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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试着描绘莫言的小说世界。莫言有一种能力,就是非常有效地将现实生活转化为非现实生活,没有比他的小说里的现实生活更不现实的了。他明明是在说这一件事情,结果却说成那一件事情。仿佛他看世界的眼睛有一种曲光的功能,景物一旦进入视野,顿时就改了面目。并不是说与原来完全不一样,甚至很一样,可就是成了另一个世界。这世界里的一切还是依原来的样式链接镶嵌,色彩却全变了,你很容易将其视作为一种风格,但风格其实是装饰的意味,而这里的色彩则影响到事情的性质。所以,这“色彩”更接近“质地”的意思,事情的质地不同了,于是,就变得不那么真实。这里的“真实”并不相对于“虚假”,金克木所著《文化卮言》①第一六二则“诗与真”说:“我们中国人经常将假和真对立,却很少把诗和真并列。”我想,莫言的不真实大约是和金克木说的“诗”相仿。可是我又不情愿说它就是“诗”,也可能我个人对“诗”的理解太狭隘,我总是觉得诗是一件比较单纯的事,而即便是在莫言的那个不真实的世界里,情况也是,甚至是比真实的更为沉重,但我不否认那里确有着一重意境。小说实在是一种过于结实的东西,现实既是它的内核,又是外相,要从中抽离出一个独立的世界,是需要更有力量的占位,诗似乎欠一些。如果我们将“诗”广义为超越性的空间,大概也可以这么说了。
我想用莫言的一部中篇小说来说明这个世界的存在以及存在的可能性,这部小说的题目为《三十年前的一次长跑比赛》。故事讲的是三十年前的大羊栏村,那时候,离村庄三里地处,坐落着一个胶河农场,农场里聚集有四百多名右派,进行劳动改造。莫言这么写:“从很早到现在,‘右派’在我们那儿,就是大能人的同义词。”接着,他推出几个特别的例子,有京剧名旦蒋桂英,据说解放前和大富翁隔玻璃窗亲个嘴,就挣十根金条;“三角眼作家”写一本书,挣一万元;省报编辑李镇,不动声色就出一期黑板报,有文有画;工程师赵猴子,设计一个大粮仓,犹如一座迷宫;会计师老富,能双手打算盘,双手点钞票,双手写梅花篆字;标枪运动员马虎用标枪打兔子,百发百中;短跑运动员张电和长跑运动员李铁则专门负责赶兔子,将兔子送到马虎的射程里……对这些身怀绝技的能人,村人们有着极高的褒奖,就是“不善”。这句评语很奇妙,从字面上看,是可视作一个颠覆,透露出这个故事是在与现实社会相对立的语境中发生。就这么些能人能事已经很可观了,但还不算什么,最出类拔萃的一个,被作者称为“天才”的,却并不在胶河农场,在哪里呢?近在眼前,远在天边,就在大羊栏村,村小学的教师朱总人。这位朱总人当然也是右派,却是草根右派,用莫言的话说,就是“土造的右派”。他不像胶河农场的那些,是从省里下来,犯过这样或那样的事,不管大小轻重,都是货真价实,这位出自本土的右派是因为走步先出右脚,而被充数成为右派。这大约是异禀的一个小小的征兆。另还有一位出右脚的,是“我”的大姐,却因暴烈的反抗而不了了之。看起来,凡有右派嫌疑的多少都有一些不同于常人的迹象。朱总人,幼年时智能平平,是应了大器晚成,还是因为去过一趟东北,在那里发生意外事故,伤了脊梁骨,变成罗锅,遭天谴的缘故,忽然间,他就获有特异功能。莫言写朱总人的能耐,主要选择运动场上的表现,是举重若轻的意思。而且,运动场这个地方别有意味,对于乡间,它带有外来文明的象征,在小说中,很合理地被安排在小学校里。本来是学生们的活动,却渐渐被老师们占有,然后老师又引进胶河农场的右派,于是,运动会水准不断升级,这是其一。其二是运动场还有游戏的含意,于是,便将这一个历史时期的政治事件放置在了谐谑剧的舞台上,其中的严肃性被瓦解了。运动场第一次载入史册——所谓史册就是“我”的一篇作文,题目为“记一次跳高比赛”,后来被省报的右派李镇,通过昔日的人脉关系,发表在报纸上。这次跳高比赛,冠军是胶河农场的右派,专业跳高运动员汪高潮,朱总人成功地跃过一百五十公分高的横竿,就自动放弃了,他摸着高过他头顶的一百六十公分高的横竿,感叹道:“高不可及,望竿兴叹”,然后颇有风度地退赛。但是,他跃竿的动作却给人们,即便是汪高潮这样的专业人士,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弯曲的身体在空中转了个向,背上的罗锅神奇地掠过横竿,又继续转向,最终脸埋进沙坑里,看起来,他是用旋转力,滚过了一百五十公分的高度。据作者称,这种在当时属野路子的跳高法,多年后进入专业领域,名为“背跃式”。第二项体育运动是乒乓球,朱总人击败了县里的冠军。他用一副破球拍,以发球和擦边球,将骄傲的冠军打得个落花流水。第三项,是游泳。朱总人的特长是仰泳和憋气,他的仰泳也是特别的,只看见脑袋和一双脚,水面纹丝不动,静静地顺水而漂;至于憋气,他透露其实是在水下换气,所以可以无限时地憋下去。接下来,故事就进入“正文”,那就是“三十年前的一次长跑比赛”。
