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开发保护水资源透视(八)欧盟通过政策法规保护水资源(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水资源论文,欧盟论文,透视论文,政策法规论文,国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比利时瓦隆区在防止河湾淤积和河流污染方面采取的措施很有成效。根据该区环保与自然资源管理总局的介绍,在采取防范河流污染措施的同时需要加强公众的环保意识,但治本措施主要是对污染源的严格限制,其中包括对家庭污水种类的规限。有关措施涉及饮用水、地表水、河流水、淡水洗浴和海水洗浴用水,以及地下水的污染处理。在建立工厂时,政府严格控制营业执照的核发,除非有足够证据表明能够保证有效处理工业废水,否则不发给执照。
瓦隆区在防止河流及其它水资源污染方面成绩显著是由于在法律规范内的有效监督和发生污染时依法迅速采取紧急措施。瓦隆区目前有“监督水质及紧急措施法”,并且还在政策上采取扩大监督权限和灵活的管理方法,有效地减少了污染带来的严重后果。按法律规定,瓦隆区政府除了可以赋予官员及特殊人员监视水面及河流水质的特别任务之外,还可以依据合同或行政命令,要求私人或民众团体共同监督水资源的质量。有关法律还规定,当水源污染严重或河流突然遭受严重污染时,地方首长及政府有权灵活采取所有必要的措施,以避免或减轻污染的严重程度。如果确实有必要,当局也可以采取任何紧急措施,并可以规定期限或者成立紧急应对小组,处理污染造成的问题。
二、荷兰防治水资源污染的措施和作法
为防止工业废水进入河流而污染水质,荷兰政府通常采取与企业签订合同的方式解决。但在实施过程中,企业在履行合同中有关环保及污水处理的规定上仍有相当大的差距,尤其在化学品对水源污染方面仍然不能实施有效控制。荷兰环保当局表示,今后荷兰政府在防止河流及水源污染方面将采取进一步行动。
荷兰环保监督局和绿色和平组织的有关资料表明,荷兰在防治河流污染方面采取的是从严审核工业设施的建立,例如有关工厂在没有作好污水处理及相关设施之前不予发给营业执照,同时工厂必须书面承诺不会造成水源污染并能够有效净化水源才能获得执照。
荷兰对于涉及污染的罚款相当重,而且没有设定上限。一般而言,造成河流或水源污染后果的当事人将面对2至3年监禁,同时涉案的有关企业或工厂也面对暂时停业的处罚。
三、欧盟制定防治水资源污染具体措施
为了进一步强化防治河流及其它水资源遭受污染的措施,欧盟也已在一体化规范的基础上扩大了造成河流及其它水源污染肇事者应赔偿的范围,并且正逐步实施寻求保护水资源的长期战略。
欧盟在环保责任方面的法律规范上,除了强化包括污染肇事者的赔偿、防止和预警等环保措施的实施之外,还制定了有关细则,严格规定污染造成的对人和物损害的赔偿,并具体规范了对污染地区采取处理措施的法律。
欧盟表示,现有的法律规范对污染肇事者的制裁并未涉及肇事者不当行为对自然界的损害,所以正在立法规范污染肇事者必须对自然环境造成的污染负责,只有这样才能保护民众健康,并有效维护大自然生态环境。在新的法律规范下,不但污染造成对人和物的所谓传统损害将受到惩罚,而且对于环境的损害、所有造成污染危险或造成潜在污染威胁的行为、以及涉嫌排放一切危险物质的行为也将受到惩罚。当污染肇事者对包括河流等水源在内的环境造成损失时,必须支付使环境恢复原状的所有费用,新规范中将各类损害赔偿列出准确计算方法和赔偿数额。
欧盟还建议,未来在解决水资源污染问题时,民间的利益集团也应有权取代行政当局的角色与地位,在面临紧急情况而行政部门未采取行动保护环境时,可以直接采取解决问题的行动措施。
今年6月30日,欧盟通过了全面水资源法令,该法令目前是欧盟未来水资源战略的基础。这个新法令首次涵盖了所有水资源类型和使用规范,目的是使欧洲的水资源在可持续和一体化管理方面获得全面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