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外贸视角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型——以长江三角洲地区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长江论文,为例论文,视角论文,经济增长方式论文,三角洲地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752.8;F06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9774(2007)02-0050-05
改革开放以来,以上海为龙头的长三角区域经济快速持续增长,2005年实现GDP达33859亿元,占全国的18.6%;实现外贸总额达5024亿美元,在全国的份额从2001年的27.09%上升到35.33%;引进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总额为263.26亿美元,占全国的41.3%。然而,受长期以来粗放型经济增长和发展模式的影响,长三角地区的产业结构高度化的总体层次不高,现代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偏低,制造业增值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不理想,技术创新能力未能得到充分发挥,经济发展与资源和环境不协调。从外贸的角度看,长三角地区出口的数量增长和质量提高不同步,吸收和利用外资的传统方式使得经济增长的要素供给瓶颈凸显,频繁遭遇的贸易壁垒摩擦等,都迫切需要转变原有的经济增长方式。
一、外贸效益改善滞后于总量增长
长三角地区一直是中国最为重要的对外贸易口岸之一,特别是近年来,无论是总量规模还是发展速度,每年的外贸都有新的突破和飞跃,然而效益却不够理想,效益的提高明显低于规模的增长速度,存在着典型的量增价跌、增产不增收的现象。以2004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出口产品的销售利润率为例,江苏省1.8万余家和浙江省1.24万家平均分别只有8%和5.8%;长三角区域的54个县(市)目前有37个县(市)的综合竞争力为负值,不少出口商品存在着“三高一低”,即高物耗、高能耗、高污染、低附加值的现象[1]。更为重要的是,长三角地区作为“中国制造”的重要基地,加工贸易占进出口的比重已经超过了60%,但其增值的系数① 却较低,尽管两省一市的数值不平衡,都明显低于珠江三角洲的广东省(参见表1)。
此外,在长期形成的产业发展格局中,上海市和江苏省的高新技术产业明显强于浙江省,但沪苏两地外贸出口中高新技术产品所占的比重并不高,并且长三角地区高新技术产品贸易出口中外商投资企业所占的比重很大,例如2005年,江苏省外商投资企业出口的高新技术产品占全省同类产品出口的份额高达96.5%,加上外商企业在生产中控制着核心技术,我国企业只能在低端进行生产,赚取低微的加工费,从而导致长三角地区的外贸数量增长和效益提高不同步的现象。
二、引资和外资进入问题日益显现
长三角地区加工贸易快速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是大规模引进外资。2005年,长三角地区外商直接投资总额达到26326亿美元,占全国的41.23%,比珠三角地区高出23个百分点,尤其是江苏省吸收外资的规模早在2003年就已超过广东,跃居全国第一。需要指出的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引进外资,对引进的外资按照怎样的原则配置,必然会对资本进入地区的经济和贸易增长方式产生重大的影响。
引进外资的方式问题。从改革开放初期直到90年代中期,为了加大吸引外资的力度,长三角地区各省市及各地方政府竞相出台优惠政策以吸引外资。目前长三角地区在引资方面的主要做法包括:一是降低土地价格标准。据新华社的一份调研报告,苏南某城市供外商进行项目建设所需要的土地聚集开发成本(达到“七通一平”的状态)每亩大致需要20万元左右,但该市实际批给外商的地价每亩只有10~15万元,而江苏北部有些市县的地价甚至压到了每亩仅5万元的水平。二是扩大税收优惠政策。国家明文规定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外资企业可享受15%的税率及“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但长三角地区各市县在招商引资中几乎都突破了国家底线,“三免六减半”、“五免五减半”等超国民待遇政策层出不穷。三是多种手段形成成本洼地,特别是长三角地区中一些目前处于弱势的市县,提出了“给外商外资的优惠要高于周边其他地区,向外商外资收取的税费要低于周边其他地区”的口号。四是对进入本区域进行投资的外资外商不但给予重奖,而且采取返回部分投资本金的措施。