这是一场盛大的运动会,以后我们会发现,这场运动会正应了一句著名的格言:革命是盛大的节日。整个运动场一片欢腾,龙腾虎跃,绕场一周的跑道中间,分割出几块场地:铅球、铁饼、标枪、手榴弹、跳高、跳远,还有篮球比赛,跑道上则进行男子成年组一万米比赛,是运动会的核心赛事。参赛者总共有八名,观众可就人山人海:学生、村里的百姓、胶河农场的右派,还有县和公社的领导。朱总人自然也是参赛者之一,他背着他的罗锅,落后于前一位之后三四米,因为使劲,一举步便一探头,“很像一只大鹅”,可是态度从容镇定,不紧不忙,呼吸均匀。跑到八千米的时候,第三第四位的两名运动员撑不住倒下了,前边的四名你争我赶,忽先忽后,只有朱总人,始终保持在最后。这一笔也很微妙,朱总人似乎总是以不变应万变,对胜利自有一路理解。倘若我们用颠覆的手法将排列调一个头,朱总人就也是第一,倒数第一,而且始终没有失去过这个第一。可是这时候,却出现一个新情况,来自于运动场外,相对初民般天真快乐的运动场,就像是另一个世界,那就是警察。警察来到运动场边上,一起观看长跑比赛。一万米长跑即将接近终点,除朱总人外,其余四名选手继续轮替着排序,但很显然,场上人开始失常,出现技术变形。三名选手栽下阵来,一直率先领头的专业长跑运动员栽到警察怀里,被警察架起来,惊恐道:“不怨我,不怨我,是她主动的。”就此一瞬间,朱总人冲过线,让出倒数第一的名次,然后平静地向警察自首:“大烟是我种的,与我老婆无关。”表现比李铁上了一筹,但警察也不是冲他来的,而是场上仅存的赛手,也是荣获倒数第一的人,名叫张家驹,公社食堂的炊事员,据说曾经在北京城拉过洋车。这一个决出真是出人意料,是在运动场外决出,这两个赛场是什么关系呢?长跑比赛似乎是参考分数,真正的高下比量是在警察的世界里,比的是什么?老乡们说的“不善”吗?那长跑健将李铁在此只能排末位,第二是天才朱总人,可是山外有山,天外有天,那不动声色的张家驹才是警察看中的人,警察所代表的现实社会在此成了一个江湖。可谓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胶河农场的一帮右派是打底的,上面是朱总人,真正的高人则是隐侠,张家驹。小说的结尾,故事已经收梢,却很诡异地出场一个皮秀英,那是一个女侠,江湖上又多一重姿色。
描绘了莫言小说世界的轮廓,我试图再用几项对比来进一步分析这世界的性质。第一项对比,是在莫言与刘庆邦之间进行。
我应该怎么来对比他们?这样说吧,刘庆邦是儒家,他承认现实的秩序,并且遵从它,担负起伦理中的责任。比如他有一个短篇小说,写一家农户,父亲去世,余下孤儿寡母,长子还在幼年。生产队里分粮食,倘若是红薯,一家一堆,最大的那个红薯上就写着一家之主的名字。这一家的母亲就让生产队会计在他家的红薯上写上长子的名字,于是,从此,这个小男孩就当承担起家庭的重任。刘庆邦笔下的人和事,就是被规定在伦理的秩序内,承上启下。代和代之间呈现和谐宁静的关系,这种关系经过数百数千年时间的实践检验,合乎生存的情理,结构稳定平衡,亘久不移,无论改朝换代,纲常变迁。真应了那一句:礼失而求诸野,这个“野”,就是刘庆邦的小说世界。在那里,我们能看见某种程度和形态的礼仪,这礼仪与日常生活水乳交融,被赋予了美学的意义。刘庆邦有一篇小说,名叫《种在坟上的倭瓜》,就描述了这日常化的仪式里的抒情性。《种在坟上的倭瓜》,说的是小姑娘猜小,带了弟弟给刚去世的父亲上坟。人民公社的时代里,土地是公有的,但对生老病死自然法则尚存敬意,死者能在麦田占一席之地,再多就没有了。不能栽树取荫,日子又过得拮据,祭奠的供品只有一沓黄草纸作冥钱。猜小觉得父亲身后薄瘠凄凉,思忖着在坟上种点什么,最后决定种一颗倭瓜。倭瓜比较好长,生性皮实,又有藤蔓。向菜园老爷爷讨来一粒籽,小心翼翼埋在坟脚,接下去就是无限的担心:担心老鸹偷吃了倭瓜籽,担心种子不发芽,担心日头晒狠了,担心雨水泡烂了;终于出芽长叶,这担心就加剧了,担心腻虫啃了,担心割麦人错割了,还担心淘气的男孩摘了瓜纽子……千担心万担心里,坟头覆上绿油油的藤蔓叶子,结出一个金红色的大倭瓜。姐弟俩去收获,坟上的繁荣景象将伤心洗涤而尽,高高兴兴抱了瓜回家了。刘庆邦的书写往往是伦常里的诗意,承继和成长怀着虔诚的驯顺。