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职业教育的历史进程及启示_职业教育论文

韩国职业教育的历史进程及启示_职业教育论文

韩国职业教育的历史进程及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韩国论文,职业教育论文,启示论文,历史进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韩国经济发展之所以迅速,除适时调整经济发展战略外,更重要的是在经济发展的各阶段重视人力资本投资和储备,特别是通过发展职业教育,培养大量高素质、适应性强的应用型人才,加快了韩国经济的腾飞。从世界范围看,韩国是职业教育发展较好的国家之一,已建立了从初等职业教育延伸到高等职业教育,并与经济、科技发展相配套的专门职业教育体系。韩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历程及其成功经验,对于完善我国职业教育体系,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韩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历程回顾。

韩国职业教育与经济发展紧密相连,大体经历了4个阶段:初步发展阶段(1945年-1961年)、蓬勃发展阶段(1962年-1976年)、调整改革阶段(1977年-1990年)、加速发展阶段(1991年以后)。

(一)职业教育初步发展阶段。

20世纪40年代中后期至60年代初,是韩国经济的恢复期。1948年韩国文教部设置了科学技术教育局,下设专门机构负责职业教育。同年,韩国成立了第一所两年制初级学院,至1955年,韩国共有公立初级学院1所,私立初级学院5所。1949年颁布的《大韩民国教育法》特别强调“重视公民、科学、实业和师范教育”。提出“优先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原则。然而,由于20世纪50年代韩国经济结构以农业、水产业和手工业为主,农业与水产业的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45%,韩国处于“低投资、低产出、低收入”的“三低时代”,因此,韩国并未真正将职业教育提到议事日程,职业教育机构数量少,形式单一,发展缓慢。

(二)职业教育蓬勃发展阶段。

20世纪60年代初到70年代中期,是韩国经济快速发展时期。1962年至1976年,韩国实施了3个经济发展五年计划,为教育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和社会基础。韩国开始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并使之很快形成规模。

1.加大职业教育立法力度。这一时期韩国出台了多部与职业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从根本上促进了职业教育的发展。1963年颁布的《产业教育振兴法》为韩国职业教育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在“出口立国、工业立国、技术立国”经济发展战略的推动下,韩国政府于1967年制定了《职业训练法》,鼓励企业与私人团体新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为培养振兴重化学工业所需的技术人员与熟练劳动力,1973年制定了《加强重化学工业教育方案》。同年颁布的《国家技术资格法》使产业界各类技术人员有了国家统一技术技能考核标准。为扩大职业训练机构的数量,1976年韩国出台了《职业训练基本法》,鼓励私人企业进行厂内职业训练。

2.加强职业教育财政支援。为加快职业教育发展,韩国政府将1965年从日本获得的“财产请求权资金”的一部分拨给了承担职业教育的院校,此后分别于1967年、1969年和1975年进行3次教育贷款,将贷款总额的343.14亿韩元和外资6920万美元用于加强职业教育发展。与此同时,政府成立了“经济开发特别会计”,调拨专款用于职业教育设施的扩充建设。

3.改革职业教育课程设置。1963年2月15日,韩国公布了职业高中教育课程,新的课程设置摈弃了以往不合理的弊端,明确了课程教育目标。从1964年起,职业高中的职业技术学科占总学科的一半以上,而且职业技术教育学科本身,理论科目占40%,实习课程占60%以上,使职业技术教育内容达到了职业学校的培养目标。此后,1966年12月又再次修改职业高中课程,规定职业高中的专门科目课时占55%以上,其中的实验实习时间要占60%以上,从而提高了职业教育专业化程度。

(三)职业教育调整改革阶段。

进入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由于过分追求外向型经济以及重工业投资失控,导致韩国国民经济比例失调,经济出现负增长。针对这种情况,韩国政府提出“尖端产业、技术立国”的新策略。为满足经济领域对高层次技术人才的需求,韩国采取了发展职业教育的新举措。首先,调整职业高中课程。从1984年起实行的新课程重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结合,选修课不受专业限制,给学生更多的选择自由。其次,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将短期大学统一定为专科大学,并开始建立开放大学,为在职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再次,提高职业技术学校师资素质。韩国文教部在一些综合大学设立职业教育专业,专门培养、培训职业教育教师。每年选派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赴美国进修,帮助他们提升教学与专业水平。

