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失独群体心理干预策略研究
周明茹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摘要: 随着社会对“失独群体”关注度的增加,国家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失独群体的基本物质生活,但是对失独者精神抚慰方面尚有欠缺,尤其是专业的心理干预策略尚未形成完整体系。本文基于以往文献,从心理学角度重新定义失独群体内涵,同时对运用范围较广的宗教仪式和互助两大疗法从运用价值和如何运用两方面进行分析,为心理学工作者进一步有效干预提供借鉴。
关键词: 失独群体;心理干预策略
为促进经济发展和有效控制人口增长,20世纪80年代我国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很多育龄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独身子女,由此形成现在“一夫一妻一子”的三角形核心家庭结构,按照费孝通的观点,这种三角形家庭结构是相对稳固的,但是只要一个角缺少,核心家庭结构就不完整,面临崩塌境地。进入新时期,随着社会不稳定、不可控等种种因素增加,一个特殊群体开始在社会发展进程中凸显出来——“失独群体”,他们曾经为国家计划生育作出贡献,现在他们成为了一个逐渐扩大的弱势群体。这类群体是指人到中年,因为各种原因,比如疾病、意外、自杀等失去了自己唯一的孩子。虽然该类弱势群体具体数量没有官方统计,但不可否认他们一直存在且呈上升趋势。一些学者根据军队中独身子女情况并结合相关资料推断:截止2012年末,全国约有100万个失独家庭。按照每个正常家庭的夫妻2人估算,约有200万个失独者,且每年约新增7.6万个失独家庭。[1]
山水集团违约事件,也暴露出多市场融资产生的外部性和溢出效应。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巨量的债券融资工具,又在商业银行大举举债。一旦资金流紧张,虽然商业银行贷款可以展期、续作以免企业金融风险集中暴露,但银行间市场的债券往往因提前赎回条款、发行新债条件增加等限制,风险突发性、集中性较强,进而可能引发银行债权的连锁反映。为促进债券市场和信贷市场的共同发展,加强对债券风险和信贷市场风险相互传染问题的研究,及时制定相关防范措施十分必要。
纵观以往文献,对失独群体的关注是一个从被动到主动,从忽视到重视的过程。一方面失独群体日趋扩大,引发一系列问题:首先是家庭功能丧失,唯一孩子的离世使得家庭承担的生育、抚养赡养、教育和社会化、情感交流等基本功能丧失,由此稳定的“三角形”家庭结构破裂。因为孩子作为夫妻双方共同目标、努力和希望,保持家庭和谐与稳固的,一旦失去“孩子”维系的家庭开始“动荡”。其次会对父母心理产生持续消极影响:遭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承重打击,父母的认知、情绪、意志、行为、生理会发生巨大变化,比如“活着没意思”、糟糕至极的想法、内疚自责、回避一切社会活动、抑郁悲伤、失眠等情况,甚至有自伤自杀倾向。同时受我国传统“家”文化影响,相比较西方丧子女事件,我国父母悲伤持续时间更久,自愈可能性更小。最后,从宏观层面看“失独群体”对社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俗话说“养儿防老”,但是这些失独父母失去生育能力,未来物质生活和精神依靠都是一个问题,加之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城镇和农村存在较大差异。以往有调查表明失独父母由于无法摆脱丧子之痛,会吸毒、物质滥用行为,有的缺少基本生活保障,会对社会产生仇视敌对心理,甚至产生过激行为等等。如果这类弱势群体缺少关怀和基本保障,会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以及和谐发展。
