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管理经济的激励机制_所有制论文

论管理经济的激励机制_所有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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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制度由三层面或成份构成:所有制、体制和机制。过去,对于经济制度,我们只重视所有制层次,认为所有制问题解决,其他问题就迎刃而解。但“大锅饭”等弊端表明,还有体制和机制问题需要考虑。从我国目前进行的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改革来看,其特色是:所有制方面,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体制方面,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同市场经济体制结合。我的看法,目前所有制、体制改革要达到的目标概念清楚,但机制问题未专门提出。机制问题是一个世界性课题,我们应该从理论上深入研究,从而明确如何指导实践。

一、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激励机制的揭示以及留下的问题

《共产党宣言》指出:资产阶级在它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令我感兴趣的是,造成这种巨大生产力和财富的源泉、动力究竟是什么?

马克思的研究实际上从三个层面回答了这个问题。第一个层面,是从所有制层面,即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运动揭示了它的发展动力。《宣言》说,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资产阶级的所有制关系,“仿佛用法术创造了如此庞大的生产资料和交换手段”。换言之,资产阶级所有制关系曾经非常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敲响,是因为它“现在象一个巫师那样不能再支配自己用符咒呼唤出来的魔鬼了”,因此要用新的所有制关系,以符合现代生产力本性为基础的产品占有方式来取代。

马克思还从机制层面上,回答了这个问题。《资本论》指出,资本家只有作为人格化的资本,他才有历史的价值。他本身的暂时必然性才包含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暂时必然性中。但既然这样,他的动机,也就不是使用价值和享受,而是交换价值及其增值了。他狂热地追求价值的增值,肆无忌惮地迫使人类去为生产而生产,从而去发展社会生产力、创造生产的物质条件。而只有这样的条件,才能为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创造现实基础。因此,资本家只是作为资本的人格化才受到尊敬。竞争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规律作为外在强制规律支配着每一个资本家。竞争迫使资本家不断扩大自己的资本来维持自己的资本,而他扩大资本只能靠累进的积累。资本家财富的增长,是同他榨取别人的劳动力的多少和迫使工人放弃一切生活享受的程度成比例的(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649页及以后诸页。)。

这就是说:(1)资本家的利润动机迫使人类为生产而生产,从而成为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动力;(2)他客观上是在创造成为更高级社会现实基础的物质条件,也只有在这意义上,资本家受到尊敬,他的历史作用才得到肯定;(3)资本家的利润动机或致富欲表现为社会机构的作用,资本家不过是社会机构中的主动轮,而这种增值欲是受外在强制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支配的;(4)资本家财富的增长是以榨取别人劳动力和强迫工人放弃一切生活享受达到的,因而具有对抗性。值得注意的是致富欲之作为社会机构起作用,受到外在强制规律的支配和鼓励。

这就必然涉及第二个层面即体制层面。由于资本主义生产通过市场来调节、实现,而市场竞争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规律作为外在强制规律支配着资本家。正是在这种强制性法令的支配下,资本家的致富欲起到了社会机构的作用,结果造成了生产力的空前发展、供过于求、生产过剩等。换言之,对一个经济制度有意义的不是一般的行为动机,而是作为社会机构起作用的动机。正是作为社会机构起作用的致富欲或利润动机,才被提升到了经济发展动力的地位。

马克思认为,在所有制面上,由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已经暴露出它无法继续驾驭社会生产力,而生产力本身又以日益增长的威力要求消除这种矛盾,因此唯有改变资本主义私有制,用符合社会生产力本性的所有制取而代之,才能解放和促进生产力的继续发展。那么在机制层面呢?由于这种致富欲是以对抗方式实现的,因此马克思还从道德上谴责它是“可鄙、可恨和可恶”的,同时认为,由于这种致富欲是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强制规律支配的,因此一旦这种外在强制规律消失,它也就自然不会作为社会机构而起作用。