比如又一个短篇小说《鞋》,故事也很简单,说的是一个名叫守明的闺女,给订了亲的未婚夫做鞋。乡间的规矩,男方下过聘礼,女方就要回礼,回什么呢?做一双鞋。这个规矩真是有些意思,这一双鞋,依刘庆邦的话说:“人家男方不光通过你献上的鞋来检验你女红的优劣,还要从鞋上揣测你的态度,看看你对人家有多深的情义。”于是,可以想象,守明做这双鞋有多么隆重,又有多么害羞,闺阁中第一次接触异性的物件,是托付自己一生的那个异性。先是备料,再是看鞋样——鞋样子让她惊一跳,那人的脚这么大!于是就有一股彪悍雄壮扑面而来,看来,进洞房揭红盖头的婚姻也是相当性感的——接着剪袼褙,然后便是纳底,这是做鞋过程中最漫长细密的一道工序,更何况,守明还要纳成枣花型。千针万线,还不能让人看见嘲笑她,就得躲着,其实躲的是闺女的心事。待嫁的女儿,有多少说不出口的思绪,愁嫁又愁不嫁,人生就这么到了一个坎。关于鞋,乡间有多少仪式与它相关联。也是刘庆邦的另一篇小说,写的也是鞋,不是做鞋,而是绣鞋,绣的不是嫁鞋,而是入殓的装裹。但这双鞋也是很讲究的,必是要没出阁的闺女,没出阁但必是要说了婆家有主的,因关系到逝者黄泉路上的命运,所以更要认真对待。就这样,刘庆邦世界里的成长是从现实的传统里出发,在无论时事如何变化却终也不改初衷的那一个永恒的循环里,担着自己应尽的义务,忠实诚挚地施行人生的使命,有一种庄严,是对人世的敬仰。当然,在他写农村生活的同时,还另有一个分量相等的写作,就是煤矿上的社会。在那里,刘庆邦是要激烈许多,因为面对一个和谐秩序的崩溃,那几乎是对天地不敬,是构成他的世界的相对面。
说回到莫言,莫言世界里的成长是在抵抗中进行,这抵抗称得上酷烈,短篇小说《拇指铐》可视为对这成长的隐喻。小孩子阿义,为生病的母亲去抓药——这是一个背景模糊的故事,人和事都像是孤立地发生。阿义黎明时动身,日出前赶到八隆镇药铺,路遇的人如同鬼魅幽灵,无论阿义如何述说母亲病情的急重,抓药的殷切,都像是朝着虚空茫然。终于抓到了药,返身向回家的路上奔跑,无意中却闯入一对男女奇怪的幽会,于是被逮住,囚禁在树上,囚禁他的工具是一具古老的拇指铐,铐住他一对拇指,可是十指连心,他连动弹都动弹不得。有一些人从他身边走过,却都冷漠地离开,抛下他一个人,历经炎日、大风、冰雹,四面是起伏的广漠的麦田,还有古怪的野唱,这一切就像是铜墙铁壁,阻断了他与外界的互往沟通。他以非常残酷的自伤脱离拇指铐,落回到地面上,最后一段是这么起句的:“后来,他看到有一个小小的赭红色的孩子,从自己的身体里钻出来,就像小鸡从蛋壳里钻出来一样。”我把这情景当作象征,象征莫言世界里的成长方式,那就是像蝉蜕一样,自己从自己里面脱出来,脱出来,然后成熟,长大。中篇小说《野骡子》,将此情景演绎得更为具体和生动,也更具有现实生活的形态。
《野骡子》写的是一个父亲跟随名叫野骡子的女人出走了,抛下老婆儿子,从此,五岁的儿子“我”便在母亲粗鲁的抚育下生活。这个心情坏透了的母亲,化仇恨为力量,立下弘愿:盖五间大瓦房,购买解放牌大卡车。一对孤儿寡母,实现这远大理想的方法,一是节俭;二是苦做。做什么呢?拾破烂。在解放牌卡车到手之前,还只能靠一辆人家淘汰下来的手扶拖拉机。母亲学开拖拉机的形象很有意思,穿一件父亲丢弃的土黄色男式夹克衫,腰里扎一根红色的电线,由父亲的仇人老兰坐在她身后,把住她的双手,拖拉机就是从老兰处贱价买来的。这就有了一种愤怒的复仇的表情,也就是因为此,潦倒的生计显得轩昂。无论挨饿挨冻,吃苦吃力,都带着一股子轩昂,豁辣响亮的。牛羊骨头往车斗里哗啦啦地倾倒,浇上水又冻硬的纸壳子往车斗里抬,柴油机上的飞轮,脚手架的接头,窨井盖子,一件件飞向车斗——母亲得了一个名字,叫做“破烂女王”,这名字也起得好,虽然是出于讥诮,却也有着一股子轩昂。“破烂女王”将一卷胶皮点燃,给柴油机加温,然后发动起拖拉机,登上高高的驾驶座,轰隆隆向院门外开去,几乎是雄壮。就在这一刻,出走的父亲回来了,想象中过着一种浪漫生活的父亲到了眼前,竟然十分颓丧。风骚的野骡子死了,他表情哀戚,形容苍老,衣衫肮脏,唯一的亮点是手里牵着的小女孩,有着野骡子那样色彩强烈的长相。父亲向母亲说了服软的话,期望能回到这个被他弃之如敝屣的家,一同过日子。母亲当然反应激剧,得理不饶人,“我”则是极尽讨好,百般挽留,效果却适得其反,母亲更加粗暴,父亲脾气也上来了,正当无计可施,“我”忽想起一招,转身进屋,搬出一件镇家之宝,一门迫击炮,是拾破烂生涯的辉煌战果,破烂王中王。“我”搬出炮盘到院子里,再搬出三脚支架,第三件是炮筒,快速组装起来,一眨眼,一门炮雄赳赳地立在眼前。父亲的眼睛亮了,果然驻住脚步,走到迫击炮跟前左右上下打量,眼光又渐渐黯淡下来,最后说道:“小通,你已经长大了,你比爹有出息,有了这门大炮,爹就更放心了……”说罢,背起小女儿迈出了院门,这一回的走可说是落荒而逃了。
