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在少数民族地区投资初探_投资论文

香港在少数民族地区投资初探_投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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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就改革开放以来香港在民族地区投资的发展状况及其动因进行了实证研究,对香港回归后两地经济合作前景作了初步的分析,并结合我国民族地区的实际,探讨了在新的历史时期积极、合理、有效地吸引和利用香港投资的主要对策。

关键词 香港;民族地区;投资;经济合作

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已不是件新鲜事。随着“97”临近,国外学者在东京等地举行了多次国际性的研讨会,探讨香港回归后对世界经济特别是亚太地区经济的影响。国内专家更是一直关注着即将回到祖国怀抱的这片热土,已就其未来对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影响开展了专题研究并取得可喜成果。本文试从招商引资的角度,实证分析改革开放以来香港对我国民族地区的投资选择和发展机遇,探讨在香港回归背景下双方经济合作的前景和途径。

一、香港对民族地区投资的发展趋势

自70年代末实行改革开放以来,香港工商界开始在国内投资经济项目,其投资总额一直占我国引进利用外资的70%左右。随着改革开放的纵深发展,港商在民族地区的投资也逐步增长,并呈现出以下的发展特点。

1、投资地域从沿海民族地区向内地民族地区推进

我国民族省区除广西自治区外均不属于沿海地区,在对外开放的时序上较晚于沿海发达地区,因而香港对民族地区的投资总体上形成从沿海民族地区——沿边民族区——内陆民族地区逐步推进的格局。

民族地区引进利用外资始于80年代初。经过几年的摸索之后,80年代中期进入实质性发展阶段。在以开放沿海14个城市为主旋律的第一轮对外开放高潮中,广西、广东、海南、福建的民族自治区、州、县因区位条件较好,交通便利而率先引进香港投资,建立了一批“三资”企业。内地民族地区的“三资”企业也开始起步,但总的来说为数不多。

90年代初实施的沿边开放战略,民族地区的边境城市和中心城市对外开放,形成了第二轮引进利用香港资金的热潮。广西自治区的引资势头不减,继续领先于其它民族省区。西南、西北民族地区开始成为香港工商界关注的对象,一些投资热点备受瞩目。如云南省几乎所有地区和自治州都在香港举行了招商洽谈会,仅1993年即与香港签订了直接投资项目244个,协议引进港资总额3.05亿美元。 即使在既不靠海也不沿边的宁夏自治区,香港的投资发展也相当快。当地1984年开始兴办“三资”企业,到1991年才有18家,平均每年仅增加3家。但在1992 年至1994年,平均每年增加“三资”企业103家,总数达327家,其中港商投资的有202家,占61.8%。目前,香港投资已遍及民族自治地方各省区, 形成了全面开放、引进利用外资的局面。

2、投资规模不断增大,“三资”企业发展较快

虽然民族地区的对外开放程度目前还无法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同日而语,但其对外开放的态势已基本形成,港商在民族地区投资的数量与规模都逐步增长。

从投资总量上看,广西自治区1991年实际利用外资只有6031万美元,到1994年就增至10.47亿美元,增长了17倍多, 其中香港投资的项目632个,占总项目数的52.8%。贵州、云南两省1993 年引进外资的项目都超过了500个,协议投资均超过6亿美元,其中来自香港的外资居于首位,增长速度也引人注目。港方资金以直接投资为主,带动了民族地区“三资”企业的迅速发展。如昆明市1991年已有“三资”企业46 家, 1992年增加到123家,1993年达573家,比1991年增长12倍多。

就单个项目而言, 引进外资的规模也有所扩大。 如宁夏自治区1991年平均每个引进项目外商投资额为16万美元,1992年增加到33.9万美元,1993年达65.8万美元。云南省1991年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共73个,总投资2300万美元,平均每个项目31.5万美元,到1994年,来自香港的投资项目有98个,总投资8065万美元,平均每个项目82.3万美元。香港投资的小规模性及其增长较快的特点,既表明民族地区的招商引资还处于起步阶段,也反映了港商对民族地区投资的信心不断增强。