在所有制和体制层面,马克思关于取代资本主义的新经济制度对生产力作用的观点,大家都熟悉,不必赘述。问题是机制层面。《哥达纲领批判》谈到,劳动将成为“生活的第一需要”,“随个人的全面发展生产力也增长起来”,是否可认为这是马克思关于新经济制度机制的看法呢?这问题并非马克思当时所要解决的。但这对于后来实践的社会主义来说,则是个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从我国经济改革前情况看,如邓小平所说,我们“解放了生产力以后,如何发展生产力,这件事做得不好。”(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27页。)所有制问题解决了,计划经济体制无外在强制性规律,当然更无作为社会机构起作用的致富欲。我们诉诸的是劳动者的主人翁精神和不计报酬的劳动态度。但由于劳动者个人的物质利益同所有制关系太遥远,因此并非所有制问题一解决,生产力、财富就如喷泉一般涌出,这里还有一个所有制与机制如何联系、机制如何作为社会机构起作用的问题。换言之,如果利润动机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机制,作为社会机构而起作用,那么作为新经济制度的机制是什么?如何才能“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这是马克思留下的、也是实践社会主义所必须解决的问题。

二、管理经济的关键是为谁管理

马克思后的西方资本主义,在进入垄断阶段和经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最新发展后,在经济制度的三个层面上陷入了危机。这种危机同“管理经济”的出现有关。

《美国企业史》作者塞利格曼认为,19世纪初,占统治地位是集所有权和管理权于一身的独资企业家。而20世纪,随着股份公司成为西方经营企业的流行方式,公司的所有权与控制权、管理权逐步分开,“公司的管理权交付给一个经理阶层来掌握。”这就导致了管理经济的发展。它的出现同股票持有的极其分散状况有关。如花旗银行曾发表过一张名单,56家大公司每家的股票持有人有5万以上,有27家公司每家超过10万人。正是这种股票分散持有的情况,使得一般意义上的管理不可能存在。即使是掌握大批已发行股票的5%到6%的股东要有效地控制公司,也嫌太多,因为他们的人数仍在100万以上。而且绝大多数股票持有人关心的是股票行情,而非真正对管理公司感兴趣。据著名经济学家罗伯特·A·戈登的分析,在大公司中,多数人所有权制很少是共同控制的方式。在他研究的对象中,“一半以上是常见的少数人控制方式,而另外34%的对象则由于股票极其分散,以至企业经理人员能够为所欲为。”(注:引自本·巴鲁克·塞利格曼《美国企业史》中译本,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此外,管理经济的出现还同管理职能在现代企业中的重要作用有关。著名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指出:管理作为一个不可缺少的、独特的和起领导作用的体系出现,是历史上一件起枢纽作用的大事(注:彼得·F·德鲁克:《管理实路》中译本,工人出版社1989年版,第4页。)。

就西方经济制度而言,管理经济的出现,是在资本关系范围内生产力被当作社会生产力来看待的一个重要进步。恩格斯谈到生产的社会化“迫使资本家在资本关系范围内一切可能的限度内,愈来愈把生产力当做社会生产力来看待”时,指出了他那个时代“被当作社会化生产力来看待”的几种形式,认为:股份公司是一种社会化形式;托拉斯是以调节生产、克服生产的无政府状况为目的的联盟,在托拉斯内,自由竞争转为垄断,是向社会主义投降;国家承担对生产的领导,表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转化为国家财产的必然性;而资本家的全部职能现在由雇佣职员来执行,则说明资产阶级在这方面不是不可缺少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起初排挤工人,现在排挤资本家。”这后一点,指的即是管理经济。令人信服的是,19世纪下半叶以来,尤其20世纪60年代的经济发展、生产方式的变化,愈益朝着恩格斯预测的方向发展。一方面,生产愈益社会化,另一方面,对社会化生产的占有也愈益显示出社会占有形式上的线索: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和跨国巨型企业的高度发展;而管理经济的出现,更证明了恩格斯的论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现在排挤资本家了”。

但是,管理经济的出现却提出了一个新问题,即为谁管理的问题。对集所有权和管理权为一身的资本家来说,不存在这个问题。资本家是为自己管理。但对以所有权和管理权分开为特征的管理经济来说,问题就要复杂得多。首先,管理层同股东的利益不完全相等。其次,生产社会化了,生产是社会的事。因此为谁管理的问题具体就成了为股东、决策层、公司关民(指同公司活动有关或受公司活动影响的所有公司内外群体,如雇员、消费者、供应商等)还是全社会管理的问题。最后,公司的目标还是利润,强制性的市场竞争规律也仍然存在,但现在具体组织公司实现利润目标的是管理层。因此就发生了这样的问题:如何使管理层忠于公司的利益。或者进而适合社会化生产本性考虑关民和社会?由于西方经济制度的激励机制向来是利润动机,因此,为使公司的利润目标成为管理层的利润动机,从而客观上继续作为社会机构起作用,通常认为“经理人员的巨额报酬是并不可少的”。也即尽可能将管理层的利益同公司利益绑在一起。但德鲁克指出,实际上,巨额报酬同公司的绩效之间并无多少关联。一些公司,付给高层管理人员的报酬远远超过100万美元,却办得很差。有的总经理在将蓝领职工的工资削减30%的同一年中,却利用职权付给自己数百万美元的红利(注:彼得·F·德鲁克:《管理的前沿》中译本,企业管理出版社1988年版,第136~137页。)。这些情况表明,由于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和生产的社会化发展,在管理经济条件下,传统西方经济制度的激励机制出问题了。

