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消息文件取证研究论文_蔡耀东1 庄丹杰1 林哲涵1 苏芸洁2陈昱文1 余立鑫1

语音消息文件取证研究论文_蔡耀东1 庄丹杰1 林哲涵1 苏芸洁2陈昱文1 余立鑫1

摘 要:随着网络诈骗、网络借贷等新式网络纠纷、违法行为甚至是犯罪活动的出现,语音消息文件取证在公安工作和民事诉讼中越来越重要,且在最新司法解释中也确认了微信聊天记录的证据位。基于以上背景,本文以Android系统微信语音消息文件取证为例,通过对国内立法现状和有效电子取证要求进行深入研究与分析,对我国公安工作和民事诉讼中语音消息文件取证存在的问题做进一步的思考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语音消息;电子取证;微信语音;AMR文件

1 前言

电子科技进步所带来的益处不仅仅为信息检索和交流提供便捷,更是显著提高了生活和工作效率。但同时,随着网络诈骗、网络借贷等新式网络纠纷、违法行为甚至是犯罪活动的出现,以计算机及其网络为依托的语音消息文件等电子数据取证在公安工作和民事诉讼中越来越重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12月2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第十四条规定,标志着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正式在司法解释中确认了微信聊天记录的证据位[1]。

微信语音是微信聊天记录取证的重要提取内容之一。特别地,语音微信记录包括语音形式的信息,如与朋友聊天、朋友圈和公众号发布文章中的语音。在很多案件中,当事人之间会通过发送微信语音消息进行对话,因而语音消息中往往包含许多与案件事实相关的关键信息,成为侦破案件的重要证据。

而对语音消息文件进行鉴定的前提是获得完整、真实有效的语音消息文件。因此,本文以Android系统微信APP为例,由当前微信语音消息文件常用的播放软件楼月微信语音播放器 3.0,对微信语音在手机中的文件进行分析和提取,并介绍了取证过程中应当遵守的原则。

2 当前取证工作中的问题

2.1缺乏取证程序规定。当前法律在电子取证程序等方面并未作详细规定,取证过程中较大的随意性对证据效力造成严重影响。取证人员有选择地调取与案件有关的语音消息,或没有保留原始载体,或删除原始语音消息文件等。

2.2电子数据易隐藏、伪造。某些语音消息文件以特定的二进制代码形式加密存储,并通过开发专门的软件运行等方式,以特殊的语音保存格式将真实信息隐藏起来,且文件内容易被隐藏、剪切、编辑、篡改,取证人员无法获取真实获得信息。

2.3缺乏监管机制和经验。当前我国对网络违法行为的监管机制仍处于雏形阶段,执法机关在获取电子数据证据方面缺乏相关经验,无法有效应对日益复杂、花样繁多、隐蔽性强的网络违法技术和手段。

3 “楼月”的优势与特点

微信语音及QQ语音是一种特殊的语音保存格式,包含amr、aud、slk文件,普通的播放器软件都是无法播放这些语音文件。

微信语音文件在iOS系统与Android系统下的存储格式不相同,分别为aud与amr格式,但aud文件只是对amr文件的变形,只是改变了文件头的内容,二者在本质上并无差别。事实上,Android系统微信的amr语音文件及iOS系统手机QQ的aud语音文件的内部格式都是silk格式文件。

现互联网上唯一能够播放微信语音的播放器软件是楼月微信语音播放器 3.0,它可以播放Android系统、iOS系统手机微信和QQ语音文件。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打开楼月微信语音播放器 3.0,将amr或aud文件拖拽到软件窗口上,或点击“文件”,“打开”菜单选择语音文件,两者都可以进行播放,后即可导出为wav文件。

4 语音消息文件的举证

4.1语音消息文件应完整充分地反映对话过程,并且不得有选择地提供与案件事实有关的语音消息文件。

4.2语音消息文件不得经过技术处理。语音文件必须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前后应紧密连接,内容也不得篡改、随意剪切、编辑或伪造。

4.3语音消息文件应保留原始载体。语音消息文件通过软件转换为wav格式保存后,应将其刻录成光盘,并且不应删除手机中存储的原始语音消息文件。要注意的是,转换而来的wav格式文件属于“传来证据”,不能用作单独定案的依据。

4.4拷贝语音消息文件后,应提交与音频内容一致的文字文本,并整理成书面材料,刻录在光盘上。

5 语音消息文件证据须要满足的要求

语音消息文件具有形式上的虚构和载体依赖性的特征,并且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如果要用作有力的证词,则还必须满足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相关性”要求。

5.1在真实性方面,由于电子证据易于修改,破坏和丢失,因此除了提交书面材料和刻录成光盘外,还必须对语音消息文件进行公证或出示原始手机以证明其客观性与真实可信性。

5.2在合法性方面,电子证据必须以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去呈现,且须按照相关的法律程序进行提供、采集、调查和审查。

5.3在相关性方面,就主体相关性而言,微信没有进行实名认证,在确定主体时,提供证据的一方必须同时证明当时正在聊天的对方是案件当事人;而在内容相关性方面,当事方提交的电子证据的内容必须能够证明案件存在的事实。

6 总结与展望

当前国内电子取证平台多样,而微信本身的安全系统又与其他聊天软件不同。如何做到信息无损、取证合法、操作简便是当前一线警务工作的难题,本文引入楼月程序能够在保证合法、真实的前提下对微信语音信息进行取证。但受微信程序是直接将数据库加密影响,无法通过哈希运算保全证据的相关性,此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思考与探究。

参考文献:

[1]掌上法律顾问.定了!微信微博可当证据(附9大电子证据取证.存证.举证指引)|转需.[EB/OL](2019-12-28)[2020-01-11].http://www.sohu.com/a/363419199_776103

[2]董慧.微信语音的提取及真实性鉴定方法研究[D].甘肃政法学院,2019.

[3]施跃波.民事诉讼中电子数据证据认定研究[D].昆明理工大学,2018.

[4]黄平,周俊峰,陶远辉.Android手机微信语音聊天数据提取研究[J].警察技术,2017(02):64-66.

[5]何琴.微信语音如何成为诉讼证据[N]. 北京日报,2015-08-19(018).

论文作者:蔡耀东1 庄丹杰1 林哲涵1 苏芸洁2陈昱文1 余立鑫1

论文发表刊物:《城镇建设》2020年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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