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郭店楚墓竹简老子》——简、帛《老子》比较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老子论文,竹简论文,郭店楚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3年冬湖北省荆门市郭店楚墓出土的竹简,终于在1998年5 月出版了。其中竹简本《老子》(下简称“竹简本”或“简本”),是迄今为止所见年代最早、手迹最真、最为原始的《老子》,与帛书《老子》(下简称“帛本”)、今本《老子》比,它有很大不同。
(1)简本《老子》“现存2046字”(恐有误。 见《郭店楚墓竹简》前言。文物出版社,1998年5月版。下简称《郭店竹简》)。 不足帛本的百分之四十,它大部分文句与帛本相近相同。但也有数十句至关重要文句的含义不同于帛本。
(2)不分德经、道经,而是长短不同,形制有别的三组竹简。 整理者定名为甲、乙、丙。很可能是一种原始分篇状态。
(3)简本的分章点比帛本多,十之七八标得明明白白。 它能证明今本的分章有对有错,也能核订、校证、补充帛本的分章点,使《老子》分章臻于完善。
(4)简本之章序排列,完全不同于帛本,更不同于今本。简、 帛之排列都是精心安排的。
(5)简本分别见于今本的31个章。但据简本分章符号及文义, 简本约有40个章,有19个章和帛、今本全章内容完全或基本相同;有7 个章只相同一部分,其它不相同部分显然是后来的发展与深化;有10个章被大加改造。而不见于简本的数十个章说明,帛、今本《老子》在继承老子所有的思想基础上,极大地丰富、发展、深化了老子的思想。
竹简本《老子》终于使我们发现:今天所见到的帛书类《老子》原来是太史儋在李耳所著《老子》基础上的“扩建”与部分“改建”。而流行最广的今本《老子》——严遵本、河上公本、王弼本、傅奕本——则又是经过从西汉刘向到唐玄宗、在帛书一类《老子》基础上的校订、统一篇章、统一定名、部分改造后的本子。帛书本也好、今本也罢,目前看来它们的祖本统统都要追溯到楚竹简本《老子》上来了。总之,简、帛、今本是道家思想发展的几个里程碑,各自具有自己时代的特色。简本的面世,有利于解开千古疑团,破译许多悬而难决的疑案,了解许多思想发展的过程,有助于订正帛、今本的错误。所以下面以帛书《老子》(间或也用今本)为参照系数,从七个方面对竹简《老子》进行分析比较。
一、竹简《老子》的分篇及文字的完整与缺损
粗看,竹简《老子》并无分篇与篇次,更无篇名。细想,尽管无篇名,还是有篇次,分先后的,只不过它不是用文字表示,而是用竹简长短、形状不同来表示。长短不同,自然编串竹简的契口间距也不同。下面便是简本《老子》竹简情况表(见下页)
为什么长短不一,形状不一?是否用以标明分篇与篇次之先后上下?看来很有这种可能。整理者很可能就是据此排列并定名为甲、乙、丙的。
《郭店竹简·前言》说:“由于墓葬数次被盗,竹简有缺失,简本《老子》也不例外。”但也有人认为:“竹简《老子》是一部完整的传本”“完整的书”。究竟如何,还须具体分析。
篇 共有每枚平均竹简共约有竹简长度
竹简字数形状字数
(厘米)
甲 39枚 30字两端削成
117032.3
梯形
乙 18枚 28字两端平齐51030.6
丙 14枚 23字两端平齐32226.5
篇
编线条数编线间距说明
(厘米)
甲 2 13
字数包括断简的估计字数,与整理
乙 2 13
者所说的数略小.
丙 2 10.8
简本“甲”篇,简与简之间文字衔接甚好,符合思维逻辑,既便断简,也较易从他本补足缺文。而最后一枚简(见《郭店楚简》6页, 图版第三十九简),有一结束符号“∫”。简的下方还剩有三分之二的空行。因此说甲篇完整,问题不大。
“乙”篇情况不同。首先竹简枚数与字数均比“甲”篇少了一半还多。帛书《老子》上篇(“德”)3041字,下篇(“道”)2426字,下篇为上篇的80%。以此衡量简本,乙篇仅为甲篇的40%多,因而乙篇有缺失可能性极大。而且乙篇断简多于甲篇,有的衔接不那么好,最后一枚竹简(见上书8页,第18简)是断简,无任何完结痕迹。 因此也说乙篇是完整的,恐怕难以令人信服了。
“丙”篇内容显得有些杂乱,最末一页(相当今本64章的一部分)已经出现在“甲”篇,只不过文字不同,显然是有意抄留,以备比较的重文。看来,其他的是否是乙篇缺失的重文附录呢?不应排除这种可能。总之,“丙”篇不能成篇是比较清楚的。是否正因为如此,古人才特意用短简记载,留以备用呢?“丙”篇还有一点不同于“乙”篇,是篇末有一符号标明终了。因而很难说“丙”篇或完整,或缺失。
由于“甲”文字较完整,“乙”有缺失,“丙”无法断定,所以与其说竹简《老子》是一部完整的书,不如说是一部有所缺损但还不妨害它成为一部独立的书。这样恐怕比较实际。
最后再看篇名。本来整理者已经定名,用不着再说什么了。鉴于有人提出用“上中下”命名,或者像《庄子》那样,分别称之为内外杂篇,这似乎不无道理。甲乙之称会不会有时与帛书《老子》甲乙本混淆了?还有简本甲乙丙,似乎将“甲”“乙”与“丙”同等看待,平起平坐,这岂不有违古意?如果像《庄子》那样定名为内、外、杂篇,其内容数量,似难以相比。如果将“甲”“乙”之称改为上下篇之称,“丙”作为“附录篇”,是否更近古意呢?
