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商业保险是改革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途径——兼论商业保险公司的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保险公司论文,重要途径论文,社会保障制度论文,商业保险论文,商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建议》指出:“九五”期间,要以完善养老
、失业、医疗保险为重点,初步形成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
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相结合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
度。这是党中央提出的“九五”期间建立健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点
工作,也是确保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化改革,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
一
社会保障制度一般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
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等;其中主要是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
医疗保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随着经济体制
改革的不断深入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在养老保险方面,推行了退休费用
社会统筹的办法。在失业保险方面,扩大了失业职工的范围,调整了失
业保险基金的收缴标准。在医疗保险方面,实行职工医疗保险费用由单
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办法,建立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和职工医疗帐户相结
合的制度。与此同时,优抚保障工作和安置工作也取得了很大成绩。
但是,总体而言,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还存在许多突出矛盾和问
题,根本的一条在于福利性质的社会保险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比重过
大,社会保障仍然没有脱离国家和企业包下来的模式,使得社会保障的
资金投入与实际需要矛盾日益突出。
如现行的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办法,不区别企业的性质和条件,企业
的保障需要,不分新老企业,企业的经济效益,完全照搬国有企业离退
休职工的生活待遇标准,凭以计算离退休统筹费用的需要,按一个统一
的比例向企业收缴统筹保险金,再由社会保险部门计发给企业单位的离
退休人员。实践证明,这种做法使参加企业不堪重负。一些效益好负担
轻的企业认为这种统筹调剂办法是“一平二调”、“杀富济贫”,因此
采取少报工资总额,加大退休职工基本工资基数,多套领统筹费等自我
保护措施。而那些效益差的企业无力缴纳,便拖欠少缴。目前,全国养
老保险统筹费每年新存30亿元,而全国退休工人每年增长29%,养老保
险基金给付不足的形势十分严峻。到本世纪末,全国60岁以上的人口将
占总人口的9.8%,接近10%的老龄化社会标准, 这势必使得财政和企
业的负担越来越重,养老保险基金捉襟见肘的情况将更为突出。失业保
险和医疗保险的情况也同样不容乐观。
由此可见,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多、底子薄、基础差、经济发展水
平还比较落后的国家,社会保障不可能也不应该由国家统包下来,不能
仅走单一的社会保险路子,以免给国家和社会带来沉重负担。
二
社会保障的对象涉及到每一个人。在解决社会保障问题中,应该充
分动员其本身的力量解决自身的生活保障问题。从国外社会保障制度实
践成功的经验来看,作为社会保险补充的商业保险保持了很好的发展势
头,已经成为政府改革社会保障制度,减轻财政负担的重要出路。
所谓商业保险,是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通过签订保险合同确定当
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单位和个人依据自身的经济力量自愿交纳,给
付水平直接与所交纳的保险费挂钩。同社会保险相比,商业保险更能适
应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需要,保障方法灵活多样,保障项目、保障标
准可以根据投保人需要设计,交费方式可自主选择确定,保险范围、保
险责任都有明确规定。另外,还可以利用保险公司的业务技术,保证保
险基金保值增值。由于具有上述优势和特点,使得商业保险一问世便得
到了迅速发展。根据有关资料,全世界商业性寿险保费收入占总保险费
比重的52.6%,亚洲地区更是高达71.8%,而我国仅为23.32%。 以人