3、投资领域逐步扩展,投资结构渐趋合理

香港在民族地区的直接投资项目,在1992年以前,基本上是依托当地资源,从事养殖、加工、装配生产的以出口创汇为主的“三资”企业。如临夏回族自治州与港商合资开办的“卓祥制革有限公司”,就是利用当地丰富的毛皮资源生产出口皮革制品。据统计,新疆自治区的利用外资项目中,从事工业和农业生产性项目占90%以上,少量是餐饮、娱乐等服务性项目。在1992年以后,生产性项目逐渐从当地资源的初级加工扩展到机械制造、电子仪器、化学制成品、建筑材料等领域,技术含量有所提高。特别是投资于房地产业的港资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如昆明市1993年就有外资房地产企业53户,总投资4.18亿美元,占全市外资企业总投资的64%。

1995年6月我国政府公布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定规定》, 明确宣布鼓励外商向中西部地区投资,并逐步有限度地开放金融、百货零售等第三产业项目,大大刺激了港商向民族地区投资的兴趣。香港八百伴、永安、先施、太平协和等集团已闻风而动,把拓展民族地区市场作为中、长线投资,期望在三、五年内带回可观的利润回报,一洲集团在新疆霍尔果斯兴建总投资10亿人民币的“加洲边贸城”项目已经动工。国家把民族地区一些能源、交通项目列为优先发展项目,捷足先登的长实财团已和广西自治区签订合约,计划在钦州港投资数十亿元建大型码头。新世界财团投资建设北海电厂。这些大财团的投资动向表明,香港对民族地区的投资开始进入一个新的层次。

4、投资形式日益多样化

香港在民族地区直接投资的方式,大体上类似沿海发达地区,即以三来一补、合资经营和合作经营为主。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是一种投资少、见效快且比较灵活的直接利用外资方式,在民族地区有较强的适应性。如港商投资地点较为广泛分布的服装、玩具、鞋帽等轻工产品生产项目,大多数采用三来一补方式实施投资。民族地区一些基础较好的企业,则与港商采取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股权式合资经营方式来运作。如宁夏自治区的重点企业银川橡胶厂与香港中策投资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了“银川中策(长城)橡胶有限公司”,港方投资占51%股份,宁方占49%股份。在旅游和服务性行业、农牧经营、水产养殖以及房地产业等,多数项目以土地使用权或现有厂房、场地、设施为合作条件,采用合作经营方式较为普遍。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深入和利用外资水平的提高,有的民族地区还通过股份转让、国际租赁、引资技改等形式对国有老企业进行嫁接改造的尝试,取得一定的进展和效果。

二、香港对民族地区投资的主要动因

香港在民族地区的投资得以启动并有初步的发展,从其经济动力的角度考察,既是因为资金、技术等区位要素空间转移会导致更高的预期效益所驱动,也是由于民族地区为接受外来资金技术而创造的有利条件所吸引。

1、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是吸引香港投资的物质基础

香港工商界到内地投资的内在动力是追求比较利益。民族地区幅员广阔,资源富集,具有相对廉价的劳动力、土地和原材料等生产要素资源,这是吸引港商投资的最直接因素。

在劳动力资源方面。劳动力成本是产品的主要成本。1993年,我国工业平均工资上海为4317元,广东4178元,广西2669元,贵州2683元,云南2876元,民族地区的平均工资水平比沿海发达地区低三分之一以上。目前港商的直接投资项目多数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劳动力成本在生产成本中的比重很大,因而民族地区具有吸引港商投资的劳动力的价格优势。

在土地资源方面。任何生产经营活动离不开土地的使用。由于东部沿海地区随着经济发展、土地需要增加而地价上升较快,导致土地资源丰富、地价较低的民族地区极具潜力。以使用期限为50年的工业用地使用费作比较:每平方米深圳为300元(1988年)、天津为256元(1990年)、广西防城为80元(1993年),内蒙古二连市20元(1993年)。民族地区土地价格的优势是显然易见的。

