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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主要针对新媒体时代对网络反腐展开深入研究,重点阐述了几点完善策略,主要包括加强公民互动,引导网络反腐建设;加强安全保护,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网络精神文明,提高公民参与程度等,不断提高公众在反腐监督中的参与热情,实现反腐廉政建设目标,将网络反腐工作推向规范化的发展之路,避免腐败现象的出现,顺应新媒体时代的发展需求。
关键词:新媒体时代;网络反腐;廉政建设;策略
结合党的十九大报告可以了解到,必须要严厉抵制腐败现象,将共产党的廉洁政治本色充分彰显出来,将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等落实到位,实现人民监督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目标。在中国共产党工作路线中,群众路线发挥着极大的作用,已经成为了党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影响因素。贯彻落实好党的群众路线,必须要将全党的优秀思想集中在一起,将人民群众的力量充分调动出来,避免在群众身边出现腐败现象,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目标。在媒体网络不断发展过程中,社会群众高度重视公共事务,积极参与的网络反腐工作,已经成为了反腐倡廉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所以必须要予以高度重视和关注。
一、网络反腐在反腐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对于网络来说,属于全新的媒介手段之一,可以大大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但是也存在着一定的消极面,比如公众参与的网络反腐已经成为了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其问题主要包括:
(一)侵犯公民隐私
在新时期下,在信息传播载体中,网络发挥着极大的作用,重要的表现特点就是匿名性和交互性等,一些网民在“网络爆料”中,掺杂了自己较多的主观意识,甚至对个人情绪进行随意宣泄,网络造谣和恶意中伤现象经常出现,在这种随意网络参与的影响下,极容易侵犯到嫌疑人或公众的隐私权,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极大的威胁,而且网络上充斥着不同类型的信息,很难准确甄别出网络信息,不利于反腐工作的有效落实,进而严重影响着网络监督反腐。
(二)误导公众视听
一般来说,在网络中,很难准确辨识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法分子极容易对网民进行误导,导致情绪性言论的出现,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网络群体事件的发生概率。尤其一些不法分子会对网民的“仇官仇富”进行误导【1】,将民众的不满情绪充分发挥出来,促使出现网络群体事件。一些非理性的成分也通过网络反腐来进行恶意传播,虽然倡导监督和反腐,但是在实际上,对公众试听进行误导,影响公众的准确判断,从而加剧网络暴力的出现。
(三)对反腐信息进行散播
在网络中,传播反腐信息,这对反腐案件工作的实施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但是也会对相关办案侦查进行影响。反腐信息在网络中的传播,很难促进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院调查取证顺利进行,在网络中,对信息进行传播,极容易导致执纪执法机关在调查介入之前,借助他人之手,将与自己举报信息进行删除,以此来逃出执纪执法机关的视线。这对网络监督反腐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不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完善网络监督反腐的策略
对于网络反腐来说,为党的反腐廉政建设提供了全新的发展契机,但是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要想对网络反腐进行正确引导,必须要将网络在党的反腐廉政建设中的作用发挥出来,避免出现副作用,这已经成为了新时代下党的反腐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
(一)加强政民互动,引导网络反腐建设
对于相关机关查处和民间举报,不能仅仅依靠单一的反腐作用,在治理腐败过程中,政府机构和民众之间必须要加强互动和交流。对于网络反腐来说,属于全新的反腐败途径之一,通过与反腐方式进行对比,民众表达是畅通的。而且由于政府提高了对网络反腐的高度重视,为网络和民众的互动和交流创造了有利条件、公众参与反腐,或与自身切身利益有着联系的,都是公众对民主权利的诉求。基于网络环境视角,借助媒体舆论,可以将公众参与反腐效率提升上来,并促使“结果效应”的产生,使诸多公众借助网络反腐,以此来对自身或公共权益进行维护。同时,政民网民互动,要求政府要处理好公众反映上来的问题,所以政府必须要提高对反腐参与的重视程度,并公开展示处理的结果,确保信息反馈和交流的顺利进行,将自身素质建设落实到位,实现阳光政府的建设目标。借助官方和民间的良性互动,可以避免出现不利因素,将网络反腐引向到良好的发展之路,确保反腐廉政工作效率的大大提升。
(二)加强安全保护,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网络信息安全保护的相关决定政策可以了解到,通过法律的方式,对互联网用户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权责进行确定,而且相关部门的权限也做出明确的要求。基于此,确保网络反腐各方义务的清晰度和透明度,并实现了网络秩序的规范化目标,以免影响到他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在网络管理、网络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面,仍然存在着较多薄弱点和空白点,虽然传统行政监督体制的缺陷得到了弥补,但是还要结合立法层面的规范【2】,推动网络反腐的顺利推进。首先,要将权威性法律的作用发挥出来,将网络反腐的合法性进行明确,给予公众参与网络反腐一定的保障。其次,对当前公民参与网络反腐现状进行分析,网络暴力和侵犯隐私等现象经常出现,所以政府要基于立法层面,合理没定公民的参与行为,加大规范力度,制定出完善全面的法律体系,确保不同网络反腐主体权责关系的明确性和合理性,比如政府、网络媒体以及公众等。
(三)加强网络精神文明,提高公民参与程度
不同公民的知识广度和深度具有极大的差异性,且对同一事件所表现的看法是不同的。一些人如果不能做到准确判断腐败性问题,极容易使舆论出现偏移现象。所以要加强公民的社会公德教育、责任意识教育二等,将公民参与反腐败的相关知识进行普及化,确保公民较高的文化修养【3】,借助合法手段,以此来构建良好的网络反腐败环境。首先,要将公民的主人翁意识提升上来,激发公民的参与积极性,并适度赋予公民知情权和参与权,对国家社会事务管理进行适度了解。其次,要将公民的道德和法律教育落实到位,政府要将自身的规范和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出来,积极教育公民网络道德,明确区分开舆论监督和个人隐私保护之间的关系,加强大众传媒的应用,并将网络的相关法律进行完善化,从而为公民法律素养的提升创造便利。
三、结束语
总之,在新媒体时代出现以后,对网络反腐的要求越来越高,所以必须要加大网络反腐的执行效力,充分发挥出公众参与反腐的热情,严厉打击和杜绝腐败现象的出现,确保廉政建设目标的顺利达成,满足反腐倡廉的内在需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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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尹梦瑶,朱端冰.新媒体时代应对网络反腐舆情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国际财经(中英文),2017(08):218-221.
[3]周耀宏.新媒体在廉政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及其发挥[J].廉政文化研究,2016,7(06):27-31.
论文作者:高原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9年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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