莫言的成长往往是一个激动的过程,母亲的愤怒,父亲的浪荡,创伤,疾病,谩骂,暴力,遗弃,可是孩子并没有因此萎缩;相反,很健壮。《麻风的儿子》里的儿子,也是《姑妈的宝刀》里麻风女人的儿子,张大力,非但不得这可怕的遗传,相反,皮肤光滑,力大无穷。《弃婴》里那个生在葵花地里的女婴,也是健康漂亮,食量极大,生长迅速……莫言世界里的生命,仿佛金石迸裂,石破天惊,将个好端端的天地又推进蛮荒,这蛮荒不是那蛮荒,那蛮荒是文明之前,这蛮荒却是文明之后,所有的人工全又断成碎片,重新化成混沌。
所以,刘庆邦的世界是人力可为,一针针地走线,一粒粒地下种,庄稼一季季长和收,人一代代地送走又迎来。他有一个短篇,说的是村前的新河里不知什么时候来了一条大鱼,能把人拖下水,囫囵就吞下一只鸭子,于是,村里人商量形成决议:“把它个丈人逮上来!”村里有一张大网,铺开来有一个打麦场的面积,六十年代发大水,淮河里的大鱼顺流涌进村里,村人们集钱集力结成的,往后,凡要出动下大网,每户必出一男丁,也是临河人的禁忌,女性不能捕鱼。“我”虽然是个孩子,但是家中顶门户的男丁,如前面所说,分红薯时,红薯上写的是“我”的名字,于是,随队而前往。布阵,守候,撒网,拉网,从东到西,篦头发似地篦一通,再从西到东篦一通,却没有任何大鱼的踪迹。刘庆邦写这张大网潜在水中的情形,有一种格外的宁和,太阳从水面上走过,光影色历历变化,网在水面下移动,忽隐忽现,那大鱼分明是在什么地方窥视着。其实是紧张的气氛,可路人们的调笑与村人们的回嘴使箭在弦上的时刻变得轻松诙谐。就在这闲适中,堂叔,也是捕鱼队伍的领头人,发出一声短促的口令:起网!人们应声抬起大网,大鱼现身了。几个回合,大鱼还是脱网回到水中,刘庆邦写它落水用了这样的说法:“水花很小地直落在水里去了。”好比是给一个跳水运动员打的高分,“水花很小”。看起来,跳水的标准正是从鱼类活动得来。大鱼逃脱了,堂叔是什么样的态度?哈哈笑着骂,是那种亲切调侃的口吻:“你逃不出老子的手心,看老子下次怎么收拾你。”当然,最后还是堂叔们得手,大鱼不得不服膺村人,但似乎是需维护大鱼的尊严,就像战场上敌对双方都应怀有敬意,这一次成功的捕捞行动表现得十分简略,当黄劫——大鱼的种名——被搬上架子车,头尾都露出车板,作者写道:“这有点委屈黄劫了。”
莫言的世界是被不可知的力量所控制。他的短篇小说《大风》,故事很简单,写爷爷与孙子一同去黄草甸子割草。爷爷是个庄稼把式,扎的麦个子,可以从成堆的麦垛里一眼认出:“瞧啊,这又是‘蹦蹦爷’的活儿!”“蹦蹦爷”这个称呼很形象,像颗铜豌豆,弹一弹,跳老高!这一日,祖孙俩早早起身,沿着河堤往荒草甸子走去。祖孙俩都不说话,天地间似乎有一股肃穆,晨雾渐渐退去,东方发红,“太阳一下子弹出来”。莫言将这场面写得十分壮观,他的语言有一种绚烂,不是说他用了什么华丽的字和词,相反,都是大白话,是最直接的叙述,比如“像拉了一下开关似的,万道红光突然射出来,照亮了天,照亮了地”。都是简单的动词和比喻:“拉一下开关”,“射出来”,“照亮”,然后是“河面上躺着一根金色的光柱,一个拉长了的太阳”。四下里还是寂静一片,爷爷却哼起歌来,这首曲子非常值得一提:
一匹马踏破了铁甲连环
一杆枪杀败了天下好汉
一碗酒消解了三代的冤情
一文钱难住了盖世的英雄
一声笑颠倒了满朝文武
一句话失去了半壁江山
这几乎是史诗,渔樵闲话里的历史,于是,这早起行路的旷野就散发出亘古的意境,地老天荒。走过七里路,到了草甸子,就割草,扎捆,装车,上归途,可是天色变了,大块乌云疾速漫过来。祖孙俩一个推车,一个拉系,上了大堤。爷爷的脸色变得严峻,依莫言的说法,就是“木木的”,可是有一瞬,孙子却看见爷爷“眼泪汪汪”,分明已经领了天地间的预兆。风起的那一刻,是一个无限的寂静,庄稼叶子,河水,都在动;野蒿子、野菊花全在喷吐芬芳,可就是没有声音。蚂蚱、野兔,都在跳跃,还是没有声音。然后,风来了。这是大自然无可抵御的力量,要制服它根本没有可能,爷爷是识时务者,他能做的只是以静待动:“爷爷双手攥着车把,脊背绷得像一张弓。他的双腿像钉子一样钉在堤上,腿上的肌肉像树根一样条条棱棱地凸起来。”就这么保持不动,等待大风——天地间一次暴躁的任性发作结束,终于,一切平息下来,莫言写道:“夕阳不动声色地露出来。”大自然既蛮横无理,又有着极美的姿态,就是“动若脱兔,静若处子”,真是不可知啊!车上的爷爷割了一日的草,全被风卷走了,只在车梁的榫缝里留了一棵,是从大风的罅隙里漏网的一株生命,大约可以视作物竞天择的生存概率吧!