显然,依靠税收减免和低价使用稀缺土地资源等传统的政策优惠引资招商,对长三角地区外商投资规模的扩张和包括外贸发展在内的地区经济增长,在特定的条件和时期内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但其副作用也十分明显,尤其是长三角地区大量的土地资源被以“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名义占用。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对全国51个大中城市地价监测的结果显示,2004年长三角地区的地价上涨了6.9%,其中商业、住宅、工业用地的地价增长率分别为7.33%、12.16%、2.24%,均大于全国各类用地平均增长率。而土地价格一旦上升,必然会拉升相应的投资成本,使得进入长三角地区的外资出现分流和减少的现象。2005年以来,长三角地区签订的外商投资协议项目明显减少,协议注册外资的增幅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苏州、杭州、绍兴、嘉兴等城市的协议注册外资和实际到位外资都出现了同比的负增长。由于不惜代价地竞相吸引外资外商,个别区域的地方政府从本位主义出发,甚至以引资量来衡量政绩,从而导致引资成本不断提高,不但对出口商品竞争力及其外贸发展构成庞大的压力,而且也造成了长三角区域“引进来”和“走出去”的失衡现象[2]。更为严重的是,由于粗放式增长的模式容易产生急功近利的心态,为某些境外投资者的恶意投资提供了可乘之机,致使国外一部分高耗能、高耗材、高污染的“三高”企业以直接投资形式转移到长三角地区,威胁着长三角地区的生态环境,这将直接影响其外贸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和实际效益。总之,以资源和政策优惠为特征的传统招商引资方式所带动的粗放型经济增长空间越来越小,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才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长三角区域经济的持久快速发展[3]。
外资进入的配置问题。长三角地区吸引外资的投向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上海市具有显著的都市型经济结构,吸引的大多是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且多小为跨国公司及其研发机构,其经济结构中第二产业和以房地产为主的第三产业投资份额几乎各占一半。江苏则呈现明显的工业化结构,外商投资主要集中于第二产业,世界500强在江苏的投资领域主要分布在电子信息、化工制造、冶金、新型建筑材料等制造业,2004年全省外商投资制造业所占的份额高达82.76%,2005年1~9月新批制造业外资直接投资项目4241个,协议注册外资275亿美元,实际到账注册外资69.6亿美元,制造业占全省利用外资三项指标分别达到81.3%、82%和83.5%,而服务业和农业利用外资明显偏低。浙江省的情况介于沪苏之间。由于各地自身投资环境所致,目前已经形成的投资格局仍将在今后维持相当一段时间,其中投资方式以外商独资经营趋势化日益明显,并且逐渐成为主导形式。江苏省外商独资经营的企业早在1999年就超过了合资经营的企业,其比重从2000年的59%上升至2004年的74.5%;浙江省的外商独资经营方式企业在2001年首次超过合资经营方式的企业,并且发展平稳。长三角地区独资经营的外商,无论是项目个数还是投资规模,都远远领先于中外合作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而研发中心的独资比例更是高达90%。这就意味着其产品有相当一部分要返销母国,可以更有效地利用国外经销网络,进而大大增加外贸进出口的总量,带动长三角地区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但当前的主要问题是,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配置外资,外商和外资企业总是控制着最关键的核心技术,技术的外溢十分有限,并且条件苛刻。以高新技术产品的对外贸易为例,2005年长三角地区创造了全国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总额4159亿美元的60%强,但外资在长三角地区投资高新技术的企业大部分集中在加工贸易领域,采取外方掌控核心技术,中方进行生产组装的形式,以至于长三角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中有相当部分企业对外技术依赖严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不到10%,申请的发明专利数量仅为美国、日本的1/30,韩国的1/4,尤其是在形成规模并有较好发展前景的信息、计算机、通信、生物、医药等五大领域中,外国企业的专利申请分别为90%、70%、92.2%、87.3%、60.5%,具有绝对性优势[4]。显然,这种状况的存在,会使外资进入区域的本土企业始终限定于世界制造业的低端,很难实现产业升级和持续的经济增长。
三、遭遇贸易摩擦逐渐增多