对照组患者给予左旋多巴片(北京斯利安药业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11020244,规格125 mg,批号20150113)进行治疗,初始剂量为125~750 mg/d,逐渐提高剂量,直到维持最低有效剂量500 mg/d;观察组患者给予盐酸普拉克索片联合左旋多巴,盐酸普拉克索片(商品名为森福罗,德国勃林格殷格翰要药业有限公司,注册证号H20140918,规格0.25 mg/片,批号20150322),起始剂量为0.125 mg,3次/d,之后根据患者临床症状改善程度及安全性逐渐增加剂量,达到稳定后,保持维持剂量,左旋多巴给药剂量为250 mg/d,持续服药12周。
公募体育基金会受体育行政部门的主导,更倾向服务于体育系统的教练员、运动员以及体育部门直接管理的各运动项目。例如,国家体育总局主管的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就十分重视教练员、运动员的培养和保障及各运动项目的发展等问题,主要设立的公益项目有运动员保障专项资金,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国家队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关怀基金,退役运动员创业扶持基金及乒乓球、篮球、登山运动、健身气功等运动项目专项基金。非公募体育基金会因其独立性、灵活性较强,服务对象主要为社会性较强的体育公益活动、体育公益宣传、体育赛事支持、群众体育开展、体育产业等[3]。
面对种种现象,不同领域学者开始深入对“失独群体”研究,从以往研究文献数量即可看出。国家也出台相关应对措施,主要是物质保障和精神抚慰两方面。
习俗疗法主要指利用传统丧葬仪式,包括安葬逝者和祭奠逝者而举办的一系列仪式,让父母与离世子女道别,从而实现心理治疗作用。贾晓明认为中国文化中独特的丧葬祭奠礼仪有着心理动力学意义:①通过固定的仪式,提供了一个特定的时间和空间,完成与丧失的客体的分离;②众人聚集得以分享和获得支持,也是为了社区的一种对丧失与死亡的修通;③所致悼词和个人对死者的哭诉,个体的冲突和痛苦用社会和文化可以接受的方式得以表达;④清明节的祭扫,是一种有规律性的看望,也是和过去、和失去的亲人的一种连接方式。[4]郑怡然等采用质性研究方式,对13名为参加亲友丧葬仪式的丧亲者进行半结构访谈,结果发现未参加丧葬仪式不利于丧亲者的哀伤平复[5]。一定丧葬仪式促使失独父母能在心理“拿得起”和“放得下”:“拿得起”即在特定时间的追掉思念,而不是忘却或割断与逝去子女联系;“放得下”即不陷入悲伤无法自拔,而是继续投入一个新阶段生活。宗教习俗疗法没有科学理论依据,依靠的是传统文化力量,因此要加强正确引导,防止误入歧途,对失独群体造成二次伤害以及对社会带来不利影响。
目前国内关于失独群体没有形成统一界定,只是不同学者从不同研究领域给出大致定义。研究中采用普遍的社会学定义,可以归纳为:失独群体指家庭中独生子女因意外或人为(车祸、疾病、自然灾害)等原因离世,其父母年龄多在50周岁左右并且由于各种原因而不能生育或领养孩子的弱势群体。但在心理学研究中更关注失独者的心理健康,因此笔者结合以往研究并从心理学角度对其重新定义:失独群体指一个三角形家庭结构中核心成员(子女)由于“天灾人祸”原因离世,导致父母认知、情绪、意志、行为甚至人格等方面发生重大消极变化,家庭功能丧失、结构破坏,家庭长期处于悲伤氛围下的一个特殊群体。该定义重点关注失独群体在丧子女之后产生的心理变化,而心理干预则基于此类变化进行针对性心理治疗。
一、失独群体内涵
向内措施即是定向专业心理治疗。作为心理学工作者尤其需要更多关注失独群体心理救助层面,只有帮助失独者真正走出“丧子之痛”,恢复正常生活状态,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一系列社会问题。笔者基于“失独群体”内涵基础上,对现行我国心理干预策略进行归类分析,以期对失独者心理干预提供借鉴。
