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农村社会转型对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启示_农民论文

法国农村社会转型对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启示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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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32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182(2006)02—0019—04

素有“欧洲中国”之称的法国,历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与中国有着极为相似的特征。早在19世纪初的时候,法国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就已经开始萌芽,但在接下来近半个世纪的时间里,由于封建传统的影响极为深厚,法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十分缓慢。直到19世纪中叶以后,随着一系列经济和社会变革的产生,法国的传统农业、农村和农民才得以改造,并最终实现了由传统农村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当前的社会主义中国,在经历了30多年的计划经济发展和20多年的市场经济探索之后,也正值一个由传统农村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已经明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1](P3) 笔者认为,在未来的“十一五”规划期间,如何彻底、全面地解决好中国的“三农”问题,从而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国的历史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一、19世纪中叶前法国的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

发生在1789年的资产阶级大革命虽然从形式上摧毁了法国的封建制度,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也从此登上了法国的历史舞台,但在此后的半个多世纪中,由于国内政局的动荡不安和传统的封闭型经济结构并未受到根本性冲击,法国的农村社会转型十分缓慢,突出地表现为以下一系列有关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问题。

(一)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占主体

从土地占有形式来看,当时法国农村的土地占有分为资产阶级占有、贵族占有和农民占有三种形式,其中“占总人数89.4%的农民只占土地总面积的32.6%”,[2](P12) 也就是说,农村人口的绝大多数属于小型土地占有,十分不利于农业的规模化经营。从生产经营方式来看,存在土地所有者直接经营、租佃制和收益分成制三种方式,其中占主体地位的是第一种方式。尽管这一方式相对于后两种而言在当时具有进步性,但农民的生产仍只局限于满足自身的日常消费,不具有商品经济的性质,因此,法国当时的农村经济属于典型的小农经济模式。

(二)封闭而稳固的农业生产结构

与法国人喜爱面包和葡萄酒的消费结构相对应,当时法国的农业生产以谷物和葡萄为主。其中以谷物为主的混作制使得法国传统的农业生产结构变得异常封闭而且稳固,即生产者根据自己家庭生活的需要,在土地上混合种植以谷物为主的各种作物,这使得商品化农业生产的冲动非常微弱。尽管葡萄的生产具有较强的商品性,但由于葡萄的种植需要大量劳动力的精耕细作,因此特别适合于小生产经营,这在客观上限制了农业的社会化大生产。

(三)产权模糊的农村公社

农村公社是法国传统农业社会的构成细胞,当时法国农村人口的绝大部分都生活在这种一个一个与外部世界相对隔绝的农村公社里。农村公社里有属于集体的土地、森林和牧场,可供集体使用。此外,即使是公社成员个人所有的土地,由于是在公社的范围之内,其使用过程也要受公社有关规定的约束,如在作物收割以后,必须把个人所有的土地向全体公社成员开放,允许集体放牧。这种具有模糊产权性质的公社的存在,一方面为贫苦农民提供了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另一方面也限制了富有者的发展,使得整个农村社会保持在一种低水平的平衡状态。

(四)思想观念保守的农民

长期闭塞的农村公社生活加上落后的水陆交通条件,严重地影响到了法国农民社会交往范围的扩大,导致其思想观念的传统和守旧。以婚姻状况为例,在全国农村中,公社内部的通婚现象十分普遍,1811—1820年,法国有近1/3的婚姻双方的原居住地不超过1公里,“很少有超过20公里的居民联姻”。[3](P169) 此外,家长制统治、对贵族地主的依赖以及长久以来形成的夜间闲聊的生活习惯等等,都制约着传统的法国农民向现代文明人的转化。对此,19世纪40年代一位游历了法国乡村的巴黎人曾经感叹道:“人们无需去美洲寻找野蛮人”。[2](P122)

总之,19世纪中叶前法国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实际上是陷入了一个在低水平上恶性循环的怪圈:即农业生产力落后→农业剩余有限→农业商品化滞后→农村封闭、农民保守→农业生产力更加落后。显然,要想打破这一循环怪圈,就必须在外力的作用下突破这一怪圈链条中的某一个环节,并引起其他各环节的连锁反应,进而使整个经济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二、19世纪中叶后法国农村社会转型的主要方面

19世纪50年代以后,法国的政局逐渐趋于稳定,各项建设事业也全面展开。伴随着一系列经济和社会的变革,法国的传统农业、农村和农民得以改造,并最终在20世纪初完成了传统农村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