在其他资源方面,民族地区亦颇有吸引力。内蒙古、宁夏、贵州的煤,青海的铝,广西、云南的水电等,均可为港商投资的项目提供充裕的原材料和动力条件。如新疆自治区的棉、毛资源丰富,棉花每吨价格10400元,但在沿海地区要15000元以上。因此,依托当地资源投资设厂会有较高的资金回报率。天山毛纺织品有限公司是新疆的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港商的技术、信息优势与当地的资源优势相结合,产生出良好的经济效益,产品在国际市场有竞争优势,畅销欧美等14国,累计已出口创汇1.8亿美元,实现利税5.4亿人民币,为原投资额的8倍, 资金利税率达38.8%,曾4次被评为“全国十大最佳合资企业”。

2、民族地区的投资环境是吸引香港投资的重要条件

投资环境是指影响预期投资项目的盈利能力和可靠性的条件和因素总和。一般把与投资直接相关的物质条件如自然地理环境、基础设施等称为硬环境,而把对投资有重大影响的社会人文条件及政策法规等称为软环境。经历了十多年改革开放, 民族地区的投资环境有较大改善。 13个边境城市和除拉萨外的民族地区省会中心城市都对外开放,享有沿海开放城市的优惠政策。在43个国家级陆地边境口岸中,民族地区占了34个,另有地方对外口岸190多个, 国际机场两个(昆明和乌鲁木齐)。民族地区开放城市的水电、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初具规模,已具备吸纳国外资金的能力和基本条件。就目前而言,香港在民族地区投资的项目大多数是合作期限较短的中小型项目,资本的小规模和投资的短期性,决定了港商不可能或不打算用较多的资金来改善与投资项目相关的基础设施,而是十分关注当地现有的交通、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条件,并以此来确定项目的生产成本和投资收益。这是港商对民族地区投资硬环境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由于香港在民族地区投资的项目多数具有“短、平、快”的特点,有很强的市场性和时效性,因而港商对民族地区的投资软环境也有相应的要求。一是注重政策实惠,使其投资通过更多的比较利益而获得超额利润。二是重视民族地区的行政办事效率,审批手续简化,管理运作高效,港商才不至于失去市场机会。

针对香港投资的现实需要,民族地区在改善投资环境方面作出了重大努力。如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在起步建设开始就采取软硬投资环境同时并举的做法。一方面根据总体规划,成龙配套地兴建道路、邮政、电讯、供电、供热、供排水等工程,形成基础设施便利的投资硬环境。另方面致力于健全和完善行政、法律、金融等服务机构,在全国32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首先实行联合办公,以“办事公开,一条龙服务,一支笔审批,集中收费”的管理方式运作,做到廉政高效。投资软、硬环境的优化,吸引不少港商前来投资设厂,洽谈合作项目。

不过,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多方面原因,即使在民族地区对外开放的热点城市,投资硬环境建设不到位的情况还是较普遍的。因此,在引进外资时,以政策优惠和提供优质服务来改善投资软环境显得特别重要,这方面做得好,往往可以收到“以软补硬”之功效。如新疆自治区政府日前划出24万亩农村国有土地,以给予30年至50年使用权的优惠政策公开招揽海外客商投资从事农业开发。来自香港等地的投资者对这一计划颇有兴趣。在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尚有待时日的现实条件下,如能适当增加民族地区引进外资政策的含金量,即可有效地增强对外商的吸引力。因此,民族地区对香港工商界投资者的吸引力主要在于当地的资源优势及其政策优惠。

三、香港回归后两地经济合作的前景

香港回归祖国后,港商对民族地区的投资与合作前景如何?笔者持乐观的态度,理由基于以下几点:

第一、“’97”回归后香港实行“一国两制”的原则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港商可以继续依据市场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来选择投资地区和合作伙伴。民族地区的比较利益优势依然存在并具有独特的吸引力。因此,两地经济合作仍有其内在的动力。

第二、“’97”回归后香港与内地关系更为密切,两地同胞,共商国事,会利于香港各界人士增进对民族地区区情民俗的了解,加深对当地引进外资优惠政策的认识,增强港商对民族地区投资的信心。

第三、90年代末和21世纪初我国经济发展战略重点西移及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导向,会给港商更多的投资机会,特别是投资规模大、合作期限长的项目。据里昂证券预测,即使是最保守的估计,香港财团投资于基础设施的回报率也达7~11%,有些能源项目高达20%。 港商不会轻易放弃这种机会。