实际上,美国70年代下半期和80年代上半期发生的“经济伦理学运动”,提出和研究的就是这个问题。由于这时期曝出大量公司丑闻,人们对《幸运》杂志500家大公司提出的问题不是它们的效益如何,而是它们的责任如何,对谁的责任,它们的权力受否法律、商业竞争者、股东或任何人的控制。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伦理问题进而引起人们对亚当。斯密和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密尔顿·弗里德曼有关利润动机概念的怀疑和批判。如罗伯特·所罗门认为,我们采取的是太狭窄的经济概念;例如追求利润,结果得出了非伦理的分离的结论。伦理危机还引发了企业制度危机,矛头直指“公司资本主义”。

美国经济伦理学运动达到的共识有两个:(1)既然公司的生存发展有赖于与之有关的所有群体,不单单是股东,还有雇员、消费者、供应商等,有赖于社会,它就不能也不应该仅仅以股东的利益为转移。换言之,生产社会化了,对生产的占有、利用也不仅仅是少数人的事。同企业生存有关、受企业行为影响的人们的利益也应该成为公司管理的依据。(2)既然公司管理的依据是公司内外关民、社会,单纯以利润动机作为激励机制就是不完全的。能够激励、促使管理层考虑这些群体、社会利益,并承担协调这些利益的是伦理原则、伦理机制。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为谁管理的问题促使美国企业界和学术界重新研究机制问题。他们碰到了同我们的老问题有点类似的问题,即公有制产业如何管理的问题。股份制公司当然有谁控股的问题,因而仍然有私有和公有的问题。但即便是私人控股,他控制的也不是法律上完全属于他的产业,而是为广大股民所有的、社会化的财产。而为谁管理的问题实际上就具体体现了为谁所有的问题。我们的公有制企业也是由具体管理人员、干部或曰人民公仆管理的。以权谋私问题提出的恰正是为谁管理的问题,是为职工、国家、社会还是为少数干部自己的私利?我们现在采用股份制公司组织形式,强调国家和集体控股,这是对的,因为控股权掌握在谁的手里,是为谁管理的前提、基础。但实际上到底是公有、社会有、还是少数经理所有,则通过具体管理决策情况来体现。控股的公有性并不代替管理因而所有的公有性。而要保证管理的公有和社会性质,就必须重视激励机制和制约机制,使机制通过管理同所有制挂上构,作为一种社会机构起作用,从而保证企业的公有性、社会性。这是一个可以从我们的观点继续研究的问题。

三、多元化、制度化的激励机制

管理经济是用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运行的经济。它同市场经济一样,不论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都可用。管理经济的激励机制也是不同经济制度的国家都可研究的世界性课题。了解西方在这方面的探索,总结我国有关经验教训,对我们从理论上认识这个问题,从而指导建制阶段的实践不无意义。

西方目前在这方面也仍然处在探索阶段,有意义的认识主要有如下两点:

1.必须采用多元动机模式和多元目标框架。西方的组织理论家和经济学家通常假定人天生由自利驱动。组织的奖赏和激励机制就基于这种自利假定上。如果人性是自利的,组织的奖赏和激励机制当然只能是自利。而如果改变这些假定,就得重新设想激励机制。一些研究者认为,基于自利的动机理论是以狭隘的人性观为基础的。我们需要更宽的人性和动机观点。如罗宾·德里提出代之以“合作的自我”概念,它有两个特征:(1)基于宽泛的自我概念上,对组织而言,是宽泛的我们;(2)管理的目标是互相发展、共同努力,帮助他人实现其潜在性,反映他人的需要等。她认为,当我们承认合作的自我时,就驱向不同目标对不同奖赏有反应,组织和个人因而有可能利用这种扩大的自我理解将伦理考虑吸收到日常决策中(注:Robbin Derry:Institutionalizing Ethical motivation.In R.Edward Freeman,ed.Business.Ethics P.121~136.)。换言之,用包括利他动机在内、对不同目标和奖赏有反应的扩充的自我概念,取代仅仅受自利动机驱使的狭隘的自我概念,从而为考虑伦理机制提供理论根据。

