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斯科特的“小农道德经济”理论*_经济论文

评斯科特的“小农道德经济”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斯科特论文,小农论文,道德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斯科特系美国著名人类学家。他以20世纪初期东南亚小农特征为课题,在东南亚一些地区作了大量实证研究,提出“小农道德经济”说,成为西方农民学实体主义学派的一位代表。本文拟对斯科特及其小农道德经济说作一些评介,以期使我们的理论界对西方农民学研究给予应有的关注,并对促动我国传统小农向现代农民的转化作出一些思考。

一 道德经济下的小农形态

斯科特作实证研究的地区涉及缅甸、印度支那的高棉和安南、爪哇的东部和西部(为了叙述方便,以下统称东南亚地区)。这个地区盛刮热带季风,干湿季节分明,年降雨量比较集中。他把考察的对象集中于那里的小自耕农、佃农和雇农(以下统称小农)。斯氏将该地区农业经济环境和小农的社会经济地位描述为:小农是农村从事耕作的劳动者。由于多变的地理气候环境影响,农作物收获量波动性很大,不时威胁到小农的生计;加之,地租的负担沉重(斯科特称之为“饥饿租金”),税赋也很重,以及外部就业机会稀缺,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导致东南亚小农长期陷于艰难的生存困境。按斯科特的话来说,狭窄的地块,传统的耕作技术,多变的气候,被国家以货币、劳役、实物形式剥夺的贡赋,使饥饿、饥馑,有时甚至是饥荒的幽灵游荡在每个村庄。借用托尼的形象化比喻,这些地区农民的状况,就如同一个脖子和头将将露出水面的处于危境的人,仅仅一次大的涟漪就足以使他溺毙。由此造成那里的小农总是把满足自身和家庭生计需求作为生产的中心目标,“生计第一”、“安全第一”是他们在生产决策和生计安排中的首要考虑。他们虽有增加生产和改善家庭生活的心愿,但首要的是如何能够提供足够食物来满足维持生命所必需的热量摄取以及历史文化养成的饮食偏好。所以,每当考虑为改进生产、改善生计状况需要变革生产方式,从而必然要承担一定风险时,他们就会裹足不前。

在东南亚传统的农业社会中,小农是主要构成成员,而社会的统治层面(地主统治阶级及代表其利益的国家),则是小农的潜在敌手。斯科特注意到,为了维持那里小农的基本生存要求,使他们的生命得以延续,已经自然、历史地形成一种制度性安排,即:当一户小农遭受天灾人祸的侵袭,生计无法维持时,他的亲朋好友乃至村社都会好心地给予帮扶。而当一村甚或多村小农遭灾时,村社、地主统治阶级及国家也会施舍性地给予赈济,以维护其自身的经济利益和政治统治权力,换取小农甘愿为他们劳作、受他们剥削,以及放弃更多生计权利要求的让步。这种自然的制度性安排,为社会所认同并有社会舆论予以确保,起着经济震荡缓冲器的作用。

斯科特在考察东南亚地区传统社会特有的生产、生活和交往方式的基础上,深入社会价值取向的层面,剖析了小农的风险观、互惠观和剥削观。

1.风险观。东南亚小农维持家庭生计依赖的是自家拥有的小块土地(自耕农)或租佃土地(佃农)。他们以令人难以置信的辛苦日复一日地耕作,以获取充饥的粮食以及日常必需的食盐、棉布等。但他们每年能收获多少稻米,却由于频频发生的水旱灾害、庄稼病虫害以及人畜流行疫病的侵袭,变得难以预计。对他们来讲,劳动力是其拥有的唯一相对充裕的生产要素。他们必须以尽可能多的劳动投入来换取低下的收益。农闲季节,他们从事一些家庭手工业生产或集市买卖,以挣得少许的零用钱。这些成本低的产物,构成了挣扎在生计线上小农家庭的高边际效用的产品。斯科特认定,这种模式乃是东南亚地区传统农民社会的一个根本特征。而当小农家庭生计受挫时,斯科特概括了几种可能的选择:一是更勒紧裤带,甚至每天只吃一餐或吃一些象植物根、茎等代食品充饥;二是求助于做小生意、搞小手工制品、充当临时雇佣劳动力;三是面临大面积灾荒时,就只有举家迁徙,逃避灾难。这种世代延续的恶劣生计环境,生发了该地区小农的风险观,即奉行一种“生计第一”原则,以获取可能的较为稳定的产出为其进行生产抉择的标准,即使这种抉择将以平均收益减少为代价,但只要能使家庭生计有所保障也在所不惜。斯科特着重指出:“认定每个季节都受着饥饿威胁的农民与为获取最高利润而下赌注的投资者之间,会具有不同的风险观,是合理的。”并认为,“以生计第一观点为依据,能够检验传统社会的许多问题”。