看来古籍的分篇,别上下、分先后,大概是由竹简《老子》这种原始状态,逐渐发展而来的。
二、竹简《老子》的分章
简本《老子》分章点,《释文》只标出了12个,其实是28个。大大多于帛书《老子》,太珍贵了。《郭店竹简》里保存着最早的分章、分节、断句的原始记录,它既能弥补帛书《老子》分章点的残缺不足,也有助于纠正校订今本《老子》错误的分章。
竹简《老子》的分章符号都是用“■”这样的小横点表示。有时用“∫”标在章末,也算一种分章点吧?比如“我欲不欲而民自朴”与“功述身退,天之道也”的后面都有“∫”号(见《郭店竹简》5、6页、32、39行),虽然不同于小横点,但它处于两章之最末句后面,无疑也应算分章点。
麻烦的是分章点往往与极个别的断句点相混。简本绝大多数文句后无断句点,但又间或点上几点,并且也与分章点一模一样,这就给辨认带来了麻烦。如首章(相当今本19章):
绝圣弃辩,民利百倍■。绝巧弃利,盗贼无有■,绝诈弃伪,民复慈孝■,三言以为辨不足,或令之或乎属,示素保仆,少私湏欲■。(见上书,3页,图版1、2简)
最后一点无疑是分章点,因为它与下文之“江海之为百谷王……”已无直接联系。可能出于这种断句点与分章点相混杂的情况,所以竹简整理者对上述六个点,一个也没有认定为分章点。
简本的分章点释文标明于“甲”篇的9个、“乙”3个、“丙”一个也没有,其实不止。单“甲”篇就有17个(见《郭店竹简》2至6页,图版第2、6、8、14、15、18、20、23、23、24、27、29、32、35、37、39简),“乙”篇6个(上书7、8页,图版第3、4、5、8、13、15简),“丙”篇5个(见上书9—10页,图版3、5、10、12、14简),总共29个,其中包括上面说的那种“∫”号。以上甲、乙、丙,只有不多的几个章应有分章点而没有分章点。要不然就是因为断简,看不出有无,如果不断简,十之八九会有点的。《释文》只标12个,也许是太过慎重的,或者是疏忽了。虽然竹简《老子》不及同墓出土之《缁衣》的分章点百分之百的保留下来(该文后标“二十又三”章,查分章符号果然二十三),但也是大致齐备、所缺不多了。这些分章符号能起以下几种作用:
1.后增之文句为另外之章。
试举两例,其一,相当今本48章的全部内容如下:{}号内为简本文句:〔 〕号内为帛本文字。
{}学者日益,为道者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亡为也,亡为则亡不为{},绝学无忧{}(《郭店竹墓》7页,图版4简)。〔将欲取天下也,恒无事,及其有事也,又不足以取天下矣。〕
除“绝学无忧”句外,这就是《老子》48章的全文。中间分章点无疑说明前半部分为一个章。“绝学无忧”,虽与前文有联系,但已被分章点隔开,因此当为独立之章。后段文字,是帛、今本的增添,显然又是一个章。因此今本之48章为两章无疑。何况文义不相联。“绝学无忧”则是独立的一句一章。
其二,今本《老子》二十章,以“绝学无忧”句为首句,紧接着是“唯之与诃,相去何苦?美与恶,相去几何?入之所畏,亦不可不畏”,简本同今本、帛本。但在“畏”字后有分章符号:“■”,说明此章结束。帛、今本认为意犹未尽,加了句多么不可捉摸之感叹句:“恍呵!其未央哉!”紧接下去就是“众人熙熙、若飨于大牢……”等二十句,与上文毫无关系。这些说明,“绝学无忧”为独立之章外,余下的部分,必为两章。简本的分章点已说明了这一点,因此今本二十章是由三个章组成的。
2.简本分章点证明今本许多章为多章合成。
其实上面两例也能说明这一点,但还有另外一种情况。今本63章有三个论点,64章有五个论点。它们应该是八个章,而不是两个章。果然,简本第一,64章分处两处,这就证明它不是一个章;第二,简本相当于63章的部分,有分章点,证明并非一个章;第三,帛、今两本皆有增文,增加“图难于易,为大于细”的论点,这当是另外之章;第四,少了“是以”承转文字。这些都说明今本63、64章为多章合并之章,分开之后,文义更清楚。
早在前些年拙文、拙著对帛书的分章点的分析(见《论马王堆汉墓帛书老子》,台《大陆杂志》87卷三期。《帛书老子释析》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10月版),就是这样看的,现在,进一步为简本所证实。
3.映证帛书《老子》分章点正确,补充其不足。
其一,相当今本46章全文如下:〔〕{}“●”“■”分别为帛、简文字与分章符号;
〔●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天下无道,戎马生于效●〕{}罪莫厚乎有欲,咎莫惨于欲得,祸莫大于不知足。知足为足,此恒足矣■(《郭店竹简》3页6行){}
帛本加了前四句,并且前后标明两个分章点。这说明帛书分章点正确。简本分章点更证明46章不是一个章,而是两个章。岂不补充帛本分章点之不足?