长三角地区在取得外贸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开始遭遇越来越多的贸易壁垒,这些贸易摩擦具有以下特征:一是遭遇的摩擦方式增多。其中,既有传统意义上的反倾销、反补贴、数量限制、反规避等方式,也有近年来比较突出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绿色壁垒、337调查、保障措施等方式。以江苏省为例,2005年全省共遭遇反倾销调查21起、保障措施调查5起、美国337调查3起、反规避和反垄断调查各1起。二是遭遇的摩擦数量增加。2004年,江苏省遭遇各类贸易摩擦27起,涉案的金额和企业分别为1.2亿美元、220多家,大致相当于2002年和2003年两年之和,而2005年江苏省又遭遇31起贸易摩擦,涉案金额和企业分别达到3.6亿美元、283家,贸易摩擦的案件总量、涉案金额和企业与2004年同比分别增长了24%、294%、43%。浙江省的情况更严重,其遭遇贸易摩擦的金额占全国的比重,与其一般贸易出口占全国的比重基本相当,均为20%左右,2005年全省共遭遇14个国家和地区提起的“两反一保”调查、纺织品特保调查和337调查案件共40起,直接涉案金额9.56亿美元[5]。三是摩擦的产品范围广泛。长三角地区生产制造的高新技术产品、普通电子通信产品、机械五金产品、纺织品与服装、化工产品、皮革箱包、农产品等,近几年来都遭遇过贸易摩擦,特别是具有竞争优势的出口产品遭遇的摩擦更多。四是贸易摩擦的案值明显增大。20世纪90年代中期,长三角地区对外贸易摩擦所涉及到的个案案值一般只有一、二百万美元,但近年来发生的贸易摩擦案值明显增大,如印度对绸缎的反倾销和美国对彩电与木地板进行337调查的个案的案值均达2000多万美元,美国对VC反垄断调查的案值为3000万美元,欧盟对聚乙烯购物袋的反倾销案值达3930万美元,尤其是欧盟对DVD刻录光盘的反倾销案值,由于江苏是全国电子通信产品出口的最大口岸,更是高达1.54亿美元,占全国涉案总额的69%。
发达国家贸易发展的经验表明,外销增加和扩大的前提是市场经济体制及其主体竞争能力的质的提升,否则就会遭遇严重的贸易摩擦。因此,从应对和化解频繁遭遇的贸易摩擦方面考察,也必须切实转变增长方式,否则很难使上述问题得到改观。
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与对外贸易的进一步发展
1.大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一般贸易出口是长三角地区的优势,而巩固一般贸易出口优势的关键则是提高出口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培育出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自主品牌。在这方面,长三角地区尤其是江苏和浙江两省,分别拥有中国名牌49个和83个,但还没有企业入选世界最具影响力的100个品牌,90%以上的出口仍然以OEM为主,自有名牌产品的销售比例只有10%左右,远远低于50%的国际水平;至于备受关注的2005年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品牌竞争力的50强中,浙江省和江苏省虽然分别以23家和12家包揽了排名榜的第一、二位②,但仍未能实现和形成从“长三角制造”到“长三角创造”的跨越,极易遭遇发达国家设置的各种贸易壁垒。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优化出口商品结构的措施主要包括:第一,围绕长三角地区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引导其不断升级,从四个方面组织和实施产业链的延伸:(1)向产业链的上游发展,提高技术研发和产品设计能力;(2)在产业链中游精选,尽可能布局于加工制造增值大的环节;(3)向产业链的下游延伸,积极发展包括国际物流和配送等在内的现代服务业;(4)向产业链的配套拓展,力争进入并逐步控制关键的零部件与设备制造业。第二,注重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鼓励企业加快对国外先进生产的技术消化吸收和二次自主创新,提升企业从事OEM(委托制造)配套能力,鼓励企业不断向ODM(委托设计制造)和OBM(自主品牌加工制造)发展,逐步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具有广泛知名度的自有品牌。第三,充分发挥产业政策的引导和鞭策功能,逐步淘汰落后产业,避免在对外贸易中因产品质量低劣授人以柄而引发摩擦。第四,进行品牌整合,使现有的品牌产品能有效带动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展,取得良好的规模经济效应。第五,调整和强化鼓励企业研发创新的激励政策,引导企业调整R&D投入的力度,通过引进和消化吸收创新相结合的“捆绑”式激励机制,促进长三角地区的引进技术本地化。第六,采用多种方式支持自有品牌和知识产权国际化的激励机制,鼓励企业主动开拓国际市场,不断提高国际市场的营销水平。
2.积极鼓励和探索引资方式的创新