(一)交通运输业的突破性变革

打破法国农业经济低水平循环怪圈的动力首先来自于交通运输业的突破性变革,其中主要是铁路建设。第二帝国初期,在拿破仑“矫正地理”思想的指导下,国家采用补贴、垄断、保证贷款利息等多种方法鼓励铁路建设,促使各铁路公司竞相投资,铁路修筑进入高潮。1847年全法国仅有1830公里铁路开通,1860年则达到9000公里,1882年跃至26327公里,到1910年时达到64898公里,其“规模与结构和当今法国的铁路系统已经相差无几”。[3](P205) 铁路建设对法国经济产生的强大推动力,使得接下来包括农业经济在内的各行业经济的发展都有了质的飞跃, 经济循环圈各环节的正向连锁反应开始产生。

(二)乡村工业的衰落和新兴工业的兴起

法国农村的乡村小工业在19世纪中叶时仍然大量存在,产业类型主要包括纺纱、冶炼、采石、砖瓦、制革、制钉、制酒等;劳动力主要来自农村的业余劳动力或季节性劳动力。随着铁路网络的建成和蒸汽机取代水力机的动力革命,法国的新兴工业开始对传统的乡村工业形成冲击。矿山、冶金、化学等这些在当时最具生命力的工业部门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中小型企业也逐渐被大型企业所取代。1851年法国大型企业的比例不足企业总数的10%,而到了“1896年,这一比例已经上升到44%”。[4](P33)

(三)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体系的完善

铁路交通状况改善的另一大成果是大大降低了农产品的流通成本,进而促进了法国国内农产品市场的统一,这是商品化农业发展的必要条件。随着铁路干线的延伸,一批新的商业中心开始在法国兴起。如建立在拉维莱特的牲畜贸易中心,在1913年,全法国有“43%的大牲畜,47%的水牛,34%的羊和56%的猪”,[5](P297) 都是在这里完成集散;而贝西则成为了全国的酒类贸易中心。在国内市场逐渐趋于统一的同时,法国政府也在积极开拓农产品国际市场。从第二帝国时期开始大幅度降低农产品关税,并最终放弃了保护关税制,此后,美、俄、印度等国的粮食大量流入法国市场,而法国的农产品出口比例也“由1830年20%上升到1874年的40%”。[6](P100)

(四)农业生产方式的变革

一系列外部条件的改善最终引起了法国农业生产方式本身的变革,主要表现为:1.越来越多的农业生产者从事商品化生产,这主要得益于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市场功能的变化以及工业品的普及等。2.以大农场专门化生产为标志的资本主义农业经营方式的扩展。到19世纪60年代,全法国已有“15万个资本主义农场,耕种着全部耕地面积的40%”。[7](P52) 3.农业生产技术和工具的改进。休耕被施肥所取代、小镰刀被大镰刀所取代、木犁被铁犁所取代,而到1882年以后,收割机又取代了大镰刀等等。农业生产方式的变革促进了法国农业经济的发展,进而为农村的转型和农民的转化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五)农村公社的瓦解

农村公社的存在是法国落后的农村社会得以长期维持的主要原因。1892年,法国议会通过法令,经过农村公社农民的同意可以废止公共放牧权;1914年取消了在收获后土地上的拾穗权;与此同时,随着资本主义农业的发展,原来为公社所有的许多荒地也被一块块地蚕食或分掉。集体权益和公有地的丧失使得古老的农村公社也失去了存在的经济基础,尽管后来也发生过个别无地少地的农民为维护公社权利而引起了局部的农村骚乱,但农村公社的瓦解已经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

(六)传统农民向现代人的转化

伴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变化,法国的农民开始由愚昧、落后走向文明、开化,逐渐完成了由传统农民向现代人的转化,主要体现在:1.农民的物质生产能力得以增长。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反映了农民物质生产能力的增长,据法国经济学家弗朗勃瓦·卡隆引证的数据,1840年每公顷土地产小麦950公斤,黑麦720公斤,而“这一数字对于18世纪的作者来说是难以置信的”。[8](P118) 2.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得以提高。首先是在中心城市的周边地区,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民开始自发地步组织起来,协调彼此的市场行为。如1894年2月成立的马齐雷村奶制品生产合作社,5年时间内参加人数由140人增至990人,“仅此一项有组织的活动就使这一地区富裕起来”。[2](P128) 3.生活方式的改变。农民的社会交往范围由农村延伸到城市,长期以来的夜间聊天被听取新闻、交换各类市场信息所取代,更重要的是,法国农民的生活已经由对贵族地主的依附转变为对市场的依赖。