其二,相当于52章的部分,帛本前后中皆有分章点,说明它是两个章。简本只有后面六句,并标有分章符号,它证明帛本分章符号正确无误。
4.能加深对分章与文义的认识。
相当于今本32章的部分,简本释文与分章符号如下:
■道恒亡名,仆唯妻,天地弗敢臣,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天地相合也,以逾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安。始折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譬道之在天下也,犹小谷之于江海■(《郭店竹简》4页,第18、19、20简)
这三个分章点非常明显,且前后两点之前后还留下几个字的空格。但是整理者只认定了前两个为分章点(见上书113页), 后面的没有认定。这个章在帛书,没有任何分为两章的痕迹。这里居然清清楚楚分成两章,何故?细审文义,分两章能加重侯王安守无名的文义。后面之章虽然是前章的展开与深入,但玩味文义,的确又是有区别的。侯王安守无名与不安守无名,于“天地降甘露于民”,关系不大。安守无名的侯王,也可能天公不作美,不降甘露而是降灾于民,那些争名好胜不道的侯王,也能碰上甘露遍地,五谷丰登的年节,那时就也会“始折有名”,这时不论什么样的侯王都不要头脑发热,也要“知止”。可见分为两章是有道理的,原始就是两章。它既能加深人们的理解,又能补充帛本分章点的不足,纠正今本错误的分章。关于无名,非常重要,下面还会专门谈到。
5.可疑的分章符号。
相当今本45章的简本释文与分章符号如下:
■大成若缺,其用不蔽■大盈若蛊,其用不穷■大巧若拙■大成若诎■大直若屈■燥胜寒,静胜热,清静为天下定。(见上书8页14、 15简)
后三句为一章,这是很清楚的。问题前面的六个分章点。简本释文只认定了“大成”前,“若屈”后两个为分章点,自然是将中间四个认作断句符号了。当然,这种看法不无道理,前面所说的简本首章就有这类断句点。但它是否有可能是分章符号呢?六个点分成五个章,每章论断独立,思想完整,相互关系并不直接,也文通理顺。一句、两句一章的,《论语》《孟子》不乏其例。《马王堆汉墓帛书》也所在多有。“稀言自然”、“治大国若烹小鲜”等,笔者就曾论定为一句一章。所以简本以上六个点,完全可能是六个分章符号。但话得说回来,合前七句为一章,不伤文义,也未尝不可。何况早已约定成俗。不过它充分说明,今本那些不同类文句硬塞在一个章里的章,必是多章合成。一句两句一章的,倒是正常的。
三、竹简《老子》的章序
简本《老子》甲、乙、丙,分别包括今本分章的20、8、5个章,其章序照今本章次排列,那就是:
甲:19、66、46、30、15、37、63、2、32、25、5、16、64、56、57、54、44、40、9。
乙:59、48、20、13、41、52、45、54。
丙:17、18、35、31、64。
其中下面有一横的,只是相当今本该章的一部分或大部分。从总数来看包括了今本33个章,但由于64章出现于三处,因此只是31个章。
上述排列看似《论语》的章序排列,细推敲则不然,它是有系统、步步深入的。“丙”篇较乱,“乙”篇断简多,且可能有缺失,也不去谈它,细读“甲”篇,推敲其思路,不难看出是层层展开的。之所以要“绝智弃辩”、“绝伪弃诈”,是因为要倡导示素保仆,少私湏欲(19),要做到这一点还得恭敬、谦下,“以身后之”、“以言下之”(66),并且绝不能纵欲,不知足,贪得无厌(46),更不可“以兵强于天下”。万一用兵,取胜就可以了,“弗骄”、“弗伐”、“弗矜”(30)。古代善于“为士”的人,“若冬涉川”,是那么慎之又慎,那样不扰民——“畏四邻”(15),同时还要“慎终如始”,方能“无败事”(64),并且务必安守无私为,勿求名取辱(37)……可见甲篇的章序不是杂乱和随意的,而是精心安排的。
但是,由此得出“今本章次相当杂乱,章与章之间大多缺乏联系”的结论,就未免过分了。尤其是帛本,更不能这样看。帛本虽然容纳了简本所有内容,却对章序完全作了重新安排,调整组织得井然有序,也是精心设计的。比如相当于今本的65章,是理想的人民(“非以明民,将以愚之”),66章是理想的统治者(“身后”、“言下”),67章是理想的国家(“小国寡民”今本妄调为80章)。又如相当于今本的72—79章,如果依照帛书的文字与分章,那可以看出乃是一套处理政治危机的方略(拙著《帛书老子释析》及《帛书老子与老子术》有专章论述)。由于今本调整章次,颠倒篇次,妄改妄增文字,因而有了“相当杂乱”的看法,但它绝对不适用由简本到今本的中间环节——帛书《老子》。
四、异于和优于今本的重要文句
如果说帛书《老子》优于今本《老子》,那是就内容篇幅基本相同的本子而言,不仅指文字的古、真、很少被人妄改与误解,而且也指整本书的结构布局。如果又说,“竹简《老子》优于今本《老子》”那就失之偏颇了。简、帛《老子》是不同时代的作品,内容与结构布局均有极大不同。其相同的部分可以比较先后、深浅、优劣,那不同部分就不好比较了。如果说,帛书《老子》还有取代今本《老子》的可能的话,那么简、帛《老子》谁也不能取代谁。他们是分别代表不同时代的道家作品,会永远共同长存于世。而就文字而言,既有相同部分,也有相异部分。其中有些可以分优劣,而更多的是承认差异,长期共存。下面仅就重要文句的差异,与优于今本的文句,逐一分析于后,“简”“帛”分别代表不同的两本《老子》。