同“生计第一”原则紧相关联的还有“安全第一”原则。斯科特考察小农所具有的躲避风险意识,源出于高收获期望值的投入总是与收益的不确定性并存,而一旦收益未能按预期值实现,它的损失必将波及小农家庭生计,这无异是对小农的严重打击。因此,当任何一项新生产技术既具有较高收益的期望值,又存在收益的不确定性时,处于生计边缘的小农总是倾向于选择风险小的生产技术,哪怕它的收益会低很多。只有当革新技术、采用新作物品种,可以不承担风险而带来增产效果时,小农才敢于作出新的选择。但正如斯科特所言:“那种收益率很高而又不必承担任何风险的革新,恐怕是很少见的。”由此,斯氏认为,处于边际生计的小农,具有追求安全高于追求利益的偏好。

斯科特在考察中还注意到一种带有规律性的现象,即:小农对生计危机的承受能力是受其家庭成员构成和家庭所处经济地位制约的。一般说来,人口多而劳动力相对少的家庭,承受生计危机侵袭的能力低。又鉴于这个地区对土地产出的拥有是维系生计安全的关键因素,因而,自耕农由于拥有一定数量的土地,其生计安全优于佃农,而佃农又好于雇农。尽管在某些季节,佃农的收获可能好于自耕农;在劳动力需求旺盛时,雇农的生活也可能优于自耕农和佃农。但从生计安全系数讲,自耕农—→佃农—→雇农构成了农村阶层中经济地位从高到低的序列,其衡量的尺度是安全第一原则。

2.互惠观。东南亚的许多传统社会存在着历史延续下来的“互惠”关系,包括:小农之间“一户有难,众人相帮”的互惠行为,这是村社成员自愿履行的一种必要的社会义务;地主和富裕农户出钱出粮“帮助”穷困宗亲邻里渡生计难关,承办民俗、宗教庆典,向祠堂、庙宇作布施;以及国家对大面积灾荒的救济;等等。这些,已经自然形成为一套无形的社会保障机制,使传统社会中面临生计绝境的小农得以勉强生存下来。斯科特把它称之为“村社的道德经济”。可以有充分依据说明,很少有研究东南亚地区传统社会农村状况的学者没有论及这种非正式的社会互惠制的。村社的互惠模式,赋予了传统社会以生存的韧性。小农眷恋并维系这种使他们家庭生计有一定保障的社会,对外部利润的刺激几近无动于衷;而谁试图破坏村社的互惠关系,就会激起小农的愤懑和过激反抗行为。

应该明确指出,造成小农贫困的根本缘由是土地的分配不公,由此使地主阶级对小农劳动剩余可以残酷进行榨取,而东南亚地区小农却把这种世代延续的不公允视为天经地义之事。可见,他们所维持的道德标准仅仅是可伶的生存权。他们评价人们行为的标准,评价地主及其国家机器的剥削,掠夺是否公允的尺度,都是根据他们一贯奉行的“生计第一”,“安全第一”原则。他们所思虑的不是被剥削、榨取多少,而是自家剩余部分能否维持生计,以及被剥夺的代价能否换来“互惠”,使生计有所保障。因此可以说,在资本主义入侵之前的东南亚传统社会,其社会平衡是依存于小农被掠夺后的剩余同维持家庭生计需求的平衡。斯科特的考察极力夸大东南亚传统社会小农同地主、同国家机器的关系的和谐一面,却也使我们洞悉了“生计第一”原则对制约该社会诸种行为的重要意义。设若将这种“生计第一”、“安全第一”原则作具体解析的话,那么,它包容的内涵,一是,小农的土地产出要以保障他们的家庭生计为准则进行再分配;二是,地主和国家对小农产出的剥削不得超越传统文化判定的家庭最低生计水平,否则,就将变得“不合法”而不被接受。这还可以从那里的佃农对租佃方式的选择予以证实。