19世纪中叶以后,交通运输业的变革为法国低水平经济循环的突破提供了原发动力,加之新兴工业的兴起和国内、国际市场体系的完善等外部因素的共同作用,促使了法国农业经济的发展,农村社会的转变和传统农民的转化,农村社会从整体上由传统步入现代。

三、法国经验对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启示

当初的法国与今天的中国,尽管在时间和空间上存在着巨大差异,但在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型的初始条件上,两者又具有颇多的相似之处,因此前者对后者的借鉴意义是存在的。笔者认为,借鉴法国农村社会转型的成功经验,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该着重突出的五个方面是:

(一)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改造力度

改革开放以来,对农村的投入不足,尤其是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不足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由此而产生的直接后果有二:一是制约了农业生产能力的提高,二是抑制了相关工业品的农村消费市场,这同样导致了我国农业经济的低水平循环。借鉴法国以交通运输业的变革为经济转型的突破口的经验,当前我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必须选准突破口,而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改造力度,增加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无疑能够达到“一箭双雕”的效果。具体对策包括:建立和完善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表达机制,加大财政对乡村公路建设的补贴力度,完成农村的电网改造,动员各方力量兴修和维修农田水利设施,鼓励开发和使用农村沼气等清洁能源,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开展实施自来水、有线电视的“进村入户”工程等。

(二)深化大宗农产品的流通体制改革

尽管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步伐从来没有停止过,但至今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的完全市场化流通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以至于几乎每年的粮食收购都必须以国务院临时通知的形式予以政策支撑。法国农业经济改革的成功之处在于首先实现了粮食产品国内市场的统一,进而融入了国际市场。因此,必须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我国大宗农产品流通体制的改革,要彻底改变以往那种“面多了加水,水多了加面”的短期政策行为,对粮、棉、油购销市场以开放为主,调控为辅,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完善农村经纪人制度,规划和建设好一批集散容量大、辐射范围广、交易效率高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让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户真正融入到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去。

(三)推进以制度创新为主题的农业产业化经营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我国农业商品化的具体实现途径,但目前我国的农业产业化进程正面临着土地经营规模过小、资金投入有限、技术推广成本过高、劳动力结构性短缺等一系列刚约束,其整体进展水平并未达到预定的目标。法国农业生产方式的变革表明,当制约农业生产发展的有形要素短期内无法取得突破时,改变现有要素的组合形式,即对农业生产制度的变革,同样能够推动农业经济的发展。因此,有必要从制度创新的层面去寻求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新的突破口。其对策取向可以是: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这一新型农村微观经济组织形式,以便整合现有农村经济资源,集中农村闲散资金,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新技术的应用效益,增强农户的抗风险能力,最终走出一条“农户+合作组织+公司”的“农业产业化新模式”。[8]

(四)全方位增进城乡交流

长期的二元经济格局造成了我国城市与农村的隔绝,市民与农民的分离,这种城乡之间的对立既表现为有形的空间隔离,更表现为无形的心理落差,从而构成了我国农村社会转型的巨大障碍。农村公社一度被视为法国传统农村社会的稳定器,但最终还是随着法国农民社会交往范围的日益扩大而走向瓦解。因此,让农民更多的接触和了解现代城市生活,全方位增进城乡交流,是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方面。具体对策思路包括:切实解决城市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子女上学以及户籍流动等问题,实现城乡就业一体化,继续推进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完善农村的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城市公务员与农村的定点联系制度,及时有效地向农村地区传达各类新鲜的经济、文化和社会信息等等。

(五)重视对青壮年农民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有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状况是“既过剩,又不足”,即属于农民身份的劳动力供给量相对于农业生产的有效需求量而言是过剩的,但真正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又是以老人、妇女、儿童为主,实际上处于有效供给不足的状态,劳动力的结构性短缺使得农业生产的技术性变革难以进行。法国农村社会的转型最终表现为传统农民向现代人的转化,而这种转化又反过来促进了农业经济和农村社会的变革。因此,提升农民素质也应该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涵之一,当务之急就是要加强对农民,尤其是青壮年农民的培训和教育工作。具体对策思路包括:在农村中学的初中教育阶段有选择性地开设农业生产技术课程,设立农业科技推广专项基金,鼓励和资助青年农民进入职业技术院校学习现代农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加强“适用型”农业技术教育的教材编写和师资培养工作等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是我国整个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一部分,同时也是统领新世纪“三农”问题的行动纲领,其根本目的在于实现传统农村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型,这实际上是一个具有世界普遍意义的命题,法国的历史经验应该而且可能为我们提供有益的参考。

收稿日期:2005—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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