1.由“绝伪弃诈”到“绝仁弃义”
“简”:“绝智弃辨”“绝诈弃伪”。
“帛”:“绝圣弃智”“绝仁弃义”。
两者之不同,不言自明。它生动反映了认识上的渐进性、阶段性。先说“绝仁弃义”:春秋时仁德、仁义的理论尚在形成,它的虚伪性、自利性、欺诈性、市易性,暴露还不够,再说认识也不可能一步到位,而进入战国时代,仁德的虚伪自私性,淋漓尽致,暴露无遗,于是“绝伪弃诈”便推进到“绝仁弃义”。但不是从根本上否定仁义,而是反对仁义的诈伪。出发点仍是相同的。再看“绝圣弃智”:在道家看来,“智”是机心的表现,是社会竞争与不宁的酵母。可能早在春秋前就有了“武人不乱、智人不诈、仁人不党”(《国语·晋语六》)的结论,如果说它是为君治国保持社会安宁必须注意的课题,那么在“弃智”方面的认识,对于春秋、战国的道家来说还是一致的,只不过渐渐有人进一步认识到“智”、“辩”、“仁义”,无不与“圣”(无论真圣假圣)有联系。于是由“智”进而到“圣”,这才有了“绝圣弃智”。所以上述简、帛文字无优劣可分。但是“绝诈弃伪”对于“绝仁弃义、绝圣弃智”,却是极好的注释。而“弃辩”又有助于理解道家的“言论政策”、“知识分子政策”——这是借用现代语言,古代谓之“安宁之术”的。
2.从“以为辩”“保仆”到“以为文”“抱朴”
在三绝(智、巧、伪)三弃(辩、利、诈)后,简本接下去的文句是:“三言以为辨不足”,即这三点还很难辨别清楚。帛书则是:“此三言也,以为文不足”,即这三点还不足以形诸文字、政令。结论简、帛是:“示素保仆、少私湏欲”、“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所以简帛各有千秋。帛本改了三字“保”、“仆”、“辨”。
3.加“欲”变了点味
简本之“圣人之在民前,以身后之;在民上也,以言下之”。帛本加个“欲”字:“欲上民”、“欲先民”。无心变有心,诚意可疑了。
4.变“教”为“学”
简本在“圣人欲不欲……”之后是“教不教”,帛本则是“学不学”。“教不教”是对下而言,“学不学”是对己而言。文义自然不同。帛本发现“行不言之教”与那“教不教”有矛盾吧,于是改为“学不学”了。
5.“亡为”≠“无为”,“亡事”≠“无事”
简本:“为亡为,事亡事,味亡味,大小之”
帛本“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大小多少,报怨以德。”
这里字不多,问题多。第一,“报怨以德”,显然是后来吸收了儒家说教的发展;第二,笔者曾将“大小多少”解释为大事化小,多事化少。简本“大小之”,果然是大事化小之意,而“多少”是后来的发展;第三,最重要的是“亡为”、“亡事”……是否等于“无为”“无事”……看来竹简整理者首先就没有将其等同。对所有“亡”字,并没有注为“无”。这是有道理的,楚帛书之亡、无二字,字形差别甚大,含义不同。那么“亡”作何解呢?从《说文》看,有三种可能:“忘,不识也,从心,从亡,亡亦声。”亡可能是“忘”之同音假借。
“无,亡也,从亡,无声”。因此亡亦通无。
“亡,逃也”。段玉裁注:“会意,谓入于(绕道而行谓之“”)曲隐蔽之处”。这样,亡就是本字。
“亡”在这里不通“无”,下面我们还要专门谈到。如果亡是忘之借字,那就成了“为忘为,事忘事,味忘味”,似不通。如果是的话,那必然省略了一个私字。即〔国君的〕作为、做事、趣味,是忘记了私为私欲之为之事,忘记了一己趣味之趣味的。如此解释,也说得通,不过是否增字解经?
如果亡是本字,那么“为亡为、事亡事、味亡味”,即〔国君的〕作为、做事、趣味,是隐而不宣的,不被人知道的,免得臣民仿效、迎合(如“楚王好细腰而民多饿死”)、奉承、吹捧,再转化为政治资本,惹事生非。这样,接下去的“大小之”,大事化小,也才文顺理通。
因此在这段文字里,亡为本字的可能性最大。但作为“忘”的借字,也不应排除这种可能性。道家并不反对顺应自然、顺应民心的为与事,反对和否定的是出于私心、私利、私名、沽名钓誉、假公济私的为与事。忘为、忘事,即忘掉私欲之为与事。正如同墓出土的《语从一》所说:“为孝,此非孝也;为弟,此非弟也;不可为也,而不可不为也。为之,此非也;弗为,此非也”(《郭店楚简》,195页)。 所谓“为之非也”,即有私心之为,非也。看来,如果是“忘为”,是否即类似含义。似可聊备一说,具体详下。
6.亡、无、不