均保险费来看,居世界第一的日本人均保险费达到1900美元,综合国力
不及中国的印度亦有3.2美元,我国只有1美元。这些数字对比一方面说
明了我国商业保险的落后状况,同时也反映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结构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强调
,要“按照社会保险的不同类型确定其资金来源的保障方式。社会保险
水平要与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城乡
居民的社会保障办法应有区别。发展商业性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
”。这既指明了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方向,也描绘了我国未来
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这个框架的第一层次是由政府举办的
具有强制性的基本保险,解决人们的基本生活保障。第二层次是运用商
业保险精算的科学方法开办的补充保险,是在第一层次上,为适应人们
寻求更高保障的需要而设立和发展起来的。确立二个层次的社会保障制
度有利于改变长期来社会保障完全由国家和企业包下来的做法,通过经
济办法实现社会保障机制的转换。同时,有利于增强人们的自我保障意
识,逐步扩大自我保障在整个社会保障中的比重,从而减轻国家和社会
世界各国的历史经验表明,国家只能集中力量办好社会保障中第一
层次的基本保险。除此之外,就要积极依靠各家商业保险公司的力量,
组织和动员企业和人民群众,投保第二层次的各种商业性保险。而另一
方面,我国持续稳定的经济增长,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以及家庭
结构的小型化和人口的老龄化趋势,无疑也为商业保险的发展提供了充
足的动力。
三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保险体制改革已摆上重要
议事日程,而发展真正的商业保险公司则是其中非常重要的方面,作为
市场经济的产物,商业保险公司需要有一个市场经济型的保险市场作为
发展的外部环境。
一是市场主体多元化,包括要有一定数目,多种经济成份和经营方
式的承保人。
二是市场监管的规范化。包括建立严格的系列的保险法规,以保证
市场主体在平等互利条件下有序地开展业务。同时应加强国家保险监管
机关的监管职责,切实对保险公司的业务经营、偿付能力、分保安排、
资金投向、资产负债等各方面进行实质监督
三是建立和形成国家再保险调控机制。保险市场不仅要有进行直接
业务交易的风险买卖机制,而且要有分散和最大限度地消化风险的再保
险机制。这种机制的完整性表现在促使保险公司经营财政的稳定性以及
业务竞争的秩序化。因此,要尽快建立国家再保险公司,吸纳与协调各
家商业保险公司的再保险需求,并担负起维护国家对再保险收益的职责。
四是市场功能的多层化,在不断加强保险市场转移风险、补偿损失
的基本功能外,还应向风险管理、风险咨询、风险保障设计、防灾防损
等多功能发展。
以上各方面的健全发展,将为商业保险公司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不境。
从商业保险公司所担负的职能以及区别于社会保险和政策性保险公司出
发,商业保险公司的发展还有赖于对自身的经营机制进行完善与创新。
第一,明晰产权关系,建立产权经营责任体系。建立起资本股份形
式的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身负盈亏、自我约束的公司制度。产权关系
明晰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基本条件,商业保险公司作为独立法人
的经济实体,归根到底是对资产的经营。而资产经营首先是对资本的经
营。因此商业保险公司首先是要实现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这既
有利于商业保险公司资产的保值与增值,也有利于其经营自主权的到位。
第二,建立以利润指标为中心的考评体系,形成商业保险公司的获
利机制。盈利是商业保险公司的核心目标,没有这一条就不成其为真正
的商业保险公司。围绕这个核心,在开办业务品种、费率厘订、费用开
支、分配制度等都要以效益为基础,以保证商业保险公司的资产保值和
发展后劲。
第三,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能者
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公平竞争,择优上岗,为人才的脱
颖而出创造条件。同时,商业保险公司的员工队伍应精干高效。在分配
制度上,应体现按劳论绩、优胜劣汰的利益驱动原则,积极探索职位分
类和司员等级制,以形成一支作风硬、业务精的员工队伍。
第四,加大市场开发投入,探索新的保险营销方式,促进和形成自
我发展机制。不断推出市场需要的业务品种,是商业保险公司在经营中
的重要特征。因此,商业保险公司必须牢固坚持“以新取胜”的策略,
加强新险种的开发推广工作,积极进行承保推销方式的革新,逐渐建立
起一套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营销制度,通过代理制、佣金制来推销险种
。同时,要积极履行保险顾问的责任,将企业的风险保险需求变为保险
服务计划,变保险服务的被动性为自觉行为。
(作者单位:太平洋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