在佃农需要对产出“分成制”和“固定租金制”作出选择时,他们进行如下表所示的比较:

地租分成制与固定租金制对佃农产出分配的比较

佃农通过如上表所揭示的比较,认定:在一般年景,两种不同的租佃制留给自己的剩余部分无大差别:遇丰年,五五分成较固定租金给自己的剩余部分要少,但逢灾年,仍需按固定租金如数拿给地主,自家剩余部分几近于零。为此,佃农宁肯选择分成制而不要固定租金制。正如一户佃农作出的解释:“分成制虽然年年要付出很高的地租,但也能使我们年年保有维持生计的稻米,全家都活下来了。”所以,斯科特指出:“研究小农道德经济,虽然始于经济学范畴,但却必须以对小农的社会、文化研究来完成。”

3.剥削观。生计原则和互惠观念对东南亚地区传统社会小农对剥削的认识影响至深。他们很少按被剥削的数量进行评价,而是按自家剩余量是否能维持生计作出权衡。斯科特通过对东南亚地区传统社会的实证考察得出一种认识,认为:用被剥夺产出的比率来衡量剥削的轻重,虽可以得出既同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又同一般常识相一致的论断:但这种论断是不充分的。因为,小农在计算将有多少被地主拿走时,更多的关注于有多少可以留给自己。也就是说,他们要掂量现行制度是否尊重和满足他们作为一个消费者的基本生活要求。尽管小农分享的民权是那么微小,社会政治地位是那么低下,他们都很少去计较。他们把对自身利益的关注,集中于举家的生计权利必须得到保障,这是他们作为小农的不可侵犯的道德尊严。虽然这提供了一种十分不平等的尺度去评价地主阶级的道德表现,可是,对于处在生存危机中的小农来讲,不安全的贫困较之仅仅是贫困显得更加残酷,剥削更重。由此,斯科特认为,抽象的标准没有提供剥削理论同被剥削者的现实感受的概念联系。

斯科特从东南亚传统社会小农的剥削观出发,对马克思的剥削理论进行了歪曲和攻击。他说:“那些具有马克思主义传统的人,剩余价值论为他们提供了一种评价剥削量的概念性基础。就劳动产出的价值而言,对生产资料所有者以地租、利润、利息等形式剥夺的剩余价值量提供了一种衡量尺度,从而推导出剥削的轻重程度。他认为,这是一种由演绎得来的抽象平等标准,从这种标准引出的剥削观念有着两个内在的困难,一是,从道德准则对剥削的承受这一现实出发,剩余价值论并非唯一的构建剥削理论的基础。任何先验的正义观都是预先假定了一定规范传统,而这种规范传统是同现实的经验考证结果不符的。二是,剥削理论很少提供剥削观同被剥削者主观感受之间的概念联系,忽视了行为主体(被剥削者)拥有自身对平等、对衡量剥削标准的定见,而这种定见是同抽象规范标准不一致的。斯氏认为,一个周全的剥削理论,不仅应包容佃农被剥削的生计状况,而且应联系到佃农同地主之间的交往和交换关系。因为,决定佃农行为的价值观念驱使他们愿意把产出的大部分交给地主,以换取家庭生计发生危机时来自地主的“保护”。由此,斯科特提出,对剥削的分析至少要考虑三种因素,“它必须从当时当地流行的价值观念着眼,必须注意社会交往、交换关系的特性,必须把握社会行为者各方期望获得的分享份额”。但他却完全忽略了一个严酷的现实,即:对处于饥饿边缘的小农来讲,农作物产出的分配是由现存财富分配制度所决定的。他们几乎没有作出选择的权力,只能默然承受这种貌似合法的传统的作弄,接受环境强加于他们头上的非自愿选择。