无为不等于不为。不用说,这很清楚。但无为等于亡为吗?简本:“我无事而民自富,我亡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欲不欲而民自朴。”这里,无、亡、不,不是无意间的混用,而是有区别的。这“我”,当然不是指平民百姓、士子小民,他们的无事、亡为、好静竟能使民富、民正、民朴,岂非梦话?毫无疑问这指的是人君、当政者。人君的“事”、“为”、“欲”,常常招来臣民的仿效、迎合、奉承、吹捧、也可能转化为臣下的政治资本。此其一。人君智力、能力、精力、知识有限,生于深宫,长于妇人之手,体弱命短,所为所事,极易出错。此其二。其三君王的为与事,往往从私欲私利出发,有的是功名欲望的膨胀,这一来就关系到国泰民安了。所以老子力劝人君勿生事扰民,勿以一己私利害天下,民自然会富、化、正、朴。这就是上述四句的中心思想。所以简本第一句“无事”之“无”,是不生事。第二句“亡为”之“亡”,是隐蔽所为,作为人君,哪能不“为”?为毕竟难免。为了免去臣下吹牛拍马,奉迎讨好,天下不宁,也为了藏拙掩蠢掩错,最好将所“为”所“事”,隐蔽起来,所以要“亡为”“事亡事”。而“不”,《说文》:“不,鸟上翔,不下来也。”所以“我欲不欲”,是否是我的欲望就是私欲已经飞走了?人君的私欲不见了,人民自然会纯朴。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上段“为亡为、事亡事、味亡味”,就是说人君无可避免的为、事、欲,是隐蔽不声张的,绕道而行的,没有私欲的。由此看来,帛、今本将“亡”一律改为“无”,是否有伤文义。值得推敲。
7.“志”非“恃”
“为而弗志也”,简帛本同。释文注“志”为“恃”,非也。《说文》对寺、侍、恃,皆注“寺”声,大多以侍、寺作为“恃”之借字,不见以“志”借“恃”。志,慕也,期望也。如志于学,志于道等。同时志通誌。如果志为本字,“为而弗志”即有所施为而不敢有个人期望。如果是“誌”,即有所施为而不敢记为己功,皆通。
8.“亥”非“改”
简本之“独立不亥”之“亥”,乃“垓”之省写。《说文》:“垓,兼垓八极地也,亥声”。因此,“亥”,也是垓的同音假借。所谓“独立不垓”,意为独立长存,无边无际(拙文《帛书老子文义不同的文句》,对此详加分析,见《道家文化研究》第十辑)。正可校正帛书本“独立不垓”多写一笔之误。释文注“亥”为“改”,这是照今本“独立不改”套的,不当。
9.“王大”非“人大”
帛书之“天大、地大、道大、王亦大”,证实了唐宋之后将“王亦大”改“人亦大”是错的。简本也是“王亦大”(见上书, 112页),又进一步证实。再也不能坚持“人亦大”了吧。
10.“守中”到“守静”
帛、今本的“致虚,极也,守静,笃也”,简本为“至虚,恒也,守中,笃也”。春秋时儒道相通之处尚多。到了战国时,道家超然物外的态度加强了。
11.“知者”等同于“智之者”吗?
简本之“智之者弗言、言之者弗智”,这种主张显然是“绝智弃辩”的具体化,这里“智”非“知”,“智之者”即聪明的人,它与帛本的“知者弗言,言者弗知”大有区别。
12.“畔”非“叛变”
简本之“夫天下多忌讳,而民弥畔”,释文注“畔”为叛,虽畔通叛,但容易(而且已经)理解为叛变。《论语·雍也》:“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也夫”。此畔即违背礼与道的意思。如果解释为叛变,岂不差矣。因此简本文句意思是:忌讳愈多,人民违背就愈多。帛本为“……而民弥贫”。看来“多忌讳”尚不至于马上愈陷于贫穷,而愈违背的可能性倒是大得多。简优帛。
13.“给人”非“治人”,“早备”非“早服”, “莫知其亘”与“莫知其极”
今本59章的“治人事天莫若啬”之“啬”,历来释为“吝啬”(王弼除外),实在是千古错案。其实,啬通穑,耕耘种收,务农之意也。拙文、拙著曾以大量证据,反复申诉这一点(拙文《老子的重农》,台《中国文化月刊》第174期),现在简本又进一步提供三则证据, 其一是“给人”非“治人”,给予人民也。其二“是以早备”,而不是今本“是以早服”(释文注“备”为“服”,但没有说明理由,看来是框套今本。不当)。《说文》:“备,慎也。”《玉篇》、《字汇》《广韵》都释备为“预也”、“预办也”、“防也”。显然它与“服”之含义相去甚远。其三是“莫知其亘”,而不是今本之“莫知其极”。释文注亘为极,理由是:“从此章用韵看,当以作极为是。”理由薄弱,不足服人。可惜帛本此字掩蚀,无法比较。《说文》:“亘,竟也。从木,恒声。”“莫知其亘”,即莫知其究竟。如此,全章文义更明白了。给予人民,或富足人民,事奉上天,没有什么比务农更为重要的了,务农,就得早作准备,慎重从事,照季节行事。那么才能重积德,重积德才能无所不克,无所不克则邻国难知其究竟,这才是保存国家的根本、长生久视之道呵!如此文义豁然开朗,千古错案得以澄清。而今本之“莫知其极”,是后来的改造,文饰。《说文》:“极,栋也”。栋者,“屋之正梁,居中至高,故谓之极”(吴善述:《广义校订》)。所以,“莫知其极”,就是不知道国之至要何在。这也说得通。
14.学者与求学者不一样
简本的“学者日益,为道者日损”,帛本则是:“为学者日益,闻(今本为“为”)道者日损。”一字之差,文义大异。为学者即求学者,他怎么能等同学者?简本的文字说明过去解释错了:求学的人见知一天天增多,求道的人情欲一天天减少。学者不仅求学,而且已经有了自己一套观点、主张,这些学者日益增多,你辩我争,从此天下进入多事多扰之秋,遵行道的却日益减少。这不过是“绝智弃辩”思想的发挥。同时简本此章后就有“绝学无忧”赫然四字。帛、今本的愚民政策、较为系统的抑制“智”——士人即知识分子政策,就是由此发展而来的。可见,简胜帛本更胜今本。