(四)职业教育加速发展阶段。

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高科技与信息技术的发展,韩国出现了严重的技术人员短缺现象。面对这种情况,韩国政府鼓励学生接受职业教育,将职业高中与普通高中在校生比例提高到5∶5。1996年,总统教育改革委员会推动了第二次教育改革方案,职业教育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终身教育体制”,实现从终结型教育模式向终身教育模式转变,实行“零存整取”的“学分银行制”,允许专科大学与学院招收部分时间制学生,专科大学的学生在读期间可以获得技术资格,因而职业教育深受欢迎。截至2005年,韩国职业教育从1964年的9所学校24个学系的253个学生,发展成158所大学的1498个学科,共有26.6万名学生。在政府的支持下,韩国的职业教育已形成一个多层次、多专业的立体化职业教育体系。

二、韩国职业教育的主要经验。

韩国职业教育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发展侧重点,始终得到政府的支持,逐步形成政府、社会、企业、学校共同发展职业教育的局面,韩国职业教育发展的成功经验集中体现在以下5方面。

(一)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调整职业教育发展策略。

1.投资导向倾斜。为提高职业学校办学水平,韩国政府对职业教育进行大量投资,对职业技术类学校的财政拨款和补贴一般高于普通学校。除此之外,政府还以承担还息责任的方式允许学校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来改善办学条件。从1997年起,每年筹措2500亿韩元作为用于保证国民接受职业教育的人力开发基金。由于政府的财力倾斜,职业技术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经营水平不断提高。

2.依据经济形势,制定教育发展规划。为应对日益变化的经济形势,韩国政府在不同时期制定了不同的教育发展规划,如在经济蓬勃发展阶段,韩国政府制定了职业教育发展的3个中长期计划,即《职业技术教育5年计划》(1958年-1962年)、《科学技术教育5年计划》(1967年-1971年)、《科学技术人力供给计划》(1973年-1981年),以经济发展为依据,积极推进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进入上世纪80年代,为满足社会对高层次技术人才的需求,韩国政府制定了第二个长期综合教育计划(1979年-1991年),以提高职业教育办学层次,加大对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投资力度。

3.优惠政策鼓励职业培训。韩国政府制定系列优惠政策鼓励民众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其优惠政策主要有:一是政府专门指定部分职业学校招收低收入家庭的子女、未就业或未升学者、对国家有功人员子女接受职业教育;二是引进职业教育领域的专业学位制度;三是政府不断提高职业学校学生奖学金,扩大奖学金的受惠率;四是优先保障职业高中毕业生就业和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和职业高中学生在高考中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职业高中毕业生。

(二)健全法规保障体系,用法律为职业教育发展护航。

韩国始终坚持依法治教、以法促教。韩国职业教育立法具有4个明显特点:一是职业教育立法与职业教育同步发展。为保证职业教育快速发展,不同时期政府出台了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二是借助立法为职业教育提供资金保障。1963年《产业教育振兴法》、1969年《科学教育振兴法》中都有对职业教育经费的规定。1976年还专门制定了《职业培训资金法》,并以此为依据征收税金,建立韩国职业培训基金,以解决职业培训经费问题;三是注重职业培训的法律制订。为加强在职职工的技术提升与更新,1974年和1996年分别颁布了《职业培训措施法》和《职业教育和培训促进法》;四是通过立法加强职业教育的质量监控。《职业教育和培训促进法》规定:政府应建立职业中学全面技能评估方案,对职业学校从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以及质量效益等方面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评估。

(三)专业与课程设置灵活,突出学生实际技能的培养。

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不同需要灵活设置专业、调整课程安排是韩国职业教育发展的一大特色。第一,专业覆盖面广。职业教育所设专业几乎覆盖了韩国主要产业的各个领域:农业类设有11个专业、工业类设有18个专业、商业类设有4个专业、水产与海运类设有7个专业、家政与实业类设有5个专业,合计5大类45个专业。第二,选修课与必修课并重。职业教育各专业均由必修课和选修课构成,而且选修课在职业学校中所处的地位不亚于必修课,这有利于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和专业基础,增强学生的应变能力。第三,教学与实践并行。韩国文教部明文规定,各类职业高中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实验、实习和实际技能训练)在专业课总课时中的比重至少要达到50%。第四,职教与普教相融合。为加强学生职业技术教育基础训练,韩国把课程改革和设置作为主要切入点,开始了普教、职教“两轨一体化”的尝试。一方面,重视在普通教育中实施职业教育,另一方面,职业教育重视基础通用能力的培养。