由于要素资源的约束,以及政策优惠招商引资的调整,长三角地区目前迫切需要探索引资方式的创新:一是必须积极鼓励企业上市进行资本融资,引进风险基金和战略投资者,在高起点新平台上与外商外资合作。二是注重资产的全面引进,既要关注资本的实际到位率,也要关注对品牌、营销网络、商誉等无形资产的引进和利用。三是着力引进技术层次高、带动作用强的外资项目,重点引进技术、管理、人才和理念。四是充分发挥长三角地区民营经济蓬勃发展的特点,强势推动“以民引外”的工作,鼓励民营企业与外资的投资合作、技术和品牌合作,鼓励跨国并购和海外上市等。
3.稳步推进多元化的“走出去”战略
我国目前已形成了多元化“走出去”的路径选择,如以贸易为先导将销售网络终端直接延伸到海外的国际市场拓展型;以技术、设备等实物进行投资,在境外加工装配带动和扩大国内零部件等出口的境外加工贸易型;实施资本并购与资本进入国的企业联合组成新企业,在国际化平台上实现管理、技术和运作方式与国际市场机制的接轨,从而提升企业的跨国并购型;适应别国市场需求,在拟进入的国外市场推行本土化战略,对本公司产品进行研发改进而有效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境外研究开发型;与具有资源优势的国家合作进行资源开发和深度加工,弥补我国资源短缺的境外资源开发利用型;实施投资贸易一体化经营的工业小区建设型等等[6]。特别是在许多国家已将中国视为重要的货物和劳务供应国与投资来源国,希望并欢迎中国企业进入其国内开展多途径全方位的经济合作的背景下,具有比较优势的长三角地区企业,应该更加积极稳妥地实施和推进“走出去”的战略,以有效地缓解本地区的要素供给瓶颈,规避不断发生的贸易摩擦。
在引导和帮助企业积极稳妥地“走出去”方面,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政府支持政策体系,引导企业正确选择和确定“走出去”的路径,是长三角的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责。第一,简化审批手续,建立一体化的“走出去”绿色通道,切实便利企业“走出去”。第二,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基金支持体系,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走出去”的资金困难。第三,建立和利用高效的信息发布和服务体系,消除企业“走出去”的信息盲区。第四,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化解国际经济摩擦的能力。首先,应强化和逐步扩大出口产品预警机制。目前,长三角地区的两省一市都已经建立了相应的预警机制,浙江省在2005年便出台了全国首部反倾销的地方规章。但是,这些预警机制和地方规章都有待进一步完善。以江苏省为例,2006年1月,该省率先在国内启动了省级出口产品监控预警平台,定期向省内23000多家进出口企业发布出口产品监控预警信息。但这一省级出口产品监控预警平台,仅仅监控出口美国的集成电路等12种产品和出口欧盟的鞋类等8种产品,只涉及3000多家企业价值50多亿美元的出口产品。而事实上江苏进出口贸易总额已经突破2000亿美元,涉及到210多个国家(地区)和各种大类的产品。因此,需要继续扩大省级出口产品监控预警平台,力求覆盖出口值达到1亿美元的各类产品和国家(地区),而且要从简单的量价监控提高到全方位多视觉的全程监控,为企业提供更加及时有效的国际市场价格走势和需求走势信息。其次,尽快建立并实施区域应对贸易摩擦基金。应对贸易摩擦需要强大的资金支持,但长三角地区企业在近年来应对反倾销、反补贴等各种贸易摩擦实践中,经常出现一些涉案企业在应诉过程中由于一时难以筹集巨额的律师费和代理费,而零散地仓促上马最终导致败诉,或者转而放弃应诉的情况。为此,有必要尽快建立并实施长三角区域应对贸易摩擦基金,以便帮助企业克服暂时的资金困难。长三角区域应对贸易摩擦基金的资金筹集,可以根据区域一体化的原则分省多渠道筹集,其运作和管理则应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宏观指导下,由各行业协会或商会具体管理负责。再次,建立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应对贸易摩擦快速反应机制。目前长三角区域大部分企业在应对和化解贸易摩擦时各自为战,甚至抱着“走到哪里算哪里,走一步看一步”的想法,结果常常错失良机。因此,应该以商会为核心,以行业协会为主体,以各个厂商为基本对象,抓紧建立和完善应对贸易摩擦的快速反应机制,在政府和企业之间迅速传递信息,协调行业中各个企业之间的关系,确保有效地应对贸易摩擦。
注释:
①所谓加工贸易增值系数,即加工贸易的出口额与进口额之比,指贸易产品从原料进口到成品出口的产品增值程度,这一指标能够准确地反映经过加工的贸易产品附加值水平,并最终体现为商品的出口竞争力。
②这一排行榜由中国民营企业品牌与竞争力指数研究课题组编制,并被列为中国社会科学院2005年的重点课题,其调查涉及全国17个省市,内容包括企业品牌数量、市场规模、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强度、新产品销售收入、品牌传播等8个方面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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