15.不含糊的“人,宠辱惊”
简本的“人,宠辱若惊”,帛本今本皆无“人”字,简本在解释一番之后,结论“是谓宠辱惊”,又比帛、今本少了个“若”字。一多一少,份量不同。受宠惊受辱惊,人之常情,跳出这种常情的人极少,因此有“人”优于无“人”,由有“若”到无“若”,也极有分寸。均优于帛本、今本。
16.“明道如”
此句为简本文句。帛本为“明道如费”。整理者指出:“费,疑当为”,目不明也。果然简本肯定了此说。
17.大器慢成与晚成
简本“大器曼成”、“天象亡形”。帛本后句基本同,前句为“大器免成”。看来曼、免乃慢、晚之同音假借,也是一种省写。原疑“天象”乃“大象”之误,简本如此,当另有解释。慢、晚各有千秋。
18.铦袭非恬淡
在“不得已用兵”之时,帛书甲本提出“铦袭为上”,简本为“铦袭为上”,整理者注“铦袭”曰:“疑读为恬淡”。这是框套今本。不得已用兵,那有什么心思去恬淡?铦,锋利也,袭,轻装突然袭击(“凡师,有钟鼓曰伐,无曰侵,轻曰袭”、“铦”即“铦袭”。见《左传·庄公二十九年》)。“恬袭为上”,即锐利、轻装的突击为最好,这是不得已用兵时的上策。
19.“不忧”与不哑
简本有两节比于赤子的文字“终日乎而不忧”,这比帛本“终日号而不哑”准确些吧?简、帛本的“和曰常”,也比今本“知和曰常”利索准确。
20.不要以误订正
简本在“万物旁作,吾以须(待)其复”后,即是“天道员员”。由于前面谈万物,突然转到天道上来,似不顺。问题在先弄清“员员”。《说文》:“员,物数也。”段玉裁注:“数木曰枚、曰挺;数竹曰简;数丝曰纶、曰总;数物曰员。”“员员”乃极言其多,是上文“万物”的发挥。因此“天道员员”乃“天物员员”之误,天下万物多不胜数。而帛本之“夫物芸芸”即是此句之改造。有人认为“天道员员”优于“夫物芸芸”,岂不以误为正?
可见,简本有的优于帛,今本,如“忘为”;有的无优劣之分;又有的不如帛、今本,不可一概而论。
五、从相同的章看帛书《老子》加强和突出了哪些思想?
简本包含了今本三十一个章的内容,两相比较,可以明显看出文字上的修饰润色与思想内容的深化、发展。上面已经谈到了许多,除此而外,帛书《老子》加强和突出以下几方面:
1.把战争与不知足和纵欲联系起来
简本的“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惨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似乎适用于所有人。帛本前面添了四句:“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这就意味着不知足与统治阶级随意发动战争有关。许多战争就是出于国君、统治集团的贪欲、不知足。他们的贪欲,使战乱频仍,不要说百姓,连马也不得安宁。如果是让愁于衣食的平民百姓去“常知足”,那并非老子之本意吧?
2.加强了反战的主张
简本的“以道佐人主者,不欲以兵强于天下”,帛本干脆去掉“欲”字,语气不同了。并在后面加了两句:“师之所居,楚(荆)棘生之”,挑明其伤农害民的严重性。也说明春秋与战国战争规模和结果不同了(数万人数天的战争与数十万人、长达数月甚至数年的战争),汉之后又加了两句:“大军之后,必有凶年”,加增几个字,是战国、秦汉至魏晋用血流成河的代价写成的。帛本还加了“夫兵者不祥之器也……”“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显然反战更明显更强烈。这可不是“风牛马”的文句呵!
3.加强了“无名”的说教
简、帛、今本都有亡为、无为、亡名、无名章,唯独帛书《老子》极大的突出了无名思想。这是时代使帛本作者看得更清楚了,无为必由无名始,求名、争名必然有为,必然生事而多扰,必然违背客观规律。所以,无为先得无名,于是帛本从多方面倡导侯王安守无名。最典型的是改造相当今本37章的简本文字。下面( )号内为帛本改造句。
道恒亡为(改为“无名”),侯王若守之,而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亡名(改为“无名”)之朴。(重复一句:“镇之无名之朴”),夫亦将知足(改为“夫将不辱”),知足以束(改为“不辱以静”),万物将自定(改为“天地将自正”)。
此章明明白白是对“侯王”而言的。简帛的两本皆知“无名”与“无为”的联系,但帛本比简本知之更深切。帛书只提“无名”,略去了“亡为”;简本想用“知足”约束侯王,未免苍白无力而且重复。帛本点出勿求名取辱,击中要害。因为侯王、国家之“辱”,往往来自统治者的求荣、求名,再说,这一改又避免了重复。侯王、国家无辱,人民与国家都会平静,相安无事,如此必然“天地(今本改“地”为“下”,正确)将自正”。可见深刻、绝妙的改动。这是第一个重大改动,第二个重大改动则是帛本将此章作为《老子》之结尾章。在先秦、在汉,这意味着序与总结。意味着《老子》一书是向侯王的进言——这是史官的职责。把老子的种种说教归结为侯王安守无名,实在是深刻的历史经验总结呵!