刘庆邦的世界是人与自然讲和的,不是说自然怎么善待人,而是人因循着规律办事,所以,刘庆邦的世界是人道的世界,而莫言就有些神道了。在刘庆邦这里,人都是常情的人,按着常理出牌,但出到最后,也会有出奇制胜的一招,别开洞天,超拔起来。比如他的小说《血劲》,写的是两个矿工,都是矿上的模范,就有一个姑娘,慕名来到,要求嫁给模范。第一个模范婉拒了,因为比较明智,不对这样头脑发热的婚嫁看好;另一个则接受了天上掉下的馅饼。不幸的是,事情果然不怎么样,那姑娘很快在现实面前清醒了头脑。允诺她的就业迟迟没有落实,矿工的劳作艰苦危险,收入却菲薄,且矿区的生活十分枯乏。渐渐地,她对模范丈夫的感情冷淡下来,倒是和镇上卖狗肉的贩子往来热络,甚至公然姘居。一同下窑的工友们都惋惜做丈夫的不争气,给兄弟们丢脸,怂恿他辖制老婆。他起心杀了那卖狗肉的,可无奈生性是个怯懦的人,就是下不了手。其间,那第一个模范曾去警告女人和她的相好,碰壁而归,这事暂且按下不提,可是终于有一天,那一对狗男女正应了他的警告,双双被杀死在寻欢作乐的床上。事实相当明显,警方寻到踪迹,下井来逮捕嫌疑人了,那兄弟早有准备,也有担当,从容等着这一刻。可就在警察走向疑犯的时候,巷道里突地蹿出一个人,挡住去路,就是那窝囊的丈夫,他跳着脚嚷到:人是我杀的!所有的矿灯从四面八方刷地照向他,他就在光柱交错中喊着:人是我杀的!他到底为井下的弟兄们挽回了尊严。这就是刘庆邦的英雄人物,英雄性是分配于群体,由常人常性集合而成,也由常情常理演绎成可歌可泣。莫言就不同了,他笔下的人和事都是超乎凡俗的。
莫言的小说《姑妈的宝刀》,写的是铁匠与姑妈女儿们的故事。麦收前夕,村里来了铁匠,大柳树下支起铁匠炉,来的共有三个师傅:老韩,小韩和老三。老韩上了岁数,老三是个矮胖子,故事自然没他们的份,故事发生在年轻健壮的小韩身上。铁匠的到来,给宁静的乡村带来了热闹,外乡人总有些奇怪,手艺也让人叹服,通红的炉火,炉火里的铁,淬火的一刹那,都像是魔术。还有,他们吃的饭食,有一股粗犷的丰饶,也让人着迷。姑妈的三个女儿,大兰、二兰、三兰都成了铁匠铺热情的看客,渐渐地,她们开始接受铁匠们慷慨的馈赠,窝窝头。大兰性格安分,还爱哭,三兰虽然最漂亮,可是个哑巴,二兰大胆泼辣,最要紧的是,嘴馋,所以,故事就与她有关。二兰吃顺了嘴,公开说:“等长大了一定要嫁个铁匠,吃黄金塔,就大肥肉。”众目睽睽之下,二兰就敢伸手要,然后小韩将大窝头垫着葵花叶,送给了二兰。姑妈是不会任由形式兀自发展的,逢集的一日,姑妈穿戴整齐,在发髻上插一朵马兰花,多么妖冶又古怪啊!姑妈走在起头,三个女儿尾随后头,一径走到铁匠炉跟前,递上一条银灰色的铁,要打一把刀,什么刀?姑妈从腰里抽出一把刀,犹如一束丝帛,如同俗话说的“绕指柔”吧!老韩再不敢接刀,送还银灰铁,说一声“请您老高抬贵手”,当天夜里,铁匠们卷铺盖走人,再没回来过。这就像武侠里的高手,大盗不动干戈。
但是,切莫以为刘庆邦的世界严谨缜密,就缺乏了风趣,其实不然,那里也有一股子俏皮劲。比如有一个瞎子,偏偏名字却叫“瞧”。人也是风流的,比如《嫂子与处子》,那二嫂专喜欢逗民儿,民儿还是童男子,到底抵不过有经验的媳妇的攻略。二嫂做闺女的时候不敢怎么的,做了媳妇就不同了,可以放肆,就是说,“她对每个男子都要研究研究”,仿佛女性意识觉醒了。而且,像二嫂这样解放的女性不止她一个,还有一个会嫂,也喜欢民儿。这地方规矩是规矩,可好比关一扇门,就会开一扇窗,叔嫂间无论闹得怎样山重水复,都不兴着恼的,在严格的伦理中,自有一番热闹。莫言的乡间是火辣辣的世界,太阳特别地耀眼,老蒺藜的刺格外坚硬尖利,夜晚黑得迸火星,雷雨天遍地滚着球形闪电,黄麻、芦苇、大草甸子密得打墙,成熟的麦田亮得晃眼,那些歌谣激昂得有《大风》中爷爷唱的那首世道人情呢,就是《姑妈的宝刀》里起首的一曲:
娘啊娘,娘
把我嫁给什么人都行
千万别把我嫁给铁匠
他的指甲缝里有灰
他的眼里泪汪汪
——为什么会泪汪汪?因为这碗饭总是离乡背井?炉火烤得发烫,火星子四溅伤了眼?还因为学手艺的难处,师傅责打,师兄弟倾轧,出头之日遥遥无期?这一首歌谣十分凄凉,唱的是铁匠,却怀有广漠的悲哀,是莫言那个辉煌世界的底色。所以,莫言的世界虽然如此离奇,但绝不是臆造的,它是将人世折射成另外一个形式。再比如,外乡人进城谋生计,在他《师傅越来越幽默》中的情景是:“一个乡下人骑着像生铁疙瘩一样的载重自行车,拖着烤地瓜的汽油桶,热气腾腾地横穿马路,连豪华轿车原不得不给他让道。”多么有豪气,一巴掌将城市从文明打入草莽。
