓礼。”同年晋筮史亦以“礼以行义,信以守礼,刑以正邪”之辞说晋侯以释曹君。只有在重视礼乐的社会背景下,秉礼行事、据礼力争才有可能成为小国苟存于大国之间的有效途径。《左传》关于时人对礼的评说,以及赋诗引诗之风在这一时期的盛行(注:参见拙文《春秋时代赋引风气下〈诗〉的传播与特点》,《中国诗歌研究》第二辑。),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了当时社会礼乐备受重视的真实状况。

总结上文的讨论可知,齐桓公时代是一个尊重王室、崇尚礼乐的时代,同时也是引诗、赋诗之风开始兴起的时代。当时社会的礼制状况表明这一时代具备编辑诗文本的条件与可能。因此,当种种迹象表明齐桓公时代具备编辑诗文本的条件与需要时,我们便能做出这样一个肯定的结论:在齐桓公时代,周王室确实有过一次编辑诗文本的活动;在这次编辑活动中,不但《国风》中的大部分作品得到了采集和编定,而且,春秋前期仍以独立形式流传的《周颂》与《商颂》,也被纳入了以《诗》为总名的文本当中,以《诗》为名的《风》、《雅》、《颂》合集的诗文本从此产生出来。《论语·季氏》记载孔子之言云:“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注家以为“天下无道”起自齐桓公称霸中原(注:参见杨伯峻《论语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版。),那么,这里所谓的“礼乐征伐自诸侯出”,亦可作为霸主齐桓公崇尚礼乐,诗文本因而得到进一步整理的一个旁证。

《国风》中的每一首作品,不管其内容是否与政治相关联,《诗序》几乎无一例外地以“刺XX”、“闵XX”来解说诗旨。不可否认,其中有一部分内容,的确表现了相当明显地讽刺时政、影射执政者的特点,如《邶风·击鼓》、《鄘风·墙有茨》、《唐风·山有枢》等。但是,《国风》中的大部分作品,以抒发个体的情怀与感受为内容,其中尤其抒写男女思情的作品数量最多,如《邶风·终风》、《卫风·伯兮》、《卫风·氓》、《王风·采葛》以及《郑风》中的大部分作品。单从这些诗歌的内容本身出发,看不出它们与时政有任何的关联。从《诗序》说诗的特点来看,此次诗文本的编辑,与平王时代编辑诗文本的情况相似,也是在讽谏美刺的政教理论的指导下进行的。但是,时代的发展毕竟带来了诸多的不同。西周后期时政的黑暗与社会的动荡不安使诗歌的讽谏功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这一时期产生了一大批以讽刺为主旨的诗歌作品。对象的性质决定了编辑活动的性质与原则。因此,平王时代诗文本的编辑活动,是在讽谏美刺的政教理论的指导下进行和完成的。然而,平王时代上承西周礼乐文化之盛,文化的连续性与传承性使这一时代仍然保留了许多西周礼乐文化注重仪式的特点。换句话说,在诗歌的美刺功能已取得主导地位的平王时代,诗歌的仪式功能仍然固守着自己的领地,在周人的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主要从两个方面表现出来:其一,当时的王室乐歌《周南》、《召南》,通过比较统一的主题,也就是乐章义,表现了相当浓厚的仪式特点。其二,仪式化程度最强的《颂》仍然固守着服务于仪式的功能而与服务于讽谏的《诗》别类分立。但是,到了齐桓公时代,这种情况发生了显著的改变。首先,《诗序》对“二南”乐歌的解释摆脱了乐章义的限制与束缚,表现了与他国风诗相同的特点,如“《汉广》,德广所及也”、“《汝坟》,道化行也”、“《甘棠》,美召伯也”、“《野有死麇》,恶无礼也”等,与“后妃”、“夫人”等全无关联。《诗序》的解说反映出来的时代差异,说明了由于乐歌仪式功能的失落所带来的乐章义的失落,这也成为《汉广》、《汝坟》等诗不可能与《关雎》诸诗同时编定的根本原因。其次,作为祭神之歌的《周颂》、《商颂》被纳入了以《诗》为名的文本当中,纯粹的仪式乐歌丧失了最后的领地,终于被融入了以服务于讽谏为最初编辑目的的诗文本当中。《颂》之人《诗》,其意义是不可低估的,它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终结。也就是说,以乐教为主导的周代礼乐制度的仪式化时代随着《颂》之被纳入诗文本而走向了终结。中国文学萌芽于宣王时代、奠基于平王时代的以美刺为核心的政教传统至此确立,中国文化史进入了以德义之教为主导的历史阶段。与《颂》之入《诗》具有同样的标志意义的事件是,在僖公二十七年(前633年)出现了“《诗》、《书》义之府也”的说法,这是文学的政教传统已经确立并得到时人肯定的有力证明。自此之后,中国文学彻底走上了与政治联姻的不归之路,在两千年之后的今天,仍然无法完全摆脱政治的影响而走自己的路。传统是一条河,下游流淌的水中,将永远保留源头的影子。

(收稿日期:200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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