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基层环境监察工作的现状及应对措施论文_胡雅琼

浅论基层环境监察工作的现状及应对措施论文_胡雅琼

广州市番禺区环保局 511400

摘要:笔者主要从基层环境监察工作的现状、加强基层环境监察工作的措施方面探讨了本文主题,旨在与广大学者共同探讨学习。

关键词:基层环境监察 ;现状;措施

引言

环境监察是一种具体的、直接的、微观的环境保护执法行为,是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实施统一监督、强化执法的主要途径之一,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施环境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国家将环境监理机构统一更名为环境监察机构,充分说明了对环境监督管理的重视,环境监察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一、基层环境监察工作的现状

1. 环境执法的形势严峻

近些年来,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方式已经造成了许多的不良后果,企业一味的为追求经济而抛弃了环境健康,偷偷排放污水废水,寻求法律空子漏洞。而有追求方便以及环保意识薄弱者,随意的破坏环境,还不以应该是不以为意。人们的环保意识不强,没有认识的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因而,目前的环境执法的形式很严峻,必须有所作为。

2. 部门间和部门内联系配合不紧密

目前,环境监察部门和其他部门之间联系配合不紧密,和工商局,城管局等等部门间没有进行紧密的协调合作,致使产生工作效率不高,效能低下等局面。在环境管理体制中,环境监测主要负责技术支持保证,而环保监察则主要负责监督检视,这两者有区别,但联系又十分紧密。环保部门内部的监察和监测部门并没有适时的顺应大环境下的关系配合不当,分配不公,工作职务存在穿插等混乱状况,导致造成单打独斗,各自为营的局面。

3. 环境监察队伍的综合素质需要提高

环保人员存在思想偏差,综合素质高低不一,相关专业知识缺乏的现象,导致胡乱收费,徇私舞弊,以情代法等情况发生。另一方面,企业存有不正确的价值观,以经济利益为中心,虽然表面配合相关部门遵循排污量的排放,但暗地里仍在进行排放,导致排污量审核存在问题,无法正确审核,排污源,排污地,排污量都存在不确定。

4. 环境监察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有法可依是实施环境监察工作的前提和依据,现在,我国已经颁布了十多部的环保法律,以及相关的生态和自然环境保护的法律。就此现状看,我国已经拥有了较为完善完整的法律体系。然而仍存有许多的漏洞和问题。我国立法环节和基层实施执法环节存在错节,不能准确应对上。而且法制过于笼统和概括,具体的实施方式并没有表明阐述。且存有地方干预的问题。遗洞甚多,不够完善。

5. 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自我参与感不足

随着物质生活的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对自己的生活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依法维护自身环境权益的意识普遍提高。当前,虽然群众对环境问题的投诉以每年近20%的速度增长,环境问题已经成为群众信访、上访的热点问题之一,但是整体的参与度任然很低,公众对环境问题的监督作用未能完全实现。

二、环境监察工作的意义

环境监察,是一份极其复杂的工作,需要利用环境各方面的信息达到合理搜集、获得、整理,最后进行总结、分析等,进而为环境保护工作和相关方面的管理工作提供准确的信息和资料。只有环境监察人员对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原因及发展过程进行深入探究,才能有效改善环境,实现对社会环境保护的最终目的,而环境监察不仅是单个部门行动,还要在相关部门互相配合下,追查污染根源,对污染事件的罪魁祸首严厉惩罚。在工作过程中,要以“谁污染谁负责”为原则,严格执行。环境监察工作对制约环境健康稳步发展有重要意义。

三、加强基层环境监察工作的措施

1. 完善环保法律法规制度

新《环保法》已经实施,在修订其他环境法律、法规时,应注重环保立法过程中的综合决策、调查、论证和协调工作,在进行立法草案时要进行详细的调研,尽可能全方位地听取各有关部门的意见,提高条文的可操作性。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使其执行过程简单可操作,使环境执法更具刚性;强化环境法律责任,明确环境监察处罚的种类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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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众监督