与刘庆邦的对比,其实是尝试与一个写实的书写相比照,以严格正统的世界反射出另一个背离的世界。接下去,我再要进行一项比照,就是比照作家们各自笔下的孩子。
孩子是每个作家免不了要写的,在有些作家,只是作为写作对象的一部分,在另一些作家,孩子却意味着看世界的角度和方式。比如苏童的小说,有许多是通过一个孩子的讲述,这个担负讲述任务的小孩,其实是带着世人的眼睛,是世人中间最清澄,因此最公正的眼睛。就好像意大利电影《西西里岛的美丽传说》中的孩子,目睹着一镇子的人欺负那个姑娘,且以政治正确的名义,但等战争结束,姑娘携着前线负伤的丈夫又回到家乡,有一日她提着满兜的橙子走过,橙子洒落在地,孩子过去帮她捡拾,这一个行为,不仅意味他略长大,敢于向心仪的女性示好,还令人想到,他是代表全镇居民,那个成人世界,向受侮辱受损害的命运忏悔。残酷的世事,在孩子的视觉中,加倍地尖锐,且又无从拒绝,他们只有等待长大成熟,有了力量,再进行抗议。可是,待到那时候,他们的阅历已经足够化解一切,他们汇入成人的群体,甚至也会成为粗暴的侵害的一分子。所以,苏童小说里的孩子成长得很缓慢,童年就像棉花地里的白昼,沉闷、迟滞、不安。余华小说里的孩子,常常是身份不明的,《许三观卖血记》里那个私生子;《活着》里富贵的儿子和孙子,身份是明白的,却又都夭折了;《在细雨中呼喊》中的“我”,更是漂泊,从一个家庭到另一个家庭,不断地建立亲子关系又不断地割裂这关系。他们小小年纪,却面临着存在的焦虑,他们与现实的关系比苏童笔下的更为紧张。在苏童,孩子们是看;在余华,就是亲历。《在细雨中呼喊》中,“我”与鲁鲁的邂逅有一股哀戚的温馨,鲁鲁对欺负他的大孩子说“我”是他的哥哥,这一个谎言,实质是让他们虚拟身份认同,但这认同又是脆弱的,因是并列的平行关系,还不足以证明来龙去脉,却生出一股相濡以沫,惺惺相惜,其中的悲怆,已经超过它作为哲学命题的意义性。它似乎回到小说史的古典时期,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远大前程》、《老古玩店》,还有陀思妥耶夫斯基《被侮辱与被损害的》。《老古玩店》与《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开篇部分都是“我”,一个大人,天将黑未黑时,在街上遇到一个小女孩。这情景,有一股旷世的悲凉,那孩子,茕茕孑立天地之间,好像人类命运的缩影。刘恒的小说《伏羲伏羲》,那个杨天白,其实是侄儿杨天青与婶娘菊豆不伦的产物,叔叔刻意起名天白,是按了子侄的排序,于是从此就与生父做牢了同辈人的位置,老人去世时,刘恒写道:“杨天白捧着老父白发苍苍万分固执的头颅,哇一声哭了起来。”这一声哭,意味着他正式认同伦理中的身份。这有些类似刘庆邦小说中经常出现的丧父的少年,母亲将他的名字写在红薯上,肯定了对家族的承继地位。但在刘庆邦,这一个秩序是和谐的,在刘恒,传统关系却遭遇着混乱和颠覆。杨天白的出生本就是不伦,但当有可能拨乱反正的时候,他却又一次主动地否定了正名的机会,这一回就是真正的不伦了,杨天白的名与实,就被合法化地分裂,瓦解了正当的秩序。这一个事实已不在事实本身,而延伸到更宽泛的意义上,具有了象征的性质。说到现在,我们大致可以看见,小说世界里的孩子,往往担纲着情节的功能,或是事实本身,或是象征,都是有用的,而莫言小说中的孩子,则是无用的。
阿城的随笔集《闲话闲说》里,第四十节,谈到莫言曾经告诉他一则亲身经历,说的是有一日天黑回家,走到村前芦苇荡,要涉水过去,刚一下水,水面上就蹿出无数“小红孩儿”,叫道:吵死了,吵死了。莫言只得回到岸上,几次三番,凡一下水,小红孩儿就蹿出水面叫“吵死了”,于是,只得等天亮了才进村。阿城说:“这是我自小以来听到的最好的一个鬼故事,因此高兴了很久,好像将童年的恐怖洗净,重为天真。”