二 殖民入侵导致小农道德经济的瓦解

斯科特继考察东南亚地区传统农村道德经济下的小农形态后,又难能可贵地研究了殖民入侵使小农道德经济瓦解的历史过程。尽管他们未能充分揭示小农形态演化的趋向和轨迹,却也使我们得以较深刻地认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如何冲击传统的农业社会,并促使它走向破灭。

当东南亚诸国相继沦为西方殖民国家的殖民地后,殖民政府立即致力构建一种殖民统治下的市场经济。这是一种畸形经济,它面对世界市场,各种举措都在于迎受殖民国家对它的全面掠夺。一方面,它似乎为殖民地经济引入生机,诸如建成了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建立了各种功能的市场,开拓了国际贸易渠道,移植了西方现代文明……;而另一方面,由于构建这种畸形经济的目的在于掠夺,因而,伴随它对传统经济的破坏,也就进一步把民众推向水深火热之中。从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过渡本是一个整体发展的、漫长的历史进程,西方发达国家一般都历经四、五百年以上的内部消长过程,才完成这一转化。而今,殖民政权强使这一转化在很短期间内实现,它对于世代生活于村社道德经济下的小农来说,又如何能承受这种来自外部的强大冲击呢!斯科特从五个方面概括了这一强大冲击波造成的小农生计的全面恶化:首先是,小农(主要是自耕农和佃农)必须把过去满足家庭生计需要的自给自足生产,转变为适应难以琢磨的世界市场多变的需求和剧烈价格波动的生产。而由于他们缺少市场意识和市场信息来源,他们的努力常常难以奏效,从而导致农村贫富分化加剧,相当一批自耕农乃至佃农沦为雇佣劳动者,把自身赤裸裸投入农业劳动力市场。而同时,地主则乘机低价购置田产,成为追逐市场利润的新式庄园主,财富日趋集中于他们手中。其二,市场经济的运作,从根本上摧毁了村社经济长期形成的互惠制。小农面对的不仅仅是天灾人祸的侵袭,更无时无刻不暴露于市场的无情竞争的冲击下,家家生计难以自保,宗亲乡里的遇难相帮失去了必需的经济条件。地主和新成长起来的庄园主则在殖民政权强权政治的支持下,一改原来的伪善面目,彻底暴露出他们那贪婪无厌、暴敛财富的狰狞嘴脸。原有的村社公有地,也被统治集团攫为私有。随着互惠制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的瓦解,互惠制也就自然消失,而小农的互惠观念也只有化为对往事的怀念。于是,生计的安全保障机制连同它的根基全部消亡。其三,曾经是传统的生计辅助手段的家庭小手工业生产和集市的零星买卖等,相继被城市迅速兴起的资本主义工商业挤垮,这些帮助过小农渡过生计难关的小生产再也难觅存在的缝隙,从而使小农家庭生计的维持更加趋于艰难,更少回旋、缓冲余地。其四,原来在土地租佃关系中实行的分成制,被严酷的固定租金制和契约关系所取代。由于地主和庄园主拥有大量的土地,又有殖民政权的撑腰,他们不仅可以肆无忌惮地压榨佃农和雇佣劳动力,而且每遇佃农无力交出足够的地租时,就依靠法庭甚至动用军警强制佃农倾家荡产地交纳地租。其五,殖民政权为维持庞大的镇压机器而加重税赋,在农村实行普遍的人头税制。国家的职能对小农只体现为强权统治和横征暴敛,除此几乎没有其他。斯科特的这些概括,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根本变化描述了殖民统治对传统农村经济的彻底破坏,以及由此带来的小农悲惨命运。

