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环境监测站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日益突出,社会公众的环保诉求和参与环境决策的愿望也日益强烈。结合实际工作,本文就环境监测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过程和建设项目验收后的作用进行简单的阐述。
关键词:环境监测;建设项目;管理;作用
引言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过程以其是否验收为界限,划分为验收前的环境管理和验收后的环境管理。然而,无论在哪一阶段,各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法规、制度都已明确了环境监测部门出示的环境监测数据是环境管理的法定依据。环境监测以其提供信息的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权威性和可靠性,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l 环境监测在建设项目验收前的作用
国家环保局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1994】第l4号令)中规定:“环保设施提请验收,应在正常运行时委托环境监测站监测,大、中型建设项目应委托地(市)以上【含地(市)】环境监测部门监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53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规定:“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委托环境监测部门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号)中规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由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 主管部门所属的环境监测站负责组织实施。”从上述有关规定中可见,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中环境监测是重要环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门所属环境监测站负责验收监测工作。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前的环境监测不仅仅是对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及污染源达标情况的测试,同时也是对“ 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情况等非测试性工作的考核。在项目建设前期,主要考查是否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初步设计是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的要求;在建设项目试生产阶段考查环保设施的各项参数、质量,最终的产品是否满足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的要求,环保设施最终是否可与主体工程同时运行。
除此之外,验收监测时还要考查污染源排放参数、环保设施设计参数,环保设施设计参数是否与排放规模相符;摸清在一个生产周期 内污染源的排放规律;污染负荷是否在验收规定的负荷内;废水排放口是否规范化;企业内部的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等。
总之,通过验收前的监测,较全面地反映出建设项目的环保工作,不仅为环境管理部门提供全面的验收依据,而且使验收监测成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核心环节,是检验“ 三同时”效果的最终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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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环境监测在建设项目验收后的作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也就是说建设项目一经验收合格,便有了正式生产的合法权。但由于建设项目试生产时间较短(一般为3个月),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在设计、安装、运行阶段的问题并未暴露,加之验收监测频次有限 和建设项目单位环境管理人员业务素质有限等主客观因素的存在,使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仍不尽完善。主要影响因素有以下几方面:
2.1 企业方面的因素
由于有些企业环保意识不强,只是为了顺利通过验收,急于投产,在验收期间能对环保设施严格管理,一旦验收通过,便放松要求,轻则不按规程进行操作,环保设施出现问题不管不问;重则为了减少运 行经费,而闲置环保设施,偷排偷放。另外,项目建设资金紧张,企业为了节省资金,对环保设施的选型不注重处理效果、工艺水平,只注重价格因素,致使一些质低价廉的设备在验收时蒙混过关,但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治理设施的问题逐渐暴露,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
2.2 设计、施工过程的因素
一些项目的污染物排污设计参数与项目污染物排放规模不相符,设计参数高于实际排放规模,验收时虽能达标,但不符合验收监测的负荷要求;设计参数低于实际排放规模,致使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另外,在施工过程中,有些工程的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没有施工资质,环保设施的施工技术水平低,也直接影响了环保设施的运行效果。
2.3 不同工艺、验收频次、验收时间的影响因素
建设项目不同的生产工艺和不同的处理工艺,其排放规律不同,因此,应根据项目不同的生产工艺和环保设施的处理工艺确定验收监测频次和监测时间。如在废水监测中,根据废水的处理方法不同,水 的PH值、环境温度、废水的停留时间都直接影响处理效果在对项目的验收监测时,废水在任何条件下都应能达标。
所以,通过验收并非是此项工作的终结,建设项目的后续管理也非常重要。而加强对验收后建设项目的监督监测是验收监测的延续和补充,也是建设项目后续管理的必要手段。只有加强对验收后建设项目的监督监测,定期作出补充报告,才能对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作出科学、客观的评价。日常工作中,往往是建设项目一经验收便纳入污染源管理,而污染源监督监测 频次仅为一年两次,很难说清污染源的动态变化趋势。为了使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与污染源监督管理更好地衔接,在项目验收后加强监督监测,以弥补验收监测的不足。从企业角度讲,促进企业的环保意识,使企业能够自觉地加强污染源和环保设施的管理,使治污走上正常化、规范化的轨道;从环境管理的角度讲,验收后的监督监测是验收监测的有益补充,使项目管理部门签发更加科学、准确、全面的验收意见,从而为日常的污染源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3 结束语
在我国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的今天,为防止环境继续恶化,就必须要提升环境监察执法效能,这就需要提高环境监测的水平和效率,更要加强环境监测的持续和稳定性,这样才能更有效的保护好环境。加强环境监测工作,加大对企业的检察,才能不断提高环境监测工作水平。实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条例 【s】.
[2]国家环保局【1994】第l4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S】.
[3]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有关问题的通知【S】.
论文作者:谷俊锋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5年27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3/22
标签:建设项目论文; 设施论文; 环境监测论文; 污染源论文; 环境管理论文; 环境保护论文; 环境论文; 《基层建设》2015年27期供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