基层环境监察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但需要执行者较强的工作能力,还需要强有力的宣传作为支撑。通过多种途径去宣传基层环境监察的意义和成果,可以促使更多的人了解环境监察的作用,为环境保护形成强大的舆论支持。可以通过包括门户网站在内的网络平台、纸媒和电视媒体来宣传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形成立体化的宣传网络,让社会公众、企业以及基层领导等了解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了解环境保护工作的意义,提高环境保护意识,为基层环境监察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基层环境监察工作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更需要公众的参与,我们可以通过物质奖励、精神奖励等方式,引导公众参与环保监督,促使监督面不断扩展,监督手段更加多样,对于基层环境监察工作中出现的不良问题,可以实现快速的掌控、反馈,为基层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注入强大的力量。

3.加强环境监测建设工作

加强环境监测建设工作,需要努力提高每位监察从业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首先,要把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必须不断提高监察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规范化操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其次,在国家加强基层环保部门的资金投入的同时,地方政府也需加强基层环保部门的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先进的设备和仪器,使环境执法的效率不断提升。

4. 加强好各部门间协调工作,尤其是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之间的配合

(1)环境监察部门认真做好与法院之间的协调,遇到部分严重违规行为且拒绝接受整改与处罚的企业或个人,需立刻采用强制性的手段,依靠法院的力量对其进行解决。

(2)做好与规划、住建、城管、工商、街道等部门工作的配合,在碰到特殊的情形下有计划地进行联合整治,把环境保护的目标逐级分解至各个部门与基层政府,由此能够真正实现齐抓公管的局势。

(3)强化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之间的配合,环境监察工作须以环境监测作为基础,而环境监测需提供具体的技术与数据给环境监察。在分工方面两者需各负其责,同时两者之间需要互相的配合,使内部的信息传递与共享得到有效加强,由此能够创建一个共同及具有可操作性强的运行策略。

5.创新执法理念

世上万物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人们的思想和理念也应该如此。一直以来,环境监察执法的重点都在于事后处理。也就是说,环境监察执法行为都是在环境污染行为和对环境的破坏发生后才进行的,这种事后处理虽然对造成环境污染行为的个人或者企业给予了一定的处罚,但是环境破坏已成定局、无法逆转,这有违于环境保护的初衷。环境保护并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而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作,需要长期的坚持,而且其重点在于预防,而非事后的处理。因此,基层环境监察部门应该创新执法理念,提高环境监察的效率,以未雨绸缪为基本工作原则,做好环境污染的预防工作,有效避免破坏环境的行为发生。此外,环境监察人员还要利用自身的工作优势,加强与企业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引导企业转变理念,积极配合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工作,在维持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同时,更好地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6. 发挥企业在环境监察中的协助作用

环境监察工作主体主要是企业,企业应在环保意识上强调和加强,履行企业在环境监察中的协助义务。企业对于环境监察工作的支持与协助,对企业环保问题的解决、环境监察工作的开展、环境保护以及治理都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环境监察部门与企业加强沟通联系,有助于提高部门服务程度和深度,并且建立企业与环境监察部门之间的信任与友谊,为提升环境质量共同努力,营造和谐氛围,逐步完善企业环境问题处理办法与环境监察细节。

结语

总之,基层环境监察工作能够及时掌握环境变化的相关数据信息,发现环境污染问题,为基层政府的环境污染治理提供便利,对提高我国的环境质量非常有利。基层环境监察部门应该通过多种手段,解决当前环境监察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切实维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1]刘文波. 环境监察工作的现状与改善措施探讨 [J]. 山西化工.2015(01).

[2]魏占刚.基层环境监察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5(33).

[3]刘春丽.试论环境监察工作的现状及发展趋势[J].科学中国人,2014(9).

[4]王俊.关于新形势下环境监察的执法效能提升途径[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6(9).

论文作者:胡雅琼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3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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