第四、民族地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基础设施的改善,会给港商提供更为宽松的投资环境和更加规范化、法制化的市场体制,利于香港资金在民族地区的自由进出及其有效运用,优化合作项目的营运条件。

第五、香港与民族地区在经济上的互补性合作,并非是民族地区单方面的经济发展要求,同时也是香港自身继续保持发展繁荣的现实需要。今天,香港制造业近9成的生产企业已迁往内地, 数百万人在港资企业中就业, 香港与内地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已十分明显。 占我国总面积64.3%的617万平方公里的民族自治地方, 可以为香港提供进一步发展的广阔空间,利于香港经济结构的转型换代与产业结构高度化。

此外,如果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基本格局来分析民族地区与香港的经济合作关系,还应该看到这种经济合作在一定意义上也反映了民族地区与台湾的经济联系。因为改革开放以来,香港以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良好的经济环境,在海峡两岸经贸交往中扮演了重要的中介角色。从产品来看,台湾经香港转口输往大陆的产品金额,1979年为0.21亿美元,1990年已达32.78美元,增长151倍多;同期大陆经香港转口输往台湾的产品金额,也从0.56亿美元上升到7.65亿美元,增长12倍多。从金融来看,由于尚未开放海峡两岸的金融直接往来,台湾对大陆投资的大部分也是从香港转资大陆。目前承作两岸间接金融业务最多的是华南银行香港分行和彰化银行香港分行,比重分别占43%和16%。以上的产品和资金往来,民族地区也占有一定比例。海峡两岸统一是大势所趋,扩展两岸经贸为人心所向,这股历史潮流也为香港与民族地区加强经济合作提供了机遇。

在肯定两地经济合作前景乐观的同时,也必须看到民族地区吸引香港投资还存在的不利方面。一是我国全方位开放的局面,给港商以更多的投资选择机会,区位条件好且开放较早的非民族地区在招商引资的竞争中处于相对有利地位。二是近几年欧美发达国家相继走出了经济衰退,德国统一和海湾国家战后重建等因素都使国际资金市场的需求增加。加上印度、东南亚、东欧、独联体、南美、南非等国家和地区陆续放宽了外资进入的限制,并以优惠条件向港商招手。从比较利益选择,香港转向它国投资或多元化投资的可能性也在加大。因此,面对来自国内国外招商引资的激烈竞争形势,民族地区对吸引港商投资要有紧迫感。应把握香港回归祖国的机遇,努力改善民族地区对外开放的形象,营造有利于吸引港商投资的软、硬环境和合作氛围,开创民族地区与香港经济合作的新局面。

四、民族地区加快引进利用香港投资的对策思考

“ '97”回归后香港与民族地区的经济合作有良好的前景,但要将两地扩大资金技术合作的可能性变成现实性,还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新的历史条件下民族地区引进利用港资的有效途径。

1、重视宏观政策导向,增强对港资的吸引力

由于民族地区对外开放的时序慢、底子薄、基础差,其对外开放的程度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很大。如1990年民族地区的开放度为8.40%,全国是27.47%。故在制定或调整外资导向政策时, 必须充分考虑到民族地区的滞后性和差异性,其侧重点是:

在产业政策方面,要按照国家公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的要求,切实加强港商投资项目的宏观管理,积极引导其投资方向,扩大投资领域,把利用外资和开发民族地区有机地结合起来。例如,昆明市90年代初港商过多地涌向投资房地产业,经宏观调控引导并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房地产热逐渐降温,而生产性项目不断增加。1994年工业项目外商投资比例比1993年上升22个百分点,同期农业项目比例增加了6倍多,投资结构趋向合理。 对那些符合民族地区发展方向的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重点项目,自治地方政府为投资者提供配套房地产用地作为补偿,吸引了香港不少财团前往投资。长实、合和等财团对赴港招商的内蒙古8 个大型火力发电厂已有初步的投资意向。可见,根据港商投资项目的不同行业、不同技术水平、不同投资规模和民族地区的发展需要,在外资股比、进入条件、市场份额等方面制定不同的引导政策,可以启动以资源换技术、以产权换资金、以市场换项目、以存量换增量的引资机制,体现了民族地区以开放促进开发的发展思路。