三 对斯科特“小农道德经济说”的评析

以研究传统农业农民特征为命题的西方农民学,尚属相对年轻的学科。它适应当代众多发展中国家纷纷探寻如何缩短改造传统二元经济结构社会为现代社会的理论需求,其研究可谓成果迭出,异彩纷呈。斯科特作为一位人类学家,涉足于农民学的研究领域,反映出斯氏具有着很高的学术敏感性和社会使命感。他谨遵实体主义的方法论原则,对东南亚一些地区的不同社会、经济形态作经验性剖析,并在诸个案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分析比较,在相似性中发现进化的轨迹,在差异性中触摸承继与发展的线索,以发掘具有共性的规律。其研究成果较深刻地揭示出该地区传统农业社会的基本特征,并描述了殖民化如何使传统农业社会走向破灭的历史演化。他所作的实证考察虽有历史的时间局限,但就对二元经济社会和传统小农形态的某些认识来讲,特别是就他运用的一些基本方法而论,却不失对现实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斯科特在论及他的实证考察时曾强调指出:“我们说,人生而进入社会,是要提醒以社会的人为研究对象时,不要把人置于空中楼阁中去考察。”从上面对斯氏考证的介绍中可以看出,他不是仅把社会视为个人必须行为的外在环境,从而把个人同社会割裂开来,去揭示生活于特定的社会群体中的小农形态;相反,他着眼于传统社会生产关系层面诸种因素的相互作用,从社会互动的视角、社会的关系网络中,去对小农的生产动因、生活追求以及维持家庭生计的手段等作出考察。从而不仅研究了基于社会权利与社会义务同在的村社经济的互惠制,更揭示了社会文化塑造的小农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观念。这些,都使我们得以较深切地体察到,不论是小农的风险观和互惠观,还是剥削观,都植根于那里传统农业社会的特定模式之中,注入在小农的生产和生计的全过程。

斯科特的考察还揭示了市场经济的引入对于促动传统农业社会迅速瓦解的历史必然性。正是由于市场经济的强力冲击,使东南亚传统农业社会赖以延续存在的互惠制走向消亡,也就使它所具有的生存韧性失去根基,从而给落后的传统农业和停滞、封闭的社会带来新的生机。而这一根本性的变化,是从土地占有权的转化开始,在“弱肉强食”的无情竞争中完成的。又由于这一演化并非内生的、自然渐进的,它是由外部殖民统治强加的,借助暴力去缩短历史的进程,因而,它的破坏性和残酷性就表现得十分突出。这些,却也从另一个侧面提示我们,当一个社会引入市场经济以后,它将覆盖整个社会经济生活,无一可以幸免。而分散、个体的传统小农,仅凭他们掌握的落后生产力和微薄的经济实力,既无从适应市场对农产品多变的需求,也无力抗御市场暴涨暴落的价格波动,必然成为市场“弱肉强食”的无情竞争的失利者,甚至扮演着一种“牺牲品”的角色。

当然,我们还不得不指出,斯科特的实证考察是有着严重缺陷的。他把社会的人,即马克思所指的“现实的人”,置于社会的大背景下去观察,无疑是对的。但他却无视或有意回避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即马克思所指出的:“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82页)就基于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生产关系层面讲,地主同佃农、地主同雇农乃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自耕农从发展的观点看,不过是佃农和雇农队伍的“后备军”)。这个矛盾统一体是由农业生产的基本要素——土地的占有权所维系。地主凭藉其占有的土地,居于统治地位;而佃农和雇农正是由于不占有土地,被迫依附于地主占有的土地上,任其对自己的劳动产出进行榨取。又由于当时的国家机器还未强大到拥有足够的武装力量实行强权统治。地主阶级还缺少强权政治为他们作后盾;而处于生活底层的小农尚未觉醒,也未组织起来向统治阶级进行抗争。这样的经济生产和政治生活生发的社会价值取向,以及社会不同层面的价值观念,必然表现为:地主统治阶级为了把小农拴牢在他们占有的土地上,辛勤为他们耕作,任他们随意宰割,而采取笼络手段,默许和容忍“互惠制”的存在,给予有限的合作;小农则委曲求全,以维持自家生计的安全与稳定为权衡一切利弊的准则。而当殖民入侵后,这一切立即发生根本变化,地主的伪善嘴脸换成狰狞面目,军警与法庭为维护殖民政权统治和地主利益极尽镇压之能事。这种大暴露,从反面说明,他们原来的妥协不过是实力不够强大时采取的一种笼络手段。镇压与笼络,都是统治和压榨小农的策略而已。