(四)强调职业教育的产学合作,为职业教育注入活力。

韩国政府非常重视企业在职业教育与培训中的作用,大力提倡职业技术院校与企业合作。一是将产学合作“写入”法律。《产业教育振兴法》规定,产业界要积极协助学生现场实习,职业学校学生现场实习要义务化;二是建立职业教育协调与指导机构。韩国成立了由地方自治团体、学术界、产业界及民间代表组成的“产学合作教育协议会”,对学校和企业进行控制和监督;三是在职业高中推行“2+1”学制。从1994年起,在17所技术高中推行2年在校学习,1年在企业实习;四是要求企业承担职业培训义务。按规定,凡员工在1000人以上的企业都要负责员工的在职培训,1000人以下须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0.75%向国家缴纳雇佣保险金。后来法规中规定企业员工数超过100人时,必须培训员工。

(五)加强职业继续教育,推动职业教育向终身化发展。

2001年开始实施的《建立新的职业培训体制的相关法律法规案》明确提出韩国职业教育的新目标,探索职业学校与企业、职高与普高、中职与高职、中职与普通大学、职业教育与研究生教育等相互衔接与沟通的新模式,确立终身教育的新体系。首先,建立新职业教育体系的法规。制定了《职业教育发展法》、《证书基本法》和《韩国职业能力发展机构法》等法规。其次,加强职业继续教育。职业高中毕业生有更多机会升入初级学院、多科技术大学(或学院)等继续学习,甚至在工作的同时入研究生院,国库对这项工作给予极大的财政支持。再次,采用职业能力鉴定制度。在《学分认定的法规》中引入了学分银行制,在《资格基本法》中提到了活跃民间资格制度的方案,还有最新引进的职业能力认证体系都表明韩国政府正在日益重视学习成果的鉴定及资格化,使终结式职业教育模式走向终身化模式。最后,实施远程职业教育方案。韩国逐渐将封闭的教育转变为开放的志愿教育,充分利用现代科技,达到任何人随时都可以接受职业技术教育的改革目标,真正实现职业教育终身化。

三、韩国职业教育对我国的启示。

(一)利用政府行政和财政手段,规划职业教育发展。

我国政府在继续加强对职业教育领导的同时,应积极制定政策,合理设置专业,重点增加投入,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扩大职业教育社会影响。如参照职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结果,确定政府的拨款数额;逐步实施费改税,向企业、行业征收训练税,同时对承担职业学校实习任务的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从而调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

(二)加快职业教育立法进程,完善职业教育法律体系。

我国职业教育立法远远落后于职业教育发展,虽然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为我国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有力依据,使职业教育迈出了关键性一步,但这些纲领性文件,对许多具体行为没有加以规范,而且缺乏配套政策建设,导致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因此,加强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建设,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面临的重要课题。一方面,要制定解决职业教育管理、师资、经费等内部问题的法律;另一方面,也要制定侧重于解决职业教育就业、培训、技术人员资格等外部问题的法律。争取做到立法内容全面,辐射面广。

(三)重视职业基础能力培养,增强课程设置的应用性。

重视课程设置的应用性、实效性,努力满足市场需求,是韩国职业教育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加强课程改革,改变目前我国职业教育课程设置不合理,严重脱离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的现实,使职业教育课程突出对学生实际应用技能的培养。各类职业院校要高度关注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并以此为依据设置或调整课程。同时要加强与普通教育的沟通,重视基础通用能力的培养,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四)加强职业学校与企业的紧密联系,推进产教结合。

韩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重视产学合作。我国在探索产学合作的同时,应注意加强产学双方对话。一是建立由相关经济、产业界专家参加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发挥行业在专业设置、标准、培养目标、课程以及教材建设中的指导作用;二是职业学校要打破关门办学局面,主动与对口企事业单位合作,发挥企业在职业学校实习中的作用。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力;三是制定政策,鼓励行业、企业、私人联合举办职业教育,走办学主体多元化的道路。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五)树立“大职教”观,构建开放式终身教育体系。

建立一种动态、开放的终身职业教育体系。重新对职业教育进行定位,确立包括职业教育、技术教育与培训在内的大职业教育观念;在各教育机构和工作岗位之间建立起人才自由流动的体制,促进人才水平不断提高;发展高层次的职业教育,拓展职业教育与各类教育的衔接空间,促进终身职业教育的实现;建立职业教育领域的专业学位制度,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最大限度地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

标签:;  ;  ;  

韩国职业教育的历史进程及启示_职业教育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