在税收政策方面,要根据不同时期和不同项目的投资特点来引导港资投向。在引资初期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由于民族地区投资硬环境未完善,立足于利用当地较廉价劳动力和自然资源的中小型生产项目,仍是港商投资的主要选择。加快此类项目的资金引进,关键是要让投资者享受到优惠于沿海地区的外资政策,民族地区才会对港商有足够的吸引力。国家应实行地区差别税率政策,使民族地区外资企业税率低于沿海发达地区,或放宽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调税权力和范围。另一方面,为了引导外资向大项目投资,也有必要在民族地区实行向高投资倾斜的税收政策。外商投资量越大,享受的减免税越多;现金投入比重越大,对其优惠条件越好,才能吸引香港资金投向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和支柱产业项目。

在金融方面,目前国家的一些政策还未向民族地区倾斜,甚至滞后于非民族地区,影响了香港资金进入渠道的畅通和有效运作。如14个沿海开放城市中,外资金融机构已在其中13市设立了123家营业机构, 唯独广西自治区北海市没有获准,外资银行只能在此设立代表处,不能设立营业处。民族地区没有外资银行和地方银行,对进一步吸引外资和为“三资”企业服务都不利。应加强对民族地区外商投资的金融服务和政策支持,尽可能给予金融特惠,提供各种融资便利,使香港投资能在规范化的市场机制条件下营运,这是改善民族地区投资环境的当务之急。

2、充分发挥在港“窗口公司”在招商引资中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为了促进对外经贸发展,先后在香港设立了一批专门从事商务活动的贸易公司。如广西的桂江企业有限公司、内蒙古的兴源有限公司、云南的通达贸易公司、贵州的贵海公司、青海的海湖贸易有限公司、宁夏的嘉川发展有限公司、新疆的新疆开发有限公司、西藏的喜马拉雅公司等。它们既是民族省区驻港贸易代理机构,又是为民族地区招商引资的“窗口公司”。这批中资公司地处香港这个金融、贸易中心,可以直接感受到世界经济脉博的跳动,有着信息、渠道、人才等优势。在香港回归的背景下,应充分利用在港公司的有利条件,积极协助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做好引进香港资金技术、扩大两地经贸合作的工作。

具体来说,民族地区在港公司一要克服只为某一省区或部门服务的局限性,通过业务多元化来扩展经营领域,带动民族地区制造业、矿产业、农牧业和其他产业面向国际市场发展,增强与港商经济合作的潜力和物质基础。二要充分发挥其在招商引资中的“红娘”作用,根据国际市场的发展趋势,选择有发展前途的产品生产项目,同港商合作在民族地区建立出口商品货源基地,或承建某些发展前景看好的基础设施项目等。目前有些想在民族地区投资的港方企业,常因不熟悉当地的投资环境而难以决策。如果在港公司能恰到好处地推介一些适合港商投资特点的投资项目,邀请港商共同参与,合作的成功率是较高的。三要利用“窗口公司”在香港经贸第一线的特有优势,分期分批为民族地区实地培训了解世界市场信息、熟悉招商引资业务的商务管理人才,发挥其在人力资源开发中的独特作用。

3、积极探索适合民族地区特点的引资方式

目前民族地区利用港资的方式主要是三来一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三种形式。这对于现有大多数中小项目是比较适宜的。随着港商对民族地区投资的信心增加,实力雄厚的香港大财团纷纷参与,会促进投资领域的扩展和投资数量的升级,其低成本、小规模、重短期回收的投资倾向也会转向追求长期最大利润的中长线投资目标。因此,着眼于香港回归后的民族地区招商引资,需要在已有基础上努力寻求适合新时期港商投资特点的有效形式。

首先,鉴于香港的大财团已对广西的码头、内蒙古的火力发电厂、新疆等地的高速公路之类大型基础设施项目有初步的投资意向,但当地民族地区的配套资金能力极为有限,故可采用国际通行的BOT 投资方式。BOT是英文建设(Build)、营运(Operration)、转让(Transfen)的缩写。它是政府通过合同方式把某一重大项目转让给外方投资者,由外商负责建设和经营,并在规定期间内(通常是15至20年)收回成本和获利后,将该项目无偿移交给项目方的政府。这种投资方式适用于建设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都很缺乏的民族地区,尤其是那些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资金回收慢的基础设施项目。可以减少引进港资过程中的风险,克服当地资金不足的障碍。目前深圳地铁、北京高速公路已尝试采取BOT国际投资方式,其做法可以借鉴。