斯科特描述的东南亚传统小农是十分可怜的。似乎他们满足于度着艰难的生计,但求安全、稳定,哪怕是一点点风险也畏惧承担。而如果再追寻下去,小农的经济生产为什么如此脆弱?他们不思自家生计的改善吗?他们作出的种种努力为什么总是难于成功呢?设若一户、两户如此,还可以从这种个别农户的劳动力欠缺、遭受了意外打击等原因得到解答。但却又是整个的小农阶层都处境艰难,家家如此,村村如此,应该作何解释呢?斯科特反对用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去探究阶级剥削这个命题,并且首先承认剥削的合理、合法性。因为它已经历史地为剥削与被剥削双方所接受,在这个基础上,去对剥削作出解释,即他给定的“三种因素”。如果按照斯科特的说法去规范对剥削命题的研究,岂不是要为剥削与被剥削两方充当“调解人”,去探究哪种方案可使双方都能得到各自期望的份额。可是难道较少量的剥削就可以不视为剥削,大量的剥削才是剥削吗?剩余价值和剥削的存在,是客观的事实,只能用客观的标准去界定。用地主或佃农的主观的价值观念作为标准,去判断是否存在剥削,或剥削是轻还是重,显然是荒谬的。至于斯氏对东南亚地区传统农业社会一片和谐的粉饰,恐怕只能从他作为一个资产阶级的学者所固有的阶级偏见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中找到解释。

中国是一个具有数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同时又是当代世界的发展中大国。农业对于中国来讲,既是一个古老的产业,它曾经凭借着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民的勤劳耕耘,使中华帝国走向辉煌;又是一个焕发出极大活力的产业,负载着当代占世界五分之一人口的衣食生计需求、以及一个大国发展轻化工业的庞大原料需求。为建设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点燃的改革、开放的燎原烽火,始自农业的改革。但是,中国的农业经济毕竟是同落后的生产力相联系,同分散、个体经营的落后生产方式相联系,仍然尚未摆脱其固有的高风险、低收益的脆弱本质。而这种脆弱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尤显突出。就外在压力讲,落后的生产力带来的低下的劳动生产率,难以承受国际和国内市场在数量和质量上对农业产出日趋提高的需求;而就其自身看,分散、个体的小规模经营,组织化程度很低的经营方式,也难以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冲击中驰骋前进。因而中国农业实行现代化的变革已迫在眉睫,但是,这种变革受着多种因素的制约。就外部条件讲,社会主义市场发育的成熟程度及由此生发的社会价值取向的诱引,农业现代科学技术的开发研究和实用技术的推广,农业相关的机械、化工工业的发展水平所能提供的装备能力、社会服务体系为农业生产提供的服务范围和服务质量;国家与地方为支援农业所能提供的有偿和无偿扶植等等,都将对农业现代化变革产生重要影响。而从内部条件讲,受广大农民自身价值取向和价值观念支配的、他们的生产动因和理想追求,农民普遍的文化素质及对先进科学技术接受和把握的程度,他们的管理才干和运用先进生产工具的技能,以及传统的思想偏好、风俗习惯等等,则将对农民是否主动、积极寻求变革,在变革中选择什么样的模式,乐于择取怎么样的具体道路,起决定性的作用。而这也要求我们分地区、分类型、有计划地作出调查研究,积累尽可能翔实地基础性资料,综合开展理论和模式的创建和论证。在这里,我并非倡导仿效西方搞什么中国的农民学。我只是希望能够引起诸多学者的关注,涉足这一课题研究,做出理论贡献。

注释:

※ 斯科特(Scott)是在《The moral economy of the Peasant》(Yale University 1976年)中系统阐述此学说的。下文引文凡未注明出处的,皆引自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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