我觉得,那芦苇荡里蛰伏着的小红孩儿就是莫言小说里的孩子,他们都有一种诡异的气息。《透明的红萝卜》里,黑孩赤脚光脊梁,瘦得几乎没有重量,疟疾病刚好,又被后娘长时间的责打吓傻了,显得很蔫。就好像遭过天谴了,于是获有了一种特殊的能力,他有着极敏锐的听觉,他听得见黄麻地里的虫鸣,河水里鱼的唼喋。他的视觉也很灵敏,能看见别人看不见的情景,铁砧子发出蓝和青的幽光,烧透的铁錾子白里透绿,老铁匠是紫红的——他被生产队派到河边工地上的铁匠铺里做小工,铁匠铺似乎是个声音和颜色都极其丰富的地方,莫言对铁匠铺情有独钟,还有麦地,大约是在那绚烂的外表之下,隐匿着残酷的伤害——我曾听莫言说过,麦收是一个残酷的季节,意思指那超负荷的劳动量,但这句话我们可以用来理解莫言的世界。黑孩在火星飞溅的铁匠铺里穿行,火苗与铁器都是危险的,随时可伤了他,他却有着非凡的忍耐力,任凭皮肉起烟,无知无觉。然而,就好像命门一样,红萝卜,并且是铁砧上的红萝卜,在他眼睛里金色透亮,一旦被夺走,他便软弱下来。《金发婴儿》的孩子是在最后才出现,一个军人的妻子,耐不住留守的寂寞,与村人有了私情,诞下一个婴儿,军人深觉着婴儿丑陋可憎,无法容忍,最后动手扼死。而那死去的婴儿,却焕然一新:“他的额头苍白宽阔,双腮饱满,嘴唇微微张开,嘴角上还残留着一缕若隐若现的嘲弄人类的高贵表情。”你能说这是孩子吗?几乎就是妖魅。还有一个未出世的孩子,就是《白狗秋千架》里,“我”去看望幼年时的玩伴,“我”的秋千断了绳系,从空中坠落,掀翻了她,不巧一根槐针扎在眼里。半瞎的她长大后嫁了一个哑巴男人,生下三个哑巴孩子,“我”离开她家走上归途,不料半路被她拦下。她坐在高粱地里,对“我”说:“我正在期上……我要个会说话的孩子……”这个会说话的孩子将是个什么?孽债吗?《拇指铐》里的孩子则是个梦魇。《枯河》里的小虎,很像是《封神榜》里的哪吒,犯了天条,为父亲脱罪而受剑,向他父亲说道:你的身子我还给你!小虎没有像哪吒在莲花座上重生,而是凝固在冻水里,想起来,就像一个巨大的琥珀,有几百几千年的光阴流淌……从理论上说,莫言小说里的孩子都在形而上,并非用来指涉什么,方才说了,没用的,就是于情节没有功用的存在,存在于情节故事之上。用坊间的话说,就是精灵古怪。
第三项对比,是在莫言小说世界的内部进行。我以为,莫言的世界,是由两块地方组成,一块地方是极其地聒噪,另一块地方则是静默。《透明的红萝卜》里的黑孩,人们都以为是个小哑巴,他是不出声的,无论多么疼痛、不公平,他都不叫唤;欢喜时也不叫唤,大约因为无人能与他分享吧!而在这一块静默的周围,却是吵得人耳朵疼,都是会说话的人。小说写到小石匠与黑孩一同去工地,特别写到小石匠的嘴:“小石匠的嘴非常灵巧,两片红润的嘴唇,忽而嘬起,忽而张开,从他唇间流出百灵鸟的婉转啼声,响,脆,直冲到云霄里去。”这让人想到阿城说的莫言的故事,芦苇荡里的小红孩儿,一有人惹了他们,便大叫:吵死了,吵死了!莫言的短篇小说《飞艇》,写一群孩子结伙去南山讨饭,寒冬腊月,又是起早,冻得不行,“我”就像合唱队里的领唱,叫道:“冷冷冷,操你的亲娘!”众声唱和道:“冷冷冷,操你的亲娘!”等太阳升起,温度也升高,冻疮开始作痒,“我”又领着喊:“热热热,操你的亲爹!”接下来的事情非常离奇,一架飞机竟然在他们头顶上爆炸,坠落,燃烧,起了大火,于是他们的喊叫就成了:“飞艇,飞艇,操你的亲娘!”还有,《一匹倒挂在杏树上的狼》,村人逮住一匹狼,拴住一条后腿挂在树上,于是,整座村落都沸腾起来,先是大人孩子互相吆喝着去看狼,一片喧嚷;然后,逮狼的许宝开始讲述经过,众声止住,替换成许宝冗长的独白,虽然是独白,也是热闹的,声色动静,起伏跌宕;接着众声再起,因有个孩子就好比《皇帝的新衣》里的那个诚实的孩子,指出那不是狼,而是狗,一场激烈的争论展开了;小炉匠章古巴终于压倒众声,回溯这匹狼的历史,而他恰巧就是这段历史的见证,这段同样冗长而有声色的叙述终于确定了狼的身份,最后,大家一起瓜分了狼的皮毛骨肉。而自始至终,狼保持沉默,是万声喧哗中一个深刻而危险的静默。