简本之“亡名”,与帛、今本之“无名”,还是有些区别的。亡,这里不能作逃、作隐蔽讲,很可能是“忘”之同音假借。忘乎名,还谈什么求名、求荣、争名、争荣呢?也许境界还高些。
4.突出了对仁义的怀疑和否定
下面{}号内为简本文字,其它为帛本发展的文字: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多闻数穷,不若守于中。
这是“绝仁弃义”的含蓄说法。从私欲私利出发的“仁义”太多,太令人怀疑了。圣人无地又何曾仁?同时“多闻”(今本妄改为“多言”)还意味着对所谓圣智、百家、言谈之士多嘴多舌的不满。而且把它章的“守中”调入此章,也是颇有用心的。
5.突出了“守静”
前面已经谈到简本之“守中,笃也”,被帛本改为“守静……”。同时在该章之后又加了一段文字:各复其根(曰静、静,是谓复命。复命,常也,知常,明也。不知常,妄,妄作凶)。在帛本的作者看来,静是常态,不守静,违背这种常态必然失去明智,妄作凶为,害己误国。
6.反对有事取天下
在上引“学者日益”章之后,帛本加了“将欲取天下,恒无事,及其有事也,又不足以取天下矣”。显然这是告诉“学者”“侯王”们:勿生事、多事,要相安无事,如此才有可能谈取天下,获得天下的拥护,否则就是乱弹琴了。在相当今本29章,又重复了“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弗得已”。
7.帛本的文润及丰满作用不可否定
相当今本之章 简本之文增添润色丰满之文句
63 在“多易必多难”前
“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
20 在“人之所畏不可不畏”后面加了“恍呵,甚未央”
45 在“大直如屈”后 加了“大辩如讷,大赢如绌”
44 改“厚藏无多亡” 为“多藏必厚亡”
所以,还不能一概论之“简本胜今本”。帛本、今本的润色增饰不能否定。
六、从不见于简本的论点看老聃思想的发展
以目前的简本比较帛本发展了哪些,显然有些夸大,因为很可能有的是简本原有而缺失了的。但已无法详考,只能就现有而言了。
帛本最明显的增添发展莫过下面几项:
1.一再劝导侯王自称自识(“自名”)自己无德、少德、不善。即“孤、寡、不谷”(39、42。相当今本之章次。下同,只注章次)。
2.“以百姓之心为心”(49)。
3.“上善若水”(8)。
4.明确提出“非以明民、将以愚之”的愚民主张,“绝智弃辩”被具体化。
5.因而也幻想“小国寡民”的国家形态(80)。
6.系统地提出一套处理政治危机方略(72—79。但须照帛本分章与文字)。
7.增添知己、知人(33)、知德(81。“善者不多”)论。
8.增添了为言(23、43)、知言(80、70)论。
9.把“慈、俭、不敢为天下先”作为君人者之宝,提了出来(67)。
10.增加部分用兵内容(68、69)。
11.发展了致柔(10)、守雌守辱(28)、守谦(15)、 勿自是、勿自我标榜、勿骄、勿吹(22、24),要“光而不耀, 直而不肆”(58)的说教。大大丰富了无名、亡名的说教。
12.发展了权术。如“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欲弱之姑强之”(36)、“以其无私成其私”(7)、 “万乘之主不可离其辎重”(26)、“善行者无辙迹”(27)、“不出户知天下”(47)、善摄生不进入死地(50)、以谦下取小邦,聚大邦(61)、“不尚贤”,不显示引起欲望的东西(3),如此等等,达十个以上章。 竹简《老子》也是谈治术、治道及统治者修养的,并非全无权术,如“绝智弃辩”、“智之者弗言……”以及对智者的六不可,这些也是权术,正是由此发展到帛本的愚民,不尚贤的。所谓“君人南面术”,是小农社会的一种安宁术:统治者自身、统治阶级之间、整个社会的安宁术。它还是有它合理、必然、难以避免的因素。
而帛书《老子》最大的发展还在道与德。简本十九次提到“道”,肯定道高于一切,大于一切,这是最重要的,其次则是对宇宙生成的描述还比较系统,其他多泛指,如“以道佐人主”、“保此道”、“大道废”。帛本七十六次提到“道”,继承了简本的观点,比较系统提出其他认识。首先是作为认识论的“道可道非恒道”(1), 道的无所不在“似万物之宗”的描述(4),生成万物的道(42),万物恃之生、 养、畜的道(14、51),道的形状、忽隐忽现、忽明忽暗的描述(14、21),……这些都是简本所没有的。简本有“德”的基本篇,即我亡为、无事、不欲、好静章,其他德的说教比较零碎,层次也不那么高。帛本将“上德不德”作为首章首句提出,这就比简本之首句“绝智弃辩”的品调大为提高。突出德的首要意义。更重要的是帛、今本增添的“玄德”,即用天地无私之德教化人间有私之德,这是一个极大的飞跃。可惜这已不是这篇文章所能论述得了的,当另辟专文分析。
七、两种《老子》之作者是谁
我们比司马迁、韩非子、庄子都要幸运——我们能够细读他们所没有发现的新资料:《郭店楚墓竹简》。单从《韩非子·解老》、《庄子·知北游》所引“上德不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以及“道可道……”等看,庄、韩只是看到帛本这样的《老子》,而非简本。司马迁更是如此。有了简本这样的新资料,困惑司马迁的,聚诉纷纭千古的疑团,终于可以得到合理解释了。好在《史记·老子列传》不长,我们将其抄录于后,然后逐一分析司马迁提出的三个《老子》的作者,也就能弄清简、帛、今本类《老子》的作者是谁了。
老子者,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也,姓李氏,名耳,字聃,周守藏室之史也。
孔子适周,将问礼于老子。老子曰:“子所言者,其人与骨皆已朽矣,独其言在耳。且君子得其时则驾,不得其时则蓬累而行。吾闻之,良贾深藏若虚,君子盛德,容貌若愚。去子之骄气与多欲,态色与淫志,是皆无益于子之身。吾所以告子,若是而已”。孔子去,谓弟子曰:“鸟,吾知其能飞;鱼,吾知其能游;兽,吾知其能走。走者可以为网,游者可以为纶,飞者可以为矰。至于龙吾不能知,其乘风云而上天。吾今日见老子,其犹龙邪!”