互助疗法基于同质性团体建立起来,团体成员的年龄、性别、学历、生活经历、丧亲事件具有相似性,所有成员采用互相倾诉、互相安慰等互助方式,缓解自身悲伤情绪。类似于“抱团取暖”这种失独群体自发组织的团体,这些失独者认为只有与自己相似经历的父母才能相互理解,与他们在一起才能彻底释放悲痛。“抱团”更适用于知识层次较高、心智更为健全者活动,能拥有相对自律性。但是“互助疗法”适用范围更广,由专业心理治疗人员根据失独者各自特点有目的组织成的团体。该疗法在经验传授和集体宣泄上对失独者有很大帮助。苏娟娟更为具体提出同质性团体心理援助模式:融合与认同是团体初建主要任务;应对阻抗和安全性环境是过渡阶段任务;通过团体凝聚力强化失独全体认知重构和人格重建;最后是巩固与整合。基于“同质性团体”的互助疗法通过专业心理人员以阶段任务为特点,在稳固的同质性组织里大家可真正地做到互相理解,互诉衷肠,并且在有效指导下共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一些困境,而不是仅仅停留在倾诉层面,这样无法获得心理成长。
二、习俗疗法
物质保障是前期经济补贴,后期日常生活料理;精神抚慰是丰富失独群体业余生活,开拓新社交群体。但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并不能根本解决问题,要内外措施兼具才能有效解决。
三、互助疗法
国内对“失独群体”心理干预停留在初步探索阶段,系统完整的干预策略尚未形成,都比较分散,集中将心理咨询治疗的方法运用于“失独群体”,笔者结合现有研究对心理干预策略进行归类分析,主要归纳为宗教和互助两大模式。同时对每项心理干预策略从含义、运用价值以及如何运用三方面展开讨论。
很多研究中涉及社会支持对失独群体的治疗作用,实质上“互助治疗”也是一种社会支持,不过这种支持来自于“同病相怜者”,而来自外部亲友支持效果相对来说并不理想。苏娟娟采用量表调查方法证明社会联系质量、注重朋友深层交往、善于将社会资源优化为支持系统对促进失独群体良好情绪体验有积极作用,强调是社会支持的质量和支持利用度,同时也有研究者表明一般的社会支持并不能改善失独者悲伤情绪,而是在于失独者是否感受到支持。这很好证明单纯依靠社区的公益性服务等各项活动并不能改善该群体处境。“互助疗法”能起到较好效果。
在传统课堂教学中,大部分老师习惯于将理论知识采取灌输的“填鸭式”教学方法传授与学生,而并不关注学生是否真正理解了理论内涵以及能否将所学理论运用于实践中。而”会计学基础”其课程性质较为特殊,一方面要求学生掌握基本的理论原理,而另一方面则更加看重学生对经济业务的处理能力。因此,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方法无法满足本课程的教学要求。采用案例教学法的关键之一就是打破传统课堂教学模式,将“填鸭式”教育转为“分析型”、“互动型”教育。利用大量丰富精彩的案例,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启发学生对问题的深度思考,在此基础上,实现对理论知识的掌握与应用。
但是互助疗法存在缺点:一方面由于失独群体自身情绪各方面不稳定,容易导致整个团体陷入无法进一步发展的困境;另一方面团队中个体人格特质不一样,存在对抗和攻击的失独者,需要考虑单独治疗。
总之,无论宗教仪式疗法还是互助疗法对失独群体都要首先考虑失独者丧亲所处阶段。国外关于悲伤研究表明丧亲者会经历三个时期即第一阶段是回避期,不愿与人沟通,不相信亲人逝去;第二阶段是哀伤期,能已接受事实但沉浸在痛苦中;第三阶段是新生期,失独者能否重新回归正常生活的关键期。笔者认为辨别三个时期特点,充分利用哀伤期和关键期特点能起到事半功的治疗效果。
参考文献:
[1]李秀.失独者悲伤调适及其本土化干预模式研究[D].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4.
[2]任丽红,李璐,雷秀雅.探索宗教疗法的积极作用——以自闭症救助为例[J].中国宗教,2014.
[3]许舒曼.“失独者”:心路历程、阶段性需求及社会工作建议[D].华东理工大学硕士论文,2013,12.
[4]贾晓明.从民间祭奠到精神分析-关于丧失后哀伤的过程[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5,19(8):569-571.
[5]郑怡然,柳葳,石林.丧葬仪式对丧亲者哀伤反应的影响[J].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2016,24(4):69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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