莫言世界里的喧哗似乎是一个彻底的释放,将所有不可忍的一古脑儿叫喊出来,然而,好比此时无声胜有声,那叫喊响到极处,闹到至深,却是静默。前面说过的《大风》,大风来临,天地间一片静谧,四下里的动物植物都在无声中被撼动;莫言还常常写到哑巴,《透明的红萝卜》里的黑孩不论真哑假哑,总归是个不出声;《白狗秋千架》里是一窝哑巴;《姑妈的宝刀》里的姑妈的三个女儿中,最漂亮的三兰就是个哑巴,最后却是她,得了宝刀做陪嫁。哑巴似乎是个明喻,更多的是那一类沉默不语的人,《弃婴》里那个谁也不要的女婴;《金发婴儿》被扼死的婴儿,他们都是没法说话的人。还有《三十年前的一次长跑比赛》,最后决出的那个最“不善”的张家驹,将一肚子的身世来历都关在口中;《枯河》也是以最终的沉默与世界作了抗议。关于这个喧嚣与静默的两相对立,我特别要提出佐证的是两篇小说,一是《冰雪美人》,一是《牛》。
《冰雪美人》说的是镇上一家私人诊所,有一日来了一个病人,是镇上的名人孟喜喜,是类似莫泊桑的“羊脂球”那样的人物,还类似《西西里岛的美丽传说》里的美丽女性。孟喜喜与寡母一起开了一爿鱼头饭店,传说还经营着暧昧的生意,即便有着如此不堪的流言,孟喜喜依然非常骄傲,不屑于辩驳解释,她仪态大方,形容出众,来到这个肮脏的小诊所,将周遭环境映照得更加灰暗。她明显忍受着极大的病痛,需要得到诊治,不巧的是,医生迟迟不到,到了后又对她十分怠慢,刚要问诊,又被大哭大喊的孙七姑抢了先。这卖油条的女人一身油渍麻花嚎啕着进门来,尾随其后的是两个兄弟抬着他们的母亲,急叫着“痛死了”,于是,医生立刻施行盲肠切除手术。手术终于结束,医生还没在孟喜喜跟前坐定,闯进一条莽汉,满脸是血,形状恐怖凄惨,哀求着救命,是烟花爆竹商试验连珠炮被炸了,然后再是间杂着叫喊和斥责的缝合手术。就在众口聒噪中,孟喜喜一直静默着,没有叹息呻吟,没有叫苦求告,渐渐虚弱衰竭,终于“她的脸变得像冰一样透明了”。
《牛》的故事不是像《冰雪美人》那样凄婉,它的结局要悲壮得多,依然是坚韧的忍耐,高贵的静默,但不是美人,而是牛。那一条名叫双脊的小公牛,健壮、活泼、性感,早早已经在母牛身上偷过嘴,照理发过情的公牛不该阉了,阉了会有生命危险,可谁让它惹怒了兽医老董,老董发下誓,不信就治不了它。当然,谁能抵得过发明了劳动工具的人类?最后,还是让老董得了手。可是,又有谁逃得过自然的规律?双脊严重地感染了。怎么办?科学开路,土法上马,先打针,再溜牛——绝不能让双脊卧下。于是,“我”和饲养员杜大爷,这一老一小轮流牵了双脊四处溜。关于如何分工,两人始终处在争执当中。杜大爷用吃牛蛋子来作交换,可是杜大爷的诚信方面,是有过负面的记录的,他曾经答应将女儿许给“我”做媳妇,结果却给了小木匠,而且马上就要结婚了。就这样,一边争吵追逐,一边溜着双脊,可双脊却看不出好转的迹象,反而越来越糟。无奈,只能牵了牛去公社兽医站找老董。牵牛去公社的一路既有趣又凄惨。那老的与小的形象怪诞,却生气勃勃,杜大爷背着知识青年用的军用书包,“我”系在肩上的却是一个古旧的包袱,头上戴着野草编的遮阳帽,手里持扇子赶苍蝇。双脊溃烂的创口引来成群的苍蝇,它步步艰难,路途就变得无限漫长,不时地打尖,吃喝,双脊却不能卧倒。旅途中他们怎么消磨?激烈的斗嘴转为舒缓的倾诉,就好像疾板转为行板。杜大爷感叹他的人生,只因错了一步,没有跟八路,而是跟了国军,命运从此成了两股道上跑的车,一生都碌碌无为。“我”呢,一肚子的委屈不平,在杜大爷的遭际之下,变得微不足道,两个失意的人在此达成谅解同情,就在这聒噪的抒情段落里,一步一挨终于到了公社兽医站,可是,双脊死了。莫言写道:“它可以说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它侧着躺在地上,牛的一生中,除了站着就是卧着,采取这样大咧咧的姿势,大概只有死时。”牛死了,可是切莫以为事情就可以结束了,这头死牛引起了争夺,论来历,应算作生产队,可归宿却在公社,结果还是权力决定,死去的双脊,作了公社食堂的一道肉菜。再想不到的是,公社驻地三百多人打过牙祭之后,全体食物中毒。冤死的双脊对人类发起了报复,这是静默中的危险。
当我将莫言与刘庆邦做对比的时候,曾经说刘庆邦是儒家,莫言是什么呢?莫言的家乡高密,春秋时当属齐国,据说齐国风气不忌讳怪力乱神,却是子不语,假如非要给莫言哲学的归纳,那么就给他定作道家吧!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上海
注释:
①金克木:《文化卮言》,周锡山编,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