老子修道德,其学以自隐无名为务。居周久之,见周衰,遂去。至关,关令尹喜曰:“子将隐矣,强为我著书。”于是乃著书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余言而去,莫知其所终。
或曰:老莱子亦楚人也,著书十五篇,言道家之用,与孔子同时云。
盖老子百有六十余岁,或言二百岁,以其修道而养寿也。
自孔子死之后百二十九年,而史记周太史儋见秦献公曰:始秦与周合,合五百岁而离,离七十岁而霸王出焉。或曰儋即老子,或曰非也,世莫知其然否。老子,隐君子也。
老子之子名宗,宗为魏将,封于段干。宗子注,注子官,官玄孙假,假仕于汉孝文帝,而假之子解为胶西王卬太傅,因家于齐焉。
世之学老子者则绌儒学,儒学亦绌老子,“道不同,不相为谋,”岂谓是邪?李耳无为自化,清静自正。
首先,司马迁对老莱子着笔最少,他的“著书十五篇”就不是“上下篇”,这说明司马氏首先就将老莱子排除在《老子》作者之外了。但是,老莱子的某些思想会被《老子》吸收,这却不应该排除。
其次,司马迁没有敢十分肯定老子究竟是谁,但前面倾向老子即李耳、老聃,而后面又怀疑为太史儋。前面的李耳、老子,与孔子同时并年长于孔子。司马氏一再记述孔子适周问礼于老子。当时周王室虽衰微,但京师雒邑,仍然是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这里有大量珍贵典籍、文物,孔子不可能不到京师求学、问礼于掌管典籍的老子。《史记·孔子世家》说,孔子适周在昭公二十年,孔子时年三十。《史记索隐》说,孔子适周在昭公二十四年,孔子时年三十四,而《庄子·天运》说:“孔子年五十一南之沛见老聃。”看来孔子问礼于老子不止一次。而且上引老子对孔子讲的话,孔子对老子的评价,虽不无渲染,但是符合老旨的。史官的职责之一是备咨询,进箴言。博大精深而且身为史官的老聃,不可能不对他长期的观察思虑、资料积累,有所著述。他的著作当类似今天发现的简本《老子》?还是五千余言的帛、今本《老子》?显然只能是前者,不可能是后者。简本的春秋印痕与《老子》早期思想的印痕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而帛、今本《老子》中许多战国时的话,春秋时是不可能说出来的。
由于司马迁根本就没有看到简本这样的《老子》,所以他对五千言《老子》的作者究竟是老聃、还是太史儋,极为困惑,如果是老聃,那么他快二百岁了。可能吗?所以用疑辞“盖”或“曰”,记载这年龄,但马上又觉得不可能,所以立刻转向太史儋了。
周太史见秦献公,《史记》多次记录在案。秦献公是位发奋图强的君王,“镇抚边境,徙治栎阳”,且欲东伐,以复故地(《秦本纪》)。太史儋见周之衰,并敏锐地预料到秦将会称霸天下,所以西出见秦献公。《周本纪》说:“烈王二年,周太史儋见秦献公。”《秦本纪》说:“献公十一年:……周太史儋见秦献公。”这两个年号都在公元前374年。距孔子之死,已百零五年了。 《老子列传》误记为“百二十九年”。如果太史儋就是李耳、老聃,快到二百岁高龄的人,能千里迢迢入秦见献公吗?司马迁本人就没有相信。所以马上详记太史儋之族谱。现在有了简本《老子》,可以果断的说:那个为关令尹著书五千言《老子》的,不是李耳,而只能是太史儋。
可见今天流传的《老子》,不论是帛本,还是今本,其作者非太史儋莫属。由此又反证了简本《老子》也只能出于李耳了。由于他是个“隐君子”,当时尚未形成著书立说的风气,所以他的书——类似竹简的《老子》也许基本上是不传于世的,而是存入档案,也许有所流传,范围也很有限。而作为史官的太史儋,掌管典籍,竹简《老子》必然是他掌管和一再诵读玩味的作品。孔子死后百多年的历史,胜过孔子之前上千年的历史。社会与政治的各种矛盾展现得更为充分,斗争更为激烈和丰富多彩,成败福祸存亡转化得更为明白,于是太史儋在老子原著的基础上,扩充、改造,重新组合篇章,因而带有战国色彩也就是必然的了:绌儒学、绌墨,反战,反对君王的多欲、功名欲、从私心出发的有为;发展了权术;极大地发展了对道的认识,系统了对德的设计,并把它提高到一个崭新的高度。比较起来,太史儋的《老子》比李耳的《老子》,无论就内容与深度、高度与远度,都要广些、深些、高些、远些。——这是因为太史儋是站在李耳这位巨人的肩上的原故。当时还没有著作权说,而只有托古说教改制之风。别人能假借黄帝、姜太公、管仲……之名,何不也托老子之名呢?何况它本身就是在原著基础上的“扩建”与“改建”。于是太史儋的托名《老子》流传开来,李耳本来的《老子》反而被掩盖了。《老子》的第一作者李耳虽然昭显于世,被历代供奉祭祀,其第二作者太史儋却沉埋于千古之疑团迷雾中。尽管司马迁详记太史儋之族人谱系、官职,说不定还会见过他的八世孙——胶西王的老师解。但是毕竟他没有敢断定太史儋即《老子》之作者。如果《楚墓竹简老子》为司马迁看到的话,那么他对两本《老子》的作者会毫不犹豫地作出果断的结论:帛本、今本《老子》为李耳、太史儋合著,简本《老子》著作权,则只能归诸李耳一人。至于书名,早已有了:楚墓竹简《老子》,马王堆汉墓帛书《老子》,其他今本《老子》。何劳再费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