其次,我国在十多年利用外资实践中创造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引资方式,可以给民族地区招商引资以有益的启发。如在1996年香港经贸与投资洽谈会上,地处西部的陕西省以出售渭河电厂部分股权20年收益权和出售西临高速公路20年经营权,分别取得27.54亿元和3亿元的资金。香港新中集团投资四川成绵、成乐等高速公路建设,则以参股形式进行。这种以产权换资金的开放引资方式,对民族地区某些引资项目会有其适用性。此外,一些以资源换资金、以市场换项目等引资方式,也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大胆尝试,积极探索适合民族地区特点又符合国际惯例的引资途径。在引资过程中还要注意利用竞争机制,尽可能使民族地区的引资条件公开化,采用国际招标方式选择合资者,提高引进利用外资项目的质量和成功率。

4、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民族地区对外开放的新形象

民族地区与沿海发达地区经历了十多年改革开放后,二者之间的经济发展差异已突出地反映为在对外开放程度上的差距。这种发展不平衡性在民族地区内部也是明显的。广西自治区利用沿海岸线的有利条件,较大规模引进香港等地的外资,“八五”期间成为全国民族自治地方利用外资最多、经济发展最快的省区,国内生产总值由全国第20位上升到第15位。而利用外资较少的宁夏、青海和西藏,仍排在全国的最后三位。民族地区吸引港商投资难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香港对民族地区缺乏足够的了解,也制约了双方的经济合作。许多香港同胞仅通过深圳的中华民俗文化村、北京的中华民族园等旅游景观来初步接触认识民族文化和民族地区。缺乏相互了解,何来放心投资?因此,民族地区要特别重视加强对外宣传,努力改变自然地理环境和长期历史上都比较封闭的当地形象,综合运用多种公关手段,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和联系渠道,让香港各界了解民族地区的改革开放现状与未来,让民族地区走向世界。

民族地区的对外宣传,一要有力度,二要有特色。应立足于民族地区的优势,对当地经济发展前景作合理的预测并精心策划系列化的宣传活动,强化外商对投资地的良好印象。如广西北海市作为大西南借船出海的捷径和联络东南亚及世界的窗口,这是未来的预期。在配套的铁路、码头未建成之前,言称大西南出海通道还为时过早。但由于当地较好地把握时机,组织起强大的宣传攻势,吸引了不少港商到北海抢占地盘,投资于前景看好的项目,致使北海真的“热”了起来,成为带动广西自治区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龙头。其招商引资成功,宣传公关功不可没。西北民族地区虽无邻近香港之地利,但有穆斯林等人和条件,可以充分利用当地的民族特色来加强与香港的沟通联系。如宁夏自治区的回族同阿拉伯民族有血缘关系,与穆斯林有共同的宗教信仰。香港的回族人口有4万人,是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则有5万多人,还成立了香港回教信托基金会。对外宣传注意突出宁夏的人缘优势和伊斯兰特色,会密切香港回族与宁夏的联系,利于当地招商引资。此外,有些少数民族人士在香港自强奋斗,已成为工商界的知名人士。如蒙古族的云大棉先生,现为香港英美洋行有限公司和大棉企业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又是全国政协委员,颇关心民族地区的建设与发展。多宣传这些有代表性的在港少数民族企业英才,并通过他们来广泛联系接触香港工商界,将有助于推进民族地区的引进利用港资工作。

在搜集香港与民族地区两地经济合作资料时,笔者注意到,1997年的北京人民大会堂有两个地方厅最引人注目:一个是装饰一新的香港厅,它将庆典涤尽百年屈辱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诞生;另一个是民族特色浓厚的内蒙古厅,它将迎来我国第一个民族自治区的50年华诞。100 年与50载交织,南疆与北国同庆,都相聚在“1997”,这可能是“历史的偶然”。但可以预言,回归祖国大家庭的香港与民族地区携手经济合作,走向共同发展繁荣,却是“历史的必然”。

[审稿 李世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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