著名经济学家阿玛蒂亚·申基于经济学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明确提出用多元动机模式和多元目标框架取代纯粹利润最大化动机和目标模式。据他研究,亚当·斯密曾考虑过更复杂的动机结构,例如包括人道、正义慷慨和公众精神在内,以便超出利润最大化动机。从实践看,自利机制有助于理解前苏联经济的失败,却无助于理解日本经济的成功。日本被视为资本主义成功的模式,但支配日本经济的动机模式则比由纯粹利润最大化提供的更令人满意。华尔街日报诙谐地评论道:“日本是唯一成功的共产主义国家。”(注:The Wall Street Joumal,30 January 1989,P.1)即指日本经济背后的非利润动机。最成功的资本主义国家其经济繁荣的动机结构却并非据说是资本主义奠基石的自利追逐。阿玛蒂亚·申认为,对动机结构和目标的反思结果表明,利润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动机和目标,但不是唯一的。其他目标与利润目标一起影响经济行为。它们有时可作为反映道德准则和社会习俗的约束而工作。利润最大化可能从属于这些约束而起作用。(注:Amartya Sen:Ethies,Business Principles and Moral Sentiments,for the first World congress of Business,Economics and Ethics in Japan in July 1996)总之,不是自利动机和利润最大化目标,而是多元动机模式和多元目标框架。

2.伦理机制制度化。组织如何支持和鼓励伦理行为?罗宾·德里认为,在当今公司内,有两个步骤可采取:除去不鼓励机制;提供肯定的鼓励机制和奖赏。这是否仍然诉诸自利呢?不完全。人的动机是复杂的,组织应当奖赏和支持人的机制的不同方面。奖赏不一定是个人东西,可以是多样的:修正制度、倾听雇员意见等。她认为,目前自利奖赏过度,而伦理奖赏不足,结果受到惩罚。为鼓励伦理行为,必须让人们知道伦理行为受到鼓励和支持。她建议除去的不鼓励机制是:奖赏量而非质;追求利润而不惜任何代价;伦理标准含糊;促进其他非伦理的惯例;管理方面的欺骗做法。建议建立鼓励伦理行为的制度和奖赏是:明确表述伦理标准;反复解释伦理政策;开拓交流渠道;建立伦理督查委员会、监督制度、奖赏和支持伦理行为。应该指出的是,这些鼓励制度现在美国大多数公司中已经建立(注:参见陆晓禾《西方经济伦理学述评》,《社会科学》1996年第12期。)。

从我国有关经验教训看,过去单纯诉诸精神的伦理的机制。现在运用市场机制时,诉诸利润动机。我国经济改革以来,经济发展迅速,这同利润机制开始作为社会机构起作用有关,但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负面现象,在管理上出现了以权谋私等问题,这些问题同法制不全固然有关。但法律手段毕竟是有限的,即使市场法制健全的国家如美国,也意识到必须诉诸法律以外的手段,看到多元动机模式和多元目标框架比单纯利润动机模式更为优越,并且综合运用法律、社会舆论、伦理教育等制约手段。值得一提的是,经济学家袁恩桢曾谈起物质利益机制和精神鼓励机制双重结构的设想。他指出了利润动机的局限性,认为,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而且只有运用双机制,才能显出我们的优越性。从本文观点看,他的看法是敏锐的和深刻的。但具体应该如何发挥这种优越性,还值得研究。西方现在看到了这种优越性并力图使之理论化和制度化。我们应该走出一条新路。一方面,固然不应检起西方已经否定的单纯利润动机模式,另一方面,也绝对不应回到过去单纯精神动机模式,我们在这方面已有足够的教训。在管理经济条件下,如何使多元或双元机制作为一种社会机构起作用,恐怕这是一个需花大力研究的问题,也是避